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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专业技术履职工作总结

人行专业技术履职工作总结

人行专业技术履职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关键词]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聘任管理

[DOI]1013939/jcnkizgsc201615081

如何结合基层央行实际,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聘任工作,对于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基层央行的履职能力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本文以人民银行抚州市中心支行为例,深入挖掘当前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聘任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截至2015年年底,抚州市中支全辖专业技术职务合计365人,占在职职工总人数的895%,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2人,中级专业技术人员149人,初级专业技术及以下204人。根据相关规定,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考入基层行五年后即可参加全国中级职称统一考试,待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经济相关专业的研究生无须考试)后,且自身业绩达到一定要求,便可申报确认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由所在中心支行人事部门向分行上报申报人的评审材料,由分行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研究决定是否通过。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获取条件更为严格,要求申报人员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至少4年,且取得更丰富的业绩条件才可申报,此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须通过总行组织的选拔考试后才可参加评审。

1基层央行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聘任存在的问题

11职数限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总行2015年新出台的相关规定,地市中支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上限分别由50%上调至6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比例由9%上调至10%,县市支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由40%上升至48%,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比例保持不变,为2%。虽然职数控制比例有所上升,但随着高学历青年行员的陆续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数与职务职数的矛盾将会日益突出,导致未来几年内,必然会出现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由于职数的限制无法被聘任的现象。

12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流于形式

考核的目的在于对专技人员岗位职责履行情况、目标任务是否完成进行监督和检查,同时也是专技人员能否被续聘的主要依据。目前基层行对专业技术人员考核主要分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但是考核内容及方式方法亟待完善。考核未根据专业技术岗位特点细致化、差别化,存在各个序列考核指标“一刀切”现象,难以全面衡量专技人员岗位履职情况。此外,还存在有的领导将“优秀”评给需要晋升专技职务或专技职务工资需要高定的人员,以“平衡”各方利益,“照顾”有需要的人员的情况。以上情况使考核流于形式,失去了作为衡量专技人员履职优劣、是否续聘依据的意义。

13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能上不能下”

基层央行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一旦获得聘任,便“一劳永逸”,不论今后业绩优劣,考核只需得到“称职”或以上的结果,一般不会被取消专业技术资格,甚至出现了调离现任专业技术岗位,担任其他序列的工作岗位也能被续聘的现象。“能上不能下”违背了《中国人民银行专业技术管理办法》中“以考核结果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定、职务聘任、岗位调整、奖惩、培训等的依据”的规定,由此滋生了专技人员“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不思进取”等消极思想,在基层行可聘任的职数逐渐减少的情况下,容易造成青年员工“不作为”“少作为”的消极怠工现象,大大不利于基层央行的人才队伍建设。

2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思考和建议

21强化管理,严把初聘关口

一是建立公平公正的评聘机构。专业技术聘任是对专技人员能力和工作业绩的肯定,基层央行应成立专业技术职务初聘考核评审小组,小组成员包括人事部门相关业务人员及专业技术职务各个序列的专家。

二是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从基本条件、专业能力、业绩和成果等各个方面对考核初聘者进行综合考核。

三是加强各环节的监督管理。申报人员所提供的申报材料须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证明并经人事部门初审后方可提交评审小组;评审小组对审议通过人员的申报条件及业绩条件在中支网页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报人的基本情况、申报条件和主要业绩,接受全行员工的监督;人事部门开展民主测评时,须主动与申报人员所在科室的其他人员谈话,了解申报人员的情况,使业绩出众、敢干能干的人员能够聘上专业技术职务,激发专业人才队伍的活力。

22强化考核,坚持业绩导向

一是杜绝考核走过场。采取量化计分排序,用实绩说话,以业绩定优劣,对计分排序靠前、业绩能力突出的人员优先续聘,对业绩平平、排序靠后的人员实行低聘或解聘;

二是实施岗位分类考核。将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全部纳入考核范围,实现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全覆盖”。对人数较多、基数较大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根据业务及岗位属性,分公共部分和专业部分考核标准分类考核,考核结果按公共部分加上专业部分综合进行。公共部分考核标准适用所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专业部分考核标准分为业务管理类和一线服务类两类不同考核标准,其中一线服务类考核标准适用于库房管理、守库押运、后勤服务、国库核算、会计财务核算、营业临柜等;

三是综合考核排序。根据专业技术类别、等次情况,将单位(部门)初评的、中支考核小组复审的、中支考核委员会审核的符合必备条件、基本条件、其他条件的条数,发表文章、信息篇数及单位、部门初评的考核等次,中支考核小组复审的等次、中支考核委员会审定的等次进行排序和公示。中支党委根据排队顺序及公示情况确定最终评优的人员。

23聘任差异化,严格控制职数

一是拟聘任高师、中师人员,按30%的比例,考核结果排名靠后的聘期为1年,其余的聘期为3年。其中,聘期为1年的,到期后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再予以续聘;3年聘期到期后,全部专业技术人员再重新考核聘任。

