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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头治理

源头治理

源头治理范文第1篇

关键词:治理超载:从源头抓起

1 车辆超限超载的危害性

1.1 对公共安全的漠视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把超限超载行为视为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因为,车辆超限超载后,对其转向系统、制动系统、轮胎负荷等都将产生重大影响,使得驾驶员难以在有效时间、有效距离内采取有效措施,从而易导致 交通 事故。近年来,超限超载成为与超速、酒后驾车并行的三大“杀手”。超限超载是对他人和自己的生命健康、财产的漠视。

道路是国家财产,同时也是公共产品。道路这种公共产品除具有一般公共产品所共有的公众使用权利平等、使用机会平等,用公共财政建设、养护、管理的特点外,还有“有限性”和“周期性”的特征。超限超载车辆在道路上行驶,对道路造成损坏,使得这一有限资源被不正当使用。不仅侵犯了他人的权利,剥夺了他人使用道路的机会,而且也增加了纳税人的负担。

1.3 对公平竞争 经济 秩序的破坏

超限超载刚出现时是使车辆用户为了获取暴利,但当社会出现“趋同”现象时,就必然造成恶性竞争,一方面“驱逐”了不超限超载的合法经营者,另一方面又使得超限超载自身走向“微利”乃至“亏损”状态,“不超限超载就不能挣钱”恰恰是超限超载的恶果。

2 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存在的问题

2.1 “治超”费用较高

现行的治超模式是依托原有收费站和治超站。结合计重收费、治超检测、劝返、卸载、罚款相结合的模式,这种“治超”模式的费用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设备费用:计重收费的主要功能部件由称重系统、轴类型识别器、红外分车器以及收费工控机4部分组成。收费公路为将现有收费系统改造为计重收费系统,需要安装计重设备、改造现有收费台,那么总费用包括以上安装计重设备的费用、改造现有收费台的费用及与此相关的其他费用支出。

运行及维护费用: 中国 地域辽阔,计重及检测设备的后续服务等都要花费一定的运行及维护费用。随着中国公路里程的不断延伸,设备及运行和维护费用也会增加。 人员费用:据不完全统计,统一治超期间,上路检查的执法人员在20万人左右,执法人员的工资、补助等费用也是一笔不小的支出。

2.2 操作存在一定难度

现行“治超”模式主要是以经济手段为主,辅以必要的行政手段,行政手段是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卸载和劝返。由于卸载的货物品种繁多,在强行卸载的情况下,路政部门必须考虑货物的堆放场所以及货物是否安全、是否腐烂变质等问题,同时卸载以及卸载货物的处理也需要一定的时间,执法人员不仅要反复宣传相关 法律 、法规和政策等,还需要有耐心地去作思想工作,并且需要驾驶人员的配合,因此操作难度较大。

2.3 巩固“治超”成果难度增加

现行的治超模式重心是在路上查、堵,把矛盾的焦点集中在治超站,一旦治超站稍有放松,极易出现反弹,这也是目前治超面临的难题之一。治超成果难以巩固。主要体现在:

短期集中联合执法,七部门(或九部门)合作是可以实现的,但难以长期坚持。而且这种执法必须每天24h不间断,一旦出现盲区。运输经营者就会找到漏洞,乘机超限超载上路。

治超工作对一线员工的忍耐性和细心性也是一种考验,整天面对形形色色的司乘人员和车辆,工作的全部就是查检和测量,技术含量不高,再加上目前对人员提升和考核的政策还处于研究状态。使工作人员难以看到个人的长远 发展 空间,所以长期在这一岗位上工作,一线员工难免觉得乏味和枯燥。对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难以长期保持。

3 山西省治超工作经验分析

3.1 坚持政府治超,形成政府主抓、部门联动的治超格局

山西省委、省政府把治超工作由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由行业行为转变为社会行为,确立了市、县政府是治超的责任主体,市长、县长为治超的第一责任人,独创了“一横两纵”的治超体制。建立了“管理无缝隙”、“责任网格化”的监管模式,形成了政府主抓、条块结合、区域协作、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治理格局。

3.2 坚持依法治超,完善政策法规体系

山西省从完善法制人手,省政府出台了2个政府规章、6个政府文件,省人大已将《山西省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条例》列人立法进程,各相关部门还制定了更具操作性的细则办法。完善的法规体系,解决了执法过程中自由裁量权宽泛的不足,赋予了执法部门暂扣生产工具、查封生产场所的强制手段,化解了源头治理无依据、行政处罚无手段、责任追究难落实的矛盾。

3.3 坚持源头治理,实现标本兼治

山西省在治超过程中,注重“堵”、“疏”结合。在全面加强路面执法监管的同时,把工作重点放在源头治理上,调动和发挥公安、工商、运管等部门的力量,把好车辆标准、源头装载、货物运输“三个关口”,对公示的1.1万户货源 企业 实行派驻和全天候巡查,基本上把违法超限超载问题遏制在源头,解决在苗头。

