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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监督制度

四项监督制度

四项监督制度范文第1篇

四项干部监督制度颁布主要背景、过程和目的

2002年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党的十七大把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作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大任务,明确要求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十七届四中全会进一步强调,要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制度,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指出:“要认真执行和不断完善各项监督制度,积极探索加强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加大监督制度创新力度。”从两年来开展全国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的结果看,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的满意度有明显提高,但对选人用人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反映仍然比较突出。

为此,中央组织部组织力量开展了深入调查研究,从2007年起正式会同中央纪委研究起草《责任追究办法》,经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先后报经中央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审议同意,于2010年3月7日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央组织部同步研究起草了其他三个办法,报经中央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同意,于2010年3月9日由中央组织部印发。颁布实施这四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制度,就是要贯彻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回应干部群众的关切和期待,以更加严格的制度监督选人用人行为、约束选人用人权力,坚决同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进行战斗,为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提供制度保障。

四项干部监督制度的创新和突破

主要有四个方面的新突破:一是四项监督制度相互衔接配套,初步构成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体系,使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都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二是通过细化政策界限、规范操作程序、明确追究措施,初步破解了长期以来困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责任主体界定不清、责任情形划分不明、责任追究不到位的难题,使责任追究更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三是进一步强化了对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及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的监督,突出了监督重点,抓住了关键环节,增强了监督效力。四是改进了监督视角,完善了监督方法,不仅要看干部选拔任用的过程,更要看干部群众对本地区、本单位选人用人满意度高低这个结果,这对于有效地解决选人用人上“表面走程序、背后搞不正之风”的问题,将起到积极作用。

四项干部监督制度的意义和作用

坚持惩教结合、注重预防,是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重要方针,这四项监督制度充分体现了这一要求。《责任追究办法》列出了应当追究责任的39种主要情形,并规定了责任追究的处理措施,使各类相关人员都清楚地知道,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哪些行为会受到追究,从而树起“警示牌”、架起“高压线”,以责任追究促正确履职。《“一报告两评议”办法》虽然实施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事后”,但它会激励、约束各级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不断加强和改进选人用人工作,努力提高干部群众的满意度,对规范选人用人全过程具有重要作用。《离任检查办法》将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情况与其提拔交流直接挂起钩来,促使他们慎始慎终,正确行使用人权。《有关事项报告办法》本身就是一项事前把关和预防制度。制定和实施这四项监督制度,不仅为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供了有力武器,而且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筑起了一道防范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防火墙”。:

四项干部监督制度的贯彻实施

四项监督制度范文第2篇

各位部领导、同志们,大家下午好:

事业成败,关键在人。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加快发展,千关键万关键,干部最关键。为切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今年3月,中办、中组部先后印发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就干部监督工作而言,这四项监督制度无疑是加强对选人用人权力监督的重要举措、根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锐利武器、强化选人用人全过程监督的制度保障,在完善监督体系、明确责任主体、突出监督重点、强化监督效果等方面均实现了重大突破和创新。作为一名干部监督工作人员,我深感通过对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必将有力强化过程监督,加大约束力度,改进监督方式,增强监督效果,有利于我们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更好地履行职责、强化监督,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下面,我主要结合干部监督处今年的重点工作,就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理解汇报三点体会,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要求我们必须以强化“三责联审”为突破点,进一步拓展干部监督工作纵深。四项监督制度以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为利器,在选人用人问题上应该怎样做、不应该怎样做,对违规失责者应该受到怎样的查处都有明确规定,有力改变了以往在选人用人问题上实施责任追究方面较为模糊、不知从何下手的局面。有权必有责、失责受追究。这就要求我们要进一步着眼深度,以强化三责联审为突破点,进一步拓展干部监督工作纵深。5月7日,市水利局“三责联审”进点工作会议的成功召开,标志着我市对党政领导干部的“三责联审”工作正式拉开了序幕。通过近几天的联审公示、问卷调查、个别访谈等工作,我们已明显感觉到这项工作开展在联审单位干部群众中产生的积极反响。我相信,随着这项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必将对提高我市干部选任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下一步,我们还将对符合条件的十多个市直单位和县(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实施离任及任中“三责联审”。在联审过程中,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严格对党政领导干部“用人、用编、用钱”的“三责联审”,着力提升干部监督工作成效。通过对照四项监督制度的有关规定,尽快起草贯彻四项监督制度的实施意见,制定实施细则或操作规程,建立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如探索建立拟提拔干部廉政报告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制度、领导干部受处理情况报告和反馈制度等,做到情况早掌握、苗头早发现,真正做到监督关口前移。

