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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党代表作用的实践与思考

发挥党代表作用的实践与思考

党的代表大会制度是党内政治生活中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的一项根本制度,是充分发挥党内民主、保障广大党员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保证。经市委批准,鼓楼区自*年12月试行党代表常任制以来,解放思想,大胆创新,探索出了一条通过完善各项机制、创新工作载体、联系党员群众等做法,落实党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有效发挥党代表作用的有效途径。

一、具体做法

1、健全组织,加强领导。根据《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转发市委组织部<关于试行区县党代表大会代表常任制的意见>的通知》(宁委办发[*]68号)的精神,设立了区党代表大会代表联络办公室,规格为正处级,设主任1名(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或副部长兼),副主任1名,负责对全区党代表活动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督促落实日常工作,同时研究制定全区党代表活动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党代表活动等项工作。将全区二百多名党代表,按照街道、教育、两新工委、公安、机关等部门分工,划分为11个代表活动组,选设组长、副组长,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开展党代表活动的组织、协调和联络工作。在经费上给予充分保障,每年区财政专项拨付5万元党代表常任制工作经费。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将党代表的活动纳入了党组织活动的常规体系中,改变了过去那种开完党代会代表就无所事事的尴尬境况,为党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提供了一个实实在在的落脚点。

2、出台制度,规范运作。区党代表联络办成立以来,先后制定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南京市鼓楼区代表大会代表常任制工作意见(试行)》、《中国共产党南京市鼓楼区代表大会代表联系党员群众制度(试行)》、《中国共产党南京市鼓楼区代表大会代表提案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规范了党代表常任制各项工作程序。根据这三个基本工作制度,党代表联络办编印了党代表通讯录,加强对代表、代表组、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等的日常管理,定期以代表组为单位组织开展活动,增强了代表意识。组织党代表进行教育培训,今年4月,邀请省、市委组织部专家围绕实行党代表常任制背景、健全党代表大会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等方面对党代表进行专门辅导。全体党代表每年两次列席区委全体(扩大)会议,并且每次选择20名同志编成党代表组进行对区委工作报告进行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每季度组织10名左右党代表列席区委常委会旁听常委会讨论研究区委重要工作。在区委常委参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情况通报会上,有15名党代表参加了会议,并就区委常委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情况填写了满意度测评表。

3、创新载体,科学构划。努力创新党建工作载体,建立了鼓楼区党代表常任制网站,涵括代表信箱、组织机构、理论研讨、制度汇编、代表建议等内容,为党代表参党议政提供了网络平台,增强了工作实效。组织党代表视察,让全体党代表了解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情况,努力增强党代表对党内外事务的参与意识和能力,推进了党内民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召开后,及时下发通知要求,组织全区党代表认真学习贯彻省、市党代会精神。每逢重大节日,区党代表联络办都要向全体党代表发出慰问信,详细汇报党代表常任制工作进展情况,实现了区委与代表组,代表组与代表、代表与党员多重互动,受到了党员群众的赞赏。区委组织部在制定党建工作三年规划时,明确提出了党代表常任制工作的目标任务,即:规范民主决策程序,实现代表决策效能科学化;完善民主监督渠道,实现党内权力运作公开化;建立良性互动机制,实现党与群众联系一体化,不断推动党代表常任制工作进一步深化。

