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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保险

车保险

车保险范文第1篇

美国的旅行者保险有限公司在1898年给纽约布法罗的杜鲁门・马丁上了第一份汽车保险。马丁非常担心自己的爱车会被马冲撞。当时美国全国只有4000多辆汽车,而马的数量达到了2000万匹,马车仍然是主要的交通工具。

在100多年之后,如今的美国有2.2亿辆汽车,而马的数量已经减少到200万匹。一个多世纪前还被视为新鲜事物的汽车保险如今已经成为再平常不过的事情。在中国,汽车正在进入寻常百姓家,各家保险公司的机动车辆保险也越来越竭尽全力地争夺市场份额。  我们所讲的机动车辆包括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这些车辆都可以保险。  买保险主要是为了规避风险,即花少量的保险费,避免大的经济损失。中国由于各种因素影响,汽车年出险率为20%左右。因此,买车上保险就成为了明智的选择。一是可以使自己的车免遭损失;二是也能防止万一不慎造成他人损失时,及时给人以经济补偿;三是只要参加了保险就能相应地享受许多保险服务,如及时帮助处理交通事故,以及诸如一定范围的道路免费救援等多项服务。

购买汽车保险第一步  随着车辆销售不断增加,车辆保险公司如雨后春笋般越来越多,虽然给厂消费者更多的选择,但暴露的问题也大大增多。如何避免将来出现不必要的麻烦,购买汽车保险的第―步很关键。

首先看准保险公司 客户投保时应选择国家批准的保险公司所属机构投保,最好是一些规模大、信誉好、网点全、服务意识强的公司。不能只图省事随便找一家保险机构投保,更不能被所谓的“高返还”所引诱。有些公司为了上业务量,而在投保的时候向客户提出各种优惠条件以吸引客户,一旦出险,常会引起索赔纠纷。大公司在处理赔偿个案的时候,会考虑公司的社会责任和影响力。

因此,投保时要去保险公司的正式营业场所,或是持有保监会核发的《保险兼业许可证》的网点办理,这样其真实性更有保证。

险种的选择要认真 有些车主为了节省保费,想少保几种险。其实各险种都有各自的保险责任,假如真的车辆出事,保险公司只能依据当初订立的保险合同承担保险责任给予赔付,而车主的其他一些损失有可能就得不到补偿。

投保以前要详细阅读保险条款并完全理解,还要向经办的业务人员了解出险以后的具体注意事项。事故非常复杂、是千变万化的,至少要了解几个主要的问题,比如应在多长时间内报案,发生在道路上的事故与非道路上的事故(例如发生在小区里的事故)有哪些不同。尽可能多向经办的业务人员进行咨向,以避免在事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第三者责任险是全国大多数省、市、自治区法定要求保的险种,属于强制保险,每年验车的时候,都要出示第三者责任险的保单。车损险能为被保险车辆自身的损坏提供保障。在此基础上,才能选择其他的附加险种,如盗抢险、玻破险、司机座位责任险、乘客座位责任险、承运货物责任险等等。如果能保的险种全部保齐,那么被保险人得到的保障也最全面,但因为是按险种及保额的不同收费,所以保的险朴越多,所需的保险费也越多。因此,根据车型的不同,结合自身的需要,选择部分需要的险种投保也是一种合理的方式。

仔细审阅保险单证当您接到保险单证时,一定要认真核对,看看单证第三联是否采用了白色无碳复写纸印制并加印浅褐色防伪底纹,其左上角是否印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制”字样,右上角是否印有“限在x x省(市、自治区)销售”字样,如果没有可拒绝签单。

上了全险不代表全部赔付市场上通常提到的“上了全险”并不是指车辆只要出现意外事故,保险公司都予以赔付。“全险”只是由几种基本险和附加险构成的,并不能囊括所有的风险,所以还需要投保人认真阅读保险条款,以便选择自己最需要的。

