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发明创造

发明创造

发明创造

发明创造范文第1篇

关键词:德克斯;《发明哲学》;实质;创造

中图分类号:B029;N031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3/j.issn.1671-6477.2012.05.024

当前技术哲学的研究比较重视经验转向的问题,工程哲学研究也有一定程度的展开,这种研究视域需要研究者对具体的工程技术实践及其相关问题展开研究,尤其注重对工程技术实践中的问题展开哲学层次的思考与凝练。毫无疑问,“发明”是诸多工程技术实践行为中最具典型代表性的行为,对“发明”本身展开哲学层次的思考,是当前技术哲学以及工程哲学研究中必须予以重点关注的部分。这个问题已经引起部分学者的重视,尽管到目前为止相关研究仍没有得到很好地展开。必须指出的是,在距今140多年前作为彼时工业革命中心的英国,已有学者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发明等问题作了比较集中和完整的思考,并著有名为《发明哲学》的一本小册子。

一、德克斯及其所著《发明哲学》

德克斯(Henry Dircks,1806-1873)是19世纪英国著名的工程师、发明家以及技术历史学家,德克斯是一个横跨工程技术与人文社会科学两个领域并在当时有一定影响力的学者。德克斯的跨领域主要体现在他的多种荣誉身份,他既是英国科学促进协会、发明家协会、艺术学会以及工程师学会的终身会员,同时还是英国化学学会、皇家爱丁堡学会以及皇家文学学会的终身高级会员。

德克斯的工程渊源从他在英国利物浦的一家贸易公司当学徒开始,尽管条件非常艰苦,他在繁忙的工作之余利用自己的业余时间自学了机械学、化学和文学等跨领域的基础知识。在不到21岁的年纪,德克斯已经开始做一些有关化学、电学等方面的公开讲座,他曾在《机械学杂志》等期刊发表专业的学术论文,也曾在报纸发表过一些散文、评论等一般性作品。1842年开始,德克斯成为了一名实际的工程师,负责过修建铁路、运河还有矿山等具体的工程项目。就发明家身份而言,德克斯曾经获得过多项发明专利,主要包括:一是关于蒸汽机车结构和用于铁路及其它道路的车轮的一些改进发明专利;二是关于煤气制造、煤气灶、以及煤气加热装置的一些改进发明专利;三是在酿造、蒸馏以及类似操作中制造麦芽和饮料的材料的准备和应用,以及相关装置的改进发明专利;四是一种被称为“佩珀尔幻像”(Pepper's Ghost)的发明专利,它是利用玻璃和灯光技术造成的一种奇妙的视觉幻觉,这应该是德克斯所有发明专利中最有影响的一个,德克斯本人曾专门著书对这一发明进行过较为详细的描述与推介[1]。

德克斯一生都在勤奋地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发明、文学创作与社会科学等研究。德克斯于1867年出版了《发明哲学》这部作品,《发明哲学》比卡普(Ernet Kapp)的技术哲学代表作《技术哲学纲要》(1877)在出版时间上要早出整整10年时间,而后者一直以来是被誉为技术哲学奠基之作的。就具体内容而言,《发明哲学》不是一部独立出版的著作,而是与《发明家的是与非》、《早期秘密发明的发明家名录》这两部小册子合编在一起,用《发明家与发明》的总书名将在内容上彼此相关联三部小册子组合了起来。这三部作品,在文章的思想内容方面都是各自独立的,自成体系的。就作品的社会背景而言,德克斯通过合编起来的《发明家与发明》这部著作的出版,对发明专利废除与否给出自己的答案与说明,希望籍此参与到当时在英国的有关这一问题的法律争论中去。

德克斯还希望通过《发明哲学》,澄清与发明相关的一系列理论问题与概念界定,以期为发明史的研究提供一些概念分析工具与理论方面的参考。研究表明,《发明哲学》也是迄今为止鲜见的一部较为完整的理论佳作,书中集中论述了一系列与发明相关的理论问题,全书不到70页篇幅显然有些偏短,其中许多思想观点都没有深入展开说明,但其中所论述的理论问题几乎涵盖了与发明实践相关的各个方面。尽管这一重要的文献淹没于文海100多年,甚至还长期被技术哲学界所忽略,但书中集中表达的很多见解至今仍值得我们思索与借鉴,对我们今天对发明与创新问题展开哲学思考与研究,仍极具启发意义。