4、联系群众,架起桥梁。根据党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组织党代表围绕党建工作、人事制度改革、机关思想作风和社会热点问题等方面,开展工作调研。2005年底,全区200多名党代表共提出260条建议,内容涉及劳动就业、食品安全、社会化养老、教育救助等方面,经过分类整理,归纳总结,按照简洁易行、注重实效原则,层层遴选出区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项目规划,最后在人大、政协例会上由全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投票选出2006年区政府为民办的10件实事,切实解决老百姓生活中的难题,为民造福,构建和谐。目前,这10件实事全部超额完成。今年全区党代表收集上来的为民办实事建议已经过区委务虚会、全委(扩大)会和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阶段,最后确定了20件备选建议将提交明年1月召开的人大、政协例会最后确定。党代表倾听民意、反映民声,架构起党委政府与群众之间桥梁的做法获得了百姓的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5、开展工作调研,落实代表提案。加强对全区重大决策可行性调查研究,成立了区党代表大会调研咨询委员会,下设三个组,分别为机关党建组、社区党建组、非公党建组,针对涉及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等一些重大问题,科学制定调研课题,收集社情民意,进行可行性分析与研究,进一步增强党代表履行职责能力,为党的代表大会和区委全委会科学决策提供思路和建议。加强代表提案办理工作落实,召开提案办理交办会,对提案办理的承办单位逐一落实。在2005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中,共落实主办单位20个,协办单位42个,涉及部门65个。统一设计制作了《区党代表提案处理情况征询意见书》,规定承办单位的办结复函,必须以主办单位正式文件的形式,在3个月内书面回复提案人或主提案人,复函必须保证提出提案的代表人手一份,并注重提高回复的针对性,避免答非所问、文不对题的现象发生。建立责任监督机制,由提出提案的代表对承办单位的复函进行满意度评价,并及时反馈承办单位和区党代表联络办公室。并通过代表视察、催促督办、网站公示等方法,定期不定期对各单位代表提案办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未按规定回复或答复不满意的,责成承办单位重新答复;对拒不办理或无故拖延办理的,追究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二、工作设想

党代表是实行党代表常任制的工作主体,其作用发挥如何,直接影响党代表常任制工作实效,影响区委的决策质量、工作水平和各方面工作的开展。回顾两年的探索和实践,我们体会到,要充分发挥党代表在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作用,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探索发挥党代表作用的途径:

1、建立代表组织架构。在新形势下,党代表要发挥作用,必须有体制性的架构作为依托。从实际来看,这种体制性的架构可分为两种:一是进一步深化党代表常任制的试点工作。通过党代表常任制具体工作把代表在党代会开会与闭会期间的职责有效衔接起来,保障党代表的选举、决策、参与、监督等方面的权利。我们可以参照人大代表的职责,研究和规范党代表的职责,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保障党代表作用的发挥。二是试行代表组联系活动制度。代表组是代表参与党内事务的一种组织形式,在党代表大会期间,组织代表讨论“两委”提出的报告和其他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在闭会期间,定期召开会议,组织代表活动,讨论党组织提交的有关决策事项。组织代表学习、调研和征求党代表的意见,密切联系群众,及时反映基层党员群众的呼声,向党组织提出工作建议和批评等。

2、完善代表各项制度。一是建立党代表调研制度。党代表可以就当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特别是党的建设的重大问题,自定题目或者接受区委的委托,组成调研小组,开展专题调研活动,了解党情、政情、民意,对区委即将出台的重大决策进行可行性论证,形成方案建议,供区委掌握信息,确保区委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二是代表视察工作制度。党代表通过代表组的组织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当地重要工作、重点工程及其他重要社会项目开展视察活动,督促和检查党代会决议、区委重大决策的落实情况;三是代表列席区委全委会、常委会会议制度。代表组的负责人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地列席区委常委会、全委会或民主生活会,参与相关议题的讨论,代表组负责人参加区委全委会的情况应及时通报给代表;四是代表评议制度。组织代表对街道、部门党工委领导班子及主要成员进行测评,以此作为考察班子和干部的重要依据。或者组织代表对重要部门和问题比较突出的单位进行评议;五是代表质询制度。党代表可以以书面形式,就党员群众关注的问题,向区委和街道、部门党工委提出质询,各级党组织应在规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六是代表联系党员群众制度。代表可以通过代表接待日,主动走访党员群众,公布联系电话、网上邮箱、讲党课等方式,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解答党员群众的疑问,反映党员群众有关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的意见、建议;七是座谈会制度。区委职能部门应定期邀请不同系统、不同行业的党代表开会,通报区委近期工作,就一些重大事项听取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基层党组织的工作状况和基层党员的思想状况。此外,还可以聘请党代表为社区建设监督员、组织宣讲团、设立党代表信箱、确定党代表活动日等形式,发挥代表的作用。

