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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论文范文精选

诚信论文

诚信论文范文第1篇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人为地将物质内容赋予给诚信。对于金融会计行为者来说,在这种情况下要保持诚信,需要诚恳待人,信守承诺,对于自己会计责任和义务需要勇于承担,同时对现实的经济活动要进行客观真实的反映,进而将真实的会计信息提供给金融会计信息使用者。会计诚信对于金融企业来说,通常情况下主要包括:①良好的操守行为和职业道德。②强烈的敬业意识。③真实的金融会计信息。④精湛的会计技能。⑤全方位的金融会计服务。⑥强烈的守法意识。

2金融会计诚信缺失的原因

2.1信息不对称。通常情况下,信息不对称是指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双方掌握的信息数量存在一定的差异。在组织开展市场经济活动时,如果会计信息对称,在这种情况下,会计信息的提供者与使用者由于掌握相同的信息,对于虚假的会计信息都能容易地识破,那么就不会存在所谓的会计信息失真现象。但是,由于制造会计信息的人能够参与公司的管理,可以控制经济活动的全部过程,进而更加全面地掌握企业的内部信息,在信息质量方面,占有绝对的优势。然而,对于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来说,由于不能直接参与企业的管理,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完全依靠会计信息制造者提供信息来实现。在这种情况下,为了确保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在制造信息的过程中,会计信息制造者就会不履行诚信原则,在一定程度上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使得信息使用者的利益受到损害。

2.2利益驱动。从根本上说,巨大的经济利益才是导致会计造假的根源所在。对于企业来说,通过向投资者、债权人,以及国家管理机关提供虚假会计信息,可以获得其信任,进而在投资、政策倾斜、核销贷款等方面,通常情况下可以为自己争取更多的经济利益。在这种情况下,企业负责人可以获得职务、薪金等方面的利益;而会计人员通过作假往往可以获得相应的薪资,甚至占有升迁的机会等。

2.3会计制度的局限性。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我国制订实施的会计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主要表现为:一是现有的会计原则为金融会计造假创造了操作空间。当前,权责发生制是确认财务会计的依据,在这种情况下会产生相应的应计、预提,以及待摊等项目,通过操纵相应项目的确认时间,在收入、推迟确认费用等方面,会计信息制造者就可以提前确认;在会计实务中,会计人员在职业判断的基础上建立稳健性原则,进而使得其主观随意性比较强,通过高估费用和损失、低估收入和利润,会计信息制造者很容易对利润进行操纵。二是会计准则的滞后性。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出新的经济事项不断涌现,原有的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等难以适应当前的社会需要。此时,新的会计政策没有制定和颁布,进而出现“合规”的造假期。

3加强金融会计诚信建设

金融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需要加大会计诚信的建设力度,并且采取相应的措施,进一步维系金融企业的公信力,一方面完善立法,对制度进行改革,另一方面从自身做起养成诚信习惯。

3.1完善法制。对于会计立法的权威性、惩戒性,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强化,进一步增加诚信缺失的成本,在一定程度上使得会计造假者知难而退,进而达到事前控制的目的。

3.1.1在诚信方面增加立法,树立会计诚信的权威性,同时提升法律的社会地位。目前,会计诚信问题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对于“会计诚信”的概念,在现行的法律条文中,还没有明确或者直接地提出。为此,需要制定专门的法规,进一步满足会计诚信或者信用建设的需要,一方面是整个社会的意愿和期望,另一方面借助法律的权威性,充分显现政府、立法和执法部门的决心。

3.1.2强化金融机构负责人在会计反假方面的法律责任。在《会计法》中,明确规定:对于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其法律责任需要由本单位的负责人来承担,并且会计人员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为此,本文建议:单位负责人全部承担会计作弊责任,对于会计人员来说,不承担任何责任。这种设想的提出,其参考依据是:大多数会计作弊都是受各种外来力量的干预,并非会计本身意愿。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如果会计人员擅自作假,进而触犯法律,在这种情况下需要追究其法律责任,单位领导需要承担用人失察、监督不力等责任。

3.1.3建立健全会计制度,完善审计体系。金融业需要在企业内部建立独立专门的审计系统,监管会计作假行为,其实施流程为:建立健全独立的金融审计体系。对于金融机构来说,需要独立出现的审计部门,将其设成独立的机构,并且垂直管理审计机构的费用、人事、工资、组织关系等。通过责任追究制对其审计事项进行管理,对于经过审计的事项,无论何时出现问题,原审计人员、领导等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3.1.4对金融会计工作加大监督力度,提高检查效率。对于管辖范围内的会计工作,在监督、检查和指导等方面,上级财会或内审等职能部门需要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的突发性、普遍性问题进行及时的预防和纠正。在监督检查会计工作的过程中,需要恪守原则,明确现场监督检查的责任,同时结合实际情况划分相应的责任。在组织开展检查工作时,需要落实责任人,重度重视整改工作,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将经济处罚与道德惩戒进行结合,对于检查质量给予高度关注。

3.1.5组织建立金融会计监管委员会。在美国,为了进一步监管金融会计行为,在受到会计丑闻冲击后,成立了相应的会计监管委员会,并且将非会计界人士引入专业监管架构中,担负监管审计重任。为了确保我国金融会计业的持续发展,我们可以吸收借鉴英、美等国的做法,建立金融会计监管组织,在一定程度上重新树立金融会计的良好形象。

3.2加强金融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在日常工作中,金融会计行业需要大力培养职业道德,对金融业会计的诚信度进行巩固和强化,同时对于金融企业利用会计职业判断弄虚作假的行为进行规避,进而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对于金融会计行为,需要建立诚信档案。所有金融机构的会计从业人员、领导等都是诚信档案的对象,通常情况下,记录的信息主要包括基本信息、守信信息、提示信息和警示信息。对于会计人员的基本情况、在诚信方面的表现及行为等通过档案进行记录。在具体实施会计档案的过程中,需要对诚信档案进行动态的管理,金融会计学会对各金融系统上报的信息进行汇总,在一定程度上确保各单位所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如实提供诚信信息和相应资料,同时确保所报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这是相关人员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3.3营造良好的金融会计诚信环境。对于金融会计行业来说,需要营造诚信的氛围,积极营造诚信的社会道德环境,巩固和强化行业诚信,进一步确保金融市场的持续发展。

