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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发行办公室工作计划

农发行办公室工作计划

农发行办公室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为了认真贯彻《*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国*”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精神,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着力提高支农惠农资金公开透明度

市农委支农惠农资金主要有补贴类资金和项目类资金,这些资金使用的管理办法、资金安排的具体操作流程与分配结果都要主动公开。市农委将在政务网站上开设“支农惠农资金公开”专栏,公开信息。(责任处室和单位:综合发展处、经济贸易处、市场信息处、种植业办、蔬菜办、畜牧办、农机办、水产办、科技处、社会发展处、城镇规划处)

二、加大政府投资项目和计划规划公开力度

增强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透明度。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投资项目管理、运营的全过程。建立健全重大建设项目公开制度,及时公布年度重大建设项目计划及其实施进展情况。公开年度市政府实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一步提高建设项目招投标透明度。公开农业发展计划、规划和专项规划等相关信息。公开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农业专项、迎世博600天农业行动计划、农民培训行动计划等各类社会关注度高的计划的实施情况。(责任处室:综合发展处、政策法规处、科技处、社会发展处、城镇规划处及项目相关处室)

三、完善政策制定和机制

本委制订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公共政策时,要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推动公众有序参与。积极建立健全征询、听证、专家论证等征询民意的有效程序和方式。同时,推行政策公开“三同步”制度,即政策文件、政策解读、新闻稿同步公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推动政策落实。(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办公室)

四、积极推动行政审批过程透明和结果公开

全面公开本委行政审批事项、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目录等,方便公众办理。市农委门户网站办事平台已提供“在线受理”、“状态查询”、“结果反馈”三大环节,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单位要积极推进网上办事,实现网上办理和结果公开100%的要求,逐步实现各审批环节信息的全程透明、全程监督。公开行政审批效能监察报告,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促进行政审批效率的提高。同时,完成与市政府门户网站的相关链接,保障“中国*”门户网站的运行。(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监察室及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单位)

五、推进公共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根据《条例》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总体要求,积极推动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市农委系统法律法规授权管理公共事务的单位和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事业单位,产生的公文需主动公开的,要及时报送市农委办公室,由办公室审核后予以公开。还要公开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办事结果、监督渠道等内容。(责任单位:农技中心、动物疫控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农机监理所、渔政处、渔港监督局、中华鲟保护区管理处、*农林学院、农经站、科技(信息)服务中心、认证中心)

六、切实做到信息公开有效便民

本着“促进公开,方便公众”的原则,不断丰富和完善公开渠道。市农委门户网站要突出权威性、及时性、系统性,强化更新维护责任,升级搜索引擎。要办好“三农”服务专题,此专题已与“中国*”门户网站链接,各主办处室要明确专人维护信息,方便公众查询、检索。健全网上主任信箱、信息公开申请、科技咨询、公众投诉、意见与建议等栏目的有效运作机制,畅通社情民意反馈渠道,增进政民双向互动。(责任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市场信息处、科技处、社会发展处、城镇规划处、监察室)

农发行办公室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农村税费改革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顺国家、集体和农民的分配关系,巩固基层政权,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大举措。搞好乡镇机构改革,分流乡镇富余人员,是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的重要措施之一。为深入贯彻省第四次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和市2005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税费改革工作方案的任务分解,编办作为税改工作的成员单位,主要承担撤并乡镇的协办任务和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主办任务,至2006年3月,各项工作已结束,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就涉及编办的改革试点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完成乡镇撤并任务情况: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和++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复〔2005〕++号)及《++委、++人民政府关于部分乡镇区划调整工作的实施意见》(+发〔2005〕++号)文件精神,在2005年区划调整中,全区共撤销4个乡镇(++镇、++乡、++乡、++乡),其中++镇撤销后,新设立++、++2个街道办事处,撤并后,全区共有++个乡镇和2个街道办事处,精简10%。涉及撤销的4个乡镇的所有机构全部撤销,所有人员按区划调整分流。版权所有!

(二)完成乡镇机构改革情况:

2002年乡镇机构改革,我办根据《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改革的批复》(+复〔2002〕++号)文件精神,结合++乡镇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机构改革于2002年12月底结束,事业机构改革于2003年8月底结束。改革后,乡镇行政编制由++名减为++名,精简10%,实有人员由++人减为++人,精简7%;事业编制由++名减为++名,精简20%,实有人数由++减为++名,精简16%。上划整合后,乡镇事业机构由17个减为4个,精简76%;乡镇行政机构由8-10个减为1-2个,精简80%以上。通过精简机构和人员编制,调整和规范机构设置,基本实现政企分开,优化人员结构,提高工作效率的目标。

2005年乡镇机构改革,我办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发〔2004〕+=号)文件精神,结合++乡镇实际,在2005年10月,就2005年配合农村税费改革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工作开展了调研,就涉及改革方面的有关问题与各乡镇党政领导、部分事业单位负责人交换了意见,形成了“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区乡镇、区级政府机构改革中竞争上岗的实施方案”、“人员编制调整方案”初稿,并征求了区直各有关单位的意见,经区委常委会讨论审批通过并予实施。在实施中严格审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的“三定方案”,严格按照明确定位政府职能、推进政事分开和综合设置的要求,合理设置党政机构,精简整合乡镇事业站所。改革至2006年3月已全部结束,改革后,乡镇党政机构由++年的12个减为3个,精简75%,事业站所由++年的17个整合为7个,精简59%;乡镇行政机构由++年的10个减为3个,精简70%。

