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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税务管理范文精选

工商税务管理

工商税务管理范文第1篇

同志们:

今天的会议是在全县上下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关键时刻召开的。大会的主要议题是:总结20*年的工作成绩和经验、表彰先进典型,安排部署20*年的各项*工作;动员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更新观念,转变作风,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牢牢抓住机遇,

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推进蕲春*事业稳定健康发展。刚才,大会表彰了一批先进单位、劳动模范和先进个人,在此,我代表县局党组向获奖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希望你们继续发扬成绩,任劳任怨,尽职尽责,忘我工作,再作新的贡献。下面,根据县局党组研究的意见,我讲三个方面的问题。一、以人为本,扎实工作,规范管理,克难奋进,20*年全县*工作成绩显著20*年是*部门极为不平凡的一年,是全面加强*基层建设年,也是各项管理工作的规范年,还是*成立十周年的纪念年。一年来,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为核心,以人为本,以*成立十周年为动力,以依法治税为灵魂,以信息化建设为依托,转变作风,发展创新,聚精会神抓工作,全心全意谋发展,呈现了税费同步增长、城乡同步增长,收入总额超计划、质量超水平的可喜局面,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一是税收任务年年刷新。面对较大的收入压力,全县坚持早谋划、早部署、早落实,狠抓收入责任制考核、税源监管、协调督办,大力组织收入。20*年,全县累计完成地方工商税收*万元,占省分计划*万元的*,县定计划*万元的*,比上年同期*万元的实绩增收*万元,同比增长*,取得了超历史、超同期、超计划的好成绩。去年12月,我局在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上作了20*年全县*工作的报告,会议经过认真讨论和审议,对*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在20*年的税收征管中成绩突出,税收增长比例大大高于GDP的增长比例,税收征管手段实行了人性化管理,通过为纳税人提供“零距离”服务,密切了征税人与纳税人的关系,实施了服务招商引资的“兴税工程”,为培植税源作出了努力。二是税收征管推陈出新。各地以标准化分局创建为切入点,大力推广应用新征管软件,开展纳税评估及纳税信誉等级评定,优化税收业务流程,进一步夯实了税收征管基础。20*年是我局税收信息化建设步伐最快、成绩最明显的一年。新税收征管软件全面正常运行,在加强征管的同时,极大地促内部网页,建成*的信息平台,实现机关平面管理的微机化。为了落实总局关于加强税收征管基础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减少纳税人被检查次数,解决管理分局与稽查局职责不分的问题,县局逐步推行纳税评估制度,有效地解决了税收征管中“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湖北*》第11期发表了我局《推行纳税评估加强税务管理》的经验交流文章。积极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全县共有236户企业事业单位参与了评定,其中A类纳税人*3户,B类纳税人*户,C类纳税人*户,D类纳税人*户。20*年是市局确定的标准化分局验收年,各地围绕县局制定的方案认真开展争创活动,全县创建工作做得细致入微,如火如荼。县局及时将条件成熟的漕河分局、横车分局上报市局验收,*月份顺利通过市局标准化分局检查小组的验收,为我局争得了荣誉。同时从登记率、申报率、入库率、滞纳金加收率、欠税增减率、处罚率等方面,采取“按月考核,每季检查,定时结算,定期通报”的办法,加强了对基层“六率”的量化考核,并在内部网站上公布考核结果,进一步强化了税收征管。三是依法治税革故鼎新。认真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时清理、整顿过去出台的各种涉税文件,开展税务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的检查,强化依法行政;以“四五”普法为契机,宣传税收法制,增强法律意识;以完善一级稽查为核心,强化税务稽查,打击偷漏税行为;以落实“两制”为重点,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规范执法行为。全系统对税收行政执法工作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收入第一”、“任务治税”、“重在治外”的陈旧观念逐渐破除,“政策第一”、“依法治税”、“任务服从政策”的新观念正在形成;全局上下基本上实现了由重收轻管向以管促收,由单一执法向综合执法,由注重治外向内外并重、重在治内、以内促外,由任务治税向依法治税的转变,强化了对税收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大力加强税收法制宣传,紧扣第13个全国税收宣传月“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的主题,采取送税法下乡、设立税法咨询点、举行税法知识讲座、开设专栏、印发和制作宣传品、弘扬纳税典型、在纳税大厅安装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注重形式与内容相结合,趣味性与知

