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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女党员发展汇报

党委女党员发展汇报

*县有基层党委(工委)21个,党组8个,党总支19个,党支部474个,有女党员1470人,占全县党员总数的11.2%。从职业情况看,有女党员干部490人、工人193人、农民787人,分别占女党员总数的33.3%、13.1%和53.6%。从文化程度看,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275人,占18.7%;高中及中专文化程度的441人,占30%;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754人,占51.3%。从年龄结构看,35岁以下346人,占23.5%;36-59岁的852人,占58%;60岁以上的272人,占18.5%。*年以来,全县共发展女党员273人,其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136人,占49.8%;高中及中专文化程度的82人,占30%;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55人,占20.2%。35岁以下的201人,占73.6%;36-54岁的72人,占26.4%。女党员干部160人,占58.6%;工人26人,占9.5%;农民87人,占31.9%。

近年来,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认真做好女党员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县把发展妇女入党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壮大党员队伍的一项重要措施,坚持从源头抓起,认真做好妇女的教育和培养工作,吸收了一大批优秀妇女加入党的组织,使党员队伍不断发展壮大,整体素质不断提高,有效地改善了党员队伍结构,已成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一支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

一、做法与成效

在女党员发展工作中,我们主要狠抓了三项措施的落实:

(一)健全机制夯基础。县委把发展女党员工作作为全县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综合目标管理,实行定期督查考核,凡连续两年以上未发展党员的乡镇党委和县直部门,单位及其负责人均不得评优选先。同时还建立健全了《发展女党员工作制度》、《入党材料预审把关制度》和《发展对象考察谈话制度》等制度,确保了女党员发展质量。各乡镇党委还从工作实际出发,制定了女党员发展联系制度,确定班子成员每人联系一个村协助抓好组织发展工作,党员驻村干部和村支部委员每人至少联系一名优秀农村女青年或致富带头人作为重点培养对象,经常与她们谈心沟通,灌输党的基本理论和方针政策,激发其政治热情,引导其主动向党组织靠拢。形成了党委负总责、层层抓落实的女党员发展工作格局。

(二)拓展范围抓培养。为了扎实做好女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我们通过拓宽培养渠道,抓源头、抓重点,切实建立了一支高素质的女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夯实了发展女党员的工作基础。一是突出“三个重点”。即重点发展政治素质好、文化程度高的优秀女青年干部;重点发展农村致富带头人和乡镇企业中的女骨干分子;重点发展务工返乡的女创业者。二是坚持“三个标准”。即年轻化、知识化和技能化,发展的女党员必须是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45周岁以下、掌握1-2门致富本领。三是狠抓“三个培养”。即把女致富带头人中的先进分子培养发展为党员,先后把290名政治素质好、发展意识强、群众基础好、热心村里事务的女致富能人作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重点培养,已有168名致富带头人中的先进分子培养发展为党员;把农村女党员培养成致富带头人,先后把198名农村女贫困党员帮扶培养成了致富带头人,有力地提高了农村党员的整体素质;把女党员致富带头人培养成村干部,先后确定28名女党员致富带头人为村级后备干部进行重点扶持和培养。全县初步形成了以农村党支部为龙头,以女致富党员为示范的党建新格局。同时针对近年来女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情况,全县各级党组织坚持从学习《党章》入手,健全制度,以目标定责任,以制度抓落实,以措施求实效,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备的女党员干部管理、教育、使用和推荐制度。

(三)严把关口保质量。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大力推行五项制度,确保发展女党员的质量。一是实行培训“考试制”。对确定的女入党积极分子,基层党组织要指定培养人对其进行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在党支部讨论吸收为预备党员之前,必须参加县委党校和乡镇党校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对其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提交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之前,上级党委要指派人员对其进行谈话和党的基本知识测试,测试合格者方可按期转正,严把了党员“入口”关。二是实行全程“公示制”。实行发展党员四级公示制度,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即入党积极分子公示制度、确定发展对象公示制度、接受预备党员公示制度、预备党员转正公示制度。通过对女党员发展全过程的公示,增强了女党员发展工作的透明度,扩大了干部群众在党员发展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实行发展“票决制”。在支部确定发展对象时,分别组织支部全体党员和党外群众代表对女入党积极分子投民主评议票以确定发展对象;在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才能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四是实行组织“考察制”。实行发展党员四级考察制。即培养人考察制、党小组考察制、支部考察制、上级党委考察制,对发展的女党员实行层层考察,严格把关,对考察不合格的坚持不吸收到党内来。五是实行失误“追究制”。按照“谁推荐、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发展女党员工作的每个环节,从基层党组织到有关人员都分别落实责任制,增强工作的责任意识,严格发展程序,保证发展女党员工作的每个环节都不出现问题。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失误的,分清责任,按照情节轻重,坚决予以责任追究。

二、问题及原因

按照通知要求,我们在深入到乡镇、农村和县直部门、企事业单位进行专题调研时发现,由于受世俗观念的影响,在全县发展女党员工作中还程度不同地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发展女党员数量少。根据调查统计,*年以来,全县培养妇女入党积极分子556人,仅占成年妇女的0.49%;发展女党员273名,仅占发展党员总数的18.2%。主要原因是年青的妇女大部分外出打工,发展女党员后备力量不足、数量下降。