3.3.1用人要坚持诚信。对于金融业来说,具备良好职业判断力的会计人员是一种宝贵的资源。现在,对于会计人员的使用,一些单位判断人员的好坏以是否“听话”为标准,这种用人导向在一定程度上严重扭曲了会计职业。对于会计人员的品质,诚实本分是必须坚持的原则。在聘用会计人员的过程中,对于金融机构来说,诚信的人是首选,一个人专业能力再强,如果缺少诚信,任何企业是不会聘用的。

诚信论文范文第2篇

"诚信"是举世公认的人类美德。但对它的贯彻与维护,至今仍面临威胁与挑战。国际贸易中的背信行为不绝如缕;美国"安然"、"世通"丑闻,表明即使较完善的信用机制也不无纰漏。当代中国的信用形势尤为严峻:政客们大开空头支票,新闻宣传高唱假大空,经贸领域充斥假冒伪劣,学术界抄袭成风。而完善市场机制,推进政治改革,提升学术水准,又迫切需要确立"诚信"机制。这大约就是学界重新发掘、阐发儒家"诚信"的时代背景。那么,儒家"诚信"有别于现代"信用"的特色何在?又如何实现其现代转化?这就是拙文感兴趣并拟探讨的问题。

一、儒家"诚信"思想特色

首先应予指出,在汉语中"信"字具有多义,并非所有"信"字都有"践诺"之意,而引用者多不加辨析。诸如《论语·颜渊》"民无信不立"之"信",则指民众对王权的信任和信从;《左传·宣公十二年》"信用其民"之"信用",乃是信任使用之意,与今之"信用"意义大别。尽管"信任"与"守信"有一定联系,却毕竟不是一回事。

如作思想史考察,孔子主要讲"信",很少谈"诚";孟子开始强调"诚",并有本体化倾向--"是故诚者,天之道也"(《孟子·离娄章句上》)。《中庸》则把"诚"提升到"达天地之化育"的高度。这也影响到其他学派。《吕氏春秋》就称"信"乃"通于天";《六韬·文韬》谓"诚"可"畅乎天地,通乎神明"。到宋儒,"诚"更成为"可以参天道,赞化育"(《南轩集》卷十二《敬斋记》)的"五常之本,百行之源"(周敦颐《通书》)和"天理之本然"(朱熹《中庸章句》第二十章),已完全成为本体论范畴,反而很少谈"信"了。此之"诚"已超出本文论证范围,兹姑置勿论。

现在,可以简析儒家"诚信"特色了。

1、它是适用于宗法等级"熟人"社会的道德规范

《孟子·滕文公章句》上曰:"人之有道也,饱食、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圣人有忧之,使契为司徒,教以人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叙,朋友有信。"笼统地看,"信"同"亲"、"义"、"别"、"叙"一起,构成人有别于禽兽的基本道德规范。但这里有两点应予注意:一是这种"人伦"有鲜明的宗法等级色彩;二是各个道德规范都有其特定适应范围,而非涵盖所有人。

如"信",就明确是处理"朋友"关系的伦理原则。《论语》所谓"朋友信之"(《公冶长》)、"与朋友交而不信乎"(《学而》),也均可与之印证。《学而》郑注释曰:"同门曰朋,同志曰友。"在当时,"同志"又多出"同门"。总之,都是志同道合、出于同门的"熟人"。对朋友关系强调"信",一定有其现实针对性。《论语·雍也》曾谓:"齐一变,至于鲁;鲁一变,至于道。"朱熹注曰:"孔子之时,齐俗急功利,喜夸诈,乃霸政之余习。"春秋争霸,"夸诈"成风,乃至同门、同志操戈相煎、背信弃义。此或是夫子呼唤"信"的背景罢?到荀子时,开始将"信"用于君民关系,却也仍未超出差序固定的"熟人"关系。

由于"信"主要适用于亲情、准亲情"熟人"关系,因而就力求唤起内在良知,提倡在"正心"、"诚意"上下功夫。"存诸已之谓信"(《孟子·尽心章句》下),"君子养心莫善于诚"(《荀子·不苟》),"诚者,自诚也"(《中庸》),"诚善于心之谓信"(《张载集·正蒙·中正》),无不表明,"信"基本上是一种自我道德要求,一种主观心性修养。因此,"诚信"表达,多是采取单向表态和主观立誓形式。其直接目标是修养成"君子",如荀子所言。孔子也有"君子……信以成之"(《论语·卫灵公》)的论述。而一旦感到自己做到了"诚信",便油然产生一种道德自我完善的满足感,所谓"反身而诚,乐莫大焉"(《孟子·尽心章句》上)。

2、它是从属于"忠"、"孝"、"礼"、"义"等基本道德义务的次要道德义务

虽然修成"君子"并以此为乐是"诚信"的直接目标,但它毕竟不同于西方所谓"伦理利己主义",只求主观"善"最大化的自我满足,而是有着极为宏大的政治目标。既然"内圣外王"是儒道最高纲领,那么"诚信"也就不能不从属于这个大目标。

所谓"忠信以为甲胄"、"忠信以为城池","君子行忠信可以保一国"(《孟子·离娄章句》下);所谓"信立而霸"(《荀子·王霸》)、"政令信者强,政令不信者弱"(《荀子·强国》);所谓"非信无以使民"(《资治通鉴》卷2),无不表现出"诚信"依存于"礼"、"义"的国家伦理色彩。这就使其区分于"禽兽"的"人伦"性大大淡化,而沦为地地道道的次要道德义务。

"诚信"的这种"次要"特征,在儒德的排序中也多次显现。以"文"、"行"、"忠"、"信"为内容的"四教",作为"亲"、"义"、"别"、"叙"、"信"的"五教",众所周知的"五常"--"仁"、"义"、"礼"、"智"、"信","信"均位列末位。孔子所倡作为"治民之本"的"七教"(《孔子家语·王言解第三》),就根本没有"信"的地位。孟子所倡导的"四端"(《孟子·公孙丑章句》上),也是如此。宋儒更是明确指出:"性中只有四端,却无信"(《二程遗书》卷十八);"信也无位而为四德(即"四端"--引者)之实也"(《朱子文集》卷56《答方宾王》)。

