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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岳飞传

宋史岳飞传范文第1篇

关键词:岳飞故事;《大宋中兴通俗演义》;《精忠录》

中图分类号:120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14)02-0109-05

明代是岳飞故事作品的繁荣时期。以数量而论,产生了戏曲《宋大将岳飞精忠》、《岳飞破虏东窗记》、《精忠记》、《精忠旗》、《续精忠》等,短篇小说《续东窗事犯》、《游酆都胡毋迪吟诗》等,长篇小说《大宋中兴通俗演义》、《岳武穆精忠传》、《岳武穆尽忠报国传》,存目戏曲《关岳交待》、《救精忠》、《后岳记》、《阴抉记》、《金牌记》等,数目之多,约占岳飞作品故事一半。以质量而论,《精忠旗》当之无愧占据岳飞戏曲首位,并以其精湛文艺、深厚内蕴而入选中国古典戏曲十大悲剧。熊大木所纂《大宋中兴通俗演义》,以史为纲,兼采野史传闻,创建“熊大木模式”,昭示一个以书商为中心的小说时代的到来。上述二作,不管是在岳飞故事系统中,还是在文学史上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作品数量之众多、质量之提升皆说明在明代岳飞故事进入了繁荣昌盛的时代。

一、《大宋中兴通俗演义》

《大宋中兴通俗演义》,题署熊大木撰。熊氏名福镇,字大木,号钟谷,福建建阳人。此书现存最早刊本为明嘉靖三十一年杨氏清白堂刊本,首有熊氏自序,末附李春芳编辑“精忠录”后集三卷。正文共八卷八十四则。此书版本众多,有万历问周氏万卷楼刊本,万历间余氏双峰堂刊本,万历间余氏三台馆刊本,万历间仁寿堂刊本,明内府抄本,明天德堂精刊本,吴门萃锦堂刊本,清初映秀堂刊本等,名称亦不一,实为一书。

《中国通俗小说书目》著录初刊本:“卷一第一行题: 新刊大宋演义中兴英烈传’。其余七卷俱作:‘新刊大宋中兴通俗演义’。”笔者所见日本内阁文库藏万历问周氏万卷楼本之影印本,诸卷端皆题:“新刊大宋中兴通俗演义。”第一卷卷端题署:“鳌峰熊大木编辑”、“书林双峰堂刊行”,第二卷卷端题署:“鳌峰熊大木编辑”、“书林万卷楼刊行”,第七卷同二卷,其余各卷同一卷。孙楷第先生认为:“此书自余氏双峰堂本出。”共八卷八十则,其中卷一第四则“许翰请用种师道”、第五则“师中大战杀熊岭”、卷二第十则“宗泽大捷兀术兵”、卷七第九则“周三畏鞫勘岳飞”则目列于目录,正文中却未单列,而是与前则相联,实际正文七十六则。卷末附“附会纂大宋岳鄂武穆王精忠录卷之九”、“之十”二卷,题署“赐进士巡按浙江监察御史海阳李春芳编辑”、“书林余氏双峰堂刊行”。卷九为各种“古今褒典、古今论述、墓志、庙记、碑记、序言、古今赋咏(古风、绝句、词、歌行)”,卷十为“律诗”共计一百五十七首。从内容可见,李氏所编之《精忠录》为宋以来至明初的有关岳飞题咏的资料汇编。书末附序言“叙岳鄂武穆王精忠录后”,题署“正德五年岁次庚午秋八月哉生明”,“赐进士巡按浙江清戎监察御史海阳李春芳谨序”。

至于熊大木序言中所提及清白堂主人杨子素带来的“浙之刊本”《武穆王精忠录》小说,究竟是什么,学界有不同意见。研究者或认为《大宋中兴通俗演义》卷后所附李春芳重编之《精忠录》后集即是,但《精忠录》后集的资料汇编性质实在与“小说”相去甚远。或认为石昌渝先生近年于日本发现的朝鲜古铜活字《精忠录》较近似。朝鲜古铜活字《精忠录》共五卷,其中也仅有二卷为叙事性文字,其余三卷“武穆著述”、“古今褒典”、“古今论述”、“古今赋咏”为相关的资料汇编。并与《大宋中兴通俗演义》后附李春芳重编《精忠录》后集极相似。笔者未见朝鲜古铜活字《精忠录》,但据石昌渝先生的介绍文字,推测李春芳重编《精忠录》后集与朝鲜古铜活字《精忠录》,二者所依据的本子应为同一底本,即有弘治十四年陈诠序、赵宽后序,依据旧本翻刻的重刊本《精忠录》。只不过《大宋中兴通俗演义》附李氏重编本,既署“后”集,只收录了五卷中后二卷。今存朝鲜古铜活字《精忠录》题署“会纂宋岳武穆王精忠录”,《大宋中兴通俗演义》附李氏重编本题署“附会纂大宋岳鄂武穆王精忠录”,二者名称的相似也证明,二书似由一书改编翻刻而来。而熊氏所见之“浙之刊本”,根据其序言中讲述的既为“小说”,又“著述王之事实,甚得其悉”的特征,应不是仅仅有“古今褒典”、“古今论述”、“古今赋咏”之类赋赞内容的李氏重编二卷本《精忠录》“后”集,而是包括“宋史本传”、“武穆事实”、“武穆御军六术”等叙事内容的五卷本《精忠录》,或为弘治本,或为弘治本之其它翻刻本。但也不应该排除另一种可能,即熊氏所依之“浙之刊本”即海阳李春芳重编之《精忠录》,该本亦为包括叙事内容的五卷本,而熊氏在刊刻《大宋中兴通俗演义》之时,为了避免《精忠录》的事实叙述与自己正文内容重复,故只采纳五卷中二卷诗文赋咏部分作为附录,这就是我们现在所见《大宋中兴通俗演义》文后所附《精忠录》“后”集。

