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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情况的汇报

全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情况的汇报

关于全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情况的汇报

任城区人民政府

2005年8月30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

下面,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主任会议汇报全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基本工作情况

近年来,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区政府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会议精神,始终把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工作作为统筹城乡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工作摆上日程,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有力地推动了全区经济发展,保持了社会稳定。2004年全区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166557人,实现总收入11亿元,人均劳务收入6650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75%以上。

(一)加强领导,明确目标责任。近年来,区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把农村劳动力转移作为五大产业链之一,重点进行安排部署。一是成立了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劳动保障局、教育局、人事局、农业局、工商局、经贸局、工会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劳动保障局,并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二是签订责任书。年初,区政府针对各镇(办)的实际情况分别下达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劳务输出目标任务,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制定了考核办法,并在年终考核评比中设立劳务经济单项奖;三是强化调度考核。实行每月调度情况,每季督导通报,年底组织综合考核。四是全面启动镇办劳动保障所职能。在全区11个镇办成立了劳动保障所,投资配备了微机和必要的办公设备,并发挥他们在劳动力转移工作方面的主渠道作用,使其担负对本行政区内社会劳动力的登记建档,建立起农村劳动力资源库和外出务工回乡人员资料库,提供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组织引导转移工作地有效开展。

(二)强化培训,提高就业技能。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济宁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五年规划》,迅速提高我区农村剩余劳动力素质,区政府成立了农民工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教育、农业、人事和劳动保障等部门的工作职责,并将任城区职业技能培训基地设在任城职业中专。整个职业技能培训走市场化运作路子,在国家规定的标准收费范围内,就低收取培训费用。为减轻政府压力,我们还鼓励社会力量办学,并为办学者提供一切方便。目前全区已有6所民办技校,年培训能力达到8000余人。预计到2008年,全区培训4万人(每年培训1万人),其中具备务工基本技能的2万人。同时,我们通过大力争取省市技能扶贫政策,每年安排80—90名家庭条件比较困难的青年接受免费培训,并在毕业后安排到各岗位工作。

(三)发展经济,就近就地转移。近年来,区政府大力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综合运用金融、财税杠杆,大力发展建筑业、运输业和商贸流通业、饮食服务业、休闲娱乐业等产业。这些私营企业一般技术起点低、投资少、易于创办并且经营形式灵活,就业门槛低,对低文化技术水平的农村劳动力就业限制比较少,又多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在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方面有明显优势。截至目前,全区3000家民营企业从业人员达15万余人,其中吸纳当地农民123466人,占全区总劳动力的36%,占转移劳动力总数的63%。

(四)调整结构,促进内部就业。在保证粮食生产能力稳定提高的前提下,按照抓大扶强的原则,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农业,把特色种植作为农业结构调整的重点,狠抓了农业特色基地建设。如接庄镇2万亩蔬菜区、喻屯3万亩甜瓜种植区、李营10万亩苗木基地、南张3万亩甜叶菊基地和长沟1万亩葡萄基地等,这些产业基地的建设,不仅增强了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提高了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又扩大了农业自身的就业容纳量,使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农业内部得到就地消化,缓解了农民就业压力。

(五)强化管理,搞好劳务输出。坚持把搞好劳务输出作为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和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重要举措来抓,明确任务目标,强化管理措施,取得明显成效。截至2004年底,全区已输出72885人,其中境外输出330人,年创劳务输出经济4.5亿元,有力地促进了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一是建立健全劳务输出机构,配备配齐工作人员。目前,全区11个镇(办)都成立了劳动保障事务所,配备专(兼)职人员,和区就业办一起具体承担劳务输出的组织管理工作。二是建立劳务输出基地和劳动力资源基地。目前我区已在温州、上海、北京、淄博、广州、青岛等地建立劳务输出基地20多个,具体承担收集劳务信息、安排接送劳务人员的任务。全区50多个村建立了劳动力资源基地,聘任了一大批劳务输出信息员,确保了劳务信息的收集和、劳务输出工作的组织报名、人员输送等工作的正常开展,使全区劳务输出规模不断扩大,输出人员数量逐年增多。三是利用社会力量办学开展技能培训。坚持“长班与短班相结合、以短班为主,集中与分散相结合、以集中为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实际操作为主”的培训方针,按企业要求对务工人员进行培训,使输出人员实现由劳务型向技能型转变。据统计,全区每年培训外出务工人员近4000人,获得技术等级证书的有800余人,培训就业率达到80%以上。四是不断强化管理和服务工作,严格按照“认真考察用工单位、严密组织求职报名、积极开展技能培训、严格考察录用和来去接送”等工作程序,为劳务输出创造良好外部环境,确保输出人员安全。

