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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区电力交易

跨区电力交易

跨区电力交易范文第1篇

[关键词]输电;跨区输电工程;价格体系

中图分类号:F426.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45-0051-01

1989年,我国第一条跨区输电线路――葛沪直流输电线路的投运,拉开了我国跨区联网的序幕。截止2015年底,我国已建成跨区输电联网工程9个,实现了东北――华北联网工程、山西阳城电厂向江苏送电工程、葛南直流工程、龙政直流工程、江城直流工程、三沪直流工程、华北――华中联网工程、神木电厂向华北电网送电工程等区域电网的互联,跨区输电规模已经由2003年的7500MW左右增加到25000MW左右,年跨区输电电量已经由2003年的38.7GWh增加到108GWh,跨区输电为我国电力行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目前,我国跨区输电工程经营模式分为两种:一种是点对网交易,指的是特定电源与电网间的交易,例如三峡松华中、华东电网的电力交易;二是网对网交易,指的是,电网和企业间的电力交易,如华中电网送华东电网的电力交易。而网对网的跨区交易,由于目前输配电价没有独立的价格形式,为这种模式的经营管理带来了很大困难。

一、我国目前跨区输电经营管理中的问题

(一)跨区输电经营中电力价格不合理。

目前, 跨区输电价格体系主要包括送端电网送电价格、相应输电线路的输配电价和输电损耗、受端电网的受电价格。主要的跨区定价方式,有计划内交易和计划外交易。计划内交易指的是长期或年度交易,这种交易的定价方式主要由国家核定,实行定价单一制或者两部制,但主要以单一制为主[1]。而计划外交易的价格主要是由电厂、输电方、受电方协商而定或者竞争形成。我国电网跨区输电经营体系基本上采用单一制电量电价,单笔输电费用较高,电网跟电网为了最大限度地获取这些效益,有可能需要频繁交换电量,而按照电量征收输电费用的模式将在一定程度上减小双方的收益,不利于联网效益的充分发挥。

(二)跨区电网缺乏形成市场价格的环境

电量电价一般由电厂、输电方、受电方等各方协商确定或竞争形成,输电价定价机制为分层分段累加方式,对于经过多个网省公司的交易,累加的输电价和受端落地价往往较高,影响交易的实现;缺乏形成市场价格的社会环境,使得竞争过程中存在的价格分歧比较大,影响经济效益;同时还存在价格机制与体系也不完善不统一,不利于资源优化配置等等问题[2]。

(三)经营管理体制改革落后

我国电力行业已经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许多地区的电网管理体制都比较落后,不能公平的对待区外电源,同时输电价格制定与执行的透明度不够,使用户对输电费用合理性产生疑虑,引起一些不必要的矛盾,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输电工程资源的优化配置,影响电力企业效益。

二、跨区输电工程价格体制改革措施

跨区输电工程的价格体制应该遵循《电力法》制定合理电价,按照“制定电价,应当合理补偿成本,合理确定受益,依法计入税金”的原则规定,保证输电工程业主获得收益的权利, 大限度地发挥送电及联网效益。

(一)实行统一的跨区(省)输电价格机制。跨区输电价统一执行以省为价区的输电价与安全价,价格水平由政府按成本加收益方式核定价,形成合理的价格费用在各省级电网间的分摊[3]。

1、如果在某省区水、火、电基底开发建设大型发电站向省区外送电,双方应该签订长期送电合同,建设相应的输电工程,此输电工程的成本费用以及运行费用由受电电网完全承担。如果输电工程与送电地区电网相连,那么输电工程的费用应该由送电电网承担一部分。

2、不同类型的输电工程费用分摊方法

(1) 输电工程费用的分担应该按照公平负担的原则,同时应该最大限度的发挥送电以及联网效益。

(2) 以送电为主的输电工程,由受电电网承担全部费用,而以获得送电跟联网两部分效益的输电工程的费用则应该由这两部分承担。

(3) 联网效益承担费用的分摊办法

联网容量效益指的是,联网后达到的满足系统负荷需求,同时减少装机容量所节约的容量成本的指标。根据输电工程联接的两个电网各自电源的构成、运行成本、负荷特性及电网可靠性等基本数据,根据上述几种效益的不同实现形式,计算跨区输电工程带来总效益及联网双方各自实现的效益,按比例分摊这部分费用。

(二)选用合理的电价模式。输电电价的模式主要有一部制电量电价、一部制容量电价和两部制输电价。

1、一部制电量电价是指把输电工程的成本分摊到预计通过输电工程的每kWh电量中,形成具体的电量电价水平,然后按照实际电量收取输电费用,一部电量电价违背了价格制定反映成本的基本原则,无法保证用户间公平负担。

2、两部制输电价是指把输电工程成本的一部分分摊到预计通过输电工程的每kWh电量中,而另一部分则按照输电工程各用户预计对工程使用的情况分摊,形成容量电价,然后分别按照计量到的电量和使用情况收取输电费用。

3、一部制容量电价

一部制容量电价是指把输电工程的成本费用按照输电工程各用户对其使用和受益的多少进行分摊,形成容量电价。各输电工程的用户按照分摊结果,按一定期限向输电工程的经营者缴纳固定费用,之后无需再为使用输电工程送电或进行电力电量交换而支付费用[4]。一部制容量电价,符合“价格反映成本”的定价基本原则,能够使得用户公平负担,同时由于各电网使用输电工程送电或进行电力电量交换的边际成本为零,将会极大地促进电网间联网效益的发挥。

(三)跨区电力交易中引入市场定价机制

1、可以在跨区计划外交易输电价格中引入拍卖定价机制。电力交易拍卖指的是,受电方将自己的发电量向交易中心报价,交易中心将报价依次排序,按照一个的拍卖规则达成一个均衡价格。当买方所需的电量小于输电电量,买方支付的拍卖价格就为零,如果买方需要的电量超过了输电电量,那么就按一定价格机制确定电价。

2、目前我国跨区电力交易价格主要是政府实行统一的价格形式,忽略了市场需求关系。建议政府应该按照市场的需求来制定不同的交易价格,实现经济效益优化的目的。

3、政府定价和市场定价相结合形成合理的跨区输电交易。政府定价简单易行,有利于回收成本并取得一定收益,但它的弊端就在于没有办法了解市场供求,因此需要加大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