《大宋中兴通俗演义》的编写原则,如熊氏自序所言:“以王本传行状之实迹,按《通鉴纲目》而取义。”熊氏以史书为纲,采取史书编年的体例架构作品。第一卷卷首题:“起靖康元年丙午岁。止建炎元年丁未岁,首尾凡一年事实”,之后每卷卷首皆类似,明显模仿《通鉴纲目》的体例。既以史书为据,且以史书为模仿对象,《大宋中兴通俗演义》处处显现“崇实”的痕迹。书中的大部分人物和情节都有史书来历。

熊氏作为一位文化水平不高的书坊主和通俗文学编纂者,在写作方式上最大的特点是模仿。编纂体例模仿《通鉴纲目》,写作方法模仿《三国演义》、《水浒传》,甚至宋元话本,他模仿《三国演义》收录诏旨、奏章、书信等历史文献,模仿《水浒传》运用成段韵语作形容渲染,模仿宋元话本二句韵语运用。不管模仿的结果是否成功,但模仿在使小说快速成篇方面无疑起到了重要作用。

熊氏另一编纂成书的快捷法宝是广泛杂录他书文字。《大宋中兴通俗演义》卷一第二则“李纲措置御金人”的后半部至第六则“宋康王泥马渡江”之间的长篇文字,几乎完全抄录自《大宋宣和遗事》。而最后两则“效颦集东窗事犯”、“阴司中报应秦桧”则基本抄录自明宣德年间赵弼《效颦集》中卷之《续东窗事犯传》。书中另有许多情节来源于史书,如关于岳飞出生与少年时学射周同事,岳飞破杨么事,岳飞孝亲事,岳飞婉拒美人事,岳飞责子事,高宗御赐“精忠”旗事,岳飞对高宗“良马对”事,以及大小诸次征战,皆据《宋史・岳飞传》加以铺叙繁衍而成。该书初版本序言题署“《武穆王演义》”,实际上岳飞事迹只占全书二分之一多,书中夹杂大量南渡初期其它将领,如韩世忠、杨沂中、刘、李世辅、王德、吴玢、刘子羽等人的征战事迹,其内容基本以《宋史》各人本传为基础,稍加铺叙而成。而熊氏既以《精忠录》为改编底本,自然《精忠录》辑录的大量有关岳飞的文献资料――奏章、题记、檄文、书信、诗词也被作者收录进作品。作品中的一些断语抄录自《续资治通鉴纲目》。一些情节如岳飞访道月长老、周三畏挂冠来源于戏曲《东窗记》、《精忠记》,东窗事犯、疯僧扫秦来源于此前的笔记、小说、戏曲。总之,只要是相关的材料,不管是史书文字,还是小道轶闻,熊氏都将其收为己用。在以史实为基础的原则下,旁收许多野史传闻。全如其序言所称:“至于小说与本传互有同异者,两存之以备参考。或谓小说不可紊之以正史,余深服其论。然而稗官野史实记正史之未备,若使的以事迹显然不泯者得录,则是书竟难以成野史之余意矣。”

经过这样的综合杂糅,整部作品显得情节松散、枝蔓杂芜,加之以史实为主,趣味性、文学性都较弱,情节平淡寡味,难以引人入胜。然而,经过这样的大综合,有关岳飞的情节事迹基本被网罗殆尽,《大宋中兴通俗演义》也成了第一部以岳飞为主、情节完备、篇幅巨大的长篇小说。

二、《岳武穆尽忠报国传》

《岳武穆尽忠报国传》,于华玉撰,七卷二十八则。现存明末友益斋刻本,封面题“重订按鉴通俗演义精忠传”,版心题“尽忠报国传”。卷首有金世俊序言,及于华玉“凡例”六则,首卷卷端题:“卧治轩评。”从序言和凡例得知,“卧治轩”即于华玉的号,于华玉为书之实际编纂者。于氏字辉山,金坛人,明崇祯十三年进士,崇祯十五年任义乌知县。本书当为其义乌县任内所刻。

