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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读生高考报名

复读生高考报名

复读生高考报名范文第1篇

论文关键词:高等教育;复读原因;利弊

自1999年以来,国家不断推行扩大高校招生规模的政策,并相应采取全面推行远程网上录取工作,这一系列举措获得广大学校和学生的一致好评,但不知从何时起,全国逐渐掀起了高考复读热潮,而且这股热潮的势头已经愈演愈烈。以2006年为例,2006年全国高考报名总人数为950万,其中应届生667万名,占70%,复读生占全国高考报名总人数的30%,有183万人。据资料统计,2002~2006年,全国共有1000万复读生,平均每年有210万人,平均每年增加24万人。不仅复读人数逐年递增,更可怕的是复读已经从传统意义上的“被动落榜”发展为由于不满意所考取的高校、院系或专业而放弃录取机会的“主动落榜”。是什么原因燃起了这股复读热潮?

一、复读现象原因分析

1.来自社会的各方面因素

近年来,随着高等院校的扩招,毕业生的人数逐年增多,由此就业压力随之而来。现在一些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出现了一些追逐学历和名校的严重倾向,如,不考虑岗位及工作内容的实际,一味要求名牌大学毕业生;首选本科以上,有些甚至要求硕士、博士学历;更有甚者,一些单位在招聘时提出硬性要求:应聘者第一学历必须是“211”、“985”的“全国知名高校”。面对这样的隐形就业歧视,使得一些被非名牌普通院校以及高职、高专院校录取的学生在这样的现实面前黯然神伤,纷纷放弃已经到手的就读机会,择机想来年考取更好的高校以免毕业后就业被“淘汰”。

一方面,随着高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深入,考生报名的政策变得非常宽松。例如,在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中,取消了对年龄和婚否的限制,以至于屡屡出现类似大龄青年参加高考的报道。此外,规定中取消了当年不报到的新生第二年不准高考的规定,或对往届生的入学资格没有做出特别要求等,这些规定使得考生有了较大的空间和心理优势。

另一方面,随着复读热潮持续高涨,逐渐衍生出了一种新型的经济——“复读经济”,即由复读这一社会现象而产生的一个经济产业链。尽管目前对这个不规范且波动很大的市场还无人做过全面的统计,但中央教科所研究员储朝晖为记者做的一个测算还是有一定说服力的:以各地高考报名人数中约30%为复读生计算,2007年全国1010万名考生中约有复读生300万人,由于各校依据复读生每年高考成绩收费,标准不一,这里以平均每人3000元计算,这一市场总额大约为90亿元。如再考虑到生活及教学资料等方面的费用,这一总额将会更多。高考复读市场逐渐成为了一块“大蛋糕”,而复读经济成为“高考后教育经济”中不可或缺的中坚力量。

2.来自学校的变相鼓励

如果说来自社会的各方面因素是复读现象盛行的根基,那么不得不注意到相当一部分高级中学在此类盛行中扮演了主导作用。从总体格局看,高考复读市场缺乏市场管理和规范化,教育部门目前也只对教学提供一些指导性意见,对学校的招生、经营无法强制管理。由于缺乏有效的约束,高考复读学校间的竞争此起彼伏。如各公办、民营私立高中为了提升高考升学率、创造经济效益而大办复读班;为了创自己的“品牌”,争抢好生源,各高考复读学校和办学机构竞争激烈,花样翻新;还有的复读机构为了争抢生源,用重金悬赏、虚假宣传等方式误导考生,造成原本正常的、依据考生实际情况而进行的复读演变成一场恶性复读。而为了应对这个局面,一些条件尚可、期望通过升学率提高知名度的高中也启动了“生源大战”:有的不惜打破学校原有各年级师资力量的良性循环,给复读班配备最优秀的骨干教师;有的则以入学减免学费、高分考生给奖金、考上名校拿大奖等条件为诱饵,竞相出台高分复读优惠政策,引得那些高分“失意”生在“走”与“不走”之间犹豫不决。

