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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保诚信意见

劳保诚信意见

各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我市劳动保障诚信工作,作为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自*年启动至今,采用“政府引导、企业争创、双向互动”的方式,坚持舆论先导,落实机构,严密组织,规范管理,经过各方共同努力已经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为了把此项工作引向深入,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紧紧围绕“诚信无锡”建设的总目标,以全市劳动保障工作为中心,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诚信评价体系制度建设,加大劳动保障诚信评价工作的宣传力度,促进《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多部法律的贯彻实施,不断拓展服务的外延,积极倡导深度服务,坚持抓主流、抓导向,全面提高用人单位的自律意识,努力营造和谐劳动关系的互动氛围。2008年在继续完善分类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力争到年底全市劳动保障诚信单位评定数达到800户。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按照“积极引导,深度服务”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诚信宣传和培育制度。

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创建诚信的内外氛围。要做到“电视有影、电台有声、报纸有文”。拓宽宣传领域,拓展宣传范围。做好积极向上的正面宣传,争取劳动保障诚信工作得到社会各界普遍关心和各级领导的重视。利用各类主流媒体、《无锡日报》中的劳动保障专版宣传报道劳动保障诚信工作,利用《无锡劳动保障》经常性介绍劳动保障诚信工作,利用局劳动保障信息等内部信息渠道撰写专题报道,大力加强劳动保障诚信先进典型的宣传,创建劳动保障诚信工作的良好内外氛围。

2.加大培育力度,拓展劳动保障诚信服务外延。劳动保障诚信工作直接面向用人单位、面向群众、面向社会,是展示政府形象的一个窗口。劳动保障部门要有强烈的服务意识,积极倡导劳动保障深度服务的理念。服务就是管理,管理寓于服务。将培训为主要形式的培育和辅导工作贯穿于全年,提高用人单位对劳动保障诚信单位相关内容的关注度和认知度。落实责任制,培育服务过程要有记录,有建议,有回访,做到培育过程规范,服务成效显著,及时为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提供帮助,提高用人单位的用工管理水平。在诚信培育过程中适时运用建议书制度,发挥好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保障监察建议书的作用,解决好个案点与群体面的关联问题。

(二)充实劳动保障测评体系,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化建设。

1.探索劳动保障诚信专项测评体系。结合劳动保障业务条线上的特点,不断充实劳动保障诚信测评指标。探索劳动保障诚信专项测评模式,实现对劳动保障业务条线诚信评价的归口管理,发挥各业务处室的职能作用。

2.进一步完善分类管理模式。按照市社会信用体系领导小组要求,继续完善对用人单位的分类管理模式,建立一整套切实可行的分类管理方案,努力打造劳动保障诚信品牌。完善诚信单位示范引导作用,增加对用人单位的激励措施。对严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用人单位应给予相应的处罚,提出黄牌警告,并建立不良档案,适时予以公示。倡导用人单位主动向劳动保障部门申报诚信,努力形成用人单位的自主意识。

(三)加快劳动保障诚信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诚信的基础工作。

1.加强书面审查工作。增强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的成果效应,在书面审查中对用人单位建档立卡,实施动态管理。根据书面审查结果,进一步完善用人单位基本信息数据库,充实用人单位信息档案。继续实施劳动保障书面审查ABC三类等级评定标准,完善调整评定标准。从书面审查中选出A类单位作为劳动保障诚信培育单位。

2.健全用人单位诚信档案。抓好书面审查ABC三类评定标准落实,继续优化完善用人单位诚信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诚信评价工作的引导和辐射作用,建立健全用人单位诚信档案。

200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精神,立足新起点、顺应新期待、全力推进劳动保障事业向政策更完善、制度更健全、管理更高效的重要一年。劳动保障诚信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工作。各市(县)、区劳动保障部门要把此项工作作为新形势下展示劳动保障部门工作成效的一个重要载体,为全市劳动保障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