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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形陨石

异形陨石范文第1篇

我们的行星点缀着众多的陨石坑,它们曾经经历并见证了过去众多天外来客的冲撞及带来的巨大爆炸。其中的一些陨石坑的痕迹如今还很明显,其它则已失去了踪迹。

7. 加拿大魁北克陨石坑

加拿大魁北克陨石坑是在大约140万年前由陨石撞击形成的,于1940年代中期被发现。该陨石坑几乎呈现出完美的圆形,且坑内湖水异常纯净,俯瞰该湖,如一颗蓝水晶,因此被誉为“努纳维克水晶之眼”。

8. 墨西哥希克苏鲁伯陨石坑

希克苏鲁伯陨石坑被掩埋在墨西哥希克苏鲁伯村附近的尤卡坦半岛下面,这个远古陨石坑直径为170公里。这次撞击发生在大约6500万年前,当时有一颗像一个小城市大小的彗星与地球相撞,在全球引起破坏性大海啸、地震和火山爆发。人们普遍认为希克苏鲁伯撞击导致恐龙灭绝。

9. 塔吉克斯坦喀拉库尔湖

喀拉库尔湖位于比海平面高3900米的塔吉克斯坦帕米尔山脉中,直径25公里,靠近中国边境。这个凹陷处是在大约500万年前的一次陨石撞击中形成的。

10. 乍得湖奥隆加陨石坑

奥隆加陨石坑是200万到3亿年前形成的一个侵蚀陨石坑,它位于非洲乍得湖北部的撒哈拉沙漠地区。这个陨石坑是由一颗直径为1.6公里的彗星或小行星与地球相撞形成的。这种撞击每一百万年大约才发生一次。

11. 澳大利亚戈斯峭壁

大约1.42亿年前,一颗直径为22公里巨大的小行星以每秒40公里的速度在澳大利亚北领地南部发生撞击,它释放出来的巨大能量相当于2.2万兆吨黄色炸药爆炸。这次撞击形成了世界上影响最大的戈斯峭壁陨石坑。

异形陨石范文第2篇

那些黄金从此留在地心,那是人类贪婪的手永远伸不到的地方。按照地球形成理论,地球上的贵金属早已沉入地核,人类不可能开采出大量的黄金。那么,人类已开采出的大量黄金和其他贵金属从何而来?

人类开采的黄金来自陨石撞击

科学家们近日宣称,地球上所有的黄金来自大约40多亿年前一场巨大“陨星雨”的恩赐。

之所以绝大部分的黄金集中于地球深处是因为它们的比重较大,这就导致地球近表层几乎没有黄金存在,直到又过了大约两亿年,一场狂暴的“陨星雨”降临地球。当时有超过2000亿亿吨的陨星物质从天而降,猛烈轰击新生的地球,这些倾泻而下的物质中就有黄金。地质学家们发现这场巨型陨星雨为地球表层补充了由于早期重力分异作用导致匮乏的贵金属元素。

黄金来自外太空的证据

为了对其进行验证,以英国布里斯托尔大学马蒂亚斯•维尔博尔为首的3位科学家分析了格陵兰岛的古老石头。格陵兰岛上保存着地球上最古老的岩石,它们形成于地球诞生之初,是在地核形成后、可能有过的陨星雨发生前形成的。科学家将这些采集到的岩石与地球上其他地方能代表现代地幔结构的岩石进行比较。如果前者中较后者样本中存在明显较少的贵重金属元素,那么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说明陨石撞击是一个重要因素。

异形陨石范文第3篇

陨石,也称“陨星”,是地球以外未燃尽的宇宙流星脱离原有运行轨道或碰撞成碎块散落到地球表面的、石质的,铁质的或是石铁混合的物质。按结构、构造、铁及硅酸盐的含量,陨石可分为铁陨石、石陨石、石铁陨石三大类。[2]陨石之所以珍贵,主要在于其所潜藏的独特的科研价值。 

(一) 陨石的价值 

首先,陨石是人类直接认识太阳系各星体演化的实物标本。由于陨石通常是太阳系中的小行星、普通行星或彗星等天体碰撞或分裂后产生的碎块。这些碎块往往携带有这些天体形成演化的原始信息。对它们进行实验分析,比如通过对陨石中各种元素的同位素含量测定,就可测定陨石的年龄和推算出太阳系开始形成的时期,进而有助于深化人们对宇宙演化的认知。1969年12月日本在南极大陆发现的十二块陨石中,就有八块来自月球背面,还有两块来自火星。迄今为止,这些陨石依然被天文学家们公认为是人类进行月球和火星历史进化及岩浆演化研究的最珍贵样本。其次,陨石不仅能为科学家研究相关天体的地质历史提供了第一手的信息,还能为揭开外星的生命科学之谜提供重要的线索。1976年,美国科学家在南极采到的两块陨石中,不仅发现了水,也找到了六种非生物来源的氨基酸,这些都是显示其它星球可能存在生命迹象的有力证据。可见,深入研究陨石的物质组成、结构特点及形成演化进程,等等,无疑会对天体史、天体物理学、天体化学、高能物理学和宇宙生物学等领域的科学研究带来极大的促进作用,进而有助于推动一国乃至整个人类科学技术的发展。 

