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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石方公司工作总结

土石方公司工作总结

土石方公司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各位领导、专家:

您们好!由我公司承担施工的xxx公交车接驳站工程 ,在县领导、建设单位、设计院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下,通过本公司员工的上下一致、齐心协力的努力,工程2017年6月20日开工,于2018年9月22日完成了合同的主体内容以及增加项目,今天邀请县领导、设计、业主等有关单位进行正式竣工验收。现工程技术资料整理齐全,经过建设、设计单位的认可,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今天借此竣工验收之际向在座各位领导、专家作如下工程竣工总结: 

一、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xxxx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xxxx设计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xxxx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xxx建设工程。总占地面积约16000m2, 接驳站内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停车坪内设带孔盖板水沟、公交车充电桩。

路面结构总厚度为50cm:4cm厚细粒式SBS改性沥青混凝土,1cm稀浆封层+透层,5cm厚中粒式沥青混凝土,20cm厚5%水泥稳定碎石上面层,20cm厚级配碎石层。

二、工程内容:    

1、路面工程:完成沥青路面施工10500 m2,5%水稳层施工11000 m2,级配碎石垫层11000 m2,片石回填及碎石找平层8271.2m2;

2、土石方工程:完成路基清表6700m3,转砂石2325.76m3,挖土方22000m3,回填土方36800m3,石方爆破7068.8m3;

3、排水管沟工程:完成安装D400排水管91m,D800排水管12m,检查井3座,盖板排水沟310m;

4、附属工程:完成砌筑挡土墙421.54m3等。

三、工程质量保证资料、试验及功能测试:

本工程进场材料及半成品的合格证      份、混凝土      份、砂浆     份,沥青混凝土     份,试验报告齐全,压实度、弯沉、厚度均已检测合格。

四、安全措施:

在安全施工方面,从本工程一开始,针对工地的特点,做了详细的安排,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制订安全规章制度。对各施工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根据工地的实际情况,在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地方设立反光路锥、隔离围栏、警示带、标志、警示牌、横幅,施工作业人员穿反光背心、戴安全帽等安全防护措施,由于高度重视安全施工,所以整个施工过程没有发生安全事故。我们工地各班组还积极开展创文明工地活动,严格按文明施工标准进行施工。

五、质量评定

经我项目部组织自检,各分部分项工程均合格,达到设计及规范要求。

六、自我总结

本工程自开工以来,因诸多因素造成工期延长及工程造价增加:

1、重大设计变更:接驳站设计标高及坡度进行了重大调整,排水管网变更、水稳层厚度变更、充电桩平面设计图位置变更等;

2、增加工程:考虑到湘运公司需要增加充电桩,原接驳站用地面积过小,根据县政府要求,将交通局前坪约6000m2的用地纳入施工范围内;设计增加了挡土墙、排水管、检查井等工程。

3、施工期间严重阻工;原施工范围内有私人碎石、河砂未迁移,后经多方长期协调才最终解决;接驳站入场道路及进出口未征地而经常性阻工,造成该位置的挡土墙及排水沟仍无法扫尾完工,道路路面也无法施工。

4、工程财评预算为481.51万元,目前已实际完成工程造价约585.62万元,后续未征地的面积约3600m2,如施工则再需增加工程造价约150.95万元,其中道路工程约84.95万元,征地补偿费约66万元。

我公司在县领导、建设、设计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下,克服重重困难,将征地红线范围内的工程圆满完成。

我公司以“求实创新,追求完美”的宗旨,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对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制订一系列方案,严格按设计要求以及工程技术规范和验收标准进行施工,做到在各施工环节上质量自检、班组互检、质量员抽检,从而保证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

该工程的圆满完成,除了我公司员工的上下一致、齐心协力的努力外,离不开整个施工过程中始终得到县领导、建设单位、设计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为此我代表xxx工程有限公司再次对你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对参加本次验收工作的各级领导、专家和对关心、支持该项目工程建设的各位同仁,表示衷心的感谢。                         

 

土石方公司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关键词:中亚国家;能源政策

中图分类号:F13/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1)04-0120-02

1、中亚国家能源状况

中亚石油具有分布广,杂质少的特点。中亚五国石油可供开采资源量153.3亿吨,天然气23.1万亿立方米。中亚油气资源分布并不均衡,主要集中在哈、乌、土三国,其中哈的石油、天然气均十分丰富,乌、土的天然气在世界能源格局中有重要地位。

