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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总结

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总结

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一、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概况

2001年,按照浙江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部署,浙江省审计厅首先在临海市进行了县长经济责任审计试点。2002年,在绍兴市和杭州市拱墅区、宁波市江东区、舟山市普陀区、永嘉县、海盐县、德清县、上虞市、兰溪市、常山县、三门县、缙云县等12个市、县(市、区)进行了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扩大试点工作。

市、县长经济责任试点审计是一项新工作,难度大,事关全局。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吕祖善省长全程关注,事前亲自主持召开市县长和审计组长座谈会,解除市县长的思想顾虑,提出审计目标、审计重点和配合要求;事中多次听取试点工作情况汇报;事后对重大问题做出批示,提出落实要求,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多次研究。省委组织部对审计试点工作给予了全方位的支持,综合考虑任职情况、党政班子状况、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及审计工作基础等方面的因素,确定试点的对象;部领导出席座谈会、审前培训班、审计进点会并发表讲话,从组织部门的角度强调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帮助审计机关妥善处理和协调各方面的关系;与审计等部门共同研究审计成果的运用。省审计厅党组始终把市县长经济责任试点审计放在重要议事日程,厅领导深入一线指导工作,还成立了协调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当地市县党委、政府也非常重视,确定专人联络,有关部门领导多次到审计现场看望审计人员,征询和帮助解决审计中遇到的困难。有关市、县长在审计过程中也都予以积极配合。这一切,营造了良好的审计环境,为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必要条件和重要保证。

在2002年扩大试点中,投入审计工作日4859个,审计单位395个,其中行政单位214个,企事业单位181个。据统计,共查出12个市、县(市、区)违规金额50.9亿元,其中违规退库10亿元、罚没收入未作预算收入2亿元、行政性收费未列入预算收入2亿元、土地出让金管理不合规2亿元、财政周转金继续放贷21.8亿元、暂存款付款余额长期挂帐3.8亿元。基本实现了审计方案确定的既定目标,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基本摸清了被审计市、县政府的财政家底。实施试点审计的11个县(市、区)财政总收入比1999年增长83.1%,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增长111.7%,地方可用财力增长104.3%。公共事业支出加大,教育、交通、科技、农业的财政投入逐年增加,2001年与1999年相比增长了64%,特别是教育和交通的投入迅猛增长。各市、县政府注重培植和扩大重点财源,培育多元化的财源结构,综合财力显著提高,财政总收入、地方财政收入和财政可用资金显著增加。同时审计结果也表明,市、县财政负债数额较大,11个县(市、区)城建等公共支出举债相当于2001年财政总收入的71%、可用财力的106%,个别县存在滚存财政赤字问题。

(二)增强了市、县长依法行政和认真履行经济职责的意识。审计前,大多数市、县长思想上存在一些顾虑,担心社会误解自己有问题,担心地方违规问题受处理,担心试点吃亏等。通过扩大试点审计及审计结果的成效显示,市、县长对审计有了新的认识。市、县长普遍认为,审计从"三权"、"四制"、"五指标"等方面来考察市、县长的经济责任,切入点比较准,实现了微观审计向宏观审计的跨越。有的市、县长深有感触地说,经济责任审计比较全面地分析了自己和政府经济工作的成绩和问题,既增强了市、县长依法行政意识,也促进了自身管理经济工作能力和水平的提高。不少市、县长表示,在今后的经济活动中,对一些重大项目、重大事项的决策将会更加谨慎和科学,力争取得更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市、县长们一致认为,审计坚持了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事实清楚,定性准确,依据充分,以理服人,审计机关所做出的决定完全可以接受。多数市、县政府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召开市、县长办公会议或专门会议,研究措施,自行进行了整改,金额达46341万元。从审计决定执行情况反馈和审计执法情况检查看,省厅做出的处理决定、意见100%得到落实。

(三)总结了市、县政府财政财务管理的经验。审计表明,市、县长在领导当地财政经济工作中积累了许多好做法、好经验,财政收入的征管体制和支出的监管机制日趋加强;深化企业改制,激活企业活力,促进经济发展的各项改革措施初见成效;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社保资金征收、筹集积极有效,管理较好,发放及时,较好地贯彻落实了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重视审计监督和财税监管工作,审计监督和财税监督的作用正在逐步加强等等。

(四)查明了市、县政府财政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广,延伸审计单位多,发现的问题不少,有的问题情节相当严重。在财政收入征管方面,主要存在挖挤省级财政收入、税收管理以及土地出让金收缴和管理比较混乱等问题。

在财政支出管理方面,存在违反预算法规定、支出内控制度薄弱、资金未专款专用以及社保资金管理未引起足够重视等问题。违规使用专项资金、违规出借财政性资金等现象仍然发生。有的还存在未按规定建立企业养老保险基金个人帐户,未实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应发未发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金等问题。

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管理制度不健全、国有资产流失较大、土地出让亟需规范等问题。有的经营性国有资产、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管理制度不健全,尚未出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考核办法。有的商住用地未按规定进行招标拍卖,而以协议转让,违规与用地单位签订出让协议。

