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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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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

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范文第1篇

关键词:农村“三资”管理 现状 对策

中图分类号:F3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6)08-0105-01

一、我县农村“三资”管理的现状

1.全面推行村会计委托。全县15个乡(镇),111个村,全部实行“村会计委托”,形成融会计服务与监督管理为一体的一种新型农村“三资”管理模式。

2.开展农村审计。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局等部门把农村审计作为强化农村“三资”管理,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突出抓好村级换届审计和年度重点审计,在农村“三资”监管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方面取得较好的效果。

3.推行农村“三资”管理计算机网络监管。全县111个村全部实行农村集体财务计算机网络监管,实现了市、县、乡三级联网。

4.建立健全农村“三资”管理机构。县、乡(镇)成立了农村“三资”监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各乡(镇)建立了“农村会计服务中心”、“乡(镇)村公有资产资源监管中心”和“乡(镇)村招投标委托中心”,有效加强了农村“三资”监管的指导。

5.制定了农村“三资”监管相关制度。县纪委等相关部门、联合制定并印发了《清流县加强农村“三资”监督管理实施方案 》,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管理分别制定了《实施办法》,对农村”三资”监管提出了规范性指导意见和要求,以制度保证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规范化运作、长效化推进。

二、我县农村“三资”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村“三资”监管制度落实不到位

1.1资金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一是坐收坐支现金。村主干插手现金收支,且不按规定时间报账现象依然存在。二是白条抵库。个别村主干以白条向村集体借支现金多年未还,三是资金结算手续不全。上级政府及部门对村级的补助资金(包括烤烟回成款),被乡(镇)政府或乡(镇)财政所代扣相关费用后将余款拨至村委会,代扣票据没有给村集体入帐,造成群众质疑。四是村集体管理费用限额制度不够落实。个别村超标准发放年度误工补贴。五是专项资金挪作它用。个别村将“一事一议”奖补资金用于村委会运转经费。

1.2资产资源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一是资产资源未按规定随意处置。二是历任村主干在任期间的集体固定资产出租、林地转让、“四荒地”发包等经济合同没有移交,造成此类发包收入无法进行核算,留下了集体资金可能流失的隐患。三是个别村没有建立健全资产资源管理台账,大部分村即使有建立台账,未对资产资源的变动进行登记调整,造成资产资源账实不符。

1.3民主监督乏力。村务监督小组怕得罪村干部未按规定理财,审核票据时没有坚持原则。有的村务监督小组因无工资待遇,积极性不高,个别村甚至没有审核村集体开支票据,村务监督小组形同虚设。

1.4混编混岗,农村 “三资”管理人员素质与工作需求不相适应。乡(镇)机构、体制改革后,乡(镇)撤消经管站,多数乡(镇)专职经管员挪作他用,取而代之的是从乡(镇)干部中调配兼职,他们不但兼任了乡(镇)经管员,同时还兼任农村会计,并且人员更换频繁,从业务角度看:这些兼职人员缺少专业知识,造成管理人员素质与工作需求不相适应;从审计角度来看:这些兼职人即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严重影响了农村 “三资”管理的质量,导致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不到位,违规违纪行为时有发生。

三、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政令畅通。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三资”监管工作,农业、财政、民政等相关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按照农村“三资”监管的具体分工,做好组织、协调、监督及日常工作的监管,确保政令畅通,形成齐抓共管、监督有效的管理和运行机制。

2.转变管理方式,顺应农村经济发展新常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农村集体经济也在不断发展壮大,参与市场经济活动也越来越多,特别是近年来农村集体资金往来多元化、资产利用多样化、资源开发产业化形势逐渐显现,对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农村“三资”管理的基层干部、农村财会人员必须自觉适应新常态,在实际工作中,要以农村“三资”管理为重点,突出抓好民主理财、民主监督和农村审计,形成农村“三资”规范化管理、会计事务电算化核算、经济审计常态化监督“三位一体”的农村“三资”管理运行机制。