也许有人会说,排在末位不见得不重要。那么,还可以引出更关键的证据。孔子在《论语·子路》中明确指出,"士"之"上"者为"不辱君命","其次"为"宗族称孝",再"其次"才是"言必信,行必果",而且还只能是"硁硁然小人"之所为。孟子则更进一步,认为"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孟子·离娄章句》下)。荀子也有类似表述:"天下之要,义为本,而信次之"(《荀子·强国》)。只因为"义"着眼于君臣关系,致力于维护等级制度,所以是"本",而作为处理较为平等的"朋友"关系的"信"只能为"次",也就十分自然了。

总之,"诚信"确实是从属于儒家基本道德义务的次要道德义务。

3、它未能介入经济交换,形成经济伦理

儒家并不排斥必要的经济活动。如孔子就从治国的角度肯定"足食"(《论语·颜渊》)。孟子的"仁政"纲领,也包括"深耕易耨"(《孟子·梁惠王章句》上)的内容。但毕竟儒家专注于精神生产,倾心于"浴乎沂,风乎舞雩,泳而归"(《论语·先进》)的审美境界。他们不熟悉生产过程,"四体不勤,五谷不分"(《论语·微子》),因而比较轻视经济活动。所以,当子贡要孔子在"食"与"信"中二择其一时,他毫不犹豫地选择"去食"。殊不知,失去必要的物质基础,作为道德的"信"又何所依附?

后儒一般都认为,"义利之辨"乃儒道之"切要"(《陆九渊集》卷三十四《语录上》)。但儒家思想却倾向于"重义轻利"。孔子就"罕言利"(《论语·子罕》),并以"喻于义"、"喻于利"区分"君子"和"小人"(《论语·里仁》)。孟子继承发扬了这一思想,提出了"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孟子·梁惠王章句》上)的命题。显然,他们错误地把道义与物质利益截然对立起来。这一点,显然就远不如主张"仓廪实则知荣辱,衣食足则知礼节"(《管子·牧民》)的管仲。

这种思想基调,就使儒家"诚信"局限于朋友关系,至多推广到君臣、君民关系,而不于能延伸到经贸领域,也不可能形成独立的经济伦理。而现代"信用"的核心内容却正是"经济信用"。

二、儒家"诚信"的现代转化

由以上简析可知,儒家"诚信"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一种古典伦理形态。而现代"信用",则是指独立、平等的经济主体之间,由价值和使用价值单方面转移而形成的以偿还为中心内容的一种特殊关系⑴。"诚信"只在"承诺"这一最基本意义上,能与现代"诚信"相沟通,而在深层本质上却有着许多重大区别。因此,要将这一文化资源用于当代"信用"建设,就需对它做由古典形态向现代形态的彻底改造。兹略述其要点如下:

1、将"诚信"改造成为适用于一切"陌生人"的经济伦理

"诚信"故然适用于一切社会领域,但经济领域无疑是主要范围。对当代中国而言,经济"诚信"的树立则尤为急迫。因此,就须突破传统"诚信"主要适用于朋友等"熟人"社会关系的局限,将它扩大到经济交换领域,使之成为适用于一切"陌生人"关系的经济伦理。

而要实现这一转化,就要挣脱儒家"重义轻利"道德模式束缚。儒家道德,从根本上说是一种理想主义的"成仁成圣"道德,一般羞于言"利"和利益交换。到宋明理学,甚至提出"存天理,灭人欲"的极端口号。这种传统与极左意识形态相结合,我们长期崇尚"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狠斗私字一闪念"、"不讲索取,只讲奉献"的高调道德。直到今天,"只讲奉献"的说教仍不时见诸宣传,羞言利也仍然潜藏于许多人尤其是知识分子心底。而现代经济伦理却认为,"利己利人的活动是最有益于社会"、"最值得提倡的善行"⑵。只有承认并接受这一理念,才有可能将"诚信"引入经济伦理。

当年严复先生曾尖锐指出:"尊亲,故薄信果。然其流弊之极,至于怀诈相欺,上下相遁"⑶。以血缘和亲情远近取"信",必然将圈子越划越小,失去"诚信"的普适性。而今以血缘、亲情和准亲情划定的小圈子仍然普遍存在,如政界的任人唯亲,学界的为师者讳,商界的家族式经营,等等。而现代社会的物质交换,却大量存在于"陌生人"之间。因此,必须对"熟人"和"陌生人"一视同仁,使"诚信"成为普遍性的道德理念。

2、将"诚信"改造成为以契约为基础的互利"合意"模式

一般都承认,儒家道德是义务本位的,义务高于权力的。更准确地讲,是等级社会结构的下位者为上位者尽义务。"诚信"也是设定"朋友"为"上位者",自己对朋友"信"是当尽义务。而在现代契约文明中,"道德有时被定义为社会整体契约"⑷。契约原则确立了"权利"的核心地位,"权利"的核心则是"合法利益"。因此,在契约伦理中,充斥诸如"合理协议"、"合法利益"、"基本权利"、"相互保护"⑸一类概念。

从本质上看,儒家"诚信"是义务本位的,是一种出于良知、道义和自我约束的主观承诺,而与基于利益均衡的互相承担权利、义务的现代观念无涉。荀子就讲:君子"能为可信,不能使人必信己"、"耻不信,不耻不见信"(《荀子·非十二子》)。自近代以来,儒商逐步将"诚信"引入经济领域,提出诸如"诚信不欺"、"童叟无欺"等口号,开始承认商贸之利,为一大进步。但此时之"利"又多指自利,而非互利。连杰出如蔡元培者,也难脱此窠臼。其语云:"商贾作伪,不特悖于道德而已,抑亦不审利害,盖当前虽可攫锱铢之利,而信用一失,其因此而受损者无穷。"⑹就仍是从"自利"角度立论,而无契约"互利"观念。由此足见传统观念之根深蒂固。直到近年某些服务行业的所谓"承诺",也多是一种出于"自利"的作秀,并无对顾客利益的尊重,因而大多不了了之。