(四)合理收取电价费用,完善定价体制

跨区输电工程属于独家垄断经营,因此需要根据总费用以及相应的分摊方法,按照可靠的费用标准,计算出合理的收取费用。建议跨区输电工程总费用计算中采用较低水平的投资回报率,既保证输电工程业主获得收益的权利,又能够降低输电工程费用。

结束语

目前,我国电力工业已经进入大力发展的阶段,我国跨区输电工程也进入了一个新阶段,跨省区输电价格体系的改革,对促进资源优化配置,促进跨省区联网,发挥送电联网效益具有深远意义。首先需要完善跨区省电力网络输配电价体系,制定合理的输电价格,并且按照合理的费用分摊方法,运用合理的收费方式,提高跨区输电工程的经营效益。同时跨区电力交易价格体系改革,还需要引入市场规律,推进跨省区输电价格体制改革的进程。

参考文献:

[1] 王卿然,张粒子,谢国辉等.跨地区电力交易输电服务价格机制[J].电力系统自动化,2010,34(13):11-15.

[2] 尚超,丁坚勇,谢登等.跨区电网输电交易中偏差电量处理方法[J].电力建设,2014,35(12):127-130.

跨区电力交易范文第2篇

关键词:一带一路;跨境电商;机遇;挑战

“一带一路”战略的提出使跨境电商成为热点话题,进两年来越来越多的学者对如何在“一带一路”的推动下发展跨境电商提出了自己的观点看法。朱妮娜、吴莉(2015)以“一带一路”为背景,对全球跨境电子商务格局以及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基于简要分析,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收分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报告进行跨境电商发展潜力分析和总结。刘小军、张滨(2016)探讨了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跨境电商物流协作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并提出建设跨境电商海外物流仓库、改善通关环境、构建跨境电商物流信息平台等建议。还有很多学者分别就地区或组织的发展在“一带一路”背景下对跨境电商进行研讨。本文在吸取众多学者的观点后就“一代一路”背景下跨境电商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进行思考,形成了自己的观点。

一、“一带一路”战略构想

2015年3月18日国家发改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了《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以下简称《愿景与行动》)。受到多方关注的《愿景与行动》中的框架思路表明,“一带一路”横贯亚欧大陆,两端分别是活跃的东亚经济圈和欧洲经济圈,中间广大腹地国家经济发展潜力巨大。当前,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推动了世界经济融合步伐加快,各个国家积极倡导和加入区域合作组织。“一带一路”建设相关的国家基于但不限于古代丝绸之路的范围,各国和国际、地区组织均可参加,让共建成果惠及更广泛的区域。

其中保持贸易畅通是《愿景与行动》重点建设项目之一,在强调着力研究投资贸易便利化问题,消除投资和贸易壁垒,构建区域内和各国良好的营商环境,积极同沿线国家和地区共同商建自由贸易区,激发释放合作潜力,做大做好合作“蛋糕”的前提下,要拓宽贸易领域,创新贸易方式,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等新的商业业态。

三条横贯中国上中下的经济路线将推动中部崛起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进一步深化。继改革开放以来,沿海城市经济发展取得巨大成功,我国继而提出西部大开发和中部崛起战略,意在不断深化改革成果,缩小贫富差距,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国际地位和影响力,这是一条纵向的发展战略。而“一带一路”构想中,三条经济带横贯中国大陆,形成网状经济结构,带动整个中国大陆地区以及欧亚腹部地区经济活跃。缓解东西中部地区经济不平衡的局面,以强带弱,加强资源整合,提高效率。

“一带一路”战略构想是对中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逐渐打开市场化格局,中西部发展由于受到地理位置,资源,基础设施,发展时间等因素影响和东部地区还有很大差距。“一带一路”加强了中国西南、中西部与欧亚国家和地区的交流,助推内陆沿边地区由对外改革开放的边缘迈向前沿,转其劣势的海上贸易为内陆贸易。另外,由中国政府倡议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的成功创立,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了良好的金融合作基础,受到欧亚国家和地区的支持。

二、中国跨境电商发展背景

跨境电商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物流过程包括出口和进口两个方面。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电子商务是经济新常态发展的一个重要领域。根据2012年商务部的《中国电子商务报告》中指出,电子商务将成为经济增长的新热点。国内电子商务市场至2012年以来快速发展并形成一定市场阵营,跨境电商也不断红火起来。

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的《2015年(上)中国电子商务市场数据监测报告》显示,2015年上半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额7.63万亿元,同比增长30.4%。其中,B2B交易额5.8万亿元,同比增长28.8%;网络零售交易规模1.61万亿元,同比增长48.7%。在跨境电商交易规模方面,2015年上半年,中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为2万亿,同比增长42.8%,占我国进出口总值的17.3%。其中,跨境电商的进出口结构中,出口占比达到84.8%,进口比例15.2%;交易模式中,跨境电商B2B交易占比达到91.9%,跨境电商B2B交易占据绝对优势,跨境电商B2C交易占比8.1%。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进出口数据显示,我国2012年-2014年连续三年外贸增长均未完成既定目标。据海关统计,2014年,我国进出口总值26.43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3%,没有达到年初7.5%的目标。其中出口14.39万亿元,同比增长4.9%,进口12.04万亿元,同比下降0.6%,贸易顺差2.35万亿元,扩大45.9%。