3.来自家庭的名校意识

对大部分家庭来说,孩子考上重点院校是一件非常光荣的事情。高考录取开始后,经常可以听到某某家的孩子考了多少分,进了什么大学,学校是某省份的重点高校、“985”、“211”工程院校等,这样类似的攀比逐渐成为其他家长和自己小孩谈话的内容,并且潜移默化的使孩子把名牌高校看成了惟一的选择。他们现实而无奈地匍匐在这个图腾的光环之下,形成了非名牌大学不上的思潮。日前,《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与新浪校园频道联合实施的一项题为“您有名校情结吗”的在线调查,结果显示,在3871名填答者中,55%的人认为,无论是学生还是家长都存在“名校情结”。如果自己或子女的高考成绩与名校录取分数线只相差几分,44.6%的受访者表示“能花钱就花钱,能托人就托人,实在不行就复读”,总之不能就此“委屈了”。在这种期盼下,许多考生产生了一种潜意识压力,如若考试发挥失常或者实力不够只被一般院校录取或调剂,也不愿意就此屈就,而是选择回到中学复读,以求来年再圆名校梦。

4.来自个人的主导因素

不可否认,做出复读这一选择往往来自于考生自身,而其主导原因是盲目的志愿填报及自身定位的不精准。由于填报不当或者技巧不够,考生往往在志愿填报这一环节出现失误。比如,在报考志愿时,有些考生不考虑自身特点和兴趣爱好,往往出现过于保守、从众心理、轻率随意等特点,造成要么因报考院校较低而后悔,要么录取院校不适合而懊丧。并且由于考生自我认知不当,考虑自身的实力和定位时不够精准,在报考志愿中容易出现急功近利、爱慕虚荣、心存侥幸、傲慢自大等心理特点。而且受社会或家庭的影响,有些考生在志愿填报时,只报名校、热门专业,而其他院校、专业调剂都选择不服从调剂,最终的结果是因不服从而落榜或被院校退档。或者有些考生在专业选择时只顾及近期利益而忽视长远规划,不考虑社会发展的需要和专业冷热的相对性,造成一些考生不能进入所报专业,而其他考生却只能靠调剂志愿进入其他不感兴趣的专业,于是干脆不去报到。这样盲目而仓促的志愿填报,对他们未来就业的发展方向是非常不利的。

二、复读的利与弊

虽然每位考生做出复读的选择是出自于自身的考虑,但是由前面提到的“复读经济”,我们已经了解到复读这一潮流对社会带来的深远影响。

1.微观层面的利

从微观层面来看,复读的出现给学生带来了一次契机。对于那些失意的考生,高考不再意味着是一考定终身,而是可以通过自身的努力再争取一次高等教育的受教育权,争取的途径就是选择复读;而对于那些犹豫在“走”与“留”之间的高分“失意”生,选择复读是通过自己的努力选择更加优质的教育,这在一定程度上也表现出当代青少年锲而不舍、持之以恒、勇于拼搏的精神,是一种良好的精神风貌。

2.宏观层面的利

首先,复读市场的存在和发展实际上反映了国民对教育的认识和需求程度正在逐渐提高。在国家大力推行九年义务教育的前提下,在终身学习型的社会背景下,高等教育逐步成为国民教育的主流。出于对高等教育的认识和需要,国民的教育理念也正在逐渐提高,受过良好的高等教育甚至一度被认为是身份和权力的象征。

其次,允许考生复读在一定程度上是对学生“教育选择权”的一种尊重,是教育机会均等下的当代教育理念的完美体现。

并且,复读班的开办在一定程度上缓冲了就业压力。临近毕业季,涌现出一大批大学生求职群体,随之而来的是针对社会和个人的就业及求职方面的压力。但是,随着一部分学生进入复读班学习,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几年后学生毕业季的生源求职压力。同时,教育市场也随之活跃,就业对毕业生不再是焦虑的事情。