于华玉此书,实为熊氏《大宋中兴通俗演义》的改编之作。熊氏之书,内容已基本近实,而于华玉仍嫌其“俗裁支语,无当大体,间于正史,多戾繇来,几以稗家畜之”,而进行“特正厥体制,芟其繁芜”的工作,以期达到“与正史相符”的效果。在此编写原则下,于氏大加删改。熊氏原著共八卷,每卷十则。第八卷主要为岳飞死后的一系列传说故事,包括何立寻道月长老、疯僧扫秦、秦桧冥报、胡迪骂阎游历地狱等情节。于氏认为这些都属齐东野语、鄙俚不堪,而加以删节。所以于氏所编本为七卷。且每卷被压缩为四则。基本上熊氏本每十则在于氏本中节略为四则,具体的办法通常是两、三则合并为一则,如卷三之“苗傅作乱立新君”、“张浚传檄讨苗傅”、“韩世忠大破苗傅”三则合并为一则“张韩剿讨苗傅”,卷五之“诏岳飞征讨湖寇”、“岳飞定计破杨么”、“牛皋大战洞庭湖”三则合并为一则“岳飞计破杨么”,卷六“金熙宗废谪刘豫”、“议求和王伦使金”二则合并为一则“秦桧主和误国”,等等。而一些则目和情节,如卷一“金粘罕邀求誓书”、“宋徽钦北狩沙漠”等可能被作者认为是枝蔓之节而直接删除。

大的章节如此,细部改编办法则主要是删除细节描写。小说与史传的一个重要分别,即是细节描写、夸饰语言的增多。于氏为了突出自己的“雅驯”,于“正史”有征,故将熊氏本中稍具文饰的细节与语言删除殆尽,只留下叙述事实的情节枝干。试举简单一例说明。熊氏本卷二“宗泽定计破兀术”一则,有兀术与宋将刘衍对阵描写,于氏本同卷“宗泽任用岳飞”一则亦有此情节。试将二本文字比较如下:

言未毕,忽滑州路口一彪军马,旌旗展卷,枪刀密布。为首一员大将,口方面圆,金盔银甲,乃东京有名将家刘衍是也。大骂:“逆天臊奴,不识时势,屡次侵扰中华,今日先将这匹夫试吾利刀。”兀术靠定阵脚,手持长枪,跃骏骑而出。大叫:“今日早早献了东京城池,驻吾人马,令尔大朝皇帝尊我金国为主,割地与吾,讲和则休。若不允,教尔中华寸草难留。”

――《大宋中兴通俗演义》

忽滑州路口一彪军马,乃东京名将刘衍。大骂:“逆天臊奴,不识时势,屡次侵扰。今来决一死战。”兀术持枪跃骑而出。大叫:“令尔大朝皇帝尊我金国为主,割地与我讲和。”

――《岳武穆尽忠报国传》可以看出,后文较之前文,情节丝毫不少,可字数少了一半。有关军队仪仗、将领外貌的描写被删去,人物语言有所节略。如此硬性删除,使人物语言显得残缺不全,词不达意,文气不通。环境之鲜明,气焰之热烈,已大打折扣。总体来说,后文简单,干瘪枯燥,大不如前文气韵生动。同卷还有关于梁山好汉“大刀关胜”的故事情节。熊编本写此,铺垫既多。情节又细,写关胜无辜被奸贼刘豫杀害。悲壮慷慨,令人动容。而于氏改编本东截两删,连情节的介绍也未完备,读者甚至不明白事情原委,更不要说感人至深了。于氏类似的改编贯穿全文,可见其所谓的“驯雅”是多么枯燥无味。

熊氏模仿《三国演义》写法,文中夹杂大量历史文献和诗赞,于氏亦嫌其“赘琐”,或简言概括,或一一删除。如卷二“李纲奏陈开国计”中引用李纲奏陈札子,洋洋洒洒近千言,于氏只择要摘取,总共用了四十字。卷三“胡寅前后陈七策”引录胡寅疏谏七策,篇幅巨大,近三千言,于氏亦用几十字概括。卷三“张浚传檄讨苗傅”,引录苗傅伪诏一、檄文一、张浚檄文一,皆被删掉,同则引用吕颐浩书一、张浚书二,被简言概括。另有少量历史文献,如宗泽上书请车驾北征的表疏,岳飞给周三畏出具的招状,有助于突出人物性格特征,烘托作品感人气氛,而被存留下来。可见于氏对于插入文献的处理,还是有着自己的考虑,是经过了一番比较和梳理的。诗赞类文字也多被芟除。如李纲谏车驾南行,被罢相位,“后人有诗叹云”;宗泽出师未捷身先死,“刘后村《咏史》诗云”;关胜无辜被戮。“后人有诗赞云”等处,插入的诗赞文字于氏本一律不录。其中关于宗泽和关胜的诗极能烘托其悲壮惨烈气氛,被删去未免可惜。