跨区电力交易范文第3篇

自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世界经济持续低迷,贸易保护主义日益泛滥,加之人民币升值、原材料价格上涨和人力成本提高等不利因素的共同影响,我国外贸进出口规模增长大幅放缓,大量的外贸导向型中小企业纷纷关停并转,外贸形势日趋严峻,亟需转型升级应对全球经济寒冬。据商务部的数据显示,2008—2014年期间,我国传统外贸进出口规模年均复合增长率为6.97%,而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规模年均复合增长率为33.1%。跨境电子商务在不利的国际贸易环境下实现快速增长的现象备受学界关注,也很快成为我国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新渠道,作为助推我国外贸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目前,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发展现状、趋势、作用、瓶颈问题、转型升级路径和模式等方面。一是通过数据引用和分析研究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现状、趋势和作用,这方面的研究文献最多,如刘娟(2012),九三学社北京委员会(2012),王外连、王明宇和刘淑贞(2013),陈云波(2013),周嘉娣(2013),廖蓁和王明宇(2014),任志新(2014)等,认为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态势良好,是一种国际贸易的新趋势,对外贸的转型升级具有助推作用;二是跨境电子商务的瓶颈问题研究,如曹淑艳和李振欣(2013)、王杏平(2013)、单丹丹(2014)、田光宁(2014)、霍兵和张延良(2015)在分析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支付和交易安全等瓶颈问题基础上,分别提出跨境第三方物流、第三方支付和互联网信用等应用策略;三是跨境电子商务转型升级路径和模式研究,如方虹等(2014)提出跨境电子商务的外贸转型升级的跨境B2C贸易模式、综合服务贸易模式及路径。还有部分学者对我国跨境电子商务试点成果和经验进行总结分析,如袁旭立(2014)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在海关监管、检验检疫、退税、跨境支付、物流等方面探索解决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难题。本文将根据系统论的分析方法,在分析跨境电子商务的系统内涵和兴起动因的基础上,提出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模式,并进行相关策略探析,裨益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

一、跨境电子商务的系统内涵分析

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被社会普遍认为是一种以电子数据交换和网上交易为主要内容的商业模式。根据系统论的观点,跨境电子商务本身就是一个系统,是由信息流、资金流、物流等元素按一定结构形式构成的在国与国之间具有商品交换功能的有机整体,其不仅具有开放性、自组织性、复杂性、整体性、关联性、等级结构性、动态平衡性、时序性等所有系统的共同基本特征,而且具有虚拟性、竞协性等特殊特征。

1、跨境电子商务的系统要素跨境电子商务作为一个系统,主要由具有“云”属性的信息流、具有“虚拟金融”属性的资金流、具有物权属性的物流和具有“人”属性的主体等四个基本要素构成。在跨境电子商务活动中,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的自然人、法人、组织、国家机构等都是跨境电子商务的主体,如各国消费者、生产者、制造商、供应商、分销商、商、平台商、金融机构、国家监管机构(如我国的海关、出入境检疫局、外汇管理局等)等。其中,国家及其相关机构是决定性主体,它决定和约束跨境电子商务其他主体的活动。信息流是指在跨境电子商务活动中形成的信息的动态集合,在互联网云计算技术条件下,一般以“云”的形式进行收集、传递、处理、储存、分析、利用和反馈。信息流是跨境电子商务的核心要素,也是跨境电子商务成功达成交易的重要引导性要素。资金流是指商品实现其所有权从提供者向需求者跨境转移的过程而形成的往来资金的动态集合,一般以资本或电子现金等“虚拟”形式存于与跨境汇兑、支付、信贷、投资、筹资等跨境资金往来活动中。资金流是成功实现跨境电子商务交易的关键性要素。物流是指以满足物流需求为目标,实现商品从提供者向需求者的跨境转移而形成的物权的动态集合,是在商品达成交易后在运输、存储、包装、配送、搬运和加工等一些基本过程中形成的实物流。物流是成功实现跨境电子商务交易的决定性要素。从商品交换流动的方向性分析,物流一般与商品的运动方向一致,从提供方向需求方流动;资金流与商品的运动方向相反,一般从需求方向提供方流动;信息流则是双向运动的。跨境电子商务主体间的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三者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共同构成了跨境电子商务系统。

2、跨境电子商务的系统结构在互联网技术发展和应用的条件下,跨境电子商务的系统结构呈扁平化特征,主要由虚拟子系统和实体子系统两个子系统组成,如图1所示。虚拟子系统主要是以云平台为核心,依次逐层向外融合互联网、物联网和传感网,具有发散型结构、开放性特征的闭环系统。其中,云平台由交易云平台、金融云平台和物流云平台构成。云平台与互联网、物联网和传感网并非彼此孤立,它们之间存在信息交互点(如图1所示的切点),这个点不仅是国与国之间、各国内部的交易信息、资金往来信息和物流需求供给信息等信息“云化”的通道,也是国家监管机构管控信息云、资金云和物流云的流量、流速和安全等的切入点(或开关点)。同时,虚拟子系统在跨境电子商务系统各主体共同活动中也形成了以云平台为核心的具有发散性、多元化特征的信息链和资金链。实体子系统主要核心构成是物流服务供应链,即国与国之间的物流通道。它相比国内电子商务增加了一个通关节点,这个节点是国家监管部门对跨境电子交易商品的质量、物权、法权等管控和保护的重要关卡。同时,实体子系统在跨境电子商务系统各主体共同物流活动中也形成了一条涵盖国内供应链的国与国之间的供应链。

3、跨境电子商务的系统功能在跨境电子商务的系统中,虚拟子系统拥有强大的信息存储和处理等能力,具有信息导向、资金安全和金融创新的功能;而实体子系统具有商品交易实现的物流功能。两个子系统的协同运作产生了“1+1≥2”的协同效应,使得跨境电子商务具有传统国际贸易所不具备的跨境全息化交易和多功能金融服务、一站式物流服务等功能。跨境电子商务作为此时代背景下诞生的一种以信息为主导的新兴商业模式,以其全球性、无形性、匿名性、即时性、无纸化和快速演进等诸多特征和开放、合作、高效、低成本等诸多优点,从交易方式、营销模式、管理方式、监管方式等四个方面,打破了空间地域的贸易障碍,减少了国际间的贸易壁垒,实现了信息、资本和商品等生产要素全球流通和优化配置,推动了“无国界化”国际贸易新模式的发展。

二、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兴起动因分析

随着云计算、物联网和大数据等互联网核心技术的日益成熟和广泛应用,经济全球化步入互联网Web3.0时代,据ForresterResearch公司2013年《2013至2018年亚太区在线零售预测》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全球互联网用户已占世界总人口的1/3,有近10亿人进行网上购物。