(六)优化环境,维护合法权益。从去年年底开始,全区各有关部门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加大了对外出农民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协调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去年春节前,劳动保障等部门检查用工单位74家,涉及农民工4950人,督促26家用工单位与农村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2430份;受理群众举报128起,查处128起,为235名农民工协调解决拖欠工资15.6万元。今年劳动保障和建设部门又联合行文、联合运作,专门对侵害农民工利益的不法行为进行检查,加大了对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治理力度,查处了一批违规违法行为,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区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农村经济的发展水平、与农民致富奔小康的迫切愿望相比,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农村剩余劳动力整体素质低。一是文化素质偏低。我区转移的农村劳动力中小学文化的占30.5%,初中文化的占51.2%,高中文化的占14.8%,中专和大专以上的只占3.5%。二是劳动技能低。由于缺乏科学知识、专业技能和市场意识,转移出去的大多数劳动力从事苦、脏、累、差的非技术性或技术性低的行业,在与城市劳动力的竞争中处于劣势。三是思想认识不高,观念陈旧落后。不少农民仍存有“小富即安”的思想,守着旧摊子,不愿出远门,外出创业的意识淡薄。

(二)劳动力转移组织化程度低。目前我区农村剩余劳动力在一定程度上靠亲帮亲、邻帮邻实现转移,相当一部分属于无组织、无目标、无保障的自发外出闯荡,中介组织牵线介绍出去的农村劳动力为数不多。部分职业技术学校、劳务市场首先考虑的是自己的利益,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后缺乏有效地跟踪服务;劳务市场管理部门对中介机构缺乏严格的审批、监督机制,使得一些专门骗取求聘者钱财的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导致一些地方的农民对依靠政府及中介服务机构寻求就业的信心不足,使自发外出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形成“盲流”。

(三)政策落实力度不够。目前,各级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没有确定农民工的地位,致使他们的社会地位存在严重的不公平,农民工大多依赖社会关系网络进城打工,而且大部分集中在工厂、服装、纺织、餐饮服务业、建筑业等劳动企业,使得他们在城市中处于受社会排斥的劳动就业岗位。一些用工单位大多不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更不愿为他们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一旦发生用工纠纷问题,很难依法解决,致使农民工的诸多权益受到侵害。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一)建立完善组织机构,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组织引导和管理力度。劳动力转移作为一项经济工作,必须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区政府将把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明确任务目标,落实相关政策措施,综合利用经济、法律、行政手段,统筹安排,加大投入,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的健康快速发展,逐步做大做强劳务输出产业。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劳动力转移中先进典型经验的宣传力度,帮助农民拓宽思路,消除顾虑,使外出务工、增收致富成为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二)大力发展二、三产业,实施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战略。一是加大招商引资和资源开发力度,加快各类企业特别是龙头企业的发展,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不断扩大企业规模,吸纳更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二是要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借助于经济园区的集聚效应,进一步提高私营经济在农村经济中的比重,有序引导懂经营、会管理的农民工从第一产业进入商贸、餐饮、旅游、娱乐等服务行业。三是要以小城镇建设为依托、促进城乡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增加农民的就业门路。四是要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带动千家万户从事专业化生产,吸收农村劳动力。加快农村经纪人队伍建设,拓展农副产品销售渠道,转移剩余劳动力。

(三)扩大劳务输出规模,拓展剩余劳动力就业的外部空间。继续向省内外的建筑业、服务业、加工业等劳动密集型企业输出劳动力,并创造条件,提高劳务输出档次,扩大输出规模。同时加大引导力度,发挥竞争优势,进一步加强境外劳务输出工作,为我区农村劳动力寻找更为广阔的就业途径。

(四)强化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营造良好的务工环境。强化使用农民工的监督管理,及时有效化解劳资纠纷,尽快建立起农民工工资支付责任制和欠薪预警制度,依法解决克扣、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强化农村劳动力市场秩序治理,加大劳动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侵害农民工权益的用人单位,使整个农村用工市场走上法制化、有序化的轨道。强化政府干预,维护外出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中介组织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工资监督机制,完善工伤等各种保险制度,促进劳动力市场化运作、法制化管理,力争全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五)强化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农民工的整体素质。按照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从劳动力后备资源开发的角度出发,利用现有的职业教育和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认真搞好文化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的综合素质,增强农民谋职的能力。

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探索新的转移输出渠道,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力争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工作取得新的突破,确保全区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增长目标的顺利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