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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保局监察网格化管理方案

劳保局监察网格化管理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县劳动保障监察体系建设,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依法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打造“事前预防、事中监管、事后惩戒以及应急救济”的“四位一体”的劳动保障监察机制,根据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的意见》、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的工作方案》和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实现劳动保障监察由被动转为主动,由有限管理转为全面管理,由区域监控转变为系统实时监控,进一步促进我县用人单位严格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全面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社会保险参保率,及时足额支付工资,切实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监察体系网格化

1、合理划分,建立三级网格体系。

(1)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为一级网格。主要是对全县用人单位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信息汇总、分析研判,确定全年和阶段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目标、任务、重点。

(2)各镇、县经济开发区建立二级网格。

各镇、县经济开发区为劳动保障监察二级管理网格。区域性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并由其负责管理,原则上一个镇为一个网格,按不少于200家用人单位数量确定网格划分和人员配置。其主要工作是对本辖区内用人单位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信息收集并报送。

(3)村(社区)、区域性功能区或行业建立三级网格。

村(社区)、区域性功能区或行业为劳动保障监察三级管理网格。如一个经济较发达的村(社区)为一个网格,几个经济欠发达的村(社区)合并为一个网格,一个区域内的工业功能区单列为一个网格,也可以按行业或区域划分为一个网格。网格划分和人员配备报二级网格备案。

2、人员配置

(1)每个二级管理网格配备不少于2人的劳动保障专(兼)职监察员,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

(2)每个三级管理网格配备不少于2名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

(二)监察设施规范化

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按照省、市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化硬件设施建设,配备必要的办公、监察等设施和专用监察车,做到装备齐全,配置合理。在中心镇开展设立劳动保障监察中队试点工作,配备必要的设备,使全县劳动保障监察硬件设施规范化。

(三)监察对象分类化

根据用人单位分布、规模和用工管理诚信度情况对全县用人单位按统一标准评定为A类、B类、C类三个类别。通过等级的评定,有针对性地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管理,对不同类别单位采取不同的监察方法和手段。A类为诚信免检单位,B类为日常管理服务单位、C类为监察的重点对象。

全县工业、商业、餐饮食宿服务业、建筑业等不同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行业特点,对不同分类的用人单位制订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

(四)监察内容信息化

1、掌握信息,及时上报。各镇、县经济开发区要在确定网格的基础上,建立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数据库和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及时掌握该网格内用人单位的有关信息,通过网络信息平台,将数据上报到县劳动保障局,实现所辖用人单位数、职工人数、合同签订、社保缴费及工资支付情况“五清”,以形成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的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体系。全覆盖,即包括所有用人单位和全部员工;全方位,即签订合同、工资支付、参加社保、持证上岗、用工备案等劳动用工管理的全部内容;全过程,即劳动者从进入到离开用人单位的过程。对失信或被劳动保障部门行政处罚且造成不良影响的用人单位,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

2、全面覆盖,动态管理。三级网格建立本网格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基础台账,做到“一户一卡、一网一册、动态监控”。在全县建立以镇、县经济开发区为网格的基础上,形成县、镇两级用人单位基本信息数据库,逐步实现计算机网络联网,将我县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基本信息等要素有效整合,共享各网格单元的信息资源,实现对用人单位更有效的帮助指导、服务宣传和监督检查,全面提高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效率。

(五)监察手段制度化

县劳动保障局要继续坚持和认真落实举报投诉制度、案件处理责任制度、错案追究制度,提高办案质量和工作效率。加大对群众举报案件的查处力度。积极推进企业诚信制度建设,结合日常巡查和劳动保障年审,对企业贯彻执行工资支付、劳动合同签订等情况作为评定企业劳动保障信用等级的重要内容,进行重点检查和考核。要针对不同类别的企业,采用不同的管理方法,形成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各镇、县经济开发区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特别是要建立对工作失职或拒不配合而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下属机构的追究制度,抓好落实,使劳动保障监察手段制度化。

(六)监察队伍专业化

根据《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首先在一级和二级网格内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实现专业化。

1、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按规定配强配足力量,并根据全县实际,划分管辖区域,明确工作职责,做到既分工负责,又统一指挥,协同实施监察工作。

2、劳动保障监察中队按管辖区域履行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职责,规范管理,积极协助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做好相关工作。

三、工作职责

(一)一级网格职责

1、负责全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规范化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

2、实施对本县辖区内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查处本县辖区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违法违规行为;

3、负责建立本县劳动保障监察法律监督员和协管员队伍,并确定符合本县实际的法律监督员和协管员队伍的运行机制。

(二)二、三级网格职责

1、负责采集和报送本辖区所有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和劳动用工信息。

2、收集、排查本辖区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违法线索及劳资纠纷突发事件案情并录入信息系统,及时上报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每月至少上报一次本辖区企业工资支付信息。

3、协助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实施本辖区所有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4、做好上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部署的其他工作。

(三)政府相关部门职责。

县工商局:协助提供全县区域内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情况;

县经贸局和统计局:协助提供全县用人单位的基础数据;

县公安局和新居民局:协助外来务工人员管理服务等相关工作,并加强监督检查;

县总工会:协助提供企业建立工会组织以及工资集体协商数据情况;

县地税局:协助提供全县所有用人单位有关税务登记情况;

县司法局:加强对企业主(法定代表人)、职工的法律宣传和教育,做好对困难职工的法律援助。

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积极参与协调、配合工作。

四、方法步骤

今年6月底前,全县各镇及县经济开发区网格化管理达到100%,完成辖区内国有、集体、股份制、外资和私营企业等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信息采集、研判、报送、使用,基本实现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运行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是行之有效的劳动保障监察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体系,是推进城乡一体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客观要求,是提高我县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和水平,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镇、县经济开发区要切实加强对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的组织领导,将其列入年度考核目标管理,层层分解目标责任。县劳动保障局要加强对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的检查督促,将此项工作列入年终考核内容。

(三)创新思路,稳步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既要善于学习先进地区的经验,又要结合本地实际,创出特色,讲究实效,不断总结提高,依法行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四)明确职责,加强协作。根据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的要求,在明确三级网格工作职责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劳动保障监察员、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的工作职责,完善措施,切实加强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统一制定网格化管理工作考评制度、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工作职责、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和规定。各镇、县经济开发区应在统一制度和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实际,不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工作制度,保证全县网格化管理工作稳步推进,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