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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朋友之间的协议

男女朋友之间的协议

男女朋友之间的协议范文第1篇

婚前协议中约定一方若有外遇,则其必须同意无条件离婚并放弃孩子的抚养权有效吗?

问:我和我老公结婚5年,并有一对可爱的儿女,只是本来很幸福的生活,因为我老公有外遇而被打破,我提出离婚,并要求我老公放弃孩子的抚养权,因为我们婚前签了一份协议书,协议上明确约定“双方中若有一方外遇或家庭暴力就要无条件离婚,且子女监护权归无过错方”,但是我老公不同意。我想问下,我们签的这份协议有效吗?我能依据这份协议要求法院将孩子的监护权判给我吗?

答:婚前协议是指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为结婚而签订的、于婚后生效的具有法定约束力的书面协议。一般协议书内容会约定家务分工、生活费给付多少、收入分配等。但是协议内容涉及“离婚”,就如你所述的,双方中若有一方外遇或家庭暴力就要无条件离婚,或是离婚后的赡养费给付与子女监护权归无过错方,法官通常会判定无效。原因是我国的法律倡导婚姻生活要永续经营、长久维持,婚姻关系是一种身份关系,不能对离婚的条件予以约定;婚姻关系的解除系以离婚登记以及法院生效文书为准;而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监护权等,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也不得通过约定对此进行限制。

约定对婚前房产在婚后归双方共同所有的婚前协议有效吗?

问:我与周某原是中学同学,后建立恋爱关系,2014年10月27日双方订立婚前协议,约定结婚后周某婚前购买的一处房屋和屋内所有东西为双方共有财产,货款余额由我们共同承担,并约定该协议在签订之日起生效。2014年12月10日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并择日举行了结婚仪式。但结婚后却发现,我们性格差异很大,婚后12天就闹矛盾并开始分居生活,为此周某提出离婚。我想问下,如果离婚我们签订的婚前协议书有效吗?我能要求将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吗?

答:你们所签订关于房产的婚前协议是有效的。约定财产制是夫妻通过协议确定财产的产权制度,约定的时间可以在婚前也可以在婚后,约定的财产可以是婚前财产也可以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财产的权属关系可以是共同所有、各自所有,也可以是部分共同所有、各自所有。根据我国现行司法解释规定,夫妻双方就财产关系所作的书面约定及无争议的口头约定,除规避法律的外,均为有效约定,对夫妻双方发生法律约束力。你与周某签订婚前协议时虽尚未结婚,但协议订立后双方之间确立了夫妻关系,也即具备了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你们于婚前订立的协议也当然产生了约束力,所以你可以依据你们签订的协议要求将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以骗取财产为目的签订的婚前协议有效吗?

问:我一个很要好的朋友,比较有钱,前不久通过陌陌认识一男网友,随即两人确立了恋爱关系,不久即决定结婚。婚前,我朋友在男网友的蛊惑下签订了婚前协议,协议约定:男女双方婚前的全部财产在结婚后均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以供夫妻共同生活。结婚后不到一个月,男方对女方态度十分恶劣,还经常夜不归宿,与其他女性保持不正当关系,甚至,并对我朋友说,我和你结婚就是为了你的钱,你可以选择离婚或者等我把你的钱全部输掉。我朋友现在想离婚,只是想确定这种以骗取财产为目的的婚前协议有效吗?

答: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解除。你朋友与其男网友签订婚前协议时虽尚未结婚,但协议订立后双方之间确立了夫妻关系,也即具备了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所以协议形式为婚前协议,但婚前协议书的内容必须在不违反公共秩序善良风俗的前提下,才具有法律效力的。所以,你朋友如果有证据证明其男网友是为了骗取财产才与她订立协议并结婚的,则他们之间的婚前协议是无效的。

婚前协议中约定一方若有外遇则放弃共同财产及个人财产的约定是否有效?

问:我和老公结婚3年,感情一直很好,直到有一天我接到一个女人的电话,才知道原来他有外遇了,而且他们相处已经半年了。我想离婚。请问,我们婚前签订的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如果一方有外遇在先,则主动放弃所有共有财产”有效吗?