二是严格控制职数,在专业技术人员聘任指标、高定工资指标不足时,推行对业绩排序靠前人员进行优先聘任和工资高定;在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和工资高定指标有结余后,则将因指标不够未聘任、工资未高定人员的业绩条件与新具备聘任、工资高定条件人员的业绩条件进行比较,择优聘任和高定工资,打破终身制,真正发挥专业技术考核的激励作用,形成良好的竞争态势氛围。

24坚持能上能下,动态管理

一是按年调整。每年按时公布专业技术职务聘期到期后空缺职数,按照考核聘任办法进行择优选择续聘专业技术人员。执行两年一次重新排序、一年一次动态调整的专业技术岗位定级工作,实施动态管理,激发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活力。

二是坚持“能上能下”。对考核中综合计分靠后的人员实施低聘,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根据专业技术岗位定级排序情况每年调整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参考文献:

[1]陈锋对基层央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思考和研究[J].经济师,2014(9).

人行专业技术履职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范文1应聘人员姓名(以下称甲方)

受聘人员(以下称乙方)

乙方按有关规定于 年 月 日取得了 专业技术资格。甲方聘任乙方担任 岗位 专业技术职务,经双方同意,特签订本聘约,以共同遵守。

一、聘期

聘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根据设岗情况,在取得专业资格的人员中有聘任和解聘的权利。在聘期内,对应聘人员连续休假6个月以上,难以继续履行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有权利低聘或解聘;对泄露科技机密或经济情报,玩忽职守而导致重大事故和严重损失,或利用工作之便违法乱纪、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者,有权根据错误情节予以降职或解除聘任职务。同时,应对乙方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对其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成绩经常进行考核,并记入考绩档案。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创造必要的更新知识培训的机会。

乙方:有应聘或辞聘的权利。受聘期间,甲方如不履行本聘约约

定的义务或有其他不当理由严重损害乙方利益的,乙方有权利辞聘。同时应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单位的规章制度,认真学习政治和业务知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务。

三、享受待遇

甲方按国家和本单位的有关规定给乙方享受政治、工资、福利等待遇。

四、解聘、辞聘、续聘

解聘:乙方若违反本聘约的第二条规定,甲方有权随时解除聘约;如乙方调离本工作单位,或按有关政策规定有下岗、内退、停薪、留职、辞退、除名、退职、退休等情况,聘约可自行解除。辞聘:乙方如因身状况不能正常工作,或因出国定居等充分理由,可以要求辞聘,但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方能终止聘约。续聘:甲方应在聘用期间满前一个月提出是否续聘意见,如不再续聘,则为自行解除聘约。

五、其他约定(如没有、则填写“无”)

六、今后如有新的政策规定,按新的规定执行。

七、本聘约须经双方签章有效。签约双方若出现纠纷,应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由杭州市人事仲裁机关仲裁解决。签约双方违反上述条款,单方面终止聘约的,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八、本聘约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本人档案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范文2聘任方: (简称甲方)

受聘方:(简称乙方)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设置 (学科名称) (职务名称)岗位,乙方自愿申请受聘甲方该岗位。为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期限

乙方在该正高/副高岗位工作期限为六年以上。聘任起始时间为: 年 月 日。

第二条 乙方的岗位工作目标及任务

乙方愿意按照本合同书约定及甲方关于本职务工作任务和职责要求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实现工作目标。

一、 乙方必须按质按量地完成教学任务,认真完成学校及教研室分配的教学工作,认真进行课程建设(如教材编写、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改革、实验方法变革等)。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教学安排,每学年完成研究生或本科生教学任务,总学时数达到200学时以上。

二、乙方必须每年按学院规定的岗位职责完成相应的科研任务。

第三条 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以及该岗位工作目标及任务,对乙方进行管理。

2.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有关规定,对乙方工作进行考核和奖惩。

二、甲方义务

1.依法维护乙方应享有的各项权利。

2.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3.乙方在聘期内做出突出成绩的,甲方应积极推荐申报有关奖励或资助。

4.按照学校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公正、公平对待乙方职务晋升、工资福利和其他方面的利益机会。

三、乙方权利

1.乙方在聘期内享受甲方根据国家规定的等级工资和按照甲方规定评定的岗位津贴。同时享受学校按国家规定提供的保险、福利等其他待遇。

2.享受甲方为其提供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3.甲方如不能按规定履行其应尽义务时,有权向甲方提出履行请求。

四、乙方义务

1.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2.聘期内保证全职在甲方教授/副教授岗位上工作。(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外出合作研究、进修、培训任务的除外)

3.全面履行教授/副教授岗位职责,完成岗位工作目标及任务;接受甲方的监督、考核及管理。

4.乙方在聘期内所取得的教学、科研等成果均属职务成果,其发表有关论文、著作或申报有关奖励、专利和科研项目及经费等,均须同时署乙方及甲方名(作者单位只能署甲方名)。

第四条 考核

1.甲方每年按确定的岗位目标和工作任务对乙方进行年度考核。乙方须向所在系、部汇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工作进展情况,并提出下一年度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甲方根据系、部意见确定考核结果。