3.狠抓制度落实,深入开展农村“三资”管理规范化建设。首先,要重点规范村级年度财务预决算制度、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管理制度、村集体内外部经济往来结算制度、村级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现金管理制度、村集体资产、资源监管和处置制度、村集体经济合同以及会计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等等,通过制度建设规范干部行为。其次,县相关部门要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督查,重点督查农村“三资”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和制度的执行情况,防微杜渐,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实现农村“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4.强化检查监督,严格执行全农村“三资”管理责任追究制度。一是强化民主监督。村务监督小组成员必须是群众推选文化基础较好而又敢于说真话的人担任,同时,要解决好村务监督小组成员的误工补贴问题,使他们能够积极履行监督职能,从而使村务监督活动达到预期效果。二是强化审计。首先,乡(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要开展账前审计,认真核实每笔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对于不符合农村“三资”管理制度的收支票据坚决退回整改;其次,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农村“三资”管理的审计力度,完善措施手段,除对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外,还必须对村集体经济合同、债权债务、工程发包、土地补偿费、财政惠农资金等进行专项审计,公布审计结果,落实处理意见。三是强化监督检查。要严格执行《清流县农村 “三资”管理责任追究办法》,加大监督检查和查处的力度,对不认真落实农村 “三资”管理有关制度的,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肃纪律,违规必究、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

5.抓好队伍建设,提高管理人员素质。机构设置、队伍建设是做好农村 “三资”管理工作的基础。首先,要尽快解决混编混岗问题,真正实现监督与管理分离,建议按照原有县、乡(镇)两级经管站的机构人员编制配齐专职人员,保证其数量和素质。其次,要加强对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干部、农村会计、村级报账员和村务监督小组成员的教育培训,每年安排一段时间,分专题进行培训,努力提高他们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参考文献

[1]党顺华. 农村“三资”管理现状及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2015(19)

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范文第2篇

一、实施农村财务委托制取得的成效

1.推动了制度建设和落实,提高了农村财务管理水平。开发区农村财务委托服务中心成立后,先后制定了岗位责任制度、财务收支管理制度、“三资”管理制度、资产台账制度、资产评估制度、资产清查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同时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并不断修改和完善。改变了过去的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监管,避免了不合理开支和资产资源流失,有效地提高了农村“三资”的安全性和管理水平。

2.规范了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了会计核算的准确性。由于原来村级财会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导致账务处理错误、上报单据不规范的现象时有发生。实施农村财务委托制度后,服务中心按照《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要求,统一设置账簿、科目,统一村级财务收支票据,统一实行会计电算化,统一记账、结账。财务处理更加规范,从而使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得到了有效提高。

3.财务公开更加及时、真实,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实行农村财务委托后,村级财务公开方案统一由服务中心根据各村财务收支情况、资产资源情况进行编制,克服了过去财务公开上避重就轻现象,财务管理更加规范,财务公开更加及时,财务信息更加真实。

4.强化了村级财务档案管理。委托服务中心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建立了村级财务档案室,对村级财务资料统一装订、立卷归档,集中保管,确保了村级财务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二、实施农村财务委托制中存在的问题

1.思想认识上不到位。农村财务委托服务协议是本着民主自愿的原则签订的,但该项工作是由开发区管委会推动执行的,部分村干部对此缺乏正确认识。集体经济薄弱的村认为一年中没有几笔账,用不着实行委托;经济基础比较好的村认为自己能管好本村财务,没有必要实行委托,担心把村里的财权交给管委会,露出了家底,被上级截留、挤占、挪用;还有的村认为程序繁琐,不如自己花钱、自己记账方便,从而在内心抵制委托。

2.相关配套制度上的不足。农村财务委托制度的完善是保证委托服务有效实施的关键。委托服务中心虽然制定了一些基本的财务制度、操作流程等,但在审计监督、处罚制度等相关配套制度上还不够完善。已经出台的财务管理、资产资源管理、非生产性开支等制度还需要细化。

3.审核监督不力。农村财务委托服务的审核监督主要是村民民主监督、服务中心机构内部监督两种形式。目前,有很大一部分村的民主理财监督小组形同虚设,没有履行职责,民主理财监督小组的印章由村报账员管理,支出费用由村支部书记或村主任签字后,再由报账员自报自盖。有的村甚至书记或主任直接担任了报账员的职责,自己签字,自己报销,这些制约了村民主理财监督小组作用的发挥。

4.队伍不强。村会计一般都由村干部担任或由村书记、主任指派,没有经过专业的学习和培训。有些村两委换届,村会计也换届,出现了“一朝天子,一朝臣”现象,会计管理工作也比较混乱,没有统一的制度规范来约束这些现象的发生。农村财务委托服务中心也存在着人员少,力量单薄,与其承载的工作任务不相匹配的状况。