答:该类协议可以认为是双方签订的附条件合同,或者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将来离婚时财产分配的安排,只要夫妻双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协议系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那么这种约定是有效的。在约定条件具备时,即发生相应的法律效果,所以有外遇一方放弃共同财产的忠诚协议一般有效,只是应为其留下维持基本生活的财产。

男女朋友之间的协议范文第2篇

2009年,我和妻子在一次婚宴上认识,一个月后闪婚。婚后不久我们发现彼此性格并不是很合得来,而且我发现妻子有很多暧昧的对象。我们两人经过吵架、冷战,最后于结婚三个月后协议离婚。

离婚后,我们并没有断绝关系,有时还一起吃饭逛街。离婚后一个月,前妻发现自己怀孕了,便想和我复婚。对于复婚一事,我有点犹豫。前妻提出双方可以通过签署婚前协议来约束彼此,防止婚姻再次破裂,并保证以后坚决不再与其他男士发生暧昧关系。看到她态度如此真诚,我最终同意了复婚。

我们签订了协议。协议约定:妻子自愿将个人财产作为婚后双方共有财产。如再离婚,其双方名下所有财产均归男方所有;女方所欠债务由本人负责偿还;女方只带走日常用品和衣服,其余物品都归男方。

复婚后,我们又因为一些琐事争吵。妻子先后两次离婚并提出,婚前签订的协议剥夺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不符合法律规定,要求法院判决两人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

我认为,婚前协议对夫妻离婚后财产的分割已经做了明确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财产的分割理应根据婚前协议执行。

请问,如果他们再离婚,是否按照所签的婚前协议来分割共同财产呢?

读者 张倩倩

张女士:

你好。《新婚姻法》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因此,协议中这位男士的妻子关于“自愿将个人财产作为婚后双方共有财产”的约定是有效的,如果他们再次离婚,应将其妻子的个人财产作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进行分割。

同居期间我怀孕流产,能让男朋友赔偿吗

我分管村里的妇女工作,经常会遇见一些妇女意外怀孕要求男方赔偿的事件。

前几天,村里一个妇女来找我,讲述了她的事:一次偶然的机会,我认识了我的男朋友,双方感觉都不错,交往两个月我们便开始了同居生活。几个月后,我意外怀孕了,我要求结婚,他坚决不同意并要求我将孩子打掉。

我坚持要这个孩子,他竟然提出了分手,并开始同别的女人交往。无奈之下,我到医院做了人工流产,住了三天院,医生建议休息一个月。

趁我住院的时候,他把房间里的东西收拾好从我们租住的出租屋里搬了出去,把我当成陌生人,不闻不问。我失望至极,我们的感情确实已经没有维系的必要与可能了。但一想到我为了他所受的伤害,心里难免有些不平衡。

请问:她能不能以她男朋友始乱终弃,让其怀孕但不承担责任为由,要求男朋友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呢?

读者 陈珍

陈女士:

您好。我国《民法》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侵权责任法》规定: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

上述两项规定即为法律上的“公平责任原则”,在当事人双方对损害结果的发生都没有过错时,根据具体情况分担损失。

恋爱期间,男女双方所承担的更多的是道义上的责任,属道德规范调整的范畴。你与男友均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双方未婚同居,均属自愿。婚前同居,虽有违我国的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但并未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同居期间,这位女士怀孕并做了人工流产,对自己的身体造成了一定伤害,并因人工流产后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和必需的营养费等费用而造成了实际损失。

所以,根据上述公平责任原则,她可以要求男友给予一定的补偿。

我和老公没有离婚,可以索要抚养费吗

2000年的冬天,我和老公结婚,我老公在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上班,我在本市的一家工厂上班。婚后不久,我们有了一个女儿。

2005年底,因为工厂不景气,我下岗了。我和老公因为经济问题经常争吵,渐渐地我们开始分居。一次大吵之后,老公从家中搬了出去,在单位附近租房住。无奈之下,我只能平时干点零活赚点钱维持我和女儿的正常生活。

今年女儿开始上学,我实在负担不起了,多次向老公索要女儿的抚养费,老公非但不给,还说我下岗后不出去工作,弄得家不成家,我是蛀虫。

请问,我们虽未离婚,我可以向老公索要女儿的抚养费吗?