2.对考核不合格者,经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审议,甲方有权解除聘任合同。

3.甲方应保证行使考核权时做到公平、公正,符合规定程序,并保证相应的透明度。乙方对考核结果不满时,有权向甲方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一、乙方在聘期内如不能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职责,考核不合格或有违法违纪行为,经学校专业职务聘任委员会审议,甲方有权予以解聘,终止本协议,并保留在媒体公布解聘消息的权利。

二、乙方在聘期内因特殊原因提出调离的,需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方可调出,并承担如下经济责任:

1.归还甲方自聘任该职务后为乙方提供的高于下一级职务的一切工资及福利待遇;

2.归还甲方自聘任该职务后提供给乙方使用的设备和财产。

3.乙方须缴纳未履职期违约金每年5000元。

三、双方合同解除后,乙方不得再以甲方 (职务名称)的名义从事学术及其他社会活动。

第六条 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乙方所在部门各持一份。

二、除发生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外,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处理,对合同有关条款的变更,应征得对方同意。

三、本合同如有未尽事项,应由双方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四、本合同书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范文3聘任方: (简称甲方)

受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设置 (学科名称) (专业技术职务名称)岗位,乙方自愿申请受聘甲方该岗位。为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期限

乙方在该岗位服务期限为 五 年以上,聘任时间自 年 月 日。在该岗位服务期间,经评定受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服务期限自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聘期开始后重新计算。

第二条 乙方的岗位工作目标及任务

乙方愿意按照本合同书约定及甲方关于本职务工作任务和职责要求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实现工作目标。

(一)乙方必须按质按量地完成教学任务,认真完成学校及教研室分配的教学工作,完成教学任务,总学时数达到学校规定的标准。

(二)乙方必须每年按学院规定的岗位职责完成相应的科研任务。

第三条

(一)甲方权利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以及该岗位工作目标及任务,对乙方进行管理。

2.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有关规定,对乙方工作进行考核和奖惩。

(二)甲方义务 权利和义务

1.依法维护乙方应享有的各项权利。

2.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3.乙方在服务期内做出突出成绩的,甲方应积极推荐申报有关奖励或资助。

4.按照学校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公正、公平对待乙方职务晋升、工资福利和其他方面的利益机会。

(三)乙方权利

1.乙方在服务期内享受甲方根据国家规定的等级工资和按照甲方规定评定的岗位津贴。同时享受学校按国家规定提供的保险、福利等其他待遇。

2.享受甲方为其提供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3.甲方如不能按规定履行其应尽义务时,有权向甲方提出履行请求。

(四)乙方义务

1.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2.服务期内保证全职在甲方相应岗位上工作(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外出合作研究、进修、培训任务的除外)。

3.全面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完成岗位工作目标及任务,接受甲方的监督、考核及管理。

4.乙方在服务期内所取得的教学、科研等成果均属职务成果,其发表有关论文、著作或申报有关奖励、专利和科研项目及经费等,均须同时署乙方及甲方名(作者单位只能署甲方名)。

第四条 考核

(一)甲方每年按确定的岗位目标和工作任务对乙方进行年度考核。乙方须向所在系、部汇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工作进展情况,并提出下一年度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甲方根据系、部意见确定考核结果。

(二)对考核不合格者,经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审议,甲方有权解除聘任合同。

(三)甲方应保证行使考核权时做到公平、公正,符合规定程序,并保证相应的透明度。乙方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时,有权向甲方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一)乙方在服务期内如不能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职责,考核不合格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或有损学术道德的行为,经学校专业职务聘任委员会审议,甲方有权予以解聘,终止本协议,并保留在媒体公布解聘消息的权利。

(二)乙方在服务期内因特殊原因由乙方主动提出调离的,需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方可调出,并承担如下经济责任:

1.归还甲方自聘任该职务后提供给乙方使用的设备和财产。

2.乙方须缴纳未履职期违约金每年5000元。

(三)双方合同解除后,乙方不得再以甲方 (专业技术职务名称)的名义从事学术及其他社会活动。

第六条 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乙方所在院、部各持一份。

(二)除发生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外,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处理,对合同有关条款的变更,应征得对方同意。

(三)本合同如有未尽事项,应由双方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四)本合同书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人行专业技术履职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现将《建设银行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我工作转入经常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行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遵照执行。

附件:建设银行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转入经常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根据国家人事部统一部署和人职发(1990)4号文件《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的精神,结合建议银行实际,现就建设银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转入经常化、制度化的有关问题,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建设银行首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已经结束,从国家人事部下发4号文件起,各行要在逐步完成复查、清理指标、投岗、考核等项工作的基础上,开展经常化、制度化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二、要正确理解文件精神。4号文是贯彻治理整顿、深化职称改革的政策性、导向性文件,中心突出了设岗、考核、聘后管理,坚持了聘任制的基本原则,是健全专业技术干部管理制度的配套措施,保持了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为建设银行深化职称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指明了方向。在贯彻执行前,各级行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文件,统一认识。

三、认真搞好复查验收工作。根据人职发(1989)4号文件要求,各行对首次评聘工作要认真进行复核。通过复查,清理整顿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为开展经常的评聘工作做好准备。总行将对复查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检查是否合格,作为能否开展经常性评聘工作的前提条件。

