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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网络安全的重要性

论网络安全的重要性

论网络安全的重要性范文第1篇

一、网络对国家政治安全的影响与对策研究

目前学界对于网络与国家政治安全影响的研究呈现出雨后春笋的研究状态。对于这方面研究,学者们首先分析了网络作为新兴的传播工具,与传统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相比,网络的开放性、平等性、虚拟性、互动性等特点显得尤为突出。[2]也有从网络舆情的角度为基本出发点,研究网络政治的特点:网络政治主题突出,网络的普遍性、及时性和敏感性、真实性和直接性、互动性、表现力强等特点。[3]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以及网络对政治安全提出的新挑战,有学者提出网络时代政治安全问题的出现的全新特点,政治安全的影响因素在信息化时代的空间领域有了新的扩展,由传统的海陆空等传统领域扩张到网络疆域,由此可见政治安全受到的威胁必须得到重视。[4]

网络与全球化一样是一把“双刃剑”,既给我国政治安全带来全新的机遇,同时也是严峻的挑战。关于网络对国家政治安全的影响研究成果也是相当的丰富,主要是从利弊两方面进行阐述。关于网络对政治安全的积极影响,学者主要是政治稳定的角度进行论证。第一,从公民角度出发,在互联网时代,公众借助这一新的传播媒介,政治参与热情高涨,政治参与渠道拓宽;互联网开辟了政治参与的新渠道,民众借助这种新渠道可以发泄政治不满情绪,从而缓解和减少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降低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概率;第二,从政府角度出发,互联网增强了民众对政府政治决策过程的监督,促进决策的科学性与透明性;互联网也实现了信息在政治主体之间的沟通与互动,使政府层多倾听民意,了解民情,从而减少政治沟通失灵。[5]同样,网络政治参与促使网络民意得到更加有效的表达,提高民众的政治素养,为现代化进程中政府治理模式的改革与发展提供了重要条件,为政府职能转变提供了路径,有利于合理政府与社会关系的构建,为政府决策集中民意与智慧,从而缓解社会冲突、化解社会矛盾。[6]针对这些观点,学者更多的是从动态的政治过程来研究网络对于政治安全的积极影响,从民众与政府两个主题出发来探讨网络的功能,这与网络的开放性、虚拟性、互动性等特征是密切相关的。

其次,以阐释政治安全的内涵为基点,论述网络之于政治安全的挑战及消极影响是学者们的研究重点。政治安全内涵的丰富性与复杂性,加之研究者研究背景的多样性、研究角度的层次性,主要有以下几点:主要是从政治安全概念分析入手,讨论网络带来的挑战。第一,网络挑战国家主权安全。网络的发展拓宽了国家主权的边界,使国家主权形式上分散化,广大发展中国家在网络信息技术上的薄弱使得他们面临信息泄露的威胁,传统意义上的国家主权在网络信息时代呈现出新的不平等。[7]发展中国家在网络信息技术上的不成熟迫使他们严重依赖发达国家,信息主权面临严重威胁。[8]第二,网络威胁国家政治制度安全。一贯以来,西方发达国家以各种方式极力鼓吹西方的价值观与政治发展模式,希望以此来冲击社会主义国家的社会和政治制度,并用网络手段使发展中国家在网络层面成为新的“殖民地”,新的“依附体系”在网络时代大行其道。[9]第三,网络冲击国家意识形态安全。互联网的便捷性与即时性为意识形态的渗透提供了不同于现实的便捷途径,在技术层面西方发达国家的地位占据主导。[10]传统意义上的信息垄断在网络时代被打破,网络传播信息的快速性使得政府垄断信息的局面收到挑战,主流意识形态在社会的传播收到挑战,多元化思想传播弱化了统一舆论的影响,意识形态安全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11]第四,网络威胁政治秩序安全。网络打破了国家节制政治参与的瓶颈,网络政治参与呈现新的态势,政府对网络事件的控制力度得到弱化,全球理念传播更加广泛,政府威信与权威受到挑战。综合以上四点,网络对政局稳定的冲击也是显而易见的。如果从宏观层面看待这些消极影响,与积极影响相比,网络对政治安全的威胁更多的是制度层面的破坏,从而影响动态的政治参与等一系列政治行为。

维护网络时代我国的政治安全问题,首先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应当深入认识网络政治问题,重视网络对政治安全的影响,坚持思想、制度建设与政治层面相结合。思想层面,正确看待网络之于国家安全的积极与消极影响,将学习国外与立足国内相结合,网上工作与网下工作相结合原则;树立“网络边疆”[12]意识,构建与信息时代相适应的新型政治安全机制模式;从制度管理层面出发,制定相应的网络政治安全法律,充分发挥立法的作用,从法律制度方面对技术以及行为进行规制,及时有效地针对实际情况进行相关法律的制定、修改与废除工作;从网络技术管理层面出发,加快我国网络信息化建设,在网络信息技术层面就投入更多人力物力与财力,减少与发达国家技术上的差距,增强网络信息安全的防御能力,开展多方面的网络安全国际合作,加大力度培养高精尖网络人才。在网络政治层面,将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在互联网平台上引入有序的政治参与渠道,健全和完善民主机制;大力宣传网络安全意识,增强民众网络民主意识与网络王权维护意识;推行与实际相结合的电子政务,使电子政务服务更加全面、高效、便捷。除此而外,更重要的是要为网络政治安全的维护树立坚实的经济支撑与后盾,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网络安全提供内生动力;加快政府治理模式的转变,提高政府决策的效率;扩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渠道,健全政治参与机制的健全和完善;发扬社会公平与正义,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二、网络舆情给政治安全带来的挑战

