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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户口上小学

外地户口上小学

外地户口上小学范文第1篇

具备条件优先进城

只要有合法的固定住所、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都可落户城市。这是这次河南省城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原则。

外地公民,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获得中级以上职称,被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三资企业、股份制企业、私营企业正式聘用且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准予本人户口迁入。

外地公民在城市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准予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

外地公民到大中城市投资、兴办实业,年利税达到一定数额的,准予本人及直系亲属、经营或生产实体录用的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户口迁入。投资人或业主凭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和完税证明直接向市公安局申请。

行政垂直管理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系统内部异地调动,凭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批准的调动工作证明,准予迁入户口。大学新生户口放原地农村学生就地农转非。上省外大学户口“入乡随俗”。

大中专院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将入学不迁移户口的学生纳入暂住人口管理,指导学校保卫部门做好管理工作。各类大中专院校2002年以后招收的省内新生,毕业后凭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对入学前未办理就地农转非户口手续的,公安派出所在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户口迁移时,应同时补办农转非户口手续。

河南省户籍改革历程

1997年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以后,河南省户籍改革方案从1998年开始颁布实施。

1998年底,省政府批准全省调整户口政策的意见,允许出生婴儿随父或随母自愿入户,放宽夫妇分居和老年公民投靠子女的入户条件。

1999年,针对城市下岗职工、特困职工和部分大中专毕业生要求到农村就业的要求,推出了非转农政策,同时取消了农转非许可证制度,制止了办理户口收取城市增容费等乱收费行为。

2000年初,省政府决定在全省的县级市、县城的建成区和建制镇的建成区进行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在大中城市全面开展投资、兴办实业、购买商品房准予落户工作,取消农转非指标管理和居住时间限制,允许小城镇落户人员在一定期限内保留宅基地和责任田,都市村庄人均不足0.3亩土地的人员全部转为非农业户口。

外地户口上小学范文第2篇

良好的开端

9月,郑州市各中小学都已经开学,校园里的读书声、欢笑声,飘散在这个城市的上空。在这个9月的欢笑声中,有了更多的农民工子女的声音。

“以前,我的孩子上学,只能去民办学校,教学质量好的收费太高,学费低的教学质量差。现在好了,郑州的公立学校开始接收我们的孩子入学,今年我的孩子就进了郑州的一所公立学校,把孩子送到公立学校读书我放心多了。”已在郑州打工四年的李杰脸上洋溢着喜悦的笑容。

像城市的孩子一样读书,是多少农民工子女的梦想。

2008年5月4日,河南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的通知》,该文件的出台标志着农民工子女拥有了和城里孩子一样的受教育权利。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的通知》规定,凡符合入学条件的农民工子女,由流入地学校接收入学;接收学校不得拒绝接收或收取借读费。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招生必须坚持免试、就近入学,民办和各类进行办学体制改革的小学、初中也不得以考试的方式择优选拔新生。

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由于郑州市一些公办学校接受、容纳能力有限,农民工子女进入公立学校还是会受到种种制约。

外来务工人员陈大声反映,他住在惠济区长兴路街道办事处下辖的老鸦陈村,附近有老鸦陈小学,如就近入学,他的孩子应分到老鸦陈小学。但惠济区在安排证件齐全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时,采用“抓阄”的办法,家长抓到哪个学校,孩子就到哪个学校上学。

结果,陈大声“抓”到了江山路小学,同在老鸦陈村住的农民工“抓”到了南阳寨小学。“孩子上小学都要‘抓阄’,撞运气,这种方式不太合理。”陈大声说,“小学应该就近入学,在老鸦陈村居住,就应该到老鸦陈小学上学,去离家远的学校上学不方便。”

据记者了解,老鸦陈村属于长兴路街道办事处,下辖3所小学,分别为老鸦陈小学,江山路小学(原王寨小学)和南阳寨小学,都属于村办小学。老鸦陈小学是长兴路办事处辖区最大的小学,每年级段5个班,随着农民工子女的增多,现在也被迫挤占其他教室来扩班了。

“外来人口分布不均衡,城乡接合部学校也开始面临压力,最好的办法是提前着手建学校应对入学压力。”金水区教体局一负责人表示。

虽然,由于种种原因子女教育问题仍然困扰着很多农民工,但2008年国家出台的由流入地教育机构接收外来人口子女入学的做法,无疑是突破户籍制约的一个良好开端。

户籍的价值

近年来,大量农村劳动力流入城市,造成劳动力分布的不均衡。北京、上海、杭州、苏州等大城市明显感觉到人口压力,而另外一些城市则面临人口就业相对不足的问题,这也使得教育事业进入两难阶段。

户籍制度与教育制度紧密相连,教育的优势资源很多都集中在大城市,使得配给不公平,形成教育的二元结构。对于外来人口的子女,即使义务教育阶段进入了城市学习,之后又要回到原来的地方去。越是发达的城市,升入大学的名额越多,门槛越低,而中西部一些欠发达的省份则名额少,门槛高。

国务院曾出台《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放宽了农民工入城落户的条件。公安机关也推出了有关户口管理的便民措施,很多城市已经实行以有合法固定住所为基本落户条件,完善暂住户的户口登记,放宽了老年人投靠子女的城市落户条件。即便如此,很多城市的农民工及家属依然享受不到应有的权利。许多从农村来投靠亲人的老年人反映,没有当地户口,老年人连公交卡都办不了。

