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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汇报

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汇报

为贯彻落实20**年全国示范区经验交流会议精神,积极推动示范区各项工作向纵深发展,提高示范区工作质量和效果,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年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督导考评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79号)的要求,20**年6-7月,全国示范区管理办公室组织公安部、卫生部、人口计生委、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等多部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艾滋病专家咨询委员会等机构(组织),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等国际组织,艾滋病防治协会等非政府组织共60余位领导和专家组成的联合督导考评团,分8个组抽查督导了第二批16个示范区。

本次抽查深入到示范区办公室、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级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所)、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初筛实验室、性病门诊、自愿咨询检测门诊、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针具交换点、公安监管场所、娱乐场所、学校、关爱机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行政村/居民委员会、社区等单位共258个;与16个示范区的173名多部门人员进行了座谈;访谈示范区领导领导、项目负责人、项目执行人员、感染者和病人及其亲属、静脉吸毒者、娱乐场所老板和从业人员等不同人群以及问卷调查的大众人群共726人;走访艾滋病患者家庭16户。现将督导考评情况通报如下:

一、示范区工作进展

过去一年来,示范区在各级政府领导下,多部门紧密合作,认真贯彻全国示范区经验交流会议精神,在宣教、行为干预、医疗护理、咨询检测和社会关怀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营造良好的艾滋病防治社会环境、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防治模式等方面因地制宜,开拓创新,取得了明显进展,探索出了一些较好的经验与做法。

(一)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得到加强,推进了示范区工作的深入开展

16个示范区均成立了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已经形成了以“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有条不紊地开展各项综合防治工作。大部分示范区建立了“一把手”负责制,即示范区主要领导(书记、县长)任组长,县级卫生、教育、民政、文化、公安、财政、广电、妇联、团委等多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艾滋病防治领导小组,在明确各部门防治工作职责任务的基础上,建立艾滋病防治工作责任制,多部门共同参与防治工作。16个示范区均能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过去一年全国127个示范区下发县级文件843个,召开多部门协调会议431次;其中,抽查的16个示范区下发县级文件113个,召开协调会议51次。示范区认真宣传、贯彻《艾滋病防治条例》,制定下发符合当地实际的工作方案、计划以及相关的配套政策。

多数地区专项工作经费和配套经费落实到位。在抽查的16个示范区中,各级政府为示范区配套经费322.4万元,平均每个示范区20多万元。

(二)发挥各部门优势,因地制宜开展群众健康教育,提高大众防治知识,营造良好社会支持环境

示范区大众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深入。各示范区利用媒体宣传、固定标语宣传、发放宣传品、举办大型宣传活动等,采取当地群众喜闻乐见的戏剧、顺口溜、知识竞赛、签名等多种方式,深入不同地点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过去一年,全国127个示范区累计发放宣传材料达1775万份;设置宣传栏2.6万个,室外上墙的固定标语14万个;公益广告牌5355个;每月均能播放艾滋病防治节目的地方电视台和广播电台数为295个;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中学为3558个,其中1208所学校开设了艾滋病健康教育课。在抽查的16个示范区中,累计发放宣传材料达177万余份;设置宣传栏1484个,室外上墙的固定标语1万余个;公益广告牌717个;每月均能播放艾滋病防治节目的地方电视台和广播电台数为22个;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中学为386个,其中302个学校开设了艾滋病健康教育课。

多部门将防治知识宣传纳入日常工作。民政部门实行由婚姻服务中心配合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和自愿咨询检测活动;计划生育部门在孕检时发放宣传品和开展咨询服务,并为行为干预外展服务提供免费安全套;教育部门把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印发统一教材,举办师资培训班,开设艾滋病教育课,对教师、学生及家长进行宣传。

妇联、共青团系统“面对面”宣传取得成效。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卫生部统一部署下,各示范区妇联、共青团组织发挥各自优势,深入社区、村庄,走进艾滋病患者的家庭,通过讲座、讨论、咨询、座谈、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面对面”的宣传,取得了显著效果。到20**年3月底,妇联系统累计在示范区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人数为877万,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了310万人。共青团系统在127个示范区“面对面”宣教的群众达282万人,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了136万人。抽查的16个示范区妇联系统累计在示范区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人数为28.5万。共青团系统“面对面”宣教的群众达25.5万人。

相关部门还启动了农民工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各地充分利用街道办事处、村委会、社区干部开展对居民和流动人口的宣传。

