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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a审计知识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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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a审计知识汇总范文第1篇

2006年度CPA考试报名工作刚刚落下帷幕,考生们就开始了紧张的温书复习。面对越来越厚的CPA教材,许多考生不知如何应付,到底哪里才是重点值得花大量时间和精力复习,成了他们关注的中心问题。希望本文能对2006年考生有所启发和帮助。

一、确定章节重要性

正如证券的历史价格信息是证券价格预测的主要依据一样,历年CPA考试试题也是考生们把握复习重点的主要参考资料。考生可以从网上下载几份近年考试的试卷,然后对它们进行简单地统计分析,就可以把握住考试重点,确定CPA考试对各章节的考核程度,使复习有的放矢。笔者建议根据近三年各章节的分值平均情况来确定每个章节的重要性程度,进而根据重要性安排各章节复习时间。

例如,笔者在辅导2005年“经济法”考试时,就从网上下载了2002―2004年的经济法考题,分析结果如表1。

图1中两条折线分别是根据经济法考试各章节三年平均分值画出的折线(估计的各章节重要性)和2005年经济法考试各章节实际分值(实际的各章节重要性)画出的折线。从图中可以看出,两条线的波动情况基本一致,在某些章节上甚至重合。因此,用平均法进行各章节的重要性估计是行之有效的,可以摸准CPA考试重点出现的规律,为当年的考试复习提供指引。

二、关注教材变化内容

每年CPA教材增加及变动的知识点虽然没有历史信息可以参考,但往往都是考试的重点。例如,2004年《财务成本管理》教材新增了一章“企业价值评估”,在当年的CPA财管考试中就多次涉及此章节知识点,所考分值高达22.5分,而在2005年的考试中这章分值就大幅下降到10分。再如,2003年《经济法》教材新增“知识产权法”一章,这章所考知识点占当年所考分值10%,而次年就迅速下降到5%。由此可见,每年教材变化的内容一般都是当年的考试热点。

2006年五本注会教材中,《经济法》是变动最为显著的,特别是第四章“公司法”和第七章“证券法”。这两部法律都是2005年10月份通过,2006年1月1日开始实行,且新法律不是在旧法律上的修修补补,而是翻天覆地的变化。例如,原“公司法”共有230条规定,其中只有20多条没有调整,其他都有重大变化。因此为了适应新的法律法规,《经济法》教材也随之调整,具体表现为:第三章根据新“公司法”进行重大调整,删掉了“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独立董事制度”全部内容;第七章根据新“证券法”重大调整,删掉了中国证监会关于“股份的发行条件”、“保荐人制度”、“询价制度”、“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上市公司收购”、“信息披露”等全部内容。其中,“公司法”的调整主要为:1.关于公司章程的规定;2.关于公司转投资的限制;3.关于控股股东的义务和责任;4.关于公司的担保;5.公司资本最低限额的规定以及注册资本的缴纳;6.股东的会议制度,比如,临时会议召开的条件,特别决议表决的事项,决议有瑕疵如何处理;7.法定代表人制度;8.监事会的组成;9.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10.公司股份的回购;11.法定公积金、公益金的提取;12.公司的合并、分立;13.关于上市公司的对外担保。

其他四本教材变动不大。《税法》教材中,“增值税法”、“营业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管法”分别根据新规定有些许调整,但对考试影响不大。《审计》教材主要变化为:第一章中对审计类别按目的、内容的分类做了较为详细地介绍,并加入了审计方法的内容;第二章增加了新的注册会计师业务范围的内容。《财务成本管理》新教材只是对原教材错误的纠正,变动最小。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我国已经颁布了新的会计、审计准则,并宣布从2007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但是刚拿到CPA教材的考生却发现教材内容还是遵循旧的会计、审计准则,2006年考试大纲也是围绕旧准则编写,只是第四章新增了“股权分置会计处理”,那是不是意味着参照历年章节重要性安排会计考试复习就足矣呢?恰恰相反,笔者认为存在新旧准则差异的知识点很有可能是今年会计考试的热点。因为明年起执行新的会计准则必然要求被审计单位对会计报表的一些项目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调整,如果不了解新旧准则的差异,注册会计师又怎能对这些调整进行审计呢?因此笔者认为,虽然今年会计科目考试对新准则不做要求,但考生必须对新旧准则差异做到心中有数,并重点复习涉及差异的知识点。这些差异主要为:1.资产减值的处理;2.存货的计价方法;3.商誉的确认、计量和处理;4.固定资产的确认和计量;5.投资性房地产;6.债务重组收益或损失的处理;7.非货币易收益或损失的处理;8.投资的确认和计量;9.企业合并的权益法和购买法运用;10.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三、熟练主观题必考点

CPA考试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两类题型。客观题主要是选择题和判断题,考查的知识点分布范围较广,不易预测;主观题包括计算题和综合题,主要考核考生在模拟实际工作环境下的业务能力,一般占总分值的60%左右。与客观题不同,主观题很多知识点基本上每年必考,考生若能利用有限时间反复练习这些必考点,就能提高主观题得分率,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笔者通过分析近十年的CPA主观题,归纳出各个科目的主观题必考点,供2006年考生参考(如表2)。

cpa审计知识汇总范文第2篇

[关键词]CPA考试制度;考试资格;考试内容;考试模式

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CPA)考试制度由基本制度、质量保证制度和组织管理制度三个部分组成。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于2009年1月正式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这次改革主要涉及基本制度中考试阶段划分、科目设置、考试内容等几个方面。改革方案提出的改革内容主要是在旧考试制度规定的科目基础上进行分拆、补充和整合,将一个阶段的考试划分为两个阶段的考试。将第一阶段考试设为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等6个科目;将第二阶段考试设为综合1个科目,第二阶段考试着重考查考生在CPA执业环境中有效解决实务问题的能力。改革对CPA创新执业理念和技术、增强职业判断能力,培养和选拔CPA国际化人才,以及CPA行业的健康发展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做大做强都具有重大意义。本文认为还可以从提高报考资格、拓宽考试内容、创新考试模式等方面进一步完善CPA考试制度。