熊氏本中,亦有模仿《水浒传》使用渲染性韵语的文字。如卷二“岳飞计画河北策”一则,有岳飞越职言事被罢职回家事,叙岳飞归家途中景色:“时值秋天光景,车碾尘高,马衔衰草,丝鞭袅袅。穿红叶之孤林;骏马迟迟,越野桥之碧水。”忙中闲笔,颇有韵致,这样的语言在《大宋中兴通俗演义》中本不多见,于氏本却一字未留。而于氏对自己做法的解释则为:“旧传沿习俗编,惟求通畅。句复而长,字俚而赘。……兹痛为剪剔,务期简雅。”熊氏本则目为较整齐的七字句,于氏本改为六字、七字不等,也与其自诩的“简雅”相去甚远。

于氏之所以选择岳飞小说加以改编,有其明确目的:

国朝于忠肃公有传,止称御虏之略。正德中平寇有传,亦惟弭盗之书。独兹传,御虏弭盗兼载成谋。而武穆以一身百战,虏破寇平,尤冠绝于从来诸将之上,可谓凌孙轹吴,极古今之罕俪者矣。《传》中李忠定公纲有曰:“朝廷外有大敌,而盗贼乃敢乘间势。非先靖内寇,则无以御外侮。”韪哉斯言,今日时事之龟鉴也。有志于御外靖内者,尚有意于斯编。

――于华玉《岳武穆尽忠报国传》“凡例”

于氏进士出身,身为朝廷命官,又生逢明末乱世,内有李白成之流反叛,“盗贼”乱起;外有异族满清觊觎中原,挑衅边关。内忧外患交加,国势日衰。而历史上兼御外靖内二功于一身者,莫过于岳飞。于氏此编,即是以岳飞事迹为例,为“有志于御外靖内者”编一谋略教科书,一鼓舞士气书。

既以教科书自居,于氏在正文叙述事实的间隙,插入大量评语,以更好地贯彻“以史为鉴”的原则。在“岳飞计画河北策”情节后,于氏评日:“硕言至计,可勒金石。且鉴往卜来,昭烛无余。合前表疏,皆绝大文字。”强调岳飞的胆识谋略,可为后来者学习;“李纲罢相”情节后,于氏评曰:“昔朱夫子谓:‘李纲人来,方成朝廷。’然则李纲出去,不成国家矣。南北之分,不在用兵,而在用人。君子于此,叹否泰之交云。”总结历史经验,议论国家强盛之本。议论虽有高下之分,而于氏之用心良苦历历可见。评语的加入。还有另外一种功能,即作者自谓:“旧传每目数事缀连,累牍难竞,读者遑遑厌去。兹一事自为一,起讫以评语间之。”以议论性评语插入正文,以评语为标志,以分段落结构,不失为一种创新。然议论性评语强插于叙事文字之间,对于小说作品来说,则有损文字通畅与情节趣味。

经过于氏“缮较凡七易丹墨”的一番苦心改造,

《岳武穆尽忠报国传》呈现于人前的是一个剔除血肉、仅存主干的于瘪躯体。郑振铎先生论此极精辟:

虽改旧观,却失去了活的精神,传奇的面目,他使《岳传》离开了民间通俗读物而逼近于正史传记的复述了,……其实他的“简雅”,较旧传的鄙俚尤为使人不快。传奇的著作是与其枯燥而无趣,不如鄙俚而生动。尽管于氏认为自己对于作品有“脱胎换骨之功”,但《岳武穆尽忠报国传》的成功之处在于它承载了于氏本人的历史观念与救世理想。其在国势衰颓时所进发的政治理想、济世抱负,令人钦佩,然而就其作品来说,却并非成功的文学实践。

三、《岳武穆精忠传》

《岳武穆精忠传》,题署“吉水邹元标编订”。六卷六十八回。有明天启七年宝旭斋刻本,乾隆三十六年宝仁堂刊本,乾隆四十一年文光堂刊本,大文堂刊本,题署“玉茗堂原本”刊本,清初刊本。郑振铎、孙楷第均认为,此书实为明代无名氏所编,署名“邹元标”者,乃伪托。

题署“玉茗堂原本”本,卷首有“岳武穆王精忠传”序,题署“吉水邹元标”撰。目录下题署“吉水邹元标编订”。每卷回数不等,卷一为十回,卷二、卷五各十一回,卷三、卷四、卷六各十二回。此本亦当据熊大木《大宋中兴通俗演义》删节归并、改编而成。熊本每则则目为七字单句,邹本改为每回七字偶句。熊本为八十则,邹本为六十八回。比之熊本的则目,邹本在回目中,或根据文中内容凭空增加一句,如熊本卷一“斡离不举兵南寇”,邹本作“斡离不举兵南寇宋徽宗让位太子”,熊本“宋徽钦北狩沙漠”,邹本作“宋徽钦北狩沙漠宋皇后自经驿中”,卷三熊本“洪皓持节使金国”,邹本作“洪皓奉旨使金国崔纵持节卒冷山”,卷八“秦桧矫诏杀岳飞”,邹本作“王氏画宇教秦桧秦桧矫诏杀岳飞”,熊本“效颦集东窗事犯”,邹本作“读经书小轩独酌效颦集东窗事犯”等等。或者邹本将熊本的两则合并为一回,如熊本“宋康王泥马渡江”、“岳鹏举辞家应募”两则在邹本中为一回,熊本“岳统制楚州解围”、“刘子羽议守四川”两则在邹本中为一回,熊本“岳飞访道月长老”、“下岳飞大理寺狱”并附属“周三畏鞫勘岳飞”共三则在邹本中为一回等等。经过如此改编,原本的八十则并为六十八回。

