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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设施管理范文精选

时间:2022-11-18 08:50:50

公共设施管理

公共设施管理范文第1篇

一、今年街道建设现状

观音庵街道从陈家河村踏至步桥至坪村部,全长2.9公里,常住人口1700多人。为全面提质扩容,改善街道居民的居住环境。今年以来,乡党委、政府立足美化亮化街道,想千方设百计,多方筹资,投入465万元,打造了1.5公里精品街,新建下水道3公里,全部铺设800mm的高压涵管,改造下水道2.8公里、拓宽4m,设置减速带4处;铺装人行道彩砖近10000m2;安装路灯70盏;建设花池100个,绿化面积8000m2,栽种树木1500棵;配套相关环卫设施,购置不锈钢垃圾桶100个,修建垃圾池14处;实施安全饮水工程,改变取水水源地,重新铺设管网6公里;实行电力整改,新增一台的变压器,改善居民用电质量。目前,街道建设已全面竣工,街道面貌焕然一新,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居民的生活质量明显提高。

做好城建管理工作是上级的要求、发展的需求、群众的愿望。今年我乡的城建管理工作取得了骄人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

一是领导重视,领导支持,并督促指导。今年乡党委、政府将观音庵街道建设工作纳入工作重点,制定了加强街道管理的制度,明确了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考核办法,精心组织实施,有力地推进了烽火乡城建管理工作的进程。我乡街道建设在资金紧、工程任务重的情况下,乡党委书记、乡村多次找上级主管部门,积极争取资金,并得到了省、市、县领导的高度重视,并且争取了全市的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建设规划,为我乡新农村建设和街道建设给予了坚强的保障。

二是抓机制、理顺了城建体制、配套了城建干部队伍。乡、村干部积极配合,吃苦耐劳,不怕辛苦、尽职尽责。特别是几个村的村干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城建管理工作的任务,长期以来任劳任怨,为街道建设和社会稳定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三是在建设过程中得到了街道居民和经营户店主大力理解与支持。这一点很重要,是搞好城建管理工作的力量源泉。群众的理解支持是我们干事和发展最有利的因素、最可靠的保障、最坚强的后盾。例如:在我们的街道管理过程中,张继秋、辛和平表现尤为突出,积极支持街道建设,带头维护街道环境,为其他居民户做出了很好的榜样,值得我们大家学习。街道建设我们有群众支持和配合,那我们街道建设、管理就有了成长的基本条件。我们有了群众的理解、支持和信任,我们党委、政府就一定能把观音庵街道建设得更好,烽火的街道建设、管理事业就更加蒸蒸日上。

二、当前街道存在的问题

我们应当看到,在观音庵街道建设管理工作中,我们取得了成绩,但还存在很多的问题和不足,必须通过“回头看”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一是“治脏”不彻底。街道保洁质量不高,乱扔果皮纸屑、塑料袋的现象仍然存在;有居民向河道、沟渠倾倒垃圾、生活污水的现象;路边堆放的垃圾不能及时清运;环卫设施有损坏现象。二是“治乱”不到位。各类违章搭建有蔓延的趋势;占道经营、店外经营还比较严重;户外广告设置不规范,随意性大,缺乏有效监督。三是“治差”不给力。部分绿地损坏严重;一些沿街小门面,店外乱堆乱放严重;乱贴乱画及各种小广告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四是街道翻修房屋及新建房屋,不经允许,严重存在未批先建现象。对于以上存在的这些问题,虽然有城建管理出现漏洞及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另加客观因素,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一定的过程、时间和财力支撑,但主观因素十分突出。对于这些存在的问题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各部门、各店经营户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搞好城建管理工作的紧迫感,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努力加以解决,千方百计把城建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三、今后管理工作

集中解决观音庵街道管理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城建管理工作各项目标。我们要针对当前城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形势,为我乡的乡容乡貌、规划管理、基础设施配套等方面进行规范,再次掀起街道环境综合整治新高潮,集中解决当前存在的一批突出问题。根据街道建设的有关法律规定,针对观音庵街道的实际情况,我们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解决。

(一)我们要严格执行环境卫生管理的各项规定

乡城建站对烽火乡街道单位、居民、门面、摊位的环境卫生实行专门管理,街道卫生由专人清扫、垃圾由专车转运,卫生管理有偿服务费由专人收取,逐年完善各项卫生设施。

街道各单位和门面还没有安装垃圾桶的,必须至少要自备一个垃圾箱(桶),所有生活垃圾必须投入到垃圾箱(桶)内,任何人不得乱投垃圾,不得乱泼污水,不得乱堆废弃物和建筑材料,不得破坏公共卫生环境,不得损害公共卫生设施,不得妨碍卫生清扫和卫生管理。

街道内所有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依法缴纳环卫有偿服务费。对于拒不缴纳环卫费得,乡城管站要强制收取。

街道单位和居民对门店、房屋进行改造时,其建筑材料要尽量少占街道面积,确实需占用人行道的,须经乡城管站同意,在其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按指定位置堆放施工,并按有关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牌。建筑废弃物由建筑者自行清扫处理干净。

严禁运输煤、渣土、沙石、矿石等散货物资车辆沿途撒落。

(二)严格执行摊店经营管理规定

加大对街道范围内经营门店、摊点的管理整顿力度,确保经营规范、有序。有店的必须归店经营,无店的必须进入指定的场所经营,严禁出点经营,严禁门外摆摊、存放物品,对所有的马路摊点和流动摊位,要进入指定地点经营,要以乡城建站划定的白线为准,摊位必须摆在白线以内,货物必须堆放整齐。对不按规定乱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的行为,我们坚决打击,严格处罚。

每逢墟场,街道管理人员负责对摊位、车辆、行人进行疏导管理,维护墟场秩序。所有临时摊位一律在指定范围内经营,不得以路为市,不得占道经营,不得堵塞交通;临街居民自己出摊的也不例外;严禁三轮车、板车拉着货物、商品沿街叫卖。违者,其货物、商品强行收缴,保证市场有序经营。

临街门店、单位一律实行门前“三包”,即:包门前卫生、包秩序维护、包公共设施管理。包门前卫生:保证在自家门前不随意倾倒垃圾、污水、不乱拉绳索、摆放招牌、晒挂衣服、毛巾、拖把、扫帚,不超警戒线搭建凉棚、摆摊和占道经营,自觉保持良好的市容市貌。所有垃圾自觉倒入垃圾容器。其建筑渣土自行做好清除处理。包秩序维护:在自家门前做到不聚众、不寻衅滋事、不发生争吵、不打架斗殴;自觉加强安全和治安防范,积极参加防火,防盗、防诈骗,敢于与坏人坏事做斗争,发现可疑人员、违法犯罪情况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包公共设施管理:对自家门前的路灯、电杆、电线、标示牌、下水道、地漏、井盖、垃圾桶、彩石砖、花草、树木等公共设施都自觉负责看管、保护、爱护。发现被损毁、盗走的,及时向城建站报告。