一、提高报考资格,强调专业素养

在我国,考生的报考资格是由法律予以规范的。1994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八条明确指出,“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CPA全国统一考试;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免予部分科目的考试”。如今,我国市场经济和教育形势已发生很大变化,再沿用十多年前的标准已不恰当。

(一)提升学历门槛

法律规定报考者只需要高等专科学历即可,这一规定符合20世纪末期的时代背景,当时CPA行业的从业人员数量远远跟不上行业发展的需求,而高学历的人才也很稀缺,因此,将报名条件定为大专起点没有不妥。但是近十年来,随着高等院校扩招政策的普及,大学本科教育已从20多年前的精英教育变成大众教育,全国每年的本科毕业生就有几百万,大学本科学历已非常普及。专科学历在我国目前的教育体系中已属于低学历,其主要培养的是应用型人才,理论基础相对较薄弱,不能适应当前CPA事业发展对高综合素质人才的需要。

此外,综观世界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对CPA考试资格的要求。英美等国对学历要求最高,除必须要有大学学历外,同时要求有大学学士学位,其中美国事实上已经要求硕士研究生学历了。法德等国对学历要求相对低些,没有对学位作出要求,但要求最为宽松的法国也强调报考者必须要有至少3年的正规大学教育经历。我国的准入门槛与世界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相比明显偏低,这与资本市场发展需要、CPA的基本素质要求以及高等教育的发展现状均不相适应。因此,笔者建议将学历门槛提升为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

(二)提出专业背景要求

就报考者的专业基础而言,我国只是对以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报名的考生提出了会计或相关专业的要求,对专科起点报名的未作任何限制。而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都要求参考人员具备会计、商法、经济学等相关学科知识的学习背景,其中澳大利亚最为严格,要求有会计或财务专业学士学位才能报考。

美国著名的审计学家和教育家罗伯特・K・莫茨在和学生侯赛因・A・夏拉夫合作的名著《审计理论结构》中也谈到了会计工作经验的重要性:“所有的审计人员首先是会计人员,至少应该经过会计培训。因为,如果审计人员不清楚会计资料是如何收集、汇总、分类和表述的,他就不可能有效地验证这些会计资料。所以,审计人员必须懂得会计程序和处理方法,必须熟悉应用方法和技术。从这一意义讲,会计为审计研究提供了必要的背景知识。审计人员只有具备了会计能力时才能具备审计者的能力。”所以。笔者建议要求报考者有一定期限的会计工作经验,或至少应在会计等相关专业修满规定的学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国家主席令的国家法律,此次改革方案只能在现行法律框架内进行,不能与之抵触。而提高报考者的学历门槛和强调会计工作经验不仅是我国市场经济和教育发展形势所需、国际大势所趋,而且是更好地维护社会公众利益的必然要求。因此,财政部应积极游说国务院或全国人大财经工作委员会等相关部门,敦促他们提交修改CPA法律的提案,使该法修正案尽早通过。

二、拓宽考试内容,增设面试环节

旧的考试制度下,我国设有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5门课程。考生只要在5年内考过这5门就可拿到全科合格证,再具备2年的审计工作经历即可申请成为执业CPA。这5门课程主要侧重专业知识,考查的宽度较窄,内容不够全面。改革方案采用“6+1”的设计模式,在旧制度5科基础上新增“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科目作为第一阶段考试内容,并增加综合测试作为第二阶段考试内容。在连续5年内取得第一阶段6个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发放专业阶段合格证,拿到专业阶段合格证5年内取得第二阶段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发放全科合格证。

新增的“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课程是对旧制度下“财务成本管理”科目的分拆,补充了现代市场环境下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方面的内容,将中国CPA的视野提升到了企业风险战略管理的宏观角度,但仅新增一个科目不足以代表现代CPA执业所需要的全面素质,仍有必要补充考查计算机、金融、贸易等方面的知识。此外,高级阶段的综合测试究竟以什么方式来考查,有哪些考试题型,还需要进一步明确。

(一)借鉴ACCA和CGA经验,及时更新课程内容

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简称ACCA)全科14门,其课程设置是在一系列广泛研究的基础上,征询了政府部门、学员、大学和各行各业雇主的意见综合而成,充分反映了现代社会对财会人员的要求,课程全面、完善、综合性强,涵盖基础会计、商务运作的法律环境、财会关键技能、企业战略管理等多方面内容,被誉为“财会专业的MBA课程”。加拿大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CGA)的课程体系也融合了会计、审计、商业、职业道德、金融、管理、税务、计算机以及信息技术(简称IT)等方面的最新发展,充分反映了一个优秀的CPA所应具备的专业素质。

我国应拓宽考试内容的覆盖面,将经济学、管理学、金融学、证券投资、贸易、保险等课程的基础知识列入考试大纲。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IT知识的重要性日益显现,CPA更应掌握一定的IT知识,熟悉电算化环境下会计审计的应用。虽然CPA教材现已将IT对审计的影响单列一章介绍,但考试真题几乎未涉及相关知识点,不会引起考生的足够重视。我国应该借鉴ACCA和CGA成功的科目设置,尽可能丰富其课程并在考试中充分体现,全面提升

我国CPA的职业素质。

(二)借鉴德国或加拿大模式进行综合测试

面试是德国法定审计协会(简称WPK)对CPA资格考试的特别要求。WPK的面试在协会的六个分部内进行。WPK对面试的具体安排是:1.由考试委员会和命题委员会选派专家组成面试委员会。每个面试委员会由6名委员组成。为了确保面试结果的客观、公正,面试委员会的每位委员的经验、经历、以前面试中的表现、专业胜任能力以及回避事项等都要进行评估。2.每个面试委员会安排4至5人同时参加面试,每个考生需要整天回答问题。3面试时,每名考生在接到面试题目后有30分钟的准备时间,然后用10分钟时间表明其观点。随后,将由面试委员随意提问。若综合6位面试委员会的评议意见为满意即表明面试合格,否则为不合格。根据笔试和面试的成绩决定考生是否通过,通常情况下,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加拿大特许会计师协会的考试为综合考试,给考生提供一套企业财务资料,从中发现问题;第二天和第三天的考试是涉及不同领域,或同一领域不同方面的内容,一般是为考生提供企业存在的问题,让其从中依据重要性原则找出重点问题;第四天的考试是单科考试,如考核考生在企业信息系统设计、填报纳税申报单等方面的能力。

