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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发展合作医疗运行汇报县

卫生局发展合作医疗运行汇报县

同志们:

这次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回顾总结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运行情况,安排部署2009年度合作医疗工作。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20*年合作医疗运行情况

(一)参合情况。20*年应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居民181040人,实际参合162600人,参合率达到89.81%,比20*年上升2.1%,参加合作医疗的人数比20*年增加4492人。20*年中央省县三级人均补助80元,个人缴纳10元,我县合作医疗人均筹资90元,全年合作医疗资金总额为1463.4万元。

(二)方案调整情况。由于财政补助标准增加,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结合20*年度我县合作医疗运行实际情况,对20*年方案作了以下调整。

1、基金分配调整

⑴住院医疗基金:为体现合作医疗大病统筹为主的原则,将住院医疗基金由20*年的35元/人调整为72元/人,住院基金由20*年的70%上升为80%(其中1%为大病补助资金,用于当年住院累计补偿超过封顶线的大病患者再次补偿)。住院资金总额为1170.72万元。

⑵门诊医疗基金:由于我县实行的是门诊统筹模式,故将门诊医疗基金由20*年的14元/人调整为16.2元/人,占18%,比20*年下降10个百分点。门诊资金总额为263.412万元,比20*年增加42.*万元。同时将门诊慢性大病的补偿纳入到门诊统筹。

⑶风险基金:20*年提取2%作为风险基金,风险金总额为29.268万元。根据财政等部门的相关规定,累计达10%后不再提取。

2、住院补偿调整

⑴提高补偿比,取消分段报销办法。乡镇卫生院住院费用按70%报销,县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按55%报销,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按40%报销,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按20%报销,各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报销均不分段。

⑵提高封顶线:将住院补偿封顶线由原来的2万元调整到3万元。

⑶提高孕产妇住院分娩定补标准:将住院分娩定补由原来的100元调整到200元,结合省政府300元的财政补助,达到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免费的目的。

⑷免除住院起付线。农村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特困优抚对象因病住院免除住院起付线。

3、门诊补偿调整

⑴提高补偿比:在20%的比例基础上提高10%的补偿比,门诊补偿比达到30%。

⑵提高封顶线:将门诊补偿封顶线由原来的5元调整到6元。

⑶提高门诊慢性大病补偿标准:一是将门诊慢性大病补偿标准由原来的40%提高到50%;二是将门诊慢性大病补偿封顶线由原来的800元调整到1000元。

(三)20*年运行情况。20*年1-8月,全县共有265883人次获得了合作医疗基金补偿(其中门诊就诊258931人次,住院6335人次,孕产妇住院分娩定补617人次),总共补偿合作医疗基金857.67万元。其中门诊总费用603.57万元,补偿2*.85万元;参合)病人住院总费用为1324.38万元,补偿639.71万元,住院病人人均获得补偿1009.80元(不含孕产妇住院分娩定补,其定补费用为9.12万元),住院费用实际补偿率达48.3%。今年,我们采取几个一点的办法,为全县农村党员、未享受合作医疗补偿政策的参合农民共7461人进行了免费健康体检。

(四)运行三年的同期数据对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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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来,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认识明确,组织有力,工作扎实,有力推进了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巩固和发展。农民参合率逐年提升,由20*年的83.45%上升到20*年的89.81%,三年平均参合率达到了86.97%,共筹集资金2928.17万元,其中农民个人筹资470.54万元,政府财政补助2457.63万元(包括中央、省、县财政补助);截止20*年8月,共报销人数631288人次,报销金额2*7万元的,个人报销金额最高达3.5万元,住院人均报销金额801.88元。

二、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县合作医疗工作运行平稳,进展顺利,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是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初步形成,管理机制和工作体制逐渐完善。二是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效益开始显现,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有所缓解。三是医疗卫生条件得到改善,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三是群众健康意识普遍增强,健康消费观念开始形成。经过三年的实践和摸索,我县合作医疗工作还为探索新形势下如何建立农民医疗保障体系积累了一些经验。

(一)推行门诊统筹,扩大参合农民受益面。20*年,县合管办对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20*年上报的门诊基础数据资料进行了统计分析,报经县合管委讨论通过,并报省合管办同意,对我县新农合门诊补偿模式进行了重大调整,将门诊帐户模式调整为门诊统筹模式。调整为门诊统筹模式后,参合农民门诊就诊按比例报销,年内不限次数,同时减免参合农村群众的挂号费、诊查费。制度调整后,新农合病人就诊呈现“两高两降”的良好态势。“两高”:一是报销费用大幅提高,20*年的门诊报销费用比实行家庭账户的20*年增长了1.4倍,由71.3万元增长到167.6万元;二是就诊率明显升高,全县20*年各医疗机构门诊就诊人次比20*年增长7倍,由38732人次增加到311487人次。20*年继续保持上升趋势。“两降”就是门诊人均费用降低,门诊资金沉淀下降。20*年门诊人均费用为23.4元,较20*年降低了6%。20*年门诊人均费用23.3元,继续保持低费用水平。实施门诊统筹模式后,门诊报销金额大幅度增加,门诊资金沉淀逐年下降。门诊统筹的实施,有效激发了参合农民健康意识,充分调动乡村医生参与新农合的积极性,推动和加快乡村医疗机构的建设与发展,有效地提高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利用效率,降低了基金运行风险。