(三)加强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网络

各级重视和加强人员培训。过去一年,全国127个示范区通过各类培训班共培训30.5万人次,其中抽查的16个示范区共培训2.4万余人次。培训不仅针对管理和专业人员,还包括多部门、社区、志愿者以及受益者等;内容涵盖了项目管理、监测检测、治疗关怀、母婴阻断、行为干预、职业暴露等艾滋病防治的各个方面。同时,示范区加强了专业防治机构的能力建设,建立健全了防治工作网络。各示范区建立了筛查实验室、关爱之家,成立了高危人群干预工作队。目前,127个示范区有高危人群干预工作队员1274人,其中,抽查的16个示范区有191人;每个示范区至少建立了2个自愿咨询检测(以下简称VCT)门诊,其中,抽查的16个示范区已建立57个VCT门诊。

(四)做好监测和检测工作,掌握疫情和加强感染者和病人管理

监测和检测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各示范区建立了常规筛查制度,公安、司法部门定期对新入所、新入监人员实行常规检测。部分地区对吸毒人员、暗娼通过监测哨点开展经常性的监测工作。各示范区全面开展了VCT服务,VCT点的各项档案资料管理比较规范。至20**年3月底,127个示范区共建立艾滋病初筛实验室246个;累计检测165万人次。设立了557个VCT门诊,共咨询检测13.7万人次,发现感染者3486人。其中,抽查的16个示范区共建立艾滋病初筛实验室32个;累计检测23.8万人次;57个VCT门诊共咨询检测4799人次,发现感染者186人。

监测和检测数据分析和利用有所加强,为示范区政府制定年度计划等提供了依据。同时,加强了感染者和病人管理工作。大部分示范区对发现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开展了个案流调、追踪随访,提供了相关的医学检查。一些示范区还充分发挥社区的作用,加强对感染者的追踪和管理。

(五)高危人群干预覆盖面扩大,预防经吸毒和性传播干预工作进一步铺开

示范区高危人群干预工作队采取“面对面”宣传、同伴教育、集中培训、放置安全套售套机等方式针对娱乐场所服务人员开展干预工作。根据示范区高危人群资料,全国127个示范区涉及高危行为的娱乐场所11**4家,其中开展干预活动的有7413家,占总数的67%;高危场所中暗娼的估计数为65301人,其中干预工作覆盖的暗娼有42793人,覆盖率为65%。在抽查的16个示范区中有高危行为娱乐场所1599家,开展干预活动的有1034家,占总数的65%;高危场所中暗娼的估计数为10896个,其中干预工作覆盖的暗娼有6349人,覆盖率为58%。截至20**年3月底,全国127个示范区已安装并能正常运转的安全套售套机共4831台,售出安全套84.7万个。在抽查的16个示范区中,正常运转的安全套售套机共2**台,售出安全套13.2万个。示范区报告的382个性病门诊中,开展外展服务的有143个,过去一年内共诊疗25万人次,累计报告性病2.7万例。其中,抽查的16个示范区有性病门诊38个,其中开展宣传教育和外展服务的16个,过去一年内共诊疗2.2万人次,累计报告性病4555例。

有吸毒人群的示范区,针对该人群开展了包括美沙酮维持治疗、针具交换、推广使用安全套等干预工作。据20**年3月底数据显示,全国127个示范区登记在册的吸毒人数为9.3万,其中估计的静脉吸毒人数为近5万,占登记在册人数的54%;示范区中已开展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为15家,累计治疗4万多人次;20**年3月底的平均日门诊量为1438人次;已向上级申请开展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26个。同时,全国127个示范区共有170个针具交换点,有同伴教育宣传员275人,有9.1万人次参加了清洁针具交换,过去一年共发放针具80.9万支,回收针具73.9万支,回收率为91%。在抽查的16个示范区中,登记在册的吸毒人数为2.3万,其中估计的静脉吸毒人数为近1.6万,占登记在册人数的70%;已开展美沙酮维持治疗的门诊有3家,累计治疗1782人次;20**年3月底的平均日门诊量为253人次;已向上级申请开展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8个。抽查的16个示范区共有53个清洁针具交换点,有同伴教育宣传员98人,有3.7万人次参加了清洁针具交换,过去一年共发放针具24.8万支,回收针具23.9万支,回收率为96%。

各示范区均定期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及其家人提供安全套并开展咨询服务,采取在固定场所及入户等方式开展干预工作。据统计,过去一年,共为127个示范区的20353名随访到的感染者和病人,发放了100万只安全套;在抽查的16个示范区中,为随访到的680名感染者和病人发放了2万多只安全套。