识性相结合,突击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寓教于理,寓教于乐,为推进依法治税营造了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做好税收政策的调查研究工作,开展了下岗再就业优惠、重点税源管理、涉外企业税收、民营企业税收等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了科学的依据。认真贯彻落实下岗职工再就业等税收优惠政策,简化审批手续,加强督促检查,全年减免税收*万元、享受优惠纳税人*户,扶助了弱势群体。切实加强减免税的登记及清查,认真开展减免税普查工作,对到期减免税的及时恢复征税,对越权减免税的及时制止和纠正,防止出现减而不管,管而不严的现象,减少了税收的流失。强化涉税案件的审理,建立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机制,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质量要求认真对案件进行审理,努力提高审理质量。强化税收执法手段,税侦室、税务法庭排除各种困难,攻克难点,打击冒尖户、钉子户,稽查局共查处各类偷税、逃税案件*起,查补入库税款*万元,罚款*万元,处罚率达100,有力地打击了税收违法行为,理顺了税收秩序。继续对饮食娱乐业、交通运输业、建筑安装业实行以票控税,实现了源泉控管。四是队伍建设开拓创新。适应新时期“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战略思想,坚持“以人为本、优化结构、激发潜能”的目标,教育培训,深化改革,激活机制,廉洁从税,使全系统展现出朝气蓬勃、锐气昂扬、正气浩然的全新风貌。第一是注重素质抓教育,政治素养上新层次。建立学习培训制度,每周六为集体学习日,开办了“周末学校”,根据年初的学习计划,每周学习不同的内容,主要学习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六大精神、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两个条例》、党风廉政建设、公文写作等方面知识,采取集中学与自学相结合,认真做好笔记,一月一篇心得,一季一次学习笔记评比。第二是注重实用抓培训,业务水平跃新台阶。搞好系统内的网络学历教育,参加学历远程教育的33名学员已经或即将毕业。抓好《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税收征管法》等法律知识的学习,并加强与《行政许可法》的对照学习、培训,坚持以案说法,以税说法,教学互动,考学相促。为了及时解决征管中出现的难题,同时,培养业务能手,每季举行一次税收业务研讨会,释疑解惑。通过各种措施,使全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大大增强,规范执法的水平大大提高。稽查局*同志在全省稽查能手考试中,名列全省第八名、全市第一名,荣获“全省*系统稽查能手”称号。第三是注重核心抓领导,班子建设展新风貌。开展创“五好”班子活动,坚持班子集体议事制度,对涉及人事任免、财务预决算、大宗物品采购等,必须由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在班子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营造民主氛围。坚持谈话制度、诫勉制度和书面回复制度,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必要时提出诫勉警示;对群众反映的违法违纪问题,要求当事人必须就反映的问题,实事求是地作出书面答复。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要求各分局长每半年向县局书面报告一次全面工作。认真学习贯彻《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通过动态管理,双向选择,选贤任能,建立健全用人激励机制,有*名年轻同志走上了分局长岗位,*名同志被提拔为副主任科员。第四是注重稳定抓管理,干部队伍添新活力。继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优胜劣汰、竞争上岗、轮岗交流、末位淘汰的用人机制,进一步清退临时人员,激发税收工作的动力。去年,又辞退*名临时人员,有*名临时人员自动提出解聘。认真做好老干工作,成立了老干党支部,组建了老干活动室,召开了老干座谈会,倾听老干的心声,了解老干的疾苦,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加强了临时人员的管理,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及时调整了临时人员的岗位,经常了解临时人员的思想状况,稳定他们的思想情绪,让他们安心工作,放心做事。切实抓好党建工作,开展党员民主评议。五是注重廉洁抓监督,反腐倡廉有新提高。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监督格局。县局聘请县人大、各乡镇场人大主席及部分企业法人代表等*名*特邀监察员,健全监督网络,推行阳光政务,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党廉学习教育,观看电教片,积极参加两个条例的测试活动。加强来信来访案件的查处,对群众举报案件,及时深入实地调查,查清问题,加强督办,尽量让群众满意。全年共受理群众来电来访*件,已全部结案。完善个人廉政档案,在已建立的个人廉政档案的基础上,逐步实行廉政档案微机化管理,个人的所有廉政资料全部输入微机,使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系统化。加大“两权”的监督,积极探索税收管理“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的合理分离与制约,实行双人上岗,利用计算机控制税源和税票,从源头上治理腐败。五是部门形象万象更新。在树立部门形象上下了功夫,纪律从严,管理求活,服务创优,进一步端正了行业风气。完善了考勤制度、定期学习制度、请示报告制度、着装上岗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成立督办室,加强政务督办检查,主要督促检查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决定事项、领导批办交办事项以及各股室安排布置的阶段性工作的贯彻落实,每月终或季度末将考核督办情况及时通报,并收集归档,作为各单位年终评先的依据。全年共督办*件,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较好地发挥了督查作用。严格经费管理和财产、财务管理,加强财务收支审计,勤俭节约办实事,完善经费报账制度,落实政府集中采购制度,积极推行经费预决算制度,树立了过紧日子的思想。开展安全文明创建工作,印发了文明创建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确立了创建目标,以各项活动为载体,大力开展争创活动,*分局、*分局等分别通过了省、市级文明单位验收。做好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等工作,维护了全系统的安全与稳定,县局机关荣获“市级安全文明单位”称号。加强信息宣传报道,全年宣传工作有计划、有文件、有网络、有落实。加强对外宣传,积极向各级新闻媒介投稿,扩大宣传渠道。20*年,市级用稿(图片)30篇(张),省级用稿12篇,较好地宣传了*,弘扬了*。结合我县*实际,广辟调研渠道,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从税收执法、廉政建设、文明创建等方面进行探讨,以理论指导税收工作,并逐步在工作实践中完善与提高,不断创造工作经验。在*成立十周年的纪念活动中,我们与县文工团联合编排大型歌舞造型诗,参加市局组织的文艺大汇演,获得好评。参加市局组织的“三十佳”评选活动,我局均榜上有名。组织参加了全县“劲霸男装”杯篮球赛,展示了*的风采,激发了*的自豪感。开展*十周年辉煌成就征文