我国的改革方案将CPA考试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即专业阶段,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CPA执业所需的专业知识,是否掌握基本技能和职业道德要求。第二阶段即综合阶段,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在CPA执业环境中运用专业知识,保持职业价值观、职业态度与职业道德,有效解决实务问题的能力。第一阶段考试已于2009年9月正式实施,但第二阶段考试一年后才会开考。对于第二阶段,改革方案只是给出测试何种能力的大方向,并建议考生具备一年的实践经验后再报考,并未明确以何种方式考试。建议我国借鉴德国的面试模式,先由考生对抽取的案例进行分析和处理。再由面试专家随机提问,从而综合判断考生是否具备CPA执业所必需的专业胜任能力。或借鉴加拿大模式,以开卷形式取代传统的闭卷考试,通过提供企业真实资料。以模拟仿真的形式让考生充分运用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分析、解决问题,提升考生的综合能力。

三、缩短考试周期,创新考试模式

(一)每年安排两次考试

我国的CPA考试从1991年实施以来,每年只有一次(一般为9月)考试机会,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考生水平的发挥。往往一次考试没有发挥好,就只好等待来年,每门课程的有效期也只有五年,无形中又给考生施加了压力。

美国在实行机考之前,每年有两次(5月和11月)考试机会。单科合格成绩的有效期是3年,实行机考后,每年的考试机会更多,从第一科合格之日起18个月内完成剩余科目的考试即可。英国ACCA每年有两次(6月和12月烤试机会,英格兰及威尔斯特许会计师协会的基础测验和最后测验每年各有两次机会,前者是5月和11月,后者是7月和12月。加拿大CGA初级课程每年都有4次考试,中高级课程每年出题次数也不少于2次。建议我国每年安排两次考试,合格证在3年或4年内有效,考生实际有6次或8次考试机会,这样全科通过的比例就会较快提高,可尽快壮大我国CPA队伍,缓解执业CPA短缺的现状,同时又能保证质量。

(二)适时由纸质考试过渡到机试

我国的CPA考试至今一直采用笔试作为唯一的考试方式,使得每年都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进行后期阅卷工作,加大了阅卷成本,同时人工阅卷的主观性较强,也增加了考试的不公平因素。

美国CPA考试从2004年4月起实行机考,一年有四个Testwindow开放考试,考生可选择在每年3,6,9,12月以外的非周日和节日,在全美PrometrIc的300多个考试中心考试。机考由审计与鉴证、财务会计报告、法规、公司环境及概念四个部分构成,每科满分100分,75分通过,同一个科目每人每年可以考四次。机考加大了对审计和鉴证内容的考核,并且将比原来考试更注重对调查沟通、一般业务情况以及信息技术的考察。机考的优点是显而易见的:由于一年中有八个月可以参加考试,考试机会增加了很多。考试时间也更能适应考生的计划;专门的考试中心环境良好。每人都有~个单间进行考试,有利于考生发挥出实际水平。更重要的是,将技术与模拟结合可以更好地测试CPA所应具有的技能,有利于CPA更好履行他们的使命――保护广大公众的利益。

我国可借鉴美国的先进经验,先选择部分省份或地区作为试点实行机考,并检验其效果,待相关条件成熟后。再逐步推广。

[参考文献]

[1]陈毓圭秘书长在2009年度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应对新形势,迎接新挑战,再创新飞跃[J]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5)

[2]恒毅英国、美国、德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比较[J]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12)

cpa审计知识汇总范文第3篇

专业实习是我们完成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程的学习之后,综合运用知识的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是本专业必修的实践课程,在实践教学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通过专业实习使自己在实践中验证,巩固和深化已学的专业理论知识,通过知识的运用加深对相关课程理论与方法的理解与掌握.加强对企业及其管理业务的了解,认识的基础上,将学到的知识与实际相结合,使学生运用已学的专业理论知识,对实习单位的各项业务进行初步分析,善于观察和分析对比,找到其合理和不足之处,灵活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在实践中发现并提炼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提高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实习任务

本次实习我到的实习单位是河南省*县审计局,实习的主要任务如下:

1.调查*县审计局目前的审计事务的操作流程.

2.研究现行信息化系统对业务进程所起的作用.

3.分析*审计局信息化的经验及出现的问题.

三,实习内容

1.实习背景

21世纪是信息技术的时代.随着生产的自动化,贸易中的电子商务的普及,网络财务软件的广泛使用,以及支付手段的多样化,审计信息化将是21世纪必然趋势.但是我国现今的基层审计单位的信息化现状是什么样的呢我国基层审计信息化的现状,审计人员;软件条件以及硬件条件如何在信息化的过程中有什么样的经验和教训呢带着这个问题,我联系了河南省*县省审计局,并在那进行了我的专业实习.

本文所探讨的审计信息化是指,被审计对象进行财务工作和经营时,审计人员为了实现其审计目的,收集必要的审计证据,采取必要的审计程序,对企业的运营的合规性以及利用计算机以及网络生成的财务信息进行审计的工作.

2实习单位介绍

*县审计局是隶属于国家审计署的县一级的审计单位,编制大约30人.*县属于河南省的经济不太发达的农业县,所以审计机构不像大城市那样有很多的审计事务所,审计单位只有审计局一家,并且被审单位也大部分是国有企业和国家机关.平时业务工作量并不太多,同一时间基本上只进行一家被审单位的审计.