(三)乡镇行政事业站所整合情况:

2002年机构改革前,乡镇事业机构设置:党校、农经站、农科站、水管站、水产站、文化站、广播站、畜牧兽医站、成人技术学校、计划生育服务站、计划生育办公室、教育办公室、企业办公室、村规办、农机站、土地管理所、林业站、财政所、司法所、卫生院、中小学共21个。公安派出所、工商、法庭、税务由区直部门垂直管理。

2002年机构改革,按照理顺事业单位的人、财、物管理,精简压缩事业机构和人员的要求,设置综合机构。乡镇事业机构除管理体制改革职能上划外,设置“三个中心两个所”,即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国土规划建设综合管理中心、社会事业综合管理中心、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所、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为服务性的事业单位,承担原农科站、农机站、兽医站、水管站的职能及企业办的部分职能;国土规划建设综合管理中心为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承担原土地管理所、村规办的职能及企业办的部分职能;社会事业综合管理中心为公益性的事业单位,承担原文化站、广播站、成人技校的职能;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所承担原计生办的职能,仍为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保留党校,其机构归并社会事业综合管理中心;保留林业站、司法所、卫生院、中小学校,其机构上划区直主管部门管理。乡镇行政机构设置1-2个综合性办公室,即党政综合办公室、财经社会办公室。对原有的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人大办公室、农业综合办公室、经贸办公室、社会事业办公室、教育办公室)和分设的小部门(民政办公室、统计办公室、老龄办公室等)全部撤销,并按职能划入相应办公室管理。

2005年乡镇机构改革,按照合理区分公益性和经营性职能的基础上实行分类管理的要求,整合乡镇事业站所。事业机构设置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农业(经济技术)服务中心(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劳动和社会保障所)、文化(广播)服务中心、村镇(社区)建设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党工委)党校,简称“一校一站四中心”,在++、++两个乡设海事所,++、++两个办事处设计划财政管理所。“一校一站四中心”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海事所为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农业服务中心包括原(2002年前)农经站、农科站、水产站、水管站、农机站职能,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包括计划生育服务、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劳动和社会保障职能,文化服务中心包括原文化站、广播站职能,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包括原村规办、路政管理职能。乡镇行政机构设置3个综合性办公室:党政综合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社会事务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科学技术办公室)。

(四)政府职能转变情况:

2005年末,结合中央、省、市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配合农村税费改革深化乡镇机构改革而进行的乡镇机构改革,通过明确定位乡镇政府职能,合理设置乡镇党政机构,合理整合事业单位,规范乡镇人员编制管理等,进一步理顺了区乡关系,实现了政事分开,转变了乡镇政府职能。通过改革,乡镇政府职能得到初步转变,工作由指令型向指导型转化已经成为乡镇领导干部的共识。税改前,乡镇政府的主要工作就是“管春种、管秋收,要统筹、要提留,催还贷、催公粮、催税收”。随着税费改革的实施,乡镇政府失去了以往的工作重心,原有的工作思路、方法、手段已经不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其政府职能也发生了相应转变,由指令型向指导型转变已成为乡镇政府必然的选择。目前乡镇干部已明显感受到这种变化,绝大多数乡镇领导对乡镇政府工作由指令型向指导型转化有了共同的认识,并开始实施这种转化。

二、存在的问题

机构改革后,乡镇政府与事业单位、企业在人、财、物方面已基本脱钩,政事、政企得到分开,以前乡镇政府承担的技术性、辅、服务性的职能已交给了乡镇事业单位承担,政府职能得到逐步转变。但是,与农村税费改革的要求相比,乡镇机构改革还存在不少问题:

一是职能定了,但政事分开仍难以实现。不少乡镇在改革中都对乡镇政府职能重新做了定位,严格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原则科学界定了职能,但是组织实施中,由于各种原因,并没有实现严格的机构和人员的分开,不少乡镇行政事业仍在一块,工作任务仍在一块,在乡镇中心工作得到强化的同时,中心站所职能被淡化,并且有不少行政人员兼任事业单位法人,不少事业人员被乡镇政府长期借用。

二是机构撤并了,但实际运作并没有完全到位。不少乡镇按照综合设置事业机构这个思路,整合了原有的站所,将职能相近或相关的站所组成一个中心,但在实际运作中,新组建的事业服务中心却难以磨合到位,表现在新牌子未挂,帐务、资产未清,法人登记手续不办理、不规范,办公地点未归并、统一,人员关系和实际工作未柔和理顺。

三是区乡两级都进行了机构改革,但衔接上仍存在问题。往往在不少区直各部门及部分干部的观念中仍然承认的是改革前的站所,承认的仍是改革前的对口站所,这给乡镇机构改革工作带来不利的影响。

四是不少乡镇干部不能真正理解乡镇改革的重大意义。不少乡镇干部仍认为不应该精简机构,认为精简机构、整合机构只不过是增加了层级关系,增加了领导人数。

三、对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整和乡镇事业站所、强化乡镇政府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转变工版权所有!作方式的建议