3.4 坚持责任倒查和重奖重罚,严明工作纪律

不到两年时间,有400多名干部因治超不力受到党纪政纪处分,110家企业受到处罚。还有一名在职县长被免职。这个力度是前所未有的。与此同时,对治超成绩突出的市县,给予奖励;对治超反弹的市县,实行 交通 项目限批。

4 治理超载的几点建议

4.1 加快立法步伐,完善政策法规体系

《公路保护条例》已经列入国务院一类立法计划,有望2009年能够出台。各地要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努力争取地方立法资源,推动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制定出台,使治超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4.2 有关部门应尽快颁布强制性标准

从汽车的生产、改装、牌照发放年审、使用等4个环节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各汽车生产、改装厂家要严禁生产“大吨小标”等违规车辆。对新出的违规车辆一律不发牌照,对已使用车辆,不予通过年审,并要求限期淘汰。

4.3 加强货物源头装载管理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制定出结合本地实际的管理办法,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公安、安监、工商等成员单位的支持,加强信息互通,建立源头管理的长效管理机制。对于进驻检测点的运管人员,要在市治理超限超载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做好进驻准备工作,加强对货物装载源头的监管,确保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不出厂、不出站。同时,加强道路运输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严格落实黑名单制度。对确认的违法超限运输企业和车辆,要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车辆营运证的审批发放等多个环节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4.4 加强路面执法力度

保持依法严管态势,坚持交通、公安联合开展路面执法不松懈。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充分依托现有治超检测站点,采取固定检测与流动检测相结合的方式,保证路面执法监管力度不降低。在治理对象上,要以车货总重超过55t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为重点,联防联控,严禁此类违法车辆上路过桥。

4.5 加强收费监管。解决居高不下的各种收费

源头治理范文第2篇

颈源性头痛以头项僵痛为主,合并有颈椎病变,临床治疗有针灸、推拿、药物、理疗、局部封闭等,疗效往往不确定,易反复发作[1]。近年来我们采用针刀治疗为主配合口服头痛宁胶囊治疗此病,收到良好的效果,现报道如下。

1 临床资料

2009年1月~2011年5月我们共收治颈源性头痛患者78例,其中男性36例,女性42例,年龄19-65岁,平均35±7.05岁。发病时间4个月-20年。偏头痛为主37例,枕项部疼痛为主痛17,牵及头顶痛者5例,涉及前额及眼眶紧箍压迫感7例。一侧乳突、耳后、颞部疼痛及其他12例。

2 治疗方法及疗效

2.1 针刀松解。患者俯卧位,下颌角尽量靠近胸前,头后部充分暴露。根据病情,分两次进行,首次行小“T”型松解,横线5个点,中点为枕外粗隆,在上项线上向两侧旁开2.5cm为2个点,再向外旁开2.5cm为2个点。竖线6个点,C2、C3棘突顶点及其两侧旁开1.5cm的C2/3、C3/4左右关节囊。5-7日后,视病情行第二次针刀治疗,选择C4、C5、C6、C7棘突尖及后正中线旁开1.5cm处,C4/5、C5/6、C6/7关节囊12个点,加上双侧肩胛角肩胛提肌的2个止点,共12刀。每次针刀治疗之后,行颈椎颈椎复位,并拿捏肩井数次,佩戴围领加以巩固5-7天。

2.2 口服药物。头痛宁胶囊0.4g,1日3次,1次3粒,7日为1疗程,连续4个疗程。1月及半年后随访。

3 护理

术前护理。①患者准备:评估患者的身体状况,嘱患者术前2~4 h禁食、禁水,并测量血压、脉搏、呼吸,观察腹部体征,做好记录,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②心理护理:整个治疗过程均在患者清醒状态下进行。因此,术前应向患者讲解治疗的全过程及该项技术的优势,及时洞察患者的心理变化,向患者介绍疗效好的实例以鼓励患者。这样不仅可以增加患者对疾病的了解和对治疗成功的信心,还可以减少患者恐惧,使其以最佳的心理状态接受治疗。③环境及物品准备:术前1 h进行紫外线照射,治疗室内清洁、整齐、无杂物,室温控制在24 ~26 ℃,湿度控制在50%~60%;备好无菌穿刺包、手套、龙胆紫及消毒用品,并将消炎镇痛液提前配制好,抽在20 ml无菌注射器内备用。

术中配合。安慰患者精神放松,让患者俯卧位,下颌角尽量靠近胸前,头后部充分暴露定位,并做好龙胆紫标记,戴无菌手套,消毒皮肤,铺无菌巾,经3人核对确保无误后,再进行治疗。治疗过程中,严密监视患者的神志、面色及血压变化,如在治疗过程中,患者出现面色苍白、呕吐等反应,应立即中止治疗,清除呕吐物,遵医嘱给予胃复安20 mg,肌内注射,待症状缓解后,再继续完成治疗。治疗结束后,继续按压进针点5 min。防止损伤部位的出血和渗出,超过24 h后宜行热敷、中药烫洗或者理疗,以促进局部血液循环。因局麻药的缺点是止痛不完全,患者会有恐惧感,可适当应用镇痛剂,以缓解疼痛。移动患者时,需托扶患者上肢,避免引起不适,并应耐心向患者解释,征得患者的积极配合。