(三)严格执行户外广告管理规定

临街门店需要安装制作招牌的,须向乡城管站申请,按规定的标准制作安装,未经批准,不按规定标准制作安装的,强制拆除。

凡需在户外安装、设广告的,必须向乡城管站申请,按规定的标准进行设置,并按规定缴纳费用。未经批注安置的,责令强行拆除。

坚决取缔户外流动招牌、广告牌,违者予以没收。禁止在城区内的宣传栏,建筑物上随意张贴、书写广告,违者,发现一次罚款300元。

公共设施管理范文第2篇

[论文摘要]现时代的公共管理是政府与公民社会对社会公共事务的合作管理。公民社会具有管理主体与管理对象的双重身份,并以其这种双重身份在公共管理的过程中扮演着政治民主的捍卫者、经济发展的促进者、公共服务的提升者、公共价值的维护者、社会稳定的支持者的多种重要角色。这种政府与公民社会合作模式下的公共管理是由多元的公共管理主体组成的公共行动体系,多元化的管理主体之间存在着极力依赖和互动的伙伴关系,其责任边界具有相当的模糊性。这种基于伙伴关系多元管理主体参与的公共管理是一种自主自治的网络管理,在这种公共管理网络中政府扮演着“元治理”的角色。

一、从行政管理、公共行政到公共管理

行政管理、公共行政、公共管理,都是指对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活动,尽管这三种称谓有着大致相同的指涉对象,但是它们之间却有着彼此理念的不同。如果我们从对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模式的角度去看,随着时代的发展,行政管’理、公共行政、公共管理它们依次铺就了管理模式由统治、到治理的演进之路。在公私没有区分、国家体系内部缺乏合理分工的专制社会时代,行政就是政治的落实,其功能是依靠暴力和强制负责国家政务的推行,以维护统治者的利益;公共行政出现在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相分离、行政与政治相分离的现代社会,其功能是按照代议制民主体制、非人格的法律体系、官僚制组织原则以及职业化的文官制度统揽社会公共事务,以实现统治者的统治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公共管理则出现在公民社会自治能力与要求不断扩展、市场机制不断成熟与市场力量不断壮大、政府独揽公共事务的“不可治理性”危机日益加重的全球化和信息化时代,公共事务管理主体的多元化和管理方法的多样性,适应了当今时代公共事务日益复杂化及其管理民主化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公共事务管理的“公共性”与“管理性”的有机统一,无论在合法性还是在社会资源方面,都为实现和增进公共利益开辟了新途径。20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公民社会的兴起与壮大等原因,治理理论出现并发展起来。公共治理逐渐成为对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一种新模式,其的理念也逐渐成为了公共管理的新内涵,同时,它也使公共管理进入了区别于行政管理、公共行政的新时代。

二、公民社会在公共管理中的双重身份与多重角色

现时代的公共管理最突出的特征之一是管理主体的多元性,它是政府与公民社会对公共生活的一种合作管理,是公共权力向社会的一种回归。现时代的公共管理有赖于公民社会的自愿合作和其对权威的自觉认同。公民社会在公共管理中具有管理主体和管理对象的双重身份,而且这种双重身份在公共管理的过程中又以其各自的特征优势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一方面,作为公共管理的主体,公民社会与政府一道对社会公共生活进行合作管理。在这个过程中,公民社会以它那种来自基层、灵活多样的特性正好弥补了政府的种种不足和有限性,从而可以大大提升管理的效率和效果。同时,公民社会在与政府的合作过程中,能够有更多的机会了解到政府的权力运行,从而可以起到对政府更有效的监督作用。此外,在公共管理的过程中,健康有益的社会组织可以得到政府和社会更好的认可,这些组织以共同目标和信念把人们聚集到一起,在这个过程中人与人之间增强了彼此的信任、提升了公益精神,从而有利于社会资本的积累。另一方面,作为公共管理的对象,公民社会在参与管理的同时可以切身的感受到公共管理的效果,从而可以以公共管理接受者的身份对公共管理的效果做出判定以利于公共管理渐至最优。其次,通过公民社会组织,公民在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同时又以普通社会成员的身份为政府增强了合法性。公共管理的过程也是公民社会完善的过程,公民社会的完善又可以促进更好的公共管理。公共管理最终是要推动社会的全面发展,作为当代公共管理的一支重要力量,公民社会以其特有的双重身份在这个过程中又扮演着多重的重要角色,以其特有的价值诉求与功能表达影响着公共管理的成效。

第一,公民社会是政治民主的捍卫者。公民社会的自主发展能有效的分割和制衡国家的权力,从而能有效的遏制公共权力的专断倾向;公民社会可以为公民的利益表达提供多样的表达形式和途径,保障公民利益表达的通畅,从而提升民主政治的代表性与生命力;此外,公民社会对培育公民的民主参与意识具有积极的作用,能够强化民主的社会基础从而推动社会民主的发展。

第二,公民社会是经济发展的促进者。公民社会是一个以契约、法制、自由、平等、竞争为价值准则的社会,这为市场经济的运行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此外,公民社会中的工会、行业协会等团体组织可以起到规范行业行为、稳定经济秩序的作用。

第三,公民社会是公共服务的提升者。由于公共需要的多样性和政府的有限性,政府并不能为社会做好所有的公共服务。而以第三部门为核心的公民社会因其具有来自基层、灵活多样的特征和其“去私存公、取私为公”的“非营利”特性以及其服务社会、自助自主的公共精神,使之恰好成为公民参与公共服务的良好渠道,并能有效弥补政府在公共服务上的缺限和不足,公民社会组织可以通过委托承包、志愿服务、自助服务等方式和途径,去做那些政府未做、不想做或不宜做但却符合大众需求的公共服务,从而使社会公共服务的水平大大提升。

第四,公民社会是公共价值的维护者。与其他领域一样,公共生活领域同样存在着对善的追求。公共生活领域的善就是公共价值,它包括公民对公共生活的态度、责任与义务,对他人的尊重与关爱,对社会正义的维护以及公民的公益思想与修养。公共管理的核心是为了增进人类的公共利益和福祉,这实际上就包含了对公共价值的追求:公民社会是公共管理的对象,它同时又是公共管理的主体构成之一,公民社会的精神与价值必然会影响到公共管理的目标和价值。公民社会所倡导的诸如参与、友爱、信任、互惠、宽容、合作、平等、公正、开放、多元等价值理念,对于维拼良好的公共价值具有重要的作用。

第五,公民社会是社会稳定的支持者。公民社会能够在个人和社会之间提供一种有益的中介结构。通过这一中介结构,它可以为不同的群体和阶层的利益诉求提供表达途径,同时又可以对他们的利益诉求进行整合;通过这一结构,它还可以为社会成员提供宽松的活动空间,满足他们多样性的愿望要求,同时这一中介结构还起到了排解社会怨气、释放社会压力的作用。可以说公民社会是一个社会和谐发展的“稳定器”、“缓冲器”和“调节器”。