1.1哈萨克斯坦

哈的石油、天然气均十分丰富,主要分布在曼格斯套半岛(已探明的储量达10亿吨以上)、乌拉尔――恩巴油区和布扎奇半岛。里海沿岸低地从伏尔加河至哈萨克斯坦东部地区,延绵几乎达1000公里,也蓄藏石油、天然气。虽然它们的储量不如西伯利亚地区丰富,但它处于优越的地理位置上,特别引人关注。哈萨克斯坦己探明的石油储量为80亿-220亿桶,总储量为950亿-1170亿桶。

1.2乌兹别克斯坦

乌在世界能源格局中有重要地位,其石油产地主要集中在费尔干纳和苏尔汗河区。另外,吉莎尔三脉的西南部也蓄藏着石油和天然气。天然气主要集中在加德扎克地区。布哈拉和希瓦地区亦为天然气产地。从西北部地区至哈拉有长达100公里的天然气地带。新发现的乌尔塔布拉克、坎德姆等地也成为著名的石油天然气产地。

1.3土库曼斯坦

土拥有十分丰富的石油和天然气资源,其储量分别为120亿吨和22.8万亿立方米,天然气储量居世界第三位。除南部三区外,土全境几乎都有油气分布,主要在东部和中部的阿姆达利亚油气区。

2、中亚国家能源政策

2.1哈萨克斯坦的能源政策

哈萨克斯坦现行的《地下资源和地下资源利用法》(以下称《资源法》)于1996年1月27日正式生效后进行过多次修改和补充。2004年12月8日修改和补充后的《资源法》内容就涉及国家优先权问题。在修改后的《资源法》中增加了这样的表述:“为保持和加强国家经济的原料能源基础,在新签及已签的合同中,国家相对于合同的其它方或拥有地下资源利用权的法人的股东、相对于购买所转让的地下资源利用权和/或拥有地下资源利用权的法人的股份的其它方,在不低于其它购买者提出的购买条件的情况下,拥有优先购买权。”说明国家相对于合同的其它方、法人的创立者和其它收购方及投资人均拥有优先权;同时赋予了哈萨克斯坦国家油气公司诸如哈油气代表国家利益,在哈油气必须参股的招标区块中在作业者注册资本中所占的股份比例应不少于50%等一系列优先权力。

2005年9月8日,哈政府再次对《资源法》进行修改和补充,在资源类资产的收购和转让方面赋予了国家主管机关更大的权力,并通过引入“集权”的概念加大了对外国公司并购哈境内资源类资产的限制,其中规定:如果地下资源利用权的转让(包括发生“集权”的情况下)不符合保障国家民族安全的要求,国家权力机关有权拒绝签发资源利用权转让许可证;根据修改后的法律,国家权力机关有权拒绝向地下资源利用者签发将其资源使用权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他人的许可证,如果这种转让会导致一个国家的从事石油业务的一个公司或几个公司权力的过度集中,此规定也适用于地下资源开发者与其关联公司进行的交易。地下资源开发者如果违反上述国家优先权的规定,国家有权单方面撤销合同。

2006年1月28日,纳扎尔巴耶夫总统签署命令,正式开始组建国资公司,国资公司的资产由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100%国家股的转让构成,国资公司为股份公司,政府以经济预算部为代表是国资公司的唯一股东。成立国资公司的目的之一就是转变政府职能,将政府的精力集中在解决政策问题、法律问题及国有企业战略发展方向等问题上;政府希望通过组建国资公司,完善国有企业的内部管理体系,提高对国有资产和投资的管理效率,从而提高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和经济效益,使其长期价值最大化;最终目的是促使国有企业在实施国家经济现代化战略中扮演更为积极的角色。

在财政政策上,2004年1月,哈出台了新的税收体制,包括所谓的针对出口的“出租税”,这是一种累进税,税率随石油价格的升高而增长。这种新的税收体制使得政府在石油收入中所享有的权益提高至65%-85%的水平,同时还包括了超额利润税,以及限制外国公司在哈还用油气项目中的股权不能达到50%,剩余股权必须由“KazMunaiGaz”(哈萨克石油天然气)公司持有。

另外,哈萨克斯坦政府还公布了《2004-2010年哈萨克斯坦天然气领域发展计划》。在此计划中哈政府明确了六个具体的实施方向,分别是发展天然气田、加强游离气开采、有效利用伴生气、扩大商品气生产、发展天然气运输体系、实现地区天然气化等。对此哈政府准备分阶段实施一系列的技术研究和投资项目,其中包括加强勘探力度,提高天然气探明储量,提高现有气田的开采能力,继续开发新气田;重新整合现有的天然气加工能力并建立新的天然气加工厂,加大液化气以及石油化工产品的生产量,实现国产替代进口;研究和实现地区居民点天然气化,继续推广在城市公共事业、电力、交通等领域利用天然气;重现整合目前的天然气运输干线体系,并在此基础上修建新的天然气出口运输干线。该计划将分两阶段完成,分别为2004-2006年和2007-2010年,在能源出口政策上,哈萨克斯坦认为其石油、天然气最现实、最大的出口市场为俄罗斯、东欧、西欧和亚太地区,近年来设计和实施了多条出口线路。