术后护理。患者治疗后一般状况良好,但该治疗手法进刀部位离大神经、血管较近,仍有可能造成血管及神经损伤,所以仍需密切观察患者肢体活动情况及生命体征变化,如有恶心、呕吐、烦躁、血压下降及肢体麻木等情况,应立即报告医生及时处理。患者出院时,应嘱其佩戴颈托半个月。

4 讨论

颈源性头痛,中医属于“头痛”“头风”范畴,正虚邪扰是其基本病机,认为头项部经络不通,气血不和,不通则痛。又“脑为髓海”,元神所在,颈项不和,脑为之病,发而为痛。故在传统中医基础理论,尤其是经络理论的指导下,以督脉、手足太阳和手少阳经为主,辩证和辨病相结合,通调经络,行气活血,从而达到治疗疾病的目的[3-4]。研究发现[5],环枕筋膜挛缩引起颈椎椎动脉压迫及神经卡压尤其重要。环枕筋膜是项筋膜的一部分,项筋膜与颈筋膜浅层和深层相续,它的上缘起于枕骨上项线上下缘,下部附着环椎后缘、项韧带及前、中斜角肌、肩胛提肌被膜等处,并与脊筋膜相续。颈椎动脉穿第6至第2颈椎横突上的椎动脉孔后在环椎后外侧绕过环椎进入颅底,由于长期低头伏案工作,环枕筋膜劳损变性,增厚挛缩,引起环枕相对位置发生改变,造成椎动脉被压和枕小神经、枕大神经被牵拉挤压,引起头晕和枕部顽固性疼痛。但是如果单纯解决软组织问题,而没有纠正关节的紊乱则临床效果欠佳或症状极易反复,因此在传统针刀医学理论指导下,针刀术后往往配合特定的针刀医学手法复位,重建颈椎生物力学平衡治疗颈源性头痛,具有操作简便、见效快、疗效好等特点。

围手术期的护理直接影响到患者在术前、术中、术后的心理状态和手术耐受能力及术后活动能力,从而积极预防并发症,提高治愈率并促进患者的康复。我们通过认真领会针刀配合操作治疗的方法与目的,针对治疗特点,除运用常规护理外,更加重视患者的心理护理,帮助他们对疾病有正确的认识,很好的配合治疗,从而战胜疾病,恢复健康。随着针刀治疗的进展,临床护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护理人员只有不断更新知识,才能适应医疗技术发展的需要。

参考文献

[1] 季楠,罗芳,王集生等.颅脑术后颈源性头痛的诊断及治疗探讨[J].北京医学.2009(08):247-249

[2] 朱守荣,于生元,侯克东等.颈椎病致颈源性头痛的临床诊断及治疗初探[J].中国疼痛医学杂志,2005,11(6):330

[3] 郭建一,李明超.天麻素治疗颈源性头痛近期疗效观察[J].中西医结合心脑血管病杂志.2009(11):376-378

源头治理范文第3篇

上海是中国最大的工业城市,国家重点打造的国际化都市,典型的江南水乡地区,水环境的治理和保护一直是上海环境保护的重中之重。

2015年4月,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城市河道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暨“水十条”),明确提出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的目标和时间节点。强调在2017年年底前全面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并于2020年年底前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目标。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要于2017年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体。根据国务院“水十条”要求,上海市政府颁布《上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明确到2017年底前,区河道基本消除黑臭;到2020年,基本消除丧失使用功能的地表水体,重点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78%。

为达到并实现《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上海聚焦问题集中的中心城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和郊区老市镇、工业相对集聚区及禽畜牧场附近的河道持续开展工作,并于今年实施了河长制,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建立市一区一街镇三级河长体系。通过河长牵头,协同各级各部门,集全市之力开展河道整治工作。2016年河道水环境目标达标率较2015年提升了22.6%,劣五类水体降低22.4%,整治效果得到了广大市民的认可。

但在取得成效的同时,上海河道治理工作仍然任重道远。2016年重点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仅为48.3%(扣除上游来水影响后为53.3%),部分地区水污染依然较严重,精准施策补上河道水环境整治短板迫在眉睫。

河道从源头上治理才是根本,源头不截污,河道水体净化改善将成为“镜中花”。在治理策略上,遵循“截污-治水-生态恢复”的总体思路。既要开展控源、截污、减排和生态修复的工程,创造环境社会和经济价值;又要重视挖掘和建立长效经营管理机制。

