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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检查医用氧气工作报告

药监局检查医用氧气工作报告

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任务,靠实工作责任,积极稳妥的开展检查:

一是突出重点,扎实工作,从医用氧的使用环节入手,重点检查医疗机构是否建立健全医用氧购进、审核、验收、使用管理制度;

否建立健全医用氧购进和领用登记台帐,购进每批次医用氧是否能追溯其来源去向;

否对供应商相关证照资质进行严格审核评估,购进医用氧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购进票据是否合法,否做到票、帐、物相符,并建立医用氧购进验收记录。

二是对医用氧生产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查看企业是否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和《GMP证书所生产医用氧是否取得药品批准文号;

对个别医疗机构利用制氧设备制备氧气的核查产品的检验及质量保证情况是否落实,否仅限于内部使用,有无对外销售等违规行为;

同时,坚决杜绝工业氧替代医用氧的行为发生,保障我市医用氧使用规范安全。

通过摸底检查全面掌握了全市医用氧生产、经营、使用过程中存在具体情况和急待解决的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医用氧生产使用奠定了基础。

全市共检查医疗机构74家,截至目前。出动执法人员992人次,对检查中存在具体问题现场提出了明确的规范和要求,对氧气未按药品管理以及管理制度不健全、购进渠道不符合规定的责令限期整改,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家,进一步规范了医用氧的生产使用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