3.复读现象的弊

首先,复读潮流的愈演愈烈造成公办学校职责定位和正常教学秩序的混乱。考生复读其实质是侵占了其他应届生受教育的机会,影响了教育公平性。为此教育部曾在2002年就下达了公办高中禁办复读班的禁令。但是,现实的情况却不尽如人意。比如,受利益的驱使,仍然有很多公办的高中在偷偷举办复读班,或者为了应对上级的政策,学校内部不再出现复读班,而是以培训学校的名义举办复读班。表面上看来,培训学校是民办的性质,但是授课的教师,所用的复习资料及教材等都和高中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可以说其实质就是学校的附庸品。

其次,复读潮流的盛行使各高校的招生工作受到影响。各高校花费人力、物力和财力实事求是的按照学生的志愿选择进行择优录取,如果考生放弃志愿选择,高校原来制订的招生计划就受到了影响;相反,部分学生因分数的差距却不能如愿进入心仪的学校,只能被迫复读。而造成如此两难的困境是我们都不愿意看到的。

最后,一昧的复读其实误导了学生的思想,使不少学生偏离了自己成长和发展的正常轨道。为了考大学,他们重复一年的学习,被人戏称为“高四生”,更有甚者念到“高五”、“高六”。但是“一寸光阴一寸金”,他们不仅多花费一年的青春,更多的是没有依据自己的潜能有效自主地发展自己,而是被封闭的知识牵引,其中得失,大概只有这些考生自己心里才能体会。

三、建议与对策

高考复读现象在社会中涉及范围之广,已经不再是一个简单的教育现象问题,而是上升到与国家的教育体制、教育思想、教育收费政策、社会就业形势的发展、人们的思维习惯和方式、民族文化统一等一系列的问题,不是一个简单的措施就可以解决的。正因为它的复杂性和广泛性,更应该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

1.公正而合理的看待复读这一现象

依据目前的高考制度和教育形式,可以预见复读现象在一定时间内都将存在,因此,应该公正而合理的看待复读这一现象。基于教育“机会公平”这一出发点,笔者认为盲目的反对复读对于复读生是不公平的,但是适当的控制复读生的数量与复读的年限也非常必要,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保障了应届生的权益;或者国家教育部可以出台相关政策,比如,对于往届生参加高考的,在应届生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相应的增加一定分数作为录取往届生的门槛,这样在赋予复读生同样享有受高等教育机会的同时,也彰显了高考门槛的平等性。

2.规范各类复读学校的必要性

“复读经济”的出现,也启示了我们思考规范各类复读学校的必要性。既然这种现象不能消灭,那么正视它的存在并且进行合理规范的管理,也许会取得更好的效果。同时,各高等院校也应该在复读这一热潮中深思:提高学校的综合实力,发展各自的优势专业才是硬道理。不管是综合性的高等重点院校,还是具有特色的职业技术学院,都应该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特色,在相应的层次中独树一帜。只有这样对复读现象逐步引导和管理,才能使国家的教育更加平稳有序的发展。

复读生高考报名范文第2篇

一、学位类别

1、学术型

专业:专业代码除“1051”开头的学科专业;毕业时授予学术型学位。

2、专业型

专业:专业代码为‘1051’开头的学科专业;毕业时授予专业型学位。

报考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为‘1051’开头的学科专业)的考生注意:

非应届生:需具有《医师资格证》方能报考;对于已获得副高(含副高)以上技术职称者或在职不离岗不脱产攻读者,不能报考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只能攻读学术型学位。

应届硕士生:攻读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应届硕士生才能报考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跨二级学科报考,不能报考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只能攻读学术型学位。

不接受硕博连读、直接攻博考生报考。

二、招生方式

普通招考(含自主选拔)、硕博连读、直接攻博。

三、报考条件

(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在职人员:

①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同时必须具有学士学位);