目前,在控污环节,上海各级环保部门对于工业排污进行了持续的检查监督,对于重点工业污水排放口设置了全天候的在线检测设备;在截污纳管环节,各级水务执法部门通力协作,取得了巨大的成绩,工业污水直排河道的情况在全市范围内已近绝迹;在减排环节,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作持续在市中心和郊区污水处理厂全面展开;在生态修复环节,各区水务部门都制定了工作计划,全市范围内河道工程按计划正在有序展开。

作为减排最重要的环节,上海各污水处理厂对于河道治理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上海共有55家污水处理厂,年度污水处理总量达到21.65亿吨。但由于用地、和建设等因素的制约,除了白龙港污水处理厂、竹园第一污水处理厂、竹园第二污水处理厂和石洞口污水处理厂四大污水处理厂外,绝大多数城镇污水处理厂选择在就近河道进行污水排放。而从排水标准上看,即使污水处理厂排放的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尾水中的污染物浓度仍明显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甚至低于V类水体标准。伴随着本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力度的加大,尾水的排放量将会日益增大,更多的河流不可避免地成为接受尾水污染物的水体。

可见,污水处理厂作为最重要的河道污染物减排设施,同时也是未来主要的污染直接排放源,如何更好的规划尾水排放是河道治理工作和效果保障的重要环节。为此,如何控制好污染物源头,以强化河道治理,笔者提出如下的建议对策。

一、加快研究制定适合上海的污水厂排放的地方标准

在我国,大多数地方的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总量有限,地表水水质虽然短时间有局部的恶化,但考虑到相对巨大的水体容量和水体自净能力,2002年颁布并执行至今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低于地表水水质指标并不是问题。

但对于上海这样的特大型城市,人口集中且工业发达,对于污水处理厂排水标准有提高的内需。2009年,上海曾了《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09)》,标准制定了特殊保护水域、一级标准和二级标准三档排放标准。但如表2所示,特殊水域部分标准也只相当于国家一级B,可见上海地方标准有提高的空间。

上海市水务局已经意识到提标改造对于上海水质改善升级的重要意义,除对四大厂要求外,对于郊区都有明确的要求:浦东临港污水处理厂、海滨厂提标至一级A;嘉定安亭厂、北区厂扩建并提标至一级A;金山新江厂提标改造至一级A,廊下厂、兴塔厂扩建并提标改造至一级A;松江松申厂、新浜厂提标改造至一级A,松西厂、松东厂扩建并提标至一级A;青浦徐泾厂、青浦厂、白鹤厂提标改造至一级A,青浦二厂、华新厂、朱家角厂、练塘厂扩建并提标至一级A;奉贤东部厂提标至一级A,西部厂扩建并提标至一级A;崇明城桥厂、新河厂、堡镇厂、长兴厂、陈家镇厂全部提标至一级A。从实施进度上看,大部分改造工程都将于今明两年完成,这对于地表水水质改善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对于影响河道的污水脱氮除磷效果,从污水处理工艺分析,上海城镇污水处理厂现有工艺基本都具备二级处理功能,采用的A/A/O、A/O、氧化沟、SBR(CASS\CAS'RUNITANK)等均具备一定的脱氮除磷效果,可以从工程和非工程两个方面强化效果。强化效果优先考虑非工程手段。在污水处理厂运行过程中,尽可能利用原有处理设施的容量和处理能力,通过改变运行模式、优化运行参数、投加药剂等手段,提高脱氮除磷效果。对于A/A/O工艺,因其厌氧、好氧等阶段分区明显,改造重点关注:带入缺氧区的溶解氧应尽量低,任何来源的溶解氧都会消耗用于反硝化的碳源有机物,并且延缓反硝化过程的启动和运行;进入厌氧区域的溶解氧和硝态氮要尽可能少,任何来源的溶解氧和硝态氮都会快速消耗聚磷菌所需的有机物,从而影响除磷效果。此外,多点进水可以提高碳源的利用,增强脱氮除磷效果。对于氧化沟工艺,混合液在一条闭合的渠道中连续的循环流动和曝气,形成了溶解氧从高到底的梯度变化,微生物交替处于好氧-厌氧环境,从而自然形成硝化一反硝化、甚至同步硝化反硝化的状态。改造的重点在于控制溶解氧,对于同步沟道平均溶解氧控制在0.5mg/L,远端充氧点控制在0.2mg/L。如需强化生物除磷效果,可以预设缺氧池。对于SBR工艺,是通过时间换空间的办法,来营造不同的微生物环境,改造的重点是设置进水流量调节池,控制负荷变化。在运行过程中,增加曝气和沉淀之间的搅拌,对于强化脱氮除磷效果也非常重要。