三、推进农村财务委托制的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统一思想认识。作为推行农村财务委托制的基层政府,要帮助村干部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新农村及加强农村廉政建设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推行农村财务委托服务的重要性。充分运用广播、电视、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宣传推行农村财务委托的意义,做到家喻户晓,为进一步做好农村财务委托服务工作奠定群众基础。

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范文第3篇

[关键词] 乌东德镇 三资管理 存在问题 解决对策

[中图分类号] F30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6)11-0032-01

全镇辖区有8个村委会,101个小组的资金以全部使用单独账户设置电算化管理,8个村委会的资产以用台账的形式管理。农村集体“三资”即资金、资产、资源,是广大农民群众长期辛勤劳动积累的成果,是发展农村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基础,是关乎农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利益的问题。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监督,是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性工作,是稳定和完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客观需要,是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的根本途径。但是现阶段,乡镇三资管理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采取措施将其解决。

1 乌东德镇三资管理存在问题分析

1.1 管理制度执行力度不足,领导重视性差

现阶段,乌东德镇三资管理制度建设虽然比较完善,但针对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还不够细化,只是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和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工作内容不具体,不详细,在实施过程中操作性不规范、不合理,导致了村镇三资管理制度执行力度不足,使集体利益和村民利益受到严重危害。在个别村、组中有长时间不报帐,特别是小组上更是这样。很多村级、小组的思想意识还停留在以前老观念,认为乡镇代管他们钱是不对的,导致了管理制度不能很好的执行。此外,乡镇领导在三资这项工作方面认识不全面,重视程度不足,使得原本作为乡镇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能得不到全面的实施和发挥,乡镇的其他繁杂工作,也对乡镇三资管理产生了不小的制约。

1.2 工作开展不到位

由于思想上认知存在偏差,有不少村干部认为只要将乡镇的集体资金管理好就行了,从而忽视了对资源的管理,还有不少干部认为资源管理难度大,复杂性高,不愿意下大力气去管理,索性不管,甚至一些新上任的村干部对对村集体以前的资金、资产和资源一概不管不问,造成了村集体三资问题被隐蔽起来,给埋下了隐患。

1.3 集体资产、资源对外出售、租赁和发包十分不规范

首先,一些村干部在土地、水资源、林地、房屋设备等集体资产资源对外出售或、租赁或者发包过程中存在很大的随意性,不按照规章制度开展工作,民主监督乏力,民主公开力度不足,村干部一人独大现象十分明显;其次,在签订相关资产和资源出租、承包合同时,存在合同要素不健全,条款不清晰,权利义务不明确和其他法定程序不规范的现象;最后,一些村干部为了一己私利,将村集体的资产和资源低价出租给个人,出租期限被无限延长,并从中收取好处,严重损害了集体和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2 乌东德镇三资管理对策分析

2.1 加强思想教育,确保管理制度能够切实执行

一方面通过召开村级两委班子大会,明确村级负责人的责任,树立做好“三资”管理工作的责任意识。另一方面,采取宣传标语、短信等形式宣传“三资”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广大群众对“三资”管理工作的认识,确保各项管理制度能够得到全面的执行和实施。此外,还要做好管理指导,确保“三资”管理工作落实到位。为加强村级会计人员管理,组织全镇村级会计人员参加“三资”管理工作的培训,镇三资全体人员实行包村负责制,对村级会计人员进行指导。下村走访核实资产、资源实际存在状况,监督资产、资源的使用与管理。成立以乡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在具体工作上亲自抓、亲自问。乡镇还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部署全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在全镇上下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相关部门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2 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民主监督

首先,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一方面加强组织协调。各级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切实加强对工作的检查指导。另一方面加强培育典型。镇、村、组、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实施分类指导,总结推广典型。三是加强案件查处。坚决防止和纠正贪污、挪用、侵占集体资金,擅自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其次,加强民主监督,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有效有序开展。“三资”的使用、维护、收益分配等需纳入民主监督范围、进行公开并接受常规审计和重点审计。

2.3 强化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

建立日常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制度,镇纪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全程参与监督,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深入各村各组进行督查和重点抽查,农村集体资金、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日益规范,逐步形成责权明晰、衔接配套、运转有效的村级民主监督机制。不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做到重视举报抓小案,坚决查办大要案,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确保农村三资廉洁、高效运行。并认真开展“三资”清查工作,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各种资产资源进行全面盘点、核实,登记造册,摸清资产资源状况,全面实现村级会计委托达到高效有序进行。为2020年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建立和谐社会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乔兰芳,娜迪亚・巴图尔.关于古牧地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调研报告[J].新疆农业科技. 2012(03)

