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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法实施情况调查报告

工会法实施情况调查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的安排,我委于3月21日至26日,就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下简称工会法)情况,采取听取汇报、现场察看、走访职工等方式,对全市32家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了认真检查。检查期间,我们还现场察看了4家厂矿企业,访问了50多名职工。此外,为了认真搞好这次执法检查,提高执法检查的实效性。我委在分管副主任彭丙申同志的带领下,联同市财政局、市总工会有关部门,于3月13日至14日到华容、岳阳、云溪等县区进行了为期2天的调研活动,调查了解了这些县区在工会组建、依法维权、经费收缴方面的成功做法和经验。这次执法检查覆盖面比较广,社会影响较大,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实施工会法的基本情况

近几年来,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以及各级基层工会认真贯彻实施工会法,按照全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能,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宣传教育活动有一定成效。市委在*2年和*4年连续两年专门发文,向全市各部门单位提出了加强新时期工会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措施。市普法办将《工会法》纳入了“四五”普法规划,加强学习宣传。市总工会每年从省、市工会邀请专家教授讲课,组织基层工会主席、工会专干进行学习培训,提高他们法律知识和业务水平。近年来共培训400多人次。同时,市总工会还通过编写《工会法》宣传手册、开展宣传周、宣传月及知识竞赛、向农民工送文化、送法律等活动,向广大职工宣传工会法律知识,并从*4年起连续三年在电视上开辟宣传专栏。通过这些宣传活动,提高了全社会对工会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了企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意识,激发了广大职工积极投身社会各项事业建设的工作热情和参与企业管理的主人翁思想。

(二)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得到发展。近年来,市人民政府及各级工会按照全国总工会提出的“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和总书记“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的要求。针对我市国有企业改制的不断深入,适时将工会组织的重点转到了非公企业之中。目前,全市较大规模的非公企业和改制企业如长城水泥厂、祥宇化工有限公司、凡泰矿业有限公司、兴和发纺织有限公司、富食村、都依法建立了工会组织,万余名职工接续工会会员关系。同时,针对我市乡镇企业员工少、规模小,主要分布在乡镇、村和街道的特点,创新组建模式,探索建立乡镇联合工会和行业工会,全市24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全部建立了联合工会,8个街道居委会建立了工会组织。截止*6年底,全市共建立基层工会组织361家,函盖法人单位382个;全市工会会员总数达32527人,基层工会组织和发展会员连续三年每年增长20%以上。其中,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工会组织156家,发展会员11655人,职工入会率达70%。

(三)职工合法权益得到较好维护。一是建立和健全了维权机制。我市各级工会都建立了“三方协商”制度、工资集体协商谈判制度、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劳动争议调解制度和劳动合同制度等五项制度,构建政策性维权体系,并且在实际工作中逐步进行健全和完善,为从源头上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全市共有295家企业建立了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制度,覆盖职工17498人。特别是近几年来,各级工会努力健全和完善劳动争议调解制度,积极参与劳动争议协调,共调处劳动事故26次,调处安全生产事故及纠纷8起,有效地维护了职工权益,化解了企业与职工之间的矛盾,稳定了劳动关系。二是劳动保障力度正在加大。调查组从劳动社保部门了解到,近年来,我市劳动部门积极配合工会法的贯彻实施,以加大了劳动法的执法力度来推动工会法的贯彻落实。如去年,我市职工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生育五项保障新增参保人数就达到了13479人,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有新的突破,特别是征缴企业养老基金达到2918万元,而且部分非公企业已启动对职工的各项社会保险。三是民主意识正在逐步增强。市公路局每年召开一至两次职代会,讨论和审议该局的各项重大事务。富食村通过职代会形式,要求职工参与企业管理,为企业发展献计献策,共收集员工意见300多条,采纳60多条,激发了广大职工的主人翁精神,促进了企业发展。目前,我市有176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了职工代表制度,184家事业单位开展厂(局、司、企)务公开和民主评议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活动。四是帮困工作成效明显。*6年市总工会率先在岳阳各县(市、区)建立了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并积极向上争取和向社会筹集帮扶资金。去年共筹集资金108万元,大米20多吨,慰问了生活困难职工405户、重大疾病职工223户、遭受意外灾害职工家庭126户。各级工会积极主动协助政府和行政做好“双联”工作,近三年来,通过“双联”这个平台,共为企业引进项目16个,引进和筹集资金近3500万元,帮助321名职工实现了再就业,有426名职工与干部结对脱离了生活贫困,充分体现了工会在服务经济建设大局和社会稳定方面重要地位和作用。