关于网络舆情的研究,有学者指出,舆情是一种社会政治态度,是指要在一定的社会空间内,围绕中介性社会事件的发生、发展和变化,民众对政府所做的政策的反应及态度。[13]网络舆情就是民众在网络领域的所表现出的政治态度。事实上,无论是舆情,还是网络舆情,二者都属于大众媒介的一部分。所以说,网络舆情对政治安全影响的过程就是网络这一新媒介在政治领域发挥作用的过程。

有学者对网络舆情从不同学科角度例如从心理学、社会学、政治学、社会心理学、政治社会学等多方面进行研究,探讨其内涵的多样性与舆情过程的动态性。因此,针对网络舆情,研究者主要从它的定义与特征,产生的途径与方式,对社会政治生活的影响等方面进行论述。因此,很多学者在研究网络舆情的过程中又不得不提及网络政治参与这一政治现象,在当今中国的网络政治参与中,网络群体的庞大、网络信息的复杂、网络舆论的可控性差,存在各种网络群体,这些网络群体以公共舆论为名,对政府所做的各种决策施加压力,在网络政治参与中以各种网络结社的形式影响公共决策。对参与政治者进行特征分析、研究网络政治参与与国家政治安全之间的关系以及政治参与过程中的政策思考主要成为这一方面的研究内容。当前我国网络群体的主要是围绕维护个人利益以及监督政府权力为主题,网络群体相对零散、自发性表现突出。在当代西方国家,群体的政治参与是公民集中表达意见一种常态化的政治行为,民众主要以这种方式影响政府决策。群体政治参与一般是以理性的方式参与政治扩大实践影响从而影响政府决策的出台。

国家安全的网络舆论的形态是通过网络舆情表现出来的,网络舆情是国家安全在网络舆情领域的体现。一般来说网络舆情安全有两层含义,一层含义是在国家层面上,另一层含义是在社会层面上。无论是在哪一种层面上,网络舆情对国家政治安全的影响都不容忽视。例如,美国依仗期其互联网技术优势针对我国民主、人权等问题进行网络舆论夸大宣传,对我国有效维护国家安全造成巨大压力。[14]学者对于网络舆情对国家安全的思考更多的是建立在网络对其影响的基础之上,因此,对策也是从思想意识层面、制度建设层面以及组织领导层面来进行建言献策,无论是在哪一个层面均以经济发展水平为基本前提,只有这样才能为维护政治安全树立网络舆论层面的屏障。

三、网络外交的兴起与其对政治安全的冲击

所谓网络外交,是指在信息时代条件下,在以互联网为基本平台,依托信息技术,以维护自身发展利益为前提的国际行为主体所进行的一系列外交活动。网络外交主体表现形式十分多样,传统形式是国家,网络时代也可以是国际组织、跨国公司亦或是个人。网络外交作为外交在网络时代的特殊形式,其目的也具有外交的一般性,即为了维持国际发展主体自身的利益,这是网络外交的基本出发点。网络形式多样也导致网络外交的方式多样性,可以是不同的国际主体之间在网络层面展开的外交活动,这种活动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群体行为,在公共领域可以是公开亦可是秘密进行。[15]从其定义可以看出,网络外交是一种将现代化信息网络技术与外交系统结合的政治活动,本质上仍然是公共外交,与传统外交相比更具有虚拟性、即时性、互动性、灵活性等特点,核心是信息与知识传输与价值认同的塑造。[16]

近年来,网络外交逐渐成为政治学甚至是传播学的研究热点。网路外交发展潜力巨大,对其研究呈现出多学科、多领域的发展特点。与许多新兴学科的研究相类似,尽管学者已经对网络外交给予了很多关注,但是相关的专门化、系统化的研究还未出现,国内学者在这方面的研究也是近几年来呈现一个较快的发展态势,数量上增长比较迅速。主要研究集中以下几个方面:当前世界范围内的网络外交状况,探讨了我国网络外交的现状与对策;网络外交兴起的原因与障碍,及其对我国网络外交的启示;奥巴马政府“E外交”的提出、发展、效果与趋势;网络外交兴起的历史渊源及其发展的政治动因;还有学者从网络外交的形式与机制为基本出发点研究网络外交的各种类型。总体而言,国内外外学者对网络外交的发展关注度不断提高,相关研究不断深入、全面,但是系统性的研究专著仍未形成。由于网络外交这一现象还处于发展初期,研究者也只能从现象表层以及背景层面进行相关探索,从政治学学科角度进行论证还还未形成理论性成果。

从传统意义上讲,主权国家通过外交手段进行过与其他国家的交流活动。然而,随着全球化时代的来临,特别是网络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全球化格局势不可挡,世界已然被连成了一个整体。传统的国与国之间的外交活动更多地以网络外交的形式存在。任何一个国家通过网络进行的外交活动可以在相当短的时间内传遍全世界,随之会引起国内外民众的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在此基础上网络舆论变会形成巨大的舆论压力,进而影响政府的决策,这种现实压力如果处理不当就会危及国家的政局稳定;同时,由于网络的便捷性、开放性与高度灵活性,政府面对舆论压力往往无法进行有效控制,一旦这种外交影响超出政府预期,加之政府再次决策的滞后性,这种连环效应便会带来新的外交挑战。毋庸置疑,网络与政治安全的关系不可分割,网络舆情与网络外交等形成密不可分的网状关系,新时期网络所带来的政治影响将会愈加凸显。