如伺办理汽车保险

当车主或使用者有机动车辆保险的需要时,应按以下步骤办理保险。

在未领取正式牌照前,凭购乍发票购买保险期限为20天的《机动车辆提车暂保单》;在领取正式牌照后,购买正式保险,程序如下:

1.备齐有关单证:行驶证、驾驶证、购车发票;

2.针刘‘自己的保险需求和不同险种的保障范围以及自己的缴费能力,作出投保的险种选择;

3.填写投保单;

4.缴纳保险费;

5.领取保险单和保险证。

必须要注意的是,保险车辆须有合法的行驶证件及号牌,并经检验合格,否则保险单无效;投保人应将车险现状及所属权益如实告之保险公司;在办理完毕保险手续拿到保单正本后,应立即核对保险单上列明项目如车牌号,发动机号、要求承保等项是否有错漏,如有错漏应立即提出并更正;保险卡应随车携带,在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并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被保险人索赔时不得有隐瞒事实、伪造单证、制造假案等欺诈行为;记住保险的截止日期,提前办理续保可以使被保险人得到连续的保障。

车辆的保险金额根据新车购置价确定。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可以按投保时新车价值或实际价值确定。也可以由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但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部分无效。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保险车辆合法转卖、转让他人、被保险人应凭工商部门认可的发票或在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异动手续后,向保险公司申请办理批改被保险人称渭使之具有可保利益。当改变使用性质或改装变型,被保险人应事先通知保险公司,并申请批改车辆使用性质或车型。如增加危险程度,除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外,按规定应补交保险费。

出事后,如何获得保险赔款?报案施救备齐索赔单证:保险单、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人员伤亡费用单据、伤残鉴定证明等。

保险公司的赔偿期限是多长时间?被保险人提供的各种必要单证齐全后,保险人审查核定后,赔款金额经保险合同双方确认后,保险公司在十天内一次赔偿结案。

保险不等于包险,有自负比率条款、除外责任条款,有违反某些义务的拒赔条款等。因此,买了保险以后,还必须注意防灾防损,安装防盗装置,加强车辆的维护保养,增强车辆的安全驾驶意识。

影响车保费的因素

同样的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可能会受到不同的待遇。一些车主经常抱怨:“为什么我的车在保险公司上保险时总是会被百般刁难?或者要求加装防盗设备,或者提出增加保费,有的甚至干脆对某些险种拒保……”

各家保险公司不太愿意承保的车型主要有以下几种:一类是“稀缺车型”,包括国内保有量极少的高档进口车、出厂超过10年甚至15年的老旧进口车型以及目前已经停产的一些国产老旧车型;第二类是出险率极高的营运大货车;第三类是易被盗的车型,主要是桑塔纳系列和广本系列;第四类则是目前新出的一些车价便宜但配件昂贵的国产车。

还有以下这些因素,也直接影响到汽车保费的多少。

驾驶记录在过去3年内你是否有违规驾驶或过去5年内是否有过失在你的交通事故,决定了你的驾驶记录的等级。总之小心驾驶,少吃告票,没有事故,你的保费就会降低。

汽车型号保险公司对所有型号年份的汽车都赋予不同的风险数值。你的汽车价值越高,或越流行(被偷盗破坏的可能性大),保费自然就越高,反之保费就越低。  使用汽车的方式你使用汽车越多,就意味着发生事故的机会越大。所以汽车每年里程数高的话,保费也会高。

你所住的地区不同地区的汽车失窃、交通意外或被破坏的几率不同,这也是在保险公司考虑的范围之内。有时候相差一条街,保费就不同了。有的保险公司连你把车泊在自己家门口车库还是地下公共停车场也考虑在内。  受保的项目受保的有全保,有三保,最低垫底费不同,也会影响保费高低。

司机的年龄和数目越是年轻或新上路的司机,发生事故的机会可能越大,因此他们的保费会高一些。而司机的数目增加也影响到保费。  是否连续受保如果给予合理的理由,比如你要到外地公出、旅游两三个月,期间不使用车辆,保险公司多数会同意暂时把你的汽车保险停掉,等你回来后再按原来价格恢复保险。但如果没有足够理由,他们可能认为你有不可告人的目的要停止保险,再恢复时会把你作为一个新客户来考虑,通常这意味着加保费。

