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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会讲话

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会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全省毕业生就业工作,表彰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在长期扎根基层毕业生中涌现出来的建功立业优秀人才,研究部署**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任务。省政府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会前,省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对下一步工作作了部署。韩寓群省长明确提出,要认真分析今年我省毕业生就业的形势,根据各地和各高校的情况,研究具体贯彻落实措施,确保今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做得更好。刚才,省人事厅、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负责同志结合各自部门职能,对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讲了很好的意见;济南市、济宁市和中国石油大学、烟台职业学院分别介绍了自己的经验,我都赞成。下面,我谈三点意见:

一、总结经验,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近年来,随着高校扩招,我省高校毕业生数量快速增长,年均增幅超过30%,就业任务非常艰巨。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各高校密切配合,扎实工作,积极拓宽就业渠道,着力优化就业环境,狠抓就业政策落实,毕业生就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一是毕业生就业率在就业持续高峰年中保持了基本稳定,实现了就业人数的持续增长。研究生、本科生就业率每年都在90%以上,专科(高职)生在70%左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为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持。二是“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毕业生就业模式初步形成。通过市场介绍就业的毕业生占70%,市场在配置毕业生资源中发挥了基础性作用。就业方式日趋多样化,非公有制单位和基层逐渐成为接收毕业生的重要渠道,2006年已就业毕业生中,到各类企业就业的占55.1%,其中到非国有企业就业的占39.4%,比2001年提高了20个百分点。三是促进就业的政策环境不断优化。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消除了限制毕业生就业的体制性、政策性障碍,构建了毕业生到基层、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和多渠道就业的政策体系。四是就业服务体系日益完善。就业市场有序发展,我省率先在全国实现了毕业生就业管理服务的网络信息化,各地各高校全部开通了就业信息网,全面实现了网上招聘、远程面试、网上签约、改派等网络服务功能,极大地提高了全省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水平。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省毕业生就业工作还存在许多新情况、新矛盾、新困难。一是就业形势不容乐观。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全省高校毕业生数量逐年增加,今年达到38万人,比上年净增10万人,预计“十一五”期间总量要达到200万人,是“十五”期间的2.9倍,而同期社会难以提供充足的就业岗位,保持高校毕业生高就业率的任务十分繁重。二是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有业不就”与“无业可就”的现象同时并存。一方面相当数量的毕业生找不到就业岗位,另一方面,新兴行业和艰苦边远地区及基层人才严重不足,大量毕业生过分集中在沿海地区和大中城市,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基层难以吸引和留住毕业生。高等教育在专业设置、培养模式等方面与社会需求不相适应的问题比较突出。三是工作进展不平衡。有关政策还有待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特别是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方面与市场经济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一些地方和高校对就业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重招生、轻就业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

高校毕业生是国家的宝贵人才资源。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是党和政府执政为民、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举措,是成千上万家庭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和建设创新型省份,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保持社会的长治久安、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希望各级各部门和各高校深刻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来抓,切实抓紧、抓实、抓好,抓出成效,为全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保障。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全力做好**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既是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落实国家、省关于支持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完善“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拓宽就业渠道,健全就业指导服务体系,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市场服务水平,最大限度地促进毕业生就业,确保毕业生就业率水平基本稳定,实现就业人数和到基层就业的人数进一步增长,使未就业毕业生在离校后也能得到较为完善的就业服务和基本的社会保障,促进整个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实现上述目标,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积极探索。从长远看,要把握好三个环节,努力建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长效机制。

一是要努力保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就业提供保障。解决毕业生就业,归根结底靠发展。据测算,我省GDP每增长一个百分点,可拉动就业7万人以上。省委、省政府对保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高度重视。2006年,我省生产总值增长了14.7%,今年一季度增长了14.9%,可以说,当前我省经济发展势头很好,为做好就业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前提和条件。在发展第一、二产业的同时,要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在许多国家,服务业是吸纳就业人员的主要渠道,目前发达国家服务业的从业人员已占就业总数的75%以上,我省目前仅占29.6%。我省服务业从业人员不仅比例低,而且结构不尽合理,尤其是新兴服务业从业人员很少,从事金融、保险、审计、会计、社会福利、社区服务、信息咨询、中介服务等新兴服务业的人员,只占第三产业从业人员的1.5%左右。因此,要大力发展服务业,尤其大力发展新兴服务业。要确立就业优先战略,按照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大力发展服务业的部署要求,重点在金融保险业、信息服务业、中介服务业、现代物流业、文化旅游业、房地产业等六大领域实现突破,增加更多的就业岗位,有效缓解我省就业矛盾。