论网络安全的重要性范文第2篇

中国网络文化软实力是国家整体实力和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中国网络文化软实力主要指网络主流意识形态影响力、网络文化产品吸引力、网络舆论引导力和网络文化安全力。随着“互联互通”、“大智移云”的大互联网时代的深入发展,加强中国网络文化软实力研究,提升中国网络文化软实力,对于抢占中国网络文化的制高点和话语权、掌握中国网络文化的领导权和管理权,早日建成文化强国和网络强国,实现“两个一百年”宏伟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关键词]

网络文化软实力;影响力;吸引力;引导力;安全力

中国网络文化软实力在国家综合国力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成为度量国家整体实力和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中国网络文化软实力的强弱、大小、高低,事关人民网络文化生活的水平,事关文化强国战略和网络强国战略的成败,事关“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中国网络文化软实力主要指网络主流意识形态影响力、网络文化产品吸引力、网络舆论引导力和网络文化安全力。其中,影响力是灵魂,吸引力是根本,引导力是核心,安全力是保障,四者辩证统一,密不可分。随着“互联互通”、“大智移云”的大互联网时代的深入发展,加强中国网络文化软实力研究,对于抢占中国网络文化的制高点和话语权,掌握中国网络文化的领导权和管理权,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一坚持马克思主义在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提升中国网络主流意识形态影响力

互联网深刻地影响和改变着各国人民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国际互联网无国界,古今中外各种意识形态都能在互联网上呈现与传播。一国的网络意识形态是其现实社会意识形态的曲折反映与虚拟延伸,一国的网络主流意识形态是其现实社会主流意识形态的网络表达和集中体现。马克思主义是我国主流意识形态,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最锐利的理论武器,是社会主义国家的根本指导思想,理应成为中国网络的主流意识形态。当前,中国网络意识形态呈现一元多样同时并存、主流弱化纷纭激荡的态势。面对严峻的复杂形势,如何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我国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提升中国网络主流意识形态的影响力和吸引力,事关中国网络文化软实力的性质和方向,事关党的前途命运、国家的长治久安、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必须旗帜鲜明地推进马克思主义进网络。马克思主义作为我国根本指导思想,是中国近现代历史发展的必然和中国人民的必然选择,是被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实践所证明的颠扑不破的真理。马克思主义作为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决定着我国网络主流意识形态的性质和方向,指导着我国网络意识形态的建设与发展,是中国网络文化软实力的灵魂。因此,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必须旗帜鲜明地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网络,既要进中央重点新闻网站又要进地方重点新闻网站,既要进政府网站又要进社区网站,既要进商业门户网站又要进社交网站,既要进专业网站又要进娱乐网站,既要进PC端网站又要进移动端网站,从而形成以中央重点新闻网站为主导,以地方重点新闻网站、政府网站为骨干,以门户网站、商业网站、专业网站为依托的中国网络主流意识形态传播体系。要及时系统全面地宣讲、解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回答网民关注的重大理论问题、热点问题、敏感问题、焦点问题,引导各种社会思想理论向正确的方向发展。要抵御西化、分化、弱化,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不断增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影响力、凝聚力和吸引力,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永不变色。据统计,截至2016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7.1亿,微博月活跃用户达2亿,微信月活跃用户超6.5亿,微信公众号1100万,智能手机用户近9亿,69%的用户通过新闻客户端获取新闻资讯。①因此,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进“两微一端”显得尤为迫切而重要。必须理直气壮地同网络错误思潮做斗争。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日益成为主流意识形态和非主流意识形态交锋、较量、斗争、博弈的主战场,日益成为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西化”、“分化”、“渗透”、“演变”中国的主阵地。目前,境内外敌对势力别有用心地培植一些网络意见领袖、网络明星、网络大V等网络推手,试图通过门户网站、商业网站、专业网站、社交网站、QQ群、微信圈甚至反动网站,大肆向我国网民宣扬和兜售民主社会主义、创新马克思主义、新自由主义、、道德保守主义、网络自由主义、文化殖民主义、民族主义、民粹主义、功利主义、实用主义、消费主义、主义、普世价值、拜物主义、极端主义、公正主义、大国心态、新左派、新儒教、伪科学、宗教等非马克思主义甚至反马克思主义的思潮,诋毁和攻击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质疑马克思主义的合法性、中国的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主义性质,抹黑党和国家领导人、英雄人物、杰出人物、先进人物,歪曲党史、国史,否定改革开放成果,对我国网络主流意识形态影响力的提升形成了严峻的挑战。2010-2014年,本课题组在全国范围内对“网民关注非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进行调研,结果显示新自由主义、创新马克思主义、民族主义、民主社会主义、普世价值等非马克思主义社会思潮深受网民关注,这引起我们高度警惕(见表1)。因此,面对网络各种错误思潮、错误思想、错误观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专家学者、广大网民要敢于发声、敢于交锋、敢于斗争和敢于亮剑,绝不给任何错误思潮、错误思想、错误观点提供任何传播渠道。要理直气壮地唱响网络主旋律,传播网络正能量,讲述中国好故事,营造网络好氛围,引导网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巩固马克思主义在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不断增强网络主流意识形态的影响力、感召力、凝聚力。