乡镇政府作为人民政权的基石,是政权的基础、改革的前沿、发展的重点、稳定的关键,和人民群众联系最直接、最紧密。随着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和农村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乡镇工作发生着深刻的变化,特别是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后,乡镇工作的重心和方法发生了很大转变。最近,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因此,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必须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高度,进一步提高对乡镇机构改革重要性的认识,审时度势,搞好推进。

一是要明确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功能定位。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经济社会管理的要求,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针,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特别是适应为“三农”服务、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职能,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

二是要明确乡镇机构的职责定位。即要进一步明确究竟管理哪些东西,提供什么样的服务,做到权随责走,人随责配,逐步建立起权责一致的政府管理体制。

三是要根据职能需要严格规范乡镇机构和岗位、人员设置。要按照减少机构、整合资源、综合设置、提高效率的要求,结合乡镇规模和经济实力以及经济社会转型时期的工作要求,从紧设置乡镇内设机构,从严控制乡镇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

四是要深化用人制度改革,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要通过建立和完善基层干部的选拔任用、教育培训、保障激励和监督管理等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乡镇干部的综合素质、服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要通过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推进整个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不断理顺各级政府的职责和权限。

五是应建立严格的淘汰机制。根据设岗定责的情况,对工作不能胜任,工作不在状态,甚至违背党纪国法的人员坚决予以淘汰,或分流,或待岗,畅通干部出口。

六是应理顺管理体制,逐步完善政绩考核体系。要理顺各级政府间“压力支配型”层层转嫁任务的管理体制和以各种“责任书”并明确“一票否决”指标的做法,逐步完善乡镇政府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

七是要加强法制建设,提高乡镇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必须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紧解决法律规范缺失的问题,使乡镇政府的管理行为有法可依,依法行政。

八是应加大对乡镇机构改革的检查监督力度,确保乡镇精兵简政,以巩固改革成果。在历次改革中,部分乡镇出现走过场,明改暗不改,精简内设机构,整合事业机构,难以真正到位。因此,应以刚性的措施,加强检查监督力度,防止有关部门以资金、项目审批等方式干预,要严格控制新机构的成立,防止有关部门把机构设置情况纳入检查、达标、验收内容。

农发行办公室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近年来,区委高度重视村级党组织阵地建设,采取多种措施切实解决村级组织无办公活动场所的问题,取得了一定成效,3年来新建15个村委会办公场所。但由于xx区属贫困山区,区、乡两级财力薄弱,村级经济和各种基础条件非常落后,导致农村基层组织阵地建设任务依然十分艰巨。目前,全区64个村中还有31个村无办公活动阵地,需要重建;有18个村办公活动阵地需要改造或扩建;仅有近年来新建的15个村委会设施较为完备,基本符合阵地建设标准。根据全省农村基层组织阵地建设现场办公会议精神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阵地建设的意见》(鄂办发〔2005〕41号)文件精神,我们积极着手谋划农村基层组织阵地建设,成立了领导小组,组建了工作专班,制定了建设规划,统一了建设标准,落实了配套资金,明确了区、乡、村三级工作责任,拟在两年内全面完成农村基层组织阵地建设任务。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调查研究,摸清底数,合理制定农村基层组织阵地建设规划

根据全省农村基层组织阵地建设现场办公会议精神,区党委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xx区实际,提出了从2006年开始,利用两年的时间,解决全区村级组织办公无场所、活动无阵地或办公条件十分简陋的问题,使全区所有行政村基本达到“基础设施完备、基本制度规范、基本功能健全、活动开展有序”的目标要求。

一是深入调查,建立台帐。为摸清当前农村基层组织阵地建设的现状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基础台帐资料。我们组成了4个工作专班,深入到全区64个行政村开展调查摸底,深入调查全区农村基层组织阵地建设的现状和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对村级组织现有房产、闲置地产等情况进行核查登记,建立了基础台帐,在全面掌握情况的基础上制定了我区村级阵地建设的工作方案。

二是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在深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根据村规模大小、人口分布特点、交通条件状况,综合考虑村组合并、村庄规划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要求等因素,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设计,分步实施的原则,合理制定规划,稳步推进阵地建设。注重选择在交通便利、人口集中的地方建村委会办公场所,既方便群众办事,又避免了占用耕地。规划中始终坚持分类指导,实行“三个一批”。一是对既无办公活动场所,又无闲置资源的村,规划新建一批。重点安排,抓紧建设,在办好试点的基础上,统一部署、统一组织、统一实施。2006年优先安排25个村的阵地建设,实行统一规划设计,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验收;二是对房屋老化、办公设施简陋的村,改造扩建一批。全区18个设施简陋的村拟安排2006年改造13个,2007年全部改造完毕。针对各村实际和基础条件,原则上按照每村1万元的标准进行改造,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坚持标准,用少量的资金投入进行改造利用;三是通过有效盘活现有存量资产,协调利用一批。将闲置土地、房屋等资产划并到所在村,进行集中利用,用于村级组织基本阵地建设。