事实上,除了具备上述的科研价值之外,陨石也具有很强的观赏和收藏价值。这是因为陨石来源于宇宙,在坠落地球之前其已长时间遨游于太阳系中间,很多宇宙间的核反映、宇宙射线等都在它身上留下了形态各异的烙印,又经过大气层的磨蚀,形成了独特的纹理与造型,不仅样态浑圆,而且外表华丽,颇具神秘色彩,是一种不可多得的观赏石。同时,作为人类唯一能获得的地球外天体的样品,陨石数量稀缺,价格昂贵,特别是有些含有稀有金属的陨石,其价格更是贵过钻石,有的可达到黄金的上千倍。因此,近年来,国内外收藏陨石的热潮方兴未艾。不过,将陨石作为观赏和收藏之物,业界人士考虑更多的还是其科研价值,而非表面价格。换言之,相比科研价值,陨石的观赏和收藏价值应该处于第二性位置。因此,对陨石而言,科研价值应是其首要的核心价值,笔者以下的论述将围绕此展开。 

(二)对陨石立法保护的必要性 

陨石虽是一种珍贵的极具各种价值的科研样品,然而,我国对其的立法保护一直处于空白。现行的立法,除了1995年5月4日原地质矿产部颁发的《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第7条有简单地提及将陨石作为奇特地质景观予以保护之外,未见其它各位阶的法律有涉及陨石,更遑论有对之保护的具体规定。这种立法的先天不足无疑造成了实践中我国陨石交易秩序的混乱和陨石资源的不断外流。据笔者在新疆、内蒙等地所做的调查,当前我国各级政府对日益兴起陨石交易市场一直“无人问津”,以致大部分的陨石交易蛰伏在地下进行:不仅价格不透明,而且秩序混乱,一些非法的陨石组织、虚假的陨石鉴定、评估机构或中介常常充斥其中。为牟取暴利,他们打着专业的幌子,通过虚构鉴藏传闻、制造鉴藏假象、诽谤专业机构等手段向不明就里的群众兜售假冒伪劣的陨石或调包骗取原生的陨石。更有甚者,还与境外不法分子相勾结,将陨石偷偷搬运出境。2005年4月,我国新疆阜康地区一块重达一吨多的橄榄铁陨石就是被当地陨石贩子偷运出境,并在海外被一美国人以2500万美元的高价竞拍所得。[3]可是,面对着这种侵害国家和民众陨石利益的行为,由于没有相应的立法跟进和配套的管理政策,我国政府相关部门始终无力加以遏制和惩处,从而只能任凭陨石不断外流,实矣令有识之士十分痛心。

对陨石缺乏立法保护的另一负面效应是会导致陨石整体的价值遭到破坏,甚至不复存在。如所周知,陨石数量少,价格高,倘没有通过立法加以规范和保护,则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一旦发现有陨石落地,一些民众很容易跟风哄抢和盲目切割,从而破坏陨石固有的完整性,减损陨石作为科研的样本价值。2004年12月11日,我国甘肃榆中县发生了建国以来最大的天文奇观——“陨石雨”,这本可为我国相关科研机构研究陨石提供补充样本的绝好机会,然由于第二天立马有数千名来自全国各地和海外的陨石搜寻人蜂拥而至进行哄抢开采,等当地政府和国家相关科研机构人士到达现场时,很多陨石早已不翼而飞,所剩下的都已刀痕累累,面目全非。 

可见,无论是基于整肃陨石交易的乱像,防杜陨石资源外流之所需,还是维护陨石的完整性以确保国家对陨石价值的最大化利用,我国都有必要对陨石进行立法保护。事实上,早在2005年,南京天文台以及国内20多位天文领域的专家就联合上书全国人大法工委要求为陨石立法[4]。如果说当时的立法提案主要是陨石相关的专业机构和人士所为,那么在陨石知识日益普及,陨石价值和陨石文化日益为人们所关注的今天,面对着如此严峻的陨石保护形势,我国以立法构建陨石保护制度就显得更为必要和紧迫。 

二 埋藏物、无主物、古化石抑或矿产:陨石在我国的法律属性之定位 

欲以立法保护陨石,首当其冲就是要解决其所有权的归属问题。从逻辑上看,破解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对陨石的法律属性做出准确的定位。综合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人士的见解,有关陨石的法律属性大致可归为埋藏物(隐藏物)、无主物、古化石和矿产四种。需要指出的是,尽管新疆陨石案经媒体报道后一度引起法学界热烈的讨论和争议,但在笔者的阅读范围内,目前学者仅限于媒体采访时的观点表达,尚未见有专门撰文对此问题加以学理阐释。下面,笔者拟对这四种见解依次展开缕析,并表明自己的立场。 