邹本基本沿袭熊编原本的情节内容,惟字句有些出入。像秦桧遇疯魔行者、何立访道月长老、秦桧冥报、胡迪游历地狱等情节,于华玉编《岳武穆尽忠报国传》尽行删除,邹本却一一保留。与前述于本相比,邹本与熊本更接近。甚至可以说。邹本与熊本实为一本。邹本对熊本最大的改动为章节回目的调整。而前文说过,熊本在流传过程中,曾出现过诸多不同版本,各版本间亦有回数不一的情况。邹本明显脱胎于熊氏《大宋中兴通俗演义》,甚至名字《岳武穆精忠传》与《大宋中兴通俗演义》后期版本――天德堂本《岳武穆王精忠传》、萃锦堂本《武穆精忠传》、映秀堂本《岳鄂武穆王精忠传》的名字类似,相比起来,于华玉的《岳武穆尽忠报国传》与熊本的任何名字相去较远。从另一角度讲,邹本也可被视为单独一书。一来,邹本章节回目的调整幅度较大;二来,邹氏重新撰写序言,对岳飞之死有自己独到的见解,这说明编纂此书有其主导思路在内。二者都体现了编订者付出了精力和智慧,进行了再次创作。因此,将邹本《岳武穆精忠传》单列为一书,亦有一定合理性。

明代另有岳飞故事短篇文言小说《续东窗事犯传》,分别被赵弼《效颦集》、《国色天香》收录,二本文字稍有出入。该文讲述士人胡迪不满秦桧享禄、岳飞冤死史实,指责阎王不公,后亲历地狱,眼见秦桧之流受尽阴惩、果报不爽事。此文后被熊大木收入《大宋中兴通俗演义》,并被邹元标《岳武穆精忠传》袭用。明末冯梦龙《古今小说》所录短篇白话小说《游酆都胡毋迪吟诗》演述同一题材。胡迪故事明代成型,为民众喜爱,后来成为说唱作品的热门题材。

四、余论

明前期深痛的“土木堡之变”和于谦身死败亡的政治局势与南宋初年时局颇为相似。于谦命运、性格与岳飞相似,在国家危难之时挺身而出,置个人生死于不顾,而最相似的还是二人功高名重、无故被戮的事实。于谦“死之日,阴霾四合,天下冤之”。成化间,于谦冤案。弘治二年,赠特进光禄大夫、柱国、太傅,谥肃愍,赐祠于其墓日旌功,有司岁时致祭。辑录岳飞事迹的《精忠录》本已有“旧板行”,弘治十四年又由镇守浙江的太监麦公重新刊刻,考虑到第一部演述岳飞生平的长篇传奇《东窗记》同样产生于弘治年间,时间之相近,应不完全是巧合。

宋史岳飞传范文第2篇

岳飞,字鹏举,河南洛阳人,是我国着名的军事家、战略家和民族英雄,抗金名将。自幼得到父母恩师的教养,忠厚坦诚,一身正气。喜欢阅读《孙子兵法》,并练就了一身精湛武艺。岳飞一直都怀有忧虑天下之心和兴国安邦之志。

歌颂岳飞的英雄事迹在民间一直都是广为流传的,其中最为有名的便是“岳母刺字”。但是关于岳母刺字一事,历史上并没有详细的记载,应该说是查无依据的。宋人笔记和野史也都均无记载,其中包括岳飞的孙子岳珂所着的《金陀粹编》中也没有关于岳母刺字的记载。

岳母刺字最早见于元人所编的《宋史本传》,书中说道:“初命何铸鞠之,飞裂裳,以背示铸,有‘尽忠报国’四大字,深入肤理。”可以清楚地知道,在岳飞背上的确刺有四个大字,但书中并未注明此四字是出自岳母之手。岳飞背上刺字是毫无疑问的,但是,据历史记载,岳飞背上的四个大字并非“精忠报国”,而是 “尽忠报国”。

据《宋史·岳飞传》记载,当岳飞蒙受不白之冤的时候,是当时的大理寺官员何铸审理他的案子。面对他们的欲加之罪,岳飞十分气愤,撕开自己的衣襟,露出了刺在他后背上的四个大字“尽忠报国”,何铸见其字早已深深嵌入肌肤,十分醒目。由此我们可以更加肯定,岳飞背上的字是“尽忠”而不是“精忠”。再者,为什么又说这几个字不是岳飞之母所刺呢?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游彪认为,岳飞出身普通的农民之家,他的母亲姚氏只是一个普通的家庭妇女。在宋代,普通的家庭妇女是没有受教育机会的,所以他的母亲肯定是不会刺字的。有些学者认为,纹身刺字是一门很专业的特技,是有严格的操作程序和技巧的,绝非一般常人所能。岳母乃家庭妇女,不可能具有这种技艺,所以可以肯定地说,这“尽忠报国”四个字绝非是岳飞的母亲姚氏所刺,而是另有其人。