三、公共管理;政府与公民社会的合作管理

公共管理是政府与公民社会对公共社会生活的一种合作管理,在这种管理模式中,政府与公民社会之间应是建立在市场原则、公共利益和认同之上的合作关系,通过协商、伙伴关系、确立认同和共同目标等方式对公共事务实施管理。具体来讲,这种政府与公民社会合作管理模式下的公共管理可以从以下几点进行认识。

第一,公共管理是由多元的公共管理主体组成的公共行动体系。政府并非公共管理的唯一主体,除此之外,私营部门、第三部门等公民社会组织在公共事务的管理中也扮演着重要角色,它们在介于市场经济与公共部门之间的“社会经济”领域内积极活动并依靠自身资源参与管理共同关切的社会事务,在某些领域,公民社会组织甚至比政府拥有更大的优势。公共管理主体可以是公共部门,也可以是私营部门,可以是第三部门,还可以是三者多种形式的合作。这正如著名的治理理论研究者斯托克指出的那样;“治理意味着一系列来自政府但又不限于政府的社会公共机构和行为者。它对传统的国家和政府权威提出挑战,政府并不是国家惟一的权力中心。各种公共的和私人的机构只要其行使的权力得到公众的认可,就都可能成为在各个不同层面上的权力中心。”

第二,公共管理的责任边界具有相当的模糊性。公共管理责任边界的模糊性表现为许多民营部门向传统公共领域的进军,公共领域和市场领域的区分已不像以前那样明显。在市场和公共部门之间被称之为“社会经济”的领域中,涌现了所谓非营利组织、志愿团体、社区企业、合作社、社区互助组织等大量公民社会组织,它们在社会中的作用和影响越来越大。伴随着这些公民社会组织能够满足多方需要,解决社会问题而无需运用政府资源和权威的优势日益显现以及传统上由政府执掌的部分公共管理权向这些非政府组织的转移,传统上法律和制度规定由政府承担的公共管理责任便呈现出交由非政府组织和个人来承担的趋势。

第三,多元化的公共管理主体之间存在着权力依赖和互动的伙伴关系。多元化的公共管理主体之间存在着一种权力依赖关系,因为这些公共管理主体“不论是公共部门还是私人部门,没有一个个体行动者能够拥有解决综合、动态、多样性问题所需要的全部知识与信息,也没有一个个体行动者有足够的知识和能力去应用所有有效的工具”,电们必须相互依赖,进行谈判和交易,在实现共同目标的过程中实现各自的目的。正是由于公共管理主体之间存在着这种权力依赖的关系,所以公共管理的过程便呈现为一种互动的过程。在这种互动的过程中,各个公共管理主体之间建立了各种各样的合作伙伴关系。

公共设施管理范文第3篇

【关键词】和谐社会公共危机公共危机管理危机应急能力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的使命。当前影响社会和谐的因素很多,社会出现了前所未有的问题和危机,给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增加了不少的挑战。最基本的挑战就是政府对于社会公共危机的管理。政府作为社会权威性的管理机关,本身就承担着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重要使命,对于危机事件的管理则是当今社会政府必须学会面对的一项重要课题。公共危机管理不仅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还关乎到国家的兴旺发展、社会的安定团结。对于一个以广大人民利益作为出发点的执政党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府来说,能否有效的应对、处理、解决公共危机不仅是对党和政府执政理念的考核,更是对政府行政能力的考验。随着现代社会公共危机事件的增多,以及公共危机事件的影响力和破坏力增大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展开公共危机的预警、处理等工作是有着重要的意义和价值的。

一、公共危机管理的含义

从某种意义上说,危机与灾难是人类生产与社会生活中的一部分。自然灾害与人类活动造成的种种灾难往往给整个社会带来巨大的损失,而面对种种祸及大众的危机,单个个人的力量是微不足道的。因此在面对危机时,只能依靠人类的集体力量才能够有效的应对、化解危机,也就是说,人类只能依靠组织化的力量才能有效地抗击与回应危机与灾难。因此,危机的治理理所当然是重要的公共事务,作为公共事务主要管理者的政府必然要担当起应对、治理各种危机的重任。公共危机管理是现代政府的重要职责之一,尤其在经济全球化、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今天,公共危机事件具有明显的扩散效应。一个国家和地区的政府如果没有有效的抑制危机的发生,很可能会导致危机的扩大,影响更多的民族和国家。

国际上,公共危机管理通常指发生危机时,政府所采取的有助于公民和环境的一系列措施。政府危机的内涵偏重于紧急事件或灾难,兼有自然灾难和人为破坏的双重因素。公共危机管理的职能通常包括五大块内容。一是提升国家危机管理的能力,确立危机管理的政策和战略,领导全民的预防学习活动,增强抗危机能力。二是降低生命和财产的损失,提供完备信息,减少公共危机的实际的破坏性,减少损失,调动所有力量,确保所有可调用力量已到位,按计划处理灾难,进行良好的风险管理决策,制定并执行全面的培训和教育计划。三是将痛苦和破坏降到最低点:快速、有效的回应,在管理灾难方面职责分明,提供及时有效的协助,支付相应的保险,灾后修复时尽量减少损失。四是筹备恐怖活动后的危机处理,由中央支持地方政府建立管理机构,强化地方政府的回应恐怖活动的能力,在统一的信息平台共享信息。五是成立国家门户网站,提供信息服务。建设单一、便利的危机管理信息门户网站,运用知识管理服务于危机管理的信息,建设全国的沟通和预警系统。

政府的公共危机管理必须参照社会公共危机事件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从而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因而,公共危机管理必然以“循环”的形态出现。与危机做斗争,仅仅寄望于在某个点上“毕其功于一役”是不现实的,成熟的公共危机管理模式必然是一个连续的管理循环。依据美国联邦紧急事务管理局(FEMA)的成功实践经验,完整的公共危机管理体系通常由危机缓和(mitigation)、危机准备(preparedness)、危机回应(response)和危机恢复(recovery)四部分组成。

二、我国政府公共危机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我国政府的公共危机管理,从总体上说,理念比较落后,不适应当今社会复杂变化的客观实际,不能够有效地采取对应策略,成功的预防和化解危机。“非典”的出现以及其破坏作用就明显的说明这一点。“非典“给中国政府上了重要的一课,使得政府认识到在应对诸如“非典”这样突如其来的公共危机性事件的过程中政府能力的欠缺,没有相对完备的预案、没有行之有效的措施等等。这些都反映了在处理公共危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具体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公共危机发生的非常态性导致政府的预见能力缺失