3.实习单位信息化现状介绍

一个网络审计系统由三个重要的方面构成:硬件基础,软件基础,管理及操作系统的人员.要实现审计信息化,则必须三方面均达到网络审计的要求.因此我结合网上调查的我国的现状,针对我的实习单位,从这三个方面来分析网络审计的现状.

1.硬件条件

财政部*年5月4日了《关于大力发展我国会计电算化事业的意见》.其中关于推动我国会计电算化事业的发展总的目标是:到*年,力争达到有40~60的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和县级以上国家机关在帐务处理,应收应付款核算,固定资产核算,材料核算,销售核算,工资核算,成本核算,会计报表生成与汇总等基本会计核算业务方面实现会计电算化;其他单位的会计电算化开展面应达到10~30.到2010年,力争80在我国管理较好的大型企业,在会计电算化方面应该具备了较好的硬件条件,但是从总体上而言,电算化的硬件条件仍不太高,要实现所有企业电算化以及非企业财务部门电算化则有更大的差距,更别说网络化了.另外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网络审计,必须达到全社会的信息化,网络化,实现支护方式,财务数据生成等的电子化,则还有更长的路要走.

针对*县审计局这样的基层单位,其现状基本上于我国的大的局势类似,具备一定数量的微机,也基本建立了网络环境,但是硬件较落后,网络也只是简单的局域网联入互联网,防火墙和其他的配套设施并没有建立起来.

2.软件条件

(1)网络财务软件及应用

早在*年我国主要的财务软及生产商:如北京用友,安易,山东浪潮通用,成都金算盘,深圳金蝶等公司的财务软件来看,大多数具有一定的远程数据处理与传输的功能,都推出了自己的网络财务软件.最近五年由于互联网技术应用的普及,中国财务及企业管理软件企业纷纷"触网",从产品,服务,运营等方面全面向互联网和电子商务应用转型.中国财务及企业管理软件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但是这些新的网络财务软件的推出时间大都在20*-20*年之间,所以在社会中使用的面还不太大,同时这些网络财务软件覆盖的核算领域还不太广.总体上而言我国的会计电化软件还是比较理想的,与国际先进水平差距也不太大.但是要达到审计信息化所要求的网络财务软件的水平,由于我国网络发展相对于国际先进水平的落后,仍然有很大的差距.

也还有一些小的财务软件开发公司开发的小规模的实用的财务软件也的相当的多.我的实习单位采用的正是这样的软件.但即使是这样小规模的低成本的软件的使用依然不很成熟.

我国关于财务软件的设计,评审等方面的法规如《财务软技术据接口标准98001》等均着眼于财务软件本身.财务软件在设计时大多没有考虑专用的审计软件接口,使得在财务软件中嵌入适时跟踪监控的审计程序难以实现,使审计人员采集数据出现一定困难.少量的财务软件虽有数据转化功能,也只是对于会计账簿的格式进行了简单的转化.现代财务软件的编译采用多种计算机高级语言,如acce,vb,vc,powerpoint等,但由于软件的编译过程没有规范的程序,导致财务软件的库结构和科目代码等至今没有统一的准则.这种现状对计算机审计的发展极为不利.计算机审计软件要发展,不能专为一种财务软件而开发,财务软件的编译结构不一样,必然导致计算机审计软件的编译过程过于庞大或者对于部分财务软件的不适用.所以必须像规定会计准则一样,规定财务软件的基础结构,使计算机审计能得以顺利地发展.

总之,虽然我国的网络财务软件较国际先经水平的差距不大,但是由于基层单位资金缺乏,信息化基础较差,目前使用面还不广.同时网络财务软件的设计没有考虑审计软件设计的需要,使得审计软件的数据收集以及其功能的发挥受到很大的制约.现状不是很理想.

(2)审计软件

我国现存的审计软件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类:

①审计法规管理系统.

②审计抽样软件.

③表格法审计软件,该类软件能完成审计表格及有关参数的增,删,改维护,能输入审计表格中要抄录的数据,能计算并填入审计表格中由计算得到的数据,能按预定的格式打印输出审计表格.

④基建工程预决算审计软件.

⑤工具箱式通用审计软件,如由北京通审软件公司开发的*通审软件.

⑥工具箱式通用审计软件,该类程序是为了完成某些特定的审计任务.例如,公路费审计程序,工会经费审计程序,材料成本差异审计程序等.

从以上种类的覆盖度可以看出,我国的审计软件已经有了一定的基础,审计署也已经高度重视计算机审计和审计信息化,制定出了相应的计划.并正在积极的推行现有审计软件的应用推广.但是我国现有的审计软件大都处于满足穿过计算机审计的阶段.还没有适用于网络审计的审计软件.即使是这样,象*审计局这样的基层单位仍没有实力购买使用单机版的,这样只是单机的电子化应用不可能将信息化的好处完全带到审计中.现状急待改进.

3.审计人员

审计署提出信息化建设总体目标和构想中指出全国审计系统已有3万多人具备计算机初级水平,占审计人员的25;在审计业务,公文管理,办公自动化方面运用计算机的水平都有较大提高.计划加强计算机审计队伍建设.全国培训800名审计信息化骨干,提高他们在审计工作中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推动计算机审计的广泛运用;重点培养200名审计信息化专家,进行it审计师专家水平培训.

但是在注册会计师的行业,由于我国cpa的市场化建设及推行较晚,现行的cpa的素质较低.同时在cpa的考试中也没有计算机方面的要求,因此绝大多数的cpa运用计算机的水平很低.cpa的审计工作仍然是传统的手工审计.计算机仅仅用作文字处理或者基本不用.河南省*县审计局共有4名注册审计师,并且年纪相对交大,都已经习惯了手工审计的步骤,很难使他们接受新的计算机的审计流程.其他审计人员有的计算机基础较好,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但是很难把审计业务和计算机信息化结合起来进行.