车险天平如伺平衡?  一边是满腹牢骚的车主,一边是牢骚满腹的保险公司,车险承保的这个矛盾究竟该如何解决?其实,价格是最好的调节杠杆。保险公司要利用大数法则,发挥为社会提供保障服务的功能,就要承担高风险的车辆承保义务;但保险公司也要生存和盈利,同时还要体现对其他低风险车辆的公平,也应该提高那些高风险车辆的保费。

尽管车险改革已经进行了一年,费率较以前有了很大自由度,各家公司可自定费率,但很多保险公司都对目前划分不同车险风险费率的分类标准有异议,认为笼统地把车辆分成货车、客车、进口车、国产车等几大类,每个类别采用相同的费率表,以及按照座位数量来划分类别等分类方法并不能够反映不同车辆的风险系数。

此外,按照保险监管部门的要求,各家公司对自己车险费率的变化必须要上报监管部门批准。而根据浮动系数对一些高风险车辆保险费率的调整幅度“远不能弥补保险公司的损失”,这也是一些保险公司“婉拒”某些车辆投保的根本原因。“为什么不能像一些国外车险市场上那样,根据车型、品牌厘定费率、并能随不同品牌车辆的安全性能变化等因素而调整费率呢?”一位业内人士如是说。相关链接

汽车险种介绍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障范围

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由被保险人负责处理。车载货物掉落责任保险的保障范围

该附加险承担的是主险条款第四条第四款的除外责任。

买了本项附加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国所载固体货物或盛装液体和气体的容器掉落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损失,保险人在保险单所载明的该项保险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无过失责任保险的保障范围

买了本项附加险的机动车辆因与非机动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员伤亡和财产的直接毁损,保险车辆一方无过失,按照《道路交通处理办法》,保险车辆一方应承担对方10%的经济损失,但有时由于受害人没有经济能力治疗,而交警部门为尽快处理事故,当地政府考虑社会稳定等多种原因,强行保险车辆一方承担超过应负担的10%这一部分,对被保险人已经支付给对方的费用而无法追回的经济损失,保险人按出险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标准在保险单该项目所载明的保险限额内计算赔偿。车辆停驶损失保险条款的保障范围该附加险承担的是主险条款第六条第一款的除外责任。

买了本项附加险的机动车辆,发生车辆损失险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造成本车的损坏,致使车辆停驶,对于部分损失的,保险人在双方约定的修复时间内按保险单约定的日赔偿金额乘以从送修日起至修复竣工之日止的实际天数计算赔偿;对于全部损失的,按保险单定的最高赔偿天数计算赔偿。车辆损失的保障范围

保险人承担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以及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但此项费用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1.碰撞、倾覆;

2.火灾、爆炸;

3.外界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行驶中平行坠落;

4.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滑坡;

5.在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的情况下,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玻璃单独破碎保险的保障范围

买了本项附加险的机动车辆,除了被保险人成或其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以及安装、维修车辆过程中造成的破碎外,在停放和使用过程中发生本车玻璃(不含灯具和车镜玻璃)的破碎,保险人均按实际损失赔偿。车上责任险的保障范围

该附加险承担的是主险条款第四条第三款的除外责任。

车保险范文第2篇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本保险合同中的摩托车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的,以燃料或电瓶为动力的各种两轮、三轮摩托车、电动车和残疾人专用车。

第三条 本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是指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以外的,因保险摩托车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保险摩托车下的受害者。

第四条 本保险合同为不定值保险合同。保险人按照承保险别承担保险责任,附加险不能单独承保。不定值保险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不预先确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而是按照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价值的保险合同。

保险责任

第五条 摩托车损失保险:

(一)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摩托车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摩托车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1.碰撞、倾覆、坠落;

2.火灾、爆炸;

3.外界物体坠落、倒塌;

4.暴风、龙卷风;

