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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工程造价的重要性

论工程造价的重要性

论工程造价的重要性范文第1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造价控制

目前,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造价控制的技术方法有不少,但是更多的是以事后管理为特征的,以控制工程结算为目的的方法,实行的是投标报价、中标价、进度款结算、竣工结算的管理模式。这种方法主要体现在对工程项目成本孤立的、静态的被动管理,很难从根本上达到控制项目成本的目的。而对施工企业来说,工程施工管理涉及面广,成本控制的因素错综复杂,而建设工程项目的成本不仅关系到项目的成败,关系到建筑施工企业的发展,而且也是工程竞标的主要因素。施工企业只有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才能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1. 前期投资决策阶段控制工程的造价

控制工程造价需要贯穿于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特别是在建筑工程的前期投资阶段,经济前期决策对建筑工程的造价有着重大影响。尤其是确定建设的地点、建设标准水平、评选的工艺、选用的设备等,对建筑工程的造价高低有着直接的影响。根据相关资料统计表明,在建筑工程项目的各大阶段中,对工程造价影响程度最高的是前期投资决策阶段。因此,控制工程造价的前提是科学决策,它对前期决策阶段之后控制建筑工程造价是否合理和科学有着直接的影响。

1.1仔细编制投资估算

在基本建设前期工作中,投资的估算是极为重要的一个环节。其文件具有决策性,在分析和研究建筑工程的经济效益时,它是重要的依据。在批准建筑工程的可靠性研究报告后,根据设计任务制定的投资限额就是估算,可以进行初步的控制设计概算,同时也是向银行筹集贷款的主要依据。所以,应该实事求是的在经济工作中反映设计内容,真实地反映建设地区的经济状况,在估算阶段应该对工程项目的建设投资进行正确完整地反映。

1.2设计阶段造价投资估算

在进行投资估算时,要对设计内容实事求是地反映,必须要求设计人员根据工程规模和项目的内容去仔细地设计,并在图中真实反映出来。对主要的工艺应该采取多套方案进行比较的办法,还要优化设计方案。选取的设计方案时,除了要技术上可行之外,同时必须满足合理的经济条件。对此,工程造价管理人员在优选建设方案时,应该积极主动地参与设计的整个过程,根据工程造价管理的相关原则,对投资估算中可能出现的动态因素的变化进行合理预测,必须最大限度的打足投资,避免出现缺口。

要想实现真实的设计阶段的投资估计,通过以上论述可总结出以下几点:

(1)加强设计阶段的经济论证;

(2)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必须树立经济核算的意识和观念;

(3)推行设计招投标方法;

(4)方案比选时采用合理有效的方法。

2. 施工阶段造价控制方法

建设项目只有通过施工来实现,一般造价的90%以上都耗用在施工阶段,因此,该阶段的造价关系到整个工程造价。我们必须加强工程建设监理、加强施工组织、实行工程造价的动态控制、加强工程变更的管理、实行全方位合同管理。

2.1加强工程建设监理

建设监理制就是用科学方法对建设项目进行监督和管理的一种管理体系。工程建设监理,一般包括项目前期决策、项目设计、项目施工和验收等工作内容,参谋和监督管理等职责,它包括政府建设监理和社会建设监理两个层次。

2.2加强工程造价的动态控制

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周期一般比较长,因此会使实际消耗的材料、人工价格与投标时差异较大,这就要求造价控制人员及时收集积累有关造价调整的资料,准确预测各种动态因素,使造价动态管理贯穿于整个建设项目过程。对于投资的控制,可以按工程进度编制资金使用计划, 按照需要进行分析, 并采取恰当的调整措施。

2.3加强施工组织

施工组织设计是进行过程招标、签订承包合同、进行施工准备和指导施工的基本的、全局性技术经济文件。它是对施工活动实行科学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保证工程顺利进行、质量、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工具。

施工组织设计包含的基本内容包括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各种资源需要量计划、技术及安全保证措施等。进行资源优化配置,严格控制施工工序及质量,减少返修,合理利用费用。

2.4加强工程变更的管理

由于客观、主观原因,在项目实施阶段,常发生工程更改、局部设计变更、材料代用、工艺方法改变等问题,引起工程预算价格的增减。因此,必须健全设计变更审批,合理的控制变更价款。工程变更必然会使造价提高,因此,必须严格控制,做施工处理、验收、核对和现场签证等工作,以提高管理效率,减少管理成本。

2.5实行全方位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是工程实施阶段注行工程造价柱制的关键。因此,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应全面系统地考虑可能发生的分歧和费用索赔等问题,以免结算时因合同条款不明确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同时,还要明确规定计费标准、文件及时期。