因此,不能把"诚信"当作无"约因"内容的空洞承偌。而应确立在契约中守信的观念,在权利义务对等、平等互利的"合意"中讲"诚信"。这样,现代"信用"理念才可以树立。

3、将"诚信"改造成为达至"社会公正"的基本道德义务

西方伦理学一般认为,最抽象、最一般的道德范畴是"良心";最基本的道德义务是"慈善"和"正义"(公正);而"讲真话、守诺言",作为"被限定在道德生活的一个特定方面"的道德范畴,可以从上述基本道德中推出⑺。

中国传统道德范畴体系,没有这样清晰的逻辑划分。已如上述,儒家"诚信"也是从属性的、适用于特定关系的次要道德。但它不是从属于诸如"慈善"、"正义"(公正)之类基本道德,而是依存于"忠"、"孝"、"仁"、"礼"等封建礼教,体现出强烈的政治功利色彩和工具性。孔子很少言"利",却也讲过"义以生利"(《左传·成公二年》)的话。但此之"利",显然是指王权之大利。

何怀宏先生认为,"诚信"的这种功利特点,恰是儒家道义论的一个薄弱环节,是中国历史上乡愿多多的一个重要原因;这种依附于政治功利的"至诚",很有可能走向以"真诚"为掩护的无耻⑻。那种满口仁义道德、满腹男盗女娼的伪君子,在中国历史上还少吗?同样,"诚信"也可以依附于更小的功利目的。于是便出现在"诚信"伪装下的官场倾轧,文人相轻,兄弟反目,姑嫂斗法。当代社会中的种种假话、空话和"面子工程",或也与此相关。

"诚信"范畴将"诚实"与"信用"融合,体现出主客不分、知行合一的特征。但何怀宏先生指:"正是诚实使一切道德行为和德性成其为道德,所以它不能不是一项基本道德义务。"⑼我十分赞同这一主张。如果单讲经济"信用",我建议使之从属于"正义"、"公平"、"公正"等道德义务。从这个意义上讲,"信用"就是为达至社会公正而对契约"合意"的尊重、遵守和履行。

凭心而论,中西之"信"各有利弊。儒家"诚信"的主观承诺性质,更切近道德本质,却又带有不稳定性,因而需要以"契约"作为基础。而契约文明中的"信用"也有其局限性。由于过分强调互利交换、"互为诱因"的"约因契约",就容易忽视、排斥无"约因"的赠与性、奉献性契约。有鉴于此,美国统一的商法典已规定"无约因契约"的有效性⑽。过分看重利益计算与平衡,也容易由逐利最大化而导至非信行为,从而不得不施加道德之外的法律强制。儒家"诚信"的单方承诺,与"无约因契约"似有相通之处。道德的直接心理动力,是无私的人类同情心。儒家"诚信",可以视之为一种"推己及人"的同情形式。西方人也承认,"设身处地"的观念,可以证明自身行为的道德正当性⑾。因此,被指为弱点的"诚信"上述特点,又可作为契约式"信用"的有效补充和矫正。在此基础上,我们可以借用孔子"人而无信,不知其可"(《论语·为政》)的命题,将"诚信"提升到现代人本质的高度,使其成为地地道道的基本道德范畴。超级秘书网

三、"诚信"现代转化的社会文化条件

以上转化,只是我们的理论、理念设计和构想。但"诚信"问题,决不仅仅是一种学术理论体系和价值观念体系,它更是一种社会关系。要想使古代"诚信"转化为当代"信用"实践,尚需必要的社会文化条件。谨择其要者略述如下:

1、比较发达、完善的现代市场机制

平等经济主体间互利互惠的交易交换,是现代"契约"与"信用"的前提。无论是下对上的供奉还是依赖,以及依仗权势的不等价交换,都不可能导至"契约"与"信用"的产生,而只能产生高于权利或零权利的义务,如我们在古代中国所看到的。因此,建立比较发达、完善的市场机制,是形成现代"信用"的经济基础。

所谓比较发达,是指市场应成为主要的资源配置方式,将市场配置扩大到应有的限度。反言之,将政府权力的资源配置减弱到最大限度。一旦政府笼断了资源配置,笼断了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就只能产生控制与依附、恩赐与感恩的关系,而遏制平等的"契约"和"信用"关系。

所谓比较完善,是指建立建全市场游戏规则。包括生产与销售,卖方与买方,货币融通,劳力、技术市场,供求、价格与竞争,等等方面,都有章可循。其中当然也包括与本课题直接相关的,信息机制和"信用"咨询、监控和惩戒机制的建立。从而使人们在规则范围内寻求利益最大化,同时也尊重别人的权利和利益。无序竞争,只能鼓励欺诈,而不可能产生"信用"。而实际上,我国市场的有序指数还很低。这将是一个在外力作用下自然内生的漫长过程。

诚信论文范文第3篇

论文摘要:言必信,诺必诚。高校诚信教育必须从大处着眼,从小处人手,从干部师生的日常工作、学习、生活抓起。要在校园内树立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风气和强有力的舆论氛围,充分认识诚信教育意义,深刻领会诚信教育要求。诚实守信,重在实践,贵在积累。

讲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以增强诚信意识为重点,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发挥道德模范榜样作用,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诚信既是一种义务,也是对自己每一项行为的承诺,更是对社会关注的回报。高校作为育人的重要阵地,加强对干部师生的诚信教育,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一、充分认识诚信教育意义

高校是实施诚信教育的主要场所,而且涉及千家万户。学校领导干部和广大教职工应把诚信教育变成通识教育的一部分,贯穿在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全方位的工作中。他们的言行直接影响着大学生的思想和行为、乃至大学生一生的成长。其身正,不令而行。学校开展诚信教育,领导干部和广大教职工必须首先要有诚信的德行。他们的榜样和示范是引领大学生走进诚信道德大厦的路标。他们不但要传道、授业、解惑,而且要为人师表、言传身教。不论在教学科研工作中,还是在行政管理工作中,都应当忠于职守,热爱本职,认真负责,老老实实,决不能敷衍失职,虚华浮夸,弄虚作假,得过且过。诚信既是一种道德品质,更是一种高尚人格。俄国教育家乌申斯基曾说过,在教育中一切都应以教育者的人格为基础,因为只有人格才能影响人格,只有人格才能形成性格。人格魅力是教育者不可或缺的素质。只有这样,才不会失信于大学生,才能在大学生心目中形成榜样人格。因为人格的力量是无穷的,是主动具体、富有感染力的教育资源。每一个领导干部和广大教职工决不能为了追逐名利而弄虚作假,而应以自己的智慧和才能来教育大学生,以自己的人格力量来感召大学生,以诚信的人生态度和价值取向来启迪大学生,通过潜移默化来培养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努力培养一批又-#tt具有诚信人格的高素质人才。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说,他们的以身作则,身教比言传更为重要,身教重于言传,身教高于言传。