(一) 陨石是否为埋藏物 

陨石从外太空坠落地表,着地后常会陷落和被埋藏于与地面撞击后形成的地坑之中。故此,有学者主张陨石属于埋藏物或隐藏物,应依《民法通则》第79条之规定归国家所有。我国《民法通则》第79条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此见解是否合理,笔者觉得尚需从埋藏物的法律真义加以判断。何谓埋藏物?我国立法虽然没有对之做出正面的界定,不仅立法没有定义,学界对有关埋藏物的论述大多也是只言片语,且无一不是以对《物权法》第114条的解释而结束,并无有埋藏物概念的正面阐释。参见梁慧星,陈华彬.物权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0:219-220.但域外立法多有权威性的解释。如《法国民法典》第716条规定,“一切埋藏或隐匿于陆地上的物件,任何人不能证明其所有权,且其发现纯属偶然者,称为埋藏物。”[5]同为大陆法系立法代表的《德国民法典》第984条则将其定义为“长期被隐藏于陆地上以致不再能查明所有人的物”[6]。 综合法德立法之要义,笔者认为构成埋藏物,应满足三要件:第一,物之标的须为动产;第二,须包藏于他物之中,不易从外部所直接目睹[7];第三,须为所有权人不明。其中,前两项为事实要件,后一项为法律要件。而就事实要件而言,埋藏物为包藏于他物之中之动产即可满足,至于“埋藏之原因,究为人力抑或自然力,在所不问”[8]。因此,那些坠落于地面而被自然力埋藏于陨石坑或乱石堆及植被之中的陨石,自当符合埋藏物之事实要件。但问题是,这些陨石也只是所有坠落地球的陨石家族中的部分成员而已。换言之,还有大部分的陨石并没有落在地上,而是石沉大海。如此完全用“埋藏物”来指代所有从外太空坠落地表的陨石,则有以偏概全之嫌。再者,法律要求埋藏物或隐藏物须所有权人不明,亦即埋藏物或隐藏物所有权人虽难以确定,但在埋藏或隐匿前须曾经为他人之物。毋庸置疑,陨石乃天外来物,系自然之造化,甫一开始就根本不存在着所谓的所有权人。因此,陨石并不具备埋藏物的法律要件,不能适应《民法通则》的上述规定。 

(二) 陨石是否为无主物 

所谓无主物,是指发现时不属于任何人所有的物,包括尚未设定所有权的物及原为有主物,而后被抛弃的物[9]。对于无主物,世界上很多国家都规定了先占制度。因此,有学者据此认为先占先得,陨石在我国应归发现者所有。对此,笔者不敢苟同。首先,陨石是否属于无主物,值得细究。综观很多大陆法系国家的立法,包括前述的《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还有《意大利民法典》及《日本民法典》均无规定陨石归坠落地点的土地所有人占有。英美法系国家的判例法亦有相类似的规定。如在1892年的Goddard v. Winchell案中,美国最高法院做出判决认为,“陨石作为不动产,归土地所有权人。即私地归地主,公地归州或联邦政府。”See Goddard v. Winchell, 52 N.W. 1124 (Iowa 1892) 。综合两大法系通行的立法例可见,陨石形成之初虽无所有权人,但其坠落到一国领土后即被所在国的立法烙上了所有权的痕迹,已非无主物。于我国而言,虽然没有类似的明确规定,但透过前述所列举的《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第7条,即“陨石作为一种奇特的地质景观应予以保护”的立法意蕴,也可推断,作为地质景观的陨石不应为无主物,否则当时的地质矿产部不会有此立法保护的宣誓性规定。因此,陨石不能适用先占。 

其次,即使退一步承认陨石为无主物,那么陨石搜寻人在我国也不能取得陨石的所有权。其因在于:第一,从历史传统来看,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无主物归国家所有乃长期以来的惯例。这也是现行的《民法通则》和《物权法》等迟迟没有规定无主物先占的主要原因。第二,即使现实生活中我国有允许“先占取得”现象的存在,如拾荒者捡拾抛弃物,农民上山打猎、砍柴、采野生植物贩卖和渔民出海捕鱼等。但这种先占须以不损害国家和集体公共利益为前提。而陨石身上的科研价值表明其是一种具有公共利益属性之物。倘允许先占,一则会加剧民众对落地陨石的哄抢与拆解,破坏陨石身上所记载的信息价值;二则会使得一些富有科研价值的陨石被私人长时间贮藏于民间,国家对陨石的可持续性研究将因此面临断层的困境。以我国陨石研究的权威机构——中科院南京紫金山天文台为例,目前其仅收藏有6块陨石,而且都是上世纪80年代从陨石贩子收购回来的。如今,由于没有新鲜陨石做补充,整个天文台对陨石的研究几近停止。是故,从确保国家对陨石科研价值的长久利用和公共科研利益增进的考量,笔者认为陨石同文物和珍惜的动植物一样,不能成为先占的客体。 (篇幅太长,小编只给这么多了。)

(二)一般法与特别法相结合:我国陨石立法保护的策略 

由于矿产资源具有特别重要的可利用价值,各国法律对其的开发利用均制定了与其它财产关系不同的矿业权法律制度。我国亦然,目前调整矿产的法律主要有全国人大1996年修订的《矿产资源法》及国务院颁布的《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既然陨石是为矿产,故笔者建议国家可先根据金属和矿物成分含量的不同,将目前国内已探明的陨石归为金属矿产和非金属矿产两种,分别对应地写入《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的附件《矿产资源分类细目》中,以此完成陨石的入法工作,结束陨石在我国无法可依的尴尬地位。 