附着在户口本的本质差异上,住房显然是第一位的。城市实行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廉租住房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城镇住房保障制度建设。在城市住房高价时代,经济适用房制度的适用对象仅仅是具有城镇户籍的低收入人口,外地人均不能购买经济适用房。

国家投资兴建的大量公用设施,如图书馆、影剧院、展览馆、公园、商场等,持有不同户口的人,受益的程度也是不一样的。没有城市户口,就很难在城市工作,更难定居下来,因而对公用设施的享用也就极其有限。

已在郑州打工三年的于智对记者说:“我去年才好不容易把老婆孩子接到郑州,在徐寨租房子住。每天除了出去干活就是回家吃饭睡觉,没别的娱乐活动。孩子一直想去动物园,离我们住的地方只有一站路,但是没时间也没有那个钱,所以从来没去过,就是连免费的小公园也没逛过。”

其实,由于务工人员的自由流动,大量农民工进城,他们已经在使用城市里的教育、医疗、娱乐等资源,只是使用得比较“尴尬”。这些外来务工人员的家乡,由于户籍原因,在作医疗、教育等规划时,已把他们算了进去,结果他们已使用了城市的资源,却造成家乡资源的浪费,这种浪费是“不完全城市”带来的后果。此外,因为户籍的问题,大部分农民工不能真正成为市民,每年都要像候鸟一样往返于城乡,春运期间十多亿人次的交通流量造成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

户籍制度的弊端最为突出的表现就是与城市各种社会保障制度密切相关而呈现出的不公,且对于外来人员,没有保障,在这个城市就难以生根,成为“漂一族”,永远受到城市的排斥,没有归属感。

简单的户籍二字,对农民工的影响意义深远。

在发展中改革

长期以来以户籍制度为核心的一系列制度难以完全从二元结构中走出来,几十年形成的思维惯性使农民工难以彻底摆脱户籍身份制的阴影。

郑州市曾大开门户,宣布入户政策完全放开、允许外地人员以“投亲靠友”等方式办理户口,好评如潮,但在半年后却同样以“暂缓人口激增带来的城市压力”为由,踩了一脚“急刹车”。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目前全国农村在城市劳动力1.5亿多人,2010年将有可能超过两亿人。预计城镇人口的比重将由32%左右增至50%左右。随着信息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社会生产力的不断提高,农业人口将呈逐年下降的趋势。“二元结构”的户籍管理体制正在成为和谐社会难以共振的音符。

具有天府之国之称的四川成都,日前成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其进行了一系列的户籍改革实验。同时,还实行农民有条件置换城镇新型社区住房,对自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民,给予适当经济补偿;完善城镇新型社区农民的教育、就业和社会保障等一系列措施。成都的“涉水”之行,是成为户籍改革的先行者,还是如同全国一些城市一样成为户籍改革的“先驱”,则需要时间的检验。

河南省相关专家指出,户籍放开是必然的,但必须考虑到城市的承受能力,户籍制度的改革应与城市化进程相匹配,让更多的农村劳动力或外来人口以主人翁的姿态更好地进入城市,以彻底拆除地区和城乡的“户籍围墙”。

河南省日前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城镇化快速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今后5年内,河南省将推行按居住地进行登记的户籍制度,在全省统一城乡户口管理,招公务员将不限户口,外来工和“城中村”的从业人员被纳入社会保险,凡有稳定住所,包括购房和协议租房的外来进城从业人员均可申请郑州户口;河南省各地招公务员将不限户籍。外来进城从业人员享有和城市其他社会成员同等的劳动就业和公共服务权利,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招录公务员和工作人员时,不得进行户籍或地域限制,不得对外来人员从业设置任何歧视性登记项目,取消对外来从业人员及其用工单位的不合理收费。

此外,河南省还将进一步降低外来从业人员进城落户的限制条件,进一步加快“城中村”及近郊无地少地居民的转户步伐。“城中村”和人均耕地少于0.3亩的近郊居民要转为城镇户口,纳入城镇统一管理,有条件的“城中村”和近郊转户居民在一定期限内可继续享受原集体的福利待遇。

真正地融合

在我国还没有解决农民工身份属性、地位属性等一整套制度的情况下,农民工的很多权利被虚置起来。农民工在城乡二元的格局中“左也不是,右也不是”的夹层处境之下,他们的双重身份使其从内心上产生了对城乡两个社会的文化意识与精神意识的剥离感。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问到一些市民对农民工的看法。一位30多岁不愿透露姓名的女士说:“我们并不会看不起农民工,甚至有的时候觉得他们也挺伟大的,城市的脏活累活几乎都是他们在干。但是多数的农民工随地吐痰、乱闯红灯横穿马路等这些不文明行为,让我们觉得有些反感。”

建筑工人王有才这样回答了记者:“我们不是城里人,没那么多讲究。再说了,我们在一个工地上做不长,最短的时候只呆了一个多月,然后就可能转到另一个城市了,闯个红灯也没什么关系吧。”