三是切合实际,注重配套。在农村基层组织阵地建设中,我们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农村基层组织阵地建设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合理规划。既要有利于村级组织开展工作,也要满足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需要,一次投入,长期收益。在建设标准上,我们不因当前的困难而因陋就简、降低标准,始终坚持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规范标准,搞好配套,不盲目攀比,不铺张浪费。对新建和改扩建的办公场所本着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将村党组织办公室、村民委员会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档案资料室和党员活动室统筹安排、合理布局。整体上按照“八有”规范配套,即有合适的办公场所、有国旗和办公室门牌等标志牌、有必要的办公设施、有电教设备、有学习资料、有规章制度、有档案资料、有活动记录,力争达到规范、整洁、庄严、得体的良好效果。

二、立足实际,筹措资金,充分保证农村基层组织阵地建设投入

搞好农村基层组织阵地建设,资金筹措是保证。我们在阵地建设的资金投入上,一是采取“三级投入为主,党费适当补充”的方式筹措资金。对村级阵地建设的各项资金,以省、区、乡镇三级财政投入为主,党费适当补充。没有活动阵地的村按照7万元标准建设,经费筹措计划为:省财政为每个村投入2万元,区财政按照每个村2万元纳入财政预算,各乡镇按照每个村2万元予以配套,争取省委组织部从省管党费中为每个村补助0.5万元,我们从留存党费中按照0.5万元的标准对每个村给予补助。对基础条件较差,需要改扩建的村按照每村1万元的标准建设,其中林区财政配套0.5万元,乡镇财政配套0.5万元。各级财政用于村级阵地建设的资金,由全区农村基层组织阵地建设领导小组同财政部门共同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二是发挥部门帮扶作用。抓住区委“一岗六联”的大好机遇,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领导和区直部门的支持。把农村基层组织阵地建设的内容纳入了林区党委“一岗六联”和部门联系村的重要工作内容。充分发挥部门联系村的作用,对区委、区政府已安排列为“一岗六联”帮扶村的22个需要新建阵地的村和12个需要改扩建的村,原则上不予安排农村基层组织阵地建设专项资金,其阵地建设经费由联系村的领导和各部门负责协调安排,并要求在2006年底完成阵地建设任务。三是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按照“合资共建、产权共享、综合使用、增强服务”的原则,吸收和引导农村医疗、广播、电视、电力等经营服务部门以及个体经营网点共同参与村级组织阵地建设,广泛吸收社会资金,增强投资能力,提高村级组织阵地的综合服务能力。四是整合各类政策资源,节约资金投入。通过综合协调,建设、国土、民政、林业等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在阵地建设过程中给予政策倾斜和支持,积极指导和协调,做到手续办理从简从快,各种规费能免则免,能减则减,有效节约了阵地建设的资金投入。

三、强化监督,加强管理,确保农村基层组织阵地建设顺利推进

搞好农村基层组织阵地建设,加强项目管理是关键,发挥作用是目的。我区在实施阵地建设工作中,始终把阵地建设作为为农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的重要措施来抓,齐抓共建,做到“四个统一”,“严把五关”。即:“统一领导、统一监管、统一规划设计和统一验收”;严把“图纸设计关、项目招标关、施工管理关、工程验收关和资金使用关”。

一是严格“五个统一”。阵地建设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xx区党委《关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阵地建设的实施意见》(神发〔2006〕4号)文件精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阵地建设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监管下组织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阵地建设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行政村的具体实际组织规划设计部门统一规划设计,统一目标要求;各乡镇阵地建设完工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城建监查部门,按照文件要求,对所在村的阵地建设进行统一检查验收,对建设不合格的村责令整改或重建,确保工程质量;省、区两级财政投入和留存党费以奖代补资金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管理,根据阵地建设的进度分步拨付到位,专款专用。

二是切实“严把五关”。对农村基层组织阵地建设实行项目管理制度,按照村级申报、乡镇审核、全区农村基层组织阵地建设领导小组审批备案管理的操作程序,严格项目管理,确保建设项目的落实。首先是把好“图纸设计关”。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村状况,分大、中、小三种规模统一设计效果图纸,供各乡镇和村选择阵地建设标准,从建筑面积、活动室面积、办公面积到配套建设工程等都做了具体要求。其次是把好“项目招标关”。严格招投标管理,实行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取得群众信任,把有限的资金用好。新建改建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监督和指导下,以乡镇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做到招标程序公开,招标结果公开,资金结算公开,严禁弄虚作假。其三是把好“施工管理关”。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加强现场管理和质量监督,建立和完善质量安全责任制,杜绝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其四是把好“工程验收关”。工程验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城建监察部门,按照(神发〔2006〕4号)文件要求,制定专业标准,严格检查检收。质量不达标的坚决返工,有重大质量隐患的坚决推倒重来,并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合格工程投入使用,真正做到让党员放心,让群众满意。其五是把好“资金使用关”,对在阵地建设过程中的经费支出和使用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严禁利用阵地建设,巧列名目、截留和挪用,。

农发行办公室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一、党委、人大主席团、政府的主要职责

党委的主要职责:镇党委是镇各种组织和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发挥着统揽全局和“龙头”作用。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及镇党员代表大会决议。(二)讨论决定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组织实施。需由镇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问题,责承并督促镇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三)领导镇政权机关和群团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的章程充分行使职权。(四)抓好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和其他基层组织建设。(五)负责对本镇干部的教育、培养、监督和推荐工作。(六)抓好上级有关部门派驻本镇单位的党组织建设,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本镇单位的干部,领导和协调上级有关部门派驻本镇单位的工作。(七)领导本镇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做好社会主义计划生育工作。(八)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