在重大项目决策和建设管理方面,存在基本建设程序不规范和招投标制度执行不严等问题。有的未实行建设项目法人制度和资本金制度,招投标制度执行不严,概算编制不实,基本建设程序不规范,化整为零超越权限审批项目,施工企业存在转包、分包和垫资问题,项目资本金抽空,移用项目建设资金,漏缴有关税费等问题。

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省厅以审计报告、审计结果报告、审计专报、审计信息等多种形式向省委、省政府报告或向有关部门通报,提出了加强政府负债管理、清理不符规定的经济政策、规范财政收入退库管理、加强对国有土地出让管理等建议。同时,省审计厅发出审计决定、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建议书,责成有关部门纠正或督促完善有关制度。省委书记、省长吕祖善等领导先后作了批示。

(五)有效地扩大了审计监督的影响,锻炼了审计干部队伍。审计中,审计人员对发现的管理混乱、制度不健全等问题,现场提出建立制度、加强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审计实施结束后,审计组集中进行分析和思考,提出了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审计建议,这对加大审计执法力度、发挥审计作用等方面产生了较好作用,在试点及试点以外的市、县长中产生了强大的震动和反响。许多未接受审计的市、县长们纷纷通过各种渠道了解试点情况,询问审计内容和方法。试点工作,是一次《审计法》和中央两办"两个暂行规定"及浙江省经济责任审计法规的宣传和普及。

这次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试点范围之广、内容之多、要求之严、风险之大、工作强度之高,超过了以往任何一次审计。比较圆满地完成了审计实施阶段的工作。面对众多必审单位和大量审计资料,全省审计机关通力合作,特别是一线140余名审计人员以"人人当主审"的主人翁精神和忘我工作的态度,按照"四制"、"五指标"的要求,分析、界定、评价市、县长的经济责任,边探索,边总结,提高了业务能力和水平,经历了一次能力和水平的检验,同时也是对审计人员意志和作风的考验。

二、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的运作方式

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目前既缺乏理论上的研究,也没有成功的实践经验,这项工作究竟应该怎么开展?围绕"审什么、怎么审、如何评、怎么办"这一系列问题,2000年初,浙江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在全省市县委书记、市县长、审计局长范围内开展了一项问卷调查,直接听取被审计对象及相关领导的意见,了解他们对该项审计意义的认识,了解市、县长履行经济决策权、财务审批权等权力运作方面的现状,了解他们对审计内容、审计评价等方面的意见、建议。这批问卷反馈回来,为我们深入研究提供了许多有效信息。在总结首个市长经济责任审计经验的基础上,省审计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办法和经济责任审计的要求,结合近几年审计工作中的有关情况、问题,逐步形成了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的一些基本观点,设计了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的目标范围、内容、方法,形成了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试点办法。在2002年扩大试点的实践过程中充实、深化、提高,初步摸索和总结出了具有浙江特色的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的运作方式。

(一)实践并总结出以"三权"、"四制"、"五指标"为主要内容的总体工作思路,初步解决了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审什么"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市、县长是当地政府最高行政首长,与经济工作相关的权力主要有"三权",即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经济政策执行和监督权,是地方财政预算执行的第一责任人。市、县长的经济责任是通过本级预算执行和财政决算、国有土地出让金使用、政府举债、财政性资金投资形成的国有资产等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来衡量的。因此,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应侧重于其任职期间财政预算执行和经济决策情况的审计,并按财政性资金的走向延伸审计有关部门,以综合反映市、县长经济工作方面的领导能力、决策能力和管理能力。通过对市、县长工作职责的分析,我们确立了经济责任审计的基本思路,即以当地财政性资金收支管用运营情况为主线,展开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从有关内控制度和财政性量化指标等方面,对市、县长经济责任进行总体评价;围绕市、县长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经济政策执行和监督权,确定审计重点、审计延伸单位;从财政收入征管体制、重点建设项目的科学决策机制、财政性资金支出的监管机制、财政性资金投资形成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等"四制"的建立、执行情况入手,反映市、县长经济管理能力和经济责任;分析财政收入增长率、财政投入增长率、财政负债率、全社会性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社会保障资金足额发放率和征收率等"五指标",对市、县长领导经济工作的业绩做出评价。实践证明,这个工作思路符合浙江省市、县区域经济的实际,抓住了市、县长经济责任的关键部位,对整个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试点起到了统揽作用。

(二)实践并总结出开展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的基本方法,初步解决了"怎么审"的问题。

