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血防机构改革讲话

血防机构改革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动员和部署血防机构改革。等下,选德副书记将作重要讲话,大家要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先谈三点意见。

一、明确改革的指导思想

血吸虫病是一种严重危害疫区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阻碍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大传染病。党和政府高度重视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同志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血吸虫病防治。今年2月,国务院还成立了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正在抓紧制订《全国预防控制血吸虫病中长期规划(*年-*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血吸虫病防治条例》。我省是血吸虫病高发区,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取得了很大成绩。全省居民血吸虫病患病率由“八五”期末的7.84%下降到*年的4.01%;耕牛血吸虫病感染率由“八五”期末的12.48%,下降到*年的4.75%;急性血吸虫病人由“八五”期间年均376例,降至“十五”期间年均184例;晚期血吸虫病人也减少至目前5408人。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省血防工作还存在许多突出的问题。全省现有钉螺面积262万亩,占全国钉螺面积的50.20%,居第一位,血吸虫病人21万人,占全国的25.47%,居第二位;少数地方出现血吸虫病疫情回升趋势,并陆续发现一些新疫区;傍堤建镇使大量人畜紧邻易感地带,增加了人畜感染机会;血防管理体制不顺,机构臃肿,人员偏多;防治经费严重短缺,血防工作人员工资无法保证,致使查病、查螺、灭螺、化疗等防治措施无法落实;农村税费改革后,血防义务工取消,给灭螺工作带来了新的难度;草食家畜业迅速发展,畜源性传染源控制难度加大。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扎扎实实地推进血防体制改革。不改革没有出路,改革不彻底也没有出路。正是基于此,省委、省政府从去年开始,组织省卫生厅、人事厅、发改委、财政厅和省编办对血防机构改革进行了专题调研,广泛听取疫区市、县(市、区)的建议和意见,制定了全省血防机构改革方案,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改革方案,并以省政府办公厅文件正式下发。根据中央和省里的要求,这次血防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对血防工作的领导,强化相关部门的血防工作职责,深化血防体制改革,将血吸虫病预防工作纳入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完善血防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血防网络和精干、高效的血防队伍,提高预防和控制血吸虫病的能力。各地各部门一定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深刻认识这次血防机构改革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好改革的指导思想,积极、稳妥把这件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二、明确血防机构改革的目标任务

按照《湖南省血吸虫病防治机构改革方案》,这次血防机构改革的目标任务是:

1、理顺血防管理体制。岳阳市、常德市、益阳市血防办和现有与卫生局平行的县(市、区)血防办与同级卫生局合并,在卫生局加挂血防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改革后组建的血防办公室是同级血防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血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履行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等职责。血防办对外称血防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内为卫生局内设机构。

2、建立健全血吸虫病预防控制体系。一是在血吸虫病流行区的市、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立血防科(股)负责血吸虫病预防控制的业务管理与技术指导。二是将现有市血防所(院)和县(市、区)血防站(院)改为血吸虫病专科医院,从事以血吸虫病诊疗为主的医疗业务。三是调整县以下基层血防站布局,强化其预防为主的职能,一个基层血防站负责若干个疫区乡(镇)的血防任务。四是建立垂直到乡村的血防网络。在疫区乡(镇)卫生院设血防专干,协同基层血防站做好本乡(镇)的血防工作。乡(镇)卫生院血防专干应从现有血防人员中选拔。疫区村卫生室履行血防有关职责,乡村医生承担相应的血防工作。

3、建立血吸虫病预防专业队伍。由于血吸虫病的预防和治疗工作没有分开,重治疗轻预防,导致专门从事血吸虫病预防的队伍没有真正建立起来,直接影响血吸虫病预防工作的落实。这次机构改革要求疫区县(市、区)按疫区人口1.5/万的比例配备血吸虫病预防人员。同时,将这些人员全部纳入同级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并保证人员编制、经费落实到位。各地要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的文件要求认真落实。