不过,综观我国的《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其调整的对象主要以存于地壳内部的矿种为主。而陨石毕竟作为一种来自天外的特定矿种,国家很难在勘察和开采上进行事先的统一规划和合理布局,故单靠上述的一般法进行规范和调整显然难以奏效。笔者建议我国尚需在一般法的框架下,结合陨石的独特用途、数量稀缺与人工搜寻等实情,由国务院另行制定专门针对陨石的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称:特别法),以弥补上述一般法对陨石调整之不足。为此,笔者提出如下几点对策,以供决策部门立法之参酌: 

首先,为科学、高效保护陨石和最大限度地利用陨石价值,特别法开篇应明定陨石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在此前提下,建议可参鉴《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分类管理的安排,以是否具有重要科研价值为基准,在立法上将陨石分为科研型陨石和非科研型陨石两类:对于科研型陨石,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买卖;而对非科研型陨石,可比照现行的一般古生物化石管理规定,允许其交易,但应当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进行,并经所在地的国土资源部门登记后才能进行所有权转让。 

其次,为调动全民参与搜寻和勘探陨石的积极性,提高我国陨石特别是科研型陨石的供给来源,特别法应允许个人与社会组织无须事先经国家批准就可自行搜寻和勘察陨石。当然,为防止私人就地转移和故意隐藏陨石,特别法应强调任何组织或个人发现或获取陨石后,应有立即向政府或国家专业机构报告的义务,否则当作违规勘探陨石处理。换言之,此一义务的履行可视为国家对公民事先陨石探矿权的正式确认。 

再次,对于发现陨石并向政府报告的组织和个人,特别法可视为其将陨石探矿权转让给政府,但政府应给陨石发现人予以必要的勘探报酬。虑及搜寻陨石往往需要投入大量时间、精力和金钱,因此勘探报酬的金额应适当高于陨石搜寻人发现陨石的费用,否则无法起到应有的发现激励作用。而对于已流散于民间的陨石,政府发现后有权以维护公共利益为由视国家科研的需要决定是否给予征收,但征收后同样应给陨石收藏者合理的经济补偿。这种征收的经济补偿金额,原则上以发现或上交的陨石是否为科研型陨石作为基准。对于科研型陨石,可视其市场价值大小按一定的比例给予适当补偿;而对于非科研型陨石,由于其科研价值小,科研机构所需数量不大,较易获得,国家可给予象征性补偿或经国土资源部门核实登记后不予征收,准其继续在民间流通,但应在前述的批准场所展开交易。同时,特别法应设定各种陨石中介组织如鉴定机构或评估机构的专业资质,并要求其在县级以上的国土资源管部门备案。此外,虑及当前国内陨石市场交易中鱼目混珠的乱象,经陨石收藏者或交易双方当事人申请,特别法应要求国家相关科研机构在酌情收取一定费用后,有义务为双方检测陨石和提供检测数据,甚至命名陨石,以正本清源,避免陨石交易市场出现逆向选择。 

最后,特别法应加强陨石进出境管理,这是有效保护陨石的重中之重。建议参照上述的《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的做法,规定任何未命名的陨石不得出境。对于已命名的科研型陨石,如确实因科研需要与国外有关研究机构进行合作,或者因科学、文化交流需要在境外进行展览的,经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出境;而对非科研型陨石,也须经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出境。如此,才能为打击日益猖獗的陨石走私提供法律依据,有效地遏制陨石的外流。 

结 语 

根据人民网最新的报道显示,目前我国陨石拥有量仅次于美国和日本,跻身世界陨石大国行列。[12]然而,与我国陨石大国地位极不相称的是,当下我国立法对陨石的规定依旧是一片空白。由于经济利益的驱动,近年来,国内不仅频频发生哄抢滥挖陨石的事件,而且陨石交易秩序也因缺乏政府的管理变得异常混乱、陨石走私日益猖獗,一些珍贵的陨石接二连三地被偷运出境,致使国家一线科研机构所需的陨石标本难以为继。无疑,陨石相关人私益的膨胀已经对国家和整个社会科学技术利益的增进构成了掣肘和威胁,两者为此形成了一道难解的结。当务之急,破解这个症结的最好办法就是尽早为陨石立法,即在明晰陨石国有产权的前提下确立以国家利益为先、兼顾个人利益的复合型保护思路,并建立起严格的市场交易体系与管理保护制度,对陨石的属性、发现、收藏、交易、政府的征收补偿及进出境等环节进行全方位的规范,以让有科研价值的陨石流向国有科研机构,无科研价值或科研价值不大的陨石在国内私人收藏家之间进行流通交易,终使每一颗陨石在我国都能归属清晰、物尽其用。 

参考文献: 

[1] 雍兴中.一块陨石,官争民抢——天上掉下的所有权争议[N].南方周末,2013-2-1(07). 