公共危机的非常态性是导致政府预见能力下降的一个重要原因。现代社会由于公共危机事件的突发性、非常态性,决定了对危机的应对和控制无先例可循,对政府处理和应对公共危机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能按部就班地进行,需要有较强的随机应变能力。在危机的始发期,应变能力对于控制危机的蔓延具有重要的作用。但由于我国政府和社会的危机意识淡薄,缺少全面整合的危机管理体系和危机事件应对协调机制。因此,在“非典”危机爆发初期,出现了信息沟通不畅,对危机发展态势判断不准,制度保障、资源保障跟不上,协调机制不健全等一系列问题,错过了对“非典”危机有效快速回应的最佳时期,造成其扩大化的严重后果,暴露出政府公共危机治理应变能力的明显欠缺。

2、政府的政策法规不配套,导致处理危机过程中缺少法律依据

政府提供政策法规等法制保障能力缺失在这次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过程中也得以体现,行政命令依然发挥了主要作用。法制虽发挥了作用,但还没有成为政府行为和社会行为的主要框架。《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虽是在1988年上海甲肝爆发后就制定的,但在“非典”事件发生之前,我国还没有一部专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方面的法规,直到2003年5月7日国务院才通过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这是应急产生的一部行政法规,从酝酿到通过并生效,前后不到1个月,但来得太迟了。该法规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这部出于现实的紧急需要而产生的法规,也有明显的形式缺陷,不仅其合宪性和合法性会受人质疑,而且容易形成不好的立法先例,即遇到危机事态而需要法律时不讲立法根据地应急立法。正是由于政府危机治理缺乏完善的法制保障,才出现这种危机来临时仓促立法以应对的被动局面。而立法的滞后,法律法规的不配套,使得处理危机过程中缺少法律依据。

3、政府应对危机的信息不公开,导致社会的恐慌心理

信息化能力是现代政府进行管理和决策时必须具备的一种能力,是对政府现代性、规范性、科学性等方面进行考察的一个重要指标。这次非典危机暴露出政府在危机治理方面缺乏有效的信息支持和信息沟通。由于某些地方政府部门在危机的初始阶段过度垄断信息,以致信息采集、处理和传递的能力不强,没有及时、准确地向外界公布信息,与公众缺乏有效沟通,造成公众的恐慌和猜疑,产生了政府信任危机。一个失信于民的政府,不仅不能动员公众应对各种危机,反而会引发其它社会危机。目前,我国的电子政务建设、政府信息公开状况等还不尽如人意,社会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与政府的信息供给之间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政府信息化能力整体不高,满足不了应对重大危机事件的需要。在危机发生的时候,正规的信息不公开,导致小道消息泛滥,不仅不能有效的安抚人民群众,还极容易造成人民群众的恐慌心理。例如,2005年11月,吉化爆炸导致松花江水体污染,哈尔滨停水四天但政府并没有向广大市民说明停水的真正原因,引起市民的恐慌,谣传发生地震等小道消息泛滥。

4、缺少非政府公共组织对政府处理危机的有效配合与合作

公共危机治理是政府的职责,各级政府在危机治理中应当扮演重要的角色。但是,政府也不是万能的,有效的危机治理需要政府、社会公众、企业乃至国际社会等的共同参与。这不仅是市场经济的外在要求,也是政府力量有限性本身的内在需要。在非典危机的应对中,参与主体单一,过分倚重政府,传统的计划经济方式发挥了主要作用。从社会动员到各种资源的提供和组织,政府始终处于绝对主导地位,几乎包揽了一切与危机治理相关的工作。多元主体参与危机治理的机制尚未形成,导致政府治理能力大打折扣,政府治理成本增加。有效避免危机的发生和回应危机,根本上取决于公共治理结构的优化,应当追求一种公私合作、政府与社会力量互动的治理模式,强调公共行政的二元分野,即政府治理公共政策化和事务管理社会化,倡导公民社会同政府合作,共同应对公共危机。

三、我国政府应对公共危机管理的举措探索

所谓“危机”,不但有“危”,还有“机”,即机会、机遇。政府在处理好危机事件之后既不能“忘危”,也要“思机”。借助于自身面临的内部或者是外部的危局,政府应该发现并改进自身的不足之处,使原来不利于政府的事情朝着有利于自身的方向发展,这对更好的构建和谐社会也是有极大的帮助的。

我国政府的公共危机应急管理体系无论从危机意识、应对法规以及信心等多方面的因素都存在着问题,亟需加以解决。要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的体系,不断适应社会发展的现实要求,应对不同危机给社会生产和生活带来的挑战,就要建立现代公共危机应急管理体系。

首先不断进行理论创新,在理论上澄清公共危机管理的问题,确立新的科学的危机观。

1、在现代社会生活中,公共危机不是偶然发生的

危机同人类的历史相伴而生,翻开人类的历史,呈现我们面前的是人与自然和人为等危机斗争的历史。随着人类之间以及人类与自然之间的交往和交流日趋加深,社会生活中不确定性因素日趋增多,社会生活的节奏不断加快,各种公共危机已经越来越频繁的出现在现代社会生活中。这种认识应该成为我们重建公共危机应急管理体系的出发点。在现代社会,危机发生的频率和破坏性都有所增长,可以说公共危机并没有随着人类科技的进步、经济的发展而降低,相反在某种程度上有增加的趋势。

2、现实中的危机不会因为人们的漠视而远离人类

在当今社会,任何社会制度都没有资格声称自己摆脱了危机,危机的发生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只有在社会环境中不断地认识危机、寻求解决危机的途径才是根本之策。要在制度上建立起公众的信任体系,防止社会公众的恐慌,只有透明的、制度化的危机管理机制以及强大而有效的应急反应能力才能够为社会的安全提供保障,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3、危机的意识说到底是一种对于生命的尊重,是一种重要的人文关怀

政府应对公共危机所采取的措施和准备,某种程度上说明了政府的“公共利益”的取向。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重新构建诸如生命价值、公民权利、社会安全、经济建设、合法性等重大的价值目标之间的关系,并在应对各种公共危机的过程中谋求这些价值之间的平衡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其次,现代公共危机应急管理体系的建构要整合于经济、政治体制改革和政府治理模式变革的进程之中。从某种意义来说,现代公共行政可以区分为常态管理和非常态管理两个部分,因此一个负责任的政府要有应对常态危机和非常态危机的意识和能力,应对非常态危机的能力更是一个政府体制是否健全的重要考量指标。然而,构建现代公共危机应急管理体系并不是传统行政管理体制在公共危机管理领域的翻版,更不是从上到下按照条块分割的模式建立一套新的机构体系。重建公共危机应急管理体系必须建立在整个政府管理体制不断变革的基础之上,必须与政府治理模式变革乃至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进程相适应。政府要不断改革自身,寻求面对公共危机的应对之策,这样才能够不断的预知危机、在危机发生之初有效的化解危机。

能否有效的对公共危机做出及时有效地回应不仅关系到社会的和谐发展,更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政府的公共危机管理在政府体系的整个运行过程中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和价值,尤其是在建设和谐社会的历史背景下。只有具有良好应急能力的政府才能够应对挑战,也只有能有效应对危机的政府才能够真正得到广大人民的拥护和支持。

【参考文献】

[1]曹康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释义[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3.