读者 李春花

李女士:

你好。《新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根据以上规定,抚养未成年的子女是父母的法定职责和义务,你与老公因为在日常生活中有矛盾而造成你老公不愿履行抚养女儿法定义务,已经侵犯了未成年子女的受抚养的合法权利,而且在你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女儿抚养费时,而他又有能力支付相应的抚养费却拒不支付,已侵犯到了你和你女儿的生存权,而生存权是最大的权利,是应当首先得到保护的。

男女朋友之间的协议范文第3篇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

协议方 姓 名: 性 别: 女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

为了相互忠实,维护夫妻感情,协议人 和 在 年 月 日,就有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协议人双方在结婚登记前已经同居,所以本协议中的“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指的是从签订本协议书之日算起)的财产、子女抚养、老人赡养和特别事项的处理及婚后义务自愿达成如下永久不可更改协议:

一、财 产: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是协议人双方通过所有来源所获得的财产不论其对财产收益贡献的大小,双方均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1、所有夫妻共有财产均归协议女方管理,协议男方拥有财产的支配权;

2、双方对夫妻共有财产均不得监守自盗;

二、地位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协议人双方在家中拥有同等地位;

2、协议男方对家中的事情拥有决定权,协议女方拥有否决权;

三、债务

夫妻关系关系存续期间的一切债务均为夫妻共有债务;

四、子 女:

子女为夫妻双方共同抚养,教育。

五、老人赡养:

总则:协议双方父母具有同等地位。享有同等待遇。

1、协议人双方同男方母亲同居;

2、协议人双方必须对男方的母亲的吃、穿、住、行负责;

3、协议人女方对去看女方父母拥有决定权,男方拥有否定权;

六、亲友:

协议双方亲友具有同等地位。

七、义务:

如协议人发生下列情况,对方可要求另一方支付一定的赔偿。具体赔偿内容为协议男方每发生下例情况一次,则要对女方做出赔偿。每发生五次为一级,最低赔偿标准为1000_1500元的物品一件,每加一级就在其上次的最低标准上加1000元,例如犯规1-5次男方需每次赔偿女方1000_1500元之间的物品一件,犯规6-10次,则要每次赔偿2000_2500元之间的物品一件,以此类推„„(此赔偿属于男方对女方的赠与行为,不算是夫妻共有财产。)

男方:

1、必须以养活女方和孩子为已任,不得对其合理的要求推诿或拒绝;

2、外出超过12点必须告知协议女方,如超时回家则不得过问女方的去向;

3、与关系暧昧的固定异性朋友关系不得超过一年;

4、与异性发生暧昧关系之前后,不得让协议女方知道;

5、当女方对男方的去向产生疑问时,男方必须解释到女方满意为止。

八、特别事项:

如果协议双方发生下列情形,对方除可以要求离婚并全得夫妻共同财产和拥有孩子的抚养权,并要求其支付不低于人均水平的抚养费及教育用金外,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一切债务均为发生下列情形的一方独自负责:

1、 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2、 在家庭内部使用显形暴力(身体上的)及隐形暴力(言语上、心理上及生理上)。

3、 遗弃对方。

4、 带关系暧昧的异性回家;

协议人签名: 协议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如协议双方均未曾违背本协议各项条约,但因双方性格不合而解除婚约的情况下,财产与债务各分得一半。)

此协议一份共两张,双方各执一份。

男女朋友之间的协议范文第4篇

然而,做了20年的婚姻关系理疗师后,我发现男人没有足够的朋友或情感依靠,而女人则有太多。事实上,当一个女客户声称她的“朋友太棒了”,“一次次帮她度过危机”时,我的心为之一震,这些朋友其实是在火上浇油。