工商税务管理范文第2篇

一、保本估税法的涵义与内容

(一)保本估税法的涵义

保本估税法是根据税收征管法、有关法律和地方政策的有关规定,以个体工商户实际支出的“三费”信息资料为基础,运用倒推方法,对已经核定的纳税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分析和综合评定。通过评估及时发现、纠正核定税中的错误,并对异常核定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评价,为征收、管理、稽查提供工作重点和措施建议,从而对征纳情况进行全面、实时监控的一项管理手段。

(二)保本估税法的内容

以成本租金、人工工资、水电费用三项基本固定费用,通过保本测算个体工商户的税收负担,是保本估税法的基本原理。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中发生的费用很多,本文通过简化的办法,只对发生的三项主要固定费用关注,而忽视其它发生的费用,是从实际出发对个体工商户的实际情况正确考量,是落实科学治税观的体现,从建设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出发,对个体工商户弱势群体进行必要的扶持正是体现国家这一政策,双定征收是对个体工商户的“生存型”经营的实际支持。

1.成本租金。是指个体工商户为了生产经营向承租人实际缴纳的金额。成本租金是房屋、设备租赁交换时要维持简单再生产所商定的最低租金标准,是房屋设备租赁经营盈利和亏损的临界点。成本租金是以折旧费、维修费、管理费、利息、地租等五项构成。正常情况下,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之前,与出租人通过协商,议定一个一定时期的租金合同,确定租金额,通常是一个季度,一年,这个租金额就是保本估税法核定的成本租金。为了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要求纳税人在纳入税务机关管理,在核定“双定税”时必须提供房产、设备租赁时签订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原件归还纳税人,税务机关备存复印件。如果纳税人提供的合同租金额相差甚远,税务机关根据征管法规定,可以比照同地段的房产租金、相同或类似设备租价确定纳税评估使用的成本租金。

2.人工工资。人工工资是指纳税人在生产经营中为顾佣生产经营人员而支付的人工费或者纳税人因从事个体经营而支出的必要生活费用。人工工资是纳税人实际支付给用工者的支出,可以直接从纳税人列支的工资清册中获得,没有工资清册的,按照当地政府部门规定的各个行业最低工资标准列支。在确定人工工资时,对使用人数的确定,税务机关有必要对部分个体工商户进行实地调查,可根据业主向劳动保障部门缴纳的“三金一费”核定其实际顾佣人数,不能只根据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报告的数字评估。

3.水电费用。是指个体工商户为生产经营实际支付的水电费支出。水电费用是通过向供水局、供电公司缴纳的费用,资料来源水电局、供电公司收取费用的有关凭证。

4.行业毛利率。行业毛利率是经过当地政府、税务机关每年核定的,以法规形式颁布实施具有法律效力有关行业经营数据。毛利率是用以反映纳税人每一元营业收入中含有多少毛利额,它是计算净利润的基础。计算公式如下:营业毛利率=(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100%。

5.保本估税法的计算。以成本租金、人工工资、水电费用三项费用之和除以(1-行业毛利率)得出本期生产经营收入,以本期生产经营收入乘以税率得出本期应缴纳税额。

特别强调的是,在收集资料时要依靠科技手段获取数据,广泛采集各方面的信息,努力保障评估信息资料的全面性、真实性、有效性。纳税评估信息资料的缺乏性、真实性,仍然是目前纳税评估的一大难题,纳税评估难免要扮演“难为无米之炊”之“巧妇”。要保障信息资料的全面性,纳税评估信息资料不仅包括税务机关内部各岗位在日常征管中整理形成的种种资料、数据,而且还应该包括其他涉税资料,如账簿、凭证等。同时要保障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单凭税务机关内部的资料是很难确认其申报的真伪性,所以,有些纳税人对不同部门报送不同的资料数据,如:报送税务是一套数据,报送银行又是一套数据,数字不相同,评估结果相差甚远。所以,外部信息资料与内部信息资料的比对,就能发现评估信息资料的真伪,找出问题的根源。要保障纳税评估资料的有效性,是做出准确的判断或认定的基础。所以,对纳税进行评估,首先,要有纳税人纵向涉税资料的比较,如跨年度比较,其次要有横向的涉税比较,如跨行业的比较,这样才能做出公正、客观的评估。因此,在现有的征管资料的基础上,要重视纳税人的涉税资料信息,加强与工商、银行等部门的横向联系,获取最新数据;随时掌握纳税人的经营动态信息,了解结算资金的变化情况。

二、个体工商户纳税评估现状

(一)纳税评估促进税收管理工作质量提高的作用未得到充分认识

现阶段的纳税评估工作的重点只限于企事业,对企事业开展纳税评估的作用得到了较高的认识,国家税务总局在制定纳税评估实施办法时,也只有对企事业的纳税评估办法。但是对个体工商户进行纳税评估,税务部门就没有那么重视,税务部门征管的纳税人不仅限于企事业,还有个体工商户,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虽然个体工商户税收收入占税务部门组织收入中的比重很小,但是税法的贯彻不能因为是个体工商户就另当别论,因此,对个体工商户开展纳税评估要有一个高度的认识,亟需在对企业纳税评估的经验基础之上,尽快开展对个体工商户进行纳税评估形成共识。

(二)纳税评估工作缺位,评估工作未能得到充分开展

个体工商户的纳税评估工作,目前《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均无规定。*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开展纳税评估的通知》的规范性文件,详细规定了对企业进行纳税评估规定,针对建帐企业使用的财务指标进行详细的设计,但是工作开展起来较为复杂、繁锁,操作难度大。对没有建帐核算的个体工商户来说难以适用,因此许多地方税务部门虽然成立了专门的纳税评估机构,其实就是针对企业开展纳税评估而成立的。正因普遍对个体工商户纳税评估的认识不足,如何开展纳税评估思路不清,重视程度不够,致使评估工作迟迟没有开展,工作上还处于缺位状态。