而在现场管理中,不仅项目经理和概预算人员要熟悉合同,工程技术人员、设备材料管理人员、财务人员也必须同样熟悉合同,这样才能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减少不必要的现场签证、设计变更和材料费用等现象,做好索赔与反索赔。

3. 竣工结算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

建筑工程竣工结算指在所有的建设项目都竣工后,按照我国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在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阶段,对竣工决算报告进行编制。在竣工决算时的计量单位指标是实物数量和货币,对建筑工程从筹建开始一直到工程竣工,所交付使用的全部建设费用、财务情况以及建设成果的综合性总结文件,这也是竣工验收报告的关键内容,通过这个报告可以对新增加的固定资产价值进行正确核定,对投资效果进行考核和分析,反映建筑工程的实际造价和投资效果。

在工程结算时,还必须要依据现行的工程造价管理规定,根据在施工合同中甲乙双方的约定,审核计算竣工图里以及隐蔽签证、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审查是否依据合同和图纸完成所有工作,核实所有的工程是否存在变更。不仅要实行工程尾款会签制度和工程结算复审制度,以保证建筑工程结算的准确控制建筑工程造价,还需要遵循工程造价管理的客观规律,合理地使用科学、经济、法律以及技术原理等管理手段,处理好建筑工程造价的控制问题。实现对人力、物力和财力有效并且合理的使用,从而提高投资效益和经济效益。

4. 经验总结

工程造价控制的目标是指按照我国经济规律的要求,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形势,合理地利用科学管理方法和先进管理手段,以确定造价和有效地控制造价,从而提高投资效益和建筑安装企业经营效果。其主要任务是加强工程造价的全程动态管理,强化工程项目造价的约束机制,维护有关各方面的经济效益,规范价格行为,促进宏观效益和微观效益。

【参考文献】

[1] ]彭烨. 关于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J]. 建筑管理现代化,2003(3).

[2]高华. 建筑工程造价控制管理浅谈[J]. 新疆有色金属,2011(2).

[3]孔见华. 建筑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探讨[J]. 现代商贸工业,2010(9).

论工程造价的重要性范文第2篇

关键词:工程造价,造价控制,基础建设

中图分类号: TU723.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工程造价的重要性

基础建设是指交通运输,机场,港口,桥梁,通讯,水利及城市供排水供气,供电设施等社会赖以生存发展的工程建设。基础建设的工程一般具有工期长、设计变更多、设计材料价格变化幅度大、费率因地区而不同等。这些特点造成了工程造价的不稳定性,同时也说明了加强造价管理的重要性。在长期传统的计划经济时代,工程建设没有划归独立的物质生产门类,工程造价管理采用行政命令和计划定价的管理方式进行,造价的制定往往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传统意识上的工程造价的管理和控制,片面地等同于工程预决算,导致工程项目实施中存在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

目前,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之间的竞争异常激烈,这就导致很多企业通过“非正常”途径获取工程任务,导致工程市场混乱。但是,通过压低项目在施工阶段以及决算阶段的成本来获取的项目,往往会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有时候,过分不合理的工程造价很容易导致企业在最后阶段因资金不足而铤而走险,以次充好,偷工减料。这严重地影响到工程的整体资料。因此,严格控制工程的造价管理工作是十分重要的。

二、各个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及意义

1、项目建设决策阶段

建设项目决策是选择和决定投资方案的过程,这一过程非常重要。它是工程建设的龙头,要及时对不同的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在判断与决策的过程中,要抓住方案的两个因素,成本与规模。作为建设方,这一过程直接会影响到建设项目以后阶段的投资控制。建设单位要对与拟建项目有关的社会、经济、技术等各方面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对各种可能采用的技术方案和建设方案进行认真的技术分析和论证,对项目建成后的经济效益进行科学的预测和评价。