四、要扎扎实实做好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工作。做好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工作是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前提和基础。各行要应用职位分类的原理和方法,根据工资总额和工作需要,按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工作性质、责任大小、难易程度和所需资格条件,因事设岗。从现在起,凡是没有设置专业技术岗位的要认真设置,岗位设置不合理的要进行调整。在做好岗位设置工作的基础上,开展经常性的评聘工作五、进一步明确、落实岗位职责。在按需设岗的基础上,明确、落实岗位职责的工作任务、职责权限、任期目标和所具备任职资格的条件,使受聘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做到有职、有责、有权。并以此作为考核、评审、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

六、严格聘后考核制度。为保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要对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考核,建立健全考核制度。总行拟定了《专业技术干部考核办法》(高级师)。各行可参照总行的考核办法,根据人职发(1990)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行的实际情况,拟定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办法。考核工作要坚持政治标准,以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实绩为主要内容,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任期届满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作为晋升、续聘、低聘、解聘的主要依据。并建立健全考核档案。

七、改善宏观控制办法。转入经常化后,增补聘任各级专业技术岗位数额所需增资总额已列入国家增资计划将专项下达,并列入各主管部门年度工资总额计划。总行对各分行今后不再采取层层下达宏观控制指标的方式,而是在国家人事部每年批给建设银行的专项增资限额内依据各行的业务发展规模、人员构成、岗位设置并考虑自然减员、调动、解聘等因素,在全行范围统筹调剂使用。各行要认真清理首批下达的宏观控制指标,将指标转换为岗位,做为设岗的依据。在此基础上,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并根据本单位事业的发展,工作任务、人员变化提出增补、调整岗位的方案,报总行审批。总行在国家人事部下达的增补岗位数额及所需增资指标内,根据全行高、中、初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在逐个单位审查复查、考核、清理指标1、设岗四项工作完成的基础上,批复增补,调整岗位方案,下达增补岗位数额及所需增资指标。

八、加强聘任管理工作。总行进一步加强对评聘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称改革的政策规定,彻底清理首次评聘工作中制定的一系列不符合规定原则和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的实施细则、规定、办法。针对首次评聘工作中涉及到的有关问题,尽快完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相应的聘后管理制度。

九、重新组建评委会,进一步改进评审方法。根据总行修定的《评委会组织法》的原则,重新组建评委会。总行组建高级评委会,负责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评审。中、初级评委会报上一级人事部门批准组建。评委会的评审工作每年举行一次。各级人事部门要加强对评委会工作的监督检查,提高评审工作的透明度。改进评审方法,对不同系列,不同层次各有侧重、实行考试(含答辩)、考核、评审相结合,客观公正地测定申报人的任职条件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择优选拔人才。总行将组织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进行论文答辩和外语考试,组织申报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进行专业考试和外语考试。各分行组织申报初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考试,将考试作为促进人才成长、创造平等竞争不环境的重要条件。

十、要坚持思想政治标准,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必须严格掌握思想政治标准,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要求参加评聘的专业人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团结互助,热爱建设银行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讲求奉献。思想政治条件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不得评聘专业技术职务。

十一、学历和资历。为了保证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构成的合理性,转入经常化后,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必须严格坚持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和《实施细则》所规定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历和从事本专业工作的资历等基本任职条件。

对国家教委承认的全日制正规大、中专毕业生实行见习期满考核定职。即毕业分配工作专业对口,见习期满,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对其德、能、勤、绩全面考核合格后,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不需再进行评审。具体规定是: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聘任“员”级职务;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含见习期一年)可聘任“助师”级职务;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聘任“助师”级职务;硕士学位或双学士学位取得者,从事本专业工作二年可聘任中级职务;博士学位获得者,可聘任中级职务。

国家教委承认的“五大”毕业生,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必须经过相应任职条件的评审。

“专业证书”持有者可以证明他接受过本专业培训,学习过某个专业大专层次的理论知识,其专业技术水平需经过实践的检验。在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时不能作为学历依据。

先参加工作后取得学历的专业人员,其申报评定任职资格的专业年限不能连续或折半计算,只能以毕业后从事本岗位专业工作的时间计算专业年限。

十二、不拘一格选拔人材。为广开才路,积极为优秀中、青年人脱颖而出创造条件,对确有真才实学,在专业技术工作中成绩显著、贡献突出而不具备规定学历条件的专业人员,经严格考核,可不受学历、资历的限制,评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为此总行制定了申报高、中级职务的《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破格办法》,经国家人事部审核同意后即可执行。

十三、调动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评聘,由调入单位负责办理。系统外调入建设银行的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1)若不改变职务系列仍从事本专业工作,经过现岗位工作一年时间考察,由本人提出申请,经调入单位考核、评审确认任职资格,按工作岗位需要聘任相应的技术职务;(2)若变更工作专业,应在现岗位工作一年以上,按现岗位的管理办法和任职条件要求,重新考核,评审任职资格,聘任相应的技术职务,并按新聘职务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系统内调动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工作需要重新聘任。调出系统的专业技术人员,原聘任职务自行解除,只介绍其任职资格。