48岁的夏洛特是肯特地区一所学校的教导主任。一天,47岁的丈夫戴维表示不再爱她,看不到婚姻的希望,打算在附近租个房子住,抛弃她与三个孩子。

“你绝对猜不到他干了什么”,夏洛特坐在我的办公室里说,那种语调就像和她的朋友聊天,“他给12岁的女儿买了没用的高跟鞋,他知道我反对这样。分居后,他对孩子们用尽各种拍马屁的本事。”夏洛特数落完丈夫的罪状后,我让她思考丈夫如此做的原因。她仔细想了想说:“他不习惯教育孩子,总把事情推给我,同时他又害怕女儿疏远他。”但夏洛特的闺蜜们可没这么善解人意,她们只是跟着愤怒,告诉她让女儿把鞋子交出来。幸好夏洛特没这么做,承认这样只会激化矛盾。所以,她决定同丈夫谈谈。结果,丈夫道了歉,两人的沟通开始有所转机。夏洛特说,她庆幸自己没听从朋友们的建议。

然而几周后,她发现丈夫在她出差期间与另一个女性约会。她的朋友们再一次成为她的救命稻草。每当夏洛特在网上发现任何有关小三的新证据时,她就会在电话中和朋友聊上几个小时。

不幸的是,对朋友和盘托出所有细节的结果是,夏洛特对丈夫感到更愤怒,直至采取不理智的措施。在朋友们的支持下,夏洛特给那个女人发了短信,“我认为她应该知道她对我的家庭做了什么。但事与愿违,我的做法让她与丈夫的关系更加紧密了。”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因为朋友们接受到的信息只是你单方面对事件的描述,所以她们的反应是偏激的。来自伯克郡的卡蒂就面临类似情况,32岁的她陪同36岁的丈夫麦克一同过来咨询。卡蒂发现丈夫的婚外情后,两人一直努力修复关系。

“朋友们都告诉我别这么忍受下去。”她说。但卡蒂没有告诉朋友的是,自从3年前他们的第二个孩子出生后,她和麦克只过了两次性生活。“大家都知道照料两个孩子的辛苦,等他们上了床,我的早没了。”虽然这不能成为迈克出轨的理由,但是足以让夫妻对错不那么分明。而且得到闺蜜们的无限同情只会让卡蒂更难考虑丈夫的感受。“当妻子不想和你同床共枕,你不仅感到自己成了废物,还会开始思考人生的意义。”麦克说。

当卡蒂试着与丈夫分居时,朋友们鼓励她“多外出走走”,还建议她和网友“试着见面”。“那个男人的确给了我自信,但是这样让我和麦克之间的关系变得更复杂,刚刚修复的伤口又裂开了。”卡蒂说。

从很多方面来说,和男人协商更容易一些。他们不会听从很多朋友的建议,甚至根本不会和朋友讨论这些事情。虽然我无数次建议女性客户少和朋友交流自己婚姻的烦恼,我对男客户却三缄其口,很少告诉他们该怎么做。

偶尔和朋友聊聊婚姻琐事没什么关系,但是不要谈论你的男人,谈论的重点应该是你自己,更重要的是要学会倾听男人的想法。以下是拯救婚姻的几点建议:

1.如果你和丈夫陷入了婚姻的低潮,就别让这低潮彻底成为冰冻。有压力时,明知道这么做是错的,我们却仍然一错再错。比如我们知道生气、冷战不起作用,却总是认为多做一次或许会有效果。放弃吧,这样只会徒劳无功。

2.面对伴侣的错误,不要以牙还牙,这样只会演变成一场堕落的竞争比赛。

3.花点时间,收起自己的愤怒、委屈,站在伴侣的角度思考:你们的婚姻状况到底如何?你愿意做哪些改变?