2、设计阶段

设计阶段是在技术和经济上对拟建工程的实施进行全面详细组织和规划的过程,当工程作出投资决策后,设计则是控制工程造价的一个重要环节,对此应采取以下措施:(1)推行工程设计招标。在设计招标工作中,引入竞争机制,在确保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力求选择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投标方案的设计单位为中标人。(2)推行限额设计。杜绝“三超”。限额设计是按批准的投资估算控制初步设计,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控制施工图设计。提出合理的限额设计指标,促使设计单位加强技术与经济的对立统一性的责任,强化设计人员的工程造价意识。避免设计单位为设计工作方便或过分加大设计安全系数,提高工程造价。例如某工程基坑支护,对只有9m深的地下室工程,在周围已采用人工挖孔桩护壁的情况下,还设计采用双层钢筋混凝土梁支撑,经审图提出只需一层钢筋混凝土梁支撑,就可完全达到要求,仅这一项就减少了工程造价60万元。可见,合理设计对工程造价控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3)造价和监理工程师要全过程参与图纸会审,提前熟悉图纸,及时发现或减少设计中的错误、漏项、缺项等前后矛盾等问题,并加以解决,并要注意设计深度、保证设计图纸的质量,加强设计前期准备工作如勘察钻探等,尽量减少因设计而造成施工过程中的工程变更。(4)业主必须尊重科学的建设程序,杜绝边设计、边施工、边更改的“三边工程”。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到,设计阶段对工程造价的控制起着重要的作用,合理的设计,严格的校审制度,负责的设计人员,开工前的图纸会审,做好设计前的地质勘探,都是确保设计成品的合理,有利于工程造价的控制。

3、施工阶段

施工是实现建设项目的过程,造价的90%以上都耗用在施工阶段,因此,这个阶段的造价控制是整个工程造价控制的重要一环,要准确处理造价、工期和质量的辨证关系,把投入产出观念渗透到过程施工过程中,努力使人力、物力、财力、技术等生产要素达到最优组合。

要求充分利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和方法,特别是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对工程进度进行排队,进行资源优化配置,严格控制施工进度及质量,减少返修,降低费用;造价控制人员要及时

收集积累有关造价调整的资料,准确预测各种动态因素(如价格、利率、汇率等),使造价动态管理贯穿于建设项目全过程;必须健全设计变更审批制度,合理有效的控制变更价款。必须严格控制,做好施工处理、验收、核对和现场签证工作,提高管理效率,减少管理成本。同时对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不履行义务而遭受损失时,要力求进行索赔。同时还要加强工程建设监理。

4、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经验收质量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后,向发包单位进行的最终工程价款结算。工程竣工结算是最后确定工程总造价的重要环节。长期以来,竣工结算超施工图预算是造价管理急需解决的问题。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是这一阶段最重要的一项工作,是核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三、总结

当前,基本建设投资失控突出,建设工程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的“三超”现象普遍存在,严重困扰工程投资效益。如何加强工程造价管理,成为工程建设项目的一大难题。工程造价的结果取决于从立项、设计、发包施工到竣工全过程,各阶段影响紧密,这些特性决定了在造价管理控制时必须树立全过程管理思路体系。工程造价控制是建设工程管理的重要环节,此项工作的好坏体现出工程技术与经济管理者的水平,对投资方而言,又决定着一个项目要达到预期投资目标的成败关键。因此,合理、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节约工程资金,可以使投资获得最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张斌.浅谈工程造价的管理与控制[J].中国外资.2011(18).

论工程造价的重要性范文第3篇

关键词:概预算;工程造价;超预算;必要性

概预算在工程造价中能够有效的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规模,而且在能够提高投资所带来的一系列效益的同时,能够有效的缩短工程建设的时间,使之能够高效、快捷的完成。概预算合理估计并确定工程的造价,这是一项不仅对技术要求极,而且对政策制定的要求也非常高。在工程造价的基础建设中,概预算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由于超预算的现象越来越严重,概预算便显得更加重要。因此,这一话题便成为了业界专家及学者探讨的焦点。

1概预算的概念及其与工程造价的关系

①概预算的概念。概预算的含义顾名思义,即根据工程建设的不同设计阶段,对建设过程中的具体内容、建设指标、使用定额及所需费用的标准进行提前预算和估计,从而确定该工程建设项目在整个工程中所用的费用。

②概预算与工程造价的关系。概预算在工程建设的不同设计阶段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它不仅对工程建设的经济做出反映,而且还能预先计算和估计工程建设的造价。它是工程建设对如何投资进行最终抉择、合理分配、综合管理、随时核算、掌握控制权以及有力监督的一项重要依据,同时概预算能够实现工程建设的最佳经济效益和最佳市场效益。所以,概预算的质量关系着工程造价的合理安排,也关系着工程建设投资风险的大小。

2概预算在工程造价中存在的问题

①预算的整体设计与综合意识不够。我国在工程造价方面还有极大的发展空间,而概预算还处于初级阶段的管理模式,整个工程项目的建设缺乏对造价整体的设计和综合管理的强烈意识。因为概预算只是工程项目建设工作中的一个初级阶段,它只是通过对工程前期的一个投资以及造价进行估计与预测。在项目建设到中间阶段或结束阶段时,可能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如人为因素导致的材料或投资状况有变、市场材料的变动以及价格的变化,这些都是前期的预测中意想不到的。而这些额外的支出,将给整个工程造价及建设带来不利的结果。