农民工在本身受教育程度不高,文化素质较低的情况下,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一直被城市排斥在外;农民工对他们一手打造出来的城市,也只是保持一种仰望的姿态。若要真正实现农民工与城市之间的融合,首要解决的便是户籍问题,从身份上给予他们自信,让农民工从心里上得到一种认知,只有把自己看作城市中的一员,才能自觉遵循城市的各种规则,从而更好地消除农民工与城市之间的距离。

加快城乡统筹步伐,彻底清除一切对农民工的排斥与歧视性制度,使农民工依法获得普通劳动者的平等合法身份,在就业、教育、住房、社会保障等方面与“城里人”一样享有同等的待遇,在公平的环境中自由地流动和择业。甚至可以考虑为农民工建立档案制度,树立农民工“职业人”意识,从主观上延长职业生涯,一直工作到退休年龄,成为真正的“城里人”。

长期以来,农民工一直生活在城市边缘,经过一系列制度改革、思想变化,城市开始接纳农民工。这期间,政府和市民都经历了一个从消极应对到积极运作的过程,而作为主角的农民工群体,也应拿出一种积极的态度,以更好的心态来面对城市融入城市。

外地户口上小学范文第3篇

2013年底,中共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同时提出了“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的部署。最近几年,专家们对现行户籍制度指出了诸多弊端,使得这次关于户籍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一经提出便瞬间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自1951年新中国成立后第一部户口管理条例——《城市户口管理暂行条例》以来,户籍管理制度在中国大地上发展变迁已60多年,而在60多年后的今天,这个新型城镇化的顶层设计似乎看到了新型户籍制度的曙光。

这60年来,劳动者作为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几乎被绑定在户籍所在地,若离开户籍所在地去其他地方工作和生活,则会有这样那样的限制及不便。我国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制度,把城乡人口分割为发展机遇和社会地位不平等的两大社会群体,妨碍了人的自由迁徙。这种户籍制度使“人”这种最活跃的生产要素难以实现最佳配置,这与市场经济允许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基本原则不符,影响到了按市场原则合理配置劳动力。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宏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王一鸣则认为,当前中国越来越需要创新,而创新需要个性化的创造和公平的社会环境,以前的模式已经越来越无法适应这种变化。要释放新的改革红利,下一步很重要的是推进生产要素的市场化,给市场主体更大的自由空间。

同样是去年底,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谈到,“具体到户籍制度本身,到2020年,要基本形成以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职业为户口迁移基本条件、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为基本形式,城乡统一、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

这或许暗示着,“人”这个生产要素离挣脱现行户籍政策束缚的日子已指日可待。然而,单纯的户籍制度改革是引鸩止渴还是雪中送炭,60多年的户籍政策到底给我们带来了什么,都值得我们深思。

户籍赋予的特权

我国的现行户籍制度具有世袭性的特点,父母是城市户口,子子孙孙都是城市户口;父母是农村户口,子子孙孙都是农村户口。所以,才产生了“鲤鱼跳龙门”挤高考独木桥的独特现象,这种现象在我国上世纪八十年代之后一直比较明显。因为农村户口的孩子只有通过考学才能脱离世袭农村户口的身份,抱上“吃”公家的铁饭碗。

然而,1995年7月29日开始,大学毕业生开始实行双向选择。“双向选择”就是,雇主和雇员之间可以随意进行选择,如果雇员感到对企业不满意,就可以提交离职申请,并解除与企业之间的契约关系。这意味着,双方在这种互相找寻的过程中地位几乎是平等的。当然,这也意味着,一个工作啃到老的时代已一去不复返,大部分人将被推向市场,在市场的沉浮中不断给自己定位,不断调整,甚至将不断寻找适合自己的新工作。于是,就出现了一个当时看起来很特殊的群体——工作地点与户籍分离,例如北漂、沪漂,甚至二线城市漂。

事实上,近年来的城镇化也同样催生了另一个更为庞大的群体,农民的土地被征用,于是顶着农民身份却没有土地的农民工大量涌入各个城市,活跃在各行各业的最底层。而城市中的合法居民享受着这些“外地人”、“乡下人”的服务,住着他们盖的房子,却在担忧城市对流动人口的承载能力。

十余年过去了,被户籍制度所影响的群体以惊人的速度在不断扩大再扩大,如今已成为各个城市的主流。这些漂泊的人坚守在各个岗位上,默默奋斗、奔波,养家糊口,却没有这个城市的户口,而户籍所在地也没有他们的工作。

于是,在户籍政策的推动下,人自然而然地被分为三六九等。王一鸣表示,“有人说户籍只是一张纸,实际上背后是公共服务。事实上更进一步说,户籍还关联着中国城市的这种行政管理制度、等级制度。城市是分等级的,越高等级的城市所集中的优质资源越多,比如说最好的大学一定在北京,省里面最好的大学肯定是在省会城市。”

出生于1983年的王小志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硕士毕业后做了北漂,与同样为北漂的丈夫结婚后就开始折腾买房子,打算在北京安家定居。但“折腾了一圈,才发现我们俩在北京买不了房子。没有60个月的连续社保,也没有5年的连续纳税,就连工作居住证也因为没有中级职称而告吹。”王小志提起买房子的事情满肚子苦水,“我们等得起,房价等不起,我们一分不少地给北京政府纳税,为北京的企业工作,为北京经济贡献,但这个城市却让我们没有归属感。其实算起来,一个北京户口的隐性价值100万都不止。”最后,王小志花了不到65万在燕郊买了一套52.9平米的小户型。