[2]载白钢、史为民、陶黎宝、岳经纶:中国公共政策分析年报2004年卷[Z].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

[3]张成福:建完善的公共危机管理体制[N].人民日报,2003-06-11.

[4]毛飞:危机缓和:一种前瞻性的危机管理行动[J].公共行政,2004(2).

公共设施管理范文第4篇

关键词:施工监理项目管理

前言

工程建设阶段,包括工程建设的投资决策阶段、勘查设计招标阶段与勘查设计阶段、施工招标与施工阶段(包括设备采购与工程质量保修)。而工程建设施工阶段是工程建设最终的实施阶段,是形成建筑产品的最后一步,施工阶段各方面工作的好坏对建筑产品优劣的影响是难以更改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根据我国工程监理开展实施的实际以及积累的经验和做法,规定了我国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的范围,对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提出要求,做出规定。

本文针对我国工程建设委托监理的阶段主要集中在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的现状,联系多年工程监督的实践,浅析工程监理与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与业主以及与承包商的关系,如何提高自身素质,积极开展监理业务等方面,谈谈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的位置、权力以及开展监理工作必须面对的几个基本问题。

由于对监理理论学习研究不够,工作实践经验有限,在文中会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恳请批评指正。

第一章摆正位置做好工程建设监理

工程建设监理是建设监理单位接受业主的委托和授权,根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以及工程建设合同所进行的旨在实现项目投资目的的微观监督管理活动。监理活动,根据业主的委托,它既可以贯穿于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各个阶段,也可以是工程建设的某个阶段。不论是参与那个阶段的工程监理,建设监理单位都要确立地位、摆正位置,才能有效地开展和搞好工程建设监理的工作。

1.1明确工程建设监理与政府工程建设监督的性质,确立监理工作的地位

1.1.1政府建设监督的性质

⑴、强制性与法律性

政府有关机关代表社会公共利益对建设参与及其建设过程所实施的监督管理是强制性的,被监督者必须接受。而政府强制性监督的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国家或其授权机构颁布的技术规范、规程与标准,因而又是法令性的。它主要通过监督、检查、许可、纠正、禁止等方式来强制执行。

⑵、全面性

政府建设监督包含对社会各种工程建设的参与人,即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供应单位及他们的行为监督;又贯穿于从建设立项、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直到交付使用全过程重的每一阶段。因此政府建设监督的对象范围和内容都是全面的。

⑶、宏观性

政府建设监督虽然全面,但其深度达不到直接参与日常活动监理的细节,而只限于维护公共利益、保证建设行为规范性和保障建设参与各方合法权益的宏观管理。

1.1.2工程建设监理的性质

⑴、服务性

在工程建设工程中,监理工程师利用自己在工程建设方面的丰富知识、技能和经验为业主提供智能管理服务,以满足项目业主对项目管理的需求,它所获得的报酬是技术服务性报酬,是脑力劳动报酬,也就是说工程建设监理是一种高智能的有偿技术服务。它的服务对象是委托方——业主,这种服务性的活动是按照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来进行的,是受法律的约束和保护的。

⑵、独立性

在工程项目建设中,监理单位是独立的一方,它是作为一个独立的专业公司受业主的委托去履行服务的,与业主、承包商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横向的,我国有关法规明确指出:监理单位应按照独立、自主的原则开展工程建设监理工作。

为了保证工程建设监理行业的独立性,从事这一行业的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必须与某些行业或单位断绝人事商的依附关系及经济商的隶属关系或经营关系,也不能从事某些行业的工作。我国建设监理有关法规指出:“各级监理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不得是施工、设备制造和材料、构配件供应单位的合伙经营者,或与这些单位发生经营隶属关系,不得承包施工和建材销售业务,不得在政府机关、施工、设备制造和材料单位应聘。

工程建设监理的这种独立性是建设监理的要求,是监理单位在工程项目中的第三方地位所决定的,是它所承担的工程建设监理的任务说决定的。因此,独立性是监理单位开展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重要原则。

⑶、公正性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理单位一方面要严格履行监理合同的各项义务,竭诚为业主服务,同时应当成为公正的第三方。也就是以公正的态度对待委托方和被监理方,特别是当业主和承包商发生利益冲突时,监理单位应站在第三方的立场上,公正地加以解决和处理。

⑷、科学性

建设监理单位是智力密集型组织,按国际惯例,社会建设监理单位的监理工程师都必须是有相当学历,并有长期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验,精通技术与管理,通晓经济与法律,经权威机构考核合格并政府主管部门登记注册,领取证书,方能取得从业资格。因此,监理工程师是依靠科学知识和专业技术进行项目监理的技术人员。

1.2认清工程建设监理与政府建设监督的区别,摆正监理工作的位置

工程建设监理与政府建设监督的区别

区别项目

政府工程质量监督

工程建设监理

1

性质不同

强制性与执法性。

委托性的服务活动。

2

工程范围不同

贯穿于建设的全过程,即从建设项目立项开始到竣工验收,投入使用。

工程建设监理的工作范围伸缩性大。它因业主委托范围大小而变化,如果是全过程监理,其范围为从工程立项开始到工程竣工后的保修期内的各个阶段。如果是施工阶段监理,其范围一般是施工阶段及工程保修期。

3

工作依据不尽相同

以国家、地方办法的有关法律和工程质量条例、规定、规范等法规为基本依据。

不仅以法律、法规为依据,还要以建设监理合同为依据。

4

深度、广度不同

对工程项目进行的宏观性的监督、检查、确认。

对工程项目进行的微观性监督、检查与控制。在控制过程中既要做到全面控制,又要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控制,它需要连续地、持续地贯穿在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中。

5

工作方法、手段不同

侧重于行政管理方法。

主要利用经济管理方法

1.3熟悉政府建设监督机构的职责,积极努力地完成监理任务

在工程建设施工阶段,政府对工程质量监督的工作,基本上都是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来完成。2003年以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工作重点,由过去的施工过程接近于微观的全程监督、工程质量核定的职能,转变为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以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监督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宏观控制的行政执法行为。因此,工程监理人员要了解、熟悉政府对工程监督的内容、规定,才能有效地开展监理工作。

1.3.1工程监督机构监督工作的主要内容

按照现行规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工作内容主要有:

⑴、对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勘查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等责任主体和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的监督检查;

⑵、对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检查;

⑶、对施工技术资料、监理资料以及检测报告等有关工程质文件和资料的监督检查

⑷、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检查;

⑸、对混凝土预制构件及预拌混凝土质量的监督检查;

⑹、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取证和核实、提出处罚建议或按委托权限实施行政处罚;

⑺、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1.3.2明确工程建设监督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熟悉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