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范文第4篇

关键词:农村“三资”管理 存在问题 对策建议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集体的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规模不断增加,农村集体资金管理不到位、资产资源底数不清、经营处置不当等问题日渐凸显,整治农村“三资”管理乱象,规范农村“三资”管理秩序意义重大、刻不容缓。

一、当前农村“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财务管理不到位

村级财务制度形同虚设,权责不明,内控制度缺失,往往存在资金保管、实物采购、记账、复核、档案保管等业务集中由一人经办的现象。甚至出现村支部书记插手资金收付业务,随意举债,高息借款、人情担保等现象。部分村违规设立账外账,漏收漏支,搞体外循环,采取收入不入账或拖延报账、跨年度报账、以支抵收等形式,规避财务监管。

(二)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相对弱化,家底不清、产权不明

大部分村普遍存在重村集体资金管理轻资产、资源管理问题,村资产、资源台账登记不完整、不连续,对“四荒”土地资源、捐赠资产、在建工程等集体资产资源登记不全、不细或没有登记,一些历史原因导致部分村集体资产保留在村生产组的,村生产组对集体资产只有粗略的估算,没有明细、清晰的资产台账,因年代久远、渊源复杂、经办人更迭等各种原因造成部分资产权属不清、争议较大,甚至长期闲置。有的村集体投资建设的一些公益用房、集体企业等,倒闭后放任自流,没有进行有效登记管理,更没有办理产权证明,导致村集体资产资源家底不清、产权不明。

(三)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不当

主要表现为:违背民主决策程序,承发包不公开、不透明。诸如集体资产的出租出售、集体土地的承包出租、“四荒”资源的发包等村集体重大事项往往都由支部书记拍板决定,即使是召开村级“两委会”或“两委”扩大会研究相关事宜,也不过是走走过场,难以做到真正的民主协商。由于村集体资金紧张付不出高额的评估费用,在资源处置过程中,盲目议价,往往出现合同规定的承包费金额明显低于该集体资源的市场价值的情况,导致村集体利益受损。相关合同签订简单、草率,发包期限过长,甚至没有书面合同,集体资产变相流失现象严重。

(四)相关主管部门重“代”轻“管,缺乏独立性、客观性,导致监管只停留在表面,流于形式,缺乏实效

近年来,全国各地普遍推行村财镇(乡)管的村级财务委托代管模式,即在保证村集体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监督权不变的情况下,由村集体委托乡镇专门机构进行财务会计核算的一种村级财务管理模式。这种模式的实行对村级财务管理的规范和监督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因为相关主管部门既负责村集体业务的代办又负责村集体业务的审计监督,在村财镇管模式运行过程中,逐渐暴露出其重“代”轻“管”的弊端,有的主管部门忙于应付周而复始的记账业务,对所辖村集体只求过得去,不求管的好,不认真审核原始单据,草草盖章了事;有的即使发现了问题,也抹不开情面,不敢说,不敢管,生怕得罪人,村级财务的代管机构陷入了即是“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尴尬境地。

(五)现有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对村级内部控制制度重视不够,导致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存在安全隐患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村级事务管理的不断推进,逐步建立了一些和农村“三资”管理有关的制度,但与农村“三资”复杂的背景和繁琐的内容相比,现行制度还存在盲点,需要进一步加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尤其是村集体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忽视,习惯与将某项业务全权交由一个村委成员办理,在一定程度上为村集体资产的安全管理埋下了隐患。

二、加强农村“三资”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创新农村集体资金代管模式,进一步消除村集体资金代管的盲区、盲点

推行以村级集体资金收入申报、提款申请、大项支出审批、月审计、月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两申两审一公开”财务代管制度,即收入申报:村级收入的所有款项,由各村财务人员在三日内报镇农村财务委托中心,并缴存至中心为各村设立的代管账户中,若有漏报或有意不报,收入不入帐,设置账外账,私设小金库,一经查出,严肃处理;提款申请:村集体使用资金时,由村财务人员填写提取代管款项申请书,分别由镇主要领导、村负责人、村会计、中心经办人签字同意后才能提取;大项支出审批:10000元以上的大项支出必须书面报告申请理由、用途等相关事项,由镇主要领导、村负责人、村会计逐级审批后才能支出;月审计:每月报账日,村财务人员收集、整理上月发生的经济业务原始凭证,经民主理财、村负责人签字审计后,报送镇相关主管部门审计合格后进行账务处理;月公开:每月的15号为公开日,定期公开村集体上个月的财务收支情况。在此基础上,严格票据使用管理,规范村集体债权、债务,杜绝高息借款、随意担保现象,推行不相容职务分离制度,有效规范村集体资金管理。

