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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科学发展党纪教育方案

党委科学发展党纪教育方案

各镇、街道党委,*经济开发区(*街道)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市级机关各部门党委(党工委、党组),市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为认真做好我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下简称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阶段的各项工作,根据上级部署和市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整改落实阶段是在学习调研、分析检查阶段工作基础上,集中精力解决突出问题、完善体制机制,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出成果、见实效的阶段。这一阶段要围绕“聚力科学发展,加快转型升级,再创*辉煌”实践总载体,以“克难建制,再创科学发展优势”为主线,组织各级领导班子和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制定整改落实方案,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建立完善促进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同时要做好活动总结工作,组织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努力形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

二、具体安排

整改落实阶段从2009年7月开始,8月底基本完成,重点要抓好以下六方面工作。

1、认真做好准备工作

(1)精心制订工作方案。各部门(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对整改落实阶段的工作进行认真研究,制订详细的工作方案和具体日程安排,提出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使工作方案和日程安排更具针对性、可操作性。各部门(单位)整改落实阶段工作方案和具体日程安排经市委学习实践活动督导组审核同意后,于7月8日前报市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备案。

(2)周密部署阶段工作。市委于7月6日前部署整改落实阶段工作。各部门(单位)要在7月10日前召开好工作会议,参加对象为全体党员、机关干部,由党委(党工委、党组)主要领导对前阶段工作进行回顾总结,对整改落实阶段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市委学习实践活动督导组要到会进行指导。民主评议团成员参加所联系部门部署会。

2、继续推进理论武装工作

继续深入学习中央、省委、市委领导关于学习实践活动及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和市委有关重要会议精神。要着眼于巩固已有的学习成果,紧密结合当前经济形势,对照整改落实阶段工作要求,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以更加扎实的学风,不断把理论学习引向深入。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客观分析国内外形势深刻变化和本部门(单位)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新任务,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继续抓好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十个一”系列活动,认真开展“反腐倡廉、执政为民”警示教育片展播活动。

3、制定整改落实方案

(1)起草整改落实方案。要充分利用学习调研、分析检查两个阶段的成果,以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为依据,制定整改落实方案。要对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和需要完善的制度进行全面分析和归类,把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中提出的整改措施目标化、具体化、责任化,做到“三明确一承诺”,即明确整改工作责任主体、明确整改时限、明确整改要求、承诺整改效果。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参与整改方案的制定。

(2)明确整改落实举措。分清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按照解决问题、出台政策和完善体制机制等方面,分别提出整改落实的工作目标、方式方法和时限要求。活动期间可以解决的,要提出明确的具体步骤,迅速行动,马上解决;一段时间内能解决的,要列出大致的时间表,抓紧时间,尽快解决;需要较长时间才能解决的,要明确努力方向,理清工作思路,创造条件,持续推进解决。

(3)公布整改落实方案。整改方案初稿形成后,要采取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网上公布等多种形式征求各方面意见。领导班子要召开专门会议对征求到的意见进行分析讨论,修改完善,形成操作性强、高质量的整改落实方案正式稿,经市委学习实践活动督导组审核,市领导联系部门(单位)还要经市联系领导审阅把关后,7月18日前报市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备案。整改落实方案制定后,要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公布,做好公开承诺;整改落实情况要及时向党员群众通报,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4、集中解决突出问题

(1)领导带头领衔整改。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整改落实方案,建立领导领衔整改制度,每名党员领导干部领衔1—2个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影响全局的重点问题。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领衔整改难题项目于7月28日前报市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备案。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集中精力,积极参与“百日招商、百亿签约、百项开工”行动,带头破解发展难题。