②同等学力人员:即获得学士学位六年以上(含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至2014年7月)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要求全脱产,具体要求见第8条;

4、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2014年6月30日前能取得硕士学位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在读研究生不能报考,此类人员获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考);

5、攻读临床医学专业者原则上不得跨一级学科报考,如跨一级学科必须征得报考导师同意且只能攻读学术型学位,不得攻读专业学位;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7、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8、我校严格控制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在职人员,必须获得学士学位(即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后在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工作六年或六年以上,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并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两项:

①已修完所报考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成绩证明),并通过国家同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外语水平考试(获得合格证书);

②近5年已在所报考的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的学术论文(以第一作者);

③以主要获奖人(排名前3名)获省部级以上与相关学科专业有关的科研成果奖励。

注意:

哲学(01)、法学(03)、教育学(04)、文学(05)、生物学(0710)、生态学(0713)、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生物医学工程(0831)、软件工程(0835)、医学(10)、管理学(12)等涵盖的二级学科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9、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

10、我校2014年招收15名左右“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学历要求为:应为往届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有关详情另见通知。

11、我校2014年招收5名左右“高校辅导员攻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条件为:在岗直接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满3年的高校专职辅导员(专职辅导员指院(系)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等副处级(含)以下从事学生工作的人员),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能够较好履行辅导员工作职责,受到学校、院(系)和学生的普遍好评,经所在学校学生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学位要求为:具有硕士学位,有关详情另见通知。

12、我校在2014年招收5名左右“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研究生,对象是为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职工,学历要求为:应为往届硕士毕业生,有关详情另见通知。

(二)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除满足上述第1、2、6、7条规定外,考生应是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科学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我校2012级在读优秀硕士生,申请人第一学历均应是“985工程”或“国家批准设立研究生院”或“211工程”高校毕业的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且具有学士学位者(不含“独立学院”本科生)。对于非“211工程”高校本科毕业的学生如有突出的科研成果,也可申请。申请人所申请报考学科专业应与硕士生阶段学习专业相同(不能跨二级学科);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定向或委培硕士研究生、确定为辅导员、支教团、国防生以及保留学籍的硕士研究生不可申报;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不接受硕博连读。有关详情另见通知。

(三)以直接攻博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除满足上述第1、2、6、7条规定外,考生应是取得学术型推荐免试资格的来自“985工程”或“研究生院”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只能报考学术型博士生,所报博士生学科专业应为重点学科(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不接受直博生)。有关详情另见通知。

(四)以自主选拔方式报考博士生的相关规定:

以自主选拔方式录取博士生仅面向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此类考生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初试。接收自主选拔的博士点学科专业为我校所有学科专业。接收导师为列入博士生招生目录的有在研科研项目和充足的科研经费者。报考条件为全日制本科和硕士毕业学校均为“985工程”或“研究生院”高校的应届硕士毕业生(下列情况不得申报:①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②定向或委培研究生、③攻博期间不能全日制脱产学习者);学业基础好、科研能力强,在某一领域或某些方面有特殊学术专长、重要学术成果;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500分以上者;通过自主选拔的博士生应为非在职脱产培养。有关详情另见通知。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

所有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形式。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6日—12月10日,全天受理。

2、报名要求:登录中南大学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yjszsgl.csu.edu.cn/zsgl/bswb/),按照网上报名说明和网上报名步骤报名,按要求录入本人各项真实信息,上传一吋免冠数码照片(六个月内近期大头照),并打印“报名登记表”;网上支付报名费。请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号和密码。

(三)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2013年12月19—21日,上午8:20-11:40、下午2:30-4:30。逾期不能补报。

2、地点:中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详细地址:长沙市麓山南路932号中南大学校本部三办公楼)。

3、缴验证件(所有考生必须到报名点现场缴验下列材料原件):

(1)本人二代身份证;

(2)学生证(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全日制应届硕士生提供);

(3)所有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即有专科或本科或研究生学习经历均需提供相关原件),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和第一学历、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4)同等学力考生提供职称证书原件;

