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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信息化工作措施

警务信息化工作措施

警务信息化建设是当前公安机关实施科技强警战略的一项基础性系统工程,是加强“公安信息化、执法规范化、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的重要环节,是最大限度遏制和减少犯罪、稳定治安、服务群众、筑牢维稳的第一线,也是新时期通过信息化建设实现动态社会条件下有效控制治安局势的有效途径。在公安机关开展“三项建设”是公安部党委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警务信息化建设作为龙头工程,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信息化建设进程直接影响到执法水平和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警务信息化本身就是促进公安工作整体水平提高的手段和方法。湖北现在正在进行警务信息化的建设,主要用的信息化办公软件叫“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通过我所信息化建设的工作实践,深深感到派出所警务信息化建设应强化五大措施,助推警务信息化进程。

一、以思想观念的大转变,助推警务信息化

警务信息化建设是一场重要的警务变革,事关公安工作长远发展,是公安机关适应信息社会、构建现代警务机制的必然选择,是推动公安工作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性举措。派出所作为公安机关的“窗口”,要从时展和公安工作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警务信息化建设的重大意义,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快推进这项工作,争做信息化建设的倡导者、行动者,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信息警务战略上来,把各类信息系统作为开展工作不可或缺的工具,把信息采集和应用融合到日常警务活动中,争当信息化应用的排头兵。在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建设之初,民警由于对该项工作不熟悉、不了解,以至于在开展常住人口签收工作时,有的民警产生了畏难情绪,工作踌躇不前。为了确保常口签收能够如期完成,也为了警务信息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并真正应用到日后的日常工作中去,所领导高度重视,把警务信息工作作为当前十分紧要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引导民警树立“不会信息警务民警将失去工作权,不会信息警务领导将失去指挥权”的主人翁责任感和紧迫感,会上动员,会下与民警交心谈心,解除了民警的畏难心理,提高了民警对警务信息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为推进信息化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思想保障。

二、以平台建设的大攻坚,助推警务信息化

要以提高网上信息利用率为核心,积极探索建立“信息网上找、文件网上走、案件网上办”的信息化工作新模式。一是搭建信息平台。按照“便于查询、易于操作、简洁实用”的原则,建成公安内部网站,设置“三基”建设、业务工作等专栏,链接办公自动化系统和应用子系统,为单位提供信息共享平台。二是搭建办公平台。大力倡导无纸化办公,实现公安工作办公自动化,彻底解决过去文件“一层传一层”主旨失真的问题,确保省、市、区文件精神落实的“度”与“质”。三是搭建破案平台。坚持“谁主办、谁采集、谁录入、谁修改”的原则,全面、及时采集录入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刑事案件等基础信息,开展指纹比对、网络追逃等工作,认真落实管控措施,及时发现犯罪线索,切实提高治安防控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以信息采集的大会战,助推警务信息化

情报信息主导警务是信息化时代的产物。要把情报信息置于公安工作的“主导地位”,始终坚持质量第一、数量与时效并重的原则,严格规范采集程序,明确工作责任。要加强信息日常管理维护,确保信息鲜活性和安全性。要从制度上促进民警信息化应用习惯的养成,保障业务流程和信息处理的合理衔接,推动信息警务观念的变革和信息警务效益的提升,逐步建立起具有信息化特征的新型警务模式。要把信息收集、录入、汇总、研判、应用与相关的人员相对应,明确信息化应用各个环节的责任,从时效、性质、质量等不同层面进行分类。规范信息数据管理,提高信息质量,从而使警务信息在公安工作中真正得到最有效的应用。

四、以应用技能的大培训,助推警务信息化

要把应用技能培训作为常态工作来抓,建立长效考核机制,激励民警在信息化建设中建功立业,逐步实现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的规模效应。一是采取会一个、带一串的方法,充分发挥“小教员”的骨干带头作用,以点带面,“小教员”不仅向民警传授操作技能,也是警务信息录入的质量检查员;二是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组织民警到警务信息工作做的比较好的派出所,虚心学习好的经验和好的做法,取他人之长,补己之短,同时请专业人员进行讲解、辅导,帮助解决警务信息录入工作中出现的疑难问题,从而做到技术保证。三是采取集中训、严格考的方法,组织民警开展以计算机技能操作学习为重点的培训活动,深入开展民警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训练和平台应用培训;针对民警中存在的年龄大、计算机操作还不是很熟练的实际问题,制定培训帮扶帮教方案,对民警计算机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进行辅导培训,将培训结果同民警综合考评挂钩,严格考核、奖惩兑现,确保完成时限和质量,达到每一名民警都会操作和使用的目标。

五、以信息警务的大普及,助推警务信息化

要紧紧抓住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建设的契机,以需求为导向,以实战为核心,认真研究构建以信息化为支撑的现代警务机制,把信息化建设、应用更全面更深入地融入到各项公安业务工作中,全面提高利用信息化手段破案的数量和质量,提高利用信息化手段管理和服务的水平。

警务信息化建设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不断完善的过程,必须建立“全警采集、全警录入、全警应用、全警共享”的工作模式,健全合理的评判机制和科学的导向机制。派出所民警要站在全局的高度,牢固树立全局意识、服务意识,将实施警务战略与信息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确保信息的真实、完整、鲜活;要按照“实战实用、方便快捷、共建共享”的原则,整合各种有利的信息系统,打造一个功能强大、综合信息齐全的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通过信息化建设,将民警的“台帐信息”、“脑袋信息”、“口袋信息”释放出来,使基础数据采集的成果更多地以情报信息的形式表现出来,最大限度地实现信息共享,全力推进警务信息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