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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吸虫病防治机构改革方案

血吸虫病防治机构改革方案

为进一步理顺血吸虫病防治(以下简称血防)管理体制,整合卫生资源,全面落实血防措施,促进我省血防事业发展,根据*年第25次省委常委会议和第23次省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对血防工作的领导,强化相关部门的血防工作职责,深化血防体制改革,将血吸虫病预防工作纳入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完善血防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血防网络和精干、高效的血防队伍,提高预防和控制血吸虫病的能力。

二、理顺血防管理体制

将血防工作纳入“大卫生”管理,岳阳市、常德市、益阳市血防办和现有与卫生局平行的县市区血防办与同级卫生局合并。血防办公室是同级血防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履行相应的职责。血防办对外称血防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内为卫生局内设机构,血防办主任进卫生局领导班子。

三、建立健全血吸虫病预防控制体系

将血吸虫病预防工作纳入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突出预防为主职能,建立健全血吸虫病预防控制网络。

调整市、县市区血防专业机构的防治职能。在血吸虫病疫区(以下简称疫区)的市、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卫生防疫站)设立血防科(股),负责血吸虫病预防控制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将现有市血防所(院)和县市区血防站(院)改为血吸虫病专科医院,从事以血吸虫病诊疗为主的医疗业务。

疫区市、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卫生防疫站)接受省血防所的血防业务指导。

调整县以下基层血防站布局,强化基层血防站以预防为主的职能。根据当地血吸虫病疫情和区域卫生规划,对现有县以下基层血防站的布局作适当调整,使其成为区域性的血吸虫病预防控制与技术指导中心,主要承担查灭钉螺、血吸虫病检查与化疗、健康教育等预防工作。

建立乡村血防网络。在疫区一个基层血防站负责若干个乡的血防任务,乡镇卫生院设血防专干,或由防疫专干兼任血防专干,协同基层血防站做好本乡镇的血防工作。疫区村卫生室履行血防有关职责,乡村医生承担相应的血防工作。

四、加强血防机构和队伍建设

严格血防机构编制管理。市、县市区血防办人员改革前属于行政编制的,改革后仍使用行政编制;市、县市区血防办人员改革前属于事业编制的,改革后继续使用事业编制,实行公务员管理。血防专业机构的预防人员改革后使用同级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改革后,市、县市区血防办和市、县市区血防专业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血防科、基层血防站)的人员编制根据当地疫情、防治任务和工作需要,由同级政府确定。疫区县市区血防专业机构的血吸虫病预防人员总编制数控制在疫区人口总数万分之一点五以内。

严格血防人员准入。血防机构应积极推行人员聘任制。市、县市区血防办和市、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血防科(股)所需人员从现有血防机构带人带编,择优选拔。从事预防工作的人员应具备中专以上学历并经全省血吸虫病预防人员统一考试合格,竞争上岗。新进血防机构从事预防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医学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加强血防人员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和业务技术教育,分级对血防人员进行培训。

改革血防事业单位的分配制度。贯彻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实行按岗位定酬、按任务定酬、按业绩定酬等分配办法,逐步建立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分配激励机制。

五、进一步落实血防经费政策

血防经费实行分级负责。省财政重点解决血吸虫病防治专项经费和血防基本建设经费,主要用于查螺和药物灭螺、灭蚴、查病、化疗和基层血防站建设补助。市、县市区财政重点解决以下经费:一是编制内从事血吸虫病预防人员的工资、政策性补贴、公用经费;血吸虫病医疗机构和其它基层血防站从事血吸虫病医疗工作人员,其经费按现行财政预算拨款标准不变。二是血防机构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等单位缴纳部分。三是疫区乡镇卫生院血防专干人员工资。四是乡村医生承担血防任务的误工补贴。五是血吸虫病防治专项经费、环改灭螺和血防机构建设配套经费。

完善血防项目补助政策。为适应农村税费改革后防治工作需要,从*年起,对查螺、灭螺、灭蚴、查病、化疗等防治工作实行项目管理;接任务安排项目补助经费,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按4:3:3的比例分级负担。

血防经费实行单列。血防经费实行专户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加强血防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服务能力。要将血防机构纳入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制定血防机构建设配置标准和建设规划,分期组织实施。采取分级负责和多渠道筹资的办法,近期内要通过调整支出结构,集中一定的财力加快基层血防站建设,基本实现房屋、设备、人员配套目标。

六、切实加强对血防工作和血防机构改革的领导

血防工作是保护劳动力,解决“三农”问题,提高农民健康水平的一件大事,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血防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建立和健全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将血防工作纳入政府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建立健全血防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坚持血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到疫区办血防联系点和血防工作年度述职制度。

血防机构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强、牵涉面广的重要工作,疫区市、县市区政府要精心组织,分步实施。第一步,进行血防管理机构改革,将市、县市区血防办合并到同级卫生局,此项改革于*年4月底完成。第二步,在市、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立血防科(股),调整血防站布局。对基层血防站的预防人员实行定编制、定岗位、定职责、定任务,理顺、调整工作关系和工作职能。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当好政府的参谋,加或是与有关部门的联系与协调,一手抓改革,一手抓防治,做到改革与防治工作两不误。人事(编制)、发展改革、财政等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指导血防机构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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