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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迁方案

搬迁方案

搬迁方案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主动避灾。坚持群众自愿、政府主导、阳光操作的原则,以“整体搬得出,长期稳得住,逐步富得起”为目标,通过避灾搬迁,提高灾区人民的抗灾水平和能力,确保灾区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改善灾区人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二、目标任务

从今年起,对居住在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高山陡坡、沟壑边缘、地陷区域的群众在自愿基础上实施移民搬迁,安置到安全地域生产生活,彻底消除隐患威胁,使他们搬迁后的抗灾能力显著增强、居住安全环境和条件明显改善、生产生活水平有所提高。

三、基本原则

1、坚持自愿搬迁的原则。居住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需要搬迁的居民,必须在自愿的基础上,由本人申请搬迁。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确保在自愿的基础上,实现搬迁。

2、坚持政府主导的原则。避灾移民搬迁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必须由政府主导,组织各方面力量参与实施。

3、坚持轻重缓急的原则。根据地质灾害核查和实地调查,按受威胁的程度排列轻重缓急,在规定时间内有计划地实施完成我县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安置工作。

4、坚持整体搬迁的原则。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对威胁人民生活财产安全、工程治理难度大或工程治理效益差,且具备避灾搬迁条件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整体搬迁,主动避让地质灾害,最大限度地保障地质灾害易发区人民的生命与财产安全。

四、补助标准

避灾移民搬迁户的建房补助标准为人均4000元,其中省补助3500元,市、县配套500元,直接补助到搬迁户的资金人均不少于3500元。结合我县实际,参照县2011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每户补助金额不低于15000元,超过15000元的按实际人口计算。

五、安置方式的选择

安置方式由避灾户移民选择决定,通常采取以下几种安置模式:

(1)集中安置。选择条件较好的地点建设移民集中安置点。就地集中安置时,移民耕种原有的耕地,经营原有的山林、河流;异地集中安置时,可通过转让、出售、租借、联合承包等多种方式,流转原有的耕地、山林的使用权,取得新的耕地、山林的使用权。

(2)分散安置。选择县城、集镇和条件相对较好的村庄进行分散安置。通过先购新、旧房,建造新房的方法,确保安居乐业。

(3)敬老院安置。将符合“五保”条件的孤寡老人安置在敬老院。集中安置点的选址要与小城镇建设规划和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科学规划,慎重选择。尽量做到“六近”。即近路、近水、近电、近田、近校、近医院。必须做到“一高两避”。即高于洪水线,避开地质灾害威胁,避开泥石流灾害威胁。集中安置户均安排宅基地40-140平方米,人均拥有0.5亩以上耕地或户均转移1个以上的劳动力,以及适量的菜地。分散安置要尽量选择县城、乡镇和靠近乡(镇)政府、村委会、学校、卫生院或公路沿线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的地方。安置点选择要尊重多数移民意愿,由移民自主双向选择。

避灾搬迁移民集中安置点建设必须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整体规划,尽量使用非耕地、不占或少占耕地,严格禁止占用基本农田。按照“建新拆旧、一户一宅”的安置原则,坚持“五统一分”。即: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基础设施建设、统一资金管理、统一竣工验收和分户自主建房。每个集中安置点的移民必须达到10户以上。移民新村均要在进村路等明显地段因地制宜建立永久性标示牌,标示“县X乡(镇)避灾移民搬迁新村”字样。

六、相关政策

1、移民对象的认定必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全过程“阳光操作”。避灾移民搬迁的对象是居住在国土部门认定的危害程度高、治理难度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众。列入地质灾害危险区的搬迁对象,原则上在2010年10月1日之后应达到“四有”,即有房屋、有人住、有户口、有土地。在操作过程中,要坚持“户申请、村推荐,乡审查,县批准”的程序,并在移民迁出地行政村张榜公示两次以上。无异议后,组织移民填写《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确定对象审批表》,农户、村委会、乡镇政府、县国土资源局、县扶贫和移民办分别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凡迁出原村民小组的村民,原山场权属不变。在新安置点未调配田地的,原田地承包使用权不变,如在新安置点调配了田地的,原田地应收归原土地所有权单位重新调配,如属整体搬迁的,且在新安置点已落实田地的,原田地应由当地政府或原村委会统一处置。不论何种安置办法,坚决执行“一户一宅”的政策,原房屋必须拆除且房屋宅基地一律归还集体,由村民小组或村委会统一安排,有条件的,可列为土地开发“增减挂”,也可作为集体建设预留地。

