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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放权与乡镇转型改革专题培训会经验交流材料四

区县放权与乡镇转型改革专题培训会经验交流材料四

一、乡镇开展执法监管改革的必要性

双河乡地处武隆、涪陵、丰都三区(县)交界处,距县城47公里,东临武隆仙女山,南靠涪陵武陵山,北接丰都蓝天湖,是武隆的北大门。全乡幅员面积227.8平方公里,辖8个行政村40个村民小组,1个居委会1个居民小组,3141户10945人。境内自然资源丰富,旅游资源得天独厚,交通通讯网络健全,是全县的农村公路示范乡。

2007年,县委、县政府将我乡确定为全县“开展委托乡镇综合执法强化公共服务试点乡”。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在各职能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积极探索具有时代特征、乡镇特点的综合执法体系新路子,坚持精简、效能、统一、便民的原则,调整职能配置和队伍结构,实现乡镇政府传统全能型、管制型向法治型转变。

二、开展综合执法强化公共服务试点的探索与实践

(一)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健全综合执法机构

一是在机构设置上,立足高起点。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改革乡镇执法监管强化公共服务试点工作,由行政一把手负总责,落实2名得力的副职具体抓(副乡长抓综合执法,纪委书记抓服务),抽调相关办室负责人专门抓,成立了乡执法监管强化公共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执法组和公共服务组两个小组,各负其责,各司其职。

二是在人员配置上,严把素质关。综合执法队伍是一支既需要有执法能力,又需要有较高专业知识的队伍。我乡在执法队伍组建过程中,注重人员的年龄结构、学历层次和业务素质,严把准入关,择优选用人员。乡执法队和便民服务队18名职工平均年龄35岁,其中,党员占88.7%,专业技术人员占53.7%,大专以上学历占85%(其中在读研究生2名)。实现乡镇综合执法服务机构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适应综合执法强化公共服务工作的需要。

三是在职能定位上,体现执法监管和公共服务。为适应形势发展需要,按照市政府《关于改革乡镇执法监管强化公共服务试点工作的决定》对综合执法工作的要求,县上将公共安全监管领域、市场秩序监管领域、人口资源环境监管领域11个方面的行政检查权、违法行为制止权、部分行政处罚权(指行政警告权和小额的行政罚款权)委托我乡开展综合执法,将原来分散的执法工作合并,变多头执法为综合执法,形成了综合执法的合力。按照我乡服务机构的现实状况,着力强化农村科技服务、农村信息服务、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农村公共文化、农村义务教育、农村公共医疗卫生服务、农村法律援助服务等公共服务职能。

(二)强化管理,完善制度,抓好综合执法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上岗前培训。县上分期分批分类别集中强化学习培训,重点抓了卫生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执法技能等方面系统培训,要求综合执法人员做到“五会”:即会办案、会书写执法文书、会做群众工作、会协调部门关系、会处理执法中发生的突发问题,大力营造好学上进的良好学风。培训合格后即颁发执法证书,实行持证上岗。全乡执法员上岗培训率、持证率均达100%。

二是加强规范化建设。加强规范化建设,要有高效的工作程序、完善的规章制度、健全的工作标准作保障。综合执法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针对我乡实际情况,我们充分利用各种有效方式广泛宣传,深入调研,先后制定出台了试点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了执法公开制度、执法通报制度、执法监督制度、执法收支制度、执法责任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实施了“禁酒令”,设立了“三条高压线”,即严禁执法人员工作日中午饮酒,严禁执法员以权谋私,严禁执法员吃拿卡要。强化行政执法检查、鼓励违法投诉举报、加大执法责任追究,开展形式多样的执法监督活动,对执法人员的执法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对执法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这些措施实施以来,有效地规范了执法行为,执法人员的自律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守法意识和文明执法意识显著增强。

三是提高执法监管改革能力。我们从加强规范化建设入手,重点加强执法人员岗位能力建设和综合应急处置能力训练。制定了培养“三全”执法人员的目标,即:培养政治素质过硬、专业知识全面的“全能型”;胜任各种岗位、具备实践经验的“全职型”;反应快捷灵敏、工作高质高效的“全速型”执法人员。通过举办防火演习、应急处置演练等开展了2次岗位练兵活动,检验执法队伍的实战能力。