②预算的方法和对施工的设计不完善。一方面,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高新技术不断涌现,而我国的预算方法还处于比较落后的阶段。这一情况导致我国在工程造价中的概预算普遍存在比较滞后的问题,这也容易导致在工程造价中出现人为的误差。另一方面,由于工程施工的设计经常变更,导致施工存在很多的不稳定因素。这些因素就造成,工程建设中超出预算的情况。这也是由施工设计的不科学性和不可行性决定的。

③工程量和工程招标的不确定性。工程量是概预算中影响工程造价的重要因素,它关系着工程投资的计算是否恰当,同时它也是工程造价指标的一项重要内容。现如今,大多数工程建设中存在不考虑施工的特点及地理位置的特殊性而开始施工的情况,导致对工程总造价的数额拉大,从而影响整个施工工作的完成。而工程建设的招标也是概预算中不确定的因素之一,其中,整个工程招标的管理制度存在很大的弊端。在工程投标中,缺乏科学合理的投资管理,从而出现与科学合理、经济适用的原则相背离的情况。这势必会出现多报、谎报工程量的情况,导致概预算与工程造价差价拉大。

3概预算在工程造价中的作用

①工程建设实行经济核算与控制造价的重要依据。概预算能够在时间紧迫、任务紧急、工作繁忙的情况下,有效的对工程造价进行经济核算,大大提高了工程造价的快速性和准确性。而且它是工程量、定额价格、定额指标是否合格的一个审核依据,以概预算为依据进行核对,具有科学性、有效性、准确性。概预算的形式、内容、定额、投标、施工等都是在科学严谨的情况下定制的,它的方法也是实际可行的。在一定的程度上,以概预算为依据进行经济核算和造价核算是工程造价工作中必不可少的步骤。

②能够使企业对施工计划及进程进行合理管理。通过概预算,企业能够有效的实施施工计划,而且对施工计划的进程有一个大致的了解与掌握。概预算对工程建设的各个实施阶段均有严格的审批与核对程序,包括预算整个工程建设的可行性和投资资金的合理性。而工程建设实施每个阶段的计划及进程都已在概预算的预测之内,这样有利于工程造价的控制与顺利完成。概预算能够使企业在项目实施并开工的途中,严格控制资金额度、把握建筑的原先标准、审查设计的深度、合理招标和承包合同,这就加强了施工计划的合理性和科学性,也会极大的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和问题。

③能够有效提高工程建设的效率。概预算注重现场实践调查,而实践与调查便成了预算工作中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调查从施工方法、施工场地布置、施工材料及其运输等多方面进行,这就构成了工程建设的基础资料。通过这些资料,企业便能快速而有效的查阅到相关资料,还能测控工程建设的可行性,有效提高了工程建设的效率与准确率。

论工程造价的重要性范文第4篇

【关键词】需求性学习 造价专业共同性 课程 设置

中图分类号:TU7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高职造价专业主是以造价理论为基础,以造价文件编制为核心,以培养高级应用型技术人才为最终目标,主要培养造价文件编制、工程造价管理等方面高级技能型人才。学生毕业后能够在勘察设计公司、造价咨询公司、工程施工企业、各级造价站、交通局等事业单位,从事工程造价文件编制、工程投标报价招标、项目前期决策文件编制、工程合同管理、工程成本分析、工程咨询与监理等工作。调查显示,目前各高职院校造价专业主要设置的课程包括构造与识图、力学与结构、工程测量、计量与计价、项目管理、施工组织设计、造价控制、工程审计等。

一、造价专业课程共同知识点分析

通过对各类高职院校造价专业培养方案的研究,整理出工程造价专业核心课程中有共同知识点的主要包括工程造价控制、建筑工程计量与计价,市政工程计量与计价,公路工程概预算、工程审计五门。工程造价专业基础课程中有共同知识点的主要包括公路工程构造与识图、建筑工程构造与识图、市政工程构造与识图、工程力学与结构四门课程。各门课程的共同知识点及课程重点见下表1及表2。

