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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总结历史经验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认真总结历史经验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继中共十7大提出和谐社会新概念后,中共-又在党的历史上首次将“和谐”与“富强民主文明”联系起来,提出要“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并明确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4页)。构建和谐社会这一战略目标的提出和对这一目标本质的认识,是我党深入总结历史经验、全面分析现实情况和科学把握社会发展趋势的结果。认真总结我党历史上特别是建国以来化解社会矛盾的经验和教训,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共产党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实际上也是不断化解各类矛盾的历史,在建国以前是如此,在执掌全国政权以后同样是如此。50年前,发表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讲话,就是党处理和化解矛盾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通过对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和中国革命与建设中的各种矛盾的认真研究,创立了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学说,认为:在社会主义社会,仍然充满矛盾,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用对立统一规律观察社会主义社会,他对社会主义时期矛盾存在的客观性、长期性、复杂性、可转化性等的论述,对我们正视今天存在的矛盾具有重大启发和借鉴意义。

经过改革开放20多年的奋斗,我国经济社会各项事业都取得了巨大成就。同时,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许多深层次矛盾也日益凸显,影响着社会的和谐。而且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步伐不断加快,社会利益日趋多样化,今后一段时间内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矛盾和问题可能更复杂、更尖锐。对此,我们要有客观准确的判断,既不能夸大矛盾而否定社会的总体和谐状况,也不能过分强调社会的总体和谐而忽视甚至无视矛盾的存在。对存在的各种矛盾,要通过深入的调查研究,作出合乎实际的分析,准确地把握其产生的原因,以便采取正确的措施予以解决。社会矛盾是复杂的、多样的,其产生、发展、化解都有一个过程。旧的矛盾解决了,又会产生新的矛盾。因此,我们还要理性地面对各种社会矛盾和各种不和谐现象,不能期望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战略任务,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就会轻而易举地得到解决;也不能因为一些矛盾和问题暂时得不到解决,就牢骚满腹、失去信心;更不能因为一些矛盾和问题目前解决起来比较困难,就不积极地去面对,甚至放弃努力。而是应当坚持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出发,从能够办得到的事情做起,扎扎实实地解决矛盾,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我国目前存在的矛盾绝大多数是人民内部矛盾。人民内部矛盾不是对抗性矛盾,但并不等于就不可能出现对抗现象。在一定条件下,人民内部矛盾也可能会出现对抗和激化,引发社会冲突,我国发生的社会冲突绝大部分是人民内部的矛盾冲突。人民内部矛盾冲突往往发端于经济领域,又有可能由经济利益冲突发展为思想政治冲突,由个别冲突发展为局部性、地区性冲突,乃至全国性冲突。如果人民内部矛盾冲突同阶级斗争、敌我矛盾纠缠在一起,处理失误,就有可能进一步转化,酿成社会动乱。正视矛盾是化解矛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前提。只有正确地认识矛盾,才能科学地解决矛盾。

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学说还认为,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着敌我之间和人民内部两类性质根本不同的矛盾,前者需要用强制的、专政的方法去解决,后者只能用民主的、说服教育的方法,即“团结―批评―团结”的方法去解决,决不能用解决敌我矛盾的方法解决人民内部的矛盾;正确区分和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特别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关系到能否胜利地建设社会主义的大问题,是关系到人民政权的存亡的问题;社会主义社会的这些矛盾可以通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的自我调整和完善,不断地得到解决。为解决社会矛盾提供的方法论原则,对我们今天解决矛盾、化解矛盾具有重要的启发和借鉴意义。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仍然是我国现在的基本矛盾,它是产生人民内部矛盾的总根源。要解决我国今天存在的各种矛盾,最根本的是要通过改革和发展。因为,从总体上讲,目前我国仍然是一个发展水平比较低的国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在世界上排100名之后。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仍然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它将贯穿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决定了我们必须始终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放,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通过发展去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只有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创造更丰富的社会物质财富,使国家的整体实力不断增强,使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才能为解决各种矛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如果离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就会落空。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20多年,正是因为我们党毫不动摇地牢牢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才经受住各种风险和考验,克服各种困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带来了今天中国的巨大变化。

我国社会目前存在的许多矛盾都是由于利益格局的变化而产生的,需要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统筹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为此,必须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建立一套保证经济资源高效利用、社会财富不断涌流、全体社会成员利益合理分配的经济制度、体制及其运行机制,努力使社会各方面的合法利益得到保障,使社会全体成员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建立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政治体制,从制度上、体制上保证合理的社会结构保持长期稳定。也就是说,我们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还要注重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正确处理和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从而为经济建设创造更好的社会条件,不断推进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的全面协调发展。

影响社会和谐的问题有些看似经济问题,实际是政治问题,是我们党如何从政治上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问题。多次讲过,能否正确解决人民内部矛盾,方法很重要,但主要不是方法问题,而是立场问题,是对人民群众的态度问题。一些人民内部矛盾之所以长期得不到解决,以至发展到对抗、冲突,最根本的是领导脱离实际、脱离群众,不关心群众的利益,有的甚至不顾群众的死活,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建设和谐社会,关键在各级领导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实事求是,走群众路线。在体制上,要通过政治体制改革,建立强有力的监督制约机制,把执掌权力者的行为,置于法律、舆论和人民群众的严格监督之下,让不受监督、不受制约的绝对权力失去产生和存在的土壤,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因此,正确处理各种矛盾,还必须切实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原则,不断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建国以来,我党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方面的理论与实践中,经验是主要的,但由于历史条件的局限,也有一些失误和教训,主要是着重于政治思想方面的多,着眼于经济方面的少;讲用民主的方法、团结―批评―团结的方法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多,而对用法律和制度作为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手段认识不足,甚至在一段时期中还严重混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将阶级斗争扩大化等。在构建和谐社会当中,这些经验、教训都值得我们认真总结和吸取。我国现在面临的矛盾同50年前的人民内部矛盾在内容、形式上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处理和解决这些内部矛盾必须要有新思路和新方法,但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提出的许多重大思想和基本方针,仍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