二是要进一步转变观念,落实政策,为做好就业工作提供良好的机制。对就业工作来说,环境、机制非常重要,但转变观念更为重要。近几年,我省毕业生就业观念有了很大转变,但由于受传统文化影响,传统就业观念比较强,现代就业观念比较淡。比如发展现代服务业,毕业生比较喜欢金融、保险、通讯等就业岗位,而对饮食服务、社区服务,包括家政服务等就业岗位兴趣不大。希望各地各学校要采取大学生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生动活泼的形式,广泛开展成才观和就业观教育,大力宣传扎根基层、创业成才的先进事迹和典型,引导大学生树立行行建功、处处立业的观念。近年来,国家和省都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落实好这些政策措施,是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基础。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把现有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特别是要把国家和省出台的关于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中提出的各项任务进行分解,明确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确定就业工作责任人,细化工作任务,确保落实到位。各市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最迟要在今年6月份出台具体实施意见,高等学校也应制订和完善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办法。要进一步完善政策,充分考虑毕业生到农村、到基层就业面临的工作、生活困难,充分理解贫困大学生的经济压力,制定更加优惠的扶持政策;同时,注意新出台政策与现有政策的衔接,使之形成一个有机整体,保持政策的一致性和整体性。

三是要以就业和社会需求为导向,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改革。高等教育专业设置既要重视加强基础学科,更要强化社会需求的引导,加强应用学科的科学定位,密切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要主动适应社会用人需求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学科专业结构,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加快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毕业生的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要加强就业工作的检查考核,把就业状况作为高校教学评估的一级指标,作为高职院校和独立学院教学评估的核心指标。要建立和完善毕业生就业状况信息、形势预测和预警制度,引导毕业生择业和高等学校调整专业。

目前,距今年毕业生离校只有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高校毕业生求职择业正处在关键时期。据初步统计分析,我省高校毕业生签约率不理想,低于去年同期4个百分点,就业形势非常严峻,任务非常艰巨。各级各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抓紧开展工作,务求取得实效。

(一)进一步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一是积极引导国有企事业单位优先录用高校毕业生。引导高校毕业生优先进入政府组织的各类重点建设工程和项目,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参加社区管理、高新技术服务等新兴工作岗位。二是加大从高校毕业生考录公务员的力度。各级机关特别是县乡机关以及基层公安、司法、工商、税务、质检等执法部门新增人员,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优先考试录用高校毕业生。三是综合运用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支持各类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努力营造促进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社会环境。各级财政部门安排的中小企业扶持发展资金,要向聘用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数额的中小企业倾斜。要学习、借鉴、推广济宁等地的经验,对接纳高校毕业生的企业可给予适当补贴。对积极接收毕业生,替政府分忧、为学生解难的用人大户,各级政府要大张旗鼓地表彰和宣传。四是要积极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不断完善有关鼓励政策,对自主创业且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在其自筹经费不足时,可向当地经办银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对从事微利项目的自主创业毕业生,贷款利息由当地政府承担50%。要加快高校毕业生创业基地建设,对有创业愿望并具备创业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培训、项目开发、小额贷款担保、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以创业促进更多毕业生就业。