此外,可以考虑一些已经成熟的脱氮除磷强化工艺和污水深度处理,对于优化尾水水质也非常有效。常见的工艺技术包括,膜生物反应器技术、悬浮填料技术、生物滤池技术等。

二、在条件具备的郊区利用河道强化工程化提升尾水质量

在不影响河道原有防洪、排涝、灌溉、航运及生态等功能的前提下,如何利用河道本身和周边的条件进行水质净化,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一方面,不能将河道作为一个污水处理设施来看待,因为会影响河道原有的社会功能和生态服务功能:另一方面,不能无视被污染的河道丧失原有的社会功能、生态功能。如何巧妙利用原有条件,通过提高河道本身的净化能力,达到处理尾水、减少污染,又尽可能不影响河道原有功能,应该是治理尾水污染河道的要点。在具体实践中,郊区污水处理厂较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有更多的改造空间。比如,对于郊区存在的没有具体的使用功能要求的断头浜就可以作为污水处理厂尾水的强化净化工程的场所,进一步削减尾水中的污染物。利用管道将污水处理厂的尾水引入断头浜的尽端,尾水依次流经诸如湿地塘系统、浮床等,然后从人工坝顶溢流进入受纳河道。

三、优化排污口

目前,上海大部分污水处理厂均采用集中排放,尾水的排放口设置存在明显的不合理,根据Begnudeli等人采用二维数学模型描述的河道的水动力学、底泥输运和物质运输的联合过程,过于集中的设置使得排放污水动力分散作用对于污染物的稀释扩散的影响减弱,污染物的稀释速率和周期都非常长。这种情况也存在于雨污合流的泵站中。因此在不影响通航及功能的情况下,对于污水处理厂排放口的优化也可以是改善河道治理的手段。

根据斯托克斯方程,假定河道水流是不可压缩流体及下游是恒定的浓度场,忽略温度变化对于流场的影响,不考虑垂直浓度变化,应用简化方程采取交替方法对于控制方程组进行离散求解,可以和容易得出结论,对于污染物扩散,分散排放比集中排放更有力于污染物的控制。Alvarze-Vazquez等人也已经成功的将数学模型和优化控制理论应用于解决海岸生态区污水处理系统的管理和设计中,并利用模拟结果对于污水处理系统的处理效率及其排放位置进行了优化。因此,随着城市河道治理力度的加大和岸基生态水平的要求提高,污水处理厂在提标改造过程中应该注重优化排口。尾水的岸边和河中的分散排放都可以有效降低排放口附近区域的污染排放浓度,加快下游河流污染物的稀释和扩散作用。结合河道的生态整治工程,采用岸边和河中分散排放,尤其是采用河中均匀溢流排放形式,将有利于改善城市水体功能和生态景观。

此外,在排口处设置生物浮床也是一种很好的优化尾水水质的办法。在水下打桩,在桩上安装沉床。可以从河岸向河中心将桩设计成一定的高度梯度,筛选不同类型的水生植物,还可以产生一定的河道生态景观效果。

四、利用物联网和互联网手段实现智慧河道平台

源头治理范文第4篇

一、“一把手腐败”与党政领导体制改革

在当前各种腐败形式中,“一把手腐败”现象最为突出。无论是从发案的绝对数量还是从当年查处职务犯罪案件总量中所占比例来看,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即俗称的“一把手”腐败案件发案率和涉案金额中大案比例近年来都有逐年上升的趋势,一些地方和部门出现了一把手“前腐后继”的腐败接力赛。据统计,在领导干部违法犯罪的案件中,党政一把手的案件约占总数的三分之一甚至更高。[4]从大案在“一把手”职务犯罪案件所占比例来看,1999年“一把手”职务犯罪案件中的大案比例是51 8%,而到2003年这一比例已经上升到75 1%。[5]

“一把手腐败”案件的高发频发说明它已是一种反复出现的、“前腐后继”的理性行为,属于制度性腐败。其深层的原因在于现行的党政领导体制为“一把手腐败”提供了激励机制、机会结构,同时反映出对“一把手”约束机制的软化。现行的党政领导体制使权力高度集中于“一把手”同时又缺乏有效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这是“一把手腐败”得以猖獗的主要根源。因此,改革党政领导体制成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一把手腐败”的关键。

首先,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和基层民主,从根本上改变自上而下的权力授受机制。在自上而下的权力授予和逐级向上负责的体制中,腐败的“一把手”只要“搞掂”与其直接上级的关系就可以在自己管辖的范围内为所欲为而畅行无阻。只有实行选举民主,将“一把手”的选择权交给选民,才能从根本上改变自上而下的权力授受机制,也才能使人人起来监督政府从而彻底打破各种各样的关系网。选举民主的突破口是党内民主和基层民主。执政党的党内民主对人民民主具有很强的示范和推动作用。有人建议,各级党的“一把手”应当坚持差额选举,同时应当实行严格的任期制,任期内不得随意调动,并对连任届数做出明确规定。党代会应当实行常任制,充分发挥党代表的作用。充分保证党内言论自由。凡重大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实行票决制“一人一票”。[6]“一把手腐败”的主体是乡村基层干部,因此推进基层民主对于遏止“一把手腐败”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村委会直选推动了党支部书记的“两票制”选举,即首先由党员和村民进行民主推荐投票,然后党员根据民主推荐结果正式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两票制选举作为一种制度创新形式较好地解决了人民民主和党内民主的结合问题,并增加了党支部书记的民意基础和政治合法性。两票制选举目前正由中组部在全国范围内加以推广。在农村基层干部直接选举的基础上,一些地方开展了乡镇领导选举方式改革。步云乡在2001年底举行的乡镇长换届选举中采取全乡选民选举出唯一的乡长候选人再由乡镇人大正式选举产生乡长的“两票制”选举方式,将直选的精神实质和程序的合法性有机地统一起来。[7]上述乡村基层选举民主的制度创新和程序创新代表着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方向,同时对于从制度根源上解决乡村基层干部的腐败问题具有关键性的作用,应当予以积极鼓励和适时加以推广。