第一,是实行"五统一"组织领导方法。统一组织审计力量。省审计厅组织有关市审计局组成审计组,由局领导担任审计组长,带领有财政、税收、社保、投资等专业审计人员参加的复合型审计组,实施异地审计。省厅成立协调办公室,承担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的联络协调、业务指导、简报信息、审计复核、总结报告等工作。还专门制订了后勤保障方案,由省厅办公室与审计组驻地审计局保障审计"八不准"纪律的执行。统一审计方案。省审计厅统一制定审计工作方案,确定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目标,规定财政预算执行、国土资金、政府负债、政府投资等为重点审计内容,对审计过程中几个阶段重要工作及其进度提出明确要求,附发统一表式汇总审计情况,通过审计工作方案控制审计质量。统一审前培训。省审计厅统一组织审前培训和研讨,统一思想,明确任务。2002年,组织全体审计组人员,学习法规,掌握试点审计程序和重点,聘请各专业审计行家讲课。2003年,审前召开了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会议暨研讨会,总结经验和做法,讨论修改后的操作表式和范本,供新一轮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参考。统一审计文书格式。省审计厅事先对审计全过程涉及的文字材料作了研究,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根据审前调查至审计结果报告全过程中各类文书载体的不同特点,不同要求,体现不同的必备要素,提出了比较规范的参考格式,供各审计组使用。事中对全部审计文书代拟稿进行复核,力保内容正确,要素齐全,格式统一。统一审计评价和审计处理原则。审计厅在与有关被审计单位和各市、县长逐个沟通、交换意见的基础上,对查明的问题进行汇总归纳,逐一分类研究,对责任认定情况也进行分析归纳,统一确定审计处理和审计评价原则。经审计厅审计会议研究后,统一发出审计结果报告、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和审计建议书等。实践证明,"五个统一"的组织方法力度大,尺度和质量把握比较好。

第二,把经济责任审计与本级政府财政决算审计相结合。审计中,坚持以财政财务收支为基础,以重大经济决策为重点,充分进行分析复核、分析对比,来理清市、县近几年的经济发展情况和财力状况,为落实经济责任和财政状况评价提供基础审计材料。

第三,根据各地区的社会经济结构状况和"三权"内容确定审计范围。各审计组一般都将本地区掌握资金额大的部门,如财政、地税、土管、民政、教育、交通等;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关系较密切的部门,如城建、社保、经济开发区、重大投资项目等;与市、县长本人工作较密切的部门,如政府办、重点部门等列为重点审计单位。

第四,重点审计与调查审计相结合。按照分析评价"四制"、"五指标"的需要,充分运用审计调查方式,适当延伸审计部分下属单位,做到重点与一般相结合、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五是灵活采取多种审计手段。有的运用表格调查、承诺和测试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审计重点,有的运用计算机分类筛选,挑选重点延伸审计单位,以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第五,组织监督与审计监督结合,合力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组织部门与审计机关一起共同培训、进点、动员、听取反馈意见,定期召开分析汇报会,共同研究成果运用,把组织监督与审计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一种职能互补的工作模式。

(三)实践并总结出开展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的基本原则,初步解决了"怎么评"的问题。

落实市、县长经济责任,提高其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的意识,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目标。为达到这一目的,我们一是坚持"审什么、评什么"。在审计实践中,做到"三围绕三不评":围绕审计方案确定的内容和范围进行评价,与审计事项不相关的行为和事项不评价;围绕审计对象相关的经济责任进行评价,与其经济责任不相关的行为和事项不评价;围绕审计报告所列的事实进行评价,审计证据不充分的事项不评价。二是坚持突出重点。评价重点把握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是"四项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评价。建立、健全和执行财政性资金运行、管理、监督机制既是市、县长工作职责,也是重要的领导方法。为力求准确地反映市县长领导、决策和管理能力,对"四项制度"细化为二十多项具体制度,逐项分析其健全性和执行的有效性。另一方面是对"五项经济指标"情况分析评价。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众多,主要选择体现市、县经济发展状况、可持续发展潜力、财政性资金收支结构、政府推动经济发展的施政成本的财政收入增长率、财政投入增长率、财政负债率、社会保障资金发放率和征收率展开。对财政收入增长情况,我们重点分析了财政收入的结构、存量变动、增长趋势及财政收入与GDP的比率等,从而反映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及发展潜力。对财政投入情况,以农业、科技、教育、交通、水利等五项投入为重点,逐项分析审计对象任期内投入的增加数、增长率和年平均增长率,以反映当地对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视程度。对社会保障资金筹集和发放情况,重点分析了各年度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征收率、发放率,城镇、农村生活最低保障金发放率及财政投入各项社会保障资金的情况等。对政府负债情况,重点分析了债务规模、结构、债务负担率及支付能力等。通过对"五项指标"量化分析,客观、真实地揭示了市、县经济运行和发展状况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为认定和评价市县长经济责任提供了依据。三是坚持效益分析。对财政性资金收支审计,注重效益评价,分析支出的合理性,比较支出的有效性,探索财政性资金绩效审计。对"四项制度"、"五项经济指标"以及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力求站在全局的高度、历史的角度,剖析原因,寻找规律,进而向被审计单位和上级有关部门提出加强财政财务收支和市、县区域经济管理的意见、建议。四是坚持审计促经济发展。其一,按照依法审计和实事求是处理问题的原则评价并落实经济责任,提高审计对象和被审计单位纠正违规违纪行为的自觉性、主动性。经济责任审计是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人格化,落实经济责任作为经济责任审计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连接点。通过分析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中查明的问题,产生的背景、原因,分清是市、县长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还是政府相关部门管理不到位、会计核算差错的问题,分清是历史延续下来的问题还是任期内新出现的问题,努力按事实分清责任,按问题发生的脉络客观评价。其二,根据审计促进经济发展的原则,研究改进管理方法,纠正违规违纪行为。审计中,各审计组力求避免单纯地生搬硬套法规的做法,认真分析其违规违纪行为对当地经济发展的影响情况,与当事人或有关部门反复沟通,提出纠正建议,制定纠正措施,落实纠正方案,促进财政财务管理,健全财经秩序,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其三,坚持边查边改的原则,鼓励自觉地纠正违规违纪行为。对审计进点前各地自行纠正的,审计一般不再处理;对审计过程中被发现提出后能自觉立即纠正的,处理时从宽掌握;对历史沉淀较长、短期解决有难度的,及时制定计划、提出改进措施,处理时从有利于当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角度给予支持。五是坚持与时俱进,不断调整和完善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内容。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审计工作的深入发展,审计的范围、内容、方法也在不断变化,特别是浙江经济飞速发展的形势,既为审计事业注入了强大的生机和活力,同时也给审计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和挑战。在开展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中,始终着眼于市、县区域经济的实际,不断调整和完善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及评价的方法、内容。2003年的试点方案中,在财政性资金分配和使用上,增加了对财政转移支付的审计。量化指标上,增加了全社会固体资产投入增长率。在财政性资金五项投入中,增加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环保资金审计的内容。