(二)继续组织实施好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各类计划和项目。今年除了继续实施“选调生计划”外,要重点抓好两个项目:一是继续精心组织实施好“三支一扶”计划。去年我省“三支一扶”计划工作开局不错,在全国“三支一扶”会议上,我省作为先进典型介绍了经验。今年,我们要再接再厉,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扩大项目规模,把“三支一扶”这项“民心工程”,打造成毕业生就业的响亮“品牌”。要高度重视并关心已经在基层工作的毕业生,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各种困难和问题,真正使他们留得住、用得上。要认真研究解决他们在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后的管理与后续发展问题,促进基层就业项目健康可持续发展。二是启动实施“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实施“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是中央的要求,也是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青年干部的锻炼成长很有意义。组织人事部门要抓紧制定实施意见,提出总体实施规划。各市、县(市、区)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有计划地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力争通过五年左右的努力,逐步实现每个村(社区)至少有1名高校毕业生的目标。这项工作任务重,涉及面广。在制定项目具体实施方案时,要深入调研,充分倾听各方意见,确保顺利实施。

(三)认真做好帮助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高校毕业生中,按照困难家庭学生占20%和特别困难家庭学生占5%的比例计算,今年我省应届高校毕业生中就有近8万名困难家庭学生,其中2万名属于特别困难的学生。要关心这些毕业生的就业问题,给予他们更多的帮助。要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纳入政府援助困难群体就业的政策体系,进行重点帮扶。要针对困难家庭毕业生的特点和需求,强化离校前的帮扶,开展就业指导,提供“一对一”的就业服务和重点推荐。要加强求职过程中的经济援助,对他们参加机关和事业单位主办的录用考试,免除报名、考试和体检费用。要强化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援助,对离校回原籍的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各级主管部门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数据库,实行重点推荐、优先安置,帮助参加“三支一扶”等各类计划,安排到就业见习基地和政府购买的公益性岗位工作。对推荐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成功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用人单位与特困家庭毕业生签订两年以上合同的,当地政府要给予人才中介机构和用人单位适当补贴。民政部门要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毕业生给予最低生活保障或临时救助。

(四)全面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今年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全面服务年”。要以开展这项活动为契机,牢固树立为毕业生服务的理念,进一步完善服务体系,创新服务手段,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水平。通过就业指导、推荐就业、就业见习等措施,帮助和引导毕业生合理调整就业预期,积极就业。要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网络平台建设,建立毕业生就业信息收集、、预测、监管制度,完善网络体系,丰富网络功能,推动建立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站联盟,实现资源共享。要切实加强对各类就业招聘活动的监管,严格规范收费行为。

对离校后回到原籍的未就业毕业生,有关部门要免费提供职业介绍、培训、就业见习等系列服务。对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劳动保障部门要建立专门台账,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服务,组织他们参加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或就业见习、创业培训,并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促进高校毕业生最大限度就业

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一件大事,精心组织实施,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结合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任务来统筹安排,作为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的重点工作来落实,做到领导到位、政策到位、资金到位、人员到位、服务到位。政府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分管领导要亲自抓,定期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抓紧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加强协调,整合资源,努力形成统一领导、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省政府已研究确定设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资金,各地也要落实必要的经费投入。各高等院校要把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继续加强“一把手工程”,切实做到就业指导服务机构、人员、经费“三到位”,健全领导主抓、部门统筹、院系为主、全员参与的就业工作体系,努力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服务。

加强协调配合。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研究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人事、教育部门要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研究制定促进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指导协调毕业生就业工作,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劳动保障部门要切实保障高校毕业生合法权益,做好失业登记和免费就业服务工作。共青团系统要继续组织实施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发改、经贸、公安、财政、民政、工商、税务、新闻宣传、金融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分工,积极创造条件,为高校毕业生顺利就业提供便利和保障。

强化督查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完善评估政策和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和评估通报。要重点落实两个责任:一是高校的责任。以高校毕业生就业评估为抓手,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就业工作情况评估和监督检查制度,坚持就业率公布制度,评估结果和就业率要与招生计划适度挂钩,对就业率明显偏低的学校和专业要适当控制招生规模,减少招生计划。二是市、县(市、区)政府的责任。研究探索建立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评价机制,重点考核市、县(市、区)政府服务功能发挥、政策措施落实、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和基层就业指标等完成情况。

同志们,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级各部门各高校要加强协作,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毕业生就业工作新局面,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和省九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