(六)认真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治疗关怀服务效果明显

截至20**年3月底,现有病人的103个示范区大多指定了抗病毒治疗定点医院,累计抗病毒治疗病人达1.27万,占累计病人数的71%。抽查的16个示范区指定了抗病毒治疗定点医院13个,现有病人101人,现治疗91人。一些示范区在乡镇卫生院设立了艾滋病病房,在村卫生室设立了艾滋病治疗检查点,完善了定点医院与家庭治疗、社区治疗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免费母婴阻断工作正在示范区铺开。各示范区在承担孕产期保健及提供助产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中,开展了孕产妇自愿咨询检测工作。20**年3月底数据显示,过去一年,累计有46.9万名孕产妇接受了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共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454名。其中,193人终止妊娠,分娩的阳性产妇261人,孕产期应用抗病毒药物阻断的孕产妇166人,新生儿应用药物阻断220人,人工喂养婴儿250人。抽查的16个示范区过去一年累计有5.9万名孕产妇接受了检测,共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109名。其中,31人终止妊娠,分娩的阳性产妇78人,孕产期应用抗病毒药物阻断的孕产妇43人,新生儿应用药物阻断56人,人工喂养婴儿65人。

适龄儿童免费上学、救助与关怀措施得到落实。示范区已建立抗病毒治疗与关怀、生产自救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卫生、农业、民政、教育等部门纷纷行动,积极探索了多种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生产自救的方法,如种植经济果树、建造蔬菜大棚、开展养殖、开设小型车辆修理店等,协调减免感染者各种税费,生活困难感染者和病人得到了各种补助和救助。截至20**年3月底,127个示范区共建立230个关爱机构,22993名感染者和病人得到了各种救助,即接近100%的随访到的感染者和病人都得到了不同方式的救助;5798名感染者和病人开展了生产自救;现有艾滋病致孤儿童4254人,其中,学龄致孤儿童3461人,有3360名学龄致孤儿童享受了“两免一补”政策,占学龄致孤儿童的97%。在抽查的16个示范区中,共建立14个关爱机构,278名感染者和病人得到了各种救助,87名感染者和病人开展了生产自救;现有艾滋病致孤儿童37人,其中,学龄致孤儿童25人,有22名学龄致孤儿童享受了“两免一补”政策,占学龄艾滋病致孤儿童的88%。

二、问题与建议

(一)多部门协调工作机制,特别是长效机制需要进一步加强

部分示范区领导对艾防工作认识不够,等、靠、要思想较重,或者“挂帅不出征”。有些部门还不能把艾防工作作为本系统的工作来做,工作主动性较差。部分示范区还存在国家经费和配套经费都不能足额按时落实到位的问题,127个示范区中有25个示范区未配套。

建议进一步推动“一把手”负责制,强化部门责任制的落实。进一步加强省级对示范区的督导考核,包括多部门参与和经费落实情况的督导。

(二)宣传教育和干预工作的覆盖面和深度不够

暗娼干预工作多在较大宾馆、饭店开展,而危险更大的“小发廊”、“站街女”等高危行为人群覆盖仍较少;针对农民工、流动人口的宣传仍很薄弱,宣传形式以发放宣传材料为主;针对男男性接触者的干预工作刚刚开始。

建议进一步加大宣传落实《艾滋病防治条例》工作力度,强化效果质量意识,提高干预覆盖面;同时进一步探索将外展、性病诊疗、妇科诊疗和VCT等服务有机结合,扩大干预工作的覆盖面;加大力度落实“农民工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扩大对流动人口,如农民工的宣传;进一步组织开展高危人群干预工作培训和经验交流等。

(三)医学随访及治疗等服务的质量需进一步提高

感染者的随访机制不健全,感染者随访和管理困难。治疗服务未充分发挥专家组、基层卫生机构和感染者参与的重要作用;一些示范区尽管有治疗的定点医院,但未形成通畅的治疗网络。

建议制定感染者和病人管理指导方案以指导感染者和病人的随访管理工作。加强医疗服务的技术指导与支持服务,不断完善救治体系和网络建设。

(四)疫情监测、检测工作有待加强

一些示范区对本地区高危人群的基数和特点掌握不够,缺乏对男男性接触者、静脉吸毒人群、暗娼的动态监测;一些示范区VCT门诊求询者仍较少,工作人员咨询技能明显不足。

建议进一步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示范区高危人群基数估计、疫情形势分析能力;加强监测方案的制定工作,有计划开展监测,动态掌握疫情态势。通过各种宣传,包括“检测日”和“检测周”等活动,扩大VCT服务的影响,同时,加强培训,提高VCT咨询技巧和水平。

(五)防治人员数量不足、业务和管理能力有待提高

各级专业人员数量和技术能力尚不能满足防治工作需要,示范区管理人员综合管理及资源整合能力也明显不足。一些示范区反映防治工作压力大,缺乏补偿机制,积极性受到影响。

建议建立工作激励机制,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加大各级艾滋病防治人员培养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