大学生在高校不仅仅是学习知识、培养能力,还要懂得怎样做人,提高自身素质。《论语·子路》中强调,言必行,行必果,即讲话一定要有信用、不食言,行动一定要善始善终、践行诺言。许多大学生对诚实正直、守信履约等诚信道德的基本范畴,讲起来头头是道,但在实际行动中却是另外一种状况。因此,在大学生中加强诚信教育显得尤为迫切。加强诚信教育,首先是有利于塑造大学生的健康人格。大学生正处于世界观的形成和发展时期,学校教育在努力增长他们知识的同时,也要重视培养大学生形成正确的立身处世态度。讲诚信是人的一种道德品质,对大学生的成人成才、塑造完美人格乃至成就一番事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大学生有了诚信,就能科学地对待自己和一切客观事物,成为一切力量之所在,对于他们人格的健全与升华具有重要的意义。其次是有利于大学生实现人生价值。在历史与现实中,人们总是把诚信作为一把尺子,来衡量与评价一个人的思想与行为。在社会交往中,如果一个人缺乏应有的诚信品德,不讲信誉,也就意味着背离了做人的道德标准,也就很难成就一番事业,人生价值也不可能真正得到实现。学校教育更应该对大学生进行诚信品德的教育,使他们懂得怎样做人,提高自身素质,明确诚信是大学生成人成才、实现人生价值的前提。第三是有利于满足大学生讲求个人信用的需要。人有各种各样的需要,例如大学生向银行贷款是为了完成学业的需要,是保证学习生活的需要。道德需要是建筑在高度自觉的、完全自律的、依靠内心信念来满足的一种需要,也是为他人着想、为社会着想、认真履行合同的义务和责任来体现的一种需要,这正是我们在大学生中值得提倡的一种信用的需要。

二、深刻领会诚信教育要求

首先,各级领导于部要讲诚信,要做出表率,做事要做实,不要务虚名。各级领导干部肩负着人民的重托,一言一行与社会诚信紧密相连,一定要提高素质、转变作风、改进工作,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要把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真正落实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把师生的切身利益放在心上,勤政为民,多为师生办好事、办实事、办得人心的事,为师生谋取实实在在的利益,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使领导干部真正做到讲诚信,关键要在各级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和考核等环节上,把诚信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从制度上保证真正能发现和使用那些埋头苦干、任劳任怨、政绩突出而不事张扬的人,认识和淘汰那些投机取巧、沽名钓誉、弄虚作假的人,真正做到绝不能让投机取巧、夸夸其谈的人如愿以偿,也绝不能让勤勤恳恳、踏实工作的人吃亏。

其次,广大教职工要讲诚信,要遵纪守法,廉洁从教,敬业爱生,教人求真,勇于创新,与时俱进。教职工要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以高尚的诚信人格魅力影响大学生,感染大学生,率先垂范,做好表率。教职工应当是诚信的典范,他们的工作以育人为本,而育人之本就是诚信。我们常说的为人师表,这不只是赞扬教职工,更是给教职工的一种责任,是关系到能否培养可靠接班人和合格建设者的责任。教职工必须做到言必行,行必果,要求大学生做到的,自己要首先做到。只有这样,才不会失信于大学生,才能在大学生心目中形成榜样人格。教育大学生诚信是关系其健康成长的一辈子的大事,更是关系到能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能否促进社会进步、国家稳定和社会发展的大事。要使教职工真正做到讲诚信,关键要把诚信作为重要的考核指标,认真制定《教职工行为准则》和《教师师德规范》,把教职工的诚信建设情况作为考核聘任、评优奖励、评聘晋级的重要指标,实行一票否决。

再次,大学生要讲诚信,要尊敬师长,遵章守纪,诚实学习,诚实做事,自尊自律,学做真人。树立较高的诚信意识,这不仅是当代大学生必须具备的最基本的道德素质,也是走上社会后以德立身的基本要求。诚信是大学生成就事业的立身之本,也是其造福社会的一个基本前提。在校期间给大学生打下良好的诚信根基,不仅可以使之受益终身,更是我们为社会输送合格人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要使大学生真正做到讲诚信,关键要加强对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在大学生中表现出来的诚信问题,实际上是与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要从根本上解决大学生的诚信问题,就必须加强对大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的教育。

三、认真贯彻诚信教育原则

学校在开展诚信教育中,要认真领会以下原则:一是学校要把生动活泼的诚信教育活动与扎扎实实的日常工作相结合。要通过各种方式、途径和载体,努力营造出浓郁的活动氛围,才能对师生产生一定的影响力。同时,活动的开展又要紧密结合学校的实际,要力求诚信教育活动的可持续性、渐进性和实效性。只有把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既切实地提高师生的诚信素质,又能使学校树立起良好的社会形象。二是要把诚信教育与基础道德教育相结合。要把诚信教育和集体主义教育、社会公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家庭美德教育和为人民服务的教育结合起来,努力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三是要把诚信教育活动的基本要求和特色活动相结合。结合学校方方面面工作的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形成诚信教育的特色和经验。四是要把学校教育和社区、家庭教育相结合。开展诚信教育不能仅仅停留在校内,还要通过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活动等形式,与社会道德环境建设、家庭教育结合起来,努力扩大诚信教育活动对社会的影响力,提高诚信教育的整体效益。

四、切实把握诚信教育方法

第一,要营造舆论氛围。学校要大张旗鼓、广泛深入地对师生进行诚实守信、践诺守约的思想教育。要结合学校和师生面临的各种实际问题,通过各种生动活泼的方式,加强师生的诚信教育。例如,张贴有关诚信的名人名言,宣传诚信美德的故事,在学习上经常注意表扬那些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平时作业不抄袭、考试不作弊的学生,在评三好学生等问题上让老实人不吃亏等,引导大学生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形成讲诚信者人人夸、不讲诚信者遭鄙视的校园道德风尚,使大学生在思想上受到启迪,情操上得以陶冶,诚信品质得到升华。在这样良好的环境下,我们的学校教育就会更有实效,大学生的诚信意识就能得到更好的确立和巩固。