异形陨石范文第4篇

北国俄罗斯虽然往往给我们留下地大物博的印象,但想让那些描写“丰富矿产”的教科书式词条刺激到我们感性的神经,嗯,还真难。不过今日,“北极熊”总算找到了一个机会,能够用“丰富的矿产”来给我们的视野带来一场“通古斯大爆炸”了。继续用古板的苏俄式文宣?不不,这次不一样,它显然应该像自信而开放的美国佬一样,这样喊道――

重现天日吧,数万亿克拉的钻石;至此揭开你神秘的面纱吧,3000年不朽之巨矿!西伯利亚的白雪埋藏不住你的光辉,为这国家宝藏的最终揭开而欢呼,为这惊天的财富即将走向世界而干杯吧,乌拉!

这么兴奋一点也不过分。2012年9月17日,莫斯科终于承认了西伯利亚东部蕴藏着一个储量足以达到数万亿克拉的钻石矿。这个早在上世纪70年代便已发现的钻石矿被当作“秘密宝藏”暗地尘封起来――因为当时苏俄已经具有足够的其他钻石矿源来获得利润。30多年后的今天,它得以重见天日,直接带来超过$1000000000000000(一千万亿美元)的价值评估!可想而知,它将会给国际宝石市场的价格带来何等规模的深度冲击。在这样的身价面前,就算做一做从此改写世界经济史的梦,恐怕也无可厚非吧!

在如此爆炸性的信息前谁能不心动!想给心爱的妹子送颗钻石可无奈“钻石恒久远,一颗就破产”?把后一句话封入历史的转机可能就在眼前!毕竟,数万亿克拉的量级,平均分配,地球上每个人都会有几百克拉的配额。当然,科学青年们要想玩得更high,单把钻石递过去是不行的,钻石背后的那些科学原理也有必要先八卦好,比如我问你:这种东西为什么要多的时候可以在一个地方产出这么多――就像这个可以足够开采3000多年的大矿区,而大部分地方,人们寻死觅活也都找不到1颗呢?

在地球这颗“有机的”星球上,碳的丰富程度可谓滥大街了。且不说生物圈这个巨大的碳储库,就是在岩石圈中,以石灰岩和白云岩为代表的碳酸盐岩体系,也算是一群有着重要话语权的岩石类别了。这些滥大街的有机物、碳酸盐,要多复杂有多复杂,可轮到最简单的单晶碳――钻石,为什么却偏偏凤毛麟角难窥一斑呢?原来,钻石的形成需要极为高压的环境,材料虽然多但火候不到不行,于是,尽管地球上碳多,可高压环境却极其稀缺。这样的结论,只让人们捶胸嗟叹了――原来,真正值钱的是压力啊!

“稀缺”二字的潜台词不外平“毕竟还存在”。但这样高压的环境又从何寻起?人们首先想到的是地下深处。这完全可以理解――在简单的净水压力公式Ps=pgH面前,想增加压力只用简单地增加深度值便可以了,何乐而不为呢!用实验计算出石墨向金刚石发生相变的压力,然后像打石油井那样达到相应的高度不就行了!很遗憾,理想虽然非常丰满,但现实的骨感也紧随而进――在地球的常规地热梯度下,石墨

金刚石相变线所对应的最浅深度尚为150km。150km是个什么概念?下面的数据可以直观地说明这个问题:人类平时钻探石油的勘探井,深度一般在5km之内;大陆超深钻能够达到的最深记录为12km;地壳的平均厚度呢,17km,过了这个就是地幔。于是好,现在给你摆个150km放在眼前,这是什么概念?在这个深度,你甚至已经直接越过上地幔岩石圈,直接进入岩浆之海――大地幔对流环了。

这样的深度绝然得让我们这些活在地球表层的生物望而却步了,但好在地质学家可以找到一些灵活的方案。人类不下去,不代表它们不可以上来嘛――经过地质学家与地球物理学家对地球动力学的长时间研究,发现那些地处深部的幔源物质(甚至可以深至地核

地幔边界Core-MantleBoundary),会因地幔对流而上涌,并最终侵出地表。这些地球最深部的信使能够将生成于业火炼狱中的宝藏给顺道捎上来――当然也就包括了人们盼望已久的钻石了。当年,初至非洲的勘探家们在南非就发现了这样一个带着大储量钻石而升上来的地幔侵入体,于是在利润滚滚而来的喜悦之余,它们便用产出地Kimberly来为这种侵入岩命了名,以示永久的纪念,而这种侵入体呢,不瞒你说,便是我们熟知的钻石母岩――金伯利岩(Kimberlite)了。

但是地球上可不是随时随地都能发生深地幔物质的上涌的。地幔热柱发育的条件其实极端苛刻,而地球元素的圈层分异效应则更让它钻石的形成雪上加霜:碳的储量在地球上虽然算得上丰富,但它们主要汇集在地球表层的生物圈和表生沉积岩(即灰岩/白云岩)中,在望眼尽是镁铁硅的地幔中,可以说连零头都算不上。唯一可以让地幔中获得一些碳质的方式,也不过是等大洋板块俯冲时,指望一些海洋的碳酸盐岩残片随着深大断裂搅进去,随地幔对流分散稀释在那镁与铁的火海中。