2.2乌兹别克斯坦能源政策

乌兹别克对油气产业实行垄断经营,从勘探、开采、运输、加工、出售到对外引资,合作开发等,所有环节均掌控在乌国有大型企业集团――“乌兹别克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的手中。该集团公司成立于1992年,以后几经改组,最终于2004年2月形成了今天的国有控股公司“乌兹别克石油天然气”。目前,该公司除油气开采和储运外,还拥有钻井、测井、地面工程建设、石油天然气机械制造等12个专业服务公司和各类科研院所以及出版社、杂志社等,是上下游一体化的综合性石油天然气公司,资产规模约为16亿多美元。此外,乌兹别克斯坦“外资法”对于外国油气开采企业,特别给予了更加优惠的政策,同时注重国家控制的比例,如外资企业将探明的有工业开采价值的油气区转交给“乌油气总公司”,乌政府将保证给予该外资企业以应有的补偿。

为吸引外资到能源领域,乌兹别克斯坦不断调整其税收和投资政策。2000年4月28日,乌颁布了《关于采取措施吸引外国在石油天然气勘探和开采领域的直接投资》的总统令,规定外国公司在进行勘探投资期间免征一切税收,

给予在于斯帝尔特地区开发新油气田的外国投资公司期限为25年的租赁开采权,如需要还可延长,开启了乌为吸引外国对石油天然气领域投资而出台的最为务实和优惠的政策,极大地促进了外国对乌石油天然气工业的投资兴趣。2005年乌对外资油气开采企业的现行优惠政策有:在进行地质勘探工作期间免除一切税收,利润税优惠,增值税优惠,消费税优惠以及财产税优惠等。2006年底,乌政府公布了新的“矿产资源税”,从2007年1月1日起生效,其中引人注目的是大幅降低了油气资源使用税和石油制品的消费税。乌“外资法”规定:国家给予投资者以担保,保护外国投资者的利益,如果乌新颁布的法律有不利于投资者的条款,投资者可在自其投资之日起10年内继续延用投资时有效的旧法律,同时也可以选择执行新法律中对自己有利的条款;“投资法”要求任何国家和地方行政机关都不得干预外资企业的合法经营活动,对外资企业的资产不得实行国有化;外国投资者的收入可以自由汇出境外、进行再投资或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在能源领域,乌兹别克斯坦最大的合作伙伴是俄罗斯公司。2006年底乌兹别克国家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就给予了俄罗斯天然气工业公司在AKCHALAK、AGIYIN、SHAHEP-AHETIN、NASAMBEK、KUANEISH和AKTUMSUK地区及西部-乌尔金投资区总面积近35000平方公里的地质勘探和近1万亿立方米天然气储量勘探权。除此之外,乌政府还确定了俄天然气工业公司制订的2007-2011年间在USTI-UERT地区进行地质勘探的工作计划,按此计划,俄公司要在近3年内投资2.6亿美元、5年内投资4亿美元。

在石油、天然气出口方面,乌兹别克斯坦制定了能源出口多元化战略。乌兹别克斯坦拥有一个较为完备和发达的天然气运输干线和支线网,它与前苏联时期修建的跨越欧亚大陆的“布哈拉―乌拉尔”、“中亚―中心”输气干线网连接在一起,构成了一个四通八达的天然气运输网络,可以将乌产天然气出口到邻国。

2.3土库曼斯坦能源政策

土库曼斯坦自1991年独立以来,就确立了“油气大国”的经济发展战略,并广泛吸引外资。尼亚佐夫总统拟定的《土库曼斯坦至2010年社会经济改革战略》,制定了能源出口多元化的战略,确定了石油天然气工业的发展战略和油气工业优先的任务:勘探和开采里海大陆架的油气资源,开发阿姆河流域新的油气资源,建设国内统一的管线和加工基地。

2005年8月22日,土库曼斯坦总统尼亚佐夫签署总统令,批准对1996年12月30日土议会通过的《油气资源法》进行修订,该法主要变动有:将“主管机关”、“主管机关或康采恩”字样均改为“土库曼斯坦油气工业和矿产资源部”;在里海油气资源勘探开发方面,明确了“土库曼斯坦油气工业和矿产资源部根据土库曼斯坦内阁主席(即总统本人)的决定代表土方与外国公司签订产品分成协议。”