(5)非应届生报考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者,需提供《医师资格证》原件。

4、所有考生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以下材料(根据不同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并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中南大学201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2)所有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3)学生证复印件(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全日制应届硕士生提供);

(4)专科、本科、研究生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即有专科或本科或研究生学习经历者均需提供),须加盖公章(在职人员可以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加盖档案室公章);硕博连读考生提供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

(5)身份证复印件;

(6)两份专家推荐书(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7)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交第一学历、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8)同等学力考生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国内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两篇以上学术论文,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3名)的证书,或其它相关的证明材料。

(9)“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提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登记表》(加盖当地教育厅民政处公章)。

(10)“高校辅导员攻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学位”考生提交“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11)非应届生报考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者,需提供《医师资格证》复印件。

5、复试录取时提交下列材料:如不提交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复试录取资格(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全日制应届硕士生可不提供)。

(1)凡具有本科或硕士毕业证的考生须提交本科或硕士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chsi.com.cn办理)或者学历认证书面报告原件(网上办理未果者,联系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或者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机构。湖南的机构为:1、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学历学位认证中心,咨询电话0731-84402928、84402947,2、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咨询电话0731-82816660、82816663),并提交复印件;凡在国外获得本科或硕士毕业证书的考生,须在现场报名时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2)凡具有学士或硕士学位证的考生须提交学士或硕士学位的学位认证原件(登录“中国学位与教育文凭认证”cqv.chinadegrees.cn/cn/办理)。

(四)在职考生报名时不需要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但要求所有在职人员及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报考前征得档案所在单位同意。考生与档案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五)支付报名费

1、报名费标准:350元/人。取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同时直接攻博的考生免交报名费。

2、支付方式:2013年12月16日24:00前网上支付报名费。支付办法见《中南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说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支付报名费后一律不退还。

五、考试内容及考试时间

1、考试内容

(1)外国语(公共英语,不含听力,听力将在复试中进行),笔试三小时;

(2)专业基础课(2×× 有关考试科目详见招生目录),笔试三小时;

(3)专业课(3×× 有关考试科目详见招生目录),笔试三小时;

(4)政治理论(已获得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免试),同等学力考生应试自然辩证法,笔试三小时;符合复试条件的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还需加试两门硕士学位课程。

2、初试时间:2014年3月22日—23日(考试前十天左右报名网站下载准考证);

3、复试:对初始成绩符合复试要求的考生通知复试,复试时间:2014年4下旬至5月上旬,具体复试时间、方式及内容另行通知,

六、录取

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七、学制、学费和奖助学金

1、我校博士研究生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为3-6年。

2、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开始,研究生实行收取学费制度。学校将按照国家和湖南省的规定收取学费,同时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博士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发放助学金。在修业年限内符合规定条件的研究生,可评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学校、导师为研究生设置的奖助学金(我校鼓励导师设置科研奖学金,具体情况届时见研究生院和二级招生单位网站)。

另外,我校对在校全日制脱产研究生设有近30种校级奖励金,如米塔尔奖学金、宝钢教育奖、西南铝教育奖励金、海航高校奖学金、比亚迪奖学金、山河英才教育奖学金、世纪海翔酬勤奖学金、茅以升专项奖、陈新民奖励基金、黄培云教育奖励金等,奖励基金为10000元/人。我校校级奖励金详情可参见:web.csu.edu.cn/csuaward/index.htm。

3、学费标准:收费年限为3年。

学术型博士研究生:10000元/生.年;

专业型博士研究生:医学专业:15000元/生.年,其他专业:14000元/生.年。

八、其他

1、考生如被我校和外校同时录取,必须将有关情况在5月30日前告知我校,否则在我校上报教育部时发现被重复录取,我校将会取消其录取资格。绝不允许考生同时报考硕士和博士或同时拥有硕士和博士双重学籍,发现此类情况取消学籍。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者,取消录取资格。