十四、行政领导(副处级以上)一般不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确因工作需要兼任的,必须符合相应的任职条件,履行相应的岗位职责,占用本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数额,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兼职手续。总行管理的干部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由所在单位写明兼职理由,报总行人事部批准;分行管理的干部兼任专业技术职务报所在分行人事部门批准,并按规定程序评聘。

十五、达到离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离退休手续。转入经常化后,不搞“评后退”,即达到离退休年龄的专业人员,不应再评定任职资格后才办理离退休手续。

十六、有关统计员、计算机软件人员、经济员的资格考试,要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当地有统一要求参加考试的,各行应积极组织报名参加。考试合格者,不再进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领取由国家人事部统一印制的资格证书,全国范围有效。

十七、要严格划分经济专业工作岗位和一般经济工作岗位的界线,从严控制经济专业工作岗位的设置。经济专业工作岗位系指在建设银行经济管理,工作中,需应用经济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行使计划、决策、指挥、监督、协调和调控职能的工作岗位。凡从事一般经济工作与建设银行业务不是紧密=相关的, 不能列入建设银行的经济岗位,亦不能作为计算专业年限的依据。

十八、已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按规定程序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委会上未通过者,不得以任何理由通过复议办法去解决,必须按规定程序下一年度重新申报评审。

人行专业技术履职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关键词】信息化管理 科技服务 职能转变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同时也是高度依赖信息技术的重要行业,在我国现行金融管理模式下,金融服务信息系统最重要的汇聚枢纽中心由人民银行负责。作为央行分支机构,基层央行金融信息化管理架构和队伍建设的模式将直接影响金融信息系统的稳定运行。随着人民银行金融信息化管理职能的增强,央行科技工作已由单纯的科技服务向服务与管理相结合的工作职责转型。目前,央行省级分支机构科技部门身兼管理、运维和开发“三位一体”的工作职责,如何适应新的职责定位,是我们需要思考和解决的迫切问题。

一、央行信息化管理现状

人民银行信息化管理经历了多个发展阶段和管理模式的变革,目前已基本形成了总行统一顶层设计,省级分支机构注重执行的管理模式。

(一)总行管理构架

在人民银行新“三定”和金融信息化发展的推动下,总行科技体制发生了重大变化,形成了新的布局和框架。

1.人民银行科技管理架构形成“1+2”专业分工的大格局。2011年12月7日,人民银行金融信息中心成立,标志着科技司负责管理、金电公司负责建设、金融信息中心负责运维的专业化分工体系正式形成。

“1”就是科技司以“管理”为中心,统筹规划、协调推进人民银行信息化建设,主要职责一是完善人民银行技术管理体系,二是建立金融业技术管理体系。

“2”就是指:金融信息中心以“运行”为中心,全力保障人民银行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金融电子化公司以“建设”为工作中心,以系统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灾备服务,并负责信息化研究、培训、宣传等各项业务。

2.业务部门“1+2”专业科技小格局也正在形成。总行大“1+2”是管理规范化、运维系统化、开发集成化的科学管理模式。总行在特定的业务需求和管理要求下,有关司局以业务信息系统的开发、部署为契机,也形成了自己的小“1+2”格局,例如征信、支付、反洗钱、外汇等管理部门,以及其下属的征信中心、清算中心、反洗钱中心、外汇交易中心等运行保障中心,也建有庞大的业务系统开发部门和开发队伍。这样,就形成了以有关司局管理部门为龙头,运行保障中心和开发队伍为支撑的小“1+2”专业科技管理格局。

(二)省级分支机构管理模式

目前,省级分支机构科技部门正处于转型期,主要表现在:一是依据央行新“三定”方案,人民银行科技部门正处于履行金融信息化管理与协调职能转换的探索期;二是依据安全管理和保密要求,人民银行网络及信息系统正处于重新布局的调整期;三是依据数据集中管理目标,人民银行省级数据中心正处于关联应用的整合期;四是依据现代金融服务需要,人民银行技术创新正处于多应用的扩散期。

省级分支机构作为总行的派出机构,省级分支机构科技部门与总行信息化管理架构不同步,目前还承担着集管理、保障和服务于一体的“三位一体”职责。具体而言:一是承担本行辖区内的科技服务,需要完成本地应用系统的建设和推广,实现业务电子化、管理信息化。二是负责网络和系统稳定运行,需要完善办公网、业务网边界防护和桌面管控技术手段,规范外联机构网络接入;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和应急处置协调机制,维护辖内信息安全稳定运行。三是负责推进金融标准化,推动金融服务技术创新,加强金融信息技术监管等工作。

(三)省级分支机构信息系统现状

据不完全统计,人民银行联网单位有36类,联网机构多达5600余家,联网银行网点达20多万个,外联应用27项,人民银行信息系统在金融业信息系统中居于“龙头”地位,发挥着重要的基础和纽带作用。