在能源出口方面,2003年,土库曼斯坦出台了《2020年以前土库曼斯坦政治、经济和文化发展战略》。苏联解体后,土库曼斯坦的天然气是通过原苏联的管道外输到独联体国家的,但这些国家经济困难,支付能力差,因此土力图修建新管道使其能源直接进入国际市场。为此,土库曼斯坦政府先后设计了多种方案:

(1)从土库曼斯坦经乌兹别克斯坦、哈萨克斯坦、俄罗斯至乌克兰等国的中亚―中心管道和土―伊管道已先后建成,但输气量不大,仍不能解决土天然气出口问题。

(2)其正在拟议之中的土库曼斯坦经里海、阿塞拜疆、格鲁吉亚至土耳其的跨里海管道,因美国无意实施而搁浅。

(3)土库曼斯坦―伊朗―土耳其―欧洲管道因美对伊封锁而无望实现。

(4)土库曼斯坦―阿富汗―巴基斯坦―印度管道,该管线于2010年开建,2015年建成。

(5)土库曼斯坦―中国管道受到两国高度重视于2009年年底建成并投入运营。

2007年7月17日,在中国国家主席和土库曼斯坦总统别尔德穆哈梅多夫的见证下,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分别与土库曼斯坦油气资源管理利用署和土库曼斯坦国家天然气康采恩,在北京签署了中土天然气购销协议和土库曼阿姆河右岸天然气产品分成合同。两个文件的签署,是中土两国领导人和两国政府积极推动的结果,也是中土两国扩大经济务实合作、实现互利双赢共同发展的结果。根据协议,在未来30年内,土库曼斯坦将通过规划实施的中亚天然气管道,向中国每年出口300亿立方的天然气。

中亚天然气管道项目目前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该油气管道对缓解我过目前严重的能源紧缺状况将起到重要的作用,也有着重要的战略地位。

中亚各国虽然有着的丰富油气资源,但由于受自身开发技术能力的限制而发展缓慢,因此比较欢迎外国投资者前来开发,来带动油气开发的水平和拉动经济的发展。在欧美各大油公司都前来参与开发,其中俄罗斯油公司,美国雪佛龙,英国BP、土耳其等油公司,以及中石油,中信等都在该地区通过各种形式从事开发利用。

土石方公司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2月25日,倒春寒突袭江汉平原,枝江市雨雪交加。

倪鸿军站在寒风中的麦田里,全然不顾雪花扑打着脸颊,指着近在咫尺的汉宜高铁路基和涵洞,声嘶力竭喊道:“这就是葛洲坝集团负责做的豆腐渣工程,5月前就要通客车了,一旦下大雨发生内涝路基就会出大问题。”

倪鸿军所指这段业已竣工即将通车的汉宜高铁,位于枝江市七星台镇肖家山村,桩号为[DK235+950-DK232+651],施工方是葛洲坝(股票代码600068)汉宜高铁项目部二分部,2011年10月主体工程竣工。被倪鸿军举报的问题标段全长约3.3公里,而倪本人正是该标段路基工程的土方提供商。

自2010年下半年至今,倪鸿军坚持实名举报的问题是―福建和本地承包商用土方替代碎石,致使3.3公里路基中至少有9万方碎石层被土方代替,这将导致该路基在大雨内涝期间因长时间浸泡而软化变形,致使时速200-250公里高速行使的列车面临重大安全隐患。

“如果举报不属实,我愿负一切刑事责任。”倪鸿军说。

记者了解到,起初,倪鸿军的举报受到多方曲解,葛洲坝汉宜高铁项目部二分部虽了解该段存在的质量隐患,但却以息事宁人方式应对,不愿暴露层层转包和监理不到位等隐秘内幕。

直到2011年7月,当温州动车事故发生后,倪鸿军的举报经中央媒体的内参上送到铁道部,副部长卢春房批示严查。

于是,业主沪汉蓉铁路湖北公司聘请中南大学进行质量检测,《检测报告》的结论是“合格”,该报告被呈送铁道部并作为盖棺论定的依据。

然而,这份报告的公正性却受到业内质疑,该检测是在举报人遭遇威胁后未能到现场指证的情况下进行,而本该回避的施工方葛洲坝项目部却全程参与。不仅如此,该份报告的检测目的和结论均语焉不详,而检测标本的“取样”方位也涉嫌暗箱操作。

不过,据武汉铁路局一位高管透露,汉宜高铁整体移交给武汉路局的工作还未完成:“路局的最后验收非常严格,不排除会对举报的问题路段进行复查。”

葛洲坝遭供应商举报

45岁的倪鸿军,从未曾想到会和央企葛洲坝较上劲。“因为土方是我提供的,我就有责任举报,否则就是合谋坑国家。”