(三)创新方式,强化服务,为综合执法提供保证

由于我乡百姓居住比较分散、办事较为不便,针对实际,我们创新服务方式,强化公共服务工作,建立了政务集中咨询制度。乡政府把作风好、工作能力强、有事业心、责任感的同志作为集中咨询工作人员,在乡社保大厅集中承担咨询服务工作,统一解答农民提出的有关生产、生活、技术、信息以及政策、法律等咨询问题。实行政务进村,推广政务代办模式。利用每月5号、13号、20号、26号逢场天,由纪委书记带队,驻村干部协助,分别在木根、双河两个场镇举行政务进村活动,实行“上门服务、统一受理、集中办理、限时办结”的服务代办模式,并确定专门的记录人员,将每次服务情况、反映事项整理分送相关人员处理,在下次进村时予以回复,极大地方便了老百姓办事。同时,乡里投入2万元,加大安全隐患整治力度,安装防护墩,设立警示牌等,确保老百姓生命财产安全,也为执法工作提供了有利保证。

(四)创新机制,加大投入,加强执法监管改革能力建设

一是加大经费投入。县财政在编制部门预算、确定乡镇政府支出基数以及向乡镇政府实施转移支付时统筹考虑乡镇政府执法所需工作经费,确保委托执法事项、权责落实到位。

二是创新监管模式。积极转变职能,强化服务意识,逐步实现由依靠经验管理向法制管理转变,由事后处罚向事前防范转变。在执法过程中,我们注重处理好“三个关系”:正确处理好综合执法与经济建设的关系、综合执法与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的关系、综合执法与公共服务的关系,做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重在教育”、“寓服务于监督过程之中重在体现服务”的理念,做到“事前告知”,对家庭困难的违法违纪对象,重在教育为主,并与之结成帮扶对子,资助他们进行现场整改。

三、开展执法监管改革强化公共服务试点的作用与成效

(一)提高了乡镇政府行政执法机构的地位与作用

在试点过程中,我们通过创新机制、健全机构、充实队伍、强化职能,实现了乡镇政府在公共安全等行政执法领域实现了“四个本质性转变”:一是在机构设置和队伍建设上,实现了由过去的“民兵预备役”向“正规军”的转变,乡镇行政执法有了合法的身份和地位;二是在监管观念上,实现了由过去注重事后查处向注重事前防范的转变,标本兼治、源头管理的监管理念越来越得到大家的接受;三是在监管方式上,实现了由“人治”向“法治”的转变,依法治“安”正成为乡镇执法人员的自觉要求和自觉行动;四是在工作性质上,实现了由随意性、突击性向规范性、长效性的转变。在“四个本质性转变”的推动下,乡镇行政执法机构的地位与作用得到了有效提升。

(二)规范了执法程序,提高了执法水平

职能委托前,乡镇在开展执法时,一直使用自行印制的不规范文书,加盖乡安全生产委员会印章以行使效力;对部分违纪行为,只是看得见,摸不着,不具备执法主题资格;执法的依据、文书和程序等都很不规范,导致乡镇执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得不到充分体现。职能委托后,各委托部门要求执法人员使用统一的标准执法文书,依照执法程序来开展文明执法。同时统一执法管理制度,增强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监管的意识,减少了执法的随意性,提高了执法水平。

(三)提高了执法成效,减少了安全生产事故

职能委托给乡镇后,乡镇的执法权限和效力得到较大加强,基层人员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有了明显提高。在抓好规范性工作的同时,加大了对各类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解决了一大批安全隐患“老大难”问题,有效地遏制了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和违法违纪的发生。试点工作开展3个月以来,全乡开展执法40余次,举办培训班4次,受教育人数达100余人,开展政务服务11次,服务对象达2000余人。全乡的安全生产形势呈现稳定好转局面,民事纠纷显著下降,老百姓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