3、搬迁户在教育、医疗等方面享有与安置地当地村民同等的待遇。户口原则随人走,根据本人意愿也可不变。

七、实施步骤

我县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工作,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同、村民自主、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总体思路,分五步实施。

第一步:调查摸底,核定对象。在国土部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乡(镇)要对本地急需并自愿避灾搬迁的群众进行核查,确定准确的避灾搬迁点和人数,上报县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工作领导小组。

第二步:制定避灾移民搬迁规划。以乡(镇)为单位,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和避灾移民搬迁规划,包括移民搬迁的组织、搬迁对象的核实确定、安置方式、安置点的选择、安置点安置人数、山场田地调配、基础设施建设等。不但要规划好移民的避灾,还要规划好搬迁移民的生产生活,保证移民搬迁后的生产生活条件有所改善。新的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必须进行地质灾害评估。乡(镇)规划于8月5日前上报县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工作领导小组。

第三步:做好移民搬迁前期准备。有关乡(镇)和单位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手段,广泛、积极地宣传地质灾害隐患对生命财产的威胁,宣传党和政府的避灾移民搬迁政策,让群众充分认识到地质灾害隐患的严重性,务必让群众自愿搬迁,务求隐患点整体搬迁。要做到宣传工作“四到户”,即:工作人员上门到户、宣传资料发放到户、政策规定宣读到户、群众疑虑解释到户。努力做好迁出地和接收地的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有关乡镇和单位要尽快落实和审批当年的搬迁对象、确定安置方式和安置点,积极开展安置点用地的报批、征地、建设规划以及水电路等基础设施的报批和建设等工作。今年的搬迁安置前期准备工作8月30日前完成。

第四步:组织实施避灾移民搬迁。完成移民新建房屋的建设和水电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组织移民户有序搬迁,完成补助资金的拨付,完成相关档案资料的搜集、整理和报送工作。此项工作年底前完成。

第五步:检查验收。有关乡(镇)及单位在按时完成避灾搬迁任务的基础上,开展自查和验收,进行相关工作的总结。县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工作的开展情况,在2012年1月或2月份组织有关乡(镇)及单位交叉检查验收。同时,将此项工作列入对各乡(镇)和相关单位年度综合目标考评,从2011年起每年按年度对避灾搬迁移民目标任务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对象为各乡(镇)政府,考核内容是搬迁安置工作进度与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对完成任务好的乡(镇),县政府予以表彰,对完成差的予以通报批评。

八、工作要求

我县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工作坚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以乡(镇)政府为主体组织实施,各职能部门和有关单位密切配合,彻底消除地质灾害隐患。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扎实有效开展我县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工作,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发改、财政、监察、审计、农办、扶贫和移民、国土资源、建设、民政、农业、林业、水利、交通、规划、教育、卫生、广电、电信、供电、爱卫办、红十字会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的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扶贫和移民办,由县扶贫和移民办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并从县国土资源局抽调一名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协抓日常工作。

有关乡(镇)也要成立以乡(镇)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本乡(镇)的移民搬迁工作,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2、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工作量大,是一项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大事。有关乡(镇)和县直相关单位要利用会议、电视、广播等多种形式宣传地质灾害的危害性和防治方法,讲解本次移民搬迁工作的目的、意义和相关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部门配合,通力协作。避灾搬迁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各相关部门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县扶贫和移民办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计划和资金的协调、移民搬迁工程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隐患核查、移民搬迁摸底调查、搬迁安置新址评估、避灾业务指导以及安置用地的保障;县财政局做好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农村危房改造、交通、水利等资金的筹措、使用和监管;县新村办要争取将避灾移民搬迁安置点纳入新农村建设点;县交通运输管理局要负责安置点的公路建设;县水利局负责安置点的饮用水工程建设;县供电公司负责安置点的用电建设;县建设局负责农村危房改造与避灾移民搬迁的对应衔接,抓好地质灾害避灾搬迁移民建房技术的鉴定、质量监管工作;县监察局负责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县审计局负责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县民政局负责特困户帮扶工作;县农业局协助有关乡(镇)落实集中安置点的田地调配和改良耕作条件的技术指导;县林业局协助相关乡(镇)做好山场调配及原退出土地的还林等工作,并为原林区移民争取上级扶助资金;县城乡规划局协助有关乡(镇)做好安置点的选址和规划工作;县卫生局负责落实全县医疗诊所的地质灾害避灾搬迁工作;县环保局、司法局等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支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县教育局负责各教学点的地质灾害避灾搬迁工作;县爱卫办负责落实安置点的改水改厕工作;县红十字会要积极争取社会慈善救助资金帮扶困难户进行移民搬迁;县文广新局及电信等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能,分别负责安置点的通电视和通信等工作。