三、深化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的几点思考

(一)审计的范围要覆盖市、县长权力运行的主要轨迹。权责对等是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管理学理论告诉我们,权力和责任是统一的,对等的,有多大的权力就应该负多大的责任。市、县长肩负着一方社会、经济、文化、教育发展的历史重任,代表政府行使国家行政权和管理权。因此,从理论上讲,对市、县长的经济责任审计应该涵盖市、县长权力覆盖的每一个层面。但市、县长既要对本区域经济工作负全责,同时还分管一些政府工作职能部门,工作内容很多,范围很广,权力无所不在。审计机关要在有限的时间、靠有限的人力,对市、县长进行全面审计是不现实的。必须既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又要量力而行,有所为、有所不为,集中力量找准权力运行的主要轨迹。

在审计方法上,应切实把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与当地财政决算审计结合起来,以提高审计效率,降低审计成本。在确定审计范围时,要沿着财政性资金的走向,把掌握资金额较大的财政、地税、土管、民政、教育、交通、城建、经济开发区、政府办等部门作为重点。在认定和评价市、县长经济责任时,要把与市县长责任关联度大的问题作为重点,应站在全面的高度,历史的角度,辩证地分析、比较,注重从深层次剖析原因,寻找规律。对审计发现的与市、县长经济责任不相关的问题,以专项报告的形式移交主管部门,或是移交当地审计部门备查。在经济责任的认定上,特别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审计依据不充分的不认定;尽量区分部门责任与市、县长的责任,对一些部门的违规行为,不归结为市、县长的责任;统一标准,相同的问题在试点项目中作同等的处理;对地方乱收费或明显违反国家财经政策的行为,要认定其经济责任;对企业改制过程中地方政府出台的一些政策及2000年前地方出台的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在责任的认定上予以慎重考虑。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只有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坚持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才能集中力量抓主要矛盾、抓关键环节,确保审计范围与市、县长权力覆盖的范围大致相对等。

(二)审计及审计评价要注重绩效。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政策性强,工作量大,社会影响面大,是一个复杂、敏感的工程,兼具政治意义、经济意义和社会意义。从目前浙江省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看,既是市、县财政收支审计的人格化,又是对市、县政府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率、完成任务和目标的效益、资源使用和配置的合理性、有效性进行全面审计,审计的着力点是如何改进被审计单位的经营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初步显现了市、县政府绩效审计的雏形。因此,对市、县长经济责任的评价,我们认为特别要注重对绩效的评价,绩效评价最能说明市、县长经营管理水平和业绩。绩效评价的直接目的是提高被审市、县政府使用财政性资金的经济效益,发挥财政资金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市、县长组织领导当地经济工作涉及到诸多政府部门和经济工作领域,按照常规审计,仅靠各种数据及分析,是不能对他们的经济责任做出正确评价的。在具体评价时,要以财政性资金收支内控制度、反映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指标、财政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廉政建设四方面着手,通过财政性内控制度的分析,评价其对财政收支的管理、控制、监督是否健全,重大项目的决策程序是否完善、财政性支出形成的国有资产是否得到了有效管理。通过对事关社会经济发展的五项重大经济指标的分析,评价其任期内的经济发展状况、对基础设施投入的决策程序和效益、社会养老保险的征收发放情况及当地政府的负债状况,管理和使用财政性资金过程中贯彻公正公平原则、推进公共财政体制建设的情况,其核心工作是检查、分析被审市、县政府的经济活动以及在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方面,做了哪些具体实事及其这些事对今后经济发展的影响。

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1999年到2003年,是我省经济责任审计的初步发展阶段。各级审计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中办、国办两个《暂行规定》,大力宣传推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意义,成立领导机构。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成立专职机构,调配人员,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2004年至2005年,是我省经济责任审计的逐步规范阶段。

2005年开始,我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入了全面发展阶段。2005年5月省委常委会要求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和财政财务收支数额较大、有财政资金分配权和行政审批权的重点单位的领导干部逐步做到“逢离必审”、“先审后离”。按照这一要求,我省在全面推进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同时,稳定开展了县级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二、我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特点