在工程建设施工阶段,房屋建筑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在基础工程方面包括:土方回填,混凝土灌注桩浇筑,地下连续墙、土钉墙、后浇带及其他结构混凝土、防水混凝土浇筑,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钢结构安装;在主体结构工程方面包括: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混凝土浇筑,预应力张拉,装配式结构安装,钢结构安装,网架结构安装,索膜安装等。这些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既是工程监督机构对工程监督宏观控制的重点,同时也是监理单位微观监理的重点。

1.3.3了解、熟悉工程隐蔽验收的程序,正确履行监理职责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规定:“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要求承包单位严禁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监督机构应抽查监理单位“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情况”。根据上述规定及相关要求,工程的隐蔽程序为:①施工单位自检合格——②报验申请——③监理检查验收——④验收合格——⑤同意进入下一道工序——⑥施工单位通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⑦现场检查或随机巡查或不检查。程序①~⑤为工程隐蔽的基本程序,⑥为法定程序,⑦由监督人员根据隐蔽部位的重要性、施工质量情况,采用现场检查或随机巡查等方式,检查人员施工质量,并视情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监督抽查的同时还要抽查监理的旁站记录。所以,监理人员在监理过程中,除了要按照基本程序,完成隐蔽前的质量检查外,还要监督施工单位完成法定程序的工作,同时做好各个程序监理记录。

第二章赢得信任充分行使监理职权

监理与业主的关系,是委托和被委托方的合同关系。很多成功的监理实践证明,监理目标的顺利实现与能否取得业主的信任和支持、与业主的协调的好坏,有着很大的关系。所以监理单位、项目监理部、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在工程监理的实施过程中,要通过自己的努力,通过监理的业绩,充分赢得业主的信任和支持,才能合理、充分地行使业主所授予的权利。

2.1严格内部管理,加强项目监理机构素质建设是赢得业主信任的基础

2.1.1加强行风建设。我们知道,生活、工作中的点点滴滴都是企业文化的一种反映,都是公司经营理念的一种写照。要干好一个项目,内部首先要有一套科学的管理办法来指导工作、规范行为、明确职责、同时加强学习,提高综合素质。项目监理部在开展监理工作的同时,要建立和健全项目监理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及工作标准,形成工作例会制度、对外行文审批制度、监理资料及技术文件管理规定及监理知识、专业技术的学习和绩效考核制度、政务公开制度、生活管理制度等。这是干好工作的基础,它从侧面展示了监理人员的工作精神,是所在公司行风建设的一个窗口。

2.1.2健全完善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一要建立各级负责人的连带责任制度,公司领导对总监,总监对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一般监理人员,不仅要负技术的连带责任,也要负管理连带责任,这样将责任层层分解,各级有份,对避免出现违规行为有较好的作用。二要建立信息反馈制度:由公司制定规范的信息反馈表格,取得甲、乙双方对监理人员的监督。还可以建立巡视督查机制,设置专人对各项目,各工地监理人员进行随机巡查。从而既可提高业主和施工方对监理单位的信任度,又可约束监理人员守法从业。三要建立考核制度:制定对项目监理的每位成员的考核目标,量化考核内容,依据目标完成情况,实施以项目为单位的奖惩,增强监理人员的责任心。建立完善这些制度和机制,可以挖掘潜力,激发从业人员的责任感,提高其竞争意识,有利于监理队伍素质的整体提高。

2.2强化监理深度和力度,力争控制目标的实现是赢得业主信任的保障

2.2.1及时、适时及做好施工图的熟悉、审阅工作。

施工图是对设备、设施、建筑物、管线等工程对象物的尺寸、布置、选材、构造、相互关系、施工及安装质量要求的详细图纸和说明,是指导施工的直接依据。“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工程建设用的施工图是“具体图纸”,其审点是:施工图是否符合现行规范、规程、标准、规定的要求;图纸是否符合现场和施工的实际条件,深度是否达到施工和安装的要求,是否达到工程质量标准;对选型、选材、造型、尺寸、关系、节点等图纸自身的质量要求的审查。多年的时间证明,通过审查的施工图,整体质量有了很大的提高,对提高工程质量,发挥了极大的作用。但是,同时要看到,施工图的审查是“纸上谈兵”,诸如:楼梯梯段净高不足、楼梯平台净宽不足等违反强制性标准、不符合规范规定且影响使用功能的设计疏忽,也时有发生。因此,监理单位在收到全套施工图纸后,监理公司要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认真审阅图纸,领会设计意图,熟悉图纸细节,明确工程监理的关键部位,对控制目标进行分解,编制分项工程、关键部位监理旁站规划及实施细则。在施工图审阅和监理时,要克服和消除“按图监理就可以”的思想。若存在设计疏忽,项目监理部要能事前发现或在工程隐蔽前发现、协调处理。不能等到即成事实,再用“施工图已经审查并批准,承包商按图施工,我们按图监理”等托词,搪塞了事。一旦出现需要采取事后补救的情况,虽然主要责任在施工方,但也从侧面反映了监理的业务水平、监理的深度、事前控制能力等方面的不足。

2.2.2质量是工程项目的核心,质量控制是监理工作的重心。工程项目质量包含工作质量,而工作质量包含诸如社会调查等的社会工作质量及生产过程工作质量,工程项目质量的好坏是各环节、各方面工作质量的综合反映,而不是单纯靠质量检验检查出来的。为此,应该从提高工作质量入手做好质量控制。材料质量是工程质量的基础,对材料的控制,坚持先会同业主、承包方共同考察,优选供货厂家,主要材料进场要具备正式的出厂合格证和材质化验单,同时原材要求按规范规定严格取样送检,不合格的材料不得进场。对于混凝土配比要求严格计量,当采用现场搅拌时,砂、石要计量过磅,并随时抽查。当采用商品混凝土时,要注意抽检塌落度是否符合配合比设计的要求,要注意观察混凝土的外观质量。如2003年,某市某搅拌站搅拌计量用的微机曾经连续多日出现故障,并先后供给10个工程近5000㎡的楼板,最后一个工程刚浇注10m3,就被现场监理人员发现并及时通报供应商。该工程发现及时,未带来太大的经济损失。而其他发现不及时的工程,事后有的采取返工处理,有的采用加固补强。仅此次事故,商品混凝土供应商和承包商的直接经济损失200多万。此次事故,若能及时发现,就会将损失降低到最大的限度。

2.2.3合理化建议充分赢得业主的信任。

工期紧、投资大是一些大工程项目的特点,在不影响结构、使用功能的基础上,如果能通过向业主提出合理化建议,缩短工期,降低工程造价无疑会带给业主更大的惊喜。为此,应该积极利用合理化建议对设计、施工中不合理的部位与各方协商。

第三章理顺关系正确行使监理职能

监理方与承包商的关系既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同时也是合作关系。建筑产品是承包商生产出来的。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商服从监理方,一切施工资料、施工组织方案、进度计划都必须报监理方。监理工程师对质量的、进度和投资的控制都是通过承包商的工作来实现的,要使监理工程师下达的指令,都能让承包商不折不扣地坚决执行。所以,协调好与承包商的工作,让他们理解、支持监理的工作,执行监理发出的工作指令,是监理工程师的一项重要工作。