那么岳飞背上的字到底是何人所刺呢?明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熊大本的《武穆精忠传》中记载,岳飞见汤阴的乡亲父老被生活所迫,聚啸山林,他为了自勉和勉人,于是请工匠在自己的背上深刺“尽忠报国”四个大字。明末,由李梅草创和冯梦龙改编的《精忠旗传奇》中又称:“史言飞背有‘精忠报国’四大字,系飞令张宪所刺。”文中说“精忠报国”四字是岳飞成为大将后,命令部下将领张宪刺的。所以说,那些认为字是出于岳飞母亲之手的人也只是根据历代岳飞传记中记载的岳飞背上刺字的记叙而加以想象得来的吧!关于岳飞背上的字出于何人之手,在史学界可谓是众说纷纭,应该说至今仍是一个难解之谜。

宋史岳飞传范文第3篇

摘要:陈桥兵变所投射的心理阴影对两宋历代君臣影响深远,自开国之初的曹彬,到承平之日的狄青,至危乱之时的岳飞,抑制武将势力发展的国策贯彻始终,从未因时局变幻、国祚沉浮有丝毫动摇。

关键词:陈桥兵变;两宋;抑武国策;对于赵匡胤得以“黄袍披身”的陈桥兵变,虽宋代官私史籍以及文人骚客如苏轼宣称是上符“天命”、下应人心的“应天顺人之举”,①但其究竟如何,两宋君臣心知肚明。因此,两宋君王自太祖以下,都注意抑制武将势力,尤其对颇有声誉的武将,更是严加防范,不惜采取非常手段。

“杯酒释兵权”即是太祖为避免五代时“方镇太重,君弱臣强”,“数十年间”“凡易八姓,战斗不息”②之危局重现而做的努力。但天子“必不自将亲兵,须择人付之”,③所以其防范的重点是有才干且得“人望”的大将。乾德元年(963)太祖欲以宿将符彦卿“典兵”,并反驳赵普“彦卿名位已盛,不可复委兵柄”之说:“朕待彦卿厚,彦卿岂能负朕耶?”于是赵普反问曰:“陛下何以能负周世宗?”太祖“默然,事遂中止”。④作为陈桥兵变的主要策划者,赵普这一语,既点出了陈桥兵变的实质,也击中了宋朝皇帝的心病,自此以后平庸而无令誉的将帅大行其道,与之相对,连以谨慎忠厚闻名于世的宋初名将曹彬也曾遭到天子的猜忌:

先是,上(太宗)念征戍劳苦,月赐缘边士卒白金,军中谓之月头银。镇州住泊都监、酒坊使弥超因乘间以急变闻于上云:“枢密使曹彬秉政岁久,能得士众心。臣适从塞上来,戍卒皆言:‘月头银曹公所致,微曹公,我辈当馁死矣。’”又巧污以他事,上颇疑之。参知政事郭贽极言救解,上不听,(太平兴国八年正月)戊寅,彬罢为天平节度使、兼侍中。⑤

弥德超为太宗“晋邸”旧人。曹彬自是明白人,深知自己罢官原因是“得士众心”而遭天子忌疑,所以对弥德超的诬告概“不自辩”,此后弥德超得罪天子被贬,于是太宗又为曹彬“昭雪”。⑥

至仁宗朝,社会统治相对安定,但防范武将似较宋初有过之而无不及,而士大夫则表现出比君王更为严厉的态度。至皇五年(1053),大将狄青也以军功拜枢密使,于是文臣们纷纷上疏攻讦之。如知制诰刘敞“自皇末有日食之变”,便“献《救日论》三篇,备言所以防奸御变之术,(狄)青见而恶之,谓所亲曰:‘刘舍人以此洗涤青耶!’”⑦另据《野老纪闻》云:

狄青为枢密使,自恃有功,骄蹇不恭;怙惜士卒,每得衣粮,皆负之,曰:“此狄家爷爷所赐。”朝廷患之。时潞文公当国,建言以两镇节度使出之。青自陈”“无功而受两镇节旄,无罪而出典外藩”,仁宗亦然之。及文公以对,上道此语,且言狄青忠臣,公曰:“太祖岂非周世宗忠臣,但得军情,所以有陈桥之变!”上默然。青未知,到中书,再以前语白文公。文公直视语之曰:“无他,朝廷疑尔!”青惊怖,却行数步。青在镇,每月两遣中使抚问。青闻中使来,即惊疑终日。不半年,疾作而卒,皆文公之谋也。⑧