人大主席团职责:㈠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在本镇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㈡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工作情况的报告,监督本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决定贯彻实施情况。㈢审查和批准本级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财政预算和部分变更,并向下次代表大会会议备案。㈣将代表提出的方案和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交有关机关或组织研究办理,督促有关机关或组织将办理情况答复代表。㈤组织代表联系选民、开展视察、执法检查、调查、评议本级人民政府和它所属的各工作部门及上级人民政府派出机构的工作,组织代表向选民代表大会报告。㈥接受人民群众对本级亿政府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并督促有关部门办理。㈦组织选民依法罢免、补选本级和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㈧接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辞去代表职务的请求,确认代表资格自行终止,报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并通知原选区选民。㈨接受主席团成员和镇长、副镇长的辞职、决定副镇长的个别任免。镇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时,从副镇长中决定人选。主席团决定后,报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备案。㈩负责召集下一次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定临时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十一)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交办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交办的工作。

政府的主要职责:㈠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决定和命令。㈡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各项服务事业。㈢加强水利建设、国土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㈣依法征收农业税,管理本镇财政、执行本级预算。㈤管理和发燕尾服文化、教育、科学技术、广播、体育、卫生和劳动保障等事业。㈥保护国有资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力、民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组织的合法权益。㈦开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教育,管理司法行政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㈧推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㈨管理民政工作,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保障荼,办理兵役事项。㈩加强民主政治建设,推行政务公开。(十一)办理同级党委和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下属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一)行政机构

单列机构

(1)纪委

主要职责,按照《》规定对镇党委管辖区域内的党员履行党的纪律检查,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和其他党委的决议,协助镇党委加强党组织的建设,检查党的方针、政策和决议在本镇贯彻和落实情况,履行党员的“教育、监督、惩处、保护”四项职能,当好镇党委的参谋助手,发挥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主力军、牵头人作用。

(2)武装部

主要职责:在镇党委、政府和上级军事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农村民兵整组、培训和兵役工作;组织民兵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担负战备和治安勤务及完成急难险重任务。战时动员和组织民兵参军、参战,配合部队作战,保卫后方,支援前线。

完成党委、政府交给的其他任务。

(3)统工联

主要职责:1、负责联系本镇的县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搞好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组织本镇的县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参政议政。2、做好统战工作,团结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在党委的领导下,为本镇的经济发展贡献力量。3、做好工会工作,围绕着党委和全镇工作的大局,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工会的决议,抓好新经济组织的建会工作,突出和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能。4、完成党委、政府交给的其他各项任务。

(4)妇联会

主要职责:1、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参与经济建设。2、教育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事业发展。3、为妇女儿童服务,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4、代表妇女参与社会的协商对话,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妇女儿童事务及其规约的讨论制定、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5、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5)团委

主要职责: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引下,在镇党委的领导下,坚持以服务当地经济建设、发展社会生产为中心,求实改革,建功立业,在改革发展中健全团组织的职能,拓宽工作领域,增强团组织的活力和凝聚力,充分发挥团组织的后备军和助手作用,带领团员和青年农民为两个文明建设献智献力。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综合机构

(1)党政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镇各部门的综合协调,上报下达、文印收发、信息反馈、文书档案管理、机关后勤保障工作。

(2)党建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基层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干部考核、老干部管理、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共青团、妇联、统工联、武装等工作。

(3)工业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本镇工业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负责工业项目的开发、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搞好工业经济发展的服务和协商。

(4)农业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宣传贯彻党的农村经济政策,本镇农业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负责本镇农业结构调整以及综合服务部门的工作。

⑸财经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本镇财经、税收、农村财务管理及商贸流通工作。

⑹计划生育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本镇计划生育行政管理工作;落实、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及相关法规;协调、指导计划生育服务工作。

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与司法所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主要职责:负责本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涉法案件的协调、乡村政务公开、经济环境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负责本镇普法宣传、教育及法律服务、民事调解工作。

⑻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劳动保障服务站的牌子)

主要职责:负责基层政权建设、村委会换届选举的组织领导;负责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贯彻落实;科教、文体、卫生工作;负责统计以及其他社会事务性工作,劳动力资源开发、富剩余劳动力转移、本镇社会保险、劳动用工管理以及安全生产等项工作。

⑼城镇建设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镇、村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镇村调整的管理与维护;负责国土资源的开发与管理;负责本镇区的环境保护工作。

㈡下属事业机构

⒈农业综合服务站

其主要职责:负责农业、林业、水利、畜牧水产、家机等技术推广工作,为家民提供信息指导及产前、产中、产后综合服务。

⒉计划生育服务站

其主要职责:负责计划生育“四术”及生殖健康服务。

⒊财政所(农业税征收管理所与财政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其主要职责:负责本镇农业税的征收及镇、村财务管理;完成财经办公室交办的有关工作。

4、文化体育服务站

其主要职责:负责文化、体育、电视、广播等工作,不断丰富农村文化娱乐生活,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公民道德建设搞好各项服务。