天地冲撞的永恒之晶

大地帮不上忙的时候,不妨再问问苍天。这不,现在俄罗斯发现的这个巨型钻石矿,便与地球深部动力学一点关系都没有――它完全是天外来客之于人类的馈赠。

上文已述,碳素分布最为丰富的区域是地表。那么假如现在在地表给你一个巨大的压力源,还愁没有大批量的钻石生成吗?这便是为什么这个钻石矿发现于一个砸向地面的陨石坑中了。陨石冲击地面时那巨大的冲量将在瞬间产生不可想象的高温与高压,高温使得岩石当场融化,进溅四方,巨大的冲击力则足以将地表变为塑性,形成表面波的大脉冲。在这短暂的“天地融合”瞬间,星球事件级的环境指数,足以创造任何绝形于地表的异象物质。富碳的地表,便被陨星铸就出了一个富集钻石的宝藏。

今日发现的这个西伯利亚“国家宝藏”,则形成于一个叫做“Popigai”的陨石坑中。它是地球上目前所确认的七大陨石坑之一,在始新世末期(距今约3 500万年前),一颗陨星直接撞向了西伯利亚大陆,形成了这个直径可达100km的大型陨石坑。

异形陨石范文第5篇

喜欢珠宝是女孩的天性,出生在山西大同市的吴玉敏也不例外,钻石的气派华贵,猫眼的小巧精致,珍珠的清丽脱俗……令她十分着迷。为了能和美丽高贵的珠宝长期打交道,成绩优异的吴玉敏高中毕业后放弃了诸多名校,报考了广东一所职业技术学院,因为她看中了这里有“宝石鉴定与加工”专业。她的理想是做一名珠宝鉴定师。

入学后的一个周末,吴玉敏和同学来到珠宝店闲逛,被一件特别的首饰深深吸引住了。它不是璀璨的钻石或水晶,那个耳坠上的宝石,在众多宝石里并不出色,光泽暗淡,可价格却比最贵的宝石高出几倍!见她一脸惊讶,服务员笑着解释:这个耳坠上镶的是一块陨石,别看它不起眼,却是来自外星球的“天降宝贝”。这句话,一下勾起了她对陨石的好奇心。

此后,吴玉敏一有空就到图书馆查阅有关陨石的资料,那些文图对她极具诱惑力。当她获知国内一位著名的陨石猎手,要在深圳办一个陨石展的消息时,不由兴奋极了。

在这次特殊展览上,吴玉敏眼界大开。那位“猎手”拿起一块通身黑色的硬质石头,向大家介绍说:“这是一块罕见的月球陨石,别看它其貌不扬,土里土气,价值却胜过任何一块珠宝,因为它是外星的产物。”吴玉敏从他口中了解到,陨石是地球以外的宇宙流星脱离运行轨道后,散落到地球上的石体,它是人类直接认识太阳系各星体珍贵稀有的实物标本,极具收藏和研究价值。中国现有的陨石藏量,还不及国外收藏家的个人藏量,大量的陨石贩子为了谋得厚利,往往会把淘来的陨石卖给外国人,造成我国资源的严重流失。陨石在国外的市场价是10~30美元一克,如果是月球或火星陨石可以高达上百万美元一斤。疯狂的回报,使我国用于研究的标本极其匮乏。

末了,这位陨石猎手动情地说:“我想呼吁大家,做个猎人,救救陨石!” 那一刻,吴玉敏被震撼了。

2005年8月,吴玉敏正式办理了辍学手续,要去当一名陨石猎人。陨石收藏者们告诉她,在新疆和藏北无人区,都曾发生过“陨石雨”,但由于地势艰险没有人开掘而被埋没。没敢告诉家人,她独自整理好行李向新疆进发。

吴玉敏在吐鲁番花200元钱租赁了一顶帐篷,买了许多馕。在灼热的戈壁上,她每天背着帐篷、干粮和水壶,不停寻觅着。两个月过去了,小吴的双脚磨出了水泡,光洁的皮肤也被风吹皲裂了,却一无所获。

一番思索后,吴玉敏开始走访附近的居民,并请当时看见流星雨的居民详细描述陨石可能降落的位置。接着,她利用专业知识绘制出经纬图,并把自己每天的寻石行程记录下来。

漫长的4个月过去了,在缜密的排查后,小吴终于在10多米深的沙丘下找到了自己生命中的第一个陨石片。尽管它只有11克,而且是最普通的石陨石(陨石分为铁陨石、石铁陨石、石陨石三种),但这颗通身发黑的坚硬宝贝足足让女孩兴奋了好多天。

渐渐地,她找到的陨石越来越多,在圈子里的名气也逐渐大起来。陨石猎手对陨石的处理一般分三部分,向国内收藏者出售一小部分,来维持自己的生活和作为“寻宝”费用;拿一部分出来,无偿损给科研单位或博物馆;最后剩余的部分自己收藏。