2、请考生在报名前后登录我校网站,查阅详细说明和有关报名流程及相关事宜。

3、所有考生报名前必须与报考导师取得联系。

4、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我校招生简章以及报考条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考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复读生高考报名范文第3篇

报考时间

2018年12月广西柳州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报考时间为2018年11月1日至11日。由报名点按照不同年级所对应的科目安排统一报考。报考分为首次报考和非首次报考。首次报考是针对考生所在年级学期对应首次考试科目的报考,首次报考须一次报考其所在年级学期对应的所有首次考试科目;非首次报考是考生所在年级学期之前科目的报考(如未考、缺考、违纪、不及格等情况)。

1.区内转学考生报考。从外校转学的学生,在转入学校报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之前在我区已参加并通过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有效。

2.区外转学考生报考。从外省转入的学生由转入学校在管理系统内报考我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我区原则上承认考生在其他省(直辖市)获得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但考生必须提供由当地省级考试机构出具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成绩证明原件交由转入学校所在的市级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审核。各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收集汇总此类考生的信息(附件3)和成绩证明复印件,于2018年10月29日前传真到我院学考办,并将电子表格发送至学考办邮箱。

3.休学、留级、复读、毕业考生的报考。

(1)2012年秋季之前入学就读高中的休学、留级、复读、毕业考生,其之前获得的高中毕业会考成绩已超过有效期,考生须报考本次考试的全部科目,但须由考生报名所在学校于报名截止前(即2018年10月29日前)在管理系统内重新录入考籍信息,否则将无法进行报考。

(2)2012年秋季之后入学就读高中的休学、留级、复读、毕业考生,其之前获得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已超过有效期,考生须报考本次考试的全部科目。2013年秋季之后入学就读高中的休学、留级、复读、毕业考生,其之前获得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有效,报考未通过的考试科目即可,但须由考生报名所在学校于报名截止前(即2018年10月29日前)在管理系统中的历史库进行考籍信息恢复操作,否则将无法进行报考。

复读生高考报名范文第4篇

报考时间

2018年12月广西梧州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报考时间为2018年11月1日至11日。由报名点按照不同年级所对应的科目安排统一报考。报考分为首次报考和非首次报考。首次报考是针对考生所在年级学期对应首次考试科目的报考,首次报考须一次报考其所在年级学期对应的所有首次考试科目;非首次报考是考生所在年级学期之前科目的报考(如未考、缺考、违纪、不及格等情况)。

1.区内转学考生报考。从外校转学的学生,在转入学校报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之前在我区已参加并通过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有效。

2.区外转学考生报考。从外省转入的学生由转入学校在管理系统内报考我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我区原则上承认考生在其他省(直辖市)获得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但考生必须提供由当地省级考试机构出具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成绩证明原件交由转入学校所在的市级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审核。各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收集汇总此类考生的信息(附件3)和成绩证明复印件,于2018年10月29日前传真到我院学考办,并将电子表格发送至学考办邮箱。

3.休学、留级、复读、毕业考生的报考。

(1)2012年秋季之前入学就读高中的休学、留级、复读、毕业考生,其之前获得的高中毕业会考成绩已超过有效期,考生须报考本次考试的全部科目,但须由考生报名所在学校于报名截止前(即2018年10月29日前)在管理系统内重新录入考籍信息,否则将无法进行报考。

(2)2012年秋季之后入学就读高中的休学、留级、复读、毕业考生,其之前获得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已超过有效期,考生须报考本次考试的全部科目。2013年秋季之后入学就读高中的休学、留级、复读、毕业考生,其之前获得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有效,报考未通过的考试科目即可,但须由考生报名所在学校于报名截止前(即2018年10月29日前)在管理系统中的历史库进行考籍信息恢复操作,否则将无法进行报考。