其次,从体制上解决“一把手”责任无限、权力无边的情况。“一把手”责任无限必然要求权力无边,否则难以承担第一责任人的重任。实行党政分开和政治与行政分开,就是为了明确党政领导干部、行政管理干部各自的职权和责任,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实行党政分开,最重要的是将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分开,避免三种权力同时集中于一个人身上。按照党政分开的思路,党委会要负责提名推荐政府首长和法官的人选,提出政策方针路线,交由政府首长去执行,并根据政府首长的执行结果决定其去留。党委会成员可通过法定选举程序进入人大常委会任职,实现党委会和人大常委会重大事项决策权、人事任免权和监督权的衔接,党的“一把手”同时担任人大常委会主任。政府要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行政首长有权挑选和任命副职官员和部门首长,同时改变党政联合决策联合发文的机制,将行政决策权真正交给行政首长,这样才能真正建立起政府向民众负责的责任政府体制来。在党政分开的基础上,还要落实政治和行政分开的原则。只有实行政治和行政分开,严格限制政治任命官员的范围,依法明确划分政务类公务员和事务类公务员各自的职责权限,事务类公务员实行录用、考绩晋升和常任制,才能使事务类公务员依法行政、管理,抵制“一把手”对自己职责范围内事情的不当干预。

最后,实行参与式决策和决策过程透明化,从决策机制和程序上改变“暗箱操作”、“一言堂”和“拍脑袋决策”等现象。所谓参与式决策就是保障公众参与政府决策并在其中拥有知情权和发言权的决策方式。参与式决策的具体制度安排包括,重大事项决策必须举行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利害相关各方的意见;实行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决策方案的设计和决策可行性的评估必须由相对独立于政府的思想库和智囊团及与之相联系的专家学者来进行;建立相对独立的民意调查系统,搜集民众对政府决策的评价并据此调整政府的政府。参与式决策的制度安排应当上升为法定的决策程序,不经过这些程序做出的决策应当被判定为程序违法而归于无效。决策过程的透明化,要求政府通过新闻媒体、因特网等手段对重大决策信息及时进行社会公示,并开辟专栏或专区鼓励公众就相关决策问题展开自由的、理性的讨论和辩论,开展决策者与公众的协商对话。在民主协商凝聚共识的基础上做出决策。

总之,改革现行的党政领导体制,改变权力高度集中于“一把手”同时又缺乏监督制约的状况,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一把手腐败”的治本之策。

二、“用人腐败”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所谓“用人腐败”就是党政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利用人事任免调动等干部管理权谋取私利的行为。用人腐败的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买官卖官,跑官要官,任人唯亲,贿选等。用人腐败经历了一个发展演变的过程。90年代初,用人腐败仍被称为用人问题上的不正之风,90年代中期以后“吏治腐败”、“用人腐败”等术语在党和政府文件中的使用频率越来越高,买官卖官等用人腐败案件日益增多。这一方面表明,用人腐败开始从“灰色腐败”走向“黑色腐败”,越来越不为人们所容忍,反对用人腐败的呼声日益高涨。另一方面也表明,用人腐败呈现上升趋势,且危害也越来越大。

自上而下选拔任用干部的现行干部人事制度使干部管理权集中在少数党政领导者手中同时对他们的权力又缺乏有力的监督制约机制,这是导致用人腐败的重要制度诱因。因此,改革现行的干部人事制度成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买官卖官等用人腐败的关键。