二加强网络文化产品内容建设,提升中国网络文化产品吸引力

网络文化产品吸引力是网络文化软实力最根本的内容。网络文化产品内容品质的优劣,直接决定着网络文化产品吸引力、传播力和影响力的大小。经过2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我国网络文化初步形成了以网络游戏、网络视听、网络音乐、网络文学、网络教育为主要内容产品的产业格局,网络文化产品无论是质量还是数量,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可喜的成绩。据《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2016》统计显示:截止到2015年12月,中国网络游戏用户规模达3.91亿,占整体网民的56.9%,市场销售收入1346亿元;中国网络视频用户规模达5.04亿,占整体网民的73.2%,市场规模247.9亿元;中国网络音乐用户规模达5.01亿,占整体网民的72.8%,市场规模约126.7亿元;中国网络文学用户规模达2.97亿,占整体网民的43.1%,市场规模达70亿元;中国网络教育用户规模达1.10亿,占整体网民的16.0%,市场规模达1191.7亿元。①但是,总体来说,我国网络文化产品原创力不足、品质不高、传播力不强,从而导致网络文化产品吸引力不强。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网络文化产品原创力严重不足。一些网络文化产品同质化、抄袭、仿制、山寨、侵权、盗版等现象时有发生。比如,网络游戏产品的内容与题材同质化、类型化现象严重。一款成功的游戏往往会跟随大量的模仿、抄袭、仿制、山寨、侵权、盗版行为;网络游戏行业反复加工同一IP,游戏题材大同小异、资源浪费严重;游戏厂商依赖市场既有IP,侵权、抄袭与盗用IP行为屡禁不止;部分游戏产权混乱。二是网络文化产品品质不高。一些网络文化产品以传播虚假信息、色情信息、不良有害信息、低俗媚俗庸俗信息来吸引网民;一些网络文化产品以虚假宣传、虚假炒作、虚假广告、暴力游戏、色情艳照、不雅视频、占卜算卦、诽谤中伤、恶搞忽悠、网络攻击、网络等方式欺骗吸引网民。而真正地集民族性、原创性、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批判性于一体的网络文化精品力作鲜少。这些品质低下的产品,严重影响了网民是非观念的判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三是网络文化产品传播力不强。就全球网络传播而言,新华网、人民网、光明网、中新网等部级主要对外传播平台以及百度、腾讯、阿里巴巴、搜狐、盛大等主要商业网站,其全球的传播力、影响力相对较弱。世界网络信息中90%属于英文语系,世界新闻资源约90%来自BBC、路透社、法新社、美联社。“西强东弱”的世界网络文化传播格局没有改变。因此,加强我国网络产品内容品质建设,提升网络文化产品内容品质,任重道远而刻不容缓。如何进一步加强网络文化产品内容建设?一是大力实施网络文化精品工程。着力实施中华优秀文化上网工程、青少年网络文化建设工程、网络精品阅读工程、网上实用信息建设工程、网络文化精品创作工程;创作一大批贴近生活、贴近网民、贴近实际、内涵丰富、格调高雅、内容健康、形式多样的网络内容产品,打造一批具有中国气派、中国风格的网络文化精品佳作,满足广大网民日益增长的网络文化需求。二是大力培育和扶持网络文化企业,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网络文化骨干企业,挖掘重点网络文化企业亮点,促进网络文化产业快速发展。三是打造有影响有特色的网络文化网站,巩固壮大网络文化思想阵地。四是要大力培育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的领军人才、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和高层次专业人才,为网络文化产品建设提供人才保障。五是加强网络内容产品知识产权保护,严惩侵权、盗版、仿制等违法犯罪行为,构建健康有序的网络文化创作传播体系。

三坚持正确的网络舆论导向,提升中国网络舆论引导力

互联网已成为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和社会舆论的放大器,成为重大网络公共突发事件舆情发声、爆料、发酵和放大的主渠道和主阵地。涉事主体由个人、政府、企事业单位向更广泛领域扩展,给网络舆论导向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课题组以“中国网络舆论状况”、“曾关注的网络热点事件”和“获取焦点热点敏感负面信息来源”为具体指标,调查了解网民对网络舆论的关注度。调查表明,网民对网络主流舆论和负面舆论关注度都较高。就“曾关注的网络热点事件”而言,凡是比较重大的、新近发生的、自己比较感兴趣的国内外重大舆论事件,关注度都较高。就“获取焦点热点敏感负面信息来源”而言,首选是社交网站,然后依次是娱乐网站、政府官方网站、商业网站、国外网站。因此,如何提高网民对官方网络信息平台的可信度,增强官方舆论引导力、话语权和主导权,是迫切需要破解的难题。如何提升网络舆论引导力?一是打造和创新各具特色的网络舆论引导新平台、新载体,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与发现机制、预判与分析机制、研判与决策机制、联动与引导机制等舆情引导机制。二是定期分析研判网络舆论中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提高网络舆论议程设置能力,把矛盾隐患发现在苗头、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三是深入探索研究网络舆论引导与应对的规律和策略,多用及时准确的信息、多用公正诚恳的态度、多用透明有效的举措化解矛盾;多用群众的鲜活语言、多用群众身边的生动事例、多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说理解疑,不断增强网上舆论引导工作的亲和力、感染力。四是积极开展网络舆论学习教育活动,提升网络舆论理论素养,增强网络舆论引导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网络文化安全建设,提升中国网络文化安全力

论网络安全的重要性范文第3篇

关键词 网络信息 安全管理 立法

中图分类号:G202 文献标识码:A

1信息安全及网络信息安全简析

在人类认知的有限范围内,信息被定义为人类社会以及自然界其他生命体中需要传递、交换、存储和提取的抽象内容。而随着信息化的步伐,信息的地位日益上升,信息安全的重要性也愈显重要,然而什么样的信息才认为是安全的呢?一般认为,同时具备完整性,机密性,有效性的信息是安全的。