据统计,1999年至2008年底,全省审计机关共对14943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共查出违规金额111.84亿元。其中属领导人员主管责任金额100.11亿元,直接责任金额11.73亿元。审计后,有关部门参考审计结果,撤职、降职52人,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处理99人。

1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全面展开。据统计,1999年至2008年底,全省共审计乡科级党政领导干部12651人,其中,审计乡镇书记1451人,审计乡镇长3583人,审计部门乡科级干部7617人。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是:部分部门单位财政收支不够真实,改变资金用途,有挤占挪用现象,有的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有截留财政收入、漏税和支出不合理、不合法等现象。

2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稳步推进。1999年至2008年底,全省共审计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1005人。省审计厅先后对永安保险公司、省物资总公司、省纺织总公司、省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等27个省属国有企业董事长、总经理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是:部分企业管理不规范造成资产损失或潜在损失,有的存在少计收入、少缴税款、公款私存、设置账外账等问题。

3县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不断扩大。1999年至2008年底,全省共审计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1254人,其中,审计县(区)委书记13人,审计县区长76人,审计部门县处级领导干部1165人。省审计厅先后对延安市等3个市长。省水利厅等20个厅局长,省政府驻上海等10个驻外办事处原主任,共33个市厅级领导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是:部分部门单位少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未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有的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有的基本建设管理不规范,改变用途,超规模、超概算,不执行招投标制度,有的改变资金用途,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

2001年12月和2005年6月,中央六部委联合检查组两次来陕,对延安、咸阳、渭南等3市6县进行了检查,对我省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措施得力、成绩显著,并对我省的一些做法予以推广,对我省八项制度、两个办法印发全国审计机关,我省先后有五篇经验材料在全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座谈会上作为了重点发言材料。1999年以来,先后有21个省、市、区审计机关和有关部门来我省考察学习。

我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各级领导重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陕西省委常委会议先后两次听取我省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汇报。专题研究解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历任省长对此项工作也十分重视,增加编制,解决审计经费。省长袁纯清同志经常过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重大问题听取汇报并亲自批办审计反映的事项。省审计厅厅长屈方方同志高度重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始终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省审计厅每年初和年中召开的全省工作会和设区市局长会,都把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会议议题,对省委组织部委托的经济责任审计事项,亲自协调、部署、落实、检查。

2审计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建立。目前。省上、10个设区市及杨凌示范区、107个县(区)全部成立了由党委、政府领导同志任组长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各级领导小组在研究确定审计对象、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督促审计结果的运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省厅、10个设区市及杨凌示范区和107个县区成立了经济责任审计专职机构,其中延安市、榆林市,59个县(区)高配一格;铜川市、宝鸡市、渭南市、安康市、汉中市、咸阳市6个设区市、22个县(区)高配半格。专职机构的相继建立,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奠定了基础。

3审计的管理制度不断健全。我省、市、县(区)三级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建立了一些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办法制度,全省共制定规章、办法279个。2004年2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陕西省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试行)》,对经济责任审计立项、委托、实施、审计结果报告等做出了具体规定。2007年1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陕西省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利用办法(试行)》,列审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如何应用审计结果做出了具体规定。渭南、宝鸡、安康、榆林等市均以两办名义印发了一些制度。这些办法、制度的实施,进一步规范了经济责任审计行为,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基本实现了有章可循。

4审计的方法不断创新。省审计厅把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和其他财务收支审计相结合。对列入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年度审计计划的部门、单位,其主要领导任职两年以上的,在对其部门、单位进行审计的同时,一并对该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宝鸡市探索了书记、县长一起审的方法。延安市、渭南市对公、检、法“三长”的审计,采取了统一行为、统一方案、统一时间、统一重点、统一方式的“五统一”方法。

5审计指导力度不断加大。省审计厅举办了十期全省经济责任审计培训班,全省百分之八十的经济责任审计人员经过培训。榆林、安康、咸阳等市举办培训班,对所辖区县的经济责任审计业务人员进行培训。省厅编发《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通讯》19期,介绍省内外好的经验和方法。省审计厅领导带队,先后深入10个设区市、杨凌示范区、98个县(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行了调研。各设区市领导和相关职能部分也多次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检查。2007年至2008年省审计厅及西安交大等学者成立课题组,完成了5万字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模式的构建与应用》课题,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实践不断向前发展。

三、存在的问题及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举措

随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不断深入,也出现了一些值得重视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管理薄弱,重视审计覆盖面,忽视审计深度,出现走过场、流于形式的现象。二是先离任后审计的现象仍然存在。三是有些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不到位,仅仅局限在财务收支上。四是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审计范围不统一,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未建立。针对这些问题,要把经济责任审计引向深入,应当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正确把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目标、原则、要求。以促进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切实履行经济责任,推动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为目标。继续坚持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原则。根据审计力量的实际情况,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审计。

2改进审计项目管理。每年四季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充分考虑审计力量的基础上分别提出下一年度审计对象的建议,由组织部门会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并提出初步意见,经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由组织部门出具委托书,审计机关列入下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特殊情况,因干部管理和监督工作需要调整审计项目的,经领导小组确定后,审计机关调整计划。新晨