3.1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格按规范、规程办事,讲究科学态度。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工作中应强调各方利益的一致性和建设工程总目标;应鼓励承包商将建设工程实施状况、实施结果和遇到的困难和意见向他汇报,以寻找对目标控制的干扰。双方了解得越多越深刻,监理工作中的对抗和争执就越少。

3.2经常召开沟通协调会,适时总结经验,解决问题。监理工程师要根据监理工作开展、进展的情况,经常召开例会,及时总结管理、质量、进度等方面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下一步的工作要求。并将取得的认真、严格、规范的工作成果,向业主通报,使业主了解监、建双方的工作情况。

3.3加强管理,严格验收程序。监理是受项目业主的委托,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监督管理的社会组织。无论从隶属关系还是从合同关系上监理都不应为施工单位承担质检工作。要求一切报验都必须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现在许多质检员变成了“联络员”,某一部位施工完成后,质检员便去叫监理来验收,监理验收合格后就算合格。这无疑简化了工程验收程序,使自检工作流于只作资料的形式。针对此类情况,监理每次验收时,只要发现其不合格分项超出抽检允许数量,就不要继续往下进行验收,要求其先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再次验收,监理除验收首次发现不合格项整改情况外,对所报验收段重新全面抽验。以此类推,直到抽验合格为止。这样可以避免施工单位只改正监理提出部位,而对其他部位不预检验及整改的弊病,从而督促了其质检员认真验收。

3.4落实旁站制度,保证关键部位质量。监理工作的重点要放在事前控制,这是监理职能要求。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监理人员要实行旁站、巡视或平行检查,不能等到即成事实,待施工质检报验后,才“秋后算帐”,因为关键部位、关键工序一旦形成,轻则做返工处理(如钢筋尚未隐蔽)影响工期,重则违反强制性条文,留下工程质量隐患或永久缺陷。如某体育馆二层KL4⑶350×900的9m轴距框架梁,监督机构在隐蔽前抽检时发现该梁支座节点第一排Φ25的负弯矩的长度未按轴距的1/3长度制作和安装,因钢筋全部安装到位,施工单位按规范要求进行返工整改,不仅耗时8个工时,而且拖延了工期。如果现场监理人员落实了“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的旁站(巡视)制度,在该框架梁钢筋就位前予以发现,施工人员整改处理就容易多了,而且不会延误工期。

第四章提高素质有效履行监理职责

4.1加强人员培训和交流,提高监理队伍素质,是提高监理质量的有效途径

实行监理行业准入制度以来,我国监理队伍的相应专业知识和基本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从整体素质而言,仍然还不能适应监理市场的需要。一方面现有的监理从业人员,大部分都是半路出家,是从不同的专业转换而来,多数来自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建设管理部门、大专院校或其他下岗单位的转行或退休的监理人员,缺乏现场实践经验,他们文化层次高低差别大,有研究生,也有初中毕业,学历相差悬殊,且文化水平偏低的占绝大多数;有高级工程师,也有刚走出校门的毕业生。监理单位人员来源渠道多,社会阅历以及知识结构不等,面对新型的监理而言,其智能结构、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等方面能完全适应监理工作的人员不多;部分由从事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科研、施工等行业经过短期培训和行业考试取得从业资格的,这些人在某个专业领域可以称得上具有技术特长的专家,但对于需要既有专业之长,同时又要懂法律法规,懂经济合同,懂管理,会协调的复合型人才的监理工作来说,就略显不足。实践证明,行业培训和考试不能彻底解决这个问题;另一方面,这些人员还要跟上时代的发展,不能墨守成规,不能够等工作中遇到了新问题时,才去了解它,学习它,这样就搞不好监控,工作陷于被动。如何由单一知识型人才转化为复合型人才,如何跟上或超前于建筑市场的发展,这是摆在每个监理工作者面前的课题,也是项目总监和监理工程师必须过的关口。因此,要想适应监理工作,非下功夫努力学习不可。首先要向书本学习,尽快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经济合同和相近相邻专业的基础知识,拓宽知识面,掌握从业的基本技能,同时也要时刻关注建筑市场的发展情况,增加忧患意识,自己加压,积极主动地学习,掌握新知识、新技术,跟上建筑市场的发展,对新材料和新技术的运用做到事前掌握了解。其次要在工作实践中做有心人,以人为师,以事为师,加强自我锻炼,注意摸索积累经验,使从业能力逐步提高,打牢从业的基础。

4.2适时做好从业人员的不定期培训。当今是新知识、新材料、新技术在各行业应用速度极快的时代,不断更新思想,更新观念,更新知识,更新技术是各行各业生存发展的需要,不更新就意味着倒退,就意味着等待淘汰。当国家对建筑业有新的法规、政策出台时,当某种现象已经成为行业的通病或顽疾时,当某工程质量事故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影响极大时,当国家对建筑新材料的使用、推广应用新操作技术,对规范、图集作较大调整时,适时对从业人员进行短期的强化培训,可以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那种通过行业准入关就万事大吉的思想万万要不得。

4.3加强从业人员和从业经验的交流。对监理从业人员不定期培训,实际上也是一次交流经验的过程。往往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参训人员课上接受的是培训,课下则是更多的相互交流。除此之外,可以设想监理单位之间、监理单位的同类人员实行有目的的交流,可以起到融会各单位经验,提高监理单位综合素质的目的;还可以利用现场会的形式,组织某类或某专业人员,参观典型现场,观摩典型材料(或印发典型材料),达到推广经验,共同提高的目的。

4.4规范操作练好基本功是对监理从业人员的基本要求。建筑产品是承包商生产出来的,监理业绩和信誉是靠规范操作建立起来的。监理操作的内容很多,当前特别要重视规范承揽业务。市场竞争激烈,每一项工程都会有七八家甚至更多的单位竞相投标,这本是一件好事,但有的单位为了达到承揽工程的目的,采用一些不规范不正当的手段来提高竞争力,排挤别人,如采取主动降低收费标准的办法或采用无限承诺的办法以获得业主的青睐,采用这种不正当的行为一会给业主留下不可信任的印象,影响整个监理队伍的形象;二会给中标工程的实际操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留下祸根。要知道,低价承揽业务很难创出高质量的成果。没有良好的成果是难以得到业主的认同的。低价的代价最后基本上都是“赔了夫人又折兵”,给所在单位的长远发展设下了绊脚石。既然竟标,就按招标的要求去做,制定规范的文件、标书,依靠业绩、资质和合适的价位等来争得客户,不搞暗箱操作,中标后填写规范的合同书,不许做不到的承诺,也不放弃权利。合理价位的中标是规范监理的基础,它为项目实际进程中的操作创造好的前提。