关于德克斯本人以及《发明哲学》文本的研究,东南大学夏保华教授已经专门著文,对《发明哲学》的文本结构等内容做了详细的研究与阐述,见表1。

本文拟就《发明哲学》中涉及的一个具体问题——发明及其实质一一予以展开讨论。

二、德克斯对发明及其实际过程的考察

对《发明哲学》文本的解读表明,德克斯所认为的发明有广义与狭义两个角度的含义。其中,德克斯认为的广义发明,主要是对应了“理论-实验-发现-原始发明-改进-设计”的过程,这是一个基于发明实践的完整和连续的过程;而狭义的技术发明则主要是集中在后半程,也就是对应了“发明-改进-设计”这个阶段,这个阶段是与实际制造相关联的阶段。不难看出,德克斯创造性地将科学研究过程(理论-实验-发现)与实际制造过程(原始发明-改进-设计)两个部分结合在一起,将其作为对广义发明的理解,这体现了一个“科学-技术-发明”的过程,其相关的论述至今仍然值得我们去作进一步深入研究与展开。

发明创造范文第2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市_______专利商标有限公司

1、甲方委托乙方以下发明创造(下称“该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事务: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专利类型:发明 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单位代码/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明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专利人:_________(tel: ____)依法办理上款专利事务。乙方所派人必须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为甲方提供的技术保密。如指派的人因故不能执行,乙方应负责另行指派专利人接替。

3、甲方应真实地向专利人陈述该项目的背景和技术资料及有关数据,积极配合专利人办理专利事务,甲方如有弄虚作假和不配合行为,乙方有权终止,但所收费用不退。

4、甲方可随时解除与乙方的委托关系,但所收费用不退。

5、在本合同生效期间,如有本合同条款1中所列的“申请人地址” 、 “联系人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发明创造中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甲方务必及时以书信邮寄或传真的方式通知乙方,否则,一切因此而造成的后果完全由甲方自行负责。

6、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费用包括:

费:___________申请费:________实申请求费:________其它:_________

合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本合同自乙方收到费用之时起生效,至授权发明公开或驳回通知书下达为止。

甲方: 乙方:_______市_______专利商标有限公司

代表(签章):人(签章):

地 址:

邮 编:

咨询电话:

传 真:

帐 户:

开户银行:

发明创造范文第3篇

关键词 职务发明创造 专利权 权利归属

当前,伴随着高科技的发展,职务发明创造的比重越来越大。与此同时,公民个体的权利意识也在不断增强,职务发明人与单位之间就专利申请权及专利权归属问题的纠纷也日益增多。因而,处理好职务发明者与国家、集体三者之间的利益,充分调动发明人或设计人和单位双方面的积极性,是关系到进一步鼓励发明人创造,促进技术创新的重大课题。为此,重新审视《专利法》中关于职务发明创造的相关问题意义深远。

一、职务发明创造概念的界定及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的规定

职务发明创造的内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条的规定,就是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对这一定义,《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作了进一步的廓清:“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包括临时工作单位;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这便是职务发明创造的外延,下面,我们继续探析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条规定:“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此条第三款规定:“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六条规定:“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对该条作了更加详尽的解释:“被授予专利权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内,实施发明创造专利后,每年应当从实施该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所得利润纳税后提取不低于2%或者从实施该项外观设计专利所得利润纳税后提取不低于0.2%,作为报酬支付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或者参照上述比例,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一次性报酬。”

以上是我国现行《专利法》对职务发明创造概念内涵和外延的界定,同时也规定了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的归属。

二、职务发明创造界定标准及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制度取得的进步

2001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专利法》是我国历史上的第二次修订版,与之前相比,对于职务发明创造的判定及权利归属制度更显优越和进步,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阐明了职务发明创造的定义。第一次修订的《专利法》中,第六条第一款规定:“执行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该规定只是举出了职务发明创造的含义,但没有明确其定义。现行的《专利法》明确指出:“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不仅明示了何为职务发明创造,而且将原来的“物质条件”修改为“物质技术条件”。“技术”两字的加入,表明职务发明创造作出过程中所利用的单位的条件不仅包括物质条件,也包括技术条件。所谓的技术条件包括物质条件,也包括技术条件。所谓的物质条件包括资金、设备、零部件等;所谓的技术条件包括单位拥有的不对外公开的情报和技术资料,如技术情报、技术档案或设计图纸等。相比而言,这一修改充分考虑到并说明了发明创造中创造性构思的重要性。因此,技术条件对于发明创造的完成来说更重要。