具体到省级分支机构,信息系统的数量也十分庞大。以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为例,管理与维护的网络与信息系统有154个,遍布全省16个地州,另外还有很多信息系统处于全面建设和发展阶段。如:新一代中央银行会计核算系统数据集中系统、新一代国库会计核算集中数据系统、第二代支付系统、在线知识考试系统、反假币货币展数字化系统、个人账户实名制核实辅助系统建设;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实现银行直联接入、新版联网核查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金融机构代码证”管理系统推广;启动全国财务综合管理系统数据迁移,金宏工程实现建国以来纸质金融数据的标准化、数字化入库;全省发行库视频安全系统、全省发行基金物流系统、全省总行电视会议系统到县工程等系统建设。信息系统建设和运行管理任务十分繁重。

二、省级分支机构信息化管理模式存在问题和主要矛盾

当前,省级央行科技队伍在职能转换后,经历了一段过渡期,逐步适应了央行科技工作的履职要求,进入较为稳定的成长发展期。信息系统建设和运行维护工作顺利开展,确保了各业务部门的需要。但从金融信息化建设的发展需求看,现行省级分支机构科技管理模式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一)队伍建设不能满足需要

近年来一批年纪轻、学历高的新行员充实到省级分支机构科技部门,人员年龄、学历结构逐步改善,队伍素质明显提高,但省级央行科技队伍建设与实际需要还存在诸多不相适应之处。

一是高质量人才总量偏少。承担金融信息化管理职责,使人民银行科技部门的定位和职责发生了巨大变化。由过去主要以内部工作和服务于银行业金融机构支付系统建设为主,转移到对内和对外工作领域的方方面面上来。在人民银行内部机构中,成为管理领域涉及面较宽的部门,涉及行内和行外、涉及技术和业务,涉及金融和社会。这对央行科技人员在管理方面、技能方面以及综合素质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真正懂业务、会操作、善调研、能管理的复合型人才较少,尤其是在信息化管理方面,人员素质良莠不齐、专业人才稀缺、业务骨干和后备人才不足。

二是人员知识结构不合理。虽然这几年省级央行科技部门,每年都招聘大量年轻的大学生、硕士和博士。虽然省级央行科技部门人员众多,但知识结构不能满足金融信息化发展要求,以前只需要掌握本单位的各项应用系统的专业技能就可以很好的完成工作任务,然而针对不同的商业银行,其信息系统繁多,系统与设备也是参差不齐,想要管理与掌握商业银行信息化水平与安全显得十分困难。

三是监管能力偏弱。对于科技人员来说,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为全行人员服务是比较容易的,管理方面经验十分有限。由于目前人民银行很多新行员没有商业银行工作经验,不熟悉金融机构的运作机制和管理体系,以及业务操作流程,对商业银行开展的业务、系统运行情况以及信息安全情况等方面并不了解,增加了管理的难度,要承担履行技术监督职能明显力不从心。

四是科技人员培训不到位。人民银行职能从服务转向管理与服务,工作广度和深度的扩展对科技人员的技术水平要求越来越高。但基层人民银行对员工的培训基本上是基于业务知识的培训,针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学识水平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培训很少,信息化专业技术人才培养缺乏长期性和系统性,甚至培训人员并非专业技术人员,人才培育、培训体系不健全。人才培训方式比较单一、多以业务培训、岗前培训和以会代训等形式进行,培训时间不多,专业性不强。

(二)管理架构不合理

依据人民银行新“三定”和总行对省级分支机构科技部门的履职要求来看,要达到金融信息化管理变革的预期效果,现行的省级分支机构管理架构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上下职责分工不一致。总行通过“1+2”模式,对金融信息化管理工作进行了科学的分工,科技司负责管理,信息中心负责维护,金电公司负责具体的信息化工作;各司局通过自己的小“1+2”实现管理、运维和研发。基层央行的科技部门只有一个科技处,既要负责信息化管理工作,同时还要负责系统运行维护;既要对内提供服务,又要对外履行央行职能;既要完成总行“三架马车”的工作安排,又要应对多个小“1+2”的科技服务。此外,还有一些省份由于特殊的需求,需要对系统进行二次开发等等。总行的“1+2”模式与省级分支机构单一的科技部门负责制显得并不匹配。

二是岗位设置不适应发展。目前,多数省级分支机构科技部门的科室与岗位设置基本上是沿用十年以前的模式,由于基层央行履职的变化,岗位设置无法满足现在的工作需要,尤其是对辖区金融机构信息化管理方面。基层央行科技部门科室与岗位设置是否合理?是否能满足管理金融机构的要求?人员安排是否恰当?管理与执行能力是否到位?这些问题都亟待解决。

三是总行机构设置与省级分支机构设置不对口。

根据新的“三定”规定,总行科技司内设综合处、计划处、科技管理处、信息安全管理处、技术工程管理处、银行卡与电子支付技术管理处、标准化与规划处(金标委秘书处),共7个处。个别省会中支按照总行科技司内设处室的模式,归类设立了科技处相应科室;但多数分行和省会中支仍没有对口设置相应科室(见表一、表二),例如:各分行和省会中支,为满足日常的办公需求,提供本辖区内的科技服务工作,基本都设置了综合科、网络科和安全科;为进行系统运行与维护,设置了系统科、运行科、软件科等,还有部分省会中支有软件开发部门,比如长沙中支;为管理电子设备,有9个分行和省会中支设置有硬件科或设备科;还有设置特殊科室,比如济南分行设置了外汇应用科,南京分行设置了支付技术科,合肥中支设置了机关业务科,石家庄中支设置转接中心科等等。总行与省级分支机构内设部门的不对口,影响了上下工作衔接,降低了工作效率。

