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全委会探索交流

全委会探索交流

一、优化组织结构,合理配备委员,保证全委会的代表性

县级全委会是党代表大会闭会以后的县级领导机关,县域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党的自身建设及其他涉及全县大局的重大问题都要经过全委会讨论决定,作出正确决策。因此,在县委换届之际,我们在选配全委会组成人员的过程中,特别注重委员代表性与先进性的有机结合。首先,把握素质。按照政治标准,发展标准,群众标准的要求,真正把能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场坚定、政治可靠的同志选配到委员中。同时把好综合素质关。其次,扩大数量。在规定的范围内扩大全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第三,面向基层。新一届全委会在人员组成、年龄结构、知识结构等方面都有了明显的改善。一是政治素质增强,能与上级党委、县委常委会保持高度一致,保证了上级党委和县委常委会意图的实现。二是代表性增强,能够反映全县各条战线、各个层面党员群众的意志和呼声,更加全面地吸收各方意见,使县委做出的决策更加科学合理,更加符合民意。三是执行能力增强,由于全委会组成人员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既是决策者又是执行者,上下一体化,能够高效率、高质量地贯彻落实全委会的重大决策。

二、严格程序规则,扩大党内民主,保证全委会决策的科学性

加强党的集体领导,是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具体体现。县委换届以后,我们把强化全委会的作用作为加强党的集体领导的切入点,重点在三个方面改进了工作。首先,明确全委会的职责。把原来书记办公会和县委常委会代替全委会行使的部分职权还给全委会,规定凡关系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大事项,都要经过全委会的集体讨论,逐项表决确定,从而增大了县委委员的知情权、参与权与决策权,扩大了党内民主,提高了决策质量,使全委会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其次,制定议事规则和根据需要召开不同形式的全委会。主要采用了三种形式:即严格意义上的全委会;全委扩大会议,根据会议的内容和要求,把参加会议的人员扩大到不同的层面;会议时间短,议题单一而又亟须决定重要事项的会议,由委员、候补委员、副县级领导参加,不拘形式,不计入全委会次数。第三,扩大了党内民主。在出台重大决策前的半个月,我们就全委会即将研究的议题下发给各位委员、候补委员,他们都要就此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写出调查报告,并及时提交全委会;决策过程中,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倾听不同意见,对委员们提交的报告,深入讨论研究。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实行正确的集中,并按规定程序表决通过;在决策后,全体委员首先身体力行,把各项重大决策贯彻到全县方方面面,落到实处。

三、强化落实措施,健全保障制度,保证全委会决议贯彻执行的实效性

全委会形成的决议是党的意志,更是人民群众的意志,一经确定,必须得到坚决的贯彻执行。全委会形成的决议能否得到全面贯彻执行,关键取决于有没有得力的落实措施和必要的保障制度。我们着重从四个方面入手,力求将全委会的决议贯彻下去,落到实处、见到实效。第一,通过必要的程序把全委会的决议转变为全县人民的共同意志。根据全委会决议,由县政府拿出具体的实施方案,提请人大审议并经过人大审议批准,把党的意志转变为全县人民群众的意志。第二,全县的整体工作都要围绕全委会的决议和县委的中心工作展开。第三,实行常委会向全委会述职报告制度。第四,建立委员联系代表、联系党员、联系群众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