市场上昂贵的陨石价格,让吴玉敏的经济不再那么拮据。在出售了部分陨石后,她购买了一些寻找陨石的器械,此后探起“宝”来更是如虎添翼。

付出总有回报,2004年,吴玉敏竟在广西南丹找到了一块7.2公斤斤重的石铁陨石!消息传出,整个陨石收藏界沸腾了,甚至连美国的陨石收藏爱好者都向她伸出了橄榄枝,愿意出80万美金收购这块陨石,但都被女孩拒绝了。

她把这块陨石切割一小部分出售给珠宝企业,剩余部分,慷慨地捐给了几家陨石研究机构。

23岁,吴玉敏成了亚洲有名的陨石女猎手之一。不足3年的时间,她找到了16块大大小小的陨石。这些陨石的价值和数量,足够她舒适地过完下半生。

但吴玉敏并没有从此享受安逸生活的打算,反倒觉得寻找陨石的过程充满期待和未知的惊喜,并丰富了自己的人生,这本身就是一种享受。

留学生马涛,南极寻宝好惊险

今年29岁的马涛在长江边长大,从小就爱收集江边形状各样的奇石。在美国留学期间,他偶然看过一本介绍陨石的书,从此对这种“太空宝贝”着了迷,并萌生了做个业余陨石猎手的念头。

最初,马涛连陨石的形状都不甚了解,但凭借一股好学的求知热情和一件金属探测器,他从此开始了“猎手”生涯。由于大多数陨石都带有铁和镍等金属成分,马涛很快就对猎寻这类陨石驾轻就熟。

渐渐地,他又摸索出了一些识别陨石的小技巧,比如它和普通石头最大的区别是,陨石的重量是同体积石头的3倍左右。此外,陨石带点咸味,放在皮肤上有微微的刺痛感。

2006年夏天,他利用假期到埃及的撤哈拉沙漠“寻宝”。法国科学家曾在这里发现了全球最大的巨型陨石坑。其间,马涛认识了一个叫杰妮娅的加州女孩,她是美国陨石协会的成员,到埃及旅游,顺便也想碰碰运气看能否“淘”到陨石。共同的爱好,使他们迅速成了朋友。

当马涛在杰妮娅的笔记本电脑里,看到她拥有的27块陨石图片后,流露出了极大的羡慕。女孩说:“其实,南极才是陨石的天堂,我的大部分陨石都是在那里找到的。”随后,两人相伴在沙漠里寻觅了七八天,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杰妮娅的帮助下,马涛还真在沙层岩中找到了一块重量约3克的陨石。两人欢呼雀跃之际,杰妮娅突然盯着这个黄豆大小的石子惊呆了,她用激动得发颤的声音说:“马,你看,这小家伙的躯体呈现冷艳的月白色。”“难道是传说中的月球陨石!”马涛不由大吃一惊。

他知道,月球和火星陨石是陨石中的“贵族”,目前月球陨石全球也不过10多块。美国的阿波罗飞船登月时,耗费亿万美元的巨资,才仅仅从月球正面采集了300公斤月表样品,获得了对月球表面的认识。相比之下,月球陨石是随机样品,可能来自月球各处(包括背面区域)。无疑,这颗“黄豆”极为稀有和珍贵,对于人类全面认识月球表面的物质组成和演化,具有重要作用!

后来经过专业机构鉴定,马涛挖到的果真是一颗月球陨石,这个发现让国际陨石界兴奋不已。2006年10月,在杰妮娅的引荐下,他受到了国际陨石协会负责人的接见,在欣赏完马涛这几年的寻石纪录和众多“战利品”后,对方欣喜地接纳他为会员。

2007年3月,马涛忽然接到杰妮娅的电话,“你不是很想去南极吗?我们陨石协会本月要去那里考察,有兴趣一起体验下吗?”“当然!”马涛毫不犹豫。他知道南极是陨石的富集地,目前已从南极发现陨石12000颗,占世界陨石总量的90%。

南极之所以成为陨石的宝库,并非在这里从天而降的陨石特别多。事实上,在世界各地,陨石出现的可能性是大致相等的,只不过降落在南极的陨石更加容易保存下来,并且在这个纯白色的寒极世界里,黑褐色的陨石非常显眼。

3月22日,他们一行人在罗斯岛集合后,一齐向南极开进。南极洲是地球上面积最大、最冷的陆地,这里常年风雪肆虐,最低气温-88摄氏度。尽管陨石在这里很显眼,但由于地域辽阔,想找到那些“天降宝石”可不是件容易事。恶劣的自然环境,反而使陨石猎手们的工作充满危险。

抵达南极的格罗夫山后,他们把生活用品、雪地车、无线电通讯设备等运送到露营地,然后就迫不及待地展开了艰苦的“寻宝”行动。

这里密布着无数有“地狱之门”称号的冰裂缝,上面被厚薄不等的雪壳所覆盖,不易被发现。这些冰缝深不见底,如果有人不小心踩上去,掉下去基本上没有生还的希望。在这片几乎没有生命存在的空旷冰原上,你迈出的每一步,都可能是人类的第一步,或是你自己的最后一步此外。陨石猎手们还必须时刻提防脚下滑溜无比的蓝冰平原。由于缺乏经验,马涛的寻石工作刚开始,就在蓝冰上连续滑了六七个跟头,简直狼狈不堪。

一天下午,天气突变,地上细小的雪全部被刮上天空,天地间白茫茫一片什么也看不清,马涛和“战友”们怕遇上暴风雪,急忙往宿营地赶。谁料,走着走着,日本籍猎手山佐尚平突然从众人眼中消失,掉进了前方一个深不见底的冰川裂缝中!