其次,合同优先原则应用到职务发明创造权利归属问题上。如前所述,现行《专利法》第六条第三款规定:“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这样在职务发明归属问题上革除了简单地将“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一律归为职务发明创造的弊病,确立了合同优先原则。从而,有利于调动研发人员的积极性,使其自筹资金,按照市场需要立项目;更有利于单位闲置资金和设备等资源的合理利用;最重要的是可以减少职务发明人或设计者同单位之间因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而引起的纠纷,充分实现专利法鼓励发明创造的立法宗旨。

三、职务发明创造的判定及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制度存在的弊端

现行《专利法》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判定及权利归属的规定取得较大进步的同时,还存在以下需要改进的地方。

1、职务发明创造的范围划分及权利归属违背公平合理的原则

(1)仅以是否“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作为职务发明创造的判定标准不合理

因为在职工与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之间,职工对于完成发明创造显然处于主动地位。是职工直接完成了该项发明创造,发明创造的人身性很强,职工不利用本单位的物资技术条件,只要他能获得此项物质技术条件,他就能够完成此项发明创造。而单位的此项物质技术条件并不是在任何时候,授予任何人都可以完成相同或类似的一项发明创造来。在我国,由于公民个人的物质技术条件有限,所以能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来完成发明创造本无可厚非,而且应多鼓励,只要不影响单位的正常工作或损害单位合法利益就行,应把职工“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与单位交付的任务无关的发明创造,确认为是非职务发明,以维护发明人的合法权益,至于单位的设备、技术资料等物质条件的利用,则可以借鉴别国先进经验,给予单位优先有偿实施权。在这里,我们强调与单位交付的任务无关,是因为这种对单位的物资技术资料的利用,单位并不需要承担什么样的风险。

(2)把“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及专利权全部赋予单位所有的规定不合理、不公平

把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及专利权只赋予单位的法律规定表面上看是在注重维护国家、集体利益,但事实上,对发明人个人权益的忽略,严重阻碍了职工发明创造积极性的发挥,反过来又势必影响到国家、集体的长期利益。而且,将职务发明的专利权只赋予单位,本身就是一种不近合理的规定,因为无论是履行本职工作,还是执行本单位交付的其他任务(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单位的意志),但最终完成发明创造的仍是发

明者个人。发明创造正是通过发明人复杂的脑力劳动完成的,作为非自然人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是不可能进行这种脑力劳动的,它不是也不可能是发明创造的完成者,所以,发明人权利理应得到尊重和保护。同时,不可否认,单位的资金和设备等为技术成果的获得储备了基础,但是,技术规范和工艺的关键性问题的解决依靠的是科技工作者的创造性劳动。换句话说,单位的技术创新的获得关键是发明者和设计人的复杂、艰辛的创造性劳动。而这种新的技术成果一旦获得,就会给单位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单位给予科技人员的低廉工资,不过只是一般科技劳动的价格表现,与具有创造才能的科技人员给单位所带来的巨额的相对剩余价值是不可比拟的。

2、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奖励和报酬的规定不够具体,标准不够精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规定:“被授予专利权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内,实施发明创造专利后,每年应当从实施该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所得利润纳税后提取不低于2%或者从实施该项外观设计专利所得利润纳税后提取不低于0.2%,作为报酬支付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或者参照上述比例,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一次性报酬。”第七十六条规定:“被授予专利权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许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实施其专利的,应当从许可实施该项专利收取的使用费纳税后提取不低于10%作为报酬支付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依据以上两条规定,可以看出,法律做出了一定程度的规定,但是对于发明人和设计人怎样去实现“实施细则”中所规定的各项权利却没有做具体的规定,因此,这里的问题是怎样制定明确具体的方法步骤来落实这些规定。而且这里还存在的问题就是,标准不够精细,只是笼统地规定“不低于2%”、“不低于0.2%”由于发明创造的意义有大有小,因此应当区分对待而不是笼统规定“不低于”。另外,作为单位技术人员的职员很难知道实施该项专利所获得的利润是多少,或者其许可费是多少。因此,他们的经济利益是无法得到保障的。

四、改进我国《专利法》中职务发明创造及权利归属制度的几点建议

通过以上对我国专利法中有关职务发明创造所存在的问题的探讨,对我国专利法的改进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应当将仅是“主要利用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规定为职工个人发明,而不是职务发明。相应地,发明成果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应全部归于发明人和设计者。

第二,对于主要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虽然归发明人个人享有专利权,但应当赋予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权,如优先实施权或者独占实施权。

发明创造范文第4篇

物理学科研究性学习课程的研究方法,可以使学生在教师指导点拨下,采用科学探究的方法,通过学生组建研究性学习合作小组,同学们在研究性学习小组的合作中,用物理学科的“科学探究”的方式、教师指导学生通过观察物理与生活、物理与身边科技的联系,分析、提出问题,进行选题;通过尝试解析问题成因,并试图揭示规律,求得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在这个过程中发现创造发明的亮点,逐步培养学生的科技创新能力。