(二)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要求我们必须以加强干部监督工作者队伍建设为突破点,着力拓宽干部监督工作渠道。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出台,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监督制度,将选人用人的全过程置于有效监督之下。而要督促各层次责任主体正确履行选人用人职责,提醒责任主体积极主动地接受监督,及时克服错误倾向和问题苗头,就需要我们进一步着眼宽度,以加强监督员队伍建设为突破点,着力拓宽干部监督工作渠道。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以贯彻四项监督制度为契机,进一步推进干部监督能力建设,通过召开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举办专题培训班、在市直单位和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及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干部中开展以四项监督制度为重点内容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知识测试活动,进一步提升干部监督工作者能力素质;同时,进一步密切与干部监督员之间的沟通交流,加强学习培训力度,促进干部监督员更好地发挥作用,让他们切实当好自觉学习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员、主动宣传四项监督制度的宣传员、深入收集各地学习贯彻动态的信息员和切实监督各地各单位制度执行的监督员。此外,我们还将充分利用好来信来访、12380干部监督热线、党建网举报邮箱等现有干部监督网络,按照中组部要求,尽快开通12380举报网站,进一步健全完善电话、、互联网“三位一体”的监督平台,探索建立网络舆情监督机制,不断拓宽、畅通干部监督工作渠道,接受社会各界对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三)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要求我们必须以增强监督工作合力为突破点,进一步拓广干部监督工作空间。四项监督制度相互衔接配套,初步构成了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体系,使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整个选拔过程都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因此,我认为。要贯彻落实好四项监督制度,还应该着眼于广度,以增强干部监督工作合力为突破口,进一步拓广干部监督工作空间。在部内,我们干部监督处将着力加强与各兄弟处室的协调配合和信息互通,在部务会的领导下,与兄弟处室一道努力,共同增强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整体效能。在部外,我们将加强联动,着力挖掘整合监督资源,加强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沟通联动和信息资源的共享共用,进一步完善干部监督工作协调配合机制;通过在Xx日报、Xx党建网、党建手机报等媒介开设专栏或专题,加大对四项监督制度的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党政领导干部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关注干部监督工作、支持干部监督工作、参与干部监督工作,以组织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多种方式不断增强干部监督工作的合力。同时,我们还将严格贯彻落实上级的部署安排,改进监督视角,完善监督方法,主动深入地去了解干部群众对本地区、本单位选人用人满意度评价,扎实细致地做好“一报告两评议”等工作,确保四项监督制度落到实处。

以上,就是我对四项监督制度的几点学习体会。在此,非常感谢部机关党委提供的宝贵机会,我将认真学习各位领导、各位同志的好体会、好经验,并积极运用到干部监督工作中去。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强对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贯彻力度,同时,恳请领导和同志们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干部监督工作,对我们的工作多批评、多帮助。

按照部机关党委的安排,下面我代表企干处发言。

5月6日中纪委、中组部召开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视频会议后,我们处室两名同志就四项制度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认真细致地学习。我们感到这四项制度的出台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是进一步体现中央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坚决惩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的信念和决心;二是进一步完善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体系,为防止和整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提供了有力的武器;三是进一步规范了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行为和职责。当前,我们的首要任务是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其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的基础上抓好落实。下面就如何抓好落实谈谈自己的一些思考。

一要扮好角色,严于抓落实。对于我们组织部门、组工干部来说,既是制度的执行者,又是制度执行的监督者,同时也是被监督者。落实好四项制度,我们要扮好三种角色:作为执行者,我们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大局意识,严格执行四项制度,作好表率,树好组织部门、组工干部公道正派新形象。作为监督者,要做到监督到位不缺位,加强督查预防,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对违纪违规事件不宽容不姑息,一查到底。作为被监督者,我们要牢牢记住四项制度的规定,应该做的绝不疏漏,不能做的绝不越雷池一步,需要改进的及时整改到位,努力做到干部选拔任用的每个环节都能摆得上桌面、经得起检查、承得住舆论。