第二,要加强环境建设。一是要把诚和信作为学校行为的基本准则,规范学校管理部门自身的活动,特别是直接与大学生相关的工作绝对不能作假,对大学生的承诺要真正兑现,这是引导大学生诚实做人的基础。从新生入学的第一天开始,学校就必须给大学生一种诚实待人的印象,除了规定的收费(例如物价部门核准的学费、住宿费等)要如实向学生公布外,其他的收费(例如体检费、军训费等)也应有规范明确的费用标准,学校在招生简章中的承诺一定要能够真正兑现。二是要注意解决教书育人环节中的具体问题。对于大学生提出的一些问题和要求,例如教学检查中大学生希望教师提高教学水平的愿望,学校不能抱着敷衍的态度,而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予以改进。否则,就会失信于大学生。总之,要把诚信教育渗透到学校工作的方方面面,从一点一滴做起,优化大学生成人成才的育人环境。

第三,要提供制度保障。学校在办学理念上要牢牢坚持诚信原则,在教学活动中要加大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力度,在师德教育中要强化诚信的育人品格。要建立健全评优公示制度、奖项申报制度以及加强学术活动的舆论监督和建立举报奖励制度等,使应当做什么、不应当做什么与允许做什么、不允许做什么有机地统一起来,通过规章制度的强制性和导向性,促进师生形成良好的诚信观念和学术道德。例如,在学校奖助贷补减等工作中,一律实行公示制度。学校可以实行个人发展综合考评制度,每年对大学生的德智体美劳全面评价,把考察大学生的诚实信用等资质作为其中重要指标。例如,建立大学生诚信档案,如实记载大学生诚信情况和诚信素质的发展情况。在大学生综合测评和各种评优中,要把诚信建设情况作为重要指标,实行一票否决。同时,辅以污点消除制度,对大学生偶尔犯的小错误,可以将功补过,并在档案上消除,以体现学校管理上的人文关怀和宽容精神。

第四,要依靠思想教育。诚信教育应该纳入学校日常教育体系。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去小恶而从善,积小善成大德,这是提高公民诚信水平的必由之路。要努力建设一个从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全体教职工到每一名大学生都讲诚信的环境,首先要从领导干部、教职工做起,不因各种干扰因素而破坏规则,以制度而非会议决定有关工作,以制度化取代随意性。对大学生从入学教育到毕业教育,从思想政治课到各科专业基础课、专业课,都要加强诚信教育。同时,通过各种方式,用社会上的一些失信败德现象及其造成的危害教育大学生,使大学生认识到诚信是一种宝贵的社会资本,信任透支总是要偿还的。这种偿还不仅包括道义上的深刻谴责,而且包括法律上的制裁。超级秘书网

诚信论文范文第4篇

我国政府每年都在逐步的实现民主化与公开化,政府审计部门将会外聘和委托来自会计、审计等介中专家参与各级政府的会计审计工作。这一措施是为了防范审计风险和提高审计质量,提高审计工作的开放水平。在当前市场经济下的发展,政府部门对于新兴的经济项目还不是十分的熟悉和精通,这给我国政府部门的工作带来了很多的挑战,所以将外聘一批经济学家参与到政府工作中来,这样有助于弥补政府工作领域的不足,同时也有助于审计机关完善审计政府监督的工作。但是在来自于社会各个领域的审计专家,这些人的执业诚信价值有待于关注。尤其是在我国社会市场经济发展时期,由于行政因素导致注册会计师行业缺乏完整的独立性,并且市场自身的不足之处,使得注册会计师出现诚信价值危机,所以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二、会计审计中的诚信价值

尤其是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关键期,有不少的会计师为了揽取业务,迎合被审计人和评估方的要求,故意作出虚假的验资证明和报告,这种谋取个人利益而损失国家和社会利益的行为有失于会计师的诚信价值,长此以往必然会扰乱整个行业,形成公信危机。但是由于集体和社会有不同的受益群体,并且这些利益群体与企业和社会之间都有着相关的联系与矛盾,而会计审计的信息失真,实质上是由于各方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博弈。而在整个的经济领域中,诚信价值是社会发展需要的产物,一方面是诚信源于交易双方共同利益,可以获得更大的成本投入与产出,利益相同其诚信收获的效益也就越大;另一方面,诚信的一方更容易接受到经济交往的机会,其自身和所在的团体其财富会随着诚信而提高,所呈现的社会效益将是共同的,在交易中也将省去很多环节,这将为交易双方创造更多的效益。这样在整个的合作中既能保证双方利益的一致性与投入产出的双赢的局面,所以提升注册会计师的诚信价值是当务之急。

三、会计审计中的博弈分析

我国现阶段的诚信环境机制还处于一个探索发展的过程,对于注册会计师和审计师所承担的风险和责任是有限的。一名诚信的会计师和审计师在一定程度上将虚弱审计中失真信息给社会带来的风险,从而将降低交易费用。在这一审计过程中,当诚信价值为正的时候社会所承当的物质将为成本,但是诚信价值无穷大时所承受的诚信变大,所承担的社会价值也将变大。相反,当会计师的诚信用于欺骗将在社会中产生负面的影响,其社会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将减少。因此,在社会的生产生活中每一个个体与组织都应该提升自身的诚信价值,在重复博弈中得到的帕累托效应就越优,范围也就越广,该社会或组织的运行效率也就越高。在会计审计博弈中,诚实守信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它与许多经济因素紧密相关。在博弈分析中需要审计人与被审计人交易双方主体不断进行多重博弈,有利于整个的市场经济实现有效健康的发展,在市场经济中交易双方才会达到互信互利的效果。当社会中以诚信为基础,才会更多的吸纳多方面的社会资源,从而达到用诚信接纳诚信,使诚信惠顾到各方的效果。如果审计人与被审计人的交易行为非诚信,那么将损害第三方利益这样将会损失更多的社会公信度减少诚信的交易数量,长此以往将丧失更多的诚信受益,不利于社会及审计双方的利益。因此,要求双方要理性的对待诚信,并且做到整体性的优化。在交易双方达到相信与诚信为准则的前提下,来进行长期的合作达到双方共赢。总之,会计审计工作中诚信是第一要务,在社会经济中诚信的重要性不断的产生效益。在很多的实例中诚信的不断形成和强大,是依赖与交易双方的博弈,在长久的博弈中交易双方诚信合作的关系越牢不可破,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就越大,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时期,诚信建设将是我国整个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在利益双方的博弈中,诚信将作为基础,利益双方将围绕诚信实现更大的社会利润。

