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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水资源的重要性

保护水资源的重要性

保护水资源的重要性范文第1篇

关键词:表土;水土保持;保护

中图分类号:S157文献标识码:A

1表土资源的重要性论述

表土层是指接近地面的土层。一般厚度15~30cm,植物根系密集,有机质含量较高,生物活性强,含有较多的腐殖质,肥力较高。

据研究,形成1cm厚的表土需要100~400a,农业专家认为,在农田中,形成25cm厚的表土一般需要200~1000a,在林地或牧场,形成同等厚度的表土需时间会更长。自然表土覆被能够提高土壤发育初期的质量,而且可以促进土壤形成过程、植物生长以及农业利用。表土回填能够增加主要有机质含量、改善营养状况,还能提高新生土壤的生物多样性,并通过引入有意的土壤微生物促进植物的生长。相关研究表明表土是土地恢复的重要基础,如果在工程中能够保证充足、优质的表土,将缩短土壤的熟化期,迅速恢复重构土壤能力,达到植被恢复的目的。民间也有“一碗土、一碗粮”的谚语来说明了表土资源的重要性,但在实际操作中又由于疏于管理而被人忽略,造成表土资源的大量流失。

2鄂尔多斯市土壤特点

21独特的地理、气候条件造成鄂尔多斯良土资源有限、表土层薄鄂尔多斯深居内陆,受海洋气流的影响微弱,大陆性气候特征十分明显。各地气温日差较大,一般都在11~16℃。土壤在形成发育的过程中,寒暖季节和昼夜之间的温度剧变,岩石的“机械分化”、“崩解”作用进行强烈,而岩石经风化后的土壤母质的化学变化破坏作用极其缓慢,所以导致风沙土广泛分布占到鄂尔多斯土壤总面积的4858%;棕钙土占到全市土壤总面积的188%,栗钙土占到全市土壤总面积的118%。从全市的土壤营养来看,表土层厚度仅为0~20cm,有机质含量平均值仅为05699%,按照耕层土壤有机质含量分级指标仅为6级。对于土壤资源缺乏的鄂尔多斯来说,土壤资源十分宝贵和脆弱,表土资源在生态修复中的作用显得尤为重要。

22严重的水土流失加剧了土壤肥力的下降

全市总土地面积86752km2,其中严重水蚀面积47298km2,占总土地面积的545%,风水蚀交互作用面积5194km2,2项合计62495km2,占总面积的72%,严重的水土流失导致土壤肥力下降,据准格尔旗典型测定,每年因水土流失,坡地一般要损失表土层145cm。全市每年向黄河输沙15亿t,相当于流失氮18万t,磷225万t、钾300万t。

3鄂尔多斯市开发建设项目表土资源保护和利用现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要求占用耕地的单位将所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更明确规定对生产建设活动所占用土地的地表土应当进行分层剥离、保护和利用,做到土石方填挖平衡,减少地表扰动范围。在编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中也要求进行表土剥离和保护。但是实际操作过程中绝大多数开发建设项目基于成本、操作可行性等多方面因素都未按照方案的要求进行表土剥离。其中表土可自用的项目,包括管线开发、露天矿开采、道路修筑等项目占到全市开发建设项目的75%,绝大多数项目都未进行表土剥离和保护,但为了达到水土保持专项验收标准还需要从其他地方重新购买表土完成绿化工作,造成了表土资源的循环浪费。有些开发建设项目虽然进行了表土剥离,但未做好相关的防护措施造成了表土资源的流失。

4表土剥离的可操作性探索

41划分表土剥离类型

鉴于鄂尔多斯地区特殊的土壤特点及表土剥离的可操作性,划分如下类型: 表土层厚度低于10cm的土壤可不进行表土剥离; 表土层厚度大于10cm的必须进行表土剥离; 对于占用耕地的,无论表土层厚度多少都必须进行表土剥离。

42在水土保持方案中要详述土壤类型和特性

在编写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第四章项目区概况中要详述项目所占土壤类型、表土层厚度、不同土层用途等进行论述,为后续表土的利用和保护设计提供客观依据。

43对于适合剥离的表土类型要进行表土剥离方案设计

设计方案中要明确剥离工艺、存放地点、保护措施、表土用途等,为建设单位提供科学、有效的方法,为水土保持监理和监测工作提供工作依据。

44加强宣传,提高建设单位保护表土资源的意识

企业不愿意进行表土保护只是单纯的从剥离、运输、保护土壤的成本来算账,根本没有考虑项目建设造成表土资源破坏、土地复垦能力下降所带来的长期危害,所以要加大宣传,使企业具有保护表土资源的主动性。

参考文献

[1]孙礼.关于保护和利用表土资源的思考[J].中国水土保持,2010(03):4.