1、全球电子商务的兴起第一,全球跨境电子商务的兴起改变了国际贸易格局,促进了国际贸易的转型升级。全球跨境电子商务大发展的格局是我国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的大背景。据艾瑞咨询集团《2012—2013年中国跨境电商市场研究报告》显示,2008—2013年期间,除2009年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出现负增长外,全球跨境电子商务市场规模保持在30%左右增长速度,并预测在今后3年复合增长率将保持20%以上,如图2所示。推动全球跨境电子商务规模的主要原因:一是互联网技术日趋成熟为全球跨境电子商务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二是网络购物的网民渗透率较高,据InternetWordStats公司2014年《世界各地的互联网用户分布》显示,2014年北美地区、欧洲和北美洲网络购物的网民渗透率分别为80.6%、71.2%和70.6%,均超过70%;三是商品价格和质量的影响,消费者通过跨境电子商务所提供的购物渠道寻求更优惠、更安全的商品;四是发展中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的快速兴起对全球跨境电子商务交易规模的贡献度越来越大。第二,全球跨境电子商务市场潜力巨大。一是全球发达地区跨境电子商务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据ForresterResearch公司2013年《2013至2018年亚太区在线零售预测》显示,美国、欧盟和日本等跨境电子商务发达的国家和地区,未来5年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规模仍会保持15%—20%的快速增长;二是新兴的市场跨境电子商务基本处于起步阶段,增速惊人,据PayPal(贝宝)2013年的《全球跨境电子商务报告》数据显示,亚太地区、印度、俄罗斯、巴西等地区或国家未来5年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规模仍会保持30%以上的增长,个别国家甚至会出现100%—200%的增速;三是随着移动互联网在发达地区和新兴市场的渗透率快速上升,跨境电子商务B2C和C2C市场或将出现爆炸性增长。

2、跨境电子商务是我国外贸增长最重要的新引擎第一,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交易规模将保持20%—40%的快速增长,对我国外贸以及国民经济具有深远意义和现实价值。据商务部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规模约为3.1万亿元,同比增长31.3%,但相较于我国外贸市场规模交易规模,占比仅为12.2%,处于较低水平。据艾瑞咨询集团2015年的《2014年电子商务核心数据报告》显示,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规模将持续高速发展,在外贸市场规模交易规模的比重将会越来越大,2016年估计占比将为18.9%左右,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规模达约为6.5万亿元,如表1所示。在全球跨境电子商务高速发展的大背景下,我国政府和企业已经围绕整个跨境电子商务形成了一条包含信息交互(信息链)、金融服务(资金链)和物流配送(供应链)的、清晰的、完整的、紧密相连的产业链,为跨境电子商务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一是跨境电子商务以消费需求信息为主导,有效压缩传统外贸的中间环节,避免生产的盲目性带来的产能过剩,重塑我国进出口贸易产业链,转变外贸发展和增长方式,增强我国的国际地位和竞争力;二是跨境电子商务利用云计算、物联网和大数据等互联网核心技术为搭建相关网站、平台和网路提供多重优势功能服务,如使用云计算技术构建海量商品信息库、智能化商品检索和简便电子支付方式,采用大数据处理实现个性化广告推送和口碑聚集消费需求,使用物联网实现跨境电商物流即时配送、全程全息服务等,不仅为大中型企业提供发展之道,也为小微企业提供直接面对国际市场的机会与平台,与大中企业一起面对的是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商家和消费者,商机无限,市场潜力巨大。第二,我国的跨境电子商务尚处在起步发展阶段,但发展空间和潜力巨大。一是当前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主流商业模式主要有B2B、B2C和C2C三种,贡献度依约分别为60%、30%和10%,但跨境电子商务的最主要商业模式是B2C和C2C,贡献比例上升空间蕴含着巨大的发展潜力,如小微企业可以和大型企业在同一起跑线竞争等;二是与跨境电子商务发源地美国相比,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规模占外贸市场交易规模的比例偏小,具有外贸转型升级过渡期的显著特征,结构比例上升空间隐藏巨大的市场机会。第三,我国跨境电子商务进出易规模比例严重失调,2008—2013年期间出口占比都在90%左右,这是我国个人跨境购物渠道不畅所致,如图4所示。由于人民币持续升值,跨境购物的需求旺盛,跨境电子商务将打破“代购+海淘”的瓶颈,使得进口规模持续上升,达到进出口均衡。由于我国人口数量的基数庞大,在这个均衡的过程中必将孕育巨大的市场。

3、我国政府对跨境电商的鼎力支持跨境电子商务是新生产力的产物,代表国际贸易的发展新趋势,其重要作用日益凸显,正在改变全球贸易格局。为顺应跨境电子商务可喜的发展形势,我国政府紧锣密鼓地推行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工作,并在总结和吸取试点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适时出台跨境电子商务的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大力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向前发展。2012年12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共同在上海、重庆、杭州、宁波、郑州5个城市启动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工作,我国对外贸易正式“触电”;2013年7月,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扶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国六条”,提出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零售进出口企业在海关、检验检疫、税收等方面的配套政策和措施,实现了相关政府机构与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物流企业的信息标准化;2013年9月28日,我国政府启动中国(上海)自贸区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工作,试点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海关监管、进出口检验检疫、跨境支付、退税和物流等的配套政策和操作系统;2014年8月1日,海关总署“56号文件”《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正式实施,我国跨境电子商务进入全面推广的新阶段。随着试点工作的深入发展和监管体系、法制体系的不断完善,我国政府将建立适应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新型海关监管模式、信用体系。自“国六条”实施以来,上海、重庆、杭州、宁波、广州、郑州、西安、青岛、深圳等15个城市展开跨境电子商务新政策试点;2015年3月12日,国务院正式批准了中国第一个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标志着我国跨境电商试点正式上升到了国家战略的高度,其意义相当于我国在杭州建立第一个“网上自贸区”。

三、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模式

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模式,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在特定的国际经济社会生态系统中,根据自身特定的历史文化、经济社会和科学技术等背景施行跨境电子商务所形成的发展方式。