四、结语

诚信论文范文第5篇

会计诚信是会计与生俱来的品质,在自然经济条件下,会计诚信是帐房先生对主人应尽的义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诚信是指会计对社会的一种基本承诺,即客观、公正、不偏不倚地把现实经济活动反映出来,并忠实地为会计信息者服务。会计诚信是起码的职业操守和立业之本,是现代信用经济的核心和基础。作为保险业,它不同于一般的行业,它经营的是风险,销售的是对投保人未来可能的损失予以赔偿或给付的信用承诺,涉及大多数公众的利益,具有显著的公众性和社会性。从一定意义上讲,保险是信用的象征,保险会计作为核算和反映保险经营活动的工具,它所产生的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准确、及时,这不仅关系到投资者、债权人的利益,而且直接关系到广大投保人的利益,是保险公司的社会责任。因此,会计诚信是保险公司生存与发展的基础,保险业作为经营风险的特殊行业,更应该注重会计诚信。

一、保险会计诚信缺失的成因剖析

当前,保险会计诚信缺失的主要表现是某些公司不同程度地存在上假保费、做假赔款、手续费支付混乱、费用超支、成本不实、潜亏挂帐、滥用会计估计、关联方交易调整利润、信息披露时存在虚假、误导、掩饰等不良现象。保险会计诚信缺失的主要原因是:

1.公司领导法制观念淡薄和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丧失是保险会计诚信缺失的直接原因。新修订的《会计法》把单位负责人作为会计法律责任的主体,这是一个了不起的进步,但会计人员仍未纳入法律责任之中,无形之中筑起了会计与单位领导人的统一战线,容易使其串通作弊。某些公司领导法制观念淡薄,片面认为只要能做回业务,帐无非是做出来的,对假帐、假报表没有在思想上引起重视。部分领导为完成任务,要求或暗示会计人员做假帐,甚至把做假帐水平作为衡量会计人员称职与否的重要标志。有些会计人员缺乏会计人员应具备的最起码的职业道德,为谋求一定的利益,主动迎合领导作假行为;有的是在单位领导的授意下,受理假凭证,作假帐;还有的处于“道德两难”,屈从于领导的意愿,被迫违反制度,弄虚作假。

2.保险行业信息的预计性给保险会计诚信缺失提供了空间。与一般企业正好相反,保险行业收取保费在前,成本支出在后,这期间需要专门的方法与大量的职业判断进行确认和计量,因此,预计性在保险行业利润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使保险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与别的行业会计相比稍有逊色,特别是长期险业务很多都是期限达10年、20年甚至30年以上的长期性负债,在收入补偿与发生成本之间存在较长的时间差,利润实现有较强的滞后性。原则上,在一份保单终止效力以前,保险公司是无法计算这份保单所带来的真实利润,我们只能估计这些保单的未来变化。可见确认保险业务的真实利润有其固有的困难,必须依赖于估计,会计人员为了满足管理者、所有者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必须在财务中报告每一年的利润,这就需要一个独特的方法来逐年地确认利润,那就是通过责任准备金的调整使各会计期间损益得到合理的分配,责任准备金在某种程度上控制着保险行业利润的实现过程,这也是保险行业的一大特色。因此,保险行业利润对保险公司来说尽管还是一个会计概念,在利润表上表现为收入与费用、支出的差额。但是,保险行业利润同时又是一个精算概念,收入与费用、支出的后面还要扣除责任准备金提转差,而责任准备金的计量需要运用大量的假设、经验数据和贴现率,由于估计方法的局限性与保险监管当局谨慎性要求的影响,无论是财产保险还是人寿保险,责任准备金的估计值与实际值常有较大偏差。因此,保险会计中确认利润时,人为色彩更加浓厚,精算师的客观独立性与职业道德倍受考验,如何保证保险公司精算结果的准确性和损益不受任意操纵,是一个重要课题。

3.保险会计制度本身的不健全给保险会计诚信缺失提供了可袭之击。2阗1年11月27日,财政部颁布了《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该制度集银行、证券、保险等会计制度于一体,分别对六个会计要素以及有关金融业务和财务会计报告作出全面系统的规定。新制度的颁布和旧制度相比,更加注重了金融企业的风险问题,谨慎性原则得到了较多的运用。但是,新制度只就保险公司财务会计事项做了原则性规定,财会制度相关内容不全并过于宽泛,没有体现保险行业的特色。比如新制度出于谨慎的角度考虑,要求计提坏帐准备、贷款损失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抵债资产减值准备等八项准备,这无疑对挤干资产水分,消化不良资产,提高资产质量有重要意义。但是新制度对各项准备的计提只作了原则上的规定,对于准备的计提与否以及比例的确定都由公司自行根据情况确定,这在客观上为公司盈余管理提供了一定的空间,因为同一经济事项,会计人员可能有若干种可供选择的方法,做出不同的估计,必然使会计信息失去真实性。又如,长期以来,权责发生制一直是保险行业通用的会计原则,新制度再次将其作为保险行业公认的会计原则,虽然该原则较好地解决了收入和费用的配比问题,使期间损益得到合理的体现,但它同时也带来负面影响。因为权责发生制原则涉及了应计、递延、摊销和分配等一系列体现人为作用的会计行为,其中包括太多的估计,所以保险行业利润的确认就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的主观性。

此外,新制度对于一些重要信息的披露没有作出规定或规定得不恰当。比如,对分红保险、投资连结保险、万能寿险、变额保险等这些保险合同衍生产品如何确认和计量没有明确规定,这些业务是在表内核算,还是在表外核算,也尚无定论,人力资源等无形资产没有恰当的合理的会计处理方法,对一些企业社会责任等非经济信息的披露也没有明确的要求,这给公司利用表外业务进行会计作弊打开方便之门。