3开展任中审计。根据干部监督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需要、领导干部任职情况以及其他审计项目计划等全面考虑,统筹安排,积极安排任中审计项目,努力促进经济责任审计监督从事后监督向事中监督转变,实现任中审计经常化,制度化。

4坚持经济责任审计与常规审计相结合的方法。经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对列入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年度审计计划的部门、单位,其主要领导任职两年以上的,在对其部门、单位进行审计的同时,一并对该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同时,对纪委、组织、国资等部门提出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领导干部,审计部门一并对其所在部门、单位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做到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审计资源共享,提高审计效率。

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zxl2001”为你整理了这篇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总结

2020年,我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审计局的精心指导下,积极探索,大胆实践,突出重点,立足创新,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监督水平和维护经济秩序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根据县审计委员会安排和县委组织部门委托,2020年我局共完成经济责任审计项目8个,主要对兴洲街道办、横现河街道办、郭镇、五龙洞镇、西淮坝镇5个镇(办)书记、镇长任中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同步审计,对县自然资源局局长曹斌、原县社会保险经办中心主任汪涛任中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对县史志办原主任赵飞进行了离任审计。共审计正科级领导干部13人,其中:任中审计12人,离任审计1人,查处各类问题23条,提出审计建议20条。一年来,我们主要从三个方面稳步推进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年初,我局认真传达贯彻省市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及审计委员会汇报,确定了全年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项目计划确定后,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全局动员,全体参与。同时,把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财务审计、专项资金审计、重大政策审计有机地结合起来,充分整合审计资源,提高工作效率,努力缓解审计人员力量不足与审计任务之间的矛盾。

(二)突出重点,创新方法。在审计对象的确定上,为了达到审计全覆盖的要求,我们突出对重点部门和镇办领导干部的审计,并采取轮流审计的方式,力争把一级预算单位和镇办都审计到。同时,加大任中审计的力度,通过任中防范、离任监督,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预防腐败中的作用。在审计范围上,以财政财务收支和资产负债为基础,以经济决策为重点,以经济治理为主线,覆盖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全过程;在审计内容上,增加了政府性债务、网络安全、绩效等审计内容,重点关注了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政策方针、履行财经法规制度、“三公经费”支出等情况。通过不断创新审计理念,积极探索“经济责任审计+”的模式,即:经济责任审计加部门预算执行、加财政决算审计、加专项审计调查、加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的方式,实现一次进点,一审多果的目标。在审计评价上,依据审计取证单、工作底稿等事实材料,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正确界定被审对象应负的责任。在责任追究上,严格执法,努力使干部感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三)规范操作,提高质量。一是明确审计目标,并以此为导向搞好审前调查,把握审计对象的特点,确定审计重点,有的放矢地进行审计查证,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二是坚持严深细实作风,从项目立项、方案制定、现场审计到文书归档,严格按行政执法和审计规定的操作规范实施,在执行审计程序方面有了很大改进,审计质量显著提高。

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管理情况

2015年5月,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将设在县审计局的略阳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更名为略阳县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为县审计局副科级内设机构,使用审计局机关行政编制,设主任1名。2016年5月,县委组织部任命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主任1名。2020年机构改革,县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撤销,县审计局保留经济责任审计股内设机构,现有审计人员2名,负责经济责任审计业务工作。年初,通过认真梳理年度领导干部及其单位历年接受审计情况,主动对接组织、纪检监察、巡察、人社等部门,征集审计项目计划安排意见。优先落实省、市级以上统一组织项目,明确集中骨干资源保障省、市级以上重点项目的优质高效实施。通盘考虑全县审计资源,统筹处理好“全覆盖”与“少而精”的原则,以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为抓手,强化自定项目计划的统筹安排。通过把握全局与立足实际相统一,使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安排即能满足干部监督管理的需求,又能结合审计力量的统筹安排。积极探索大数据审计,提高审计能力、质量和效率,有序推进审计全覆盖。

三、存在困难和下一步打算

2020年,我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稳步推进的基础上有了一定提升,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审计力量不足与任务繁多的矛盾十分突出;二是县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撤销后仅保留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股内设机构,职能作用发挥不够;三是部门之间的协调和审计成果的利用还需加强。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要求,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结合我县实际,采取三项措施,大力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一)加强经济责任项目管理。突出对重点部门、单位领导干部的审计。同时,将审计的监督关口前移,强化审计预防和警示作用,加大任中审计比例,以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的审计监督全覆盖为目标,结合我县实际,建立健全县本级经济责任审计对象数据库,把所有应审计的领导干部都纳入监督范围,按照分类、有序推进的思路,探索领导干部任期内轮审制度。

(二)加强审计整改力度。针对审计查处的问题,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到达后,跟踪督查是否整改到位,对未整改到位的移送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确保监督成效。

(三)加大审计成果利用。与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单位密切联系,资源共享,手段互补,增强干部监督实效。

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扎实抓好省委、州委、县委历次全会重大决策部署和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准确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推动中央、省委、州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我县“十四五”开好局做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目标

结合全县经济工作大局和总体要求,紧扣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审计年度计划、审计职能定位,正确把握审计全覆盖与突出审计重点的关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全县审计计划统筹、全过程控制和审计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审计质量、审计工作效率、审计成果运用,实现“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的审计全覆盖,促进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审计项目