1、跨境电子商务的一般发展模式从上述跨境电子商务的系统内涵分析可知,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模式的前提条件是以信息为导向,主要有两种发展模式:一是云平台物流模式,类似OTO模式,即把交易服务、金融服务和物流服务的信息“云化”为平台服务,最后通过跨境物流实现商品交换;二是云平台金融模式,是一种线上交易的、类似商品的期货期权模式,即将交易云平台的商品交易信息进行商品期货合同化,然后通过金融云平台进行交易。云平台物流模式的实质仍然是跨境实物交易,而云平台金融模式实质是跨境金融虚拟交易。前者是建立在跨境物流和相关配套金融服务的基础上,以信息链为导向,以供应链全球网状延伸为平台,以价值链优化为目标的发展模式,是商品全球化流通交易市场形成的有效方式;后者则是在规避跨境实物交易风险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金融虚拟交易方式,也是以信息链为主导,但不以供应链为平台,而是以线上金融云平台为核心,以金融衍生产品为交易对象的虚拟模式。因此,云平台金融模式不是形成全球商品流通交易市场,而是形成全球性金融交易市场。

2、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模式的选择我国是世界制造中心,是全球最大的新兴市场,也是全球贸易规模最大的国家。因此,在我国金融业发展尚处在起步阶段的前提下,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模式应是云平台物流模式。目前,我国政府提出要加快培育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功能,围绕着直购进口模式、网购保税出口模式、网购保税进口模式、一般出口模式云平台物流模式,郑州、杭州、宁波、上海、重庆、广州开展相关试点工作,特别是上海自贸区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工作,尝试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海关监管、检验检疫、退税、跨境支付、物流等的法律规范、信用制度和平台操作系统。目前,我国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跨境电子商务进入全面推广的新阶段。

四、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问题分析

世界经济低迷是我国经济发展及外贸转型升级的阻力,而互联网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则是动力,它代表着新的生产力,在此基础上产生的电子商务是互联网时代典型的、具有全球化特征的商业模式,是国际贸易发展的必然趋势,是我国外贸转型升级的必由之路。但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虽然跨境电子商务是大势所趋,但在前进的过程中也存在着诸多的内外部问题,在具体发展过程中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并勇于面对、妥善解决。

1、消费者跨境消费观念尚未形成,市场仍需培育近年来,虽然我国跨境电子商务飞速发展,但跨境电子商务消费人数、消费水平和消费普及率较低,消费者跨境消费观念尚未形成。一是我国跨境电子商务消费标准主要是以质量为主;二是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群体主要是具有高学历、高收入、高职位的人群;三是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商品主要集中在母婴用品、化妆品及护理类产品、数码产品以及奢侈品等商品。因此,针对以上现象,国家政府、跨境电子商务相关企业应该加大我国跨境消费的宣传力度,促进消费者跨境消费观念的形成。

2、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问题分析随着跨境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逐渐显现出制约其发展的矛盾和瓶颈问题。对此,我国政府已积极颁布多项相关政策和措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但在通关、跨境支付、信用、物流和侵犯国内外知识产权等方面,电商和政府还存在难以突破的难题。第一,通关难题。通关是政府有关部门在跨境电子商务领域最关注的问题之一。因为在跨境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一方面由于交易的商品种类繁多、频率快、单次交易体量普遍偏小,企业或个人在通关、结汇、退税等环节时容易出现堵塞问题;另一方面由于须通关的跨境商品、包裹、快件、邮件等数量日益庞大,海关的监管面临着巨大的挑战。通关效率是从事跨境电子商务活动的企业和个人的基本要求,也是各级政府部门力求解决的问题。高效的通关服务不仅能进一步降低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成本,而且还能解决跨境电子商务结汇、退税难等问题。因此,我国政府亟须进行通关服务管理创新。第二,跨境支付问题。跨境支付是跨境电子商务领域消费者最关注的问题之一,主要集中在便捷和安全两个方面,目前跨境支付还很难做到两个方面同时兼顾,这极大影响了消费者的购买意愿,阻碍了跨境电子商务市场规模的扩大。我国跨境支付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使用第三方支付工具统一购汇进行支付;二是利用境外电子支付平台接收外币支付。目前,大部分外国购物网站都只支持PayPal,而PayPal无法在国内取款,这导致跨境购物消费时容易出现对交易安全的担忧,极大地限制了我国跨境电子商务C2C模式的发展。跨境收款方式主要有:L/C(信用证)、T/T(电汇)、Moneybooker、西方联盟、PayPal、国际信用卡、MoneyGram(速汇金)等,各有优缺点,但对于跨境电商人群来说仍然存在覆盖范围不够、便捷性和通过性差等问题,还需要探索设计更多更适合我国的跨境支付途径。此外,根据我国目前的政策,外国买家支付只有通过个人储蓄账户结算,并限制每人每年只有50000美元外汇额度,导致一些出口企业借用亲属结算,或通过地下钱庄将资金转移到国内银行进行结汇,从而制约了跨境电子商务的进一步发展。第三,信用问题。电子商务是一种网络虚拟性与开放性相结合的商业模式,由于其虚拟化而产生的信用风险已经严重阻碍了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根据阿里巴巴调查数据显示,有能力进行跨境电子商务活动而未进行的受访者当中,有80%的人选择信用及安全因素。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各国、各地区的法律规范存在差异,信用标示缺乏统一的标准。因此,在跨境电子商务领域,尚未建立国际公认的信用管理体系,这给跨国电子商务活动带来了较大的风险。与国内电商交易相比,跨境电子商务的信用问题更为突出、更需要完善,更需要跨文化、跨国(或地区)的信用体系来支持其复杂的交易环境。因此,信用问题是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最大的障碍。相比西方发达国家,如信用管理体系相对完备的美国和欧盟国家,我国的国家信用管理体系和企业信用管理机制则明显落后。跨境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的发展和建设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相关机构等跨境电子商务主体的协调配合,制定相应统一的行业规范和标准认证体系,并寻求在不同法律框架下的共同信用制度安排,解决跨境电子商务在发展中亟需解决的信用风险问题。第四,物流问题。一是跨境物流“命脉”掌握在跨国物流巨头的手中。据中国物流采购联合会相关资料显示,跨国物流巨头如UPS(联合包裹)、FedEx(联邦快递)、0DHL(敦豪)等控制了世界原材料采购物流的50%,贸易物流的60%—70%,快递市场的70%—80%,物流供应链对外直接投资的90%,已基本完成全球布局,并致力于新兴市场的开拓与巩固,把控全球物流市场的成本和利润的空间。二是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的物流企业发展滞后、企业单一。据海关总署统计信息显示,我国跨境电商市场交易的出口商品有超过60%是通过邮政系统物流配送实现的。三是我国跨境电商物流服务水平低,存在配送时间长、价格高、单向且运输损坏率高等问题,如从我国至欧美国家的邮政配送需要10—20天左右的时间,到俄罗斯甚至达到3—6个月之久,而且跨境电商物流的价格不菲,根据递送方式的不同,重量为2KG的包裹送达美国的最低价格在200—260元之间(一般为10天内),邮政小包也需要160元人民币左右(时间一般在1个月以上)。目前,虽然我国一些具有较强实力的物流企业积极进军跨境电子商务的物流市场,但是政府热、企业冷,主要表现在设立海外仓滞后迟缓、进驻自贸区不积极等。第五,侵犯国内外知识产权。跨境电子商务的商品来源较为复杂,进货渠道包括品牌工厂、直营店、折扣店,甚至个体商店等,收货方包括公司、个体消费者等,商品品牌众多,商品数量巨大,商品种类丰富,商品质量良莠不齐,给商品的知识产权确权带来了非常大的难度,即使发现了知识产权侵权的行为,其后续的司法诉讼和追偿索赔仍然非常困难。此外,由于知识产权还包括商标、专利和版权等具体内容,在我国是由不同的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和执法的,容易造成知识产权进出口的行政审批程序复杂重复。在国外,多国以知识产权为由,加强对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快递和邮政小包的检查,导致不少商品因为侵犯知识产权被扣留,继而被要求追缴税款或退货,给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电商增加了成本压力。

