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卫生局加强街道卫生管理方案区

卫生局加强街道卫生管理方案区

街道各社区、机关各科室、辖区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街道环境生活品质,全面促进街道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确保成功创建浙江省卫生区。根据《浙江省卫生区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区委五届六次全会精神,围绕“三个拱墅”的战略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爱国卫生工作意见》,巩固发展国家卫生城市成果,以国家卫生城市先进城区评估工作为抓手,争创省级卫生区,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

二、目标任务

省卫生区创建是一项系统工程,社区和辖区单位要在街道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标准》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力争通过8至9个月的时间,全面完成创建省卫生区的各项任务。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制度健全。爱卫会组织、人员、经费落实,爱国卫生工作任务落实,坚持开展多种形式的爱国卫生活动。

(二)健康教育。健全健康教育机构,完善健康教育网络,大力开展学校、医院、社区和车站、广场等大型公共场所健康教育,健康知识知晓和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相应标准。坚持开展控烟工作。

(三)市容环境卫生。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法规,机构健全,环卫设施完善,保洁制度落实,清运垃圾及时,公共厕所布局合理并符合要求。市容环境整洁,农贸市场和建筑工地等符合要求。城区绿化覆盖率符合《标准》,河道水质良好,岸坡整洁;城区禁养家禽家畜,宠物饲养符合规定。

(四)环境保护。综合空气污染指数(API)、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区域环境噪声、烟尘控制区域覆盖率、生活污水处理率和环境污染事故等方面的指标达到规定标准,无重大污染事故。

(五)公共场所与生活饮用水卫生。认真贯彻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各类公共场所管理规范,卫生指标符合要求,卫生监督、监测到位,“五小”行业符合卫生要求,旅店、宾馆及相关场所放置安全套和艾滋病防治宣传资料;二次供水设施管理规范,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六)食品卫生。认真贯彻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整治工作落实,食物中毒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控制措施有力,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符合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餐饮业全面落实《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食品摊点符合《标准》要求,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药物使用规范。

(七)传染病防治。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疾控机构建设符合规定,传染病防治措施落实;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工作落实,医疗废弃物处理符合要求,疫情报告、免疫规划和临床用血管理规范,无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无院内感染事故。

(八)病媒生物防治。病媒生物防治经费落实,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有效控制,防治措施符合要求,落实监测措施,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

(九)社区和单位卫生。社区和单位卫生管理组织、制度健全,环卫设施完善,环境整洁,单位食堂食品卫生、企业职业卫生、学校卫生符合相关法规规定,社区卫生服务符合要求。

(十)城中村和城郊结合部卫生。环卫设施齐全、布局合理,公厕数量达标,符合卫生要求,垃圾清运符合要求。健康教育宣传栏完善,内容至少每两月更新一次,按照《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测试,村民健康知识知晓率≥80%。路面硬化、平整,无坑洼积水,村内无“十乱”现象,除四害措施落实,无违规饲养畜禽,农产品交易、“五小”行业管理规范;城郊结合部环境卫生整洁,无露天粪坑和棚厕,无卫生死角。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机构组建、宣传启动阶段(2009年3月)

成立街道创建浙江省卫生区领导小组,制定《*桥街道区创建省卫生区工作实施方案》和任务分解。召开创建工作会议,部署创建任务,明确各职能部门、社区、单位任务和责任分工。各职能部门、社区依据《标准》寻找差距、梳理问题,制定本部门实施方案,成立创建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明确确定工作重点开展宣传活动。

第二阶段:整体推进、治理达标阶段(2009年4月—6月)

本阶段为创建活动的攻坚阶段,对照《标准》,逐项达标。各社区按照各自职责针对薄弱环节,克难攻坚,全面组织实施各类专项整治和达标活动。要集中人力、物力,全力攻克重点、难点问题,确保计划实施、目标实现。

同时,各社区要按照职责任务完成相关资料的整理和上报工作,根据《标准》完成自评小结于4月30日前上报街道创建办,(20*年、20*年和2009年)三年台帐资料整理后的目录于5月底前上报;街道创建办要及时完成、工作总结等申报材料,上报上级爱卫会。

第三阶段:自查自纠、整改提高阶段(2009年7月)

加大检查督导力度,严格标准,完善长效机制,使各项指标全面达标。切实加强查漏补缺工作,落实经常性卫生管理,使城郊结合部(城中村)市容环境卫生、“八小”行业等容易出现滑坡的项目始终保持良好的状态,接受杭州市爱卫会的调研。

第四阶段:技术评估、考核鉴定阶段(2009年7月—9月)

举一反三落实上级爱卫办调研考核工作意见,全面巩固落实创建省卫生区各项工作、使各项指标全部达标。迎接省爱卫办组织复核。

四、保证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组织保障。街道成立创建省卫生区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社区和辖区有关单位要成立创建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将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通力协作,形成创建合力。社区和辖区单位要把创建工作纳入重要日程,作为年内工作的重中之重,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一次通过省卫生区的验收。

(三)深入宣传,营造创建氛围。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使创建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社区和单位要利用橱窗、板报、标语等形式,加大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为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强化监管,完善管理机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要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加强创建工作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二要建立检查督导制,通过督导组督查,进一步提高行业卫生水平。三要建立工作反馈制,通过职能部门自查,及时把发现的问题反馈给受检单位,坚持“发现、整改及时,达标、巩固到位”。六要建立奖惩制度,把创建省卫生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完成创建任务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影响创建工作的,实施责任追究。

(五)完善资料,落实基础工作。加强创建工作的资料准备。社区和单位要按照《标准》要求,完善规范社区台帐。

(六)突出重点,确保全面达标。要依据《标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突出综合治理,排查保洁、保序难点问题;二是突出“八小”行业管理,严格标准、强化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