5、城建土地所

其主要职责:负责落实乡村建设办公室交办的有关工作。

6、民政所

其主要职责:负责拥军优属、复退安置、社会救济、救灾防疫、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工作,完成社会事务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

7、统计站

其主要职责:负责本镇的计划、统计工作,为本镇的经济发展提供可靠数据,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

三、人员编制、领导职数、股级职数

县机构改革办公室核定我镇行政编制34个,事业编制36个。

(一)领导职数

1、党委:设委员9名(含交叉任职)。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2名(不含镇长和任纪委书记的副书记);

2、人大主席团:设主席1名,副主席1名(副书记兼职主席的,设副主席2名);

3、政府:设镇长1名,副镇长3名;

(二)其他副乡级干部2名(统工联主任1名,科技副镇长1名)。

(三)股级职数

单列机构:

1、纪委:设副书记1名;

2、人大主席团机关:设秘书1名;

3、统工联:设兼职委员若干(不定级别);

4、武装部:设干事1名;

5、妇联会:设主席1名(兼职委员若干,不定级别);

6、团委:设书记1名(兼职委员若干,不定级别);

综合机构

1、党政办公室:设副主任(秘书1名);

2、党建办公室:设组织员2名;

3、经济发展办公室:设副主任1名;

4、农业办公室:设副主任1名;

5、财经办公室:设副主任1名;

6、计划生育办公室:设副主任1名;

7、社会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副主任1名;

8、社会事务办公室:设副主任1名;

9、城镇建设办公室:设副主任1名;

10、司法所:设所长1名。

下属事业机构

1、农业综合服务站:设站长1名,副站长名(名额根据站的人数,按县下发的《实施方案》确定;

2、计划生育服务站:设站长1名,副站长名(名额根据站的人数,按县下发的《实施方案》确定);

3、财政所:设所长1名,副所长1名;

4、文化体育服务站:设站长1名,副站长名(名额根据站的人数,按县下发的《实施方案》确定);

5、城建土地所:设站长1名,副站长名(名额根据站的人数,按县下发的《实施方案》确定);

农发行办公室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招商引资、民营经济、林业生产、奶牛生产、税费征收、乡镇规划建设、农村合作医疗、村村通工程、社会稳定、基层组织建设十项工作为重点。坚持客观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实事求是地考核各乡镇的工作政绩,为正确评价和任用干部提供依据,真正形成以实绩排座次、凭贡献定奖惩、按发展论功过的良好机制,促进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更快更好地发展。

二、考核内容

(一)单项考核

对今年10项重点工作实行单项考核、奖惩,单项考核均实行百分制。

1、招商引资

招商引资执行中共宁津县委、宁津县人民政府《关于招商引资和外经外贸工作的实施意见》确定的任务,完成进度以实际固定资产投入额为准。

对招商引资的考核,按照中共宁津县委办公室、宁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招商引资考核统计办法》的通知精神进行考核。招商引资总投入额第一名的乡镇计100分,根据第一名的投入额计算出每万元的分值,以此为标准,按照每个乡镇的投入额计算出各乡镇的得分。

2、民营经济

对民营经济的考核,按照中共宁津县委办公室、宁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民营经济考核办法》的通知精神进行,主要考核:①重点项目(指固定资产投入3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②工业园区新增企业的固定资产投入额(指投入额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③工业园区(包括专业市场)基础设施建设;④新增规模企业(每新增一个规模企业抵顶一个固定资产投入200万元的项目)。

考核时,各乡镇将重点项目、园区新增企业和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固定资产投入情况列出清单,报县政绩考核办公室,县政绩考核办公室组织民经局、统计局、招商办、财政局、审计局、物价办进行实地考核验收,主要查看基础设施建设现场、企业厂房、设备和帐簿。对新增设备的投入额,以票据为准(结合厂价咨询);对基础设施建设、企业厂房和新增旧设备进行评估作价。新增规模企业以县统计局登记备案为准。

对老企业增上项目固定资产投入额按100%计;对新上项目固定资产投入额按130%计。

民营经济总投入额第一名的乡镇计100分,根据第一名的投入额计算出每万元的分值,以此为标准,按照每个乡镇的投入额计算出各乡镇的得分。

3、林业生产

(1)考核绿色通道工程(河道绿化)的投入额。绿色通道指七条主要公路(宁德路、宁吴路、宁东路、宁乐路、临南路、宁长官路、宁相路)绿化带的补植,其它县乡路、村村通公路两侧绿化带新增植树。

(2)考核速生丰产林(30亩以上的速生片林、农田林网)的投入额。速生丰产林指农田内栽植的速生片林。

对林业生产的考核,绿色通道工程按乡镇自然区域考核,速生丰产林按新增面积考核。乡镇将当年新增速生丰产林面积按村登记造册,报县政绩考核办公室,县政绩考核办公室组织人员进行考核验收。考核时,采取实地丈量面积、宽度、行距和株距的办法进行。

绿色通道工程(河道绿化)和速生丰产林按55株折1亩。计分面积=植树亩数—必须完成而未完成的亩数—死亡亩数×3,每亩按2000元计投入额。投入额第一名的乡镇计100分,根据第一名的投入额计算出每万元的分值,以此为标准,按照每个乡镇的投入额计算出各乡镇的得分。同时,对七条干线公路绿化带的补植实行减分考核,按千米段抽查,每空缺1%减1分。