(二)建立健全资产台账及资产清查制度

对集体资产进行清查登记,逐一建立集体资产、资源登记台账,摸清家底,落实责任,并定期根据台账盘点、清查。对清查过程中盘亏的资产,要查明原因,对确实无法追回或毁损灭失的资产要形成书面报告,逐级审批后做相应处理。对清查过程中盘盈的资产,也要查明原因,并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评估入账。出台统一的农村集体资产评估标准,杜绝村集体资产被盲目估值的问题。

(三)健全资源台账、招投标、农村经济合同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规范村级资源管理

对耕地、矿山、林地、果园、荒山、滩涂等集体资源逐一分类登记造册,详细登记每一项集体资源的数量、面积、四至、当前管理使用情况,全面摸清集体资源存量。村级荒山、荒滩等集体资源的发包要严格履行招投标程序,相关合同的签订须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后方可正式执行。

(四)加强对村集体“三资”处置行为的监管

推行村级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规定重大村情、重大村务等事项要严格履行报备程序。凡涉及集体重大的经济事项、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资源开发利用和收益分配等,要履行民主程序,实行民主决策,消除村支部书记对村集体资产处置的主观影响和个人随意性。

(五)引入独立、客观的第三方审计机制,破解经管部门“自管自审”弊端

剥离经管部门的审计职能,设置独立于经管部门的内部审计机构,负责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使用管理的日常监督工作,建立村级财务年度审计制度,每年年初,由独立、客观、专业的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对村集体列报的财务信息及资产、资源的登记信息进行审计,以促进村集体财务信息及资产、资源登记的真实性、公允性。

(六)牢牢抓住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这一根本,确保农村集体“三资”安全高效运转

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不断健全和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经济合同管理、资产资源处置流程、定期审计、责任追究等一系列制度规章,形成一套既符合实际又具操作性的农村“三资”管理制度体系。同时,狠抓制度落实,对敢于顶风而上的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办,切实做到惩防并举。

三、结束语

农村“三资”管理是群众关心的热点,也是农村经济工作的重点、难点,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事关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当前,我们必须正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体系,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健康规范有序运行。

参考文献:

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范文第5篇

以党的十七届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落脚点,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结合点,突出抓好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农村财务审计,农经统计等工作,不断加强农经队伍建设,强化行政执法和监督管理职能,转变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机制,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努力实现富民强县作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确保农村基本经营制度长期稳定。

1、继续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各乡镇经管站要在做好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查漏补缺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土地承包发证扫尾工作,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并将所有资料录入计算机实行信息化管理。同时要做到“三个一”:即“一组一卷”,“一村一柜”,“一乡一室”。

2、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制度。各乡镇要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加快土地流转,促进农业规模经营的暂行办法》(发[]12号)和《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试行办法》(政办发[]17号)文件精神,研究制订切合实际的农村土地流转实施方案和各项制度,强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逐步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市场,在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上探索多种形式的土地流转办法,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要建立全县农村土地流转信息网络平台,把我县农村土地流转信息推向市场,推向全国,加快我县农村土地流转步伐。

3、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法》已于年月日起正式实施,各乡镇应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组织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的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县、乡两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机构,并加强业务培训,切实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调解仲裁工作,确保农民承包土地经营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确保国家各项惠农政策落实到位。

1、进一步深化对减负工作的认识。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精神,进一步深化对减负工作的认识,改变农民负担监管的方式方法,将农民负担监管的重点由过去单纯向农民收费的监管转移到公共财政履行职能的监督上来;由过去治重治乱转移到防反弹和落实支农惠农政策上来。强化对涉农收费的监管和专项治理,加大对涉农案(事)件的查处力度,从源头上治理和遏止向农民乱收费和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

2、认真抓好国家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按照办()65号文件要求,认真抓好对农民的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油菜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移民后扶补贴、能繁母猪补贴、退耕还林补贴、征地补偿和村级财政转移支付等各项补助补贴资金发放的监督检查力度和专项审计力度,严禁截留、克扣、挪用、拖欠等违纪违规行为,确保农民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同时,乡(镇)经管站要突出抓好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即村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并接受县负监办、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的监督检查,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