因此,我国政府审计的计算机审计的水平高于cpa的计算机审计的水平.政府审计虽然已经在一定程度进入了穿过计算机审计的阶段,但是仍然处于其初级阶段.而cpa的计算机水平仅仅处于绕过计算机审计的阶段,仅仅运用计算机进行文字处理,穿过计算机审计的阶段还没有开始,最多有极少数的cpa进入了穿过计算机审计的阶段。

四,实习体会

cpa审计知识汇总范文第4篇

政府部门作为一个独特的经济单元,在当前的社会中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据统计,我国行政人员占总人口的比重由1980年的0.496上升到1996年的0.878,年均上升4.5%。行政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由1980年的5.43%上升到1996年的13.11%。其中,尤为突出的是地方政府。在从1980年到1997年的18年中,中央政府财政支出所占的平均比重不足45%,而地方政府财政支出的比重均达55%以上。因此,如何监督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的行政效率与效果,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美国政府会计与审计职业化之路,为我们提供了一些可咨参考的经验。有鉴于此,本文将主要介绍美国政府会计从一般原则到公认原则的转变过程、美国政府审计基本框架的形成过程和美国政府会计与审计执业认证制度。

一、美国政府会计的发展

在美国,政府会计分为州与地方政府会计、联邦政府会计。相应地,各自的会计准则也分别由不同的团体来制订。

最初负责制订州与地方政府会计原则的是政府财务官员协会(GFOA,1985年由市政府财务官员协会改名)及其下属的政府会计委员会。该组织于1951年和1968年分别制定了《市政府会计与审计》(MAA)和《政府会计、审计与财务报告》(GAAFR),这两份文件初步形成了政府会计原则的基本框架。1979年政府财务官员协会为了改进和明确政府会计与财务报告原则以及在其文件中体现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审计指南的精神,于是成立了一个新委员会—全美政府会计委员会(NCGA),专门负责重新表述以前颁布的GAAFR。作为该计划的一部分,全美政府会计委员会NCGA第1号《政府会计与财务报告原则》,并随后颁布新的GAAFR。虽然,全美政府会计委员会为建立政府会计原则作出了大量的努力,并且其颁布的原则也被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视为一般公认会计原则(GAAP)家庭的成员。但是,其公认性还是受到了多方面的挑战。批评全美会计委员会的人士指出,GAAP的制定机构应与执行准则的人员保持独立。实际上就是说,需要一个与政府财务官员协会相独立的机构来制定政府会计准则。此外,他们还认为其他执行政府会计与报告准则的组织也应参与到准则的制定中来。鉴于州与地方政府组织与盈利组织的差异较大,有关人士建议在财务会计基金会(FAF)下成立一个与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相平行的组织来负责这方面的工作。

经过一段时间的磋商,财务会计基金会于1984年成立了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GASB),专门为州与地方政府组织建立会计与报告准则。其运作结构与FASB相类似,也配备一个顾问委员会(GASAC)及技术工作组(TSTF)。(GASB)成立后,首先于1984年颁布GASB第1号公告《NCGA公告及AICPA行业指南的权威地位》,承认全美会计委员会(NCGA)与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的文件为公认会计原则的一部分。然后,于1985年将整理好的以前相关组织的文献装订成册,作为《政府会计与财务报告汇编》出版,并承诺每两年修订一次。

与此同时,AICPA也认可了GASB的相关文件,并于1991年在其审计准则公告第69号《关于在提供审计报告时遵守公认会计原则和公允表述的含义》中为政府会计的GAAP划分了五个层次:第一层,GASB公告与解释;第二层,GASB技术公告;第三层,GASB紧急问题研究组的一致意见与AICPA实务公告;第四层,GASB的问题与解答及被州与地方政府广泛认可的相关的会计实务;第五层,其他相关会计文献。

至此,GASB在建立州与地方政府会计准则方面确立了自己的权威地位,其制定的准则也得到了普遍的认可。

关于联邦政府会计准则主要是由联邦顾问委员会(FASAB)制定。起初,进展并不是很顺利。但是,随着1996年《联邦管理改进法案》(S1130)的签署,局面由所改观。1996年《法案》要求联邦机构按FASAB制定的联邦统一会计准则执行和维护财务管理制度。这实际上意味着FASAB的准则得到了法律上的支持。

二、美国政府审计发展历程

(一)《1984年单一审计法》的颁布

1984年,在美国政府审计发展历程中发生了一件可作为里程碑的事件,那就是《单一审计法》的颁布。在该法案颁布之前,局面较为混乱,表现为:每个联邦机构制定各自的审计指南与报告格式,并自行决定审计方式。随着联邦机构的增多,一些接受拨款的单位将有两个或三个机构同时进行审计。而另外一些单位由于拨款机构没有足够的财力,因而无需审计。针对这种情况,1984年国会颁布《单一审计法》,其目的是:

(1)改进州与地方对联邦财务拨款项目的财务管理;

(2)为审计联邦财务拨款制定统一要求;

(3)提高审计资源的使用效率与效果;

(4)从最实用的角度,确保联邦部门与机构依靠并运用审计。

为了达到以上目的,该法案要求接受联邦拨款的州与地方政府组织必须接受对其援助资金进行审计,并报告拨款条款的遵守情况以及联邦财务拨款的内部会计与管理控制状况。援助资金通常由执行通用财务报表审计的人员来完成。但是,最终由具有审查权的联邦审计机构实施监督,具体监督审计过程及审计质量的监督机构可由预算管理局(OMB)指定,也可以将向被审计单位拨款最多的联邦机构作为监督机构。

随着单一审计法的颁布与实施,重复与缺少审计的现象消失了,这为以后政府审计的进一步规范奠定了基础。

(二)审计总局(GAO)与AICPA的合作

1、AICPA改进政府审计质量的努力 1986年美国审计总局随机抽取了120份由注册会计师(CPA)执业的联邦财务拨款审计,并进行了复核。结果发现,没有遵守公认政府会计准则(GAGAS)的占34%,其中有超过半数的严重违反准则。审计总局认为,这些审计没有就联邦资金的使用是否遵守法规而提供足够的保证。于是,审计总局于同年3月,了一份题为《CPA审计质量:许多政府审计不遵守职业准则》的研究报告。在报告中,审计总局建议会计职业界改进政府会计与审计教育状况,以及提高CPA执行政府审计的质量。