与王小志买不到房子不同,西北籍的李先生2004年就在北京贷款买了房子,如今已在北京工作、生活了10年,但“我暂住在我自己的房子里,只要办点事,都要出具暂住证,更不用说孩子上学、老人养老和医疗保险上遭遇的各种不平等待遇了。我们为北京政府纳税,但北京的‘一老一小’等相关政策我们全都享受不到,老人孩子看病只能纯自费,这还不包括孩子将来上学、考学的问题。”

事实上,我国现行的户籍制度绑定的附加值非常大,与经济和福利都密切挂钩。现行的户籍制度与城镇居民的住房、医疗、就业、教育、劳保及其他一些福利挂钩。你只要具备了这个户口,等于具备了这些福利待遇。没有这个户口,就等于没有这些福利待遇。

以北京为例,孩子只要一出生就可以办理“一老一小”的社会保险,医药费报销一半;有了北京户口,不仅可以买车买房,还可以申请两限房、自住型商品房;老人更是有诸多优待政策。而这些,在北京的外地人有的项目需要资格才可以享受,而有的项目根本就无权享受。

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流动人口数量达2.36亿人,相当于每六个人中有一个是流动人口。而这些人则很难享受到户口所挂钩的附加值。

事实上,高考的地域差距更明显,据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目录,2013年清华在京计划招生200人,北大计划在京招生226人,人大计划在京招生185人,北师大计划招生116人。而这还是因当年北京生源减少而调低后的计划招生名额,仅北大人大的减幅就分别为8.1%和11.5%。

相应的,北大2013年在其他省招收最多的是在河南省,为85人,而考生人数最多的广东(是北京考生数量的10倍)仅为50人;人大最多的同样是河南为100人,广东为67人。

2013年,北大共招收3,145名本科生,农村学生所占比例为14.2%。这是重点高校首次公开农村生源比例。而北大招生办介绍,近两年,北大农村生源比例以每年2到3个百分点的速度上升。这就意味着早几年,北大的农村学生还占不到10%。

名牌大学农村生源比例就是一面镜子,将教育资源不均衡、城乡教育鸿沟折射出来。

曾在发表演讲时提到,中国仍有1.28亿人口生活在贫困线以下。而国务院总理也曾说过,治贫先重教,发展教育是减贫脱贫的根本之举。

然而,教育资源的差距与教育鸿沟的存在却成了贫困地区全面提高人口素质的障碍,也间接成为弱化城乡差距的坎。而那些不能受到良好教育的孩子要么与父辈一样继续生活在贫困中,要么背井离乡成为流动人口大军中的一员。

曾有专家建议,户籍制度应与其背后的社会福利相剥离,可根据居住地点、居住时间、家庭情况、职业等因素来分配福利,而并不是仅依靠户籍。

国家卫生计生委的《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3》显示,2012年流动人口的平均年龄约为28岁,超过一半的劳动年龄流动人口出生于1980年以后。与上一代相比,新生代流动人口在20多岁时就已经外出的比例达到75%。新生代流动人口由生存型向发展型转变。其进入城市不仅仅是为了挣钱,对未来发展有更多新期待;流动方式由个体劳动力流动向家庭化迁移转变;流动形态由“钟摆式”流动向在城市稳定生活、稳定工作转变,最近3年没有更换过工作的比例超过六成。

国家卫生计生委流动人口司司长王谦认为,新生代流动人口在流量、流向、结构等方面的特征代表着人口流动迁移新的变动趋势。应顺应新生代流动人口的发展需求,设计相关政策,提升其生存发展能力。

户籍带来的困扰

“2008年我们就买了房子,没有赶上限购,所以房子不是问题,有问题的是户口。”在北京工作居住了7年的靳龙告诉《中国新时代》记者。靳龙大学毕业后留在了天津,后来辞职到北京发展。因为在天津没有房产,所以辞职后他把户口从单位的集体户口迁到了亲戚家里。

“亲戚年纪比较大,把户口当宝一样。”靳龙苦笑着说,“当时在北京买房子时要用户口本,亲戚百般不放心,生怕我把户口本压给银行。我解释说是以房子做抵押贷款,户口本只是用一下,但亲戚各种理由和借口,就是不放心,好不容易借出来了,没两天就开始催着要。”

这样的事情几乎无处不在,“孩子办准生证、上户口,哪个不用户口本?亲戚不配合,我到后来一提到户口本就头疼,就不能简化下吗?都有了身份证,为啥还要户口本呢?”但现在天津买房也有相关政策限制,北京户口又不可能办下来,所以靳龙陷入了一个死局,只能被一个小小的户口本纠缠着,“也许要纠缠一辈子,只能盼着用户口本的地方少点。”

与靳龙一样,让王小志最郁闷的并不是买不到北京的房子。去年夏天,王小志在怀孕2个多月时遭遇了宫内停孕。单位按照正常流程给她上了生育保险与补充医疗保险,所以她的相关费用可以报销,并且可以领到生育津贴,这对一个普通职工来说,是一个非常好的人文关怀。