表1 工程造价专业核心课程共同点与课程重点

费率分析;工程造价文件控制和审查方法 工程各阶段审计方法

表2 工程造价专业基础课程共同点与课程重点

二、有共同知识点的专业核心课程设置分析

工程造价的构成、计价依据及定额编制原理为纯理论性知识,需要学生以记忆方式来掌握。此部分内容在表1中的四门专业课中均有涉及,为了不让学生重复学习,需要将此知识点根据高职培养目标合理规划到其中一门课程中进行学习。从各门课程的课程学习能力目标对知识的要求分析,此知识点应放在建筑工程计量与计价、市政工程计量与计价课程中进行讲解,即先掌握造价构成、计价依据及定额原理后再学习如何运用这些知识编制造价文件。高职课程改革后,以工作任务为导向的教学方法是课程安排的主要依据,建筑及市政工程计量与计价课程是学生专业技能课,教学中需要以项目为核心安排教学进程,即课程学习主要以实际项目工程量计算及造价文件编制为主线展开,课程重点是培养学生实际动手操作能力,对于此部分理论性强的知识,在本门课程中安排的时间应相对较少,以点到为止。而公路工程概预算也是以项目为导向开展教学,是一门以操作为主的课程。以上三门课程均是在宏观上让学生来掌握造价文件的编制方法,掌握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流程,具体到每一项费用的微观构成,则应在造价控制课程中进行研究。故应将此部分内容放在工程造价控制课程中进行详细讲解。举例说明如下:

人工费=人工日工资单价*人工工日消耗量

在建筑及市政计量与计价及公路概预算课程中,需要学生根据工程项目图纸计算工程量从而确定人工工日消耗量,然后查找项目所在地人工单价后计算出人工费。而人工工资单价包含的费用内容,日工资单价的计算方法;工日消耗量的测定分析,基本工作时间和辅助工作时间的工时研究等微观性问题,则安排在工程造价控制课程中详解。

现需对有共同知识点的各专业课的开课时间进行研究,根据高职教育的特点,按“需求式学习”方式来安排课程设置时间将更能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学习兴趣。所谓“需要式学习”即先接受任务,研究需要完成的工作内容,把角色定位到工作岗位上,独立动手完成任务。任务完成后再仔细分析理论依据,深入研究理论知识,带着这些需要进行理论性知识学习。这个过程将学生被动学习变为主动学习,将灌输式学习变成需求式学习。

根据以上分析,则造价专业应先安排建筑、市政工程计量与计价、公路概预算课程,这些课程中需要深入分析的理论知识将安排在工程造价控制课程中学习,工程造价控制课程需要设置在前三门专业课之后开设。

工程量清单及钢筋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是建筑计量与计价和市政计量与计价的共同性知识点。从市政工程和建筑工程特点分析,市政工程专业相对简单,工程计算量较建筑工程少,课程进行中学生较早接触工程量清单编制,故应将工程量清单知识点安排在本门课中学习。建筑工程细目繁多,计算复杂,建筑工程量计算中最重要的部分是钢筋的计算,故钢筋工程量计算规则知识点安排在本门课程中完成。

如何确定这两门专业课的设置顺序。清单的编制及综合单价的计算即是任务的完成过程,而钢筋计算规则是任务完成过程中需要的理论依据。那么从“需求性学习”角度分析,应先接受任务,然后根据任务需要明确目标,再学习理论知识,故应先设置市政工程计量与计价课程,然后将建筑工程计量与计价作为后续课程开设,这即是从需求性学习角度设置的合理的课程结构,也是学生学习过程由简入深的上升过程。

三、有共同知识点的专业基础课程设置分析

工程图的读识是工程造价专业学生必须掌握的一项基本技能,是对专业认识的基础。而工程力学与结构是对各专业结构受力分析,前者是宏观认识,后者是微观分析。从“需要性学习”角度分析,学生应该先掌握工程构造,从宏观上认识工作对象,掌握工作对象各部位的设置及作用,然后再从微观角度分析原因,研究原理,即进行结构受力分析。故专业基础课应先开设制图与识图课程,然后开设力学与结构。

专业基础课中各门课重复较多的知识点是工程图的读识。笔者根据多年从教经验及学生反馈信息计算出,在需要读图的工作岗位上反映读图困难的毕业生占总数的94.35%~100%。但由于课时的限制,学生在学校没有更多的时间专门安排为读图,且根据造价专业的专业培养目标,工程设计课程几乎没有开设,故读图经验需要慢慢积累,不可能一蹴而就。根据以上分析,专业基础课中各门课读图的共同性知识点应不分先后全部开设,只需注重一下侧重点。公路工程构造课中重点读识道路工程、交通工程、防护工程、桥涵工程图;市政工程构造课中重点读识管网布置、电力电讯、照明工程图;建筑工程构造中重点读识房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图。经过这些课程的读图知识积累,学生毕业后无论在哪个专业均能够胜任。

论工程造价的重要性范文第5篇

Abstract: Project cost judicial authentication is different from the general engineering cost advisory service. Its program is complicated and difficult, and its professional is strong. I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judicial evidence chain.