4.会计人员职业判断能力差异给保险会计诚信缺失提供了推动力。尽管会计人员在会计核算中力求准确性,为公司决策提供有用的信息,但是由于会计人员本身专业知识、经验的不同,自身素质参差不齐,职业判断水平存在差异,可能同样一项会计政策,由于理解的不同而出现完全不同的结果,从而削弱了会计信息的可靠性,比如,新制度要求对贷款损失准备根据贷款质量采取五级分类法,但是由于会计人员对谨慎性原则的理解不同,可能性质相同的一笔贷款,有的将其纳入“关注”,有的将其归人“次级”,使评估结果受主观因素影响较大,从而削弱了各公司贷款质量的可比性。又如,投资连结产品独立帐户的估值方法,该产品既有投资功能又有保险功能,区别于一般保险产品,估值方法也不例外,如按交易日市场价值、基金单位净值及公允价值等估价方法,在无任何参照的价值下,全靠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对其进行估计,不同的计价方法下独立资产帐户价值不同。

5.公司治理不严和“一个法人”的管理体制不到位是保险会计诚信缺失的根本原因。保险公司是一系列契约的综合体,公司上下级之间、公司和投资者、债权人、投保人、中介机构、监管部门等是一种典型的委托关系,维系公司存在的各种契约的订立、执行与监督在相当程度上依赖会计信息,使会计成了维系各种契约关系的基础,而委托人和人之间存在着典型的信息不对称,人拥有私人信息,占有信息优势地位,它清楚地知道自己的一切情况,只要存在利益的冲突,人就会利用其信息优势侵犯委托人的权利,人并不总是为委托人的最大利益行事,这就是所谓的“委托人——人”问题。毋庸讳言,保险公司经理与股东之间的受托责任关系使二者客观上存在利益不一致的矛盾,保险公司的经理(人)有着不同于股东(委托人)的独立利益目标。在所有权和与控制权相分离的条件下,经理在获取公司控制权方面处于有利地位,由于信息的不对称,这种人和委托人的利益偏离情况会造成经理出现道德不良,故意隐瞒公司的真实情况,提供虚假的信息给投资者,特别是对于在保险市场上占有很大市场份额的国有独资保险公司,产权过分集中于国家,产权是虚拟的,只有形式上的所有者,而没有事实上的所有者,这种产权主体的缺位很容易导致“内部人控制”,因为,只有真正的产权所有者才会为公司的会计信息失真付出成本,才有动力去监督公司的会计信息,并愿意为此承担一定的代价,如果产权归属不明确,缺乏根本的利益动力,因而不能形成有效的内部约束机制,从而造成会计信息的扭曲。

从公司内部关系来看,目前保险公司实行的是“一级法人,分级管理,逐级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即只有总公司才具有法人资格,总公司对省级公司实行授权经营管理,省级对地市级实行转授权管理,因此,从各级公司之间的关系本质来看也是一种委托关系,它们之间的层层受托责任关系之间也存在利益不一致的问题。由于上级公司对下级公司的考核多以单一的保费为主,并将营业费用与保费收入直接挂钩,分支公司保费收入中按一定比例提取自己可支配的费用,分支公司盈利或亏损与经营者没有直接的责任和利益关系,在这种“费用是我的,亏损是法人的”经营思想指导下,某些公司不考虑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不考虑信用效应,不惜以各种方式虚增保费来“挣够自己的费用”,谋求自己的利益。

6.外部监管不力给保险会计诚信缺失提供了“温床”。目前,虽然保险公司已建立了统一的垂直领导的保险监督组织体系,但是保险监管部门在进行监管时只注重机构的批设和审核,忽视了对财务经营活动的监督与检查,监管的重点仍在条款费率审批、手续费标准管理等方面;而对于关系到保险行业稳定的偿付能力、资产负债质量等主要方面的监管力度还不够。另外,保险监管大多尚停留在现场检查阶段,一些高效的监管手段和方法在我国没能得到切实使用,一些主要的监管指标没有建立。注册会计师、审计师被誉为“不吃皇粮的经济警察”,理应依据法规和职业道德,对被审计单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但在注册会计师、审计师队伍中少数人见利忘义,与被审计单位“合谋”提供虚假会计信息。

二、保险会计诚信缺失的治理对策

1.培育诚信理念,提高会计人员综合素质。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包括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是会计职业道德规范转化为会计人员内在品质和行为的有效途径。保险公司应高度重视诚信教育,将诚信文化作为企业文化的核心内容,让每个成员都形成根深蒂固的意识,真正明白“诚信是立身之本,处世之宝”。保险公司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增强职业判断能力。

2.尽快建立保险行业会计准则,完善保险会计制度。保险公司作为一个特殊的行业,需要单独有一个统一的、科学合理的会计准则。制定保险会计准则是符合保险会计规范的发展趋势,它不是对保险企业会计制度细枝末节的修改,而是在系统地把握保险会计个性、保险会计规范发展与变革趋势,以及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制定出来的。保险行业会计准则应采取双重规范、双重报告的模式,具体可分两个层次:一是建立在一般公认会计原则基础上的保险行业专属会计准则;二是建立在监理会计原则基础上的法定会计准则。

3.完善保险精算技术,提高精算的准确度。我国现代保险开办历史短,保险精算人员极为缺乏,加之精算技术要求的复杂性以及实务操作的困难性,目前我国保险责任准备金的计量属性还有失公允性,比如,我国目前对责任准备金的计算过多地考虑折现率、死亡率和费用率这几个因素,忽略了投资回报率、退保率等因素。严格地讲,精算师在计算保险责任准备金时,必须考虑评估中出现的所有因素,应对所有的未来事件进行计量假设,当然,目前,我国现实条件还很难做到这一点,精算技术还有待完善。在现实条件有限的情况下,可以鼓励保险公司从国外聘请合格并有独立执业经验的精算师,以争取尽快提高我国的保险精算水平。另外,保险公司还应尽快建立精算责任制度,强化精算师在会计信息系统运行中所担负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