复读生高考报名范文第5篇

报考时间

2018年12月广西柳州会考科目报考时间为2018年11月1日至11日。由报名点按照不同年级所对应的科目安排统一报考。报考分为首次报考和非首次报考。首次报考是针对考生所在年级学期对应首次考试科目的报考,首次报考须一次报考其所在年级学期对应的所有首次考试科目;非首次报考是考生所在年级学期之前科目的报考(如未考、缺考、违纪、不及格等情况)。

报名方法及步骤

2018年12月广西柳州会考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报名,各单位可从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gxeea.cn)“系统导航—工作系统”登录管理系统。本次考试报名工作主要分为信息录入、科目报考、考场编排、试卷统计上报、打印考务材料等五个步骤,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2。

(一)信息录入。

2018年12月广西柳州会考信息录入时间为2018年10月8日至29日。信息录入包括高一新生的考籍信息(含照片)导入、高二及高三考生的考籍变动、考籍信息更改等。各单位按照统一要求录入考生基本信息,建立考籍,经核对无误后,将考籍数据在管理系统内提交。

1.本次考试实行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的规定,各市、县、学校在录入及修改考生信息时,请仔细核对考生的身份证信息。若考生为港、澳、台或外国国籍身份,其证件信息在录入后,必须逐级由县(市、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审核通过。请各市提醒还没有办理居民身份证或居民身份证过期的考生及时到公安部门办理。

2.普通高中在籍学生以学校为单位集体报名,建立考生考籍档案,建立考籍档案时考生类型选择“在校考生”。

3.中等职业学校在籍在校学生要求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以学校为单位集体报名,建立考生考籍档案,建立考籍档案时考生类型选择“在校考生”。

4.其他社会考生报名时,须出具初中毕业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招生考试院(招生办)报名,建立考生考籍档案,建立考籍档案时考生类型选择“社会考生”,考生的学校信息由户籍所在地招生考试院(招生办)指定。

5.考生关键信息录入后,如需修改,须由考生所在学校在管理系统内提交修改申请,同时上交纸质证明材料,由学校所在地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审核通过。考生关键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证件号码、考生类别。如要修改姓名、性别、民族、证件号码,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交由当地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审核留存;如要修改考生类型,须提供考生所就读学校提供的相应证明交由当地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审核留存。

6.考籍异动。若考生有在自治区范围内转学、转学到省外、休学、退学、开除、辍学、去向不明、留级、跳级、肄业、结业、重读、参军、死亡等情况,由考生所在学校在管理系统的“考籍管理-考籍异动”中提交相应的异动申请。考籍异动申请须在2018年10月29日前完成。

7.区内转学考生信息录入。从外校转学的学生,在转入学校报名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转出学校应及时把转出学生的信息在管理系统上挂起,转学学生使用原考籍号,转入学校在管理系统内办理考籍异动即可。管理系统中的转学操作须在2018年10月29日前完成。

8.区外转学考生信息录入。从外省转入我区的学生由转入学校在管理系统内重新建立考籍档案、生成考籍号。外省转入还没有办理转学手续的考生以社会考生的名义报名,待转学手续办理完毕,再将考生类型修改为“在校考生”。

9.考籍号编排。考籍号由14位数字组成:市县代码(4位)+中学代码(4位)+考生入学年份(2位)+流水号(4位),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号遵循“一人一号,多次使用”的原则,从2013年6月份开始,同一考生高中阶段参加所有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均使用同一考籍号,考籍号生成后不能修改。社会考生的考籍号编排参照以上办法进行。

10.休学、留级、复读考生的信息录入。2012年秋季之前就读高中的休学、留级、复读考生须由考生复学就读之后的学校在管理系统内重新录入考籍信息,生成考籍号;2012年秋季之后就读高中的休学、留级、复读考生可直接在管理系统内的学生历史数据中恢复考籍信息,在原考籍所在学校报名,使用原考籍号报考。此项涉及的操作须于报名截止前(2018年10月29日)在管理系统内完成。