4、严格血防人员准入。血防机构要全面实行人员聘任制,市、县(市、区)血防办和市、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血防科(股)所需人员从现有血防机构带人带编,择优选拔。从事预防工作的人员应具备中专以上学历,并经全省血吸虫病预防人员统一考试合格。新进血防机构从事预防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医学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5、改革和完善血防经费政策。省财政要重点解决血吸虫病防治专项经费和基本建设经费,主要用于查螺和药物灭螺、灭锄、查病、化疗和基层血防站建设补助。市、县(市、区)财政重点解决以下经费:一是编制内从事血吸虫病预防人员的工资、政策性补贴、公用经费;血吸虫病医疗机构和其他基层血防站从事血吸虫病医疗工作的人员。其经费按现行财政预算拨款标准不变。二是血防机构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等单位缴纳部分。三是疫区乡(镇)卫生院血防专干人员工资。四是乡村医生承担血防任务的误工补贴。五是血吸虫病防治专项经费、环改灭螺和血防机构建设配套经费。从*年起,对查螺、灭螺、灭蚴、查病、化疗等防治工作实行项目管理,接任务的多少和完成任务的质量情况安排项目补助经费。项目补助经费由省、市、县(市、区)三级财政按4:3:3的比例分级负担。

这次改革分两步走:第一步,进行血防管理机构改革,将市、县(市、区)血防办合并到同级卫生局,4月底以前完成。第二步,在市、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立血防科(股),调整血防站布局,对基层血防站的预防人员实行定编制、定岗位、定职责、定任务,理顺、调整工作关系和工作职能。5月底以前完成市、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血防科(股)设置,12月底以前完成基层血防站布局调整。力争通过以上改革,把血防机构纳入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统一规划,血防纳入“大卫生”统一管理。

三、切实抓好血防机构改革的组织实施

血防机构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疫区市、县(市、区)政府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推进。一是要认真学习和传达改革精神。血防机构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和有关工作人员要首先学好文件,准确把握文件精神。大家要十分明确,这次改革,省委、省政府是下了很大决心的,改革的目的,不是削弱血防工作,而是加强血防工作;不是撤消血防办,而是理顺血防管理体制,把血防办与同级卫生局合并,提高行政效率;不是削弱血防力量,而是把血防专业机构纳入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加强血防机构建设,充实血防力量。掌握政策的人不仅要学好政策,还要向社会宣传这些政策,讲清改革的道理。疫区市、县(市、区)要层层动员,向全体血防人员原原木本地传达文件精神,不走样、不变形。同时,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正确对待改革,理解、支持、参与改革。二是要加强对改革的组织领导。血防机构改革事关广大血防人员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各级党委、政府务必加强领导,积极稳妥地组织实施。要成立由党委和政府负责人牵头的血防机构改革领导小组,负责血防机构改革的组织协调,及时研究处理血防机构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并从卫生、血防、人事、财政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班子负责日常工作。对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收集、反馈,并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意见,以防止改革出现大的震动和偏误。三是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革实施方案。疫情程度不一,防治任务不同,机构、人员状况各异,因而改革的实施方案也应有所差别。各地要按照省里下发的改革方案,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人员分流、经费保障具体改革实施方案。这里要强调的是,各地制定的实施方案是为了更好地落实省里下发的改革方案,决不允许各搞一套,各行其是。四是要认真落实血防经费政策。省里的改革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政府的投入责任,疫区各级政府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各项经费落实到位。省里按比例应负担的部分,我们将尽快到位;市、县(市、区)财政负担的部分,要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没有到位的,省里在安排经费时将给予扣减。要按规定实行血防经费单列,专户专账管理,不得挤占和挪作它用。五是要妥善安置富余人员。这是血防机构改革的难点所在。从改革方案的制定,到人员的竞争上岗,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把人员特别是老血防人员的妥善安置放到重要位置。要广开安置门路,扩大在职培训计划,多途径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同时,要关心贫困职工的工作与生活,在机构改革时对他们给予适当照顾。六是要加强财产物资的管理。血防机构的财产物资属于国有资产,要加强管理,防止改革中流失和平调。改革期间和改革后,血防机构的房屋和设备等产权不变、归属不变,财物和帐目要妥善管理,人员异动时,要及时移交。同时,要严格财经纪律,严禁利用改革之机滥发财物,以及搞其它不正当行为。七是要切实抓好当前防治工作。目前,气温回升,已进入血吸虫病的易感季节,螺情普查、药物灭螺和预防急性血吸虫病的任务很繁重,各地要一手抓改革,一手抓防治,做到改革与防治工作两不误。特别是全国血防工作会议将于5月中旬在我省岳阳市召开,这是对我省血防工作的一次大检验,各地务必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同志们,血防机构改革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我们一定要有充分的认识,足够的估计,把方案做细致,把工作做扎实,确保改革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