[2]谭文忠,韩春丽,吴次芳,等.国外剥离表土种植利用模式及对中国的启示[J].农业工程学报,2013(12):23.

[3]伊克昭盟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伊克昭盟志第一册[M].现代出版社,1994,8.

[4]朱先云.国外表土剥离实践及其特征[J].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09:9.

保护水资源的重要性范文第2篇

一、徽水河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现状

旌德县位于皖南山区,地处黄山北麓,东临苏浙沪,北枕皖江,徽水河是境内的4个自然水系之一,属青弋江水系,是皖南山区溪流性水域,具有典型的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所形成的水域特点,其流经区域人口少,生态环境保持好,工业污染轻,水质优良,是乌龟、中华鳖及各种溪流性水域特有鱼类优良的栖息地。历史上,旌德县野生水生生物资源量相当丰富。但长期以来,由于人为、环境的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了野生水生生物资源量种群资源量的急速下降,种群结构趋于幼龄化,在徽水河建立乌龟中华鳖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具有很高的生态代表性、典型性和科研、经济、社会价值。为此旌德县于2008年开始建立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并于2010年获得部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称号。一是划定保护区域,进行基础设施建设。2010年8月旌德县联合省农业大学对全县自然河流水域进行水生生物资源调查,形成科学考察报告,上报农业部,通过答辩审核获得徽水河特有鱼类部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划定徽水河(东经118°24'30"至东经118°30'40"、北纬30°12'58"至北纬30°25'41")及其12条支流为保护区,总面积679.6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288.2公顷,实验区面积391.4公顷,确定重点经济类水生动物乌龟、中华鳖、光唇鱼、黄鳝、泥鳅、黄颡鱼等经济鱼类为主要保护对象实施保护。围绕“保护区经济水产种质资源的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监测维护、资源种群监测”三大主要任务,实施保护方案,保护和增加特有鱼类资源,进一步改善保护区内的生态环境,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完整性。二是形成管理制度,依法保护种质资源。保护区以《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为指导,严格贯彻执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县人民政府也相应制定了保护区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时颁布《关于实施保护区规定保护渔业资源的通告》,通告各职能部门及民众,管理和约束渔业违法行为。以县渔政监督管理站为主体建立专业队伍,对保护区实施日常巡查管理制度,核心徽水河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成效与思考王庆安徽省旌德县水产站242600区实施长期禁渔,实验区分时段进行有效禁渔。渔业行政执法部门开展针对保护区的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保护区非法渔业行为。三是保护利用并举,增殖野生资源种群。保护区在严格实施的水域环境保护下,水生生物资源量逐渐恢复壮大。在实验区合理的进行捕捞利用,开展科研遗传研究,人工实施土著水生生物物种的繁育,提高了繁育速度和成活率。自20世纪末旌德县就开始从事乌龟、中华鳖等特种水产品种的人工养殖与繁育研究。目前,全县有22户乌龟、中华鳖,面积1220亩。其中部级标准良种繁育场1家,市场良种繁育场2家,为整个江南片的特种水产养殖大规模发展提供苗种保障,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市场需求和资源衰竭的矛盾。人工培育良种,开展人工增殖放流,促进保护区内的水生生物种群的复原壮大。通过对实验区合理的捕捞,以原种的方式进行人工培育苗种环节,为人类永续利用。

二、徽水河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建设成效徽水河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与2008年开始建立,通过四年的建设与管理,保护区水域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保护区水域水生生物资源量呈上升趋势,保护区水域电鱼、毒鱼等渔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保护区周边环境及群众保护意识得到有效提高。具体分析见表一、图一。