三、建立高效信息化管理模式的设想

人民银行承担金融信息化管理职责,信息化建设的发展使科技部门的定位和职责发生了巨大变化。由过去主要以内部工作和服务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主,转移到对内和对外工作领域的方方面面上来。在人民银行内设机构中,科技部门成为管理领域涉及面广的部门,涉及行内和行外、涉及技术和业务,涉及金融和社会。这对央行科技管理模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我们必须重新定位科技工作在金融信息化管理中的地位。

(一)构建新的省级分支机构“1+1”管理架构

央行科技部门职责不断扩大、信息化建设项目不断增加、管理服务能力不断提高,需要构建金融信息化管理与金融信息中心为主体的省级分支机构科技管理和运行保障“1+1”体系。目前,省级分支机构科技部门负责全省的信息化管理与运维工作,既要做好科技司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也要应付各司局的科技工作。各省级分支机构业务系统不断增加、系统开发上线的事情不断增多、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然而,管理、维护、测试等工作只是依靠科技部门有限的几个人,这与金融信息化管理水平的提高的要求,形成明显的反差。因此,省级分支机构也需要建立科技处与金融信息中心相分离的管理架构。这样,才能满足金融信息管理、信息化建设和运行保障发展的需求。

(二)科学界定科技处和省级金融信息中心的职责

准确、科学地区分科技处和金融信息中心的职责是发挥“1+1”管理架构效率的基础,必须予以充分重视。

科技处的主要职责:以“管理”为工作中心,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全省人民银行信息化建设。一是开展省内科技综合管理,落实信息化发展规划,安排年度信息化项目计划,组织本地应用系统的建设和推广。二是实施金融业技术监管,完善金融业信息安全应急处置协调机制,全面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三是推动金融服务信息化创新,研究金融信息化重大问题和实施重大工程。推广和应用金融标准化,引导和支持重点金融标准的实施。建立金融业科技成果鉴定与评奖工作机制,推动金融业科技创新持续发展。

省级金融信息中心的主要职责:以“运行”为工作中心,全力保障全省人民银行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一是建立以省级人民银行数据中心为核心的运维技术体系,构建专业的运维技术队伍、配备专门的运维监控设施、装备专业的应急设备。二是加强网络和系统稳定运行,完善办公网、业务网边界防护和桌面管控技术手段,规范外联机构网络接入,统一监控省、州市和县三级的主机、网络、系统、环境等。最终实现省级金融信息中心成为统一运维监控枢纽、统一网络管理枢纽、统一信息交换枢纽。

(三)对口设置内设机构

要保持科技部门内部机构设置与总行相对统一,省级分支机构科技部门内设科室与岗位设置,应与参照总行科技司的设置方式,根据总行规定的科技部门最新的职能要求和岗位设置,将省级分支机构科技部门现有科室适当增减或归口到相近的科室开展履职工作,以提高工作的对口衔接力度,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推动基层央行科技职能转变

要根据新的职能要求,努力形成科学、规范的金融信息化管理制度体系,增强执行力度;努力强化网络管理,使网络管理从“道路管理”向“交通管理”转变;充分发挥人民银行金融城域网的网络核心作用,不断加强联网机构入网与变更的统一运维管理;积极参与人民银行“两管理两综合一保护”工作;积极推动金融服务创新与金融技术监管工作的开展。全面实现基层央行科技部门的职能转变,更好地服务辖区金融市场。

(五)全面提升科技人员综合素质

要紧跟金融信息化建设的发展,着力提升科技人员在管理、专业技能等方面的综合素质,统筹省级分支机构科技队伍建设。一要有针对性的培训。通过多种途径,培养运维管理、信息安全、金融标准化、电子支付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以满足日常科技工作的需要。二要开展专业技能资质的培训。重点开展专业技能资格认证培训,积极配合人事部门推动恢复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探讨建立激励科技人才发展的工作机制,构建分层次、分领域的专业化人才队伍。

参考文献

[1]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司“三定”规定,北京,2010.1.

[2]张立洲.论金融信息化对金融业的影响[J]北京:财经问题研究,2002.3.