总之,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从大局出发对地质灾害避灾移民的搬迁工作给予全力支持。凡涉及到的有关规费,要尽量给予减免。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就此项工作制定专门的帮扶方案,各有关部门的方案要于8月5日前报县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全县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工作顺利实施。

4、加强监督,严格规范操作。避灾移民搬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有关乡(镇)和单位要坚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阳光操作”,以“整体搬得出、长期稳得住、逐步富得起”为目标,严格规范操作,切实将此民生工程建设成为民心工程,确保移民安居乐业,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1)补助资金的管理。避灾搬迁移民建房户补助资金由扶贫移民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地质灾害治理专项资金、财政资金等整合构成,各项资金分别执行各自的现行管理规定。避灾搬迁移民个人建房补助款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用“一卡通”直接发放到避灾搬迁移民户。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根据资金来源,实行项目管理和报账制管理。

(2)档案管理。完善避灾移民搬迁试点的档案管理制度,推进搬迁移民档案信息化管理。(1)农村危房改造材料归档,按照武府办规定对农村危房改造档案管理的要求整理归档。(2)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试点工作的材料归档,按照赣扶移规定执行。凡涉及搬迁移民的政策文件、会议记录、规划管理、指标分配、资金发放、进展情况、检查验收等文字、图片、音像资料等,有关乡(镇)、扶贫和移民办都必须妥善保管。移民户的搬迁申请报告、安置点的选择情况、移民的公示、集中安置点的建点申请报告、移民户花名册、移民搬迁资金“一卡通”发放表、搬迁移民户档案等,要做到一户一档、一乡一册、一年一卷,档案整齐、规范。

搬迁方案范文第2篇

地理坐标东经118°29′59″,村民组位于版书乡西北约10km处。北纬30°15′25″,现有农户41户,159人,该村民组三面环山,村民组北有一160万立方米的山体滑坡,地质结构松散,坡度3545度,每年梅雨季节或雨水集中时,随时有下滑可能,直接威胁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也牵动着各级政府领导的心。自1995年发现山体裂缝以来,经有关专家实地勘察论证,认定村民组处已不适宜人群居住场所,要求实行搬迁避让。为此我也向有关部门上报了关于解决版书乡清潭村民组山体滑坡地质灾害的实施方案》广大村民也要求政府从根本上解决此事。县委、县政府也高度重视,确定村村民组为移址地点。年皖地灾办〔〕1号文件中把地质灾险点作为重点治险,并要求在年月底前完成避让搬迁工作。

二、安置点选址

充分考虑和满足避让搬迁群众的生产、生活、交通、卫生医疗、子女就学等基本条件。安置点选址工作,安置点选址总体思路: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基本要素相适应。经过乡政府、县国土、建设、民政、水利、交通、通讯等部门多次实地踏勘和论证后,最终确定版书乡村村民组。

距离省道2km处,地质灾害搬迁安置点。面积15亩(均为坡耕地和部分农田)中心平面直角坐标:区域内地势平坦,属地质灾害易发区,请省厅组织专家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三、确定搬迁对象

将村地质灾害直接受威胁的41户、159人纳入避让搬迁对象,经乡政府慎重反复研究。待本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将搬迁对象对外公示,接受治理点的群众和社会监督,以体现公平、公正原则。公示后,若有反映搬迁对象条件不符或其它隐瞒行为,乡政府将认真组织核查,妥善进行处理。详见附表)

四、安置点村庄规划方案

总占地面积约10000m215亩)安置搬迁户每宗用地面积160平方米,版书乡村民组搬迁户安置新村座落村民组。拟建房屋每户建筑面积180平方米,该小区规划设计在保持原有地势、地貌上合理设计,利用地势,设计多个建筑室内标高。新区主干道设计为5米,小区的住宅方案图纸统一设计,设计体现徽派建筑风格。

五、居民房建设方案

7月初正式向农户供地,安置点居民房建设采取“政府协调、统一规划、全程监管、统一建设”方式进行。现完成路网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对需要集中安置户。并提供住房建设图纸,统一建设,月底前完成建房主体工程,月份统一实施水、电、通讯、有线电视、沼气等安装入户及农户粉刷、装饰。

