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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文明一条街建设活动方案

开展文明一条街建设活动方案

人民路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人民路文明一条街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推动全区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提高全区文明程度,根据区文明委的安排,人民中路开展创建“文明示范一条街”活动,我办为了将创建活动落到实处,经党工委研究决定,制定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扎实开展“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系列活动,着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切实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着力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大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加强城市建设与管理,建设和谐文化、培育文明风尚,为建设三力和进位创强提供强大精神支撑、营造文明和谐社会环境。

二、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成立创建工作小组,召开创建文明示范一条街活动大会,全面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工作任务、夯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分别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切实抓好落实。

第二阶段:集中实施阶段。各单位各门店要按照区文明办和办事处的统一安排,集中落实各项整治和创建任务。办事处将组织人员每月进行督促检查,每季度对各单位创建情况进行通报。并适时召开工作促进会,协调解决试点创建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12月10日前,办事处将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开展自查,深入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报区文明办。

三、考核标准文明示范一条街创建。动员各级各部门、各文明单位及全体市民,从我做起、全员参与、整体联动、共建共享,努力把人民路建设成为卫生示范、平安示范、服务示范、文化示范的文明示范一条街。具体考核标准详见《“文明示范一条街”创建考核实施标准(试行)》。

四、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夯实责任。为了保证创建工作,各单位要切实认识到行业系统及“文明示范一条街”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将创建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列入日程,统筹兼顾,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单位的主要领导为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制定详细的创建工作计划,确定专人办理业务,并投入一定经费,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确保创建工作出成效。

(二)广泛动员,积极参与,密切配合。行业系统及“文明示范一条街”的创建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社会工程,也是一项群众性的、示范性的民心工程,更是一个城市“形态”、文化“神态”和市民“心态”内外和谐的体现。各单位、要积极动员、沿街门店鼓励本单位干部职工及家属,以自己的实际行动积极参与到创建活动中去,做创建工作的组织者、参与者和引导者。各单位和各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切实改变拖、等、靠、敷的工作态度,冷、横、硬、推的工作作风,按照“缺什么、做什么”的原则,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力争创建工作出形象、促发展,促和谐。

(三)严格考核,奖惩结合,确保实效。为及时掌握创建工作的进展情况,表扬先进,树立典型,办事处办将每月组织有关单位负责人,分组对各单位、进行检查,对于创建工作效果好、进度快的单位予以表扬;对工作不力、进度迟缓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发黄牌警告,限期整改。对各级文明单位,在年终考核中,“文明示范一条街”创建工作一并进行,作为文明单位晋级的重要依据,对考核验收不过关的,报上级文明委,取消其文明单位称号。对区直部门的考核,要将行业系统及“文明示范一条街”创建工作纳入到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中同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