一是要扩大干部任用工作中的民主,逐步从选拔过渡到选举政治。自上而下的干部选拔任命体制使干部选用权集中在少数几个人手中,买官者所需要贿赂的对象数量有限,贿赂成本也有限,买官者很容易把贿赂成本转嫁给普通民众。而在自由的、竞争性的选举体制中,贿赂者所需要面对的是人数众多的选民,贿选的成本高于买官的成本,而且贿选者在当选后很难把贿选成本转嫁给选民,否则他将难以再次当选,不仅如此,当选后他还要兑现选举时的承诺为选民谋福利。由于竞争对手的揭发和反对,由于贿选成本会增加到贿选者难以承担,由于选民的权利意识苏醒而越来越难以被收买,随着选举的重复进行,贿选等选举腐败会呈现出不断下降的趋势。因此,从选拔政治过渡到选举政治是遏止用人腐败的治本之策。90年代中期以来,以扩大干部任用工作中的民主为方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制度改革取得了不少积极有益的成果,如实行民主推荐、民意测验、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2002年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将这方面的改革成果加以制度化并全面推广实行,在遏制用人腐败方面产生了良好的效果。应当继续坚持以扩大干部任用工作中的民主为方向,进一步健全干部选拔制度。可以考虑制定民主推荐程序的实施细则,对“群众公认”原则做出具体的量化要求,适当增加民主推荐的轮次,适度公布民主推荐、民意测验的结果,民主推荐会召开之前干部考核公告并民意测验的结果,民主推荐会召开之前干部考核公告并鼓励受考核干部进行述职报告以及扩大民主推荐和个别谈话中的知情群众参与范围等。[8]此外,四川、江苏等地在乡镇党政领导甚至县市领导产生方式上实行“公推公选”,即实行公开报名、闭卷笔试、面试接受公开民主测评、根据民主测评得票数进行正式选举等。[9]“公推公选”在传统的干部选拔制度中引入了公开性、竞争性并扩大了群众的参与。这种制度创新一经产生就被证明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并在一定范围内得到了推广。“公推公选”乡镇长和乡镇党委书记制度应当向全国推广并向更高的层级延伸。

二是要改进干部考察考核方式、,实现干部考评管理的化。建立对干部能力和业绩的科学考评指标体系和方法,避免考察考核评价中感情、关系等人为因素的干扰,对于防止用人腐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正如有的学者指出的那样,选人用人的主要依据应当是能力,政绩是人的能力的表现形式之一,包含在广义的能力之中。依据能力选人用人,需要借鉴能力主义管理思想,后者的基础是对人的能力的公正评价。应当将党政领导干部任职条件量化、细化为一个科学的指标体系,使之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同时还应组织力量、开发出一套测评干部素质能力的方法和技术。[10]干部考察应当将平时考察与任前考察相结合,建立起经常性考察、阶段性考察、年度考察与任前考察相结合的考核机制。干部考察还应建立先进合理的干部考察体系,使考察细化、量化,民主测评表应设计得科学合理并尽可能量化,由群众对根据被评判对象的实际表现给予“判分”。还应建立干部考察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促使考察组深入群众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情况。[11]此外,还应当借鉴国外做法和经验,探索建立公共部门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由上级主管、同事、服务对象或管理对象(客户)根据相应的指标体系进行评判,并根据考评结果决定升迁奖惩。

三是要健全干部分类管理制度,不断改革和完善公务员制度。首先要健全党政干部管理制度。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应当实行“竞争上岗”的选举制。各级党组织的负责人可以通过“两票制”选举的方式产生。为了体现党的领导,同级党委应当掌握行政首长人选的提名权,后者经由人大通过法定选举程序选举产生,同时应当赋予行政首长以政府组成人员的委任权和人大以审查批准权,这样才能真正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选举和委任产生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依法实行任期制,事务类公务员应当严格实行录用,考绩晋升和常任制。无论是委任制官员还是实行考任制的事务类公务员都不应实行“竞争上岗”的办法,同时也不应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用到委任制和考任制官员身上,否则就将到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落实。要结合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逐步建立体现岗位职责、能力、业绩等因素,职务工资与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工资制度。适当拉开不同职务和职级的收入差距,发挥职务和职级工资的激励功能,同时抓紧建立廉政公积金,增加公务员对廉洁从政的收入预期。其次要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实行聘任、选任、委任和考任,建立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制度,收入分配向关键岗位和优秀人才倾斜。最后要改革和完善国有经营管理人才的选拔任用方式。对作为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的董事会或监事会成员应依法实行派出制并对各级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国有企业经理则应由董事会或监事会聘任并实行契约化管理,并将企业经营管理者的薪酬与其责任、风险和业绩相挂钩,逐步推广年薪制、股权期权激励等分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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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邵道生 “一把手”必须受到监督———要创造监督“一把手”的舆论氛围[J] 服务导报[江苏网2004 1 13]

[2]孙志勇 当前腐败新特点[J] 望新闻周刊(北京),2003,(34)

[3]参见李雪勤 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是度过腐败高峰期的关键[A] 反腐败研究论文集,第3集[C] 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371—373;何增科 反腐倡廉与政治体制改革 党政干部学刊(北京),2002,(6)

[4]李雪勤 “一把手综合症”透析[A] 民主与改革[M] 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1 11

[5]曹忠良,田凯 寻找根治“一把手”腐败的良方———河南省惩治和预防领导干部职务犯罪调查报告[N] 检察日报(北京),2004-2-17

[6]李锐 关于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建议[J] 炎黄春秋(北京),2003,(1)