六、搬迁、拆房方案

(一)搬迁

1乡政府计划安排月份为搬迁时间。村“两委”组织实施。

2考虑搬迁点的安置点有2公里路程。乡政府统一负责协调进行。

(二)拆房

1由乡治理工作组和村“两委”监督实施。

2考虑拆房涉及农户自身利益。不再组织专门人员进行,但对拆除过程政府实施统一监督。

3对未拆的旧房及附属设施,乡政府将统一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强行拆除。

乡政府均明确时间进度,以上各项治理工作方案。确定了责任人。

七、补助资金发放方案

其余全部按户均16000元发放到搬迁户,按省下达补助资金标准除户均1000元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外。具体发放规定是

(一)集中安置点建房并于今年12月26日前拆除原旧房(含附属房)一次性按补助金标准合部给予兑现。

(二)投亲靠友或迁至其他无地质灾害地方的经本人申请报县政府同意。一次性按补助金标准给予兑现。

(三)凡未搬迁或旧房(含附属房)未拆除的不得提前发放补助金。

(四)市、县配套的补助资金由乡政府统筹考虑用于此项搬迁安置工作。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由乡长任组长、分管副乡长为副组长,乡政府专门成立了村避让搬迁工作组。并从国土、司法、公安、财政、安全、水利等部门及村“两委”抽调专人办公。工作组下设三个工作小组,即:

职责:1向村民宣传搬迁工作方案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教育政策引导组。细致做好村民思想工作。2对搬迁户实施调查核实,准确无误上报搬迁户数和人数。3与搬迁户签订搬迁协议,逐户落实搬迁、拆房时间。

职责:1落实拟定搬迁户宅基地分配方案和土地报批手续。2负责安置区公共设施基础建设。协调供水、供电、通讯和有线电视入户。3负责群众上访或问题的解答。4协调和解决居民房综合协调组

必要时外出帮助联系和采购。建筑材料供应渠道。

职责:1负责协调搬迁户的组织计划、交通运输、人员安排等相关事宜搬迁、拆房组。2深入各户做好拆迁动员工作。3督促、检查拆除旧房数量、质量是否符合方案要求。4做好村民的稳定工作。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政府和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凡涉及到搬迁户群众利益的相关问题。尤其是确定搬迁对象、供地、补助资金等方面,坚决推行和落实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的监督。

搬迁方案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深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组织引导群众异地新建搬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通过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动员地质灾害点群众异地搬迁,围绕“选址到位、筹措资金、尽快搬迁”的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责任,简化审批程序,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补助和减免审批费用,力争于年国庆之前全部完成地质灾害点群众异地搬迁工作。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月20日—月30日)。由各驻村工作队、村委会利用会议、宣传载体广泛进行宣传,动员地灾户进行异地新建。

2、落实新建选址阶段(月1日—月15日)。由镇驻村工作队、村委会协调新建用地权属界限,镇国土所、村建站组织对各地灾户的新建选址进行现场勘测,保证新选地址符合政策及村镇建设规划要求。

3、完成一层新建阶段(月16日—8月31日)。由镇国土所、驻村工作队对新建进度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已一层封顶,是否已着手准备搬迁。

4、完成搬迁阶段(9月1日—9月19日)。由镇国土所、驻村工作队组织村干部对地灾户新建搬迁工作进行检查,重点落实是否已全部搬迁新居,旧房是否继续有人居住,开始拆除旧房。

5、落实验收阶段(9月20日—9月30日)。由区直有关部门组成联合验收小组,按照区政府办公会议纪要精神有关规定,对各地质灾害户落实新建搬迁的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落实有关资金补助。

四、资金补助和验收标准

对地灾户异地新建搬迁资金补助,由镇政府带头向上争取,验收由区府办牵头组织区监察、财政、国土、民办、农办、水务、建设等部门共同认定,验收合格后给予补助。基础底梁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各户补助1000元;房屋建设一层竣工验收后每户再补2000元;各户搬迁新房并拆除旧房复耕后每户再补助2000元;其它能争取到的补助资金待旧房拆除完全复耕按上级有关规定再予以补助。

搬迁方案范文第4篇

一、具体措施

1、提高产业帮扶力度。按照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2019年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指导意见》文件精神,依托本地资源,继续实施“因户施策、以奖代补”政策,大力发展特色产业,破除产业同质化问题,提升产业市场竞争力,促使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产业叠加覆盖率达到100%。