4、奶牛生产

奶牛生产考核当年新增固定资产和奶牛的投入额。

对奶牛生产的考核,采取动态考核的办法。每季度乡镇将当年新增奶牛按村登记造册,报县政绩考核办公室,县政绩考核办公室组织人员考核验收。考核时,实地查看畜舍,清点实际存栏数量,存栏量以年终考核结果为准。按照固定资产投入和奶牛的价格(每头奶牛按2万元计)计算总投入额,投入额第一名的乡镇计100分,根据第一名的投入额计算出每万元的分值,以此为标准,按照每个乡镇的投入额计算出各乡镇的得分。

5、税费征收

按照中共宁津县委办公室、宁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考核奖惩办法》的通知精神,农业税、引黄水费、“两工”以资代劳款按时上缴县财政的计100分。农业税每拖缴一天减1分;引黄水费每拖缴一天减1分;“两工”以资代劳款每拖缴一天减1分;因此而发生的案件每出现一起越级到县、市、省、进京上访的,分别减2分、4分、6分、10分。

对税费工作的考核。农业税、引黄水费和“两工”以资代劳款上缴以县财政局登记为准;案件以农业局、局登记备案为准。

6、乡镇规划建设

乡镇规划建设重点考核规划编制和落实情况,即“10片、7线、11点”和规划建设两个方面。

(1)规划编制(60分)

①“10片”的规划(25分)。除宁津镇外,其他10个乡镇10月底前完成驻地建设总体规划的计15分,完不成的不计分。完成驻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计10分,年底完不成的不计分。

②“11点”的规划(5分)。11月底前每个乡镇完成1个小康示范村建设规划的计5分,完不成的不计分。

③“7线”的规划(30分)。7条干线公路指宁德路、宁吴路、宁东路、宁乐路、临南路、宁长官路、宁相路。10月底前每个乡镇完成公路两侧100米内(含穿膛村)规划的计30分,完不成的不计分。

以上三项规划均以规划图纸为准(必须是县级以上有设计资质的单位设计规划)。

(2)规划建设(40分)

乡镇驻地和涉路建筑,须按规划审批,手续齐全,经正式设计并按图纸施工,工业厂房建设标准为轻钢屋面、墙体抹灰并按工业园标准粉刷涂料、现代造型,其它为二层以上楼房,符合上述要求的计40分。每发现一处无用地审批手续建筑的减2分,无设计方案审批手续的减2分,有手续不按设计施工建设的减2分,企业建传统厂房、其它建平房的减10分。

7、农村合作医疗

(1)资金筹集(70分)

按照中共宁津县委办公室、宁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行专项考核》(宁办发[2003]36号)的通知精神,乡镇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农业人口数要达到农业人口总数的50%(宁津镇为80%),按照以上比例和规定标准(每人10元)筹资。筹资额按任务数和规定时限(截止9月10日18时)上缴县财政的计70分。筹资额未按任务数上缴的,每降低一个百分点减3分;筹资额未按规定时限上缴的,每拖缴一天(以县财政局收款单据为准)减1分。

(2)资金管理(30分)

乡镇合作医疗设专用帐户的计10分;有专人负责的计10分;做到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的计10分。以上三项达不到要求的不计分。

8、村村通工程

(1)路基加宽工程(50分)

按照中共宁津县委、宁津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长官镇、大柳镇、时集镇、刘营伍乡、张大庄乡于2003年5月1日前完成路基加宽工程;宁津镇、柴胡店镇、杜集镇、相衙镇、大曹镇、保店镇于2003年5月20日前完成路基加宽工程。按照以上规定时间,完成任务的乡镇计50分。

(2)桥涵管配套、养护管理、路容整理(50分)

①桥涵管配套。达到标准要求的计10分。每缺少一处配套工程或工程质量不合格(不符合设计要求、工程质量差)减1分。

②养护管理。达到标准要求的计10分。其中,建立养护管理机构、组建养护管理队伍计3分;落实养护资金计3分;制定养护管理办法、明确责任计1分;路政管理专人负责计2分;养护资料齐全计1分。养护管理机构不健全的减1分;养护队伍不健全的减2分;养护资金按未到位资金比例减分;未制定养护办法或责任制不落实的减1分;路政管理无专人负责的减2分;养护资料不齐全的减1分。

③路容整理。达到标准要求的计30分。其中,路肩宽度计9分;路肩整容计3分;绿化平台计6分;边坡计6分;边沟计6分。不平整、不整齐、不整洁路段以累计长度减分,每200米(含200米以下)减1.5分。

9、社会稳定

对社会稳定工作实行减分制考核。年内无个体上访、集体上访、积案、群体性(10人以上)事件、恶性事件发生的得100分,有发生的按规定标准减分。

(1)工作。每出现一起个体越级到县、市、省、进京上访的,分别减2分、5分、10分、20分;每出现一起集体越级(5人以上)到县、市、省、进京上访的,分别减5分、10分、20分、40分;每出现一起积案减10分。