4.做一次由衷的道歉。道歉并不是简单地说声“对不起”,首先想想自己的行为中有哪些不合适的地方,自己这么做他会有何感受,然后面对面道歉。千万不要为自己的错误行为找借口,这样只会使你的诚意大打折扣。

男女朋友之间的协议范文第5篇

父母逼婚奶奶利诱

大龄女租“婆婆”回家

2015年1月下旬,在北京一家进出口贸易公司做副主管的女白领李琳终于下定了回家过年的决心,订好车票后,李琳给老家的父母打了个电话,说她大概腊月二十八能到家。

李琳话音未落,电话那边母亲就着急地嚷道:“琳琳,你过年可就32了,去年过年,你可是给我们立过军令状的,今年无论如何要带个女婿回家,你要是不找,老妈可就帮你找了!”电话这边的李琳面露难色,却不得不硬着头皮说:“行,行,妈,你别催了,我心里有数!”说完,她赶紧撂下了电话。

李琳出生于湖北孝感的一个小县城,通过高考到了京城上大学,大学毕业后,就在北京留了下来。起初她在一家进出口贸易公司做行政专员,凭着认真细致的拼命劲儿,几年来从普通职员晋升到部门副主管,忙于工作的同时,她忽略了自己32岁仍小姑独处的窘境。李琳不急,父母在老家却忧心如焚。

让李琳没想到的是,第二天,奶奶竟然也打来了电话。奶奶在电话里说:“琳琳呀,你要是给我带个孙女婿回来,我就把攒的那点家底给你买辆小轿车开开,你看咋样?”奶奶的话让李琳哭笑不得,她耐着性子给奶奶解释。奶奶最后叹着气说:“我年纪大了,临死之前能看到你结婚,也能瞑目了!我再给你说一遍,你要给我带个孙女婿回来,小轿车就是你的了!”

挂了电话,李琳苦闷之极。离过年不到一个月,到哪里找个男朋友回家,总不能大街上随便拽一个吧?难不成自己还要租个男朋友回家?如果真的租个男友,他当着家人的面对我搂搂抱抱怎么办?如果碰上个江湖大盗,自己岂不是引狼入室吗?李琳越想越觉得租男友回家的事情不靠谱。

第二天中午在公司用餐时,李琳把父母逼婚、奶奶利诱的事情说给同事听。临近下班时,男同事黄帅走过来对李琳说:“我觉得你春节有些不妙,要是你一个人回去,父母、亲友的火力都会对准你,你该找个人替你挡一挡,一来堵一堵你父母的嘴,二来还能得到奶奶给你的车呀!”黄帅神神秘秘的样子激起了李琳的兴趣,于是,两人来到公司的小会议室商议起来。黄帅对李琳说:“你不租男友回家的想法是对的,不过,你可以租个老太太啊!”

黄帅的话让李琳乐了:“这大过年的,我带个老太太回去算哪门子事?”黄帅笑着说:“你就说这老太太是你未来的婆婆,男友临时有事回不去,看着老太太一人在家太孤单,就把她带回来了!”李琳沉默着没说话,黄帅继续说:“父母看到你带着婆婆回来了,说明你不但有了男朋友,连婆婆都被你搞定了,那他们还不得乐开了花?!”

黄帅的话让李琳动了心,是啊,找个机灵点的老太太,跟自己回去上演这么一出戏,既能渡过眼前的危机,又能赚辆小车,一箭双雕。再说,租个六十多岁的老太太比租个身强力壮的小伙子安全多了。

李琳转念一想,眉头又皱了起来,这都快过年了,上哪儿去找老太太呢?这时,黄帅不好意思地说:“其实,眼前就有个现成的,本来我答应今年和我妈一起过年的,可女朋友非得让我陪她去海南玩,你要是带我妈回家过年的话,我就可以陪女友了。我妈是个财迷,只要你价钱出到位,老太太准同意!”