三、河流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在建设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河流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特点徽水河特有鱼类部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属河流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其独特的地理位置,形成了其与海洋、湖泊所不同的特点。河流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流径长,跨度大,所处地貘往往是以山地和丘陵为主,洪水期和枯水期的存在导致了保护区的面积在一定范围内的变化。处于深山沟壑中的河流往往交通不便,给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带来极大不便。一些特有水生物种还栖息于山涧溪流中,如平胸龟、大鲵,更加突显了保护区日常巡查的难度。所以河流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没有海洋、湖泊型保护区的浩瀚、平坦和一望无际。它与山川交织在一起,无论是进行保护区区域的定位还是全方位日常管理都存在一定的困难。

(二)存在的问题正是由于河流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特点,形成了其在建设和管理中的一些困难和问题。首首先先是是意意识识问问题题。。河流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存在于渔业欠发达地区,老百姓的禁渔、护渔意识淡薄,影响了保护区的日常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打击了管理者的工作信心。政府在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推动经济发展,GDP指标统领一切的思想意识下,更加助推了一些人发展经济恶化环境的行为和举措,形成了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之间的巨大矛盾。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大力发展地方经济任务重,地位高,使得保护区与发展经济的矛盾日显突出。一些小水电业、化工业成为当地发展地方经济的支柱产业,严重威胁保护区的构建和功能的发挥。同时,经济的落后、意识的淡薄严重影响了地方政府财政对保护区建设和管理的投入。地方资金不能及时有效的配套,影响保护区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人员经费得不到保障,很难将保护区管理工作做到位。其其次次是是职职责责问问题题。。保护区管理工作任务重、责任大,需要有一支专业的管理队伍进行专业的日常管理工作。而山区河流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日常管理队伍往往由渔政人员担任,没有专门编制、专职人员和专项经费。大量的保护区日常管理工作全部由渔政站承担,而渔政站往往也是与水产站合署办公,既要承担水产技术推广任务,又要承担全县的渔业执法管理工作,还要承担保护区的管理工作,一人三职,很难有效履行职责。最后是管理问题。河流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特殊地理环境导致其全方位日常管理的困难,不能面面俱到,会存在监管死角。保护区水域环境的复杂,增加了管理成本,只靠管理者一味的“管”,很难达到预期效果。只有发动全社会的力量,全民皆兵,将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水生生物资源意识根深蒂固地植入民众思想,从源头杜绝破坏环境、非法渔业行为的发生。人力、物力、财力的不足,是保护区管理难的另一方面。相关资料显示,保护区每10公里区域需配备3名巡护人员,100公里的河流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需要巡护人员近30人。现实离这个要求相差甚远。而在保护区建设中,完整的基础设施建设就需400余万元,尽管农业部在前期建设中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但后期地方财政每年的日常管理工作经费因保护区类型不同也需几十万至上百万元不等,难以配套实施。捉襟见肘的工作经费难以保证保护区管理工作的质量。设备的缺乏或不足更是加剧了保护区管理工作的难度。

四、河流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发展建议水产种质资源是我国渔业生产的重要物质基础和人类重要的食物蛋白源。作为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水产种质资源又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进行相关科学研究的重要物质基础。目前,包括水产种质资源在内的生物遗传资源的拥有量和研发利用程度已成为衡量国家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综合国力的重要的指标之一。然而,随着人口的急剧增长和不合理的资源开发活动,对水生生物及其生态系统产生极大冲击,许多生物种群濒于灭绝,种质资源正在减少。我国的水生生物资源,特别是水生生物资源,已处于严重衰退状态。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与管理是对水产种质资源进行保护的最有效最直接的途径。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争取各部门和全社会的支持水产种质资源保护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各级地方政府应加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领导,成立领导、工作组,将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渔政、司法、水利、工商、环保、交通等部门各司其职,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同时通过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介加大宣传力度,散发保护区制度、简介、管理通告等资料,建立大幅宣传牌、横幅,提升保护区的影响范围,提高民众对水域环境、水生生物的关爱度,发动全社会力量,全民动员开展保护水域环境和水生生物活动。各级地方政府一是在《纲要》的宗旨下,根据各保护区的制度与之相适应的管理规定,建立一支行之有效的管理队伍;二是由政府牵头,联合各相关职能部门,建立保护区建设与管理工作领导组,建立工作的指挥部,有序开展保护区建设与管理工作;三是协调当地经济发展与水域生态保护的关系,妥善处理工业建设、城镇化建设、小水电建设及河道采沙业与保护区建设管理的矛盾;四是确保保护区管理经费的投入,保证保护区必备的办公场所、办公设施,保证执法队伍工作人员的工作经费、装备,以及保护区设备仪器的日常维护使用,保证开展水质监测、资源调查研究相关经费的投入。