(三)核定的“双定税”被误解就是评估税

目前,个体工商户的纳税方法主要是通过双定税进行,个体工商户是否按照税法规定正确履行了纳税义务,税务部门核定的定税额度是否正确、合适,没有人再作衡量。“双定税”是片管员个人通过纳税人报告的数据经核定后报税所所长审批确定下来按期征收的税款,可以说“双定税”是经过评估过的税,但是所长在审批过程中多数只是简单地对双定表上的数字进行表面审核,对数据的逻辑关系进行审定,至于表里面数据来源的真实与否就不得而知。

(四)没有系统性的合法的信息来源渠道

当前,个体工商户一般都是采用“双定办法”征收税款,在日常的税收管理过程中,税收的管理资料主要是由管理部门收集,税务人员往往重企业、轻个体,个体工商户的征管资料非常有限,大部分的资料是纳税人口头提供的,这样税务部门从资料中得到的真实信息很少,因此利用现有的信息资料开展对个体工商户进行纳税评估是困难重重,评估结果经不起检验。

(五)个体工商户的纳税评估指标设定存有一定的局限性

如果纳税人提供的信息数据质量不高,资料不全,相关信息不足,但被测算的指标在正常幅度内,就难以确定结果的真实性,实际上,评估对象的规模大小,企业产品类型等因素,都会产生较大影响;另外,单凭评估指标测算很难合理确定纳税申报的合法性和真实性,企业还受到所处的环境、面临的风险、资金流向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纳税评估指标体系的局限性,制约着纳税评估工作的结果和开展方向,何况个体工商户还没有企业一样的财务指标,所以各地开展起来花式多样,没有一个标准化的纳税评估体系。

三、保本估税法在个体工商户纳税评估中的具体运用

(一)保本估税法的测算

对个体工商户的纳税评估应该评估的税种有: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1.营业税的测算

纳税人每月发生固定租金、人工工资、水电费用之和/(1-毛利率),计算出保本营业收入,用营业收入乘以税率得出测算的应交营业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测算

纳税人每月发生的固定租金、人工工资、水电费用之和/(1-毛利率),计算出保本销售收入,把销售收入换算成不含税的销售收入,用不含税的销售收入乘以增值税率得出测算的应交增值税。以应交增值税乘以城市维护建设税率得出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同样可以计算出应交教育费附加。

3.个人所得税的测算

用保本估税法测算出保本营业(销售)收入,用营业(销售)收入乘以随征个人所得税税率得出测算的应交个人所得税。

4.印花税的测算

一般检查个体工商户签订的房屋、设备租赁、货物进销合同,以合同签订额乘以对应印花税率得出应缴印花税额,同时检查有关的证照是否帖花。

5.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测算

主要是检查房屋出租方出租房屋时是否已经缴纳了出租房屋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以出租房屋的合同乘以出租房产税税率得出应缴房产税;如果房产是个体工商户个人自用的,以使用房产的价值计算应缴房产税,同时以使用房产的土地面积计算土地使用税。

6.保本估税法的修正

保本估税法采用“三费”和“一率”对个体工商户进行纳税评估,经营业户每月发生的三费:固定租金、人工工资、水电费用相对稳定,每月发生的费用占其支付月固定费用支出的90%以上,具有普遍性,因此对一般性的个体工商户适用,但是,对于一些特殊的个体工商户,除了发生这三项费用以外,发生的一些比较固定的特殊费用也是很大,如连锁加盟店,每月发生的连锁加盟费用占固定费用的25%左右,如果按上述的“三费一率”方法不考虑该费用,评估的结果会产生巨大偏差,因此在使用“三费一率”估税方法时,对某项费用每月固定发生额占月固定费用达20%以上时,应在三项费用基础上加上该费用,变成“四费一率”,这是对“三费一率”估税办法的修正。

在评估个体工商户纳税情况时要注意二个问题:

一是不同行业的毛利率问题。不同行业有不同的行业毛利率,毛利率是地方政府经过相关部门调查定期制定颁布,相对固定,使用时要注意适用最新的规定;二是不同行业的个人所得税负担率问题。个体工商户适用的随征个人所得税率,不同地区、不同行业是不一样,是各地方税务部门根据不同情况定期调整,不是固定不变的。

(二)比较评估结果与核定定额的差异

通过保本估税法评估得出的结果,主要比较个体工商户原来已经双定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三个税种,得出两者之间的差异,看原来核定的“双定税”是否高了还是低了,通过评估发现应该缴纳的印花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是否已经缴纳,已经缴纳和实际缴纳的数额差异在那里,以此做出税收征管建议。