那天,两人最终敲定,李琳每天支付黄帅母亲一千元租金,黄帅负责说服自己的母亲。

过了两天,黄帅回话说,他费了好大的劲儿,终于说服了母亲赵桂芳。赵桂芳要求和李琳签一个协议,明确约定租期5天,每天李琳支付她一千元,由此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等一切费用由李琳负担。李琳爽快地同意了,并和赵桂芳签订了协议。看到赵桂芳收拾得干净利索,语言得体,李琳对她颇为满意。

机智“准婆婆”很入戏

孰料回京前陡生意外

2015年2月15日一早,李琳带着赵桂芳踏上了回湖北老家过年的列车。列车离家乡越近,李琳的心情越是复杂。回家前两天,她就给家人打了电话,说自己不仅找到了男朋友,准婆婆也同意了他们的婚事。这次男朋友有事回不去,准婆婆想跟着她回家过年。家里人听后非常开心,放下电话就开始做迎接她们的准备了。

李琳清楚,家人接待“准婆婆”肯定会隆重、热情,她怕赵桂芳万一把戏演砸就不好收场了。在火车上,李琳嘱咐她一些和家人见面后的细节,赵桂芳信心十足地说:“闺女,你就把心放肚子里吧,大妈不会让你失望的!”

从孝感下了火车,李琳租辆的士往家赶,刚进院内,她就看到家人翘首以待了。下了车,李琳给赵桂芳一一介绍着自己的家人,赵桂芳很快进入了“准亲家”的角色,她握着李琳母亲的手,亲热地说:“亲家呀,儿子临时有事不能陪琳琳回来过年,我这老婆子厚着脸皮跑来了,给您添麻烦了!”赵桂芳的机灵、善言让李琳放了心,而她的出色“表演”更是让李琳家人乐开了花。李琳的奶奶夸孙女能干,不但找到了对象,和婆婆的关系也处得这么好。

当天晚上,李琳的母亲做了一大桌子菜款待首次见面的“准亲家”。饭桌上,李母频频给赵桂芳夹菜,捎带着刺探一下“姑爷”的情况,赵桂芳回答得滴水不漏,李琳彻底放了心。

看着家人开心的样子,李琳心中如释重负。她心想,这个年终于可以顺利度过了。孰料,接下来发生的一件事情,让她的心情一落千丈。

一晃到了大年三十。吃年夜饭的时候,李琳的母亲一个劲地给赵桂芳夹菜,还恳切地说:“亲家,琳琳这丫头让我们惯得不太懂事,今后还得请您多担待!”说完,她站起身走进里屋,捧来一个精致的首饰盒,从盒子里拿出一条硕大饱满、光泽度很高的珍珠项链,看样子价值不菲。

李琳的母亲要把那串项链送给赵桂芳作见面礼,李琳上前一步,拦住妈妈说:“妈,我也喜欢这项链,要不你把它给我吧,婆婆的礼物应该我来买,您这当亲家母的倒送了,显得我这当晚辈的不懂事儿!”李琳说着,就要从妈妈手里夺项链,母亲嗔怪地说:“你这孩子咋这么不懂事,这是我们两个大人之间的事,你少掺和!”说着,她亲自把项链戴在了赵桂芳的脖子上。赵桂芳口里说着:“亲家,这怎么好意思呢?”脸上却笑开了花。

看着李琳满脸不高兴,奶奶拿出一本存折,笑着对她说:“琳琳啊,那可是你未来的婆婆,孝敬孝敬应该的。你呀就别吃醋了,你妈没给你新年礼物,奶奶给你,奶奶之前不是答应给你一辆小车吗?这存折里有15万块钱,你拿去买车吧!”李琳乐呵呵地接过存折,嘴上甜甜地说着:“谢谢奶奶!”

李琳本来还对赵桂芳阿姨长阿姨短地叫着,可自从她接受了母亲的礼物后,她都不愿和她说话了。妈妈把李琳拉到一边,责怪她说:“傻孩子,妈花5000多块钱给你婆婆买份礼物,还不是为了你好,你咋这么不懂事呢!”李琳张口想说什么,可又咽了回去。她心想,为了一串项链把租个老太太骗家人的事情说出来,那父母还不得气个半死啊!不过,这姓赵的老太太也太贪心了,明知道自己是个冒牌的,还敢收我妈那么贵重的东西,太过分了。不行,回到北京一定得给她要回来,然后不再和她来往。