(二)加大对保护区建设和管理的资金投入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工作是一项公益性事业,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所需经费较大。虽然农业部给予一定的前期建设资金支持,但后期长期的管理工作经费也给地方政府财力带来一定的压力。在国家、省、市县三级财政资金的支持下,各地应积极探索政府投入、银行贷款、企业资金、个人捐助、国际援助等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为保护区的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在尽可能的情况下,通过保护与利用并举,对保护区内的实验区进行水产种质资源的合理捕捞。通过合理捕捞种质资源开展遗传研究,建立水产种质资源苗种繁育基地,实行保护品种的市场转化。适度结合当地旅游业,开展保护区水域生态观光。实现保护区的造血机制,反哺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根据各保护区所处地理位置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条件,以及保护区的类型、岸线、面积和管理任务,从实际出发,提出科学、合理和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资金投入支持方案。

保护水资源的重要性范文第3篇

【关键词】水资源保护 规划管理 监管体系 法规建设

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是一个严重缺水的国家,人均水资源占有量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但我国又是一个用水量最多的国家,同时对水资源粗放式的管理、用水效率低下及供需不平衡等问题还十分突出,这就更加剧了我国水资源的短缺。而且随着经济发展过程中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水污染及饮水安全问题又十分突出,这就导致我国水资源的保护形势十分严峻。所以需要通过行政、法律、技术和经济等多种手段和方法来实现对水资源的合理利用,避免水资源浪费的现象,确保社会发展过程中对水资源的需求。水资源保护是通过对水资源的分布、规律及人们的取用水行为进行调整和控制,从而实现水资源的良性循环状态,使其能够达到永续利用的目的,进而实现人与水的和谐。而这一目标的实现,则需要通过加强对水资源使用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和保护,使水系统处于一个良性的运转状态,进而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水资源保护监督管理体系,以推动社会和经济的快速发展。

1水资源保护的地位和重要性

与传统的水利行业相比,水资源保护显得非常年轻。经过30年的努力,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们认识水平的提高,认识理念从全国环境良好、对环境保护的懵懂,到出现水污染、意识到水资源保护的重要性,直至全社会直面水资源短缺与污染严峻形势、水资源保护意识的全面觉醒;从局限性重视水质转化为生活生态生产用水全面统筹。法规体系从严重不足到各种国家地方标准的出台、水资源保护法规体系的逐步健全。监督管理从结构单一的机构队伍发展成为有监测、管理、科研技术支持综合功能为伍的强大水行政管理机构与体系。水资源保护工作的法律地位和重要性正在逐步得到体现和重视。

2002年修订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初步确定了水资源保护的地位,规定了水资源保护的职能,首次明确了水功能区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水功能区划的拟订和批准;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水功能区水质监测和报告与通报。201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又提出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这是对水资源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进一步提升,也是对水资源保护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2.加强水资源保护与规划管理的具体对策

(1)水功能区划

水功能划分是依据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结合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和社会需求,科学合理地在相应水域划定具有特定功能、满足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要求并能够发挥最佳效益的区域;确定个水域的主导功能及功能顺序,制定水域功能不遭破坏的水资源保护目标;通过各功能区水资源保护目标的实现,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000年2月,水利部开始水功能区划工作,下达了水功能区划编制的任务书和《水功能区划技术大纲》,并以七大流域为单元编制水功能区划。按照全国水功能区划技术体系的要求和重要江河、湖泊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他江河、湖泊的确定原则,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982条河流、91个湖泊水库水功能区一级区2876个,其中河道型水功能区2782个,湖库型水功能一级区94个。在水功能一级区划的基础上,根据二级区划分类与指标体系,又进一步将开发利用区划分为饮用水源区、工业用水区、农业用水区、渔业用水区、景观娱乐用水区、过渡区和排污控制区共7类水功能二级区。在全国1 133个开发利用区中,共划分2820