人行专业技术履职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关键词:新形势 监理

中图分类号:F3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2)09(c)-0203-01

交通行业在我国是最早开展工程监理制度试点的行业之一,交通行业的监理制度与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共同构成我国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的“四项基本制度”。交通行业监理制度的实施,对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投资和进度控制,推动项目管理向专业化、社会化、现代化模式转变,保障交通建设持续快速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广大监理企业及监理从业人员,遵循“严格监理、优质服务、公正科学、廉洁自律”的执业准则,埋头苦干,扎实工作,形成了一支专业和知识结构基本合理、基本满通运输建设需求、以技术骨干为主的交通建设监理队伍。随着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规模的扩大和建设环境、条件的变化,特别是我国投融资模式改革带来的建设管理模式多样化,如设计施工总承包、施工总承包等,使改革开放初期项目管理实际建立的交通建设监理制度呈现出一些不适应新形势的特点:主要表现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和施工企业对监理职责和监理作用的认识不一致,监理权威和技术优势在有些地方开始逐渐萎缩,监理队伍发展面临瓶颈等。

在新形势下,继续发挥好监理作用面临着新的挑战。监理行业要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为基本要求,以加强现代工程管理、提高工程管理水平为总体目标,继续坚持交通建设监理制度,不断完善法律法规,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强化技术创新、诚信履约和人才培养,提高监理队伍核心竞争力和监理工作水平;要逐步构建起与不同项目管理模式相适应的交通建设监理监督体系。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明确界定监理在各种模式中的工作职责,赋予监理履行职责的有效手段,提高监理的法定地位,使监理属性逐步回归到高端(高智商、高智能)技术咨询服务,加大力度、加速推进监理工作的职业化进程。如何正确认识新形势下的监理企业的发展方向、如何正确面对新形势下的监理工作,不外如下。

1 强化项目监理组建设,提升项目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项目监理组对于监督督促施工企业按照设计规范、工程规律办事,加强施工方案审查和施工工序验收,严格人员、设备和材料进场把关,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耐久性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这是今后监理工作的重点和责任。项目监理组是体现监理企业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的重要窗口,是创建品牌监理企业的基础所在。监理组的管理规范、综合实力强,具有稳定、高素质、遵守职业道德、有一定社会公信力的监理骨干队伍,充分展示了监理企业过硬的技术水平、良好的现场管理能力和优良的工作作风。在工程监理项目中逐步推行总监负责制,探索建立项目总监负主要责任的项目监理制度,通过总监的有效组织和统一管理,形成规范高效的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企业要在已有工作基础上,积极地创造条件,储备技术力量,吸引高素质人才到总监岗位锻炼实践、展示才华,抓紧培养和造就一批优秀项目总监,不断提升监理企业核心竞争力。

2 通过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强化企业的品牌意识

监理企业的品牌说到底是监理企业在行业、市场上的影响力,是由企业的内功和外功综合练就而成。这不仅意味着企业监管的工程实体经得起检验,也意味着企业要有先进文化作为精神支撑。从一定意义上讲,信誉和责任是监理工作的核心,也是监理工作赖以发展的根基。监理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处于特殊地位,直接面对承包商和业主,监理的权威和技术优势的发挥必须依赖信用做保证。通过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工作,逐步建立起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的信用档案,客观合理地运用信用评价结果,让不讲信用、不讲职业道德的人付出代价,让依法守规、诚信履约的人赢得尊敬,使诚信成为监理市场发展的主旋律,夯实交通监理行业发展的制度基础。引导监理企业牢固树立信用意识,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行规行约,进一步完善企业自律机制,做到诚实守信、认真履约,自觉抵制违法违纪行为,树立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形象。

3 致力于监理人才培养,提高监理队伍素质

监理人员讲责任,实际上讲的是职业道德。高度的责任心是任何人从事一项工作或事业的基本职业道德。监理人员讲责任,首先就是要有职业道德,要有“宁做恶人、不做罪人”的鲜明思想境界,要有敢抓敢管的工作狠劲,要有良好的专业技术素养。应该讲,“宁做恶人、不做罪人”是监理工作的起评点。实践证明,那些做了“恶人”的人,现在证明是一个负责任的人,但是不做“恶人”的人,有的已经成为“罪人”。因此监理人员一定要能够清醒的认识到自己肩上的责任,要强化服务意识培养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养成,加强监理人员思想作风和责任意识建设,切实增强从事监理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近年来,针对监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知识结构不合理、技术水平不高等问题的较多。人员素质不仅涉及到个人经验、专业和知识结构、人员稳定等方面,还涉及到人力资源储备、合同履约、工作环境条件和工作效率等,这些事关监理制度的长远发展。造成这种现象,既有制度方面和市场发展环境变化等客观原因,也有监理企业和相关各方忽略人才培养、短视等主观因素,特别是聘请监理工程师方面,只重视眼前利益,不注重企业的长远发展。因此,必须加强监理人才的培养,加快形成行业主管部门、监理企业在人才培养方面的合力,尽快提高监理队伍素质。监理企业要切实发挥人才培养的蓄水池和主体作用,树立人才强企战略,千方百计引进人才、培养人才和留住人才,并随着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加大人才培训力度,部要积极组织开展监理人员的继续教育,鼓励监理人员向知识结构合理的复合型人才方向发展。要以继续教育制度为保障,使得监理人员有职业自豪感,也有一种职业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要充分发挥企业文化的引领作用,营造良好的干事氛围,让真正懂技术、会管理、敢说话、责任心强的监理人员获得尊严、赢得赞誉、取得地位、发挥优势,避免监理行业优秀人才流失。

4 加强企业创新发展,促进监理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