作为对审计总局的反应,AICPA于1987年5月了《关于政府部门审计质量的紧急任务报告》。TFR提出了5大类共25个建议,通称5“E”。即:

(1)教育——对从事政府审计的人员进行法定训练,应遵循的审计准则;

(2)业务约定——改进约定程序,以保证有资格的审计人员进行政府审计,将所有单一审计要求进行合并;

(3)评价——对从事政府审计的人员进行肯定性复核;

(4)执行——改进执行程序,由政府有关人士参照AICPA与州会计师委员会已宣布的准则执行审计;

(5)信息交流——职业界应与政府内部审计讨论会以及其他相关团体进行交流。

AICPA与审计总局的合作改进了政府会计、审计的工作质量,并且使CPA更清醒地意识到他们在这一特殊领域的职业责任。

2、审计总局修订黄皮书 受《单一审计法》、AICPA的公认审计准则与紧急任务报告的影响,审计总局于1988年7月就1984年颁布的《政府审计准则》(GAS,又称黄皮书)作了重新修订。与以前相比,这次主要有三方面的变化。第一,对从事联邦财务审计的人员规定了新的要求:

(1)进行专门的后续教育;

(2)对他们的审计工作提交外部复核。这与AICPA的紧急任务报告第1号与第19号建议是一致的。第二,对公认政府审计准则(GAGAS)作了明确的界定。第三,黄皮书同时也给政府部门签订审计服务提供了指南。

(三)审计总局与探索委员会(COSO)的合作

1、COSO的贡献 COSO于1992年发行了《内部控制——整体性框架》,即所谓的三类控制:经营控制、财务控制、遵循控制;五个要素:监控、信息与沟通、控制活动、风险评估、控制环境。这份报告一直被多方人士奉为内部控制方面的权威文献。然而,审计总局认为这份报告在两个方面存在缺陷:

(1)没有要求提供有关内部控制的管理报告;

(2)在控制类型中缺少确保资产安全方面的控制。因此,这份报告不适用于公共部门。双方经过一段时间的磋商,最终达成共识,并于1994年7月将新的内部控制类型——“防止未经授权获得、使用或处置资产的内部控制”作为一个附录加在COSO的报告中。

2、黄皮书的再次修订本 在COSO启发下,审计总局于同年修订了黄皮书《政府审计准则》,这次修订主要集中在外勤与报告准则两个方面。

外勤准则在考虑AICPA的审计公告第55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应予考虑的内部控制结构》外,还在以下三个方面作了补充:

(1)跟踪已知的重大发现以及从前任审计处得知的重要情况。

(2)设计审大不遵循合同或授权协定的审计程序。

(3)在工作底稿中提供足够的信息以便有经验的审计人员能够发现支持重要结论和判断的证据。

在报告准则方面除了体现AICPA有关文件的内容外,还强调审计人员应与审计委员会及其他负责人士的沟通。

(三)其他贡献

1、AICPA发行技术公报 1986年AICPA发行了修订后的《州与地方政府单位审计》,为从事政府部门审计的CPA提供了现行会计与审计指南。鉴于政府单位间援助对一个单位财务报表的重要影响,该委员会又于1989年了审计准则公告第63号《遵循审计》,这实际上是“紧急问题报告”TFR第6号建议的直接成果。该准则主要应用于对各级政府财务援助进行审计的项目,也可以用于按《1984年单一审计法》进行联邦财务援助审计的项目。同时,该委员会还解释了公认审计准则与以审计总局《政府审计准则》为基础的公认政府审计准则之间的差异。此外,AICPA还建立了一个技术信息部,专门负责解决与政府会计、审计有关的问题。

2、《1996年单一审计法》与预算总局(OMB)的联合行动 《1996年单一审计法》的一个主要特点是,通过关注风险最大的项目来改进对联邦拨款的监督。为了执行该法,预算总局也于1997年重新修订了A—133号文件《州与地方政府及非盈利组织审计》。这样一来,减轻了小单位的审计负担,同时也为政府审计从制度基础审计向风险导向审计迈出了可贵的一步。

(四)预算总局(OMB)与审计总局联手——联邦政府审计的新起点

在美国,尽管州与地方政府审计进行得轰轰烈烈,介联邦政府审计却开展较为迟缓。然而,1997年出现了转机。该年财政部、预算总局按《1994年政府管理改革法》编制年度联邦合并财务报表。审计总局进行了审计,并于1998年月月将审计报告提交国会。根据审计结果,审计总局认为联邦政府的财务管理制度存在着重大的缺陷:基本的帐面记录与凭证不完整、内部控制薄弱。因此,无法对财务报表的可靠性发表意见。虽然,在审中发现了许多问题,但是,这在美国历史上毕竟是一个创举,联邦政府首次也象私营企业和州、地方政府一样依法提供财务报表并接受审计。这样,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也可以视为美国联邦政府审计步入规范的一个起点。

美国审计总局对其黄皮书几经易稿,实际上,本身就是一部美国政府审计史。虽然,随着新问题的不断出现,黄皮书肯定要求修改。但是,值得一提的是,美国政府审计的基本框架已经形成,即以单一审计法为准绳、以审计总局的政府审计准则为基本依据、以AICPA等相关组织为补充和促动力的三维框架。

三、执业认证制度的探索

鉴于政府会计与审计的复杂性与特殊性,一些组织一直在考虑为从事政府会计与审计的人员实行认证计划。政府会计与审计认让计划主要是通过证书的形式,承认拥有并愿意展示其专门知识与经验的人士。

(一)AICPA的努力

1、AICPA与认可的个人财务专家(APFS) 于1987年AICPA开始实行个人财务专家(APFS)认证计划。由于AICPA长期以来奉行的政策是反对建立专门认证制度,因此设立从而建立了一个统一的全国性计划。APFA专门为CPA设立。获得该证书的CPA必须满足六项要求:

(1)通过认证考试;

(2)近3年内从事个人财务计划至少达250小时;

(3)有六份客户及其他专业人士的推荐材料;

(4)达到年度后续教育要求;

(5)完成一份职业惯例问卷;

(6)必须是执业的CPA及AICPA的会员。

2、政府审计专家认证制度(AGAS) 随着APFS认证经验的积累,AICPA又决定在政府审计方面设立政府审计认证制度,并且打算将卡罗拉多州的AGAS计划兼并,从而成立全国性的AGAS认证制度。AICPA的AGAS考试与卡罗拉多州的内容相似,各部分的比重如下:

(1)政府部门的公认会计原则(即GASB的公告与解释)35%;

(2)公认政府审计准则(GAGAS)、审计总局的政府审计准则(黄皮书)25%;

(3)财务报告与披露要求15%;

(4)审计报告10%;

(5)1996年单一审计法与预算总局的要求10%;

(6)法令、规章的遵守性测试5%。

3、政府会计和审计教育认证(GAACEA) 这是由AICPA发展的又一个计划。GAACEA专门为在政府部门至少有两年审计经验的CPA设置,取得CAACEA表明完成了四门政府审计与会计课程,这些课程相当于64小时的后续职业教育。

(二)政府会计师协会的努力

AICPA的AGAS与GAACEA无疑对审计政府部门的CPA是有益的。但是,这些计划不适用于联邦、州与地方政府工作的非CPA。因此,就需要一个为没有持CPA证书但在政府工作的会计与审计人员设立注册计划。实际上,为政府会计师认证及注册与全美会计师协会的注册管理会计师(CMA)以及内部审计师协会的注册内部审计师(CIA)计划模式是一样的,只不过是注册政府会计师(CGA)是满足政府会计与审计师的需要而已。

早在1962年政府会计师协会就开始讨论设立注册政府会计师(CGA)。但是,由于没有得到广泛的支持,政府会计与审计方面建立注册计划流产。1981年政府会计师协会又一度发起,但由于只有部分成员感兴趣,因而作罢。1989年政府会计师协会与内部审计师协会开始讨论创建CGA计划。并初步达到共识,CGA的人士应先通过CIA考试,然后再完成其他有关政府方面的特殊要求。但是他们遇到的麻烦是:(1)怎么来安排考试。诚如上文如言,联邦政府会计准则与州及地方政府会计准则存在着差异,那么,在会计部分势必要实行双轨制。一部分为联邦政府会计,另一部分为州与地方政府会计,这就为考试与考生增加了不便。(2)更为糟糕的是缺乏权威支持。除非国会或各州立法部门下令,要求为政府财务报表及单一审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的人员,必须通过CGA认证。否则,CGA的市场就不会象CPA一样广阔。

四、启示

通过对美国政府会计与审计近20年发展历程的综述,我们发现有三点值得我国借鉴:首先,亟待建立和完善我国政府会计、审计规范体系。目前我国在政府会计方面虽然颁布了一个试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几个相关会计制度,在审计方面颁布了《国家审计基本准则》。但是,一个规范的政府会计、审计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政府会计、审计的监督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为此,应加快《预算会计基本准则》及相关具体准则的制定步伐,加快国家审计具体准则的出台。

cpa审计知识汇总范文第5篇

200*年上半年,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在省财政厅的悉心指导和中注协的大力支持下,在新一届秘书处领导班子的带领下,按照年初既定的工作思路,求真务实,扎实进取,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面加强秘书处组织建设,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运行效率.

今年秘书处新一任领导班子到位后,对人员进行调整,增加了一个部门,使秘书处的人员配置更趋合理,岗位设置更加科学,部门间配合更加紧密,工作衔接更加流畅.

一是圆满完成了200*年度的会费收缴,200*年会计报表汇总和及时上报中注协,中评协的工作.完成了全省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200*年上半年会计报表汇总,上半年,全省行业实现业务收入1.74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严格按会计核算的要求,认真做好了协会的财务收支管理会计核算工作,及时做好与各市州资金的收付和内部资金往来工作.加强了对协会财产的管理.购买专门的固定资产核算软件,做到资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在此基础上建立详细的固定资产卡片,使资产的管理责任到人.同时有计划地对协会的部分办公设备进行了更新,为提高办公效率提供了有利条件.

二是经过详实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省直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工作考核办法》,对全省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日常工作进行量化计分考核,进一步提高事务所执业质量,增强抗风险能力和协会自律管理力度.对试行一年的《市(州)注册会计师协会工作考核办法》进行修改,下发实施.与此同时,出台了规范协会秘书处内部管理的各项办法和制度.

三是了《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0*年工作要点》,全面指导行业工作.正在积极筹备全省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相关材料已基本完成.上半年出版会刊3期,累计30余万字.在中注协网站会刊,中评协网站,经济电视台,湖南日报等媒体杂志发表报道17篇,展示我省行业风采.在行业网站信息150条,新开辟4个专题栏目,共为18家单位招聘信息,回答网民意见43条.

四是根据中评协要求,完成我省出席中评协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推举,推选和资格上报工作.积极举行座谈,广泛征集意见,完成中注协,中评协的各项征求意见的汇总上报工作.完成省编办,省民政厅,省地税局的年检工作,保证秘书处有效运转.

二,严格资质管理,把握行业准入制度,净化行业队伍.

一是提前保质保量完成"两师"年检任务.今年,中注协,中评协首次发文对年检时间,内容和报送的材料作了具体要求.省注协及时转发文件,并通过采取优化人员分工,合理分配任务,严格掌握标准,统筹安排时间等措施展开年检工作.2005年全省共有1937名CPA,535名CPV参加年检,其中,1868名CPA通过年检,69名CPA注销注册;532名CPV通过年检,3名CPV注销注册;另有3857名应检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其中3253人参加并通过了年检.