2、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按照龙头企业省、市、县三级培育机制和《县农业产业化县级龙头企业认定、运行监测管理执行办法》,积极支持龙头企业建设,对有带贫益贫作用的龙头企业给予优先推荐晋升,促使龙头企业引领产业发展,促使龙头企业带动贫困户增收能力稳步增强。

3、加大产业巩固提升力度。强化巩固提升规划引领作用,依托现有的产业基础,不断完善“因户施策、以奖代补”政策,因地制宜发展增收带动作用明显的特色种养业和农产品加工业。不断完善产业链条,重点培养一批规模大、效益好、后劲足的龙头企业。大力发展蓝莓、贝母、天麻、五味子、返魂草和龙胆草等中药材加工业,提高产品附加值,促进安置区贫困户持续增收。

4、保障搬迁贫困户土地收益。搬迁贫困户在迁出地的原有承包地依法享有承包权不变,结合“三权分置”,鼓励搬迁贫困户依法流转经营权,继续享受迁出地承包权、耕地地力保护等各类农业补贴和生态补偿等政策。

二、任务时限

2020年,保障搬迁贫困户收入持续稳定。

三、工作要求

搬迁方案范文第5篇

关键词:转报机;不间断;搬迁

中图分类号:TP391.9

民航黑龙江空管分局自动转报设备未搬迁前主用设备为DMHS-H 96路大型转报机,备用转报设备为国外引进UMS转报机,该备用设备全国均已报废,一旦遇到硬件故障则无法修复,这些无形当中为黑龙江空管分局飞行保障工作造成巨大压力。黑龙江空管分局作为黑龙江地区电报枢纽中心,承载业务除对沈阳的同步转报业务外,还负责黑龙江省下属8个市级机场及50个终端用户的异步转报业务,业务一旦中断将影响整个黑龙江地区管制运行部门工作,为了保障业务正常运行,完成转报设备从旧航管楼内不间断转报业务搬迁至新航管楼,如何达到不间断业务搬迁成了黑龙江空管分局技术人员急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1 转报机系统概述

民航黑龙江空管分局使用的DMHS-H大型转报机,设备硬件包括服务器、智能程控同步单元、智能程控异步单元、超级IP终端、MODEM设备等。其中服务器采用主备双机冗余热备方式,确保主用服务器故障时,备用服务器主动接管,使系统无间断处理转报业务。2台智能程控同步单元同样采用主备热备方式,通过互为热备交换机相连。同步单元通过X.25方式同沈阳相连,完成与各地区空管局之间的信息传递。7台智能程控异步单元提供RS232及双流两种类型接口,为管制运行部门、黑龙江省内各航站、机场其它驻场单位等50个终端用户提供转报业务。

2 搬迁过程

掌握现有转报设备运行情况后,明确搬迁思路,技术小组成员通过讨论,认为由于现用UMS备用转报系统为全国已报废设备,所以明确搬迁思路利用搬迁过程,更新现用转报备用设备,由同一厂家生产相同型号大型转报机实现哈尔滨转报系统“一主二备”保障需求,利用同型号同配置两套转报系统达到不间断业务搬迁。

2.1 前期准备

2.1.1 通信线缆前期铺设。黑龙江空管分局至黑龙江其他地区航站业务主要由黑龙江联通公司提供传输链路保障,技术小组与联通公司沟通后,先利用航班结束时间将联通公司传输设备提前搬迁至新航管楼内,设备连通后,通过新楼与旧楼之间铺设好的话缆实现联通传输设备搬迁后与旧航管楼内DMHS-H转报机异步用户端口连接,测试业务传输正常后,完成通信线缆前期铺设。

2.1.2 新转报系统安装及线路连接。新购置转报机为同一公司生产相同型号DMHS-H(CXS600)型96路大型转报机,硬件结构与现用转报机完全匹配,新增切换器单元实现与现用DMHS-H转报系统搬迁后主备相连,实现主用转报机与备用转报机的一键切换。根据现有用户情况,提前对新楼内用户进行配置及连接,考虑原有机场用户多采用双流接口方式相连,经常发生因地线等多方原因造成的电报乱码问题,通过此次搬迁改造机会将机场用户连接方式改为RS232接口方式。充分利用MODEM方式将空管楼内用户通过综合布线完成各终端连接,确保电报正常承转。

