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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贫困妇女促进社会和谐

关注贫困妇女促进社会和谐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指各方面利益关系得到有效协调,社会管理体制不断创新,健全、稳定有序的社会。近年来,县妇联把帮扶贫困妇女群体作为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切入点,特别是对社区、农村贫困妇女群体状况给予了高度关注。

一、全县贫困妇女的基本情况

今年,我们通过问卷、座谈、走访等形式对全县1286名社区、农村贫困妇女生活、思想状况进行了深入的调查。据统计,全县女性人口为20.8万人,因各种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贫困妇女约占全县女性总人口的3%左右。她们中既有因生理性原因或自然性灾害而致贫的传统贫困群体,如因老、因病、因灾而致贫者;也有在社会制度变革、技术进步条件下,因社会身份或竞争能力的差异性而导致贫困的社会性贫困群体,如失业者、被征地农民等。从调查资料显示的情况来看,我县贫困妇女的基本特点以及存在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文化程度偏低。绝大多数贫困妇女文化程度低、缺乏技术、观念保守、思想落后。在本次调查的1286贫困妇女中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的有90人,只占到调查总人数的7%,小学文化以下的有707名,占调查总人数的55%,

(二)中老年妇女偏多。在本次调查中,年龄在35岁以下的有144名,占调查总人数的11.2%,55岁以上的老年妇女有365名,占总数的28.4%。

(三)因伤、痴、病等因素致贫的多。因这些家庭本身收入低,无稳定的经济来源,生活条件相当艰苦,再加上医药费用较大,经济负担十分重。在本次调查中,因自身或家人伤、病、亡、痴致贫的妇女有145名,占总人数的11.3%。

(四)下岗失业也是造成女性贫困的另一主要原因。据统计,贫困女性中40%是由于企业在市场经济冲击下濒临倒闭或大幅裁员而下岗,失去了生活来源。年龄较大,文化程度偏低,劳动技能单一等特点为她们再就业带来很多困难,同时她们还要瞻养老人,抚育子女,在经济上陷入了举步维艰的困境。

(五)部分贫困妇女存在“懒、靠、要”的思想。在走访调查中发现,有的贫困妇女害怕吃苦,不肯动脑,怨天尤人;有的贫困妇女存在听天由命、得过且过、坐等救济等消极思想;甚至有一些妇女二、三十岁就不愿工作,对自己缺乏信心,这种思想成为导致她们贫困的重要因素之一。

二、妇联等部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近年来,各级妇联组织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帮助贫困妇女致富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任务,充分发挥妇联在农村的组织优势,工作优势和群众优势。通过调查摸底、爱心救助、素质培训和转移就业,提高贫困妇女致富本领。

(一)进村入户摸妇情,分门别类建台帐。

将每年4-5月、11-12月定为调查研究月,各级妇联干部以“娘家人”的感情和责任,深入农村(社区居委会)开展调研活动,进一步了解当前农村妇女的学习、生产、生活情况,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农村妇代会按年龄段建立台帐:0-7岁婴幼儿名册、18-50岁妇女劳动力名册和50岁以上老年妇女名册;镇乡街道妇联按妇女生存需求建立台帐:失地(失业)妇女名册、贫困妇女(儿童)名册和女企业家(女经纪人、女能手)名册;县妇联建立特困妇女(儿童)结对帮扶名册。

(二)搭建帮扶平台,构筑“四位一体”救助爱心桥。

1、开展“结对帮扶,生活救助”行动。对因受疾病、灾害和求学等造成家庭特殊困难的妇女,县妇联在元旦、春节、“三八”等节日期间都会给予生活救助。三年来,共慰问老年妇女干部、贫困妇女1000多人,送去慰问金27余万元。去年“云娜”台风后,县妇联发动21家机关妇委会和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捐款43950元,捐物230件。今年上半年县妇联又开展了“真情献爱心,冬日暖人心”活动,发动女企业家共筹集资金118100元,组成慰问团为全县323户因受疾病、自然灾害等造成家庭特殊困难的妇女及女性中老年干部、老党员、老先进、老妇女干部送一份温馨、献一片爱心。同时,县妇联每年还开展“六一”慰问、“8.29”助学关爱日等活动,对一些贫困家庭的贫困儿童进行救助,累计捐资100余万元。

2、开展“健康检查,医疗救助”行动。为贫困妇女提供免费健康检查,增强贫困妇女的健康意识。近两年来,联合县人口与计生局对茶院、胡陈、前童、岔路、桑洲、黄坛、深圳等七个镇乡的3500多名贫困妇女进行免费妇科检查;邀请妇科健康专家在县级机关女干部和各镇乡街道妇女中开展健康知识巡回讲座,历时1个月,参训妇女达1680人;会同跃龙街道与协和门诊联合为千名社区妇女开展“关爱现代女性,携手迈向健康”免费体检活动,对检查诊断患有妇科疾病的贫困女性患者进行建档,在按规定享受政府的医疗扶助外,再进行适当救助。

3、开展“巾帼致富,就业救助”行动。引导贫困妇女转变择业观念,迈出家门闯市场、跳出农业求发展、走出农村谋致富。近三年来,县妇联联合有关部门举行女性就业洽谈会16场,提供6122个就业岗位,有2415名妇女达成就业意向。启动“巾帼创业服务中心”,发展妇女来料加工网点74个,帮助妇女不出家门实现就业,黄坛、桑洲、茶院、岔路、深圳等镇乡的文具、玩具、旅游品加工点使2000余名贫困妇女从事了非正规就业,月收入在300-600元左右。