3、加强代表管理服务。健全党代表开展活动的组织领导机构,是党代表发挥作用的重要保证。为保证区委与党代表的密切联系,应进一步加强党代表联络机构管理,认真搞好代表来信来访、收集意见和建议、受理代表提案、沟通代表及代表团之间的联系,及时将代表的重要建议和意见转交有关部门处理。同时,要加强对党代表发挥作用情况的监督,定期在党代表中开展评先评优活动,对党代表履行职责情况建立档案,对工作情况定期评议,对取得的成绩及时给予表彰,通过建立有效的机制,确保党代表认真履行职责。

4、提升代表能力素质。研究制定党代表定期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党代表的日常教育培训,采取理论培训和实践锻炼相结合,通过聘请专家授课、组织参观、演讲报告等方式,加强党代表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知识的学习,拓宽党代表知识面,增强创新意识,提高党代表建言献策的政治素质和议政能力。

三、需要处理好几个问题

党代表常任制试点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在试点过程中,还须处理好以下几方面问题:

1、关于发挥代表作用价值取向问题。目前,在对发挥党代表作用认识和实践中都存在着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如:有的地方只是把发挥党代表作用作为发扬党内民主的一项具体工作,认为试行党代表常任制,也只是“换汤不换药”,效果不大,没什么必要;有的代表不能正确定位自身角色,在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及衡量标准,思想存在一些模糊认识。因此,能否树立正确的政治导向,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对发挥党代表作用显得尤其重要。

2、关于党代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系问题。人代会、政协会实行的都是年会制,其代表、委员都是常任的,而且部分代表委员与党代表有是交叉的,因此,发挥党代表作用制度要处理好相关关系,工作重点必须有所侧重,否则给人就有一种重复劳动的感觉,影响发挥党代表作用制度的生命力。党代表要关注自身建设问题,关注执政中碰到的经济和社会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瓶颈,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等问题上体现党代表特有的作用。

3、关于代表队伍构成与比例问题。一是党代表人数过多。从实际操作的角度看,代表过多反而增大会议成本,不利于会议的召开;更重要的是,代表人数过多不利于深入讨论问题和审议议案,从而使民主受到限制。二是在党代表中领导干部所占比例过大。党的代表大会,实际上是“党员代表大会”,而不是党的领导干部的代表大会。因此,普通党员(非领导干部党员)在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中,无论如何应该是主体。纵观各级代表大会,各部门领导干部占到了70-80%。有的领导干部身兼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种身份,在一定程度淡化了代表角色,也容易使“党员代表大会”变成“党员领导干部代表大会”,有违“党员代表大会”的本义。因此,要从制度上作出规定,确保普通党员起码占到代表总人数的50%以上。三是党代表队伍结构梯次。党代表大会是党的最高权力机关,党代表队伍结构梯次直接关系到代表能力和作用的发挥,作为执政党,党代表大会是宏观政策调整的决策机关,因此,党代表大会代表应是社会各个层面优秀人才的浓缩,应是党派团体中的“精英团队”,从而才能做到议大事,定决策。当然,适当考虑基层的代表是必要的,但不应该是党代表队伍的主体。

4、关于代表与党组织关系和谐问题。党代表在闭会期间发挥党代表作用,要在党组织的领导下进行,要主动接受党组织的领导,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与工作情况,不能把自己游离于党组织之外,更不能把自己凌驾于党组织之上。党组织应该重视党代表的作用、注意发挥党代表的作用,在研究重大问题时,应该视情况有选择的征求党代表的意见,尤其是对党代表要注意广开监督渠道、采取相应的措施,主动接受党代表的监督,实现代表与党组织关系和谐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