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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交流

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交流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进入关键时期,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越来越频繁。如何科学、及时、有效地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成为各级党委政府面对的一个重大课题。因此,党委中心组要把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学习不断增强新形势下应对突发事件的本领,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一要深刻认识科学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重要意义。有专家估计,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我国都将面临突发公共事件频繁发生的严峻局面。一是因为我国是世界上受自然灾害影响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灾害种类多,发生频度高,损失严重,社会影响大,每年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一般都要超过上千亿元。二是我国现代化建设正进入新的阶段,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国际化加速发展,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重大灾难事故、重大公共卫生事件、重大社会治安事件和重大生态环境事件时有发生。三是国际政治经济格局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我们面对着很不安宁的世界。境外敌对势力进行各种破坏和干扰,来自国际上的不稳定的因素始终存在。因此,我们一定要按照党的十七大的要求,居安思危,清醒认识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政治影响和破坏性社会后果,始终把提高应对能力作为重要任务,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课题,通过学习,不断丰富应对各种危机的知识,不断增强抗御风险的能力,更好地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二要了解和把握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一般要求。一是必须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和应急机制,加强法律法规建设,把应急管理工作纳入经常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二是必须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加强主管部门的协调能力,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处理有关事宜。三是必须加强应急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信息报告的责任、标准、程序、时限、渠道、协作等具体要求,以保障能够提供准确、及时、全面的应急管理信息。四是加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演练和培训,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高社会应对突发事件引起波动的抗衡能力和缓冲作用,未雨绸缪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五是要加强对公众的危机教育,提高市民自救意识、救护意识和能力,增强社会防灾抗灾的警觉性。

三要认真学习和掌握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法律法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必须纳入法制化轨道。目前,我国已经颁布了一系列与处理突发公共事件有关的法律法规,各地方根据这些法律法规,又颁布了适用于本行政区域的地方立法。2003年非典疫情发生后,我国政府根据应对各种突发公共事件的需要,加快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目前已完成的国家总体应急预案、25件专项应急预案、80件部门应急预案,基本覆盖了我国经常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的主要方面。我国省级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也已完成,许多市、区(县)也制定了应急预案。一些地方开始了社区、农村、重点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应急预案将突发公共事件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四类。按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特别重大(Ⅰ)、重大(Ⅱ)、较大(Ⅲ)和一般(Ⅳ)四级。应急预案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等机制都作了明确规定,形成了包含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等各个环节的一整套工作运行机制,构建了我国的应急管理体系。党委中心组成员作为各单位的领导者,要通过学习进一步掌握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基本要求和办法,熟悉和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学会运用社会预警体系,形成反应灵敏、及时有效的应对能力。

四要切实把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制,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忧患意识,把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作为重要职责,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工作落到实处。要抓好社区、农村、企业、学校、医院等基层和重点部位的贯彻落实,抓住一些突发公共事件的新苗头和薄弱环节,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做好人力、财力、物力的保障工作。要积极探索新路子,创造新经验,把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