3、加大对涉农收费和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专项治理和管理力度。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农村合作医疗、户籍办证、计划生育、结婚登记等涉农收费部门的监管和专项治理,坚决遏制“三乱”行为;继续开展新农村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按规定程序对一事一议项目申报进行审核把关和检查验收,坚决杜绝不民主议事,议事不办事或超范围超标准筹资筹劳等行为。加强对“一事一议”项目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不被截留、平调或挪用,确保“一事一议”奖补资金专款专用。

4、加大对农民来信来访案件的查处力度。要按照接待制度,实行首问责任制,对农民群众来信来访要认真接待,及时处理,并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着落,对加重农民负担的人和事要进行严肃查处,严防涉农涉负恶性事件和的发生。

5、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管长效机制。继续实行农民负担公示制、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农民负担监测制、农民负担专项审计制、涉农文件会签制、村级报刊限额制、接待制、涉农涉负案件责任追究制和重大涉农涉负案件“一票否决”等制度。并将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纳入乡镇和涉农部门重点工作目标管理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农民负担监管长效机制。

(三)加强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1、规范村帐乡代管工作。根据农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委托的意见》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具体情况,在全面实行村帐乡代管的基础上,全县建立健全统一的村帐乡代管各项规章制度,各乡镇(办事处)农村财务核算中心必须明确记帐员,复核员各自的工作职责,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办事,按时结帐,记帐,报表。同时,全县要统一会计帐簿,记帐凭证,现金收付凭证及收款收据的使用和管理,年内要开展一次全县性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专用收款收据大检查,以促进村帐乡代管进一步规范化。要加强业务培训,上半年县局要举办一期全县各乡镇(办事处)农村财务核算中心记帐员财务电算化培训班,全县村帐乡管都要实行电脑记帐和核算,并建立全县村级财务电算化网络管理,切实提高全县村帐乡管管理水平。

2、认真抓好村级财务清理审计工作。坚持村级财务常年审计制度不动摇,各乡镇经管站要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农业部令第6号)的要求,采取多种方式对年的村级财务进行全面清理审计,结合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内容主要包括村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财务收支,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集体的债权债务以及群众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在清理审计的基础上,及时抓好经济兑现,处理好各种遗留问题,并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结论,搞好村级财务公开,做到全县村级财务清理审计和财务公开面达到100%。

3、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各乡镇经管站要按照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农经发[]4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一是要健全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财务收入管理制度、财务开支审批制度、财务预决算制度、资金管理岗位责任制度、财务公开制度等。二是要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资产清查制度,资产台帐制度,资产评估制度,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制度,资产经营制度等。三是要健全农村集体资源管理制度:资源登记簿制度,公开协商和招标制度,资源承包、租赁合同管理制度等。

(四)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建设,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实现规范化管理。

1、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加深农民群众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认识,增强他们参与合作的意识和理念,积极营造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和宽松环境。

2、加大扶持发展力度,多形式,多主体地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湖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的同时,各乡镇(办事处)党委、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整合资源、充分发挥相关部门人才、设施和名优产业的优势,努力培育发展各种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各乡镇(办事处)经管站要担负起牵头组织,正确引导,指导服务的职责。全县年要确保发展30个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协会)。力争申报国家和省级立项2个以上,县重点扶持4个。

3、加强对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指导和管理。今年,县局要举办一期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法人代表和财务管理人员培训班,帮助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健全内部运行机制和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运作行为,全面提升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生产经营能力,自我管理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县局要继续搞好省级示范社建设,每个乡镇也要树立一个典型示范社,不断加大扶植力度,以点带面,推进农业产业化和“一村一品”建设,努力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向规范化、规模化道路迈进,使其真正成为带动农民致富的桥梁和纽带,为新农村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五)加强农经队伍建设,确保完成全年目标管理任务。

1、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农经干部队伍素质。今年县局要分期分批举办乡镇(办事处)经管站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班,使全体农经干部职工更加熟悉党的方针政策,熟练掌握农村会计核算,财务审计、电算化、信息化和专业合作组织管理等业务技能,同时,要加强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和党性、党风廉洁从政教育,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全面提高农经干部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综合管理水平。

2、加强调查研究,不断创新农经管理模式。农经工作肩负着党的农村政策贯彻落实的重任,农经工作人员要针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广泛开展调查研究,特别要对新形势下农民增收长效机制的建立、村级不良债务有效化解、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建设、农业产业化,农村土地流转等方面开展调查研究,形成具有指导性、前瞻性的材料,从而为县、乡两级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可靠性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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