二要树立正气,敢于抓落实。首先要有勇气。*部长明确提出了要以最坚决的态度同用人上不正之风进行战斗。用“战斗”两个字,可见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长期性,这要求我们应具有不畏挑战、攻坚克难的信心和勇气。否则,制度落实就会成为空话。其次要能顶住压力。在制度执行,特别是在违纪行为查处过程中,肯定会遇到打招呼的、说情的,甚至还会有威胁。对此,我们必须有充分的心理准备,勇于坚持真理,敢于动真碰硬,自觉地抵制来自各方面的干拢。再次要能守得住底线。对于我们组工干部来说,底线就是执行制度不走样、不打折。

四项监督制度范文第3篇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也是最易受人们诟病的主题。约束权力的最好方式就是把权力置于阳光下,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人们追求公平正义的诉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以下简称《责任追究办法》)等四项监督制度的颁布实施,为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把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有重要的现实和指导意义。四项监督制度颁布实施后,区委高度重视,要求全区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认真领会落实中央精神,房山种植中心按照区委的要求,立即组织中心组学习,严格落实规定,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四项监督制度落到实处。本人对照文件逐条研究,正确把握内涵,务求领会精神,并获得以下心得。

一、四项监督制度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1、四项监督制度是对选人用人权力监督的重要举措。

干部选拔任用问题,历来是社会的焦点,关系民心向背和党的事业兴衰成败。近几年,通过不断加强整治力度虽然取得和大成绩,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依然是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整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重要的制度创新,显示了我党坚定不移地推行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坚强决心。

2、四项监督制度是根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制度依据

有权必有责、失责受追究,是权责一致原则的根本要求。选人用人,既是一种权力,更是一种责任,要求必须严格。现实中,用人上的违规行为和失察失误现象时有发生,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干部选拔任用责任主体不清、责权关系不明,致使出了问题往往难以追究到位;还使一些地方和部门该执行的制度没有严格执行,该履行的职责没有认真履行,该查处的问题没有切实查处,损害了干部工作的严肃性。四项监督制度以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为利器,在选人用人问题上应该怎样做、不应该怎样做,对违规失责者应该受到怎样的查处都有明确规定,改变了以往在选人用人上实施责任追究方面模糊不清、不知从何下手的尴尬局面。依据这四个监督制度,就可以及时、有效地处理选人用人上各种违规违纪的行为。

3、四项监督制度是治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组合拳”

四项监督制度,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过程监督和效果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相互补充,形成合力,为干部选拔任用形成系统的“防控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以责任追究促正确履职,坚持有规必严守、违规要查处,有权必有责、失责要追究的原则,列出了五大类责任主体和39种责任情形,并规定了责任追究措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着眼于事前把关和事前预防,规定了五种干部选拔任用情况应当书面报告上一级组织部门,规定了七种干部选拔情况在作出决定前应当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强化了“事后”监督,规定地方党委常委会每年向全委会报告工作时,要专题报告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接受对本级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将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情况与其提拔交流直接挂起钩来,详细规定了检查的内容、检查的程序、参加民主评议的范围,同时规定了检查结果的运用。

二、把握四项监督制度的特点

1、监督体系上

四项监督制度相互衔接配套,初步构成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体系,使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整个选拔过程都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

2、责任主体上

通过细化政策界限、规范操作程序、明确追究措施,初步破解了长期以来困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责任主体界定不清、责任情形划分不明、责任追究不到位的难题,使责任追究更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

3、监督重点和关键环节上

进一步强化了对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及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的监督,突出了监督重点,抓住了关键环节,增强了监督效力。

4、监督效果上

改进了监督视角,完善了监督方法,不仅要看干部选拔任用的过程,更要看干部群众对本地区、本单位选人用人满意度高低这个结果,有效地解决选人用人上的问题。

三、学习的关键在贯彻落实

1、要认真学习,拓展广度和深度

积极参与专题辅导讲座、大会交流、典型案例剖析、知识问答测试等方式的学习,使四项监督制度入心入脑,真正的熟知。要将学习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列入日常学习、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全面的分析检查,整改提高扩展学习的广度和深度。