五、促进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策略

跨区电力交易范文第4篇

关键词:跨境电子商务;国际贸易;贸易转型

中图分类号:F724.6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6年6月7日

一、引言

跨境电子商务主要包括三种模式,即B2B(企业与企业之间交易)、B2C(企业与消费者之间交易)、C2C(消费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交易)。随着经济全球化、互联网、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以及人们消费观念和方式的转变,我国跨境电商得以迅速壮大。而我国传统对外贸易目前的发展却遭遇瓶颈,急需转型升级,以便适应新的贸易方式。本文着眼于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和传统进出口贸易现状,分析其发展的挑战和趋势,并提出跨境电子商务助推国际贸易转型的方向和建议。

二、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现状

(一)我国跨境电商发展规模。2014年全国进出口贸易规模为27.7万亿元,其中跨境电子商务规规模为4.2万亿元,占进出口总规模的比例提升至15%,2015年中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为5.2万亿元,同比增长28.6%。在我国传统对外贸易增幅放缓的大背景下,快速发展的跨境电子商务成为了驱动我国对外贸易转型的强劲动力。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占进口的规模预计2017年占比达到23.1%。从图1可以看出,我国跨境电子商务2008~2016年的发展状况。随着“互联网+”时代的来临,我国跨境电子商务迎来了史无前例的有利发展环境。跨境电商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又一着力点,而且为我国对外贸易的转型提供了有效途径。(图1)

(二)我国跨境电子商务面临的挑战

1、物流滞后和知识产权侵权。一方面跨境电子商务的特点决定了其对物流速度的高要求。跨境物流的选择要综合考虑速度、安全性和成本等问题,但是物流的速度、服务质量和后续的销售之间存在着一系列的矛盾。如果要有持续的客户,就要有好的服务质量,物流速度对于消费者来说是衡量服务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快速安全高效的快递服务就意味着高成本,例如国际快递DHL、FedEx、UPS、TNT等,价格普遍偏高,压缩企业的销售利润。而成本较低的物流服务,却没有好的客户物流追踪体验,这就急需创新跨境物流配送模式;另一方面由于跨境电子商务交易的产品往往不需要很高的科技含量,日常生活用品偏多,故知识产权侵权严重,2014年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曾做过调查,中国有26%的企业曾在跨境电子商务交易中遭遇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且很多国家的海关都以知识产权为由检查中国的快递小包,一旦查出企业则被迫交税或者是遭遇退回处理,增大企业成本,严重影响利润。

2、两极分化严重。当前我国跨境电商行业展现的是两极分化,即大型的跨境电商越来却强大,而中小型电商却越来越弱。根据海外贸易联合会数据,2014年广东省深圳市大型电商就获得了高速增长,很多大型跨境电商业绩获得超过290%以上增长,销售额也均超过25亿元,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中小卖家却业绩惨淡,在销售额和利润上都不如往年。这主要是由于大卖家对营销、渠道、团队的运用更加娴熟,能够更好地运用跨境电子商务的优势。根据阿里巴巴数据,使用相同网络营销渠道下进行比较,大卖家的效率是中小电商的5~10倍。

3、跨境信用和争端处理。跨境电子商务的买卖双方在信息方面存在严重不对称问题,这主要是由于文化差异、语言差异、时间差异、沟通方式差异和购物习惯差异等造成的。首先,跨境电子商务交易中,买家仅是通过网站的图文描述了解产品的质量,需要先付款给卖家,才能发货。没有了传统进出口贸易中的样品检测环节和严格的贸易条款和法律的保证,货物在收到后容易产生这样那样的问题,买卖双方的争端就出来了;其次,卖家很难对国外顾客的消费能力和资信做出准确评价,进一步增加成本。以国外顾客购买我国的产品为例,国外顾客若选择通过信用卡来支付,并且在收到货物后撤回资金,或以各种理由拒绝收货,卖家就会损失物流费用和资金手续费,甚至是钱货两空。尽管目前大部分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有卖家信誉度作为参考,但买家仍无从辨别虚假的信用评价,尚没有第三方信用机构对其进行信息评估和认证,我国应该着手建立一套完整的电子商务发展机制和行业规范,通过法律约束跨境电子商务行为,而不是仅仅通过电商平台自身来监督,这会严重影响电子商务将来的发展。

