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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监局完善食品安全发展方案

食监局完善食品安全发展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镇(街、区)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落实食品安全各项措施,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上级有关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去年古山镇创建的经验,特制订我市食品安全示范镇(街、区)创建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

通过食品安全示范镇(街、区)创建活动,逐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推动、部门协作、人人参与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增强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能力和保障水平,推动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等环节的标准化,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逐步消除重大食品安全隐患,提高食品消费者的满意度,构建和谐的食品安全消费环境。

具体目标:

1、种植养殖环节:农业投入品市场管理规范,食用农产品、畜产品和水产品违规使用违禁药物行为得到根本遏制,有害药物残留符合规定标准。

2、生产加工环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持有《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及从业人员健康证,建立完整的档案资料,食品生产场所符合国家卫生要求,生产加工的食品符合国家或企业有关标准。生猪实行定点屠宰加工,并建立猪肉制品出入登记与查票验证制度。

3、食品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企业持有《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及从业人员健康证,建立完整的档案资料,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索票索证”等六项制度,食品经营场所和经营的食品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4、食品消费环节:餐饮单位持有《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及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严格执行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经营场所符合卫生要求。原料采购必须索证索票并建立记录。学校食堂达到C级以上标准,建筑工地食堂符合卫生要求。

二、创建范围

除古山镇外其他十五个镇(街、区)。

三、工作内容

(一)建立镇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协调)机构和运行机制。制定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落实专门人员,保障工作经费。建立农产品源头、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四环节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二)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粮食、蔬菜、瓜果等种植、禽畜养殖实施系统监管,建立农产品标识和追溯制度,杜绝“二高”农药使用,开展农兽渔药残留检测,努力控制食品源头污染。规范生猪定点屠宰,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

(三)强化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监管。认真组织开展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专项整治,全面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督促企业严格按照食品质量、卫生标准组织生产。积极培育龙头企业,强化小作坊监管。

(四)狠抓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商场、超市、小店等食品经营单位全面实施商品准入制度。农贸市场管理规范,开展农药残留、添加剂等检测。食品经营单位各类食品抽检质量卫生合格率明显提高。假冒伪劣食品基本杜绝。

(五)开展消费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全面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和早餐点、学校周边摊贩整治工作,开展农村厨师培训,实施家宴管理,加强民工食堂和企业食堂管理。

(六)推进食品安全三网建设。行政村放心店覆盖率100%、配送率80%以上,学校小店达到放心店标准。镇(街、区)及相关部门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村都要有一名农村公共安全协管员,落实职责,保障经费,发挥作用。

(七)强化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利用各种载体、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各种培训使食品安全知识进村入户,规范农民种养殖行为,增强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和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

(八)加强信息管理工作,各类信息及时上报。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快速反应机制,确保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四、工作步骤

创建工作从20*年5月至20*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年5月~20*年6月)。主要工作内容:组织开展宣传发动,落实人员,明确任务,制订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年7月~20*年10月)。主要工作内容:各镇(街、区)对食品安全开展全程监管;相关部门对创建工作开展指导、帮助。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对创建工作开展督查、指导。

第三阶段:验收阶段(20*年11月~20*年12月)。主要工作内容:各镇(街、区)上报工作总结;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创建工作进行考核、总结创建工作经验。

五、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食品安全示范镇(街、区)创建工作的重要性。近几年,食品安全成为舆论关注焦点、群众关心的热点,而农村是食品安全工作的薄弱点,因此,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显得尤为重要。创建食品安全示范镇(街、区),实施食品安全从田头到餐桌系统管理,是切实抓好食品安全工作的治本之策。我们要从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平安*”的高度做好食品安全示范镇(街、区)创建工作。

(二)各镇(街、区)要切实加强领导,把这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加大支持力度,完成创建任务。

(三)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各镇(街、区)要根据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总体工作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详细、周密、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在方案中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分解任务,强化措施。实施方案请于6月底前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四)创新工作方法,落实各项措施。各镇(街、区)要开拓创新,大胆探索,按照“一乡一品,一镇一特”的要求,结合本区域实际,切实采取各项有效手段,运用各种载体,强化各环节监管措施,为我市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提供宝贵经验。

(五)加强对食品安全示范镇(街、区)创建工作的指导、协调。农业、工商、质监、卫生、经贸、食品药监部门要把创建工作列入本部门工作计划,结合自己职能,主动做好创建工作的指导、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