(三)提出评估税收管理建议

纳税评估后必须有工作反馈制度,才能达到纳税评估的目的。在纳税评估工作中,为进一步加强对纳纳税评估结果的利用,应有纳税反馈制度,要求对纳税人纳税评估结束后,将纳税评估结果反馈给稽查部门与征管部门,找到相关行业的稽查方向和加强征管的方向。同时纳税评估要有告知制度,将对业户进行纳税评估的所有事项细化,让纳税人知道评估结果,目的是为了加强对纳税评估的理解,最大限度的取得纳税人对纳税评估工作的配合,保证纳税评估后对工作管理质量的提高。对存在重大嫌疑的纳税评估对象,在实施纳税评估工作前,要求制定详细的评估实施方案,保证纳税评估工作的针对性,要有专项评估实施方案。评定后续管理后完善纳税人分级分类管理。将纳税评估的结果与每年的信用等级联合评定相联系,完善信用等级联合评定办法和后续管理办法,通过信用等级的评定来加强对纳税人分级分类管理工作,把握税收征管工作的重点。

(四)保本估税法测算说明

保本估税法,之所以说“保本”,实际上是没有能够按照税法规定得出准确的数据的情况下,采用一种折扣的办法来推算一个接近实际的数,是保本估算法应用的前提,这是个体工商户的特点决定的。使用保本估税法对象只能是没有建帐的个体工商户,对建帐的个体工商户适用查帐征收办法,评估方法适用与对企业纳税评估方法相同。对个体工商户采用保本估税法纳税评估分析时,要综合运用各方面的信息,参照宏观税收分析、行业税负监控、纳税人生产经营以及内外部相关信息,运用数学方法测算出的算术、加权平均值及其合理变动范围测算预警值,综合考虑地区、规模、类型、生产经营季节、税种等因素,考虑同行业、同规模、同类型纳税人各类相关指标的若干年度的平均水平,以使预警值更加真实、准确和具有可比性。纳税评估指标预警值由各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使用保本估税法要建立一种信息传导机制,明确出环节间资料传递的步骤、时间限制、责任单位,纳入征管流程,并以严格的督查考核促进落实。一是要征收监控、管理服务、税务稽查及时将纳税申报资料、发票稽核、财务资料等有关资料传递到评估岗位。在现有的征管、申报资料的基础上,要重视纳税人提供的会计资料信息;依照新的《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加强与工商、银行、政府等部门的横向联系,获取最新数据;充分考虑纳税人所处的环境、面临的风险和资金投向等信息资料;随时掌握纳税人的经营动态信息,了解结算资金的变化情况,实现对纳税人经营行为的全方位监控。

对企业纳税评估,通常用到几个财务通用指标:如收入类评估分析指标、成本类评估分析指标、费用类评估分析指标、利润类评估分析指标、资产类评估分析指标。对个体工商户的纳税评估就没有这些指标,只能通过上面所提出的“三费”和“一率”来开展评估,所以得出的数据只一个比较接近实际的数据。评估的结果,也只能测算已经双定的纳税额是否接近纳税人在经营保本的情况下应该缴纳的税款,这是一个比较保守的数字,但是较为合理可靠。

四、保本估税法的使用评价

(一)有效加强税收管理的刚性

1.通用性。保本估税法简单实用,合理可靠。评估的依据、过程和结果对于纳税人、税务机关双方都能接受,普通税务人员容易掌握,纳税人也容易理解,不仅适用于地税独管户,也适用于国地税共管户,不仅适用农村个体工商户也适用城市个体工商户,不管何时何地,不管何人使用,方法科学、合法、简单实用,对于目前我国的各地税务机关征管着4000多万户个体工商户来说,是一种简单易行的纳税评估方法,对于成千上万的纳税人来说,在没有建帐征管的情况下,显然是一种可靠的办法,通过在基层的实践证明,无疑是纳税人和税务人员在评估个体工商户税收负担程度时是较容易接受的方法。

2.公平性公正性。保本估税法是按照个体工商户发生的比较固定的“三费”客观存在事实的为依据,在科学划分行业的基础上,通过行业调查了解每个行业的生产经营特点、掌握行业性客观经营规律,抓住其核心问题的基础上,以事实数据说话,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完全掌握个体工商户个体生产经营的租金、人工工资、水电费用成本消耗等关键性信息指标和数据,作为评估的依据和标准,因为信息数据指标都是客观性的特点,因此评估过程和结论对于每个个体工商户来说都是公平和公正的。

3.增强服务意识。简单化纳税评估是在依法治税的前提下为纳税人减少工作干扰,增强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在纳税评估过程中发现一般涉税违章违法行为或疑点后,能够及时主动约请纳税人沟通相关征纳信息,向纳税人进行税收政策法规宣传、辅导,促使纳税人主动自查自纠,减少征纳税收成本,减少税收争议的一种服务工作方式。保本估税法能使税务机关在税收管理工作中变被动为主动,有针对性地把一般涉税问题前置,且对个体纳税人起到一种有效监督,减少对纳税人的处罚,节约纳税成本,在大大提高提醒纳税人自查自纠水平。

(二)可以有效提高税务机关的税源监控能力

税收征管质量的高低,取决于税务机关对各类税源监控能力的强弱,而税源监控手段是否先进、科学、易行,又直接影响到征管的效率。在纳税人数量逐渐增多,工作人员相对不足的情况下,加强纳税评估是提高税务机关税源监控能力必不可少的措施。保本估税法就是面对几千万的个体工商户开展的一项税收监督管理手段,以“雷达检测站”的方式定期运动个体工商户的纳税情况进行评估,是税务机关实施有效管理可靠的方法,借助信息化手段,通过科学的评估,对监控区域内全体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扫描”,及时发现疑点,向其他管理环节传递排除疑点的意见,使各项管理措施环环相扣,有效提高税务机关的税源监控能力。通过纳税评估,树立一批诚信纳税人,促进诚信纳税;通过对不同信誉级别纳税人的征管制度设置,形成良好的体制激励,从而促进征管质量的提高。