但问题就出在了这里,王小志像绕口令一样告诉《中国新时代》记者,“报销和领津贴除了医院开具的正常发票、病历,还需要‘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需要女方的北京市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生育服务证(外地一年内有效)原件及复印件;男女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暂住证原件;男女双方初婚初育证明(城镇户口只需单位开,若是农村户口则需要乡、镇、县的三级证明)。其中,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需要到女方或男方的户口所在地办理;办理生育服务证(就是准生证)到女方的户口所在地办理。因我们的户口不在一个地方,办理这些所需要证件、证明就是这样的流程:首先在女方的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办领一张登记表,填写相关信息;然后拿登记表到男方的户口所在地盖上三级章并签字;最后携带夫妻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一张合影照片,并拿着盖好章的表,去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生育服务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齐这些证件后,拿着一周内乡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孕检报告、暂住证到北京暂住地居委会办理‘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我还被人指错路,到流管办被人核查一通,开了一个外地孕妇联系单,结果也不能用。就这样,我在老家和北京之间跑了好几趟,心力憔悴。”

“现在各地都电脑联网了,流程真应该简化一下。”王小志叹息道。《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3》显示,流动的已婚育龄妇女占到了全国已婚育龄妇女的1/4,她们2012年生育数量占到全国出生数量的1/3。而这一部分人中有很多都在像王小志一样被困扰着。2005年就生了孩子的康女士因为没有赶上外地人也能在北京上生育险的好政策,最后权衡利弊,怀孕后直接辞职回老家廊坊生孩子、坐月子。“怀孕后私企老板肯定给你脸子看,不受那气了,回家生孩子还便宜,反正都不报销。”

与王小志和靳龙不同的是,今年16岁的卓悦终于结束了北京借读的日子,同时也脱开了户口的困扰。她去年已在父母在燕郊买的房子中安家落户,学籍也随着户口转了过去。卓悦妈妈告诉《中国新时代》记者,“还不是为了孩子考大学,燕郊买房子能解决户口,不然孩子上高中后要回老家去读三年,偏远的老家孩子回去后很难适应。而在燕郊跟北京差距不大,也能享受到北京的资源,这也是没办法的办法。不过现在看来,还是比较好的选择,我明显感觉到孩子对那个家有了归属感。”

接受采访的唐小姐告诉记者,“我没有北京户口,所以很多需要北京市户口的工作我连报名考试的资格都没有,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一个个机会从眼前溜走。”而嫁给北京家庭的王女士更是感触良多,“第一次见面婆婆就没给好脸色,寻死觅活不同意儿子找个外地的。直到1998年,国务院新出了孩子落户随父随母自愿政策以后,才终于修成正果。北京人、上海人都有自己的优越感,我能理解;婆婆怕孙子将来变成农村人,怕我将来在北京没有养老、医疗,她儿子负担重,这我也能理解;但户口、祖籍是老祖宗留下来的,为什么让我们来承受?我有种被歧视的感觉。”

长期以来,随着时展和社会管理的需要,原本以人口登记为基本功能的户籍制度,逐渐附着了教育、社保、医疗等诸多社会福利和公共政策。如今,这已成为户籍制度改革的最大障碍。很多人在此工作,在此生活,却被不在此地的户口所困扰着,而这个困惑将不知何时才能终止,是被这个城市认可,或回到被认可的地方去,都是个未知数。

有专家表示,中国的户籍制度应参照发达国家,用登记制取代准入制,全面提升国民的福利水平。同时,还要通过法律来制约用户籍制造社会排斥、社会歧视的现象,比如劳动力市场、社会福利、社会保障、教育等。

改革路上的户籍政策

2013年11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23条指出,“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创新人口管理,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

同年12月12-13日在北京举行的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也提出了推进城镇化的主要任务,其中也指出,“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要坚持自愿、分类、有序。”

然而,“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也是户籍制度改革的重点。“中国户籍制度最难啃的骨头在直辖市。”上海大学教授顾骏认为。一线城市的承载量毕竟有限,真要是全面放开,城市的资源环境承载力面临严峻挑战,同时也给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等带来巨大压力。这些城市能否承受则成了至关重要的问题。

“一个中国人想到北京来,你怎么能不让他来呢?所以现阶段应当调整思路,真正要思考的是如何提高管理水平,而不一定是单纯控制人口的思路。”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院长李强如是说。

可是即使放开了中小城市的户籍限制,在特大城市中生活和工作的流动人口就真的能回去吗?“当然不会回去,”在北京有房有业的苗小姐告诉记者,“北京的就业、教育、医疗都是最好的,我们如果要回到老家那个小县城,对孩子将来的教育、我们的事业都等于是灭顶之灾。我相信有一些人会走,但能否在二线城市落户并不是留与走的主要原因,最重要的还是资源。”

“最好的医院在北京,最好的学校在北京,奥运会都在北京办,世博会在上海办,几乎所有最好的公共资源都在这些大城市,为什么这些资源外地人就不能享受?如果他们有能力,他们当然可以选择最好的。这说明还是社会资源分配不均,最好的东西都集中在几个城市,必然会人满为患。如果这个问题解决不了,即使取消了户籍限制,根本的问题还是解决不了,也可能问题会更多。或许外地人在这些大城市生活和落户的门槛会更多。”经济学家智强告诉《中国新时代》记者。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杨伟民认为,户籍制度本身很好改,关键是户籍背后依附的那些制度、服务、权利不一样,加大了改革的难度。