二是学习贯彻财政部新的注册管理文件,认真开展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的注册和会计师事务所审批中人员资格审查工作.上半年,财政部相继下发新的《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和《资产评估机构审批管理办法》.我们都认真组织进行学习,研究贯彻措施,并按新文件要求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至6月底止,全省新批注册会计师91人,注册资产评估师16人,对22名会计师事务所出资人,合伙人资格进行审查并出具证明.

三是对会员的基本信息和诚信档案进行清理补充.其中对执业的1875名CPA和533名CPV的全部基础数据进行核实和补充,收集补充诚信档案信息158条.对历年的注册管理资料进行清理,鉴定,整理归档1991年以来会员资格考核,入会和资产评估机构资格申报,变更备案材料163卷.

四是制定和规范注册管理工作程序.在对现行注册管理工作规定进行认真学习,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一套比较完整的注册管理程序,其中工作流程4套,各类表格23份,并通过网站,做到会务公开,增加注册管理工作透明度,规范和方便会员的申办手续.

五是完成注册管理各项事务性工作.办理转所手续203人次,转会37人次,发放补办资格证书409本,印章56枚,回复网民意见16条.

三,加强行业自律监管,提高执业质量,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一是对2004年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报备工作进行了汇总分析.今年由于业务报备工作布置早,各市州注协高度重视,所以工作进展较顺利.2004年度全省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都进行了业务报备,而且报备质量都比去年有所提高.根据报备情况统计:2004年度我省行业业务报备会计师事务所及资产评估机构(以下简称事务所)总数为136家.业务报备汇总信息包括年报审计,资产评估和验资三个方面,共报备27564条,其中:年报审计报备10197条,资产评估报备3390条,验资报备13977条.经注册会计师审定的资产,负债,净资产和利润及其对企业提出调整额分别为:审计前的资产总额为18445.66亿元,审定的资产总额为18432亿元,审计核减13.66亿元;审定的负债总额为9225.99亿元,综合资产负债率为50.05%;审计前的净资产总额为9227.99亿元,审定的净资产总额为9206.01亿元,审计核减21.98亿元;审计前的利润总额为1493.08亿元,审定的利润总额为1487.08亿元,审计核减6亿元.注册会计师建议客户调账1760.40亿元,被审计单位实际调整1752.13亿元.

二是在协会网站开辟了法律咨询栏目,由法律顾问在网上回答会员提出的相关问题.从六月中旬起,协会取消法律顾问坐班制度,改为由法律顾问通过网站集中在月中和月末为会员答疑解惑,免费提供法律援助,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截止7月底,法律顾问在网上共回答会员提出的问题共计10个,受到会员的一致好评.

三是配合兄弟处室完成相关工作.会同厅财政监督局,会计处一起对举报案件进行调查;组织全行业从业人员参加省财政厅组织的全省财政法规知识竞赛.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全省共有3700多名行业从业人员参加这次竞赛.领取发放试卷4057份,回收4030份,经过监管部阅卷评分,90分以上的848份,60-89分的2341份,59分以下的841份.行业共有3人获一等奖,2人获二等奖,65人获三等奖,充分展现我行业人员的良好素质,由于发动积极,组织得力,省注协也荣膺优秀组织奖.

四是做好2005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的筹备工作,为全面开展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奠定良好基础.

四,周密组织考试报名工作,精心安排后续教育培训

一是认真组织了全省考试报名工作.今年全省共有22504人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比去年减少1150人.其中省直共有7870人报名,占全省报名人数的35%,报考总科次数48900人科.其中:会计14190人科,审计5992人科,财务管理8106人科,经济法10966人科,税法9646人科.组织销售考试辅导用书45301册.其中:教材销售25674册,辅导教材19596册.根据全国考试工作政策规定,为14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申请办理免试一门专长科目手续.在审核汇总工作中,各级考办严把审核关,严格按政策办事.

二是认真办理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单科成绩换取全科合格证书事宜.及时为考生做好服务工作,经全国考办审核批准,2004年我省共有431名考生领取了全科合格证.

三是主动征求多方意见及时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精心安排课题,精选教师.严格把关,筛选了开元,天华两家事务所作为2005年度行业后续教育内部培训单位.

四是分层分类别做好"两师"的后续教育培训.至6月底共举办4期培训班,培训学员1028人次,其中,注册会计师609人次,注册资产评估师419人次.此外,还选派60名注册会计师参加中注协在上海,北京,厦门三个国家会计学院举办的培训,23名注册资产评估师和6名注协工作人员参加中评协举办的培训.积极探索课堂面授教学和远程教育教学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充分利用中注协现代远程教育教学系统,举办两期远程视频教学和课堂面授教学相结合的培训班,共培训学员373人次.

五,成立行业党委,推进党建工作,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一是胜利召开中共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资产评估协会第一次党员大会.按照成立行业党委的工作思路和计划,组织对省直管事务所党员及党建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统计出有党员的省直管事务所有37家,其有中共党员209名,具备成立党支部条件的22家.迄今为止,行业党委批准成立22个党支部和1个党支部的改选结果,已接收党员组织关系122人.在充分对行业党建情况的调查摸底下,召开了中共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资产评估协会第一次党员大会.会上,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李友志同志作了《加强党的组织建设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专题讲话,向行业党委的成立表示祝贺,对行业党建工作提出了要求.与会的121名行业党员选举产生7名党委委员,我省的行业党建工作从此翻开了崭新的一页.行业党委成立后,各项党建工作随后有序跟进,着手建立行业党委的制度.共拟定9个规章制度,使行业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结合实际,广泛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协会党支部12名党员全部参加了省财政厅组织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并结合协会工作实际,起草制定《中共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支部创建基层党建示范点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方案和具体要求,确定4名党员示范岗,发展1名入党积极分子为预备党员.组织党员参观,刘少奇和同志的故居,缅怀革命先辈,重温入党誓词.为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引向深入,力求实效,协会12名党员下基层,排忧解难促发展活动148人次,走访慰问困难群众19户,结成帮护对子7个,为群众化解矛盾,排忧解难60件次,为群众捐款,捐物折合金额45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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