个二级区。至2009年,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水功能区划已经得到同级人民政府的批准。目前,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环保部正在联合征求地方人民政府和中央有关部门关于《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的意见,争取尽快上报国务院并获得批复。

(2)做好水资源的监管体系及法制建设

2.1 建立健全水资源监管体系

水资源保护机构分为水资源保护管理机构及监督执法机构,与水资源综合管理及水行政综合执法在工作职责范围及工作要求方面存在根本差异,如在水资源保护检查执法过程中,不仅要全面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还要对水域断面及入河排污口的水质和污染物排放量进行全面监控,并有效分析、审核,检查各类企业污水处理设施是否达标,这就要求建立水资源保护检查队伍,并提升其综合素质,整体保障水资源的合理使用。应不断完善水资源管理体系,在中央、流域及地方有效开展水资源保护工作,设置相应的管理机构,实现属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流域管理机构双重领导,加强重点地区管理,不断完善水资源水资源保护监察队伍及机构建设,为水资源保护事业奠定基础。

2.2 加强推进水资源保护的法制建设

各流域应根据《水法》及《水功能区管理办法》要求,从本流域情况出发,制定《流域水功能区划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对流域水功能区进行全面监督管理;拟定《入河排污口管理办法》,对人河口设置及变更进行严格审批,规范入河口排污行为,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管理;对《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建设项目水资源认证管理办法》进行组织修订,实现合理取水,严格规范排污行为。

结束语

水资源是重要的战略性资源,是社会发展及经济发展的根本保障,所以需要全方位的加强水资源监督管理工作,通过严格的监督管理,实现水资源的保护,使水资源能够达到永续利用。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水资源公报2008[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9:1-34.

[2]水利部水资源司.水资源保护实践与探索[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1 l:142.

[3]徐红霞.关于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保护管理制度的思考[J].湖南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

保护水资源的重要性范文第4篇

湿地具有保持水土、净化水质、蓄洪防旱、调节气候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等重要生态功能。而农村水资源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又是战略性的经济资源,是维系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系统稳定的根本保障。以农村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撑流域社会经济与湿地生态系统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流域内“人-水-湿地”和谐是新时期流域农村水资源管理的重要目标之一。

1 湿地生态保护目标

湿地生态保护目标的设置是开展生态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而在设置湿地生态保护目标的过程中首先应该明确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一般来说,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具体指能够对社会大众的生产生活质量产生特殊影响的生态系统功能和产品等。湿地生态系统在生态保护工作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其不仅能够维系流域水安全,还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产生着重要的影响,因此确立科学的湿地生态保护目标,能够为流域湿地生态保护工作的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在我国传统的生态保护目标制定工作中,生态修复方面的研究相对缺乏,对湿地生态保护工作的开展产生了一定的不良影响。因此,基于当前全球气候变化和高强度人类活动的影响,在未来湿地系统将进一步完善的背景下,在设定流域湿地生态保护目标的过程中一定要对流域的整体安全进行综合的分析,明晰其对湿地生态服务功能的基本需求;并结合流域水文情势及湿地水源的未来演变,确立湿地保护目标。

2 农村水资源优化配置的概念及理解

农村水资源的优化配置是保护湿地生态系统的重要手段,要想促使湿地生态保护系统正常运行,就应该加强对农村水资源优化配置工作的重视。一般来说,农村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具体指借助工程和非工程措施,逐步对农村水资源天然时空分布状况进行适当的改善。同时由于现代信息技术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并且现代信息技术在农村水资源配置过程中也得到了一定的应用,因此相关部门还应该借助科学的计算方式和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对农村水资源进行科学的统一调配,对各水利部门之间的利益关系进行良好的协调,进而促使农村水资源的有效利用率得到显著的提升,全面推进地区农村水资源的开发和可持续利用。简言之,对农村水资源实施优化配置就是在系统工程理论的指导下将区域或者流域内的农村水资源在各地区和各个水利部门之间实施高效分配,促使由农村水资源产生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得到最大限度的凸显。