4.5严格要求,把好资料真实关。工程质量等级的评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施工资料记录,同时存档的原始资料,是以后工程质量查证的主要依据。有些监理人员,对资料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要求不严,平时不重视及时整理和积累,有的甚至到竣工时才向乙方催讨,突击凑数补漏,使资料整理不及时、内容不齐全,特别是缺乏真实性。这种不规范的操作方法,会给工程质量留下隐患。施工单位想方设法降低成本本无可厚非,但总有个别人打监理的主意,揣度监理人员的工作特点和态度,寻找投机取巧和偷工减料的机会,如果监理人员缺乏吃苦的精神,要求不严,则很容易被施工单位钻空子。他们有的对进场的材料故意晚报验或不报验,造成事先使用部分的事实,对监理说是甲方同意过,对甲方说监理已认可,制造空子;有的不管是什么工程项目都故意采取口头报验的形式,而事后报验的资料就与当初的查验有些出入,利用时间差能蒙混则蒙混;有的对一些试件试块根本不试验而参照上一批或其它工程所用材料资料直接填写合格数据。可见,把好资料真实关,实际上就是要严把质量关。只要坚持规范操作,漏洞一般都可堵死,如对进场材料的摆放要求规范,悬挂标示牌,不试验的坚决不准用,不合格的坚决清除出场,不听信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的单方面理由;对材料、试件资料的真实性严格考察,必要时亲自取件检验;对报验的工程及时索要资料,核对后填写认可通知。千万不能采取听任由施工人员填好,自已图省事只签字认可的做法,这等于自动为不合格工程放行。这样做,虽然给自己找到了方便,但事实上降低了监理工作的水准,其结果是自毁前程,自断业务。

公共设施管理范文第5篇

一、办公设施分类

办公设备:包括电脑、打印机、复印件、传真机、服务器、软件、等物品。

办公家具:包括办公桌椅、会议桌、洽谈台、文件柜等物品。

二、办公设施采购

(一)办公设施的采购,由行政部统一购买。每年年未由各部门提出下一年度购买需求,提交行政部汇总并编制下一年度办公设施购置计划和预算,经财务部复核、总经理审核后,报董事会审议。

(二)根据年度办公设施购置计划,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报告,经综合行政部与财务部会审,报总经理批准后,归口行政部购置。计划外的办公设施购置,除办理以上手续外,需特别说明购置的理由,并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三)购置、建造单项价值在万元以上或总价值在万元以上办公设施时,必须按招标方式进行,并报董事会备案。

三、办公设施的管理

(一)办公设施编号

⒈办公设施实行编号管理,由行政部会同财务部,在办公设施交付使用的当天,进行登记并统一编号。

⒉编号办法:编号形式为:公司英文标识分类符号计算机代码。

①办公设备编号(×××××××;包括:电脑,打印机,软件,服务器传真机等物品)。

②办公家具编号(×××××××;包括:办公桌椅,会议台,洽谈台文件柜等物品)。

(二)办公设施标牌制作

⒈定制统一的办公设施牌,标牌的内容包括:公司英文标识分类符号计算机代码。

⒉标牌的材料为即时贴,由行政部会同财务部在办公设施交付使用的当天,进行登记并贴上标牌。

四、办公设施的异动管理

(一)办公设施的租赁、出租、出借、抵押、担保、调入、调出、报废等,必须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报告,经行政部与财务部会审,由财务经理审核确认并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二)办公设施的内部转移,由使用部门或使用人提出书面报告,经行政部与财务部会审,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三)按规定程序发生的办公设施异动,行政部应在手续完成后的当天作相应的登记,并填写《办公设施异动通知单》,财务部应在手续完成后的三天内根据《办公设施异动通知单》作相应的帐务处理。

(四)涉及办理产权登记的办公设施,由行政部负责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及根据产权变动情况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五、办公设施的维修

由使用部门提出维修计划并填写《办公设施维修申请单》,经行政部与财务部会审,元以下维修费用,报副总经理批准;元以上报总经理批准。

六、重大办公设施的原始发票复印件由行政部负责妥善保存,做好登记帐,如经批准用于抵押需提交原始发票时,应留复印件保存,并做好相应的辅助登记帐,注明抵押合同号、抵押事项、抵押期限、债权人、经办人、批准文件等主要内容,到期办妥相关手续后,及时收回原始发票专门保管。

七、因管理或使用不当造成办公设施毁损、丢失的,由直接责任人承担直接经济损失。

八、行政部与财务部应每半年对办公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核对清理,清理时应做到标牌与清单相符、清单与明细帐相符、明细帐与总帐相符。对于不符的,应查明原因,并在次月日前,将办公设施清理情况专题报告公司领导,同时对办公设施的变动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第二节电脑管理

一、日常管理

(一)公司办公电脑的安装、调试、维护、保养、管理由公司行政部指定专人负责。

(二)公司电脑由各使用人负责保管。

二、使用需求申请

(一)硬件需求由使用人所在部门提出申请,送行政部做出计划,综合行政部经理审核,费用在元以下报财务经理批准,元以上报总经理批准。

(二)软件需求由使用人根据工作、业务需要提出申请,由所在部门送行政部做出方案,由行政部经理审核,费用在元以下由报总经理批准,费用在元以上报董事会备案。重大项目按招、投标方式进行。

三、注意事项

(一)公司员工应妥善设置和保管好开机密码,不得将密码,特别是财务软件使用密码泄露他人。

(二)尽量利用公司办公网络以无纸化方式处理公文,确需打印的资料,应妥善保存,不得无序摆放。

(三)不得在办公电脑上玩游戏,未经批准,不得将外来盘插入电脑使用。

(四)个人笔记本电脑的硬盘不得存储涉及公司机密的文件,凡机密文件出差时用软盘(或其他存储器)存储,并妥善保管。

(五)不得私自将公司电脑外借或交外单位人员使用。

四、违则

公司电脑因人为因素造成损坏的,由使用人负责赔偿,特殊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公司领导,视原因酌情处理。

第三节复印机管理

一、复印机机统一由行政部负责管理。

二、复印机使用完毕后,应按“清除”按扭,将复印机恢复至初始状态,复印无效的文件应立即销毁。

三、复印资料注意节约纸张,避免浪费。

第四节传真机管理

一、传真机统一由行政部负责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公司传真接收。

二、每一份收到的传真件都要按接收的部门或个人在行政部进行编号、登记重要传真件须复印一份在行政部存档原件由行政部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或个人领取。

三、每一份发出的传真件都要按发出的部门或个人在行政部进行编号、登记后才能发出,重要传真件须复印一份交行政部存档。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四、严禁使用传真机打电话。

五、无关人员无故不要进入传真区域更不准擅自翻阅甚至取拿传真件。

六、不得传真私人资料和未经批准手续先行发出传真。

七、传真机的使用注意事项(不得把下列稿件传入传真机)

⒈涂改液未干或稿件有涂层;

⒉稿件有皱纹、折缝或严重卷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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