(2)。每发生一起群体性(10人以上)事件,根据人数多少、情节轻重、社会影响程度和事件性质减20—50分。

(3)恶性事件。农村基层干部在工作中因工作方法简单、作风粗暴等原因而致人伤亡,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视情况减20—50分。

对社会稳定工作的考核,个体上访、集体上访和积案以局登记备案为准;以政法委提供情况为准;恶性事件以政法委、农业局提供情况为准。

10、后进村整顿

每治理整顿好一个无班子村得20分;每治理整顿好一个后进村得10分。后进村、无班子村以组织部已掌握名单为准。整顿结束后,乡镇申请验收,验收标准另行制订。参加县委组织的农村干部培训班,每缺勤1人次减1分。总分不超过100分。

(二)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实行千分制,其中经济发展占700分,其它工作占300分。

1、经济发展包括:①招商引资,②民营经济,③林业生产,④奶牛生产,⑤高效农业(指当年新增冬暖大棚10个以上的片、除粮、棉、油、林以外经济作物集中种植100亩以上的片和存栏肉牛100头以上,良种猪1000头以上,鸡1万只以上,羊100只以上的养殖大户。折算标准见附表)。按总投入额计分,总投入额第一名的乡镇计700分,根据第一名的投入额计算出每万元的分值,以此为标准,按照每个乡镇的投入额计算出各乡镇的得分。

2、其它工作包括:①税费征收,②乡镇规划建设,③农村合作医疗,④村村通工程,⑤社会稳定,⑥基层组织建设,⑦统计工作。计分方法是先计算出税费征收、乡镇规划建设、农村合作医疗、村村通工程、社会稳定、基层组织建设6项内容的合计得分后,再按(300÷第一名6项得分合计数×每乡镇6项得分合计数)计算各乡镇折合分数。统计工作实行减分,按照宁津县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2003年民营经济发展计划》任务指标,完成统计任务的乡镇不减分,每有一项完不成统计任务的减5分。主要经济指标被市以上统计部门检查验收,每有一次不合格的减10分。

3、加减分

乡镇单项工作受县委、县政府通报表扬的加10-20分,通报批评的减10-20分,以县委、县政府正式文件为准。

4、“一票否决”

对①招商引资、②、③计划生育、④农民负担、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行“一票否决”制。

招商引资以实际考核为准(完不成年初下达任务的一票否决);以局提供情况为准;计划生育以县计生局提供情况为准;农民负担以县农业局提供情况为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县政法委提供情况为准。

按照综合考核得分和加减分情况,计算出各乡镇的最后得分,按得分多少排出乡镇的名次。每有一项“一票否决”,综合考核向后推两个位次。

三、奖惩政策

按照乡镇工作政绩考核的结果,设立荣誉奖、物质奖、职务升迁、岗位调整、末位轮岗五种奖惩办法。

1、荣誉奖。综合考核前四名的乡镇授予“政绩工作考核先进乡镇”荣誉称号并颁发铜牌。第一名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记三等功。单项考核前三名的乡镇授予“××工作考核先进乡镇”荣誉称号并颁发铜牌。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的副书记(或副乡镇长)定为年度工作考核优秀等次。

2、物质奖。综合考核前四名的乡镇发放奖金。第一名的乡镇党委书记3万元、乡镇长2万元;第二名的乡镇党委书记2万元、乡镇长1万元;第三名的乡镇党委书记1万元、乡镇长0.5万元;第四名的乡镇党委书记0.5万元、乡镇长0.3万元,同时各奖励一级工资。对综合考核后两名的乡镇实行罚款,倒数第一名的乡镇罚款2万元,倒数第二名的乡镇罚款1.5万元,罚金由县财政代扣。

单项考核前一、二、三名的乡镇颁发奖金,具体数额另行规定,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的副职各奖励一级工资。乡镇获多个单项奖励的,奖金不重复发放,一年内奖励工资最多一级。对单项考核后两名的乡镇实行罚款,倒数第一名的乡镇罚款1.5万元,倒数第二名的乡镇罚款1万元,罚款不重复。罚金由县财政代扣。

3、职务升迁。综合考核前四名的乡镇党委书记,县委优先向上级党组织推荐为县级干部人选,乡镇长优先提拔。

4、岗位调整。在县直部门、乡镇干部调整时,按照中共宁津县委《关于大力推进领导干部管理制度改革的试行意见》规定,原则上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政绩“级次”与单位“档次”对应调整。

5、末位轮岗。对乡镇工作政绩考核最后一名,同时没有完成县委、县政府分配任务的乡镇党委书记,按照中共宁津县委《关于大力推进领导干部管理制度改革的试行意见》精神,第一年亮黄牌,连续两年处末位者,调出原乡镇,降职安排;最后一名乡镇的乡镇长一年内不予提拔。

6、“一票否决”政策:被一票否决的乡镇,取消各种奖励资格。

四、组织领导

1、乡镇考核工作在县政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政绩考核办公室牵头与县直有关职能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2、奖励工资、记功由县人事局办理;职务升迁、岗位调整、末位轮岗由县委组织部办理;物质奖惩由县财政局办理。以上工作由县政绩考核办公室督办。

3、年终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经县直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由县政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签字,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审阅,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最后,考核结果以县委、县政府文件公布。各责任单位按文件兑现各项政策。

五、考核工作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