(五)职工教育不断加强,各项活动有效开展。一是深入开展劳动竞赛活动。全市有238个企事业单位的19760多名职工参加了“创新杯”劳动竞赛,成立技术攻关小组58个,攻克生产经营中的技术难关35个,提合理化建议3*余条,累计创经济效益800余万元。市公路局在开展技术攻关活动中发明的养护级配材料技术,在岳阳市得到推广。二是不断加强职工教育。市广电局工会鼓励青年职工自学成才,近三年来共有25名青年职工参加中国传媒大学、湖南理工学院学习,并获得了本科或大专文凭,成了局里的技术骨干和业务标兵。三是积极开展文娱体育活动,增强了凝聚力。富食村每年花费2万余元,组织职工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4年组织员工到龙窖山了解当地的民俗风情、人文历史,*6年开展“做一个快乐的富食村人”秋登五尖山活动。活动的开展大大激发了职工的工作热情,增强了职工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了企业兴旺发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执法检查情况看,工会法的贯彻实施还存在一此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入。从检查情况来看,主要表现为:其一,一些领导干部和企业经营者基本上不了解工会工作的性质和作用,对工会法律更是不清楚,对于工会在推动经济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反而担心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权益会影响单位利益,增加单位负担。其二,由于宣传工作不到位,导致很大一部分职工不懂得依靠工会组织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别是进城务工人员,根本不知道自己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没有“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意识。如,我们在桃林某鞭炮厂进行检查,当问及职工是否按法律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是参加社会保险、是否有劳保用品时,绝大多数劳动者都认为这些不关自己的事,只关心“我做了多少事,老板就要付多少工资。”基本上没有维权意识。

(二)非公企业工会组建的难度仍然较大。一是少数非公企业主不支持甚至阻挠工会组建,认为建立工会会增加企业负担,成为管理的羁绊,会影响企业生产和经营,因而对工会组建工作持不支持态度。如某一非公企业,从*3年到*6年市总工会上门督建不下10次,至今还没有组建工会。二是部门配合不力。目前,在推动非公企业和改制企业组建工会工作上,有关部门没有认真配合,积极支持,基本上是由市总工会一家唱独角戏,致使“党委重视、政府支持、部门配合、工会运作的机制流于形式,工会组建成效不理想。三是部分已经建立的非公企业工会组织受制于经营者,工会主席由企业经营者兼任或由企业法人指派,工会活动缺乏必要的保障,发挥作用难。我们在忠防镇检查发现,该镇部分矿产企业工会组织机构不健全,只有工会主席一人,没有工作场地、活动设施,工会工作有名无实,作用难以发挥。据统计,全市应建会非公企业266家,职工28915人,已建会企业只有156家,入会职工21932人,工会组建率仅为60%,职工入会率70%,仍有近万名农民工游离于工会之外。如桃林镇现有鞭炮企业就有15家,职工3500人,至今没有一家鞭炮企业建立了工会组织。

(三)企业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仍较严重。一是很多企业单位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既使有些签订了劳动合同的,也不是很规范,基本上没有明确职工的权益。兴和发公司现有员工400多人,员工工资普遍偏低,而且劳动强度大,污染重,由于员工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该公司裁员的随意性大,劳资关系极不稳定。二是企业安全生产方面隐患较多。我们在忠防镇湘莹矿业公司选厂进行检查,一进生产车间就闻到一股刺鼻难闻的化学药剂气味,机器发出的声音震耳欲聋,车间也没有任何排气设备,很多员工没有戴手套和口罩在这样的环境中进行作业。几米高的铅锌池没有任何拦护设施,如果工人掉下去,生命很难保住。在湘岳矿业公司,我们同样发现,工人们在上百米深的矿井生产,没有配戴任何安全防护设备。三是社会保障很难落实。工会法规定,企业除必须跟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外,还应为职工缴纳“五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然而,绝大多数企业都没有落实。有一家市单位的下属企业职工要求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而该单位领导却以处分和辞退相威胁,不予办理。桃林全新鞭炮厂有*多工人,除少数特殊作业人员参加人身意外商业保险外,其余员工都没有参加任何社会保险。兴和发公司、长城水泥不但新进员工没有保险,就连改制前的老职工也没有参加保险。不仅侵犯了职工权益,也给政府增添了负担,给社会带来了不稳定因素。四是民主管理流于形式。大多数企业都不愿意让职工参与企业决策、管理,认为企业内部决策是商业秘密,是企业的核心问题,不能让职工参与进来,致使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成了一句口号,流于形式。

