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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安全责任工作措施

确保安全责任工作措施

为进一步加强县、镇、村(社区)以及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网络体系建设,不断巩固和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县安监局采取四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各项责任落实到位。

一抓目标考核。强化对各镇、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分解下达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进一步细化量化各项考核指标,同时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参与考核工作,使考核结果体现客观、公正。

强化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修订完善《县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奖励办法》,逐步加大安全生产在年度目标责任制综合考核中的分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奖励机制。督促各镇与所辖村和重点企业,各行业主管部门与所管企业以及企业内部签订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二抓预警约谈。建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实施进展情况通报制度,对超指标进度或者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县级有关部门、事故单位和有关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实施约谈、警示,由县安委办定期对各镇、各有关部门和重点行业的重点单位进行安全生产预警分析评价,对安全生产领域出现的一些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警示,督促有关单位负责人增强安全工作责任心。

三抓部门联动。充分发挥县安委办的综合协调作用,进一步加强与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安全生产许可、检查和预警通报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协同应对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四抓责任追究。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依法严肃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格追究责任。

充分发挥经济处罚的杠杆作用,加大对非法违法和事故案件的经济处罚力度,并逐步实现监管关口前移,重点提高事前处罚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