关键词: 建筑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程序;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区别

Key words: architectural engineering cost;judicial authentication procedures;difference with the project construction cost consultation business

中图分类号:D925.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1)23-0258-02

0引言

建筑工程造价是建筑工程合同民事诉讼中经常涉及的争议问题。《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的鉴定部门鉴定”,工程造价鉴定是确定建筑工程造价的专业性非常强的工作,国家对工程造价鉴定机构、鉴定人员执业及行为效力逐步健全了相应的规定,因此,为满足专业性技术的需求和对工程造价证据效力的要求,人民法院对诉讼中工程造价的鉴定,应依法委托具有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资格的机构进行鉴定。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相应成为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中的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既是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技术性工作,同时也是司法审判证据链的组成部分,因此,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必然有其二者结合的特点,表现出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所具有技术路线和工作程序。

1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基本程序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基本程序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以委托和受理为开端,到出具鉴定听证勘误报告结束,主要任务是收集工程造价鉴定计算的事实依据。由当事人对其主张举证,进行相应的鉴定质证、认证,依据有效的证据进行专业性鉴定计算。第二阶段从送达工程造价鉴定听证勘误报告开始,至庭审质证后结束,主要目的是通过当事人对鉴定听证勘误报告和鉴定报告提出的异议,解决工程造价鉴定依据的事实问题和适用规范问题。两个阶段均以当事人会议为基本形式,贯穿鉴定举证、听证、质证、认证的行为过程,鉴定人在充分听取当事人对鉴定的主张、申辩以及对鉴定报告异议的基础上,根据委托鉴定内容,做出工程造价鉴定结论。

2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程序应注意的问题

2.1 第一阶段应注意的问题

2.1.1 查阅案卷查阅案卷是进行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重要工作。一般的工程造价咨询预、结算业务,技术要求、结论性质大多是统一化的,无此程序。而诉讼案件中要求解决的工程造价问题,每个案件都有其个别性,只有在查阅案卷的基础上,才有可能了解案件的事实,明确争诉的焦点,理解委托内涵,为鉴定工作的展开奠定基础。

2.1.2 收集证据鉴定结论是民事诉讼的证据之一,是成立在证据之上的证据,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结论的形成同样必须依靠证据,证据的合法性是鉴定结论能够被采信的基础,其中,证据确认的程序是其合法性体现的充要条件。因此,在确认证据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个环节:

①要做到全面接纳证据。鉴定人不应以不属工程造价资料或与鉴定内容无关的主观判断拒收证据资料,也不应在当事人提交证据时做出对效力判断的表示。②所有的证据均应经过交换和相应的鉴定质证。当事人对其鉴定主张所提交的证据资料均应填写资料目录,并附简要的证明作用说明。所有的鉴定证据资料当事人之间均应进行证据交换,对对方提交的证据应附注说明对其法律效力、证明作用的意见。根据当事人提交证据资料、主张及申辩意见,鉴定人可组织召开当事人会议,对争议鉴定证据进行相互鉴定质证,鉴定人认为须明确的事项,也应向当事人提问。(附证据资料目录、证据资料核对意见格式)。③对证据的确认应与法庭审判程序相配合。建筑工程中的合同、约定、签证等是工程造价计算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民事诉讼审理的核心内容。鉴定人应对鉴定证据效力确认权有明确的界定认识,切忌“以鉴代判”超越职权。一般来说,鉴定证据是否符合工程造价技术规范及其效力问题应由鉴定人确认;对涉及案件定性问题的事件、行为,如合同、协议,效力问题由委托方认定。须由委托方认定的证据,应及时交由委托方认定其效力后再行鉴定,或在可能条件下设定认定不同结果情况下的不同的鉴定结论供委托方庭审质证后确认。

2.1.3 现场勘测一般工程造价预、结算业务均是以设计图纸或记录施工状况的竣工图、签证等规范资料进行工程造价计算,要求的结论也往往是标准的、格式化的计算内容。而因工程造价发生民事诉讼纠纷,大多就是因为施工资料不齐全或未按合同履行行为,才形成对造价的争议。因此,现场勘测是取得鉴定事实依据的重要环节,对有勘测条件的,均应进行现场勘测。例如:笔者遇到一个案件,建设方与施工方关系十分紧张,在施工过程中建设方对施工方提供的现场签证一律不确认,一般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一般以双方(建设方与施工方)签字认可的资料为依据,而司法鉴定业务必须通过现场勘察,首先鉴定施工方提出的现场签证是否合理,将合理的内容作为计算工程造价的依据。