学生的创造发明首先应有创新意识,创新意识是指一种愿意发现问题、积极去探求的心理取向,是创造发明的动力源泉。如何在中学物理研究性学习中激发学生对发明创造活动的兴趣和欲望?笔者认为,中学研究性学习课程的有效开展能为学生的创造发明提供一个很好的平台,如能与中学生发明创造有机的结合,对培养学生创新能力提供了很好的契机。

笔者在高中阶段开展《高中物理研究性学习模式研究》把研究性学习课程与培养学生发明创造技能有机结合,探索出中学物理研究性学习课程的新模式。笔者通过几年对研究性学习课程的指导和实践得出:要使研究性学习开展的有特色,可从下几个途径实现:

1.培养学生问题意识和探究意识,激发学生的研究欲望

研究性学习,学生研究什么呢?这是研究性学习遇到的最常见问题。“研究课题要有意义,要符合自己的实际能力和客观条件。”虽然研究性学习的选题和学习方式是多样开放性的,但教师在指导学生选题中,要让学生仔细观察身边的人和事。如:我指导的高二学生章涵立通过观察发现,游泳池的深水区常见溺水事故,给家庭、社会带来巨大损失,急需提供一种安全可靠的救生系统,由于发生溺水意外的关键在于无法及时预警定位,她与她的同学到市内各游泳池调查发现,游泳池面积虽不大,也有救生员,具备救生条件,但仍会发生溺水意外。其根本原因在于没有及时发现溺水的发生,所以急需研制一种游泳池深水区溺水报警定位系统是防止溺水事故的关键解决办法。所以选定《游泳池报警定位系统》这一课题开展研究;通过她和她的小组一个学期的研究,发明了“游泳池报警定位系统”并在23届福建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获省二等奖。笔者指导的高二学生梁琛,通过观察:北方冬天供暖,南方夏天使用冷气,均要求门经常关闭以节约能源,常闭式推拉门进出均需人工推拉,极不方便,更不卫生,自动门采用电源开关,电动机耗电大,易产生有害气体;人踩在草地、地毯、沙滩上均有适宜感,同时对地做功,利用重力的这种做功可以代替电动机完成自动门的开启和关闭,达到节约能源卫生环保的目的,通过与笔者交流,能够利用物理中学过的功能转化原理,并对现在已有的自动门的分析,若能研究出一种节约能源,卫生环保的新型自动门真是太好了,所以该学生确定零耗电的《全自动门》作为研究课题。此项发明获在22届福建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省三等奖。

上面两个课题的选题,极大的激发了学生的探究热情和研究的欲望,形成了一个有效的原动力。

2.加强过程指导强化体验积极探索培养学生质疑、求知的心理倾向

首先是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具体策略:指导学生能有意识感觉到物理与生活中客观条件下片面的、零碎的、表面的不顺感,通过问题形式反映出来;发展到“我非试试”、“我要改改”的认识过程。使学生认识到科学家的发明是从问题开始的。其次是培养学生的问题求解意识与问题分析意识。具体策略:引导学生去读书,通过多种途径、运用多种手段搜集、获得资料,然后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逐步培养学生能多角度分析、判断;多维度、综合性地考虑;激发学生求知欲和败不馁的勇气与毅力。发展到“我要改改”的行动研究过程。

3.从物理研究性学习创造的实践体验中培养学生处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通过物理研究性学习课程的开展,教师在指导中提倡教学民主、容忍异议;在指导过程中要肯定学生不成熟的灵感和与众不同的创新意识;从研究设计过程和解决问题过程中再寻找问题的能力。让学生真正参与整个设计、发明、实践过程,包括让学生自己寻找、准备所需要用的材料;尽量让学生自己设计、自己选择、自己安装。有意识的指导学生拓宽知识面,同时教给学生捕捉灵敏意识的方法。训练学生识记活动,增强记忆力;随时准备纸、笔,一旦有好的设想,马上就把它写下来。并通过研究性学习小组进行讨论交流。最后从流畅性、变通性、独创性角度教给学生评价的尺度;从新颖性、科学性、实用性角度教给学生评价的价值观。

