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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观念 开拓进取 努力建设与时俱进的四型机关

更新观念 开拓进取 努力建设与时俱进的四型机关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和实践,司法行政机关履行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职能的工作面临着日益繁重和艰巨的任务。为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以建设学习型、创新型、竞争型、服务型的四型机关目标,突出抓好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建设,来促进以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为中心的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

一、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完善激励机制,争创学习型机关。

在知识经济和新技术革命时代,如何加强机关建设迅速提高机关干部素质,应对入世挑战和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

1、大力加强学习重要性、紧迫性教育,不断增强机关干部学习意识。通过党课、专题报告、交流讨论、演讲比赛、观看录像片、知识答题,深入开展比学习、比应用、比成绩活动等多种形式,对全体机关干部深入进行"学习"教育。通过教育帮助大家提高对学习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明确学习的目的要求,端正学习态度,激发学习热情,真正做到变"要我学"为"我要学"。

2、确定明确的学习目标,设置专题学习内容,制订科学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局机关党总支根据上级的要求、形势的发展、工作的需要和机关干部的需求,制定局机关年度和季度学习计划,拟定《城阳区司法局机关学习安排表》,明确各个不同时期、不同阶段学习的目的、内容、方式、要求和进度。局机关各科室和全体同志,也要按照全局的学习安排,拟订各自的具体学习计划,并按计划进行学习,保证机关学习有条不紊地进行。在学习内容的设置上,除按要求将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司法行政工作业务知识列为重点内容外,还要特别注重对与法律相关的经济学、社会学、管理学等学科的基本知识及最新科研成果的学习。同时,注重向实践学习,借鉴同行业先进地区、先进典型和其他领域的先进经验,使广大干部真正拓宽知识面和视野,完善知识结构,增强自身的能力和素质,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学习计划要紧密联系局机关实际,及时调整完善,做到切实可行。

3、改进学习的方式和方法,务求实效。坚持从学习的实际效果出发,针对不同学习内容的特点和机关干部的实际水平,灵活地选择最佳的学习方式和方法。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重点组织好"四个一"活动,即在局机关干部中开展"每人每年选学一本好书、做一次大会交流中心发言、撰写一篇工作研讨论文、写出一万字的读书笔记"活动;在局机关开展"每月组织一次专题讲座(或录像)、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题讨论交流会、每年组织一次考试(或知识竞赛)"。同时,不定期组织机关干部到先进单位或地区参观学习,把学习组织的生动有趣、丰富多彩,吸引更多的同志主动参与,在参与中增长知识、接受教育。

4、建立完善激励保障机制,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进一步完善已有的学习制度,坚持组织安排好每月一次的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局机关每周五下午的集中学习,做到雷打不动。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制定干部述学、评学、考学的规定,对机关干部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和在工作实践中的学习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将运用所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创造性开展工作的情况,列为学习考核的重要内容,将学习考核的结果作为衡量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重要标准,作为机关干部升降、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对年度学习考核达不到优秀等次的,当年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年度学习考核为一般等次的,一年内不得提拔使用;年度学习考核为较差等次的,给予通报批评。鼓励机关干部参加提升学历的学习。结合年度考核,组织评选"学习型干警"。同时,大力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在机关办公楼张贴激励学习的名言警句等,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形成人人都学习、人人受教育的浓厚学习氛围。

二、更新思想观念,建立创新机制,争创创新型机关。

同志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通过全面加强"创新型机关"建设,塑造创新理念,打造创新品牌,提高创新能力,营造创新氛围,树立党政机关的创新形象,才能切实带动全社会创新活动的开展,逐步形成崇尚创新、尊重创新、鼓励创新的良好社会风尚,推动全区经济社会更快更好的向前发展。

1、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牢固树立创新意识。坚持在思想观念上创新,打破封闭的传统思维模式和框框,彻底转变就司法行政抓司法行政狭隘思想观念,将司法行政纳入可持续发展的大局中,使之始终保持与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及改革开放的进程相适应、相协调;围绕如何开拓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增强局机关干部的创新意识和创新的主动性、自觉性,进行观念创新;通过思想观念的创新,始终保持锐意进取、奋发有为、与时俱进、蓬勃向上的精神状态,把创新作为工作、学习的灵魂,以大无畏的精神全面推进工作创新。