李琳本打算和赵桂芳在家待两天,等过完年一起回北京。可令她意想不到的是,就在大年初一这天,一桩意外让整件事情发生了转折。

“婆婆”发病暴露真相

为谁付医药费对簿公堂

大年初一那天下午,赵桂芳为了答谢李琳一家的盛情款待,亲自下厨做顿饭聊表谢意。一个小时过去了,赵桂芳张罗了一大桌子菜,李琳母亲让赵桂芳过来一起吃,赵桂芳说,你们先吃着,我再做个汤就好了。然而,她话音未落,厨房里却传来“嘭”的一声闷响。

“出什么事了?”李琳和家人冲进厨房,他们吃惊地看到,赵桂芳脸色铁青地躺在地上,呼吸沉重,她断断续续地说:“我,我,我有高血压,赶紧送我去医院!”说完,就昏了过去。

李琳和父母赶紧把赵桂芳送往附近医院抢救,李琳的母亲取出一万块钱给赵桂芳办了住院手续。看着一家人为了赵桂芳忙里忙外,李琳心情凝重,对自己租“婆婆”回家的举动肠子都悔青了。她觉得赵桂芳只是一个不相干的人,家人却往她身上大把砸钱,何时是个头啊?

李琳思虑再三,决定通知同事黄帅过来照顾他的母亲。黄帅听说母亲病倒,星夜兼程赶了过来。

黄帅赶到后,母亲已经被抢救过来,并转到了普通病房。一进病房,他就责怪李琳没照顾好妈妈。李家人看到黄帅趴到赵桂芳的床前,一口一个“妈”地叫着,心想这就是他们的“女婿”了,遂上前道歉:“你是琳琳的男朋友吧,真是对不住,我们没照顾好你妈!”

黄帅看着母亲躺在床上一动不动,气不打一处来:“谁是你们的女婿,这床上躺着的是我亲妈不假,但她并不是李琳的未来婆婆,李琳租我妈到你们家过年,你们却把她弄成这样,所有的医药费必须由你们来出!”李琳没想到黄帅竟然毫不掩饰地说出实情。无奈,她只得向父母坦白了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父母听了事情的真相,犹如五雷轰顶。就这样,一个热热闹闹的团圆年竟这样被毁了。

赵桂芳病情稳定后,黄帅把母亲接到北京继续治疗。他对李琳说:“我母亲是为了你才得病的,这医药费你必须全出!”李琳不同意,黄帅扬言要告上法庭,让李琳租“婆婆”过年的行为公之于众。对于黄帅的要挟,李琳非常气愤,她觉得自己家对赵桂芳已经做到了仁至义尽,对黄帅赔付医药费的要求坚决回绝。

2015年2月25日,大年初七上班第一天,黄帅便为母亲聘请律师,将李琳告上法庭,以母亲在履行和李琳的协议期间发病为由,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李琳支付其母住院期间的全部医疗费用。

2015年3月13日,北京通州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双方虽然签有协议,但这种协议实质上是一种雇佣协议,原被告之间属于雇佣关系,被告向原告支付报酬是因为原告假装是其婆婆付出了一定的劳动,这种劳动以表演的形式体现,就像群众演员在剧中扮演角色,就能得到一定酬劳一样。因此,两人之间应该严格按照雇佣合同来履行义务。法院认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5条“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的规定,从被告李琳提供的医生证言证实,原告赵桂芳常年患有高血压且未医治,导致极易发病,这次突发高血压也是因为其自身原因引起的,赵桂芳发病和其假扮李琳婆婆这事儿没有因果关系,被告在原告发病这件事情上也没过错,因此,被告发病所产生的医药费用原告无须承担。

判决下达后,黄帅没再上诉。李琳也放弃了对家人赠与礼物及所付医药费的追偿。经过这场诉讼,两人原本融洽的同事关系早已荡然无存。

这些事情过后,李琳向家人郑重道了歉,并归还了奶奶的存折。家人也表示,找对象这种事情可遇不可求,他们尽量尊重李琳的选择。李琳也理解父母的苦心,为了不让家人过多为她担心,她会在择偶方面投入一些精力,尽量早日解决自己的终身大事。

(本文人物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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