(一)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审计署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深化拓展“一屏四带、全域生态”“三地共建、五业同优”“四向通道、全域拓展”战略部署,促进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目标,围绕“六稳”“六保”要求,将稳就业、稳投资、稳金融、保市场主体、保基本民生、保粮食能源安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积极财政政策、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科技创新、深化国企改革等11个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嵌入各专业审计项目进行重点关注,促进政策措施落地落实。

在完成以上内容的基础上,根据州审计局要求,县审计局紧密结合县委、县政府2021年重点工作部署要求,增加2021年重点项目进度跟踪审计内容,一并将跟踪审计结果报州审计局。

组织实施方式:一、二季度政策跟踪审计的重点内容为治理“乱收费”审计,以“结合审”为主要方式,统一部署,由县审计局综合股执行审计工作。

审计时间:以季度综合报告需求为导向,县审计局按照省审计厅工作方案安排的内容和时间节点报送审计结果,县审计局于每季度末次月5日前报送季度综合报告,同时报送县委、县政府。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跟踪审计(审计署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紧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关注稳定帮扶、防止返贫、发展产业、稳岗就业、后续扶持及州级拨付到县的乡村振兴启动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确保充分发挥乡村振兴启动资金的使用效益,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审计对象: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局等18个扶贫专项部门。

组织实施方式:根据州审计局统一安排,由县审计局综合股以“同级审”方式开展跟踪审计。

审计时间:6月初进点审计,8月20日前向州审计局农业农村审计科提交审计结果。

(三)县级预算管理审计

1.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国家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推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目标,重点关注政府过“紧日子”、预算管理绩效和财政收支质量等内容。围绕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国库库款保障水平和财政保平衡等情况反映财政运行风险;围绕工业发展资金、“10+3”产业发展资金、粮油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等重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实施及绩效,反映财政资金助推经济发展质量的效果;围绕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财政转移支付管理、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等反映财政改革管理推进情况;围绕财政总决算草案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编制的规范性深化财政决算草案审计;围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反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围绕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反映财政投资支持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重大战略、投资计划下达、投资绩效管理等情况。

组织实施方式:由县审计局财政预算审计股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3月初进点审计,县审计局4月30日前出具审计报告,同时报送县委、县政府。

2.县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严肃财经纪律,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为目标,在数据分析全覆盖基础上,对部分部门(单位)进行重点审计。重点关注预算执行和决算编制的总体情况,检查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和绩效情况,资金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经营性成本支出的规范性,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压缩、存量资金清理盘活、年底突击花钱等情况,以及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等内容,同时根据2020年州政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的通知》,检查2020年内审计工作自查整改情况。

审计对象:县扶贫开发局、县民族宗教局。

组织实施方式:由县审计局财政预算审计股负责,利用大数据分析统筹谋划、分析确定重点核查对象,组织开展审计。

审计时间:4月初进场,5月31日前完成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同时报县委、县政府。

(四)政府投资审计

1.“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省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阳光重建、廉洁重建为目标,结合灾后恢复重建收尾阶段的实际情况,重点关注灾后恢复重建进度目标实现、项目投运使用、资金绩效等方面,及时揭示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规、损失浪费、失职渎职等问题,提出整改和加强管理的建议,保障九寨沟“8•8”灾后恢复重建任务圆满完成和总体目标按期实现。

组织实施方式:根据州审计局上下联动工作要求,县审计局投资中心人员负责配合州审计局开展跟踪审计。

审计时间:按省审计厅统一安排,省、州、受灾县审计机关上下联动,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协同省审计厅组织实施跟踪审计。

2.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县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计划对2个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已完工项目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重点对建设项目履行环保、规划、验收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全过程审计,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揭示我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中是否存在未按基本建设程序、项目推进缓慢和建设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购买社会服务探索开展竣工决算复核审计。

组织实施方式:由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县审计局9月初进场,10月31日前出具审计结果。

(五)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省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实现美丽建设为目标,围绕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促进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重点关注领导干部贯彻执行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相关目标任务完成、相关资金征管使用和项目建设运行等情况。

组织实施方式:按照省审计厅统一安排,根据州审计局要求,由县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股对乡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开展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审计,并报州审计局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审计科。

审计时间:县审计局8月中旬进场,10月31日前出具审计报告报州审计局,同时报县委、县政府。

(六)民生审计

1.社会保险基金审计(审计署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社会保险基金高效运行、推动重大改革措施贯彻落实、促进更好实现民生改善与经济发展良性循环为目标。重点关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筹管理使用、基金收支平衡及安全、养老保险统筹、医疗保险控费和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等。

组织实施方式:根据州审计局要求上下联动实施。县审计局投资中心负责配合州局开展社保审计。

审计时间:2020年12月开始,3月下旬提交审计报告及相关材料。

(七)重点专项审计

1.信息化相关工程专项资金审计(审计署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提高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水平,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资金管理使用、网络安全建设和绩效等情况。

组织实施方式:根据州审计局安排,由县审计局结合部门预算执行开展审计,县审计局财政预算股负责执行审计。

审计时间:3月初开始,根据州审计局要求时间节点前提交审计结果及相关材料。

(八)经济责任审计

1.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省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科学发展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廉洁用权、干净干事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政策及决策部署、本地本部门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及执行效果、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及执行情况、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民生保障和改善、生态文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等情况。