2.1.4 鉴定记录鉴定记录是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比一般性工程造价业务增加较大的工作内容。与普通的工程造价业务相比较,在鉴定过程中形成工程造价计算依据是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一个显著特点。对一些当事人争议的事实,有可能在鉴定中达成协议;对一些当事人的鉴定主张,有时需要在现场勘测或调查中落实事实。因此,鉴定人应做好鉴定过程中相关内容的记录,有条件的,可辅之于拍照、录相等方式。鉴定记录不仅是鉴定结论形成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鉴定行为合法、规范的证明,对委托方采信鉴定结论有较好的说明意义。

2.1.5 听证勘误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结论的形成包含鉴定人两部分鉴定行为:一是鉴定人对鉴定证据资料的认定;二是鉴定人对工程造价技术规范的适用。根据公开鉴定的原则,当事人对鉴定人确认证据及适用有关技术规范的依据享有知情权,并可做出相应的主张和申辩,因此,鉴定人应以适当的程序和方式进行这项工作内容。工程造价计算引用事实证据和适用技术规范的项目较为分散、繁杂,以听证勘误的方式进行该项程序内容较为适当。

鉴定人在完成第一阶段的工程造价技术工作后,应制作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听证勘误报告,送交当事人进行听证勘误。听证勘误报告的内容与鉴定报告基本相同,对应公开的内容在听证勘误报告中均应体现,对技术报告与结果报告重复的部分可适当地省略。听证勘误报告的基本内容为:

①告知内容。告知当事人对鉴定听证勘误报告所引用、依据的证据资料均可公开查阅,按规定应保密的除外,并进行听证、质证。当事人对听证勘误报告的异议应在限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②鉴定人资质、资格;③鉴定的事实依据和法律、法规、规范依据;④技术鉴定计算过程;⑤鉴定结论及鉴定结论成立的限制条件说明。

听证勘误报告应同时报送委托方,以便对鉴定结论与委托内容是否相符、有关证据效力认定是否与庭审过程相冲突等及时进行协商、协调。

2.2 第二阶段应注意的问题

2.2.1 听证勘误的基本内容听证勘误是以鉴定人出具的听证勘误报告为主线展开的鉴定依据听证、举证、质证过程。听证勘误程序的基本内容为:

①当事人对鉴定听证勘误报告所引用、依据的证据资料进行公开查阅,按规定应保密的除外。②当事人对听证勘误报告的某一项工程造价具体鉴定内容,提出听证要求,鉴定人应就这一鉴定内容的事实依据和适用法律、法规、技术规范依据做出说明。当事人可对听证内容提出反驳或申辩。③当事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对听证勘误报告具体鉴定内容的异议,并对其异议主张负有举证责任。④当事人对对方的异议主张进行申辩,并对其举证进行质证。

2.2.2 当事人异议的处理鉴定人与当事人在实体问题上的分歧是客观存在的,尤其是在听证勘误报告送达当事人后,鉴定人的观点已经明确,而且听证勘误程序主要以鉴定人出具的听证勘误报告为主线展开,当事人对听证勘误报告的依据要求听证,对具体内容提出异议,鉴定人应履行相应的义务,在这一程序阶段的责任角色有所变化,对鉴定人把握程序的顺利进行增加了一定的难度。鉴定正确处理实体异议当然是问题的关键,但掌握程序上的一些原则和技巧也是十分必要的。

①坚持鉴定人主持鉴定的原则。鉴定权是委托方赋于鉴定人的权利。鉴定权中一项重要的内容就是主持鉴定工作的正常进行,主持鉴定权并不因当事人对鉴定行为提出异议而改变。②尽职尽责地履行听证义务。对当事人提出的听证要求,应认真、全面地进行列举,并做必要的说明。③全面认真地听取当事人的异议主张、反驳申辩理由,并做好相应的记录。④不与当事人辩论。鉴定过程中鉴定人与当事人分歧的实质体现就是对一方有利而对另一方不利的后果。鉴定人在司法中充当“技术法官”的角色,鉴定人与当事人的辩论实质上会形成鉴定人代替一方当事人进行争辩的不对称后果,同时会使鉴定人和当事人之间形成情绪的对立。鉴定人与当事人的辩论对行使司法鉴定权并没有程序上和实体上确定或影响意义,反而会形成“裁判”的误区。

2.2.3 对当事人的异议应逐条逐项进行答复根据召开当事人会议听证、异议、举证、质证内容,鉴定人应针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进行逐条逐项的答复,并送交当事人。这既是保障鉴定公正性、对鉴定人鉴定行为的一项约束机制,同时也是鉴定人对鉴定依据和结论的自我检验过程。鉴定人对当事人异议的答复应作为鉴定报告的附件报送委托方。

2.2.4 工程造价鉴定报告书的基本内容根据司法鉴定的有关要求,结合工程造价业务特点,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报告应具备以下内容:

①委托人、受委托人名称,鉴定内容;②案情摘要:记述合同时间、施工时间、当事人主要争议及主张等;③工程概况及工程造价界定;④对鉴定过程的说明;⑤工程造价鉴定依据的资料;⑥工程造价鉴定的技术方法及分析过程;⑦鉴定结论及鉴定结论成立的限制条件有关说明;⑧附件:工程造价计算书、当事人对听证勘误报告的异议及答复、鉴定委托书、鉴定人资质、资格、证书等。

2.2.5 出庭质证出庭质证是鉴定人的基本义务,也是力求使委托方采信鉴定结论的过程。在庭审过程中,针对当事人对鉴定报告异议,鉴定人当庭出示形成鉴定结论的事实依据和法律、法规、规范依据,支持鉴定结论的成立。对经法庭质证后,鉴定结论不被采信的,鉴定人应当尊重和服从委托方对鉴定结论的采信权;对在庭审中出现新的鉴定证据、或委托方认定证据效力与鉴定人不一致,委托方要求按法庭认定效力重新鉴定的,鉴定人应当尽快做出补充鉴定结论;对委托方提出适用工程造价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与鉴定人意见不一致的,鉴定人有权拒绝做出更正或补充鉴定。

3司法鉴定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区别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是工程造价咨询和司法鉴定相互纵深发展新的业务内容,在工作程序、技术路线和实体问题处理上与司法活动有着密切的联系,研究和解决工程造价技术在司法鉴定中的程序问题,对改进工程造价技术在司法鉴定中的应用,保证工程造价鉴定结论科学性和公正性具有重要的意义。

3.1 当事人的关系不同一般的工程造价业务的当事人双方关系一般不是对立关系,通常是建设方按照建设部的建设程序要求,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结算审核业务,审核过程中对不明确的事项可以提出,通过双方提供资料或澄清事实或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作为计算工程造价的依据。而司法鉴定业务的当事人双方关系是对立关系,无法对不明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因此要求鉴定机构根据现有的所有资料,通过较高的鉴定技术水平,锁定一切合理的计算内容,得出正确的鉴定结论。

3.2 程序不同一般的工程造价业务的程序较为简单:接受委托-熟悉资料(包括设计图纸、合同或协议、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材料定价单,结算书等)-编写计算书或电子化计算书-与结算编制方核对-对疑义事项进行与双方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如有需要进行踏勘现场-得出结算审核结论,出具结算审核报告。而司法鉴定业务的程序较为复杂:接受委托-查阅案卷-收集证据-现场勘测-鉴定记录-听证勘误-出庭质证。

3.3 技术人员水平要求不同一般的工程造价业务的技术人员要求掌握审核结算的方法,熟悉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各种规范、图集、标准、定额、计价办法、计算规则、管理条例等,而司法鉴定业务的鉴定人员不仅要求具备以上技术人员的全部能力和素质,而且要求具备司法鉴定的相关能力和素质,即司法鉴定人员的技术水平要求更高,更精湛。例如:在计算施工措施费时,一般的工程造价业务都是根据建设单位或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来计算,而司法鉴定业务一般没有建设单位或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这就要通过较高的鉴定技术水平,才能鉴定出合理的工程造价。

3.4 业务难度不同一般的工程造价业务由于当事人双方不是对立关系,因此计算工程造价所需要的有效资料齐全,各种设计图纸以外的项目都有明确的计算依据,例如:索赔及施工措施费。所以业务难度小。而司法鉴定业务由于当事人双方是对立关系,因此计算工程造价所需要的有效资料欠缺,各种设计图纸以外的项目没有直接的计算依据,这就给司法鉴定带来了难度。

3.5 业务程序不同一般的工程造价业务经建设方、施工方及工程咨询公司达成一致意见,由工程咨询公司出具定案表即可,由财政支出的项目的工程造价还要通过财政主管部门的审核。而司法鉴定业务的鉴定结论要由法官进行审查并做到:

第一,鉴定结论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出示主要是让有关当事人全面了解可能作为认定事实根据的有关证据材料,以便使其有机会对此加以质疑和争辩,这是保障当事人行使抗辩权的必要形式。

第二,鉴定结论应当经过当事人质证。对鉴定结论的客观性、真实性和可靠性进行有效的质疑,这是程序公正和确保证据有效的一种过程。在这种过程中,凡是当事人及其人对有关鉴定结论提出质疑时,法官应对有关鉴定结论进行价值评估,必要时,应决定由原鉴定人对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补充鉴定,或者另行选任其他鉴定人进行重新鉴定。

第三,鉴定结论应当由当事人进行辩论。这种辩论是民事诉讼辩论原则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