(三)使稽查工作更有针对性

纳税评估是税务稽查实施体系的基础,有助于税务稽查明确方向,发挥整体效能。保本估税法是对个体工商户是否履行税法规定的义务,以及履行程度的一种评价。因此,是税务稽查实施体系的基础环节,是构建依法、统一、协调的税务稽查体系的重要内容,其工作质量直接影响到税务稽查的实施效果。一方面,纳税评估通过评估分析,发现疑点,直接为税务稽查提供案源,不仅可使稽查选案环节避免随意与盲目,而且可以使税务稽查的实施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另一方面,纳税评估有利于税务稽查内部的专业化分工,并对稽查实施产生制约,有利于规范税务稽查行为、完善税收征管、形成法制威慑的整体效能。纳税评估是税务机关的执法行为,通过审核个体工商户纳税情况,分析税负异常,提醒纳税人规范向税务机关报告的数据,遏制各种偷税行为,使税务机关及时发现日常征管工作的漏洞和偏差,避免税收征管中的人为因素所造成的影响。它通过税务机关的提前预警告知,引导纳税人自行规范纳税义务,自行纠正各种违规行为,提高申报准确率。

(四)增加税收收入

通过实地使用该办法,为地方税收增加了40%的税收收入,个体工商户在核定双定税过程中,容易产生纳税偏离的问题,在评估中,发现核定的营业额普遍低30%,有的偏离很远,税收只收了应缴税款的三成。同时使用该方法,可以使原来容易漏征的土地税、房产税、印花税征管到位。目前个体工商户租用的经营场地绝大部分是个人房地产,在小城市县镇特别突出,这部分出租户的纳税大部分被忽略了,流失的税款比经营户还要多,必须加强对这块税收的管理,在经营户向税务机关第一次报送纳税资料时,税务部门必须同时要求经营户报送租赁合同原件与复印件,不是租赁关系的,必须提供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没有房产证原件的要提供相关的资料,证明房产是谁在管理使用,税务部门同时建立相应的出租户房屋场地电子台帐,确保对出租房屋场地的税收管理。对出租业主定期进行必要的稽查,及时发现和纠正租金的真实性,防止出租业主弄虚作假,通过税务部门的稽查工作,完善对出租户出租租金税收管理的长效机制。

(五)有效预防税务干部以税谋私

工商税务管理范文第3篇

第二条定期定额是税务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规定程序,核定纳税人在一定经营时期内的应纳税营业额,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纳税额的一种征收方式。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县级地税机关批准,可以不设置帐簿的;应当设置但未设置帐簿的;虽设置帐簿,但帐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帐征收的个体工商户。

第四条县级地税机关应成立核定定额领导小组,负责核定定额的领导组织工作。主管地税机关应成立定额评定小组,具体负责纳税人定额核定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核定定额领导小组主要审定定额评定小组提供的《纳税营业额申报核定表》以及相关的其他资料。

第六条主管地税机关核定定额主要依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业户自报。定期定额户应按规定将经营情况和应纳税营业额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并填写《纳税营业额申报核定表》。

(二)典型调查。主管地税机关将定期定额户进行分类,并按行业、规模、地段选择有代表性的典型户,对其经营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分析,填制《月份营业情况典型调查表》,调查面应不少于20%。

(三)定额核定。主管地税机关根据业户自报的经营情况和典型调查情况,参照同行业、同规模、同地段业户的经营情况及纳税额,采取下列方法进行调查、测算,核定定期定额户的应纳税营业额,并填写《纳税营业额申报核定表》。

1、成本推算法。按照定期定额户一定时期所发生的全部成本、费用,根据行业的毛利率对营业额进行保本推算,核定应纳税营业额。

2、以产计销法。按照定期定额户正常生产情况下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测)算其生产的产品产量,核定应纳税营业额。

3、发票控制法。按照定期定额户一定时期累计使用的发票核定应纳税营业额。

4、实地调查法。采取现场观察监收、调阅收入凭证等方式,调查定期定额户一定时期的经营情况,核定应纳税营业额。

5、库存盘点法。对定期定额户的库存商品进行清查盘点,根据进、存货情况,核定应纳税营业额。

采用上述所列的一种方法不足以正确核定应纳税营业额时,可以同时采用两种以上的方法核定。

(四)下达定额。主管地税机关将核定表报核定定额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填写《核定定额通知书》,下达定期定额户执行,并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开。

第七条县级地税机关可以根据当地具体情况,按行业、分地域划分定期定额户的定额等级,并确定每个等级的最低定额。

第八条定期定额户的定额核定期分为季、半年或一年核定一次,具体期限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九条定期定额户的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营地址发生变动或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影响地税机关原核定定额缴纳税款的,必须向主管地税机关提出调整定额申请,并填报《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申请审批表》,主管地税机关在接到审批表之日起30日内,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查,审查期间原核定的纳税定额不变

(一)主管地税机关调查情况与该业户申请情况相符的,即经营收入变化超过规定幅度(20%),由主管地税机关报经核定定额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对其纳税定额进行合理调整,填写《核定定额调整通知书》,下达该业户执行。