3 我国农村水资源现状

我国农民农村水资源总占有量位居世界前列,但是人均占有量相对较低,仅为世界人均水平的1/4,与部分农村水资源人均占有量较高的国家存在着巨大的差距。同时,我国农村农村水资源还存在时空分布不均的情况,从沿海到内陆地区农村水资源分布逐渐减少,水土资源的组合不合理,对农村水资源的优化利用产生不良影响。各地区一般夏季多雨、冬季少雨,汛期也集中在夏季,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水资源的优化配置,洪涝和干旱问题同样突出,成为农村水资源配置方面的难题。此外,农村水资源污染也是我国农村水资源利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农村水资源利用和国民经济的建设发展产生不良影响。

4 湿地农村水资源保护管理建议

4.1 建立健全湿地法制

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完善法制体系是提升湿地保护质量的关键点。结合当前《自然保护区条例》的相关规定,国务院相关行政部门可以结合条例内容以及自然保护区保护需求设定相应的管理办法,为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工作的开展提供良好的保障。但是这种部门立法现象可能受到部门利益的影响,从而对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工作的开展产生不良影响。因此结合当前我国湿地自然保护区立法现状,还应该参照国内外成功经验,在充分分析《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结合《自然保护区条例》,为我国湿地自然保护区立法工作的开展提供相应的保障。唯有结合湿地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需求设置专门的管理办法,才能够切实改善湿地生态保护管理不到位、破坏湿地的现状,促使湿地管理水平得到显著的提升。

4.2 加强湿地农村水资源的宣传教育

湿地生态保护工作的开展不仅仅是湿地管理部门或者地区生态建设部门的工作,其关系到全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因此要想促使湿地生态保护工作取得良好的发展成效,就应该借助充分的宣传教育动员全体社会成员参与到湿地生态保护工作中,取得良好的生态保护效果。加强湿地农村水资源重要性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让社会大众真正认识到湿地农村水资源保护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参与到保护工作中,促使湿地农村水资源保护工作的范围得到进一步拓展,取得良好的保护成效。

4.3 湿地农村水资源进行统一规划

对湿地农村水资源的保护应以流域为单元,而流域综合管理具有明显的整体性和综合性。流域借助河流主线连接成为一个在结构和功能方面紧密相连的整体,并且基于流域管理工作的整体性和综合性,可以采取一定的措施对可再生农村水资源进行适当的保护,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与湿地保护工作存在一定联系的农村水资源管理发展战略,对农村水资源有效利用方式进行全面的改善,建立健全的河流水量分配管理方式,对湿地农村水资源的利用加以限制,最大限度的保护湿地农村水资源的再生功能。

保护水资源的重要性范文第5篇

发达国家度过重化工业发展期后,深感于工业化进程造成的生态环境恶化,尤其是饮用水资源污染带来的流行病泛滥的切肤之痛,依托雄厚的经济基础,在饮用水保护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突出的成果,积累了许多有益的经验。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采纳和利用已经形成的有效做法,对于保护我国的饮用水资源来说是非常重要的途径。本文选取美国、法国、澳大利亚等国家为样本,对其饮用水保护措施加以分析,希望从中得出一些对于我国饮用水保护工作助益的启示。

1 发达国家饮用水保护措施比较

从众多发达国家中选择美国、法国、澳大利亚等国家为样本,对其采用的饮用水资源保护措施进行比较,是基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一是,所选3个国家分布在美洲、欧洲和大洋洲,每一个国家在其所在地区都是举足轻重的地位,具有普遍性,而又有代表性;二是,3个国家在饮用水资源保护方面都有许多成熟的做法,取得了显著成效;三是,对我国有重要的借鉴意义。美国作为世界头号发达国家,在经济、科技、文化各个方面都处于世界的绝对领导地位,其在饮用水资源保护方面采取的措施,代表了全世界的最先进水平。法国是欧洲的核心国家,有着雄厚的经济、科技基础,法国在饮用水资源保护方面采取的措施,吸纳融合了欧洲各国的先进做法,是欧洲的最佳代表。澳大利亚地处大洋洲这块缺水的陆地,加之国土辽阔、蒸发量大,造成相对缺水,这与我国的国情有相似之处,澳大利亚政府从本国实际出发,对饮用水利用和管理进行了深入的探索,取得了很多成功的经验,对于我国来说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美国、法国、澳大利亚3个国家所采取的饮用水保护措施,总体上来讲可以分为立法保护措施、行政保护措施、技术保护措施和应急保护措施四大类别。

