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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改进作风工作方案

卫生局改进作风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县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一个中心,四个重点”的发展思路,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为主题,着力解决当前我卫生系统作风和行政效能建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使我县广大干部职工以更加饱满的政治热情和良好的精神状态,投身卫生改革与发展之中。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加强卫生系统作风建设,使干部职工精神状态更加振奋,纪律更加严明,工作更加务实,政务行为更加规范,工作效率、服务水平有较大提高;进一步建立健全干部作风教育、监督、考核、奖惩等制度,监督管理机制更加完善,形成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二)主要任务

1、认真组织作风建设专题学习教育。采取形势任务报告、专题讲座、经验交流和媒体宣传等形式,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深入学习钟利贵书记在市纪委九届四次全会上的讲话、“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县委书记潘熙宁同志在县委十一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县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体会议上要求的七个“抓落实”等精神,广泛进行思想发动,开展作风建设大讨论,引导广大干部进一步明确加强作风建设的任务和方向。2012年各单位领导班子要把作风建设列入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实现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的真正转变。深入开展以“讲道德、守纪律、树新风”为主要内容的党风廉政教育,切实增强各级党员干部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强舆论宣传,用身边的先进典型和案例,教育、鞭策广大干部,做到学有方向、赶有目标。

2、切实解决干部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个别走访谈话、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以找准抓住突出问题为突破口,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坚持自查自纠与集中整改相结合,普遍整改与重点查取相结合。围绕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中央和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履行职责和服务群众、精神面貌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具体表现,逐一进行查摆,深刻剖析原因,加强整改。针对一些干部存在的学用脱节、思想不够解放;满足现状,责任意识和敬业精神不强;工作飘浮,效率低下,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部门本位、玩忽职守;奢侈浪费,纪律松弛等重点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以实际效果进一步取信于民。

三、基本步骤

这次卫生系统作风建设活动集中用9个月左右时间,分四个阶段进行,主要围绕“改进行业作风、提高行政效能”这个主题,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统筹兼顾、务求实效的总体思路,有计划、按步骤把改进卫生系统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

第一阶段(2012年4月2012年6月):学习动员,统一思想

各单位要根据县卫生局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动员广大机关干部积极投身到改进卫生系统作风建设活动中来。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尤其是要组织机关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省行政效能监察办法》、《市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暂行规定》、《市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市关于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诫免教育和效能告诫的暂行办法》、《市机关效能建设基本制度》等,使广大干部充分认识到开展改进卫生系统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要求上来,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进一步明确任务要求、方法步骤和工作重点,积极主动投入到改进卫生系统作风和行政效能建设的实践中。

第二阶段(2012年7月2012年8月):对照检查,查摆问题

各单位要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召开座谈会、公开投诉电话、设立投诉信箱等多种形式,畅通听取收集意见的渠道,查找机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敞开大门,到基层去,到群众中去,到服务对象中去,围绕影响科学发展大局、基层干部反映强烈、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卫生系统作风和行政效能问题,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各单位及每个干部都要针对工作实际和思想实际,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要从思想根源上查,从工作实际中找,从群众意见中摆。

在思想作风方面,要对照“三查三看”进行检查:一是查满足现状、不思进取的思想认识根源,看自满思想是否真正克服,开拓创新精神是否真正树立;二是查思想上还存在哪些不适应、不利于科学发展的认识,看“重物轻人”的观念是否真正克服,正确的政绩观是否真正树立;三是查存在哪些落后思想观念,看局部狭隘视野是否真正克服,世界眼光、战略思维是否真正树立。

在工作作风方面,要对照“四个是否”进行检查:一是工作态度是否端正,是否继续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二是工作效率是否高效,是否办事拖拉、相互扯皮,甚至“吃、拿、卡、要、占”;三是工作方式是否正确,是否简单粗暴、急功近利;四是工作思路是否清晰,是否勇于创新、敢闯敢干。

在领导作风方面,要对照“三多三好”进行检查:即深入群众、深入基层、体察民情多,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多,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群众办实事好事多;执行领导选拔任用各项规定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好,单位及个人的形象好,在干部群众中的口碑好。

在学风方面,要对照“两个注重”进行检查:一是注重自身学习,要全面学习做好本职工作必需的知识,使学习成为培养世界眼光、增强思维能力、提高综合素质的过程。二是注重学以致用,要把推动工作作为学习的根本出发点,使学习成为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实践,不断提高工作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的过程。

在生活作风方面,要对照“五个不”进行检查:一是不贪图享受、铺张浪费;二是不参与、等违纪违法活动;三是不利用手中权力谋取不正当利益;四是不在公务活动中收受礼品红包和有价证券,五是不贪污受贿、收钱敛财等。

各单位要对本单位查找出来的问题认真讨论研究,并于2012年8月30日前报一份(附电子版)到局机关效能办。凡对查摆问题不深入,不敢露丑,马虎应付走过场,群众意见较大的,领导小组将进行通报或责令补课。

第三阶段(2012年9月-2012年10月):认真整改,完善制度

要针对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学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边查边改、边整边改,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坚持抓重点,抓关键,解决突出问题,务求实效。对机关作风建设的薄弱环节和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做到能改即改;暂时整改有困难的,要积极创造条件,确定整改时限与目标;整改内容涉及其它部门的,要主动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联系,积极争取配合支持。坚持从制度上巩固整改成果,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努力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不断推动机关作风建设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

通过本阶段的整改和建章立制,各单位要将自身职责和工作任务、工作目标科学、明确地分解到内设机构、各个岗位承办人员,建立主体明确、层级清晰、量化具体的岗位责任制,使每项工作职责、每个工作环节的责任都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县局医政股和卫生监督所要建立完善一套简洁、规范、科学的工作程序,对行政许可事项、法律依据、申报材料、收费依据和标准、办事程序、办结时间、服务承诺等一律要公开,并印发给服务对象。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做到热情、周到、便民、为民服务要通过整改,使机关责任更明确,效率更高,管理更规范,作风更严谨。各单位要将整改情况于2012年10月上旬报局机关备案。

第四阶段(2012年11---2012年12月》:检查总结,巩固提高

各单位要对这次改进卫生系统作风建设的成效进行一次总结和自评。自评合格后,要形成总结报告,报局机关效能办。县局将对各单位行业作风建设和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通过检查,进一步查缺补漏,完善措施,不断巩固和扩大卫生系统作风建设的成果。

四、加强领导,确保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卫生系统机关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效能办,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抓好落实。

(二)加强督导检查。要对活动全过程加强督导检查。县局将派出督查组,到各单位进行指导、督查。县局设立投诉电话,受理对卫生系统作风建设活动的投诉,投诉电话。

(三)加强问责追究。要切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省行政效能监察办法》、《市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暂行规定《市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市关于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诫免教育和效能告诫的暂行办法》、《市机关效能建设基本制度》等,强化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和问责追究,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从而促进依法行政。同时通过明查暗访、定期和不定期检查、跟踪督查等办法进行督促检查。对那些行业作风差、工作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按有关办法进行问责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