(四)工会经费收缴困难重重。除认识上的偏差导致工会经费收缴难外,还有如下几个原因。一是工会经费代收难度大。部分企业特别是非公企业经营者法律观念淡薄,一心追求个人利益,不依法计提、拨缴和上解工会经费。如祥宇公司*6年核定应上解工会经费12万多元,实际只交了2万元。去年,地税收取工会经费仅45万元,仅占应收经费的30%。二是财政扣缴部分难以到位。我市财政统发工资近9000万元,按照《工会法》及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市财政应依法计提工会经费180万元,其中拨缴市总工会72万元,但财政给市总工会预算只有25万元,仅占依法拨缴工会经费三分之一。三是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从执法检查情况来看,基层工会经费没有独立专帐管理的现象较为严重,有的工会财务根本没有专帐,只是在行政帐面上立了个工会经费科目;有的没有及时按标准足额计提和拨缴工会经费,工会财务只是个有帐无钱的“空壳;有的工会组织开展活动需要经费时,都是临时请一把手审批。“工会主席是工会经费的唯一合法审批人”的规定在这些单位是一纸空文。

三、几点建议

根据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情况,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要进一步加大工会法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工会法重大意义的认识。一是要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作为宣传教育的重点,加强对他们工会法律知识的培训,增强他们支持组建工会、支持工会工作的自觉性。二是要努力加强对劳动者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探索各种有效的方式和方法帮助和引导其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第二、要进一步加强工会组建力度,努力把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一是要加强领导。市委、市政府、各乡镇党委要加强对工会组建工作的领导,要把工会组建工作纳入目标管理,组织部门在配备工会干部时,要把那些责任心、事业心强的年轻干部充实到工会领导岗位,切实加强对工会工作的领导,以党建来带动工建。二是市总工会要加强同各相关部门的协调,积极争取各职能部门的支持,合力推进工会组建工作。三是要加强对基层工会的业务指导。市总工会要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加强新时期工会组建工作的新思路和新举措。

第三、要进一步形成合力,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一是要进一步健全政府、工会、企业三方协商机制。市人民政府要与工会建立联席会议会议制度,就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政策性问题,进行沟通,听取工会的意见,从源头上、根本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二是要狠抓安全生产,努力保障职工安全。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加大安全监管力度,促进企业建立和健全安全措施,改善生产环境,落实安全保护措施,切实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三是要努力扩大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覆盖面。各级工会要积极履行代表职工与企业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责任,帮助和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部门要加大执法监督力度,督促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规范合同内容,提高劳动合同的签订率和质量。四是市人民政府和劳动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社会保险资金征缴力度,对那些不愿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运用法律手段,采取强制措施,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维护社会长久稳定。五是各级工会要积极探索和制定非公企业的民主管理模式,确保非公企业以职代表会为基本形式的职工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得到落实。

第四、要进一步加大经费收缴力度,切实保障各级工会活动经费到位。一是财政扣缴要逐年到位。市财政要按照《工会法》及相关政策,逐年提高工会经费计提比例。并实行人员经费与工会经费分离,同时,安排必要的“双联”工作经费,努力解决因工会经费不足额到位,而影响工会工作的问题。二是要加大工会经费代收力度。市地税部门要进一步调查研究,摸清底子,扩大代收面,加大代收力度,对那些拒不缴纳工会经费的单位,要按照《工会法》的规定,付诸于法律,采取强制手段,力争代收率达到90%以上。三是要加强工会经费管理。市人民政府要督促各行政、事业、企业单位依法计提工会经费,并加强工会经费审计工作,对挤占和那用工会经费的单位和个人,纪检和监督部门要严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