狄青于嘉佑元年(1056)八月罢枢密使,二年二月卒。文潞公即文彦博,时任宰相。《宋史•吕景初传》云吕景初因狄青“得士卒心,议者忧其为变”,故上书言“权臣有虚声,为兵众所附,中外为之”,并“数诣中书白执政,请出青”,但“文彦博以青忠谨有素,外言皆小人为之,不足置意。景初曰:‘青虽忠,如众心何,盖为小人无识。则或以致变。’”⑨欧阳修也因狄青“有威名,帝不豫,讹言籍籍”,而上言“狄青出自行伍,遂掌枢密。始初议者已为不可,今三四年间,外虽未见过失,而不幸有得军情之名,且武臣掌国机密而得军情,岂是国家之利!”故狄青“虽其心不为恶,而不幸为军士所喜,深恐因此陷青于祸,而为国家生事”, 因此上“请出之于外,以保其终”。⑩

南宋初高宗杀大将岳飞,也与宋廷防范武将之策相关。岳飞被杀原因固然甚多,但岳飞作为统军大将且又甚得军情人望,实是其中一大原因。《宋史•岳飞传》称其“好贤礼士,览经史,雅歌投壶,恂恂如书生。……然忠愤激烈,议论持正,不挫于人,卒以得祸”。《朱子语类》中记有朱熹与其门人的谈话,其中对岳飞的一些议论便颇可说明其间关系:

问:“岳候若做事,何如张(俊)、韩(世忠)?”曰:“张、韩所不及。却是它识道理了。”又问:“岳候以上者,当时有谁?”曰“次第无人。”

岳飞恃才不自晦。……飞作副枢,便直是要去做。张、韩知其谋,便只依违。然便不做亦不免,其用心如此,直是忠勇也。

可见,为人“忠勇”且“直是要去做”事的岳飞反而被诛,其关键即在于遭高宗“忌之”。而绍兴十一年(1141)四月,高宗任命张俊、韩世忠、岳飞为枢密使、副使,解除三人兵权,其目的仍在于预防“意外事有叵测者”,而“削尾大之势,以革积岁倒持之患”。因此,宋人罗璧即将高宗、秦桧此举与太祖、赵普之“杯酒释兵权”相提并论:“唐衰病于藩镇跋扈,赵普建收其精兵、制其钱谷之计,藩镇遂消。宋南渡息兵,张、韩、刘、岳拥兵方面不释,秦桧各除枢密使召之,由是兵权去手”。虽然罗璧认为赵普“忠谋,秦桧则奸谋也”,但两事之目的相同,即通过削减武将集团势力以强化君主集权。因此,高宗、秦桧此举亦被后人称为宋朝历史上第二次“杯酒释兵权”。

综上所述,陈桥兵变所投射的心理阴影对两宋历代君臣影响深远,自开国之初的曹彬,到承平之日的狄青,至危乱之时的岳飞,抑制武将势力发展的国策贯彻始终,从未因时局变幻、国祚沉浮有丝毫动摇。尽管历史已经证明此“猜疑之家法”在外化为抑武国策后造成了多次误杀忠臣、自毁长城的悲剧,但有宋之世,以此立国,继而以此亡国也是历史进程中无法改变的发展轨迹。

注解:

①(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以下简称《长编》)卷一建隆元年正月乙巳条注,中华书局点校本2004年版,第5页。

②《长编》卷二建隆二年七月庚午条,第49页。

③《长编》卷八乾德五年二月甲戌条,第190页。

④《长编》卷四乾德元年二月丙戌条,第83-84页。

⑤《长编》卷二四太平兴国八年正月戊寅条,第537页。

⑥(宋)徐自明:《宋宰辅编年校补》卷二,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36页。

⑦《长编》卷一八三嘉佑元年八月癸亥条,第4435页。

⑧(宋)王《野客丛书》附录一《野老纪闻》,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449-450页。

⑨(元)脱脱等:《宋史》卷三零二《吕景初传》,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0021页。

⑩《宋史》卷三一九《欧阳修传》,第10379页;《长编》卷一八三嘉佑元年七月丙戌条,第4426-4427页。

《宋史》卷三六五《岳飞传》,第11395页。

(宋)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一二七《孝宗朝》,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3060页。

《朱子语类》卷一三二《中兴至今日人物下》,第3166页。

《朱子语类》卷一三一《中兴至今日人物上》,第3148页。

(宋)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四六绍兴十二年八月戊子条,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版,第3册,第44页。

宋史岳飞传范文第4篇

一、岳飞是一个真正的爱国主义者

有人认为,岳飞抗金不能讲是爱国主义,因为金朝也是中国的一部分。还有人认为,岳飞抗金是维护南宋政权,他的爱国与忠君是一致的,因此不应肯定。

这些看法值得商榷。什么叫爱国主义?列宁说:“爱国主义就是千百年来巩固起来的对自己祖国的一种最深厚的感情。”而“祖国是个历史概念”,因此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爱国主义的具体内容也不同。中国自秦以来就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但在某些时期,中国境内确实并存过几个割据政权,它们都具有主权、领土、人民这三项要素,因而也都可以称之为国家。认为“它们都是整个中国的一个组成部分,却都不能代表整个中国”,这是符合历史实际的。所以我们肯定岳飞的爱国主义,并没有把金朝排除在中国之外。