(三)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趋势

1、规模和市场持续扩大。跨境电商平台有着传统进出口贸易无可比拟的优势,这使得一些中小自有品牌企业逐渐成长起来。并且当其实力扩充之后,必会在研发方面投入大量资本,找到自己的品牌价值和核心知识产权,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同时,也会带动更多的中小微企业加入到这个行列。2013年通过各类平台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的外贸企业已经超过20万家。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不断深入,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也越来越广泛,我国的跨境电商市场不再像传统贸易那样局限在欧美和日本等国家,而是与周边国家的区域贸易也不断扩大。2014年我国跨境电商平台在小语种市场展开了激烈的竞争。以速卖通和兰亭集势等为代表的电商平带,在语言、物流、支付系统等方面,与本地服务商合作,并且通过翻译人员等打开了小语种市场。目前比较有价值的小语种市场主要有俄语、日语、德语、西班牙语、法语等市场。这样利于中国平衡贸易地缘优势,单纯的欧美日韩等市场的传统贸易是不利于贸易区域协调和发展的。

2、海外仓发展迅猛。海外仓扩大了跨境电商商品交易的种类。它可以使易碎、易损、笨重的商品得以进行跨境交易,并且实现本地发货,除此之外海外仓提高了买家的消费体验,对企业扩大销售额和利润等都是很有利的。海外仓在2014年开始出现并出现井喷式增长,尤其是2015年,海外仓成为跨境电商最热的话题。广东、浙江等地的跨境电商大卖家纷纷建立海外仓,海外实体公司也转向海外仓项目的投资和建设。

3、多渠道运营。2013年之前,我国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是集中在某一个平台进行销售交易的。以2013年为新的起点,现在更多的企业选择了“不把鸡蛋放到同一个篮子里”的策略,即在不同的平台进行分销。不同的平台在目标客户群和细分市场方面都各有不同,跨境电商企业可以通过合理分配资源,达到提高营业额和影响力的目的。

4、朝大数据化方向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是电子商务的延伸,其发展同样延续了电子商务大数据化的特征。依靠海量的数据建立起来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使跨境电商的参与者得到更好的服务,从而使跨境电子商务的交易更加的方便快捷。此外,大数据化使得跨境服务的各个流程工作效率得以优化和提升,这对传统外贸的发展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跨境电子商务助推我国对外贸易转型

我国贸易发展几十年的时间里,虽有改进和提升的地方,但是相对发达国家的对外贸易而言,还是摆脱不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困境:一是产品附加值较低;二是产业结构发展不平衡;三是区域贸易不协调。跨境电子商务为我国传统贸易的整合和转型提供了重要驱动力,它可以使我国对外贸易向以下几个方面转型:

(一)向“中国创造”转变。目前,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态势较好,电商企业的数量不断增加,其中不乏一些自有中小品牌电商企业。成本遭遇困境的中小型对外贸易企业,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可以减少诸如在宣传、物流、通关等方面的成本。并可以将节省出来的资金投入到技术研发及质量提升等方面,打造具有竞争力的自有品牌,再借助跨境电商的平台打入国际市场。而对于一些规模较大的国有企业而言,同样可以借助跨境电商与国外贸易便利的优势,提升自己在国际市场的知名度及综合实力。目前,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以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数量居多,国有企业明显处于劣势,跨境电商平台为国企提供了很好的机会。跨境电子商务有利于我国外贸企业提升综合竞争力,提高品牌意识,逐渐改变我国对外贸易中产品附加值低的局面,使我国出口的产品由“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

(二)向“综合服务业”转变。跨境电商在大数据方面的发展越来越深入,可以借助其特性帮助外贸发展从“以第一、第二产业”为主向“综合服务业”转型。想要促进外贸转型,必须“两条腿走路”:一是大力发展服务贸易,以承接高端的产业转移;二是制造业服务化,使出口加工贸易完美的适应我国外贸转型。

(三)向“发展周边国家市场”转变。跨境电子商务的进口来源和出口去向非常广泛,与我国存在跨境电子商务关系的国家和地区遍布全球。而我国传统进出口贸易商品除销往欧美外,日韩、中国港澳台、东南亚等地也是较多的商品销往地。借助跨境电子商务这一特点,能够有效地促进区域贸易的发展,加快区域贸易协调化。

四、跨境电子商务助推我国外贸发展的建议

(一)完善行业发展规范,鼓励外贸企业涉足跨境电商领域。跨境电子商务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整体而言并没有一个完善的行业规范。应该在此方面着力制定标准的行业规范和法律,形成有序的跨境电子商务市场秩序。建立监督机制,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为我国跨境电商的进一步发展夯实基础。同时,政府要在此基础上,鼓励更多的外贸企业涉足跨境电商领域,以不同政策机制对待不同企业发展。对于实力较弱的企业,要多扶持,鼓励其打造具有竞争力的品牌,提高产品的附加值。

(二)完善网络信用安全体系,利用大数据助推对外贸易发展。网络信用安全问题是保证外贸转型的重要前提。应建立一套包含支付安全、信用评估、客户信息安全、客户反馈体系等多个方面的科学完善的网络信用安全体系,通过严密的监督体系,打造安全的交易环境。跨境电子商务大数据化特征显著,利用网络信用安全体系,在保证客户信息安全的同时,可以利用系统对客户喜好进行智能分析,了解客户需求,从而使对外贸易企业有选择的为客户提供服务。

(三)大力发展周边国家市场。我国外贸面临区域发展不协调的情况,应借助跨境电子商务与周边国家贸易往来便利的优势,大力发展周边国家市场。这样可以改善原本区域贸易不协调的局面。利用跨境电子商务线上交易限制少、进出口市场广泛的特征,助推我国外贸快速有效的向区域贸易协调化转变。

主要参考文献:

[1]樊文静.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与我国对外贸易模式转型[J].对外经贸,2015.1.

[2]任志新,李婉香.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助推外贸转型升级的策略分析[J].对外经贸实务,2014.4.