大家试图在裂缝边缘向下面呼喊,但根本听不到山佐的回音。接着他们往下抛了一根40米长的绳子,但裂缝显然太深,绳子无法垂到底部。不一会儿,这里刮起了时速65公里的暴风雪,大家只能含泪离开“石友”消失的深窟,乘救援直升机离开现场……。

为期38天的南极之行险象环生,马涛的左腿还在寻找陨石的过程中受了伤。但令人欣慰的是,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不错的运气,大家硬是从茫茫雪原上“大海捞针”般淘到不少陨石。马涛本人共斩获6块宝贝,共计1300多克。2008年毕业归国后,他把其中的3块捐赠给了自然博物馆。

如今小伙子最大的愿望,就是尽快成立一个陨石爱好者的民间组织,大力普及陨石常识,让人们在发现陨石后具有保护意识。他在甘肃听到过这样的故事:曾发生过陨石雨的地区由于村民没有基本常识,把那些“太空宝贝”全部砸损,或者任其晾晒在酷阳下,使陨石遭到了很严重的风化和损坏。

专家猎手郑子健:“我国应为陨石立法”

与前两位陨石猎手不同,供职于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的郑子健先生,尽管也是个不折不扣的“陨石发烧友”,但他会把自己寻找到的战利品统统“交公”,为国家的宇宙研究事业提供便利。

郑子健对陨石产生浓厚的兴趣,始于1976年。当时媒体报道,在吉林郊区落下了一颗重达4吨多的巨型陨石。在下落过程中,引发了一场陨石雨。那时正在中国地质大学读书的他,就觉得陨石很神奇,也很漂亮,一下就被深深吸引住了。在随后的32年中,他几乎走遍了中国从夏、商、周至今的近700个陨石陨落地,共收集了116颗陨石,其中最大的是采自新疆地区重达121.8公斤的古陨石,最小的是采自陕西咸阳的铁陨石仅2克重。

在90年代以前,国家科研机构获得陨石标本不算太困难,当地政府和群众都非常配合。遇到陨石坠落事件,群众会配合科研人员实地调查,主动报告并上交陨石。不过,这种局面后来发生了变化。随着美国民间对陨石收藏的兴趣陡然增大,这股潮流很快就冲击到了正在改革开放的中国,当老百姓发现陨石能换巨额钞票时,他们对陨石科研的支持热情就很快冷却下来。随之,民间对陨石的收集和贩卖愈演愈烈。

1997年2月15日,在山东鄄城县35平方公里的范围内,降落了新中国建立以来最大的一场陨石雨,共计1000多块陨石,总重量超过200斤。然而,国内数家科研单位的陨石专家专程前往收集样品时,所得却只有区区几百克。其余全部被陨石贩子走私到海外;2004年12月11日23时许,兰州市发生“火球事件”,因为有数千名目击证人和地震波资料分析,科研单位估计会有成吨陨石坠落。很快,全国各地有数百人赶到兰州东郊,除了科研人员和爱好者外,绝大多数是来做陨石梦的。“这次,陨石贩子们彻底公开化了。”

陨石研究者们本来就是“靠天吃饭”,如今天上掉下来的“馅饼”随着人们的疯抢流走了,而国家又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予以约束,科研机构只能做无米之炊。当发生陨石坠落事件后,科学家们还要和老百姓以及陨石贩子“赛跑”。

郑子健说,迄今他们单位也仅仅回收到十几次陨落的样品,其余都是与别的科研单位交换得到的。新疆曾经有人获得130多公斤铁陨石,并寄给他们少量样品请求鉴定,对方曾许诺赠送5公斤样品,但“确定是铁陨石”的鉴定结果通知那位市民后,他的联系电话就再也打不通了。这种尴尬事情,郑先生经历过很多。

对于我国陨石猎手的出现,他表示欣慰:“其中许多人都很支持国家的科研事业,尽管他们知道陨石在国际市场上的价格已被炒上了天,有的人本身经济条件就很不好,却还是愿意把自己辛苦挖掘到的陨石捐赠给我们,很令人感动。”

但郑先生对那些陨石贩子极为痛恨,因为许多陨石都是被他们倒卖到国外的。“为牟取暴利,他们经常对陨石猎人进行威逼利诱,为买到陨石不择手段;同行之间也是你争我夺,甚至为了‘抢货’发生流血事件。这样下去怎么得了!”

据他介绍,欧美国家很早以前对陨石立有法规----陨石归坠落地点的土地所有人所有。掉在谁的地盘上就是谁的!现在,这些国家也在改变主意,正在借鉴本国的文物法案来修正陨石的法律。另外,澳大利亚则早已将陨石视为文化遗产,干脆严禁走出国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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