4.打破创造发明神秘感,从研究性学习中逐步培养学生创造发明技能

在指导学生通过研究性学习进行科技创新时,学生就认为科技创新是高工才能完成;发明创造更是与张衡、爱迪生、瓦特这样的科学家相联系,我们高中生无法做到。普通人也不可能进行发明创造的。在研究性学习中进行科技创新选题是,学生也认为创造发明就是从无到有,凭空想象制作一样有用的东西出来,对科技创新、创造发明怀着神秘感和自卑情绪,决不相信自己能搞科技创新和发明创造。为有效的打破科技创新和发明创造的神秘感,在指导学生选题前,笔者就带领学生参观本校历年学生的科技创新和小发明创造的成果,并做详细的讲解,通过本校学生参与福建省青少年科技创新的具体事例和获奖情况来引导、激发学生的发明热情,并在研究性学习过程中指导学生掌握科技发明的基本技法:偶然发现法、联想发明法、挖掘潜力法、移植发明法、列举发明法、适应需要发明法、思维风暴式、检核表法等,从而使研究性学习过程中学生的发明潜能被调动,逐步形成一定的科技发明技能。

发明创造范文第5篇

《事物绀珠》、《物原》、《古史考》等不少古籍记载,木工使用的不少工具器械都是他创造的如曲尺(也叫矩或鲁班尺),又如墨斗、刨子、钻子,以及凿子、铲子等工具传说也都是鲁班发明的。这些木工工具的发明使当时工匠们从原始、繁重的劳动中解放出来,劳动效率成倍提高,土木工艺出现了崭新的面貌。后来,人们为了纪念这位名师巨匠,把他尊为我国土木工匠的始祖。

另据《世本》上记载,石磨也是鲁班发明的。传说鲁班用两块比较坚硬的圆石,各凿成密布的浅槽,合在一起,用人力或畜力使它转动,就把米面磨成粉了。这就是我们所说的磨,在此之前,人们加工粮食是把谷物放在石臼里用杵来舂捣,而磨的发明把杵臼的上下运动改变做旋转运动,使杵臼的间歇工作变成连续工作,大大减轻了劳动强度,提高了生产效率,这是古代粮食加工工具的一大进步。鲁班发明磨的真实情况已经无从查考,但是从考古发掘的情况来看,

龙山文化时期(距今四千年左右)已经有了杵臼,因此到鲁班的时明磨,是有可能的。

在兵器方面,据《墨子·公输篇》记述,鲁班曾经为楚国制造攻城用的“云梯”和水战用的“钩强”(又名“钩拒”),在战争中发挥了比较大的作用 。 在建筑和雕刻方面,鲁班的贡献也很多。《述异记》上说,鲁班刻制过立体的石质九州地图。

鲁班不愧是我国古代一位最优秀的土木建筑工匠。二千四百多年来,一直被土木工匠尊奉为“祖师”,受到人们的尊敬和纪念。

鲁班的发明创造有多种,散见于战国以后的书籍中,主要有:

(1)机封。《礼记·檀弓》记他设计出“机封”,用机械的方法下葬季康子之母,其技巧令人信服。但当时盛行厚葬,这种方法未被采纳。

(2)农业机具。先进农机具的发明和采用是中国古代农业发达的重要条件之一。《世本》说鲁班制做了石■,《物原·器原》又说他制做了砻、磨、碾子,这些粮食加工机械在当时是很先进的。另外,《古史考》股市靠记鲁班制做了铲。

(3)木工工具。古代的许多器具是木制的,因此,精巧的工具对木匠来说十分重要。《物原·器原》说鲁班制做了■、钻、■括(矫正木材弯曲的工具)。《鲁班经》还把木工所用的曲尺称为“鲁班尺”,说明古代工匠认为曲尺是鲁班发明的,但这只是传说,曲尺在鲁班之前已是常用木工工具。

(4)锁钥。在周穆王时已有简单的锁钥,形状如鱼。鲁班改进的锁钥,形如蠡状,内设机关,凭钥匙才能打开,能代替人的看守。

(5)兵器。钩和梯是春秋末期常用的兵器。《墨子·鲁问》记鲁班将钩改制成舟战用的“钩强”,楚国军队用此器与越国军队进行水战,越船后退就钩住它,越船进攻就推拒它。《墨子·公输》则记他将梯改制成可以凌空而立的云梯,用以攻城。

(6)仿生机械。《墨子·鲁问》又记鲁班削木竹制成鹊,可以飞三天。另据《鸿书》记载,他还曾制木鸢以窥宋城。《论衡·自纪·儒增》记述了一种传言,说他制做出备有机关的木车马和木人御者,可载其母。

(7)雕刻。《述异记》记鲁班曾在石头上刻制出“九州图”,这大概是最早的石刻地图。此外,古时还传说鲁班刻制过精巧绝伦的石头凤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