在南宋初期的历史条件下,岳飞的爱国主义虽然与忠君、维护南宋政权有一定的关系,但不完全从属于忠君和维护南宋,其具体内容就是坚决抗金,收复失地,“还我河山”。并且我们肯定岳飞的爱国主义,自然不是要大家去热爱南宋,而是要发扬历史上中华民族爱国主义的光荣传统,更加热爱我们伟大的祖国,这是不言而喻的。

二、岳飞的所作所为所具有的民族性

有人认为,在中国历史上,凡是在反抗外来民族(中国境内本民族之外的民族或中华民族之外的民族)侵犯和统治的斗争中做出杰出贡献的人物,都可称之为民族英雄。岳飞的抗金不仅符合汉民族的愿望,而且有益于整个中华民族的历史发展,是当之无愧的民族英雄。

还有人认为,只有代表中华民族反抗外国侵略和压迫的杰出人物,才能称之为民族英雄。岳飞不能称为民族英雄,若称只能算是汉族的民族英雄。中学课本一些历史教科书中的内容,认为史学界的意见不一,教科书又是供五十多个民族的青少年学习历史知识的,因此,虽然对岳飞的抗金功绩大加赞赏,这只是一种处理方法,然而并不等于岳飞不够民族英雄的资格。

首先,因为岳飞抗击女真族侵犯中原,不仅符合汉民族的利益,也符合其他民族人民的利益。当时女真族统治的金国尚处在奴隶制阶段,女真族军队进犯中原,“杀戮生灵,劫掠财物,驱掠妇人,焚毁房舍产业”,使当时社会经济文化高度发展的黄河中下游地区受到严重的破坏。因此,岳飞抗金对于保卫中原地区各族人民的生命财产、经济文化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其次,正因为岳飞的抗金符合广大人民的利益,所以一开始就得到了广大人民的坚决支持。在女真贵族所到之处,人民纷纷组织武装反抗。岳飞出身底层农民家庭,来自人民,当他成了南宋朝廷的一员大将后,仍能同人民保持紧密联系,能同北方义军联合抗金。当岳家军进至河南时,河南义军热烈响应,打起“岳”字旗,“父老百姓争挽牵牛,载糗粮以饷义军,顶盆焚香迎侯者,充满道路”。正因为岳家军以人民为后盾,才能真正成为抗金的主力,使进犯者望而生畏,“撼山易,撼岳家军难”,把岳飞叫“岳爷爷”。

其三,正因为岳飞同人民保持密切的联系,同情人民的苦难,他的军队才能保持严明的纪律。这同其他宋军不同,“诸将多行剽掠,唯飞军秋毫无所犯”。岳家军的口号是:“冻死不拆屋,饿死不掳掠。”

宋史岳飞传范文第5篇

岳飞字鹏举中国历史上着名的战略家、军事家、伟大的名族英雄。岳飞逝逝后,后人为了纪念他写过许多着名的作品。其中有一本《岳飞传》让我映象深刻。

这本书主要讲了,岳飞刚出生三天父亲就被洪水冲走了。他就在一个木桶里漂呀漂,漂到了一个叫麒麟村的地方,被乐善好施的王员外救了,在这里,岳飞还认识了调皮的王贵、顽劣认性的汤怀、机智的张显。与他们一起长大。一天,王员外的府中来了一位客人,叫周侗,曾经教过林冲、卢俊义等赫赫有名的徒弟。于是岳飞跟着周侗习武练功,不出几个年头,岳飞等人就文武双全,并且希望有一日能够成为一名大将,驰骋疆场。终于有一日,他在宗泽的帮助下成为了一个优秀的抗金名将。岳飞治军,赏罚分明,纪律严整,又能体恤部属,以身作则,他率领的“岳家军”号称“冻杀不拆屋,饿杀不打掳”。金人流传着“撼山易,撼岳家军难”的名句,表示对“岳家军”的最高赞誉。岳飞反对宋廷“仅令自守以待敌,不敢远攻而求胜”的消极防御战略,一贯主张积极进攻,以夺取抗金斗争的胜利。岳飞的文学才华也是将帅中少有的,他的不朽词作词有《满江红·怒发冲冠》,另有《岳忠武王文集》。可最后他和儿子岳云、以及名将张宪被奸臣秦桧害死。宋孝宗后世评价:“卿家纪律、用兵之法,张(俊)、韩(世忠)远不及。卿家冤枉,朕悉知之,天下共知其冤。文天祥:“岳先生,我宋之吕尚也。建功树绩,载在史册,千百世后,如见其生。至于笔法,若云鹤游天,群鸿戏海,尤足见干城之选,而兼文学之长,当吾世谁能及之。”朱元璋:“纯正不曲,书如其人。”孙中山:岳飞魂,是中华民族的精神代表,也就是民族魂。”

看完这本书,我心里不禁由衷的赞叹觉得岳飞真是我心目中的大英雄,我一定要学习岳飞,不怕困难,精忠报国。

浙江丽水遂昌县遂昌县实验小学六年级:龙的传人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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