在信息安全中,首要的便是网络信息安全――网络系统硬件、软件及其系统中数据的安全,网络信息的传输、存储、处理和使用都要求处于安全状态。可见,网络安全至少应包括静态安全和动态安全两种。其中静态安全是指信息在没有传输和处理的状态下信息内容的秘密性、完整性和真实性;动态安全是指信息在传输过程中不被篡改、窃取、遗失和破坏。

I Research市场咨询调查显示,我国普遍存在浏览器配置被修改、数据受损或丢失、系统使用受限、密码被盗、受到病毒非法远程控制等问题。调查表明,我国的网络信息安全问题形势比较严峻,信息安全问题的解决迫在眉睫。

由于中国网民数量在总人口的比重越来越重,网民的力量是很强大,会形成巨大的舆论压力。这股力量如果健康发展,不受到不良的网络信息影响就可以形成健康的社会意识。只有保证网络信息安全环境,才能使得国家的军事安全、政治信息不被曲解、盗取,才能稳定舆论减少网民恐慌。

故维护信息安全极为重要。

2现有且常用的的网络信息安全技术

针对信息安全问题,通过信息安全技术在网络信息系统中对存储和传输辐射信息的操作和进程进行控制和管理,即为安全控制。常见的有操作系统的安全控制,网络接口模块的安全控制,网络互连设备的安全控制。而安全服务是指在应用程序层对网络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保护和鉴别,防止各种安全威胁和攻击,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和完善现有操作系统和网络信息系统的安全漏洞。安全服务主要内容包括:安全机制、安全连接、安全协议、安全策略等。安全控制和安全服务都是通过信息安全技术来控制和解决网络信息安全问题的。常见的网络信息安全技术有:防火墙技术,网络信息数据的加密技术,数字签名。

3网络信息安全所存在的障碍及后果

(1)许多网民缺乏信息安全意识,在目前网络发达的环境中,对网络通信的对象无法作明确的认证,导致一些非法、欺骗的犯罪活动。更为严重的是,要是绑定识别码的密码被人截获、识破或篡改,那对个人或团体造成的影响将是致命的。

(2)信息安全与隐私及自由。电子邮件是比较广泛的通信方式,也是对家用计算机的最大威胁之一。

(3)信息安全与财产保护。网络黑客入侵的目标――计算机用户,窃取信用卡的号码、银行账号的信息、个人背景资料以及他们所能找到的其他信息。

(4)信息安全与教育。信息安全主要是指防止信息受到恶意攻击,弥补信息安全系统本身的安全缺陷和软件漏洞以消除计算机网络的结构隐患。而信息安全与教育往往做得很少。

因此,如果不能正确的对待和解决网络信息安全问题,势必对对人们的生活、工作和学习带来严重的后果,并且其后果和威胁都是极其严重和多方面的。

4网络信息安全问题的解决方法

除了密码技术的应用,防火墙技术以及分层局部内部管理等信息安全技术之外,更重要的是道德规范宣传教育,多途径培养专门网络信息安全人才,加紧网络信息安全立法工作,特别是网络信息安全立法更是解决网络信息安全问题的根本中得根本。下面将主要从网络安全立法的方面来讨论网络信息安全。

4.1关于网络信息安全立法存在的问题

4.1.1网络信息安全法律体系凌乱,完整性不足,兼容性差

我国规范网络的部门规章及地方性法规很多,反映出我国各方力图促使网络健康发展的决心和积极性,行为举措是可以给予肯定的。但正我国网络法律法规过于凌乱,数量多而明确性低。另一方面,由于立法主体众多,不同的条例、规范之间存在太大差异,缺乏关系与支持,甚至出现许多重复、空白和失误之处。

4.1.2法律法规缺乏持续性和一体性

法律的可持续性和一体性是一个完善法律体系的标志,所谓一体性,就是法律的完善连贯性。法律在执行过程中,要具有连贯性才能发挥最强的效应。由于互联网的迅猛发展,法律早已跟不上计算机技术的发展速度,这就导致法律的滞后性。法律的滞后性无疑给那些网络违法者制造一个逃脱惩罚的绝好机会。

4.1.3现实问题的覆盖范围狭窄,存在空白

网络立法存在失衡问题,偏重于网络管理及网络信息立法两大方面,不能覆盖由网络引起的各种法律问题,造成许多重要而实际的网络信息问题缺乏法律引导和规范的局面。操作繁琐,可实施性不强。

综上可知,网络法规的可实施性受到很大制约,网络法规本来的法律效力也影响了它的实际操作,而网络技术的复杂性和网络本身的虚拟性也增加了法律法实施的难度。另外,网络信息立法各部门的处罚不尽一致,导致实际操作困难。

4.2网络信息安全立法的必要性

伴随网络信息系统的发展,安全问题日益增多,人们逐渐认识到因特网需要引进法律规范。尤其是网络信息系统作为一种传播媒介,不仅不可能自动消除不良信息的危害性,而且因其使用便利、传播快捷的特点,反而可能在缺乏管理的状态下大大增强其危害性。网络信息安全极其复杂多样,治本之策便是进行法律规范,尤其需要像网络结构一样的一个安全法律法规体系来有效保障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

网络信息的安全,关系到国家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必须提高安全意识,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强化防范和管理,保证政府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强调网络信息安全的立法迫切性,不仅仅是因为信息网络安全在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方面的重要作用,更因为它是保障国家网络信息安全、济安全、政治安全的战略问题,它和国家紧紧相连。

