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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监局蛋制品整治方案

食监局蛋制品整治方案

为了规范和整顿蛋制品生产加工行为,促进蛋制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切实保障消费者的食品消费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蛋制品专项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这次蛋制品专项整治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平安*”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坚持“打防结合、狠抓源头,立足长远、着眼发展”的原则,严厉打击蛋制品无证生产经营及质量违法犯罪行为,通过整顿、引导、规范,促进我市蛋制品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做大做强蛋制品产业。

通过整治,蛋制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安全自律意识得以建立;基本消除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蛋制品的行为,蛋制品产品生产秩序得到明显好转;蛋制品产品安全监管体系更加完善,生产企业的标准和检测体系更加完善、科学有效;无照、无标生产的行为得到彻底的取缔;蛋制品生产能符合市场准入基本要求;蛋制品产品质量得到明显提高,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得到保障。

二、整治范围

整治范围:全市所有蛋制品加工企业及加工业户,重点是以滨湖镇西马村为中心的区域。

三、方法步骤

全市蛋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总体上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普查建档阶段(4月8—4月16日)。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各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国家、省市的食品安全管理政策和技术要求,要深入到村、到加工业户,做到家喻户晓;同时,在以往普查整治的基础上,再次摸清辖区内的蛋制品生产企业数量、质量状况、人员素质、生产设备、检

测设备及证照等情况,并及时录入归档。

(二)停产整顿阶段(4月17日--4月22日)。在前段时间普查归档的基础上,对所有无证生产及质量违法生产的业户下达停产告知书和停产决定书,责成加工业户严格按照《蛋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要求,进行整改。

(三)集中整治阶段(4月23日至6月30日)。

1、对已取得卫生许可、经营许可和生产许可证的加工企业及业户,进行全面检查验收,重新核发相关证照。

2、对企业的生产条件、质量管理能力、检测能力、诚信记录和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等进行综合分析,对生产条件、卫生条件基本符合市场准入要求,且内部质量管理与质量监控手段比较完善、产品质量比较稳定的企业,对其进行帮扶,尽快申报食品生产许可证。在办理证照时,可采取政策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既可以一家一户单独申请,又可以几户联合申请

(必须签订联保协议,形成利益共同体)。

3、对生产条件、卫生条件离市场准入要求尚有一定距离或产品质量不够稳定的企业,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并督促帮助企业制定和完善整改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查漏补缺,使其生产条件、卫生条件尽快达到市场准入要求。

4、对拒绝整改和经整改后生产条件、卫生条件仍不合格或产品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企业,采取果断措施,实施关停并转;对其中无证无照的坚决予以取缔,对顶风作案的从严从重查处,并公开曝光,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规范提高阶段(4月23日以后)。为做大做强蛋制品产业,要改变目前一家一户、单打独斗、小打小闹的生产经营模式,向规模化、规范化、集约化方向发展;在集中整治过程中,相关职能部门和有关镇街,要对已经形成区域发展的村,可以规划专门加工园区,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引导蛋制品加工企业及业户向园区集中,促进蛋制品产业发展壮大,使之成为我市食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保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市长为组长,以质监、工商、卫生、畜牧、食品药品监督、滨湖镇等部门、镇街负责人为成员的蛋制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并从质监、食品药品监督、工商、卫生、畜牧等部门抽调专门人员,集中办公,专项整治。

(二)强化协作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坚持“部门协调、社会监管、责任追究、严格执法”的工作机制,从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入手,联合行动、协同作战,采取清、查、堵的方法,严查严管,坚决杜绝使用违禁原料加工生产蛋制品违法犯罪行为;截断劣质产品市场销售渠道和原料、产品运输渠道。质监部门要重点抓好蛋制品生产环节的检查力度和打击力度,着力整治没有基本质量控制措施,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滥用添加剂生产加工蛋制品,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及产品质量低劣等质量安全问题;工商部门要重点抓好蛋制品销售市场的整治工作,抓好劣质蛋制品及违禁原料销售业户的查处,堵住假劣蛋制品及违禁原料的销售渠道;卫生部门要加大餐饮业使用劣质蛋制品行为的查处力度,把好餐桌食品质量安全;畜牧部门要加强对养殖户饲养行为的监管,保证蛋源的质量;公安部门要把食品安全问题纳入工作重点,对违法生产经营食品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对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从严从重处理。