李强也表示,“我们国家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以来,虽然整体发展很快,但区域的不平衡程度没有降低,甚至还比之前更高,城乡差异也仍然很大。特大城市与其他地区的发展差距十分明显,而北京的发展尤显突出。作为首都,这里是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聚集的教育、医疗、公共服务等各项资源都很多,面临的人口流入压力自然就比其他城市大得多。就像被报道的井盖下生活的人,明明家里有房屋,为什么还要继续在这儿生活呢?很简单,因为在这儿能挣到钱,回到村子里就挣不到。可见问题还是在于我们的发展太不平衡。”

显而易见,城乡差异就像一堵透明的墙,无论承不承认,它都横在那里,将人分到了左右两边。而打破这堵墙,并不仅仅靠改革一个户籍制度就能实现。

公安部副部长黄明表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空间广阔、潜力很大,但产业支撑和公共服务功能还需要一个发育的过程,吸引人口集聚的能力不足。这就需要加强政策引导、产业引导和观念引导,加快产业布局调整,加快发展中小城市,有重点地 发展小城镇,增强中小城市产业承接能力,以就业带动促进人口集聚,引导人口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从近期看,要推动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扩展;从较长时期看,则要以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公共文化、社会保障以及保障住房、就业服务等为重点,逐步完善符合国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统一和服务水平的基本均衡。”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彭森表示。

我国现行户籍管理制度的历史沿革

2011年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要求: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分类明确户口迁移政策,依法保障农民土地权益,着力解决农民工实际问题。

2001年

《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提出,实行以两个固定为基本条件的户口迁移政策,即:凡在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及其他建制镇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人员及与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均可根据本人意愿办理城镇常住户口。

1998年

《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意见的通知》规定:实行新出生婴儿落户随父随母自愿政策,放宽夫妻投靠、老人投靠子女以及在城市投资、兴办实业、购买商品房人员在城市落户限制。

1997年

《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和完善农村户籍管理制度的通知》提出:在农村地区也全面实行常住、暂住、出生、死亡、迁出、迁入和变更更正七项户口登记,给每户家庭发放户口簿。

1989年

《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农转非”过快增长的通知》提出:必须加强对“农转非”的宏观管理,使其增长的速度和规模与国民经济的发展相适应。

198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决定:在我国实行居民身份证制度。

1977年

《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的通知》规定:从农村迁往市、镇,由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从其他市迁往北京、上海、天津三市的,要严格加以控制。

1958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的,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用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

链接

国外户籍管理制度

美国:实行的是“出生死亡登记大纲”,只进行公民出生、死亡登记,平时公民可以自由迁移、移民。但公民迁移和移居某地,其生活状态必须符合该城市卫生及相关法律规定,如有一定的住房面积,有稳定的收入。

法国:户籍管理内容不仅有公民出生年月、性别、单双胞胎等内容,而且还有其父母的职业、经济收入、国籍、等相关内容。法国人的户籍信息与他们的就医、存款等日常生活紧密相关。对于跨地区的人口流动,只要本人愿意,只需通知以前的社会保险机构,将其个人资料转到新住址所在地的相应机构即可。

外地户口上小学范文第4篇

20xx年最新昆山积分查询入户细则满足3个条件可攒积分落户

不久,外来人口攒积分就可以在江苏的城市落户。

规划提出,推进符合条件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在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特大城市和城区人口300万以上大城市中心城区建立以居住证为基础,以就业年限、居住年限和城镇社会保险参加年限为基准的积分制落户政策,此外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大城市的中心城区可设置参与城镇社会保险的要求,但最高年限不得超过5年。

此前现代快报曾报道过,在户籍制度改革上,在江苏尚属首创的张家港积分落户的做法,今后将在全省推广。此次出台的规划便明确了积分落户的政策,给出了三个条件,即以就业年限、居住年限和城镇社会保险参加年限为基准。

20xx年最新昆山积分查询入户细则解读一昨天,省政府举行新闻会,省委、常务副省长李云峰对规划进行了解读。李云峰介绍说,江苏现有进城务工半年以上人员约1000万,其中本省约600万、外省约400万,这部分人实际上基本未能享受城镇居民的待遇。因此,规划提出要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把有能力、有意愿、长期在城镇务工经商的农民工及其家属逐步转为城镇居民,使在城镇就业居住但未落户的城镇常住人口能够享受相应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关键词居住证

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全省一证通

今年底之前,江苏全面实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与外省不同,这张证在全省可以一证通。江苏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政委张兰青说。

今年,《江苏省流动人口居住管理办法(试行)》正式施行,要求各地对流动人口发放居住证,并享受相关就业、购房等社会保障待遇和服务。据初步统计,江苏目前有1700多万流动人口。此前,苏州已试点发放了1000多万张居住证。其他各市制证条件也已经具备。张兰青说。据了解,无锡、南京等地的居住证有望今年上半年发放。此外,张兰青透露,省公安厅在调研的基础上,不久还将推出一系列便民政策,比如在校大学生户口的迁移,直系亲属之间互相投靠的户口迁移等。比如,今后在校大学生的户口有望随时迁移,目前是入学时迁到学校,毕业后迁走。