其次,网络信息安全立法也是做好安全防范的要求之一。网上的数据安全问题、保密问题、病毒的传播等问题,是目前信息网络发展中存在的普遍问题。对有害于信息网络使用的行为要与之坚决斗争。为此,必须制定管理规则,规范人们的行为,查处有害行为,组织力量对付‘黑客’,维护正常的秩序。第三,安全意识薄弱现象的普遍存在,证明信息安全法律责任的迫切性。安全意识不强,安全技术落后,是造成安全隐患的主要问题。如果加强立法,明确法律责任,这些问题将会得到较大程度的改善。信息网络既是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的平台,也可能成为威胁国家安全、危害国计民生的通道。网络信息安全的法律则是对免疫系统的保护之一,其迫切性也是不言而喻的。

4.3网络信息安全立法工作的可行性分析

网络信息安全问题不仅是个别国家的国内安全问题,也不是单凭一个国家或一种技术就能解决得了的问题,而是必须通过开展长期、广泛和深入的国际合作,包括各国政府、各种地区组织等等的充分合作,才有可能解决。随着网络信息安全逐渐被认识,许多国家都争相开始进行立法工作,例如美国、俄罗斯、日本以及欧盟各国。随着网络信息安全法律的健全,确保了国家相关部门切实履行其职能,提高了行政效率,保护了网络信息人的私权如隐私权、名誉权、著作权等,同时推动了信息产业发展,比如推动和保护电子商务并且完善了诉讼程序和其他救济程序,保障被侵权人的自救和他救,加大处罚力度,强化侵权者的责任,形成法律威慑力。

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于1997年3月14日通过,同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修订的《刑法》增加了三个法律条款: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罪(285条),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或应用程序罪,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计算机程序罪(第286条)以及属于广义计算机犯罪范畴的利用计算机实施的犯罪(第287条)等。这对预防和打击计算机违法犯罪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由于这三个条款只作了较原则性的规定,且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因此对有关计算机犯罪的定罪量刑尺度把握较难,故网络安全立法必须有更进一步的行动,也将会建立更加完善的网络环境,创造更加和谐的绿色网络虚拟世界。

5总结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中国信息化有了显著的发展和进步,信息在现代化过程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十一五”期间,我国电子信息产业规模继续壮大,然而信息安全的问题也越来越迫在眉睫。本文详细分析了我国网络信息安全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并指出虽然现行网络信息安全措施早已出台,但是网络信息安全依然存在许多障碍。本文强调,网络信息安全的有效办法是道德规范教育与网路安全规范立法并行,并从各个方面论证了该方法的可行性以及有效性,对我国网络信息安全维护和控制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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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刘冰.社交网络中用户信息安全影响因素实证研究[J].情报科学,2016(5): 14.

论网络安全的重要性范文第4篇

关键词:网络安全 风险评估 方法

1网络安全风险概述

1.1网络安全风险

网络最大的特点便是自身的灵活性高、便利性强,其能够为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传输以及网络服务等功能,网络安全主要包括无线网络安全和有线网络安全。从无线网络安全方面来看,无线网络安全主要是保证使用者进行网络通话以及信息传递的安全性和保密性,其能否保证使用者的通话不被窃听以及文件传输的安全问题都是当前研究的重要课题,由于无线网络在数据存储和传输的过程之中有着相当严重的局限性,其在安全方面面临着较大的风险,如何对这些风险进行预防直接关乎着使用者的切身利益。想要对无线网络安全进行全面正确的评估,单纯的定量分析法已经不能够满足当前的需求,因此,本文更推荐将层次分析法和逼近思想法进行双重结合,进一步对一些不确定因素进行全面的评估,确保分析到每一个定量和变量,进一步计算出当前无线网络的安全风险值。而对于有线网络,影响其安全风险的因素相对较少,但是依然要对其进行全面分析,尽最大可能得到最准确的数值。

1.2网络安全的目标

网络安全系统最重要的核心目标便是安全。在网络漏洞日益增多的今天,如何对网络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的漏洞安全排查便显得尤为重要。在网络安全检测的各个方面均有着不同的要求,而借助这些各方面各个层次的安全目标最终汇集成为一个总的目标方案,而采取这种大目标和小目标的分层形式主要是为了确保网络安全评估的工作效率,尽最大可能减少每个环节所带来的网络安全风险,从而保证网络的合理安全运行。

1.3风险评估指标

在本论文的分析过程之中,主要对风险评估划分了三个系统化的指标,即网络层指标体系、网络传输风险指标体系以及物理安全风险指标体系,在各个指标体系之中,又分别包含了若干个指标要素,最终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风险评估指标体系,进而避免了资源的不必要浪费,最终达到网络安全的评估标准。

2网络安全风险评估的方法

如何对网络风险进行评估是当前备受关注的研究课题之一。笔者结合了近几年一些学者在学术期刊和论文上的意见进行了全面的分析,结合网络动态风险的特点以及难点问题,最终在确定风险指标系统的基础上总结出了以下几种方法,最终能够保证网络信息安全。

2.1网络风险分析

作为网络安全第一个环节也是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网络风险分析的成败直接决定了网络安全风险评估的成败。对于网络风险进行分析,不单单要涉及指标性因素,还有将许多不稳定的因素考虑在内,全面的彻底的分析网络安全问题发生的可能性。在进行分析的过程之中,要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进行入手分手,最大程度的保证将内外部因素全部考虑在内,对网络资产有一个大致的判断,并借此展开深层次的分析和研究。