跨区电力交易范文第5篇

宁夏电力交易市场体系建设的实施路径

完善市场管理体系,提升市场运营效率全面升级电力交易机构为有效促进电力交易机构的规范化、标准化运作,宁夏电力机构采取以下措施开展交易机构运营升级。一是升级服务理念。面向市场主体,秉承公平化、标准化、专业化服务理念,简化电力交易业务流程,缩短办理时间;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交易信息公开共享。二是服务承诺。以客户为中心,从市场主体管理、交易组织、电费结算、信息、政策落实、信息安全保障等方面向市场主体服务承诺,通过践行承诺,推动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全面升级。三是升级业务协同。交易机构、调度、营销、财务等部门建立横向贯通管理机制,制定“输电能力-交易计划-安全校核-关口计量-月清月结”交易全过程管理流程,着力解决电能“上网”和“送出”的通道受阻问题。建立多维“安全网络”为提升市场化交易的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多维协同的监管网络。一是建立“纵向统一”工作体系。建立与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政府电力主管部门协同的工作体系,实现“业务全覆盖、业务颗粒度大小一致、业务唯一、业务四级分类”,确保政策统一落实、统一贯彻,有效提升电力市场交易在国家与省级电网协同通畅。二是是建立政企、网厂“多方联动”沟通体系。积极与政府电力主管部门及电力监管机构建立多方联动沟通机制,建立电力市场交易信息定期制度,确保电力市场准入及注册、电价疏导、市场化交易等工作满足国家和地方政策和监管要求。四是建立闭环管理机制。交易机构内部各职能专业之间通过建立电力消纳市场分析、交易计划编制、电能结算等业务服务流程闭环管理模式。

发挥电网结构优势,开发新能源交易模式

充分发挥宁夏地区清洁能源富集、特高压密集的特殊优势,围绕新能源消纳能力提升积极创新交易模式。实施“风火打捆”交易模式为促进区内新能源消纳,创新实施“风火打捆”交易模式,“风火共济”释放改革红利。通过交易机构新能源企业与火电企业开展大用户交易合同电量转让交易,鼓励和引导新能源企业通过“风火打捆”的形式参与区内直接交易,发挥火电运行稳定持续发电特点,推动风电和光伏的发电利用率双提升。扩大新能源省间交易规模为加大跨省区新能源外送规模,依托宁夏电网超、特高压直流外送电通道优势,以电网安全为首要原则开展新能源跨区跨省外送电交易组织,通过与山东、浙江等东部用电负荷大省建立长期外送电合作模式,努力扩大中长期外送电交易规模。开展新能源与火电发电权交易结合宁夏火电机组和新能源机组运转特性,通过创新开展省内新能源与火电发电权交易和跨区跨省发电权交易,力促发电成本高的燃煤火电机组将计划电量转让新能源发电企业,进一步拓宽宁夏新能源消纳途径和范围。开发多元交易品种结合现货市场和清洁能源配额机制的准备、建设,研究探索电力金融交易、绿色证书交易等交易品种,同时开展网上公开公示交易专项行动,做好交易组织前、过程中、执行后全流程的公开公示。优先购电挂牌交易为优先购电交易品种,年度双边交易、月度双边交易、月度挂牌交易、月度集中交易、跨区跨省交易为电力直接交易品种,合约转让交易、月度预挂牌交易、日平衡交易为平衡类交易品种,富裕新能源外送交易为现货交易品种,调峰辅助服务为辅助服务交易品种。

健全市场配套机制,助力市场有序运作

完善省间交易机制配合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研究、编制《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省间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完善省间中长期电力交易机制,推动建立科学合理的省间中长期电力交易实施细则,方便市场主体更好地参与省间交易。健全市场辅助机制以激发市场活力为核心,开发多种交易辅助机制,同时与当地电力主管部门、监管部门配合推进电能消纳的政策机制,试点开展调峰辅助服务市场建设,积极推动电能替代交易,激活电能消纳市场。建立偏差考核机制2017 年4 季度售电公司作为新的市场成员类别参加了电力市场交易,更多的市场主体对交易结果的刚性执行提出更高要求。目前合同偏差由签约双方线下处理,处理方式不规范,且随着合同的进一步严格执行,发用双方正负偏差电量均需进行偏差考核,需要为合同双方提供更多的偏差处理方式。

建立市场风控体系,提升市场风险防范

建立市场信用评价体系开展宁夏电力市场信用评价体系适用性研究,从评价范围、评价周期、评分标准、评价结果应用等多个方面进行论证分析,建立科学、适用的电力市场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分为场外评价和场内评价。场外评价使用场外指标,主要评价市场主体的财务状况和通过其他渠道获取的信用记录;场内评价使用场内指标,场内指标分为综合评价指标、惩罚指标、奖励指标以及预警指标。建立行业联合奖惩机制围绕建设公平、公正、公开的电力市场环境,完善行业联合奖惩机制。一是建立守信联合奖励机制,对信用评价结良好的市场主体,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对其实施守信联合奖励机制。二是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发生严重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一律列入“黑名单”,执行联合惩戒。同时,视情况启动强制退出市场措施、注销其注册信息、依法依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效果及展望

能够有效提升市场化交易规模

通过建立健全完善的市场化交易机制,主动搭建公开透明的市场化交易平台,积极服务参与市场改革的市场交易主体,能够不断提升市场服务水平,参与交易的市场主体和交易规模大幅提升。

能够探索出省级电力交易市场建设的新路

通过积极发挥大范围资源优化配置优势,创新开展跨区、跨省风光替代交易,实现政企、网厂、供用多方和谐共赢和经济发展、环境治理有机统一的目标,引导政府、火电企业、电力用户逐步认同并树立了打破省间壁垒、放开市场主体参与省间交易的购电选择权对激活市场竞争力、活跃市场、释放更多电改红利的观点。能够提升宁夏地区新能源消纳能力通过组织新能源参加跨区跨省交易,能够有效提高风、光、火打捆外送新能源电量占比,2018 年上半年,新能源参与各类市场化交易电量达到69.88 亿kW・h,占新能源上网电量的48.97%。同时,有效降低了新能源弃电量,2018 年上半年,新能源累计弃电量3.54 亿kW・h,弃电率2.42%,同比下降2.29 个百分点,新能源消纳均位居国内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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