2月26日,倪鸿军这样向记者表达他的举报初衷:“做事要对良心负责”。

2009年5月,经熟人牵线,倪鸿军与汉宜高铁项目部二分部的承包商林孙如签署土方供应合同,负责枝江标段[DK233+950-DK235+867]长达1.8公里路基工程的“土方工程”。从2009年5月到2010年8月,倪鸿军除完成合同约定的21万方土外,还多拉了1万多方。

但倪鸿军发现,实际上只有“16.7万”方土按施工图纸的要求被填碾,而另外5.3万方,却被承包商林孙如代替碎石填到了设计要求的“碎石层”。对此,中铁十七局一位监理提醒倪鸿军,林孙如的操作违法。

事实上,如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用料,高铁路基的碎石层厚度应是0.5米,长1.8公里、宽40米的标段,应需3.6万方(平米)碎石。另加上6个桥涵,以每个需4000方碎石计,总量则是2.4万方。由此,该标段所需碎石(含级配碎石)总量应至少在6万方以上。

但事实上,林孙如所购碎石还不到1万方,主要用倪鸿军提供的土方代替。

记者了解,正是因为土方和碎石方的巨大价差,才导致了林孙如胆大妄为。当时松土方价格是25元/方,实土方是30元/方,而碎石的价格却在78元/方,差价50元,仅以5万方计,林孙如就有250万元的利润空间。

对此违规质量操作,林孙如的妻子孙某面对时代周报记者的采访拒绝回应:“我不跟你说,你想了解就挖开看吧。”

据倪介绍,不仅如此,与林孙如相连接的由枝江市七星台镇王劲松承包的1.5公里标段(桩号DK232+451―DK233+949]的路基工程,也是由倪鸿军供应的土方。同样,倪为其拉了18万多方土,而王劲松的路基和4个桥涵所需碎石总量应为5万方以上,但王只用了7000方碎石,其余全部用土方替代。

倪鸿军说:“王劲松标段的问题比林孙如还严重,葛洲坝的监理形同虚设。”

彼时,在工程还未完工前,倪鸿军将实情告诉了妻子宋芳,宋芳深感事情重大,为不影响结算拿钱,宋芳决定先保留证据。

宋芳的决定得到公公倪德福的支持,他是枝江市养殖大户和劳模,他向记者表示:“汉宜高铁是国家重点工程,我的儿孙往后都会坐这个高铁,如果出质量问题的地方还是我儿子拉的土方,那不是遗臭万年?”于是,从2010年5月开始,宋芳暗带摄像机和照相机记录了很多违规操作场景。

此外,倪鸿军还发现了另一个重大质量违规事故,就在王劲松负责的标段中,因未能按要求将底层的淤泥清空夯实,该路基在临近竣工时出现沉降移位,为此,葛洲坝高铁项目部二分部采取紧急“补救”措施,用挖机将路基挖开后,再打桩浇铸混凝土,耗资200万元以上。

针对上述3.3公里标段路基工程的质量违规情况,从2010年下半年开始,倪鸿军就以土方提供商和施工合作见证人的身份向各级部门举报,矛头直指葛洲坝汉宜高铁项目部。

李宏说:“这么大的安全隐患,我不能坐视不管,真到事故出来后我也受牵连。”

路基或存安全隐患

一个不容争议的事实是,李宏对“土方替代碎石”所引发的质量担忧绝非杞人忧天。特别是,汉宜高铁枝江段属长江故道洪水淹没区,地质条件极差。

对此,中铁十七局一位刘姓高工指出:“土方代替碎石层的隐患不容忽视。”

据其介绍,由铁道部和湖北省共同投资建设的汉宜高铁全长约291公里路段,位于湖北省中西部的江汉平原地带,由葛洲坝集团中标承建的87公里中的枝江段,刚好处于平原向丘陵过度地带,而被举报的3.3公里问题路段则位于枝江市七星台镇境内,该地历史上为长江淹没区,地质特点多为软土、软松土路基和膨胀土路基类型,属不良路基和浸水路基,并不具备修建高铁的地质条件。

“被举报这个路段,属于水田沟渠众多的沉降地带,相当于是在豆腐上做工程,”他形象比喻。

也正因此,汉宜高铁在设计中才不惜增加工程成本,将碎石层厚度定为“50公分”。葛洲坝汉宜高铁项目部监理总监鲁硕儒向记者证实,经铁道部审核通过的汉宜高铁路基设计标准为:在基础满足承载力系数后,第1层的褥垫层就是50公分的碎石、第2层以上每铺30公分土方做一次碾压,直至规定高度,最上层则为级配碎石和石粉。“50公分‘碎石层’的第一个作用是整体受力,作用举足轻重。”鲁说。