(二)主管地税机关调查情况与该业户申请情况不相符的,主管地税机关对该业户的纳税定额不予调整,签署意见后,退回申请审批表,业户按原定额执行。

第十条定期定额户在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期限内发生停业的,应在停业前10日内向主管地税机关提出书面停业申请,填写《停业登记表》。主管地税机关责成申请停业的纳税人结清税款,暂时收回或封存其税务登记证件和发票后,核准其停业,并制发《核准停业通知书》。定期定额户需延长停业时间的,应在停业期满前5日内提出申请,主管地税机关重新核批停业期限。在纳税人停业期间,主管地税机关要定期实地检查,如发现虚假停业的,除按规定补缴应纳税款外,按偷税处理。

第十一条县级地税机关可以评定定期定额户的纳税信誉等级,实行分类或分级管理。

第十二条经县级以上地税机关批准,定期定额户可以实行简易申报方式,凡按照地税机关核定的税额和期限缴清税款的,视为已申报。

第十三条定期定额户月纳税额较小、收入相对稳定的,经县级以上地税机关批准可以实行按季、半年或年合并征收税款。季节性经营和临时性经营的业户可以一次定税,一次征收。

第十四条对依法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或应纳税营业额未达到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主管地税机关应依法实行正常管理,提供各项纳税服务。

第十五条定期定额户在核定期限内实际营业额高于地税机关核定定额20%而不及时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调整定额的,按偷税处理。第十六条主管地税机关应建立健全定期定额户的日常检查制度,采取抽查、巡回检查、专项检查等形式,对定期定额户进行税务检查,随时掌握业户生产经营变化情况,以便及时、准确地核定和调整业户定额。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地税机关应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推行信息化管理手段,采取电脑定税方法,推广多元化申报缴税方式。

工商税务管理范文第4篇

据统计,目前全国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数与工商登记数存在较大差异。调查分析表明,造成这一差异虽然有个体业户数量众多、流动性大、停业歇业频繁等客观原因,但一些地区税务机关不按规定为个体工商户办理税务登记、管理工作不到位也是造成这一差异的重要原因。为了巩固*年税务登记换证的成果,进一步强化个体税源管理,提高个体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现就进一步加强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重视个体税务登记管理

个体税收收入占税收总量的比例很小,但纳税人数量占全国纳税人总量的比例很大。个体税收征管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广大个体工商户的切身利益,也影响到总体税收征管水平的提高。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管理作为个体税源管理的重要基础,对个体税收征管水平的高低起着决定性作用。各级税务机关要从依法治税和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高度,充分认识规范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管理的重要性,依法、及时为个体工商户办理税务登记,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办理。在具体工作中,各地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管户数量和工作量大小,适当充实和合理配置人力,同时,加强对个体税收征管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努力使个体税收管理人员的数量和素质适应个体税收规范管理的需要。

二、依法办理登记,纠正不规范管理行为

目前,税务登记管理不规范的个体工商户主要集中在集贸市场和有出租柜台的大型商场。主管税务机关对在集贸市场和大型商场内租赁经营且领有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通常只核定定额,委托单位税款,并不为每个个体工商户办理税务登记。这种现象在全国范围内均不同程度地存在,个别地区较为严重。依法为领有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及时办理税务登记并提供相应的管理与服务,是税收征管法赋予税务机关的法定职责,也是纳税人应该享有的权利。税务机关不得拒绝为符合条件的个体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存在上述问题的税务机关应当深入剖析内部原因,及时改进和完善管理措施和管理手段,依法为个体工商户办理税务登记,坚决纠正只征税而不办理税务登记的做法。

三、加强协作,做好登记信息的交换比对

各地税务机关应主动加强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协调配合,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工商登记信息和税务登记信息交换与共享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81号)规定的信息交换内容和信息交换对象,确定适当的信息交换方式和合理的信息交换周期,制定具体的信息交换操作方案,及时掌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变化情况,适时开展工商登记与税务登记的数据比对,充分利用工商登记信息及时发现漏征、漏管户。同时,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要切实加强协调配合,及时交换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信息,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漏征、漏管户信息要主动向对方提供。此外,主管税务机关要注意加强与市场主办方和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的协作,及时掌握个体工商户实际经营变化情况,尽快建立起综合利用外部信息规范和完善个体税源管理的机制。

工商税务管理范文第5篇

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是近年来税务部门对纳税人实施有效监控的一项重要举措,新《征管法》对此也提出了明确要求。今年省局工商税务登记信息对比软件正式在地税系统推广使用,工商地税业户登记信息对比制度逐步得到建立和完善,其遏制漏征漏管、减少税款流失的作用日渐显现,对征纳双方都加了一把锁。通过调查发现,各地普遍存在工商税务业户登记信息不符的现象,主要表现在业户登记量存在差距或登记内容不符。对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我们进行了调查分析。