4、开展“法律援助,社会救助”行动。县妇联借助社会力量,尽力维护弱势妇女的合法权益。层层建立了镇乡街道维权站、社区(村)维权点、谈心室等维权阵地44处,同时成立了宁海县家庭暴力投诉中心、伤情鉴定中心,及时有效地为妇女提供维权服务。相继开通“爱心大姐”妇女咨询热线和信箱,帮助疏导心理上的困惑,提供涉及婚姻、就业、财产分割等各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每年以“三下乡”方式,免费为贫困妇女办理侵害妇女合法公益的案件。3年来,共为弱势妇女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9件。

(三)“变输血为造血”,帮助贫困妇女脱贫致富。调研时我们看到困难妇女家中大部分“一贫如洗”,帮困只能帮一时,他们脱贫的根本出路在创业或转移就业,变输血为造血。一是示范引导帮扶。注重典型示范效应,用身边人身边事激发农村妇女的内在动力,通过宣传表彰致富女能手、树立再就业先进典型、举行致富事迹报告会等形式,引导贫困妇女树立自强自立的精神。二是结对帮扶。本着“能帮助一个就一个”的指导思想,发动女干部、女能手、女企业家与贫困妇女结成帮扶对子。三是基地辐射帮扶。依托“妇字号”基地,开展送科技下乡,送培训上门,每年邀请农林部门的有关专家在基地现场为贫困妇女传授技术提升扶贫效应。

(四)实施贫困妇女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阳光工程”。依托县培训中心,鼓励贫困妇女参与家政服务、电动缝纫、种养植等各类技能培训。首先,坚持长期培训和短期培训相结合,“订单式”培训和“储备式”培训相结合,通过集中授课、现场观摩和实际操作等形式,提高培训效果。三年来,全县共举办培训班405期,培训贫困妇女累计12336人次,并且成效显著。如:经家政服务和电机缝纫培训后,已推荐90%的贫困妇女实现就业;去年首次举办“月嫂”培训班3期,124名培训合格的月嫂一经毕业就全部上岗,并呈现出供不应求的势头。其次,实行小额信贷帮扶。我们已争取到县信用联社、担保中心的“小额信贷”资金50万元,为34户贫困妇女自主创业、发展种养业提供服务。同时利用“三八”节等有利契机,举办妇女就业专场洽谈会,发动女企业家、女代表、政协女委员为贫困妇女提供就业岗位,并与贫困妇女开展帮扶结对活动。四是积极为妇女就业和再就业争取优惠政策和资金支持,切实帮助解决妇女就业问题。

三、促进社会和谐关注弱势妇女的几点建议

帮助贫困妇女群体尽快摆脱贫困,实现弱势群体的利益与社会其他群体的利益协调发展,是正确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

(一)加强帮扶力度,建立贫困妇女统一救助机制

完善综合性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议以政府财政为后盾,在助困、助医、助业、助学、助房和助法等方面提供一系列的政策扶助。

呼吁社会各界多渠道、多方式救助贫困妇女。随着和谐社会建设摆上重要的战略位置,为贫困妇女儿童救助工作带来了机遇。建议各种公益团体、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等社会各种力量联手,共同采取有效措施救助贫困妇女。如设立贫困妇女儿童救助基金(基金来源一方面纳入县财政预算,另一方面来自社会各界的经常性捐助),把贫困妇女儿童救助工作纳入全县和谐社会建设整体规划。

(二)以就业促进政策为手段,建立以政府帮助为导向的贫困妇女群体就业帮困机制

1、制定优惠政策,帮助困难妇女群体实现就业。各级政府、各种组织设立发放的小额贷款等,要优先提供给要求创业和再就业的贫困妇女;要减少申请手续,加强资金的运用与管理,切实有效地为创业与再就业提供资金上的有力支持。对自谋职业的下岗、失业贫困妇女,工商、税务、城建等职能部门要认真落实有关再就业优惠政策,促进他们实现再就业。

2、努力拓宽就业门路。根据贫困女性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各级就业服务机构,健全社区再就业服务站,形成贫困妇女就业服务网络,为贫困女性提供就业信息和各种有效就业服务,拓宽就业渠道。要动员组织各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单位、社区服务业为援助对象先提供就业岗位,特别是社区中的公益性等岗位要优先吸纳贫困妇女就业。

3、加强就业培训。以劳动力市场需求为导向,建立一个多层次的培训体系,政府要直接建设几个高质量的培训点,提供基础性培训服务,同时,大力发展社会培训,鼓励和提高社会的培训力量,要通过政策引导,鼓励就业困难妇女积极参加就业培训,通过培训,帮助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贫困妇女都能实现就业转移。

(三)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从源头上解决贫困妇女救助问题

1、加快各类社会保险制度建设,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继续扩大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覆盖面,有效防范城乡妇女因各种不可测因素而陷入贫困。

2、加快普及农村新型互助医疗保障制度。当前要加快推进以大病统筹为主、贫困家庭医疗援助为补充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尽快实现低收入家庭全覆盖,逐步解决和缓解农村妇女因病致贫的问题。

3、积极探索市场化的养老机制。坚持家庭养老保障与社会养老保险相结合,多渠道广泛筹集资金,创办公益性老年公寓,为失去劳动能力、孤寡、老弱妇女创造温馨的生活环境。

(四)重视妇女发展,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扶贫帮困的政策主流

在扶贫帮困工作中要不断发挥妇女的能动性和创造性。要利用各种有效载体,对贫困女性进行“四有、四自”教育,引导贫困女性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使她们树立岗位靠竞争、报酬靠实绩的意识。同时,要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进一步改善妇女的生存状态,实现妇女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