5.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

6.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

7.载运保险摩托车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二)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摩托车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第六条 第三者责任保险:

(一)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摩托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二)经保险人事先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本条(一)所列原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赔偿的数额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

责任免除

第七条 保险摩托车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单独损坏;

(二)玻璃单独破碎、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

(三)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

(四)自燃以及不明原因产生火灾造成的损失;自燃是指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或所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

(五)停放期间因翻倒造成的损失;

(六)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

(七)在淹及排气筒或进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未经必要处理而启动摩托车,致使发动机损坏。

第八条 保险摩托车造成下列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二)本车驾驶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三)本车上其他人员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四)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中断的损失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五)精神损害赔偿。

第九条 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保险摩托车损失、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地震、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政府征用;

(二)竞赛、测试,在营业性维修场所修理、养护期间;

(三)利用保险摩托车从事违法活动;

(四)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摩托车;

(五)保险摩托车肇事逃逸;

(六)因污染(含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损失;

(七)被盗窃、抢劫、抢夺,以及因被盗窃、抢劫、抢夺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或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八)保险摩托车或第三者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

(九)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员使用保险摩托车;

(十)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

第十条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保险金额责任限额

第十一条 摩托车损失保险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保险摩托车的实际价值以内协商确定。

第十二条 第三者责任保险每次事故的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2万元至20万元之间协商确定。

保险期限

第十三条 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限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保险人义务

第十四条 保险人在承保时,应向投保人说明投保险种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期限、保险费及支付办法、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义务等内容。

第十五条 保险人应及时受理被保险人的事故报案,并尽快进行查勘。保险人接到报案后48小时内未进行查勘且未给予受理意见,造成财产损失无法确定的,以被保险人提供的财产损毁照片、损失清单、事故证明和修理发票作为赔付理算依据。

第十六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索赔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

(一)保险人应根据事故性质、损失情况,及时向被保险人提供索赔须知;审核索赔材料后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通知被保险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二)在被保险人提供了各种必要单证后,保险人应当迅速审查核定,并将核定结果及时通知被保险人。

(三)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应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10日内支付赔款。

第十七条 保险人对在办理保险业务中知道的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业务和财产情况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的义务。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八条 投保人应如实填写投保单并回答保险人提出的询问,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第十九条 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当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一次交付保险费。保险费交付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 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并在保险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造成损失无法确定或扩大的部分,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 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积极协助保险人进行现场查勘。被保险人在索赔时应当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引起与保险赔偿有关的仲裁或者诉讼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

赔偿处理

第二十二条 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被保险人应当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有关费用单据、保险摩托车行驶证和发生事故时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被保险人应当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法院等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有关的法律文书(裁定书、裁决书、调解书、判决书等)。属于非道路交通事故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进行处理的事故的,应提供相关的事故证明。

第二十三条 因保险事故损坏的保险摩托车或第三者财产,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被保险人应当会同保险人检验,协商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第二十四条 保险人依据保险摩托车驾驶人员在事故中所负的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 摩托车损失保险按下列方式赔偿:

(一)部分损失:在保险金额内,以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

(二)全部损失: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

(三)摩托车损失保险的施救费用在保险摩托车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被施救的财产中,含有本保险合同未承保财产的,按保险摩托车与被施救财产价值的比例分摊施救费用。

第二十六条 保险摩托车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归被保险人,由双方协商确定其价值,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二十七条 第三者责任保险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人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内核定赔偿金额。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不属于保险人赔偿范围或超出保险人应赔偿金额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的赔偿金额适用50元的绝对免赔。

第二十九条 保险摩托车重复保险的,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责任限额)与各保险合同保险金额(责任限额)的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其他保险人应承担的赔偿金额,本保险人不负责垫付。

第三十条 保险人受理报案、现场查勘、参与诉讼、进行抗辩、向被保险人提供专业建议等行为,均不构成保险人对赔偿责任的承诺。

第三十一条 当一次保险事故中保险摩托车损失的赔款金额与免赔金额之和(不含施救费)达到保险金额或保险摩托车发生全部损失时,摩托车损失保险的保险责任终止,保险人不退还摩托车损失保险的保险费。