(2)创新方法集中攻坚。要创新破难方法,各部门(单位)要通过建立“挂号、联号、销号”、现场办公等制度,在活动结束前集中时间和精力解决一批自身能够解决、条件已经具备、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办好一批广大群众迫切希望解决的实事好事。对于一些需要中长期解决的问题,要进一步加强调研、深入分析,明确努力方向,理清工作思路,跟进制定责任机制和监督机制。要继续全力推进学习实践活动“6311”工程,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推进力度,力争“6311”工程的民生问题、实事项目、发展难题、基础设施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3)深化“三服务”专项行动。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继续深入开展“三服务”专项行动,积极创新服务方式,深化服务内容,着力扩大专项行动的覆盖面和受益面。要通过组建“专家指导组”、“专题服务组”、“项目推进组”、“困难帮扶组”等方式,采取主动联系企业上门服务、派干部下企业驻点服务、组成服务队进企业组团服务、“无会服务周”集中服务等举措,全力帮助企业共克时艰、渡过难关。各部门(单位)要充分把握省、嘉兴市服务组下基层服务的有利契机,上下联动、形成合力,真正为基层破解一批难题。继续扎实开展好“服务企业”、“对接民生”和“问责提效”等活动。

5、着力完善体制机制

(1)全面梳理分析。各部门(单位)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对现有的各项政策措施、意见办法和规章制度进行系统全面的清理,进一步明确需要创新和完善体制机制的具体内容。对那些明显不适应发展形势、阻碍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要及时予以废止。对一些总体较好、局部内容不适应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要及时进行调整完善。

(2)反复研究论证。对初步筛选确定需要废止、修改、建立的各项制度、政策,各部门(单位)要组织召开有相关部门、专家、基层群众、服务对象等参加的会议,进一步听取利益相关群体和工作对象、服务对象等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进行反复研究论证,确保制度、政策的科学性、合法性、针对性和可行性。

(3)及时制定出台。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各部门(单位)要集中一个月时间,通过开展“建制攻坚月”活动,及时制定出台一批重要的、有影响的、群众期盼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对需较长时间逐步加以创新和完善的,要积极创造有利条件,争取尽早出台。对在本部门(单位)职责范围内不能解决的体制机制问题,也要提出意见和建议,报请上级或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处理。各部门(单位)要注意完善落实相关配套措施,加强相关制度的协调衔接,确保出台的各项政策和规章制度发挥更好的效果,同时要注意与上级“体制机制批次互建”专项行动相衔接。

8月20日前,各部门(单位)清理出来需废止、完善和建立健全体制机制情况报市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备案。

6、认真做好总结和满意度测评工作

(1)做好学习实践活动总结。各部门(单位)要对照学习实践活动的目标要求,认真总结学习实践活动的各项工作。总结报告要做到情况清楚、评价准确、分析透彻、特色鲜明,全面反映学习实践活动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和特点,取得主要成效、积累的成功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的努力方向和主要措施等。总结报市委学习实践活动督导组审核后,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通报有关情况,为组织开展满意度测评做好准备。各部门(单位)总结报告于8月25日前报市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备案。市委学习实践活动情况将适时向市党代表作好通报。

(2)组织群众满意度测评。学习实践活动基本结束时,要组织广大群众对本部门(单位)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具体方案另行下发),并根据测评情况,进一步完善整改落实措施。测评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并于8月28日前报市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备案。民主评议团成员要参加所联系部门的群众满意度测评。

(3)召开学习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各部门(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总结大会召开时间,市委学习实践活动督导组、民主评议团成员要参加总结大会。各部门(单位)要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学习实践活动材料整理归档工作。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整改落实阶段是学习实践活动的最后一个阶段,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整改落实阶段工作的领导,确保整个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1、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投入精力抓好整改落实。班子其他成员要结合分工认真抓好各自分管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市委督导组要加强工作指导,及时掌握活动进展情况,督促所联系部门落实整改各项任务,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在解决突出问题上见成效、在完善体制机制上出成果。

2、突出活动重点。整改落实重点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员领导干部要继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带头深化理论学习、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落实整改措施。要坚持求真务实,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多在实效上用功,坚决防止搞形式主义。

3、扩大群众参与。各部门(单位)要把群众满意作为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检验标准。要遵循群众意愿抓整改,吸取群众智慧抓整改,凝聚群众力量抓整改,通过整改切实打造群众满意工程。要组织好群众满意度测评,做到学习实践活动效果由群众检验、由群众评判。

4、做到统筹兼顾。要统筹兼顾学习实践活动与日常工作关系,真正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切实以学习实践活动促进当前工作,以工作实绩检验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