组织实施方式:县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股对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开展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时间:8月中旬进场开展审计,10月31日前提交审计报告。

(九)藏传佛教寺庙财税监管审计(省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围绕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治藏方略,推进藏传佛教寺庙财务监督长效机制建设,重点关注寺庙财务收支、寺庙经营实体情况,促进寺庙财务规范化管理。

组织实施方式:根据州审计局安排,由县审计局投资审计中心对所属铁布镇原热尔乡罗尔格寺、原冻列乡卡茸寺、原崇尔乡八玛寺、降扎乡甲格寺4座寺庙和铁布镇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和各专职机构、有关组织履责尽责情况开展审计。

审计时间:县审计局6月进点,8月31日前向州局教科文卫审计科提交审计报告。并上报县委、县政府。

(十)交办事项

1.将“三公”经费审计内容纳入统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同步开展,县审计局12月10日前向州局上报报告和报表。

2.政法、统战、公安信息化专项资金审计;8月进点开展审计,9月底出具审计报告,由投资审计中心负责实施。

(十一)其他审计(调查)项目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税收审计2个署定项目根据省审计厅、州审计局统一部署开展审计,县审计局第四季度开展审计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认真落实州委、州政府和省审计厅对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聚焦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的职责定位,严格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严格依据审计项目计划安排组织实施审计,把发现问题和推动解决问题作为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揭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和重大风险隐患,客观反映改革进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进一步深入调查研究。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紧盯有资金、项目和经济活动支撑的重大政策,加大研究力度,加强审前谋划,编制具有操作性的审计工作方案,加强过程中的业务指导,积极推进大数据审计,查深查透,牢固树立监督和服务并重的理念,助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近年来,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渐次推开,不断深入,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深入开展

**县于1998年首次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2001年成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2002年成立**县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分局;2003年制发了《**县经济责任审计任务确定和执行程序》、《**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部门职责》、《**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规则》四项制度,对经审项目计划安排、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的移送管理、审计成果运用等作了明确规定;2005年制发了《**县2006年至2010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划》,明确了我县一段时期经责审计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审计重点等内容。

2007年至2009年,全县共审计26名科级领导干部,查出各类违规金额2056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2946万元,审计决定收缴财政47万元。提出审计建议72条,被审计单位采纳审计建议72条。经责审计在保障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强化干部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县审计局始终坚持“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工作方针和做“优”经责审计的工作思路。一是形成整体合力。在县经责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经责联席成员单位协作联动作用,积极整合审计执法资源,确保审计工作有力有序进行。二是立足整顿提高。结合新时期干部监督管理需要,在财务收支审计的基础上,加强对领导干部经济决策、职务廉洁性要求、工作计划完成情况等方面的延伸审计,客观评价领导干部履职情况,促其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全力推动执政能力建设。三是提高服务水平。从违法违纪违规案件的查处、审计问题的整改、规范管理几个方面加大力度,对领导干部履职中查出的问题,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提出审计建议,把审计监督、干部管理和党纪政纪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为宏观决策服务。

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我县经责审计工作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科学审计理念还没有完全贯彻落实到位;经责审计缺乏科学统一的评价标准体系;审计理论研究水平偏低;现代审计技术的推广运用进度迟缓;审计结果运用不够够充分,需要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二、努力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全面转型

做好今后一段时期的经责审计工作,要更加注重创新审计理念、规范审计评价、推进绩效审计、强化结果运用,积极构建全县审计工作大格局。

㈠探索科学评价办法。全省已确定楚雄州审计局、大理州永平县审计局和省经济责任审计局作为经责审计评价办法试点单位。今后一段时期的经责审计工作,要在探索评价办法上大胆尝试,逐步完善。力求做到“三突破三到位”。一是要突破既有的定性评价为主,辅之以简单统计指标量化分析的评价方法,确保定量方法为主、定性方法为辅的评价模式逐步到位。大力推行AO(现场审计实施系统)辅助审计,将项目的数字化水平纳入工作考评。二是要突破评价内容难统一,评价指标难选择,评价方法难确定的瓶颈问题,确保评价指标的科学性、系统性、可操作性逐步到位。三是要突破实践的盲区,积极借鉴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的评价标准和办法,确保能够满足对干部考核、监管的需要逐步到位。

㈡切实加强审计结果运用。近三年离任审计占到经审项目总数的65%,形成了“秋后算总账”的现象,审计监督作用不明显。强化审计结果的运用,一是要加大任中审计比例。坚持“先审计后离任”的原则,让审计结果成为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参考依据,避免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拔”。二是要强化审计结果的“人格化”。将所有审计查出问题的责任落实到人。结合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审计问责体系,抓紧出台配套的管理办法,使之成为审计结果运用的最直接形式。三是要加大督查通报力度。将审计结果运用落实情况列入政府工作督查范围,督促被审计单位切实整改。在每年底前形成审计结果综合报告,向经责审计联席会议报送。联席会议对审计结果运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在“审、帮、促”三个环节上形成完整的体系,使经责审计有始、有终、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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