第三十二条 第三者责任保险赔款金额经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协商确定后,对被保险人追加的索赔请求,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 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获得赔偿后,该保险项下的保险责任继续有效,直至保险期限届满。

合同变更和终止

第三十四条 保险合同的内容如需变更,须经保险人与投保人书面协商一致。

第三十五条 在保险期限内,保险摩托车转卖、转让、赠与他人,被保险人应书面通知保险人并办理批改手续。未办理批改手续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 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应当向保险人支付应交保险费3%的退保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自通知保险人之日起,保险合同解除。保险人按短期月费率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并退还剩余部分保险费。

短期月费率表:保险期限(月)/短期月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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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3 │4 │5 │6 │7 │8 │9 │10│11│12│

├─┼─┼─┼─┼─┼─┼─┼─┼─┼─┼─┼─┤

│10│20│30│40│50│60│70│80│85│90│9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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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保险期限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争议处理

第三十七条 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保险单未载明仲裁机构或者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

第三十八条 本保险合同争议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其他

车保险范文第3篇

车辆保险的请示一尊敬的XX领导:

我公司车辆陕AXXX(使用人XXX)、陕AXXX(使用人XXX)、陕AXXX(使用人XXX)该三部车辆的商业险和交强险即将到期,为了车辆的正常行驶,人事行政部现申请对该三部车辆购买商业险和交强险(XXXX年X月XX日至XXXX年X月X日),保险费用见附表。

妥否,请领导批示。

XX

XXXX年XX月XX日

车辆保险的请示二公司总经理室:

我司购置的25台新车目前已回场停放。为加快办理该25台新车牌证的相关手续,使之尽快投入营运,我部根据目前两家保险公司,即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的报价情况评估,建议公司购置报价相对偏低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保险。

妥否,请公司领导批示。

汽车服务分公司安全车管部

20XX年11月1日

车辆保险的请示三台领导:

狮岭站工程车粤的机动车保险于20XX年7月20日到期,为延续该车辆保险的有效性,本站委托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花都支公司进行投保,其保险费共需人民币叁仟贰佰陆拾叁元肆角玖分正(3263.49元),为此请台领导审核批准。(附发票)

妥否,请批示

车保险范文第4篇

被保险人:____

本公司依照本保险单载明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和

保险单号码:

其它条件,承保被保险人下列各种车辆的保险。

──┬──┬─┬───┬────────────┬───┬─────

│ │

车辆损失险

│第三者│

│ │

│责任险│

│车辆│牌照│用│吨位或├──┬─┬───┬───┼───┤保险费合计│

│型号│号码│途│座 位│保险│费│保险费│基本保│固定保│

│ │

│金额│率│

│险 费│险 费│

├──┼──┼─┼───┼──┼─┼───┼───┼───┼─────┤

│ │

│ │

├──┴──┴─┴───┴──┴─┴───┼───┴───┴─────┤

│总保险金额:人民币

│特别约定:

├────────────────────┤

│保险费总额:人民币

├────────────────────┤保额来源依据及计算方式: │

自 年 月 日

时起 │

│保险期限: 个月

至 年 月 日二十四时止│

├────────────────────┤

保险公司签章

│请收到保险单,立即核对。

年 月 日

如有错误,希即通知更正。

────────────────────┴─────────────

经副理

登记

车保险范文第5篇

纯车损金额为5000元以下且责任明确的单方事故,现场完成查勘、定损、赔款计算即进行赔付。10000元以下纯车损案件,在指定地点定损维修时提交索赔单证齐全的,1天内完成赔付。

拨打免费热线电话,人保车险将为全国范围内的故障车辆提供免费的拖车、送油、充电、更换轮胎、轮胎充气等救援服务。

通过人保财险“异地出险、就地理赔”服务网络,客户无论身处何地,都能享受到从报案到领取赔款全流程的便捷、高效、统一的理赔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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