2、要全面推行,抓住重点

严格执行这四项党内监督制度,必将对本单位及中心系统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满意度起到持续的推动作用。认真抓好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要关键是抓住重点。推行责任追究制度,重点突是不折不扣地落实“倒查”机制;推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重点是要加强事前防范和监督指导,前移监督关口;推行“一报告两评议”制度,重点是全面覆盖;推行离任检查制度,要重点是离任必须检查,检查必须动真格不搞例外。

3、要督促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

四项监督制度范文第4篇

选好人,同志们局地矿事业的继续快速发展需要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和组织保证。用好人,局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高尚使命和神圣责任,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的指示精神,依照省委组织部的布置要求,大力学习宣传四项监督制度,全力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进一步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为推进我局地矿经济和各项事业迈上新的台阶作出新的贡献。

代表局党委就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与全局副处级以上干部进行了集中谈心谈话,为期一天半的四项监督制度专题培训班就要结束了培训班将专题培训与集体谈心谈话活动结合进行。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同志就如何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结合我局具体实际作了中心发言,组织原文学习了四项监督制度,分党委书记、队长、组织部长三个组进行学习讨论,并组织进行了专题知识测试,听取了主任精彩的讲课,培训班安排紧凑、内容丰富,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较好效果。培训班的举办,仅仅是拉开了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干部监督四项制度的序幕,深入推进制度的落实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下面我就贯彻本次培训班要求,全面深入开展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再讲几点具体意见:

加强领导。全局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一要高度重视。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认真负责的积极态度,切实抓紧抓实。党委书记要负起主要责任,队长要积极支持,组织部门要狠抓落实。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思想要重视,认识要统一,责任要明确,措施要得力,效果要显现。

四项监督制度范文第5篇

一、充分认识实施“四项监督制度”的重要意义

此次,中央颁布实施“四项监督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四项监督制度”充分吸收了近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创新成果,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相关环节存在的问题,相互配套衔接,共同构成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职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体系。“四项监督制度”的颁布实施,对于促进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提高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的自觉性,严格依规照章办事;对于防止用人失察失误,严肃查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对于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选人用人质量,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迅速学习传达会议精神

在5月14日,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传达了市委王书记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明确了贯彻落实四项制度的具体要求,研究了我局贯彻落实方案。5月中下旬,局党委将相继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传达学习市委专题会议精神、部署我局关于市委专题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方案、学习四项监督制度的内容,等。各单位也要根据市委专题会议精神和局党委制定的贯彻落实方案,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学习宣传工作。

三、深入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自纠

为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自查自纠,局党委决定成立干部选拔任用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由高同璞书记(局长)任组长,丛群滋副书记(副局长)、张少太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落实自查自纠的具体工作。从现在开始到5月底,严格对照四项制度的具体规定,结合王书记讲话中指出的问题,对近年来局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开展一次认真全面的自查。在自查中坚决做到,正确对待,真查真纠,对存在的问题要逐条逐项列清楚,并认真制定措施,限期抓好整改。同时,对局属各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凡是存在不符合四项制度要求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四、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按照市委的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针对不同对象,采取有效方式,切实抓好领导干部、政工人事干部、党员干部的学习宣传,做到深入地学、持久地学、反复地学,确保实现领导干部100%熟知、组织人事(政工)干部100%精通、党员干部100%知晓的“三个百分之百”的要求。

(一)突出重点对象。要重点抓好局党委处级干部和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政工人员的学习贯彻。同时,要把对“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

(二)广泛开展“四个一”活动。学习宣传活动期间,组织局领导做一次“四项监督制度”集中授课活动;组织科以上领导干部做一次学习体会交流活动;在全局干部群众中开展一次“四项监督制度”考核测评活动;结合年终总结,组织一次述职述廉活动。

(三)增强学习实效。各部门要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载体,保障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遵守制度,确保学习宣传活动达到入心入脑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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