[7]黄卫平,邹树彬 乡镇长选举方式改革:案例研究[M] 北京: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

[8]詹玉荣 关于健全干部选拔制度的思考[J] 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02,(6)

[9]俞可平 中国地方政府创新2002[M] 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 16—17

源头治理范文第5篇

颈源性头痛好发于中老年或长期处于工作紧张状态的电脑工作及文字工作者,已成为疼痛门诊中的常见病种,其病因较为繁杂。随着对头痛不断研究,越来越多的学者发现,颈部疾病可以导致头痛,颈源性头痛在头痛人群中与偏头痛相近,大约为17.18%[12]。我科采用伊痛舒及香丹注射液行颈2椎旁神经组滞治疗该病,取得了良好的疗效。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临床资料

按照siaastand于1990年提出的诊断标准[1],我们将2007年1月至2008年12月收治的56例颈源性头痛患者作为观察对象,其中男18人,女38人;年龄23~71岁,平均年龄45.4岁。17例患者病程小于1年;27例1~3年;12例大于3年。

1.2 治疗方法

患者取坐位,取患侧颈2横突穿刺达骨质后,回抽无血液及脑脊液后,缓慢注射伊痛舒2 mL加香丹液5 mL与0.9%生理盐水3 mL的混合液,患者治疗后平卧休息30 min。每天1次,14 d为1个疗程。观察患者生命体征平稳,意识无改变,肢体感觉运动无异常,方可返回病房。

1.3 护理

护理措施有:①轻度头痛,一般不用休息,可服用止痛药,如有剧烈头痛,必须卧床休息;②环境需安静,室内光线要柔和;③对病人的头痛进行评估,这样可以有针对性的给予相应护理,要注意观察病人的神志是否清楚、有无面部及口眼歪斜症状出现;④加强精神护理,消除紧张、易怒等不良情绪,以避免诱发其它疾病;⑤患者在治疗期间,严禁饮酒和吸烟,同时多吃含钙丰富、易消化的食物;⑥坚持在每晚临睡前用热水烫双脚20 min,可促进全身血液循环,促进早日恢复健康。

1.4 疗效评定

根据数字评分法(NRS)测定患者疼痛强度,疗效评定标准[3]:①治疗后疼痛评分为0分为优;②治疗后疼痛评分为1~3分为良;③治疗后疼痛评分为4~6分为差;④治疗后疼痛评分为7~10分或疼痛无明显减轻为无效。

2 结果

本组56例患者经过两周治疗及护理后,均无严重不良反应,其中优31例,占55.3%;良21例,占37.5%;差3例;无效1例;优良率92.86%。

3 讨论

颈源性头痛病因较多,主要为外伤、劳损或颈部长期处于不适当的姿势等因素作用下,引起颈部软组织疲劳和损伤而继发软组织炎,颈部神经受到压迫或炎症侵袭时,就会出现反射性颈部肌肉痉挛,持续性肌肉痉挛引起软组织缺血,代谢产物聚集于肌肉而引起肌筋炎而产生疼痛,并可直接刺激或压迫在软组织内穿行C1~C3后支或枕神经。从颈枕部穿出的C1、C2、C3神经后支及其分支分布于相应的同侧头部,并与某些支配头部的神经节或神经核发生交通联系,当枕颈部筋膜、肌肉病变时易致神经卡压而出现头痛。伊痛舒注射液含有七种药理成份(细辛、当归、川芎、羌活、独活、防风、白芷),通过药理药效实验研究表明,具有镇痛、活血、化瘀、抗炎、解痉的作用。伊痛舒与香丹注射液配伍后行颈椎旁神经阻滞时,药液在横突间沟扩散,可流到C1~C4颈神经及周围软组织内能阻断疼痛的恶性循环,改善患区血液循环,促进局部炎性渗出物和致痛物质的吸收,发挥消炎镇痛,促进神经功能的恢复[4]。由于药液直接注入病灶区域,疗效较好,且操作容易掌握,安全性好,值得临床推广。

为了防止复发应采取以下措施:①养成正确的坐姿,防止长时间低头劳动或工作,利用休息时间,坚持做颈部保健操。平时工作1 h,要适当站起来回走动并眺望四周,以缓解颈部肌肉疲劳;②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早睡早起,睡眠时枕头高低适中,不要躺着看书,看电视;③夏季炎热时,要避免空调或电风扇直接吹颈部,或用冷水冲洗头颈部,或在凉枕上睡眠,冬季要注意颈肩部保暖[4]。

参考文献

[1] 徐承君,常 晶,朱世明.75%布比卡因神经阻滞治疗偏头痛的体会[J].局解手术学杂志,2005,14(2):130.

[2] 张海泉,张挺杰.微创介入治疗方法用于颈源性头痛患者镇痛的疗效分析[J].中国康复医学杂志,2007,22(7):633-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