二是教育培养有欠缺。这在乡镇、农村表现得尤为突出。相当一部分村党组织没有把发展女党员工作真正纳入到党员发展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去很好地研究和思考,去教育和培养,忽视了女性特有的细致和耐心,而是认为入党是男人的事,女人的任务就是生儿育女,料理家务,从思想上就没有引起高度重视。在机关部门,对女党员的日常管理和培养力度不够,强调业务工作的多,抓组织建设的少,造成女党员干部参政议政的意识不强,能力不高。

三是世俗观念占上风。调查发现,由于受“男尊女卑”等传统世俗观念的影响,大多数女性本身就存在自卑感,缺乏进取心,政治觉悟低,不主动向党组织靠拢;有的妇女虽然有入党的愿望,但又担心入党后事事要带头;一部分富裕起来的中青年妇女满足于物质享受,有“小富即安”思想,思想观念向个人利益倾斜,很少追求政治上的进步。

四是党员发展不平衡。调查结果显示,近年来女党员发展极不平衡,乡镇和乡镇之间、部门和部门之间在发展女党员工作中存在很大差距。*年以来文峰镇发展女干部和农民党员为30名,而和平乡等乡镇的农民女党员发展很少,只注重了发展女干部党员,而忽视了对女农民党员的培养。

三、建议和对策

通过深入调研,结合我县实际,今后我们将主要抓好四项工作:

一是强化宣传带动,营造良好氛围。结合“双培双带”工程实施,充分利用县乡党校等教育培训资源,健全和完善对女职工、农村女致富能手的教育培训措施,依托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的成果,采取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讲座和集中培训教育等多种学习形式,加大女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对党的政策理论和业务技能等知识的教育培训力度,帮助她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同时将大力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宣传党员队伍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好人好事,用身边典型教育身边人,以先进的事迹来号召和凝聚广大妇女,切实激发她们的政治热情,使各行各业、各条战线上更多的优秀女青年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二是改善内部结构,提高发展质量。根据行业特点和妇女队伍的实际情况,坚持党员标准,坚持好中选优,拓宽途径,增强活力,即重数量,更重质量,严把党员“入口关”,着重在五个方面的优秀妇女中抓好发展党员工作。一要把生产一线的优秀女青年作为重点发展对象,建立健全一线优秀女青年素质档案,每年对她们进行一次重点考察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培养方案,抓紧落实培养措施,认真做好考察、审批等工作,及时吸收条件成熟的优秀女青年入党;二要把下岗自主创业的女职工作为重点发展对象,积极组织开展各种活动,并举办各种实用技术培训班,帮助下岗女职工提高技能;三要把非党女后备干部作为重点发展对象,定任务、定时间、定措施、定责任,实行“一帮一”,保证发展计划“不挂空档”;四要把外出务工的优秀女青年作为重点发展对象,尽快研究制定在外出务工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把外出务工优秀女青年尤其是打工返乡创业的优秀女青年作为重点对象进行培养;五要把女劳模、女先进工作者等作为重点发展对象,按照有培养计划、有培养措施、有培养成果的要求。县委组织部和县妇联每年适时召开女性先进人物座谈会,引导她们中的非党妇女积极追求政治上的进步。基层党组织还应积极开展党员责任区活动,指定专人联系女性先进人物中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定向培养,变“等上门”为“领进门”。

三是突出教育培养,打造发展平台。要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积极创造条件让妇女入党积极分子在实践中经受锻炼和考验。主要狠抓“三个结合”:一要与经济建设相结合。围绕引导农村妇女参与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以服务农村妇女增收致富为目标,鼓励支持广大妇女入党积极分子从事农村各种生产和经营活动,发挥妇女在种植、养殖、加工等方面的优势,大胆创办各种经济实体,带领广大农村妇女勤劳致富。同时对城镇妇女要以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为重点,以“巾帼社区服务工程”为载体,积极为妇女入党积极分子创业和下岗女工入党积极分子再就业提供信息、资金和就业岗位服务。二要与培养选拔女干部相结合。建立县、乡两级培养妇女入党积极分子制度,把有一定能力的妇女入党积极分子及时选进科级和村级后备干部队伍,有意识地交任务、压担子,进行培养锻炼。三要与妇女工作相结合。要坚持党建带妇建,充分发挥妇女组织在培养妇女入党积极分子中的作用,积极开展“双学双比”和“巾帼建功”活动,通过各种实践活动来考察她们的政治思想和工作表现,为党支部确定重点发展对象提供依据。

四是完善工作措施,提供政策支持。主要是突出“三个倾斜”:一要在计划制订上要“倾斜”。把发展女党员工作列为党员发展工作的重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发展女党员;二要在领导力量上“倾斜”。实行女党员发展领导联系制度,从选拔、确定到培养教育实行跟踪管理;三要在发展对象的年龄和文化要求上“倾斜”。结合妇女的实际情况,适当放宽年龄和文化程度的要求,不搞“一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