2.2 搬迁步骤

2.2.1 同步用户搬迁。做为黑龙江省唯一电报出口,哈尔滨通过分组交换网(X.25网)与沈阳一级节点相连,实现黑龙江省与其他地区空管局信息传递。所以哈尔滨至沈阳的干线传输做为搬迁重点保障链路。为了达到链路的“一主二备三应急”,我们先后与沈阳建立了5种传输方式,包括:帧中继链路、ATM链路、VG链路、卫星KU链路、拨号modem方式,确保至沈阳电报传输万无一失。

日常工作中哈尔滨至沈阳链路主要通过同步帧中继传输,传输方式如图1,帧中继设备需要提前停机搬迁,我们先将哈尔滨至沈阳同步帧中继链路绕转至VG链路保障,运行正常后,将帧中继设备停机搬迁至新楼内,与联通传输设备连通后,将DMHS-H(CXS600)转报机智能同步单元接口连接至帧中继设备端口,完成DMHS-H(CXS600)转报机与帧中继设备连接。

在对DMHS-H(CXS600)转报机进行测试期间,两套转报机在搬迁过程中如何运行成为技术小组讨论重点,切换方案主要有两种:第一种、两套转报机互连,利用切换器对两套系统进行切换,当DMHS-H成功切换至DMHS-H(CXS600)时,关闭DMHS-H,实现业务不间断停机搬迁。第二种、两套转报机单独运行,分别通过两种链路连接方式与沈阳转报室进行通信,通信正常后,关闭DMHS-H转报机完成不间断业务搬迁。经过不断分析,我们发现第一种连接方式容易发生报文重复现象影响管制部门正常工作。例如:当沈阳区调发给哈尔滨区调一份电报时,因DMHS-H转报机走VG链路,DMHS-H(CXS600)转报机走帧中继链路,两套转报机同时收到同一份电报,根据电报收电地址两套转报机同时分发至哈尔滨区调同一份电报,造成区调收到二份不同流水号同一内容电报,无形增加了区调工作量,影响管制工作。我们又对第二种方式进行研究,发现如果断开两套转报机,就可解决同一份报文一个终端收到两次的问题,但是如果哈尔滨往沈阳方向发报,因哈尔滨至沈阳路由地址唯一,则沈阳转报室无法分清电报是从DMHS-H转报机还是DMHS-H(CXS600)转报机发出。根据以上情况,沈阳转报室分别配置两条对哈尔滨DMHS-H转报机及DMHS-H(CXS600)转报机路由地址,沈阳同时对两条路由地址收发报文,设置DMHS-H(CXS600)转报机只接收电报,不发送,避免因DMHS-H(CXS600)转报机测试收发电报期间影响DMHS-H转报机工作。因两套转报机并未互连,又分别通过帧中继链路和VG链路连接至沈阳,所以并行期间不会影响转报用户。通过分析比较,我们认为第二种切换方式最优,因此采用第二种方式搬迁。

2.2.2 异步用户搬迁。黑龙江空管分局转报异步用户50个,包括双流用户11个、RS232用户39个。为保障电报传输质量,我们将原驻场各单位双流用户变更为modem用户,与用户协调后,将DMHS-H(CXS600)转报机中对应机场驻场单位RS232异步接口接入与各用户端相互匹配的modem中,配置呼叫方式、modem速率、信道速率等参数,完成驻场各单位异步信道的连接。连接方式如图2。航站异步用户主要传输方式为ATM链路传输,我们在搬迁转报机前,将ATM设备提前完成搬迁,调试正常后,同样利用新旧楼之间话缆,将旧楼内DMHS-H转报机上航站用户端口与新楼内ATM设备连通,业务正常后,新楼内预留出线缆接头准备DMHS-H转报机关机时,迅速切换至DMHS-H(CXS600)转报机上。空管内部用户因提前准备期间已连接好管制部门备用设备,管制部门全部搬迁后即可正常工作,因此对业务无影响。

2.3 DMHS-H转报机关机搬迁

经过对各电报用户的处理后,DMHS-H转报机顺利关机搬迁,搬迁过程中业务由DMHS-H(CXS600)转报机保障,未对业务造成影响。搬迁后DMHS-H转报机与DMHS-H(CXS600)转报机通过切换器完成主备机之间的一键切换功能。测试一键切换功能正常,满足主用系统故障迅速切换至备机需求。

3 结束语

经过几日几夜的奋战,黑龙江空管分局设备维护人员顺利完成所有重要传输设备搬迁,因为准备充分,细致,搬迁过程中未影响用户正常通信。同时,设备维护人员通过此次搬迁工作,对设备原理,端口特性,线路连接等知识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为以后的维护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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