20xx年最新昆山积分查询入户细则解读二规划提出,推行居住证与基本公共服务待遇挂钩,实现户籍人口以户口登记证明为准、外来人口以居住证为准,享受各类公共服务。

省辖市范围内本地居民可户口通迁

规划提出,全面实行省辖市范围内本地居民户口通迁制度。

张兰青介绍,根据国家户籍改革的方向和措施,江苏结合实际出台了一些措施。比如,进一步放宽中小城市和建制镇的落户条件。根据国务院要求,具有合法固定的住所和具有合法稳定的职业,满足这两个条件才能落户,而在江苏,只要满足这两个条件之一,就可落户。主要考虑到苏中、苏北,甚至苏南的一些中小城市,城镇人口量比较小,吸纳农业转移人口的潜力比较大,因此出台了这一规定。

据悉,目前,苏州、无锡的居民可以在本市范围内迁移户口。今后,省内其他城市也将逐步推开。此前,南京、常州出台了户籍改革措施,其中就提到户口通迁,像南京提出20xx年开始实行本市范围内户口通迁。张兰青说。

20xx年最新昆山积分查询入户细则解读三有市民询问,长期租住的房子算不算合法稳定的住所?对此,张兰青解释说,不算,必须是自己的产权房,或者政府提供的公租房或者廉租房,因为租房存在不稳定性,房东随时可以不出租。

本市范围内户口可以迁移了,那么今后省内的户口可不可以随便迁移?现在做不到。张兰青表示,其实对于特大城市的人口还是控制的,中小城市是放开的,中等城市推行居住证制度。

昆山市积分入学可查询下周一至周五,参加积分入学申请的新市民可进行积分查询,若有异议,可向相关窗口或部门进行核分。

外地户口上小学范文第5篇

随着城镇化进程速度不断加快,我国现存的户籍制度的不合理性越来越明显,户籍制度改革也是众望所归。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作为乡镇中一个特殊群体,对城镇化进程起着重要作用。

近年来,我国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为适应城镇化进程,探索经济发达镇发展路径,党的十七大提出了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促进小城镇协调发展的战略任务。2010年,我国在全国选择了25个经济发达镇作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近两年,安徽等省市选择了一些经济发达镇进行行政管理体制试点改革,探索发展路径。这些试点镇一般都是具有经济较发达、聚集人口多、人口吸纳力强、城镇化水平较高等特点。试点改革工作开展以来,随着权限的不断下放,各镇积极围绕财权、事权等进行改革,户籍制度改革就是一个重要方面。

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户籍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我国户籍制度是在特定的时期和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其不合理性是毋庸置疑的。户籍制度改革由来已久,一直是“雷声大,雨点小”,推进过程很艰难,效果也不明显。“十五”规划正式提出“城镇化”一词,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当前的户籍制度弊端越来越明显,我国户籍制度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换句话说,是城镇化倒逼了户籍制度改革。虽然目前我国城镇化率达到了52.57%,但是实际的农业人口数仍然要大于非农业人口数,于是出现“伪城镇化”现象。

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作的《国务院关于城镇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明确提出城镇化路径,要求全面放开小城镇落户限制,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是在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的过程中出现的,是国家探索乡镇发展的又一举措,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口状况等情况决定了户籍制度改革的迫切性和必要性。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城镇化进程,各试点镇在改革的过程中都把户籍制度作为一项重要改革列入改革方案中,积极探索、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户籍制度改革的现状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户籍制度改革开展以来,逐渐放宽了当地农民、外来务工人员和大中专毕业生的落户条件。大部分试点镇在户籍制度改革中明确提出:只要在本镇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等具备落户条件的外来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均可申报本地居民户口。最大限度地吸纳农村人口、外来人口和大中专毕业生向镇区转移,加速城镇化进程。同时规定,经批准落户的人员,在入学、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方面,按有关规定享受城镇居民同等的权利和义务,为户籍制度改革的推进奠定了基础。但是,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不难发现其在户籍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三、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户籍制度改革的问题

(一)城镇户口吸引力不强

各试点镇户籍改革制度的确放宽了落户条件,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并没有像当初担心放宽落户条件会出现大量人口涌入本镇的现象。经济发达镇虽然经济发达,但是其公共服务、社会保障都无法与中小城市相比,仍然存在很大差距。所以,人们更倾向于向城市“移民”。各试点镇受财力、物力等条件的限制,很难在短时间内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实际集聚功能不足,农民对各试点镇的城镇户口背后有限的附加功能并不十分感兴趣。各试点镇给农民所提供的就业机会、生活环境和个人成长都是十分有限的,他们担心自身学历低又无一技之长,很难在镇上找到合适的工作,如果进镇就意味着放弃农业户口和自己的土地,这存在很大的风险。与其这样,不如“闲时出去打工,忙时回来种地”,使自己处于进退自如的境地。

(二)外来人口“落户”条件不明确

2013年上半年,江苏省昆山市张浦镇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61亿元,同比增长20.5%,列全市第一。因此,吸引了大量的外来务工人员。据统计,张浦镇常住人口25万,其中户籍人口6.9万。广东省佛山南海狮山镇户籍人口16.18万人,外来人口22.3万人。由此,不难发现,外来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超过了半数,他们是当地经济社会不可或缺的力量。经济改革试点镇的确放宽了外来人口“入户”的条件,要求在本镇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等条件。但这些条件是很难界定的,比如,合法固定住所是指镇上的商品房还是农村的房子?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算是稳定职业,那么在企业工作算不算稳定工作?很明显,这些限定条件并不十分明确,在操作的过程中具有很大的伸缩性,给“新移民”也带来了很多麻烦。