2.2风险评估

在网络安全风险评估之中,可以说整个活动的核心便是风险评估了。网络风险的突发性以及并发性相对其他风险较高,这便进一步的体现了风险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在进行风险评估的过程之中,我们主要通过对风险诱导因素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在此分析的基础上再加以运用逼近思想法进行全面的验证,从而不断的促进风险评估工作的效率以及安全性。在进行风险评估的过程之中,要充分结合当前网络所处的环境进行分析,将工作思想放开,不能拘泥于理论知识,将实践和理论相结合,最终完成整个风险评估工作。

2.3安全风险决策与监测

在进行安全风险决策的过程之中,对信息安全依法进行管理和监测是保证网络风险安全的前提。安全决策主要是根据系统实时所面对的具体状况所进行的风险方案决策,其具有临时性和灵活性的特点。借助安全决策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确保当前的网络安全系统的稳定,从而最终保证风险评估得以平稳进行。而对于安全监测,网络风险评估的任何一个过程都离不开安全检测的运行。网络的不确定性直接决定了网络安全监测的必要性,在系统更新换代中,倘若由于一些新的风险要素导致整个网络的安全评估出现问题,那么之前的风险分析和决策对于后面的管理便已经毫无作用,这时候网络监测所起到的一个作用就是实时判断网络安全是否产生突发状况,倘若产生了突发状况,相关决策部门能够第一时间的进行策略调整。因此,网络监测在整个工作之中起到一个至关重要的作用。

3结语

网络安全风险评估是一个复杂且完整的系统工程,其本质性质决定了风险评估的难度。在进行网络安全风险评估的过程之中,要有层次的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确保风险分析和评估工作的有序进行,同时又要保证安全决策和安全检测的完整运行,与此同时,要保证所有的突发状况都能够及时的反映和对付,最终确保整个网络安全的平稳运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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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志伟.信息系统风险评估及风险管理对策研究[D].北京交通大学,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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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刘刚.网络安全风险评估、控制和预测技术研究[D].南京理工大学,2014.

论网络安全的重要性范文第5篇

关键词:网络安全;言论自由;现实边界

D921;F49

边界本是地理学名词,亦称疆界,是指划分不同政权管制的区域、领地等范围的地理分界线,进而可标示该区域的范围。边界一词也被广泛引用于生产、生活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的研究当中,表明彼此之间存在权属划定的界限。这里所指的边界就是指言论自由和言论失范之间区分的界限,言论自由只要在其边界范围内就可以充分正当地实现。反之,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和道德责难和非议。在网络空间中,网络是虚拟的,但网络言论是真实,发表言论的主体和受体都是真实的。所以,在发表网络言论时,必须以不得损害其他合法利益、权利与自由为界限。这就是说,言论自由是有边际的,言论自由是一个相对概念,没有绝对的言论自由。

一、网络自由必须以法律为底线

人们在现实世界获得的经验表明,合理的行为规范是自由实现的条件,个人自由的行使以不妨碍他人自由的实现为界限。因此在网络空间,自由与规范也是相辅相成的。由于网络空间中各种失范现象层出不穷,严重挑战现实的法律制度,也明显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所以规范网络空间秩序是防止网络自由异化,维护网络自由的唯一选择。事实上,自由从价值层面转化到现实层面,通常表现为系列现实的权利,包括法律明文规定的权利和法律没有禁止的行为,不论是前者法律肯定的积极权利还是后者法律留白的消极自由,都需要通过法律明文向社会公开。所以“法律不是压制自由的手段,正如重力定律不是阻止运动的手段一样,……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1.北京:人民出版社,1955:176)

在法制国家,言论自由是个人的基本权利,是民主和法制的基石。网络言论自由有利于民主的更好实现,有利于文化传播,也舒缓了人们身心的压力,而其更重要的意义还在于经由思想和思想表达的自由,存利于形成一种更加进步、更加开明的社会制度,在这种社会制度下,个体作为人的尊严会得到最完全的体现。网络自由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它将成为社会意识的一种表达。作为手段它促进人类利益,作为目的,它是人类奋斗的目标,这种思想自由与权利不仅会促进个人的自由发展,也为人类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为了统领互联网规范,约束虚拟社会行为,必须健全管理机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才能有效保障网络社会的自由、平等、安全。目前的互联网上却依然充斥着种种网络失范现象,其中谣言信息的传播是目前网络管理中的一个难题,因为人们缺乏诚信而又自律不强,网络就成了不良信息泛滥的理性场域。仅仅依靠道德自律远不能拥有和谐有序的网络环境,至少在目前很长的一个时期,要想杜绝谣言信息的传播,我们还必须同时依赖于相关的法律手段和技术手段。法律在网络社会依然是调节社会关系、约束人们行为的重要手段。对于缺少道德责任感和良知的人来讲,法律须以“硬”的惩戒手段来维护网络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杜绝谣言的传播。但是针对网络管理的各种法律还不系统,针对性不强且具有滞后性,所以,网络空间的相关立法就显得迫在眉睫了。技术控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谣言信息进行预防。互联网是高科技的产物,从理论上讲,我们可以采取一定的技术手段对网上的谣言信息进行预防,并对已经的谣言信息进行惩戒,比如安装“防火墙”防止非法者介入,对网络信息内容进行审察,对局域网加强控制访问等等。

我国是成文法国家,对于法律制度的基本要求是法典化和明确化,以便实现法律适用上的统一。因此需要在法律规范中给网络言论自由确定一个可量化的界限,确定这一界限应当以法益为基本视角,如果网络言论侵害了受法律保护的实体利益并达到一定程度,即可界定为网络犯罪或者网络侵权。