一、工商税务业户登记信息误差原因分析

(一)、存在一户多证(营业执照)现象

一是业户为在银行开设多个账户而办理多个营业执照。国家为强化对经济的控制和管理,对企业银行帐号实行一户一账号制度,即一个企业只能在银行开设一个经营账号,禁止多头开户。一方面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经营方式日益多样化,如企业内部实行部分承包或部分私营、部分合资等,户中户现象较多,一些大型企业其内部分工日益精细化,在会计核算上采取分类或分部门核算,统一纳税的方式,企业为方便经营和便于资金管理,需要在银行设立多个户头,但在现行制度下只能通过办理多个营业执照,来实现在银行部门开设多个账户的目的。二是一些企业为获取优惠政策而办理多个工商执照,如假外资、假福利企业等,或为达到偷逃税目的而实施账外经营或多套账、明暗账,或为假公济私而办理多个营业执照,其实质还是一个企业。三是企业为贷款需要办理多个营业执照。企业要发展必须要有充足的资金做保证,在金融业日益企业化、市场化的今天,没有担保很难贷出款来,贷款难是市场经济体制下众多企业面临的一个共同难题,尤其是一些非国有企业。一些企业便独辟蹊径,通过虚构企业,以互相担保的方式来骗取贷款或在企业在未还清旧贷而得不到新贷的情况下改换门面重新要求贷款,这种现象主要存在于一些大型企业,是造成企业一户多证的一个重要因素。这些企业在办理多个工商证后,一般不会再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证,而是以初始税务登记作为税务管理的凭据。

(二)、工商部门注销登记不及时

表现在工商部门对破产倒闭或由于其他原因早已不复存在的业户注销登记不及时,长期挂账,即只增不减,长期累积形成工商注册存档业户多于实际存在户。其原因包括:一是业户停业或倒闭后,未按要求到工商部门办理注销工商登记手续;二是企业在重组、买卖后,办新不销旧;三是企业在其法人或经营内容发生变化后,不按规定变更工商登记,而是重新办理工商登记,旧证随意丢弃,造成长期挂帐。

(三)、工商登记税务登记衔接不到位

按《征管法》要求税务登记的注册、变更是以工商登记的注册变更为前置条件的,而在实际工作中二者却存在很大程度上的两张皮现象。一方面工商税务在信息共享方面虽然迈出了很大步伐,但仍缺乏受制度约束的信息反馈或传递机制,双方在业户登记流程上并无有效的衔接机制,以当前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水平,在没有税务机关的有效督促下,纳税人办理工商证后一般不会主动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证;二是由于二者执法性质和内容不同,在登记范围、管理要求上都有所不同,“两证”在办理流程和手续上缺乏相互制约机制,在实际工作中存在各办各证的现象,这直接造成双方在登记户数和内容上的不同;三是工商税务工作特点和执法重心不同,造成了工商部门与税务部门难以在对工商业户管理方面形成合力。

(四)、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不到位

纳税人怠于办理税务登记是造成工商税务业户登记量差距较大的根本原因。一是长期以来,税务机关只注重对税收执法或有关征税问题的宣传,对税务登记方面的有关规定宣传的少,业户对税务登记的重要作用认识不到位,在办理工商登记后不知道还需要办理税务登记;二是业户缺乏规范经营意识,而且其经营受多部门管理,各种证件手续、规费、手续费较多,业户对办理各种证件本能存在抵触情绪,往往是推推动动,不推不动,执法部门抓的紧就办,抓的不紧就不办;三是纳税人为达到不缴税或少缴税的目的,以不办证的方式来逃避税务机关的正常管理;四是就当前来讲,业户的纳税意识还较低,能够自觉办理税务登记的业户很少,其办证动力往往来源于税务机关的执法压力,查到就办,查不到就不办,给税务人员执法带来很大困难。对这些业户税务机关一旦监控不到位,就会形成税务登记漏办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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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税务机关管理不到位

一是受任务因素影响,重税轻管思想在一些税务人员身上还存在,对税务登记的重要作用认识不足,认为只要把税收上来就行了,纳税人办不办证无关大碍,以至在日常管理中对纳税人不办证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二是在征管考核中存在重书面资料,轻实际管理的现象,而且分片管理还是当前基层征管的一种主要方式,管理人员所辖业户办证越多,意味着纳入规范化管理的业户越多,工作量越大。为提高考核质量,管理人员有针对性地加大管理力度,尽可能选择一些纳税信誉好的业户办证,以减轻征管难度,获得较好的征管“效果”;三是受关系税、人情税影响,个别税务人员存在好人主义,工作中执法不到位,致使一些业户漏办税务登记;四是受任务因素影响,对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现象不是采取积极的执法态度,而是纳入零散税或作为机动户进行管理,任务紧时管理则紧,任务松时管理则松,甚至把这些业户当成了调剂税收收入的“机动户”。五是不廉洁现象的存在也导致一些纳税人税务登记的漏登。税务部门执法不到位、管理不到位是造成业户漏办税务登记的一个重要因素。

(六)、农村业户特点影响

一是在农村地区,业户量大,规模小,税额小,零星分散,经营时间、内容和地点不稳定,变更频繁,加之基层管理人员缺乏,很难做到对其实施全面、有效监控和规范化管理,致使一些业户漏登或被纳入零散税范畴。二是当前农村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和规范经营意识普遍较低,被动办证可以说是当前基层税务登记管理的一个基本特点,尤其在农村地区,能够自觉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较少,大多数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手续是在税务机关的压力下完成的。农村业户难征难管的特点直接影响着登记率的提高。

二、强化工商税务登记信息共享的举措

(一)完善工商地税业户登记信息适时通报制度

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信息沟通的渠道。一是在业户新办工商登记或变更登记内容后,工商部门及时向税务部门通报,以便税务部门及时掌握业户登记动态,同时税务部门要将有关情况向工商部门反馈,加强监控;二是双方在发现业户应办未办“两证”或涉证事项应变更未变更情况后及时向对方通报,以责令其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