11.已毕业考生的信息录入。2012年秋季之前就读高中的已毕业考生须由原毕业学校在管理系统内重新录入考籍信息,生成考籍号;2012年秋季之后就读高中的已毕业考生可直接在管理系统内的学生历史数据中恢复考籍信息,在原毕业学校报名,使用原考籍号报考,报名时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由学校核实其身份信息和就读经历。此项涉及的操作须于报名截止前(2018年10月29日)在管理系统内完成。

12.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成绩在完成高中学业三年内有效。已经参加过相应科目考试且及格的考生不再重复参加相同科目的考试,考生只需参加不合格科目的重考。

13.照片录入。各报名点录入考生基本信息后,采集考生数码照片,照片采集分为上传照片和现场采集两种方式。上传照片可采用jpg或png格式,并以考籍号或证件号命名。现场采集将照相设备接入管理系统即可采集。照片底色原则上要求为白色。

14.信息核对。采集高一新生考籍以及修改考籍信息后,学校必须打印出考生的信息列表供考生核对并签字确认。考生签字确认后的信息表由学校收集并送交当地招生考试院(招生办)留存。

(二)科目报考。

时间为2018年11月1日至11日。由报名点按照不同年级所对应的科目安排统一报考。报考分为首次报考和非首次报考。首次报考是针对考生所在年级学期对应首次考试科目的报考,首次报考须一次报考其所在年级学期对应的所有首次考试科目;非首次报考是考生所在年级学期之前科目的报考(如未考、缺考、违纪、不及格等情况)。

1.区内转学考生报考。从外校转学的学生,在转入学校报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之前在我区已参加并通过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有效。

2.区外转学考生报考。从外省转入的学生由转入学校在管理系统内报考我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我区原则上承认考生在其他省(直辖市)获得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但考生必须提供由当地省级考试机构出具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成绩证明原件交由转入学校所在的市级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审核。各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收集汇总此类考生的信息(附件3)和成绩证明复印件,于2018年10月29日前传真到我院学考办,并将电子表格发送至学考办邮箱。

3.休学、留级、复读、毕业考生的报考。

(1)2012年秋季之前入学就读高中的休学、留级、复读、毕业考生,其之前获得的高中毕业会考成绩已超过有效期,考生须报考本次考试的全部科目,但须由考生报名所在学校于报名截止前(即2018年10月29日前)在管理系统内重新录入考籍信息,否则将无法进行报考。

(2)2012年秋季之后入学就读高中的休学、留级、复读、毕业考生,其之前获得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已超过有效期,考生须报考本次考试的全部科目。2013年秋季之后入学就读高中的休学、留级、复读、毕业考生,其之前获得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有效,报考未通过的考试科目即可,但须由考生报名所在学校于报名截止前(即2018年10月29日前)在管理系统中的历史库进行考籍信息恢复操作,否则将无法进行报考。

4.签字确认。报名点在管理系统内完成报考操作后,必须将报考确认表导出打印供考生核对并签字确认。考生签字确认后的报考信息表由学校收集并送交当地招生考试院(招生办)留存。

(三)考场编排。

考场编排前,各市应在管理系统的“考务管理-信息设置”界面内设置考点,填写考点信息,其中考点信息包括考点类型、考点名称、考场数、容纳人数、报考人数等。

编排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至21日。编排过程中,如出现各种原因而取消考试的考生,仍按原数安排,占一个座位号,考试时作缺考处理。除末尾考场外,其他考场一律为30人。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管理的意见》(教基二〔2016〕7号)的规定,明确要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要“规范考试场所”、“必须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因此,我区学考要求所有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必须安排在标准化考点内进行。请各地市务必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并在管理系统编排考场操作时严格执行规定。

(四)试卷统计上报。

各市要认真审核管理系统中本辖区的报名信息,根据考务管理要求,于2018年11月21日前完成试卷申报、考场安排等考务工作,并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参考人数及需要试卷数量(附件4)盖章邮寄至我院学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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