二、网络自由必须以安全为原则

网络时代的到来使以地域为存在前提的民族国家受到日益严重的冲击和削弱。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导致影响国家安全的因素不再局限于有形,如计算机病毒通过网络传播可能造成难以挽回的安全损失,维基解密、棱镜门监听事件以及黑客对国家秘密信息中心的攻击,都严重影响国家安全和秩序。在国际社会仍以各个国家为主要主体的现实格局下,网络一旦成为国家的信息基础设施和载体,那么网络安全自然就属于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网络依赖程度越高,网络安全的形势就越严峻,政府有义务履行网络监管的职责,以维护国家和社会的稳定与安全。

首先是国家利益边界。不管任何时期,国家的安全利益都是非常重要的。网络言论中触及到危害国家、煽动分裂国家、泄露国家秘密、激化民族矛盾等形式的言论,就超出了言论自由的范畴。其次是社会公共利益。利用网络进行线上线下联络恐怖主义活动、恶意诋毁特定群体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造谣生事煽动社会恐慌等形式的网络暴力言论,实在地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影响了社会安定和谐,侵害这些利益的网络言论显然也不属于言论自由的范畴。再次是受法律保护的私人利益。这类网络暴力言论主要表现对特定主体的侮辱、诽谤、人身攻击、人肉搜索以及曝光个人信息和隐私等,侵犯的主要是受害者的名誉权、隐私权和肖像权。是否强调受法律保护的私人利益,学术上存在争议,但笔者认为法律保护的核心是合法权益,对于不属于法律所保护的利益,原则上无论其真实与否,都不能{入对网络言论规制的范畴。

互联网是一个政治空间,网上充斥着形式多样的政治斗争。互联网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冲击着现实世界中的民族国家观,因为互联网在本质属性上具有全球性而不是国家性,这使得以地域作为存在前提的民族国家受到严重的消弱与冲击。在现实世界存在着政治斗争的大背景下,网络空间不仅依然会受到现实世界的影响,在某种程度上还可能会加剧。所以,各个国家已将网络信息安全当作国家整体安全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互联网所特有的苑判浴⒀妒毙蕴氐悖其中的一般性局部事件都会在瞬间演变成全局性的重大事件从而危及国家的安全。网络自由离不开现实世界中的政治、经济控制,网络社会中所谓的“虚拟”也是现实人的虚拟,其内容也离不开现实社会的内容。因此,必须将网络自由和政府监管结合起来,使政府承担起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网络自由涉及国家安全,这是我们规定网络自由及其限度的正当性与合理性时应予重视的。

三、网络自由必须以文明为旨归

首先,培养网民的道德自律意识,提高网络主体的道德修养。英国著名历史学家汤因比在《选择生命》一书中曾指出:“要对付力量所带来的邪恶结果,需要的不是智力行为,而是伦理行为……”(王正平,周中之.《现代伦理学》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第405页)互联网上的许多典型事例一再告诫人们:科学技术越是发展,越是要求人的道德自律。提高网民的道德自律性,需要培养“慎独”意识。所谓“慎独,是指人们在独自活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凭着高度自觉,按照一定的道德规范行动,而不做任何有违道德信念、做人原则之事。可见,这是一种很高的境界,是提高自我道德修养,实现道德自律的重要方法。尤其在当今虚拟网络环境下,主体的匿名化、数字化,人际关系的间接性,使得直接的道德舆论约束难以进行,道德舆论的承受对象也变得很模糊,而且,在当今市场经济浪潮的冲击下,很容易受利益诱惑迷失方向,更需要网络主体警惕、谨慎,有意识地磨练自己的意志,培养以“慎独”为特征的道德自律。在康德看来,作为理性存在者的人,有意志自由,能够为自己立法并能执法,因此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理性给自己立法,就是人的自由。(宋希仁.《西方伦理学思想史》湖南教育出版社,2006.第507页)“慎独”原则正是需要自由的网络主体自己给自己立法,运用理性去控制自我。只有这样,人们才能从异化状态中解脱出来。

其次,加强对网络主体伦理知识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网络社会的舆论力量。强化网络道德规约,普及网络伦理知识,需要相关政府机构和单位采取具体措施,进行大规模的宣传和教育,尤其是对青少年的宣传和教育。网络主体只有在掌握网络空间应遵循的基本道德时,才能以此来规范自己的网络行为,才能在是非、善恶、美丑之间进行权衡和取舍,使自己的道德境界不断升华。同时,这种网络道德一旦形成良好的氛围,就会在网络社会发挥正确的舆论导向,褒扬好的行为,谴责不道德的行为,用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引导网民的自由行为,使网络社会健康发展。

再次,需要大力培育广大网民的网络素养和“免疫力”,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占领国内网络意识形态阵地,并改进和创新宣传的方式方法,使广大网民受到耳濡目染、潜移默化的教育和引导,从而在思想深处认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党的领导,自觉抵制错误思想、不良言论的侵害,并与之开展斗争,成为捍卫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安全的一支常备力量。

有一点需要我们警醒,虽然从技术角度考量我们可以采取一套安全有效的机制来杜绝谣言信息的传播,但互联网绝不仅仅是技术问题,电脑不具备人性,从根本的途径上看,道德是技术控制和法律控制的基础,三位一体才能较好地进行网络管理,杜绝谣言信息的传播,营造和谐、有序的网络管理。

总之,网络赋予人们更多选择的权利,也意味着需要承担更多的责任和义务。人们在享受网络带来自由的同时,也要对自身的网络行为有所约束。只有不断增强自律意识和底线意识,自觉遵守网络社会道德规约,恪守网络自由的边界,网络社会才能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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