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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检察院解放思想整改措施

区检察院解放思想整改措施

一是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推进平安东昌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危害社会的刑事犯罪,推动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探索落实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未成年人犯罪、刑事和解等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创造安全稳定的治安环境。

二是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推动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围绕区委关注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依法查办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破坏改革发展稳定的腐败案件,增进党群干群关系。正确处理打击犯罪与服务发展的关系,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努力追求执法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是强化诉讼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大监督力度,突出监督纠正因滥用职权,恶意执法等导致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以及有罪判无罪、重罪轻判等执法、司法不公问题。

四是坚持执法为民,强化服务措施。健全完善每月5日、20日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全面推行下访、巡访、预约接访制度,在乡镇建立“流动申诉室”和涉检信访工作联系点等便民利民措施,积极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五是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把办案质量作为检察工作的生命线,确保不出错案;深化检务公开,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办案全程监督机制,坚决杜绝随意执法、粗暴搜查、超时限办案和变相刑讯逼供等问题的发生;加强政治学习和思想教育,实施严格管理和监督,不断提高检察队伍素质,树立检察干警的良好形象。

我们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并诚恳接受监督,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