①立法保护措施。美国于1974年制定了《安全饮用水法》,经多次修改后沿用至今。该法最核心的内容就是明确规定,保证饮用水安全的最根本方法是对地下水源的保护,主要是贯彻井源保护规划和源水评价规划等4个主要的规划逐步、稳妥地来实现。美国在立法方面所采取的最有特色的工作,就是把饮用水水源地及基础设施的保护写进了《反恐法》,对于能够有效供给3 300人水源的给水系统,专门提出了编写相关危害水源的报告等多项要求。法国没有制定专门的饮用水资源保护法律,主要采用欧盟的水质指令。该指令于1998年颁布,指标比较完整、要求也较高,成为包括法国在内的欧洲各国制订本国水质标准的主要框架。法国围绕这个指令,建立了比较健全的饮用水保护法律调控体系。澳大利亚的饮用水资源由各州分别管理,每个州都设立相关的法律,主要是针对各州的水源地管理,这同时促使澳大利亚将全国的整体水源纳入了管理范围,设立了专门的饮用水资源管理法律法规体系。但同时我们也注意到因为立法不同,协调困难,澳大利亚政府及时吸取教训,在1995年出台了《水分配与水权—实施水权的国家框架》,并于1996年,又出台了《地下水的分配与使用—澳大利亚地下水管理国家框架》,使得国家可以统一管理地下水资源与地表水资源,从而在全国范围内规范了饮用水资源保护法律,促进了全国饮用水资源分配及水权综合管理体系的建立。

②行政保护措施。美国《安全饮用水法》明确规定,美国环保署、各州和公共供水系统是饮用水保护的具体负责部门。美国环保署根据法律授权,制定保证人体健康的国家饮用水标准,负责指导、帮助、检查各州饮用水的供给,同时,收集全国饮用水的信息并向公众批露;各州直接监督本州饮用水计划的执行,严格保证本地区饮用水的供给,同时,筹措资金建立专门基金,用来资助公共供水系统的改善;公共供水系统,则可分为社区供水系统、非社区供水系统,具体负责饮用水的直接供给,同时,通过设立公民咨询委员会、价格委员会等,调动全社会力量监督饮用水供给。法国饮用水管理机构从构成上,主要分为国家层面、流域层面以及地区层面等3个层面。国家层面包括设备部、环境部等,其中,环境部起主要作用;流域级,指的是围绕一个河流流域设立流域委员会,同时,下设流域水资源管理局作为执行机构,其主要功能是批准流域规划以及对相关工程预算审查等。流域委员会采取民主制管理办法,类似于委员会形式,可以吸收用水的居民代表参加会议,参与到相关政策的决策过程中。地方级,指的是设立市政饮用水管理机构,对于较大的地区,相关的水处理问题,包括供水和污水处理的管理就放在该地区内进行;而对于较小的城市,采取的是集中几个较小的城市,集中进行水务的管理。澳大利亚的水源管理分为国家、州和地方城镇等3个层级,但是不像其他国家以国家为主,而是以第二层级为主,采取流域和地区相融合进行管理,在水源管理上,水资源委员会是最高管理机构,人员包括三个层级的部长,国家开发部长担任该委员会的主席。在州一层面,水务的管理是显现出自治状态,各个州都有自己的类似委员会进行管理,功能与国家层面一样,负责水资源的分配、开发和监督等,也包括和水资源相关的一些工程项目管理。流域管理是澳大利亚的水务管理的特色。表现最为明显的是墨累—达令河流域设立委员会,负责分水协议的制定和执行。而流域将职能分解成各州政府机构协助执行,同时,为了保证具体执行有效,还与灌溉协会或供水公司加强联络。