2、调动发挥每位机关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全方位创新。进一步完善和深化正在进行的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在司法行政管理体制、服务机制、保障体制等方面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继续保持超前性和先进性,力争实现跨越式发展。机关干部每年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详细的创新工作目标,围绕提高工作效能,优化发展环境,进行体制创新;围绕转变机关作风,提高服务质量,进行机制创新;围绕解决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高工作的实效性,进行工作方式方法创新。

3、建立和完善创新的激励机制,营造干事、创业工作的浓厚氛围。坚持和完善《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把创新情况作为各科室和机关干部评选先进、评价干部实绩、考察推荐干部的重要内容。开展"金点子"评选活动,组织机关干部每年每人至少为机关提出一个改革创新的"金点子",被采纳并收到良好创新效果的,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继续坚持开展创新研讨活动,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创新研讨会,并对评选出的优秀论文给予奖励。继续深入开展争创机关优秀工作成果活动,激发广大机关干部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积极性,营造创新工作的浓厚氛围,推动机关创新工作再上新水平。

三、善于抢抓机遇,勇于争创一流,争创竞争型机关。

在深化政府"五项工程"建设中,党政机关引入竞争机制,促使各级机关抢抓机遇,拼搏奋进,创先争优,形成竞争、奋进、争创一流的机关工作氛围,建设起永立潮头、打造品牌、提高竞争力的机关,是更好地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发挥机关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因此在培养机关竞争力上下功夫。

1、修改完善目标考核和工作考核办法,加强岗位目标管理。对现行的考核办法进行修订,通过加强岗位目标管理,激励广大机关干部、职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2、增强核心竞争力,在各项工作上不满足现有的业绩,与全国先进城市搞竞争、比高低。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主动对照先进找差距,赶超先进比水平,力争在全区、全市、全省、全国创出一流的工作业绩。

3、在干部管理、使用上实行竞争激励机制。坚决落实关于规范干部竞争上岗的要求,对上岗干部实行聘任制,对续任的干部实行民主评议制度。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民主推荐、任前公示、免职降职、纪律和监督等各个环节,充分体现竞争的精神,体现能者上、庸者下,干部能上能下的原则,激励干部职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形成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良好氛围。

四、坚持执法为民,创建服务型的司法行政机关。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司法行政机关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充分履行司法行政机关的法律保障、法律服务和法制建设职能,努力实践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会议精神,不断加强司法行政建设。建设执政为民、服务于民的新型机关。

1、牢记宗旨,进一步树立好执法为民的思想。坚持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最高准则,切实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服务"这个根本问题,努力从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抓起,自觉把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贯彻到每日每时的具体工作中去。

2、更新观念,进一步统一好执法思想。在思想观念上做到进一步增强政治观念,进一步增强大局观念,进一步增强党的领导的观念,进一步增强公正、公平、公开、统一、廉洁、文明的现代司法理念。进一步履行好司法行政职能。强化对公正执法的信仰和追求,忠实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人民群众的监督下,依法行使司法行政权;确保班子、队伍、工作都不出问题。

3、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提高机关干部文明素质。教育机关干部自觉落实有关规定,做到光明磊落、文明礼貌,杜绝"吃拿卡要报"和"冷横硬顶"等不良风气,树立机关干部的良好形象;实行首问责任制,规范机关工作人员接待、办事、转接、反馈结果等工作行为,创新联系群众的载体和渠道,建立完善机关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制度、建立基层联系点制度、信访接待日制度、与群众对话制度等,扎扎实实地帮助基层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4、廉洁自律,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认真落实《司法行政职业道德规范》,培养司法行政干警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职业操守,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树立司法行政机关的良好形象。坚持严格执法,文明办案,热情服务,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在参与"严打"维护稳定工作的同时,认真协助党委、政府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不断深化政务公开,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以一流的工作成绩赢得党和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