此外,碎石层的另一重要作用是,沥水并防止出现内涝或洪水时,路基由于被长时间浸泡而软化变形。

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一位高工向时代周报记者分析,汉宜高铁在路基上的底层铺设0.5米厚的碎石,就是为了防止发生内涝和洪水时,高达半米的碎石路基能经受住长时间的浸泡,不出现软化或坍塌的事故。

“如果路基底部全部是土方,即使表层有混凝土护坡,时间稍长也会被稀释”。这位高工还特别提到了汉宜高速公路的教训,修建于上世纪90年代初几乎与汉宜高铁平行且里程相同的汉宜高速公路,因当时投入有限,没有设计50公分的碎石层,结果后期出现全路沉降现象,“后来几乎全部返修加高加固了,耗资巨大”。

试想,如此重要的“碎石层”如果被掉包,所潜伏的安全隐患则不言而喻。中国南车集团一位技术人士提出警告:“尤其在高铁轨道基础中不可掉以轻心。”据其介绍,汉宜高铁在今年5月按预期通车后,将采用“CRH2A”客车车型,这是中国南车集团联合日本川崎重工生产的“8节车厢编组座车动车组”,为200公里级别(营运速度200KM/h,最高速度250KM/h)。届时,将每10-15分钟对开一趟列车。

他的担忧是:“如果举报情况属实,就是一般火车的速度也会出现问题,何况是每十几分钟就对开一趟时速达到200-250公里的高速列车。”

项目部回应:路基质量确有瑕疵

针对3.3公里标段的质量举报,项目负责人王江平向记者承认确实白璧微瑕,但整体上还是瑕不掩瑜。“可以说,我负责的标段全线质量最好,中铁十二局曾耗资1亿多返工。”

2月26日,正在负责其他铁路项目的葛洲坝汉宜高铁项目原二分部部长王江平,在电话中向记者开门见山表示,这是举报事件发生后,他首次接受媒体专访,并代表葛洲坝集团汉宜高铁项目部公开回应外界质疑。

采访开始,王江平就对倪鸿军的举报动机进行了定性,“他就是想报复林孙如。”事情源于倪鸿军与承包商林孙如之间的矛盾,当时在土方计算上,倪鸿军认为被蒙骗,林孙如则坚持按照他所认定的数量结算,因此双方产生纠纷,为了打击林孙如,倪鸿军便开始举报该工程中“碎石层被土方替代”的问题。

对此,记者所了解的实际情况却是,倪鸿军和林孙如之前确实发生过经济纠纷,但早在2011年4月林孙如就将欠款付给了倪鸿军。王江平也承认“当时林孙如补了90多万元给倪鸿军,这事早了了”。

王江平无法解释,为何直到2012年2月25日,倪鸿军还坚持举报该路段包括王劲松在内的质量问题,而且还将记者带到问题路段上实地指证。

此外,记者还注意到,王江平对倪鸿军和媒体的正常关注带有明显偏见。

他的表述是:“据说倪鸿军是个吸毒的”、“关注这事的记者很坏,我们计划把他抓起来”。

而当言归正传,谈及路基的工程质量时,王江平则出言谨慎。针对倪鸿军举报林孙如和王劲松承包的3.3公里标段―未按设计要求铺设9万方碎石的问题。王江平起初认为:“完全是虚构和诬陷。”

稍后,王改变了先前滴水不漏的说法:“可能还是存在一点瑕疵,设计要求碎石必须铺50公分厚,可能有的达到了,有的没有,总方量也许达不到,但能满足设计要求。”他强调:“我们是严格遵循三检制,施工员是24小时监控。”

此外,针对王劲松所承包标段中的灌浆工程,王江平认为不是“补救”,而是正常的“工程设计变更”。

据王解释,王劲松所负责标段的鱼塘清淤,前期工作应由王完成,但清淤之后的承载力试验显示还不能满足工程设计要求,在不能深挖的情况下,只能做软基加固处理,所以就作了高喷加注的灌浆作业,其作业长度有100多米,耗费300多万元,资金确由葛洲坝汉宜高铁项目部垫支。“这个灌浆工程与王劲松无关,不是他做出问题来了,我们出面补救”。

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总承包商葛洲坝集团对所承接的87公里汉宜高铁工程,均分给五公司、二公司和基础公司等5家所属单位,但却被层层转包分包,利润也遭到层层盘剥,由此工程质量难保。据悉,问题标段的承包商林孙如乃福建人,其妻舅孙某是二级承包商,和王江平合作多年交情甚厚,因此,王江平才不愿事情败露被集团公司追责。