(三) 过分强调“学历”为落户条件

“学历”是永远都绕不过去的坎,很多行业都对高学历的人士开“绿灯”,经济发达镇户籍制度改革也不例外。某试点镇在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中对放宽本镇入户条件有五条规定,其中针对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的“优惠”落户条件就占了四条。吸引大中专毕业生和专业技术人员到本地就业、落户,提高本地文化水平,出发点是好的,是无可厚非的。只是,过分强调学历,一方面无形中增加了低学历人员的落户难度;另一方面,对大中专毕业生 “优惠政策”让人觉得不公平。最重要的是,大中专毕业生不是各试点镇城镇化进程的“主力军”,在整个过程中,其只占相当一小部分。这就造成了想进的来不了,不想进的请不来的尴尬境地。

(四)户籍制度改革未发生根本性变化,改革比较盲目

为了控制城镇人口增长和控制城市规模,我国才有当前的落户条件。目前,基于城市化和城镇化等原因的考虑,国家一直在探索户籍制度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作为城镇化进程的“试验田”和“先锋”,走在改革前沿,在不断探索。但从目前情况看,户籍制度改革仍然在现行的框架约束下进行,没有出现根本性的改革,或者说变化不大。出现了部级的试点镇套用中小城市的户籍制度改革,而省、市级的试点镇套用部级试点镇的户籍改革模式,各试点镇的户籍改革大同小异。大家都知道户籍制度必须改,但是不知道怎么改、改什么,改革的主要对象是谁。

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户籍制度改革的对策

(一)明确改革的主要对象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虽然经济较为发达,“镇民”相对较多,但从整体上看,农业户口人数高于非农户人数,流动人口多过户籍人口。可见,流动人口特别是当地农民是户籍制度改革的主要对象。这与大中小城市的户籍改革面向的对象、目标和路径等有很大差别。城市户籍改革的目标之一是要城市化进程不至于过急、过快,要对其进行适当控制,使之不至于超过城市的负载力。只有弄清改革对象是谁,才能清楚户籍改革的阻力是什么,需要怎么改,以及改什么。

(二)增强城镇户口吸引力

与“城市户口”相比,各试点镇的“城镇户口”对农民的吸引力要逊色很多,小城镇吸引力下降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针对这种情况,必须设法增强城镇户口的吸引力,让农民放心进镇。对转户农民的农村承包地和宅基地问题实行过渡管理,让转户农民放心。国务院办公厅在2011年第9号文件中规定:现阶段,农民工落户,是否放弃宅基地和承包的耕地……不得强制或变相收回。”农民转户进城后,仍保留农村土地权益,如果出现土地被撂荒现象,那么就应该收回土地,进行流转,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同时,确保转户进镇农民公平地享受就业、养老、住房、医疗和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这样,使农民“能进得了城镇,也能回得了农村”,使其有个适应过程,没有后顾之忧,对城镇生活树立起信心。

(三)分批进镇,控制改革速度

2013年1月7日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户籍制度改革是2013年四项重点工作之一。打破户籍制度将是未来城镇化改革的方向,但操作十分复杂,各省差异很大,只有逐步试点推开。选择经济发达镇进行试点改革,是因为它们具有其他乡镇无法相比的优势,希望能够在这里探索出有效路径,把成功经验传到其他地方,促进“人的城镇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落户全面开放,并不意味着所有农民和外来人口一下子都能转户。根据各试点镇经济社会和财力等实际情况,肯定无法接受大量人口同时涌入。城镇化也不是让农民和外来务工人员“一窝蜂”涌入城镇,而是必须对转户进城速度进行适度控制,分阶段、有步骤地进行,避免人口涌入规模超过试点镇的人口吸纳能力,推高地方政府债务。同时,巨额改革成本可以由政府、企业和转户农民等多种力量分担。在分批改革的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作出纠正与调整,使改革风险降到最低。

(四)改革创新,因地制宜

由于受地理位置、经济社会和文化等因素的影响,各地方在户籍改革中的态度和反应存在巨大差异。各试点镇必须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来进行操作,而不能照搬照套其他地方的做法。如,浙江、广东、江苏等经济发达省份的试点镇户口比安徽、陕西等地的试点镇户口更具吸引力,落户条件更高,落户对象除了本地农民外,还有很多外来务工者。另外,各试点镇的财力等情况也存在巨大差异。因此,在户籍改革过程中,必须探索、选择最适合本地的做法。

(五)实行居住地原则

近日,广州市公安局宣布在全市范围内统一登记为“广州市居民户口”,取消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之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自身的优势和特点,使其实行居住地原则的户籍改革制度更易推行。与其他乡镇相比,它们经济发达,吸引力会强一些;与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相比,这些镇的人口并未饱和。因此,在这些镇的户籍制度改革可以推行居住地原则,这是一种理想的自动登记原则。只要你出生在某地,就自动登记为本地户籍,以后离开出生地,搬到别处,只要在那住到一定时间,比如一年,就可以申请为本地户籍。

参考文献:

[1]殷志静、郁奇虹.中国户籍制度改革[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

[2]龚永泉.江苏建立新型户籍管理制度[N].人民日报,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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