(二)推行药品询价采购,让农民得到更多更大实惠。20*年12月,我们以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契机,强力推行药品采购管理改革,实行乡村定点医疗机构药品统一集中询价采购。20*年,通过统一集中询价采购,使药品的采购价格与宜昌市的药品招标价相比下降了26.2%。20*年统一集中询价采购后,与湖北省药品挂网招标价相比下降了24.*%,按全县最低采购量测算,全年让利于民达360多万元。通过统一集中询价采购,药品采购渠道得到了统一和规范,过去药品采购渠道杂乱、药品质量参差不齐的局面得到了根本扭转。

(三)设立常年缴费窗口,探索建立长效筹资机制。近几年来,收缴农民的参合资金,大多采取集中收缴的办法,即在年末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财政所人员和村组干部进村入户收取农民参合资金。对于农村特困户、五保户等特殊群体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民政部门代其缴纳个人缴费部分。今年,我们与县财政局密切配合,积极探索设立常年缴费窗口,实行定点缴费的办法。即在各乡镇财政所设立常年缴费窗口,在每年1月1日至9月30日,收缴农民缴纳的次年的参合资金。为有效解决外出人员的参合,方便群众,提高参合率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虽然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由于这一制度目前仍然处在探索阶段,无论是制度本身还是管理实践,都难免存在缺陷,还需要不断完善。主要存在以下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基层干部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干部对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艰巨性、复杂性、长期性认识不足,对合作医疗的性质理解不透,存在畏难怨倦情绪,责任感不强,工作方法简单,筹资办法单一,宣传不够深入细致,对群众教育引导不够,导致工作不够平衡,有的地方参合率还不是很高。二是农村合作制度体系还不够完善,工作规范化程度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方案还要进一步优化,报销的程序还比较落后繁杂,监管工作还存在不少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三是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明显滞后,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还有待于提高,与“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乡,疑难重症不出县”的目标也还有一定的差距。四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水平还不高,保障能力还很有限。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加以研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完善和解决。

三、2009年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任务

(一)明确任务,完成收缴工作。筹资工作是新农合制度建立的基础和关键。在新农合筹资工作中要做到四个明确:一是要明确筹资目标任务:以上年度全县统计农业人口为基数,全县参合率以乡镇为单位不低于95%,全县总参合率必须达到93%以上;二是要明确筹资标准:按国家新农合政策规定,农民个人缴纳参合基金标准,从2009年度起,由以前的每人每年1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0元。中央省市三级补助每人每年80元;三是要明确参合条件:参合对象应该是县内常住农村人口,必须以户为单位整户参加;四是要明确筹资时间:10-11月为集中筹资时间,12月份进行参合信息核对和录入工作。次年元月1日正式享受参合政策。

根据省市要求,2009年农民自愿参合率要达到93%以上,由于统计口径和农村务工等原因,这就要求各乡镇实际参合率要达到95%以上。加之2009年提高了个人筹资标准,这就增加了筹资工作难度,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必须改进方法,与当前农村换届选举等中心工作搞好结合,加强财政、卫生等部门的通力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全面完成好这项利国利民的德政工程。

(二)加强管理,确保基金安全。要进一步加强合作医疗管理,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水平,确保合作医疗基金安全。一是要加大合作医疗监管力度。要切实加强县合管办能力建设,加大巡回检查的力度,实行医院查房、下乡随访、走访座谈等方式,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健康运行。二是要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严格执行《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机构管理工作办法》,强化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提高服务能力,严格考核,促其因病施治、合理用药、规范报销。三是要加强合作医疗基金的监管。坚持合作医疗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完善合作医疗资金使用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真正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三)规范服务,提高服务质量。以群众满意为最终目标,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提高医疗质量。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医疗条件。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加大对上争取的力度,努力争取政策、资金和项目,加快医疗卫生单位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努力改善医疗条件,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二是加强医疗机构内涵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质量。要切实加强医疗机构领导班子建设,实施人才培训计划,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执业规范,弘扬卫生文化,严格管理,严格考核,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三是加强费用控制工作,不断规范服务行为。监督医疗机构严格执行物价政策,禁止分解或自立项目增加收费,禁止滥用药物,严格执行药品价格,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坚持社会效益和患者利益第一的原则,以人为本,开展人性化、规范化服务,努力减轻群众负担。

同志们,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大事、好事。我们坚信,有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有各部门的配合支持,有广大农民的积极参与,我们一定能够圆满完成合作医疗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