对此,王江平回应:“工程都是由葛洲坝集团统一分配,我与福建人是正常合作,外界传言毫无依据。”

铁道副部长批示严查

在举报人遭遇恐吓未能现场指证检测的情况下,由中南大学完成并送呈铁道部的《检测报告》备受质疑,施工方葛洲坝集团被指涉嫌暗箱操作。

记者了解,倪鸿军的举报终在2011年7月温州动车事故期间得到重视。7月底,《湖北日报》和中央某党报刊发内参,该“要件”被直送铁道部,副部长卢春房立即批示,责令“严查并上报检测结果”。

由此,业主沪汉蓉铁路湖北公司委托中南大学土木工程检测中心作为独立第三方,对问题标段“[DK233+950―DK235+867]”的路基质量进行技检。

中南大学的现场检测从2011年8月31日至9月14日,历时15天,共完成5项检测,主要通过钻探孔采取芯样方式,共在路堤、坡脚和衔接过渡段钻探孔27个,另做动力触探孔14个。

一周后,中南大学出具《检测报告》,结论“合格”,认为:“填充密度符合规范要求”、“颗粒材质较好”、“褥垫层之用料、构造、厚度均与设计图相符”。该报告被上送到铁道部,作为质量合格依据。

然而,业内人士却对该《检验报告》的公正提出质疑,认为有明显操纵嫌疑。中铁某公司一高工认为:“举报称‘50公分碎石填料大多用土方代替’,但检测目的和检测结论都没有直接说明,表述模糊。”

最关键点在于,作为检测结论主要依据的“钻探孔”的方位选取和监督,也缺乏必要的程序公正。核心知情人透露,本应回避的葛洲坝二分部副总、总工、安质部部长和长城监理公司的鲁硕儒等,均全程参与了15天的检测取样。记者获取的《检测报告》显示“这些钻孔、挖孔、动力触探孔的每一个孔位都是由施工方、监理方和建设单位有关负责人共同在现场踏勘选定并共同签字确认”。这表明,被举报的施工和监理方,未能按规定回避,中南大学并非“独立”检测。业内人士尖锐指出:“有充分理由怀疑,这些标本的取得有利施工方。”

而更令外界震惊的真相却是,举报人倪鸿军当时受到威胁未能到现场指证。倪鸿军告诉记者:“当时我被叫到公安局训话,有领导包括王江平都威胁我。”

倪的说法得到沪汉蓉铁路湖北公司安质部副部长鲍一凡的佐证,据鲍介绍,就在检测前一天,鲍数度电话约谈倪,倪不敢露面。最后,倪妻宋芳在枝江国酒见鲍。

鲍回忆:“她很紧张,要我确保人身安全才能到铁路现场指证。”鲍表示无法承诺,宋芳失望离去。

但现场检测却如期进行,那么,在知情举报人倪鸿军未到现场的情况下,检测是如何进行的呢?

“只能通过照片来找问题标段。”鲍一凡介绍,在现场取样时,主要以记者所提供的7张照片为参照物,以此确定问题标段后进行钻探作业。

也正因此,一些明显的举报细节被忽略。譬如,6个问题桥涵只检测了其中2个,对林孙如6万多方碎石料的来源未进行追溯查证……

针对《检测报告》的客观性,鲍一凡抬手指了指桌上的一个电水壶,婉转说道:“譬如这个电水壶,原本设计要求用不锈钢做,但操作中用的是塑料,但电水壶能用,你能说它不合格吗?”

土石方公司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在长达

十四年的工作中,他从最初的××*名见习生成长为现在的××*名优秀项目经理,付出了艰辛的劳动。他成长的每××*步都付出了辛勤的汗水,每××*步都走得踏踏实实。

做为××*名共产党员他坚持在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作为技术人员,他力求在技术上做的完美无缺。不论在任何岗位上,他都做到尽职尽责,爱岗敬业,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是他不懈追求的目标。

2005年8月,他担任郑石高速公路16标的项目经理,该工程合同造价1.31亿元,合同单价较低。路基借土填方有108万立方之多,由于该标段地处寸土寸金的平顶山开发区,取土场征地非常困难,加之土方单价比合理单价要低20%以上。面对这个难题,他凭借着多年的经验,带领工程技术人员日夜忙碌,不辞辛苦地进行优化膨胀土路基的设计和施工方案筛选,并积极与业主、设计、监理单位沟通,将原设网计进行了变更,不仅避免了原设计的不足,而且提高了施工进度、保证了工程质量。