③技术保护措施。美国政府依托其发达的科学和信息技术,采取技术手段严格保护饮用水资源。一是,编制“基本威胁报告”,向公共供水管理部门提供危险评价方法,用来评估本部门供水安全隐患,并在几千个供水系统内开展脆弱性评价培训,为供水管理部门提供技术支持。二是,开发饮用水保护的信息和技术支持系统,主要是有关计算机安全硬件技术。三是,建立水信息共享和分析中心,为供水管理部门提供一个安全信息通道,使得全国范围内交流危及供水安全的各种信息。法国政府在技术层面,严格规定水源保护、污染预防等内容,在全国范围内确定哪些区域属于必须严格保护的饮用水源地,对这些保护区域进行严格科学的考察,并进行包括卫生健康认证在内的相关认证,从而对饮用水生产的各个流程都实施保护。法国政府还广泛应用信息技术,加强饮用水资源信息公开,使公民可以很方便地获得有关饮用水水质的信息,及时向政府反映饮用水资源状况、建议等。澳大利亚政府通过大力发展高科技节水技术,不断提高饮用水资源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市场经济的作用,按照供求关系,界定水源相关权利,同时,设立相关交易的市场,实现水资源的有效分配;大力加强饮用水资源保护的总体研究和利用规划,注重发展饮用水资源保护信息系统的技术开发。

④应急保护措施。在饮用水应急保护方面,做的最好的是美国。“9.11”之前,美国主要围绕飓风、龙卷风、地震等自然灾害,制定饮用水应急保护对策计划;“9.11”之后,主要针对恐怖突发事件,提出新的对策计划。鉴于恐怖事件对饮用水安全的损害与传统的自然灾害对饮用水安全的危胁不尽相同,美国政府在制定紧急应对策略时,不仅要对突发的恐怖事件有相关的预案,还需要对非突发事件作出相关的经济应对措施。法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都没有制定单独的饮用水应急保护计划。但法国在1998年颁布的《公共健康监督与产品安全性控制法》中,对饮用水安全的应急保护作了规定,主要由法国食品卫生安全署牵头,具体承担饮用水监督、警戒、预防和发生突发事件时应急反映的功能。澳政府在国家紧急救援法案中,针对突发事件,就饮用水安全提出了应急保护方案,规定了各级政府和有关机构在突发事件中保护饮用水安全的职能。

2 我国饮用水资源现状

当前我国饮用水资源的现状,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描述:一是,淡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我国淡水资源丰富,总量为为28 000亿m3,占全球水资源的6%,居世界第四位,但人均只有2 200 m3,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4,是全球13个人均水资源最贫乏的国家之一。此外,由于分布空间不均匀,使得饮用水的特点是季节性缺乏。在全国670多座大中城市中,有400多座城市不同程度缺水,其中严重缺水的有108个。二是,饮用水安全形势严峻。面对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带来了大量的废水、废气和废物,这些污染物如果没有经过净化,直接排入水体,将会污染水环境。目前,在我国长江、黄河、淮河、海河和珠江等七大水系中,有40%的河段已经不适合做饮用水源,在城市水域中不适合做饮用水水源的河段竟然达到78%。三是,局部水生态系统失衡。由于很多地区超规模用水,使得水资源发生极大的短缺。据统计,全国已形成164个地下水超采区,总面积达到19万km2。可以说,我国的饮用水资源与水环境保护面临严峻的挑战。

3 发达国家饮用水保护措施对我国的启示

目前,我国饮用水资源保护还处于初级阶段,必须认真借鉴发达国家的有效措施和有益做法,立即着手开展基础性的调查、研究和管理工作,才能真正把饮用水保护好。

一是,加强立法,为饮用水资源保护提供法律保障。目前,我国已制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为水资源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要加大执法力度,目前,饮用水保护方面遇到的最大问题是法律规范无法得到有效执行,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大法律执行力度,真正把法律落到实处;要细化应急保护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关于突发性事件的处理,只有原则要求,没有详细的规定,突发性事故的种类也没有详细划分,今后要逐条细化这些条款,使之更易于操作。

二是,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全力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积极采用信息技术,研究制定全国性饮用水资源利用指标,对水资源优化配置。科学制定饮用水实施建设方案,确保饮水安全的可持续,尤其要加快解决农村地区各种水问题。加强城市饮用水水源的保护,建立水源地保护监管的管理制度,完善重大水污染事件应急机制,鼓励研发污水处理技术,保障城市居民饮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