郑石高速公路16标结构物钻孔桩总量大,但不集中,不便于施工,且地质构造复杂,施工难度大,单价又低。针对此,他认真细化施工方案,获得业主的认可,将管段内的通道桥钻孔桩基础改为扩大基础,减少钻孔桩250根4600米,将两座中桥的跨数由原来的25跨减少为10跨,降低了工程造价,并节约了工期近2个月,提高了施工进度。

郑石项目部的工期很紧,为了保证施工工期,他结合项目生产实际,把劳动竞赛贯穿其中。先后组织“首战100天,创优争模范”、“苦干30天,挑战争标杆”为主题的施工生产大干高潮。同时,不断优化施工组织,采用增加作业面、轮回穿插等施工方案,使路基、桥涵施工齐头并进,在9个月的时间里,使项目部产值完成超1亿元,保证了项目的施工进度。项目创下了日完成填筑砂砾石1.8万立方米的新纪录。

经过××*系列的努力和工作方法的创新,并推行生产经营责任制和××*岗多元制等多种方法和措施,使项目部在全线182公里长,有31个土建标段中综合评比始终名列前茅,多次获业主表彰,年度在业主组织的“劳动竞赛”、“大干百天及安全质量反商业活动月”、“金秋大会战”活动中,共获得业主奖金263万元。获得××*公司安全奖、进度奖、先进奖等奖金等共15.5万元。获得××*公司“创佳绩、争效益、夺红旗”劳动竞赛第二名,年度“四好”班子,集团公司年度先进集体、三工建设先进单位,两次获得业主“劳动竞赛优胜锦旗”。

土石方公司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一是让利于民。去年,石总场农业承包责任制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方针继续让利于民,在受职工五保三费上调的不利影响下,总场党委仍保持2012年定额地职工自身受益部分每亩216元政策不变,最大限度地让利于民。

因受历史、资源等因素影响,石总场各分场连队农工土地承包(租赁)差异较大,职工群众承包(租赁)土地矛盾突出。为了有效解决这一资源占有相对不公、收益不公的矛盾,总场按照《兵团章程》规定,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在连队实行经营地管理,并出台了《规范连队经营地管理实施细则》,使经营地承包(租赁)更加透明,达到相对公平的目的。

二是多管齐下增加职工收入。首先是加大了政策扶持力度,吸引一线职工向二三产业转移,出台了为转移就业一线职工提供贴息贷款,从事个体经营规模好的一至三年逐年减免税收,奖励经营规模大、效益好的利好政策,引导职工向工商经济转型;其次是加大了以分场为单位新建规模养殖畜禽场的奖励与处罚力度,着力促进庭院养殖向规模经营转型,鼓励引导职工转变小富即安的思想观念,实现多元化增收。

宋春是石总场朱家庄三连的一名农业职工,承包连队的50亩棉花,依靠农业种植每年收入在3―4万元以上。去年秋收一结束,宋春就和老公商量着在自家房后扩建一个小型产房,专供母猪产仔时使用。宋春饲养了20多头母猪,专门出售仔猪。今年,随着养猪规模的不断扩大,原来修建的产房已经远远不够使用,现在,他们两口子每天都在为扩建母猪产房忙碌着。宋春说:“我家现在养着大小200多头猪,可繁母猪就有30多头,儿子娶媳妇的新楼房买好了,我们自己也在石总场北泉镇买了一套楼房,公公婆婆到了冬天天冷的时候也都搬到我们新买的楼房居住。”她说:“得益于石总场出台的走多元化增收的优惠政策,使我走上了致富的道路。”

2013年,石总场北泉镇还成立劳务派遣公司,结合企业用工需求和农工就业愿望,组织技术培训、有序劳务输出,向石河子市区、北泉镇镇区、开发区、工业园区、农业园区和八师团场工业园区输出1万多名劳务工,其中临时就业的达2000人以上,既缓解了企业用工紧张的局面,也实现了农工冬闲就近就业增收致富的梦想。

三是发展实体经济。在深化连队经营体制改革中,石总场极力助推4个经营公司和两个农业产业化公司的公司化运作,吸纳职工入股,发展实体经济,促进职工增收。2012年,石总场农业经营公司全年实现利润580万元,实现了职工增收、连队增赢、团场增效。

去年,石总场北泉镇通过农业经营体制改革与创新,先后组建了蔬菜公司、果品公司、双泉集农业经营公司、泉水地镇农业经营公司多级法人持股的法人公司,围绕果蔬业、农机服务业、养殖业、木材加工业、水泥预制业和设施农业开展生产经营,效果明显,成效显著,全年实现利润580万元,其中双泉集农业经营公司可实现利润180万元,泉水地集农业经营公司实现利润400万元。

石总场农业经营公